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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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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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一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含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均由各部门以《员工奖惩呈报表》的形式申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审批。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第十三条执行流程。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第十四条申诉建议。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处理原则。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二

4、检举违规或损害单位利益者;

5、遇非常事故临机应变处置得当,减少单位损失者;

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处置得当避免损失者;

7、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小功者。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验证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单位免遭严重损失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单位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维护正义,并被社会认同的见义勇为行为者;

7、维护单位财产、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大功者。

第九条、员工惩处有下列各项:

1、警告: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2、申诫: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2%,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3、小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4%,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4、大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8%,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5、开除:自公告之日起,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注: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串岗、情节较轻者或初次违反者;

3、破坏公司财物、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或初次违反者;

4、检查人员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浪费物料,价值较小(50元以内)或积极改正者;

6、于工作时间内偷懒,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未发生不利后果者;

8、未履行交接制度,初次违反者;

9、未经许可擅自在单位内部推销物品者;

10、不尊重领导,态度傲慢,言语无礼者;

11、于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手机。集众聊天或处理私人事务者;

12、未按时参加单位会议、培训,迟到5分钟以上者;

13、身为主管督导不力或失察,情节轻微者。

14、下班后不按单位规定关闭各种电器者或初次违反者;

15、上班时不按单位规定穿戴工装,或者工装严重脏污,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16、上班时在后厨、服务区内吃零食或在禁烟区抽烟者。

1、不服从上级指挥、教导,或顶撞、威胁领导,行为情节较轻;

2、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作业流程,导致不利后果发生的;

3、于人发生口角或不服从单位处罚决定,在单位内无理取闹者;

4、故意破坏单位财物,环境卫生,情节、后果较为严重者;

5、上班时间未按单位规定私自外出,初次违反者;

6、无正当理由,对于本岗位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者;

7、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8、妨碍工作或团队秩序,情节轻微者;

9、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贻误工作者;

10、因工作上之疏忽导致公司蒙受轻微损失者;

11、上班时间未经核准擅自接见亲友或带外人进入后厨者;

12、擅自取用公物或浪费公物者;

13、不按安全规定操作,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14、搬弄是非,故意挑拨同事不和者;

15、利用职权,刁难他人,致影响工作推行或本单位利益者;

1、擅自损坏单位公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4、不服从上级指挥,或顶撞、威胁侮辱领导,行为情节较重者;

5、言行不良导致单位声誉受损,情节、后果较轻者;

6、对上级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单位利益者;

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伪证,挑起事端者;

9、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0、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1、破坏环境整洁屡劝不改者;

14、考核部属不确实,有循私舞弊之事实者;

15、其他较为严重违规或造成损失较为严重者;

以内元);

2、在工作场所相互殴打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正常秩序者;

3、不服从主管调遣而延误时间,影响单位按期出菜;

5、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7、因指挥或管理不当造成单位重大损失或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情节重大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

10、鼓动同仁跳槽致影响团队士气,妨害工作之进行者;

12、重大违规行为者;

13、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受供应商宴请者;

14、其他应予记大过之行为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1、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或隐瞒违法前科者;

2、从事填报虚假资料、做虚假证明,欺骗单位者;

4、对单位领导、同事或同事家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5、煸动怠工、罢工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关系者;

7、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或激烈争吵行为者;

8、言行不良,造成单位声誉受严重影响者;

告或找到替岗者。

10、偷盗单位物品或他人物品者;

11、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情节、后果恶劣者;

以内);

1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14、经培训、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15、半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

16、其他违纪行为适合予以开除者。

第十五条:迟到、早退、旷工(离岗)的规定: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含)的每迟到(早退)扣5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不来上班的;或事先口头请假经批准后,事后(一天内)未说明正常可信理由的;拒绝公司岗位调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旷工。

3、旷工当天日工资为零,另旷工加罚一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次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

相关事项。

1、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正常营运者,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调整假期。

2、当月请病、事假者不享受全勤奖。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五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3、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4、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6、对处理员工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处罚和惩戒必须通知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二、奖励、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3、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重大成效者处理得当者,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5、全年能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6、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更为突出者,7、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8、参加相关专业比赛,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以上八项公司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二、惩罚。

1、泄漏设计、工程、等业务机密者,2、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带来安全事故者,4、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者,5、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6、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严重错误者,7、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8、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9、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损失者,10、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不及时制止者,11、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凡有以上行为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罚决定。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六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 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七条 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条 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七

饭堂工作人员守则 

二、上班时音要著装整齐,乾净,穿好工衣,戴好工帽,开饭时戴好口罩。 

三、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随地吐痰、涂指甲油、穿拖鞋、短裤。 

四、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大声喧哗,要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七、没有特殊原因,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用厨房的财物和带出饭堂。 

八、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生产区和仓库,生产储物基地,必须严格遵守厂方的厂规、厂纪。 

