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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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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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要经过不断地反复优化和改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2) 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能够顺利进行。如果你正在寻找灵感,以下是一些方案案例,或许可以帮到你。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xx〕x号)《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x教工委函〔20xx〕x号)及xxx省教育厅、xx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xxx任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xxx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x月x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x月x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二

突发事件发生后,人会有一些典型的应激反应。首先会产生被冲击的感觉,并出现否认,例如,患者会觉得为什么是我得了这个肺炎,医务人员会觉得为什么发生在我们单位里。否认之后,会愤怒。这个阶段一般出现在事件发生后第5天到1个月内。如果是有人参与的事件,这种愤怒往往有指向性。疫情下的医疗救治中,患者和家属的愤怒更容易指向离他们最近、他们能影响到的医护人员。由于医疗救治的时间长,这种愤怒情绪可能不断在病人和家属身上萦绕。这种情况下,产生愤怒的病人、家属和其愤怒情绪指向的医务人员在一起,如果中间没有缓冲或隔离的人,容易出现医患冲突。如果一两个人的愤怒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的愤怒。最好是能有团队去接待、处理,不要让这种愤怒的情绪集聚。第四个阶段是讨价还价,尝试说服自己。这个过程中,他们有时会承认事情的发生,但有时又会否认。有些人可能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这事儿跟他没关系;另一些人可能因为不满医院处理等问题,重新返回到愤怒的阶段。如果最后没有能接纳事情的发生,就会一直在这个死循环里面转,消耗自己的精力。

约有5%-10%的人会在事件发生一个月后可能发展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甚至伴有焦虑障碍和抑郁障碍等,例如,持续地做噩梦、情感麻木、攻击性强、动不动就愤怒、过于敏感、不敢面对这个事情等,届时就需要求助于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大夫。

积极的社会支持很重要。对于已在医院的患者,保持跟家人的联系和沟通很重要,要让患者体会到家人的关心关爱,也要让家人知晓患者的情况。另外,对治疗的进展,患者应当知情,不知情的话会产生不确定感等负面情绪,影响治疗。居家隔离人员容易出现焦虑和恐惧的情绪。恐慌主要来自不了解和不确定,此时最好能够寻求线上医疗咨询和支持,甚至是一对一的医疗咨询,来给出确定的.答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疫情发展,社交大量减少,那些社会支持较弱的人群更容易受到影响。最典型的是独居的人,特别是老人,他们不熟悉微信等即时沟通工具,又不能下楼跟其他人聊天,此时他们更需要家人的支持。

医务人员同样也面对应激反应,同时他们又缺乏休息,所以有时反应会比其他人更强烈一些,例如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困难、视力下降等。第二种常见的反应是不被理解,容易产生愤怒情绪。第三种情况是在尽了很大努力但没能救活病人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内疚情绪。医务人员后续的创伤反应,包括可能出现失眠,不想提起,或者一提到有病人就特别警觉等。目前医务人员面对的最大问题是工作强度过高,所以应当给予医务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另外,社会支持也很重要,包括家人、同事和朋友的支持,要多跟家人沟通,同事之间也可以多聊一些积极的话题,例如分享一下疫情救治中有哪些做得比较好的地方等。同时,有情绪也可以适当宣泄。还有一些调试的技巧可以尝试,例如深呼吸,放空自己,自己一个人待一会儿。

上述的公众和医务人员的创伤反应,绝大多数都是正常反应,普通人遇到这种重大事件,都可能有短期的害怕、失眠、心慌,这都是在应激状态下出现的正常情况。但如果这种应激状态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就需要寻求专业帮助了。此次疫情带来的恐慌是广泛性的、长期的,如果恐慌不消除,恐慌带来的危害不亚于疫情直接带来的伤害。所以大家应该及时关注各级政府以及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减少因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慌。

可能会发生的心理问题,基本上都会在疫情持续的过程中显现。如果隔离时间延长,跟外界交往又大量减少,这种情况下,没有保持正常的生活节奏,一旦睡眠、饮食出问题,就可能出现情绪问题,如莫名焦虑、愤怒、抑郁,这