九、团结一致,确实搞好饭堂工作,确保自己的责任区乾净整齐。 

十、虚心接受员工及他人意见,提高员工饭菜的品质。 

十二、一切按章操作,杜绝中毒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三、维护公司形象,一切从“四个”第一为宗旨,即卫生第一、服务第一、品质第一、员工第一为原则,工作尽力。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3.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4.基本内容

4.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1.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4.1.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4.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4.2.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4.2.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4.2.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4.3.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3.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范文大全 http://。

4.4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4.4.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4.4.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4.5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4.5.1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4.5.2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4.5.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5.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4.5.5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4.5.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4.5.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4.5.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午托机构管理,促进午托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午托服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午托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课余辅导等服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午托机构应当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优质服务。

第四条午托机构的管理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安全标准与有关要求。

第五条午托机构必须具备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食品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用餐场所,场所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2.具备自来水,冰箱、冰柜,消毒柜、池、盆等设施设备。

3.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

4.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

5.餐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

6.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00g,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7.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8.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公共卫生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午休场所面积应与学生人数相适应,并实行男女分设,不得设置通铺。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采光通风良好,室内及时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清新。同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对公共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3.配备安全有效的防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

4.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5.应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应保证午托机构学生的生活需要,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治安消防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场所安装每100㎡(面积不足的,按100㎡配备)应配备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4kg以上)、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

2.场所内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禁止使用可燃彩钢板板房、电器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场所至少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有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门。场所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在门、窗、走廊设置或堆积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场所不应设置全封闭防盗窗。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如受条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时,应在室外设置独立的气瓶间,气瓶间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6.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和设施。

7.应在学生就餐、休息场所合适的位置安装监控设备,视频录像资料保存至少30天以上。

8.经营者应学会使用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设施,并能引导学生安全疏散。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对演练内容、情况进行记录。

(四)建筑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应使用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房屋。

2.经营场所固定且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严禁设在建筑物的四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3.有与服务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包括饮食餐厅和宿舍),不得超能力接待。

(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开办者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安全保障和学生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在用餐场所和休息场所公示。

3.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相关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活动。

4.确保学生就餐、休息期间有人值守,建立学生、外来人员进出台帐。

5.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午托机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建立学生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午托机构的学生交予无关人员,学生离开午托机构之前,应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

(六)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1.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发生传染病疫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4.发生火灾、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开办者应及时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公安、消防、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七)学生休息场所标准及基本要求。

1.场所的面积与接待学生数量相适应。一人一床,床与床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设置通铺。

2.毛巾每人一条,有标识,不得混用,每日清洗、消毒。

3.学生休息场所必须安装通风设施或换气装置,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卫生间设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设,每日应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

5.每个午托机构至少配备2个手提式灭火器。

(八)公示要求。

举办者必须对以下项目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举办者取得所有与经营有关的许可证(照)。

2.午托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

3.所有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县政府建立午托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公安、消防、住建、物价等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对午托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进行注册登记,为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日常监管。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并定期发布信息;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就餐服务的午托机构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从业人员,要求其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在校内对午托机构的学生数进行统计,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并加强校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没有资质的午托机构。对在职教师进行管理,不允许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午托机构的教学和管理。

4.卫生部门负责午托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公共卫生安全有关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对患者及时实施救治。对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午托机构纳入辖区派出所治安重点监管场所,加强对午托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核发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

6.住建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房屋安全状况实施管理。

7.物价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对辖区内午托机构属地管理责任。

第四章审批条件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午托机构的审批条件。

午托机构举办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资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具体审批材料。

第八条午托机构的审批程序。

午托机构举办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等。各审批部门在接到午托机构申请后,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

第九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的从业人员,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午托机构,不得在午托机构兼职。

第十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十一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六章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办午托机构或在午托机构兼职领取报酬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明确午托机构法律责任。

(一)午托机构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午托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卫生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午托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存在治安隐患未及时整改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不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或者隐瞒不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午托机构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__年6月23日起正式实施。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卫生卫生评分标准》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 宿舍长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 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个人区域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市场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总部检查作为参考。

(二) 奖励标准:由总部人资和市场人事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秀宿舍和个人卫生标兵各一个。

1.当月当选优秀宿舍给予100元奖励;

2.当月当选优秀个人卫生标兵的给予100元奖励;

3.连续三次当选优秀宿舍的除给予奖金奖励外,还可组织活动一次;

第五条 处罚标准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合格的,按

一分5元进行处罚,责任到人;

(四) 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舍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第六条 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南京市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 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 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 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 处罚标准

(四) 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 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本单位误餐费的管理,依据有限公司、本单位采油厂有关文件,结合目前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1.误餐费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端正服务态度,热情为职工服务。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互相监督、公私分明、不徇私情、平等待人、不搞特殊。

3.误餐费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各项资金、票据交接,要登记造册。

4.职工食堂要有误餐费专项台帐,准确反映误餐费使用动态,做到帐目清楚,确保饭菜质量。

5.每月15日之前误餐费出纳员将上月误餐费发放、回收数额进行统计,定制误餐费月报表,交误餐费管-理-员审核后,报大队长审批,严格执行《本单位误餐费发放、使用办法》。

6.每月到各基层队检查误餐费的收取、发放、使用,审查是否执行《本单位基层队误餐费使用管理规定》。

7.每月到职工食堂检查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保证职工的饮食安全。

8.每月组织招集相关人员,召开误餐费(食堂)管理工作例会,工作人员携带本季度所有与误餐费相关的资料进行汇报,并交主管领导审查。

二、本单位基层队误餐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体现本单位的福利政策,方便广大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以加强对误餐费用的管理,体现误餐费的真实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误餐费只能用于野外作业施工人员,不允许挪做他用。

2.严格按照野外施工实际情况发放误餐费饭菜票,登记造册、签字领取。

3.每月统计、汇总,做到帐目清晰。

4.误餐费只做为职工野外施工的误餐补助,超支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后勤组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3.职工餐的标准 职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职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大队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5.餐食费用标准 职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大队劳资组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大队长批示后执行。

6.职工食堂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原料采购、生产制作等工作日常管理,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7.大队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入账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入账,但入账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

8.误餐费管理部门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9.职工餐的质量要求: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职工伙食。

11.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大队规定执行。

12.食堂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1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1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职工食堂整洁。

15.不准在职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1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职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1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1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四、炊事班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制定饭菜计划,合理搭配,科学烹调,保证食品质量。

2、负责炊事机械设备、灶具、炊具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生活区的卫生,做好环保工作。

5、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技能水平。

6、严格遵守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履行qhse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7、严格遵守《职工守则》,规范个人行为,维护单位形象。

五、炊事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落实饭菜计划,保证食品质量。

2、负责炊事机械设备、灶具、炊具的使用和维护。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生活区的卫生,做好环保工作。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能水平。

6、严格遵守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履行qhse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7、严格遵守《职工守则》,规范个人行为,维护单位形象。

六、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制定采购计划,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把质量关;

2.搞好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加强成本核算,及时听取食堂意见,改进采供;

3.工作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努力降低采购价格,保质保量。

4、严格遵守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履行qhse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5、严格遵守《职工守则》,规范个人行为,维护单位形象。

七、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仓物品的进出库工作,作好食品原材料的管理,并及时向领导提出进出物计划和建议。

2.经常清扫仓库,整理各种材料使原材料摆放整齐,食品作到生、熟分开,保持通风干燥,作好防蝇、防鼠、防盗、防投毒等工作。

3.货到及时验收,核实货品数量,按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如实开具验收单,杜绝不合格食品和原料入库。

4.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遵守先入先出的发货原则,监督领料人员按实际需要领料,不滥领、滥发、出库物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做到入库、出库,数量价格平衡。

5、严格遵守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履行qhse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6、严格遵守《职工守则》,规范个人行为,维护单位形象。

八、采购及存储制度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4、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5、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销售隔夜饭菜。

九、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躅、耳环等。

2.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1 总则

1 . 1为了 规范 食堂职工 卫生 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 . 2本规定所称的 卫生管理 ,指职工食堂 在食品采购、运输 和贮存 、 食品加 工、 餐饮具的卫生 、食堂 服务 的食品卫生管理 。

2 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 内容与要求

3 . 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卫生

3.1.1 采购的食品 原料 必须符合 食品 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和 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 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 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 食品加工 场所 的卫生要求 :

3.2.1 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和 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 、 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设施 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 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 穿 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戴口罩 。

3.3.4 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 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 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 在专用水池 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 食堂 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 食堂应当保持整洁 ,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 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 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 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 供 就餐人员 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 . 7 卫生检查规定

3.7.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 厨房 、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 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 食堂经理 签字确认后交 总务管理处 存档。

3.7.3 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一、  基本要求

(一)  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  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  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  具有团队精神

(六)  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  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  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  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5、  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  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  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10、  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  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  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  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  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  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  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  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  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  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  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  奖惩规范

(一)  奖励

奖励的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  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  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  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  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  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  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  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答案补充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为严肃本部门纪律,鼓励先进、惩罚过失,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奖励或作为晋升的参考。

1.对商场的防损及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拾到顾客钱财上缴者;

3.如实举报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为保护商场声誉和财产,勇于同不法分子做斗争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警告或辞退。

1.当班时不注意仪容仪表,不佩带工牌,经指出无明显改进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和调遣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除公务需要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班睡觉、抽烟、吃零食、聊天、听收放机、看书报不听从劝告者;

6.当班时滥用职权,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吸烟者;

8.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9.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其中2.3.4.6.7并根据情况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请假,旷工三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顾客或员工打架者;

3.利用职权与顾客、员工进行非法交易者;

4.监守自盗以及主使或参加本商场员工盗窃商品或员工财物者;

5.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6.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本商场损失者;

7.不爱护防损设备、办公室设备,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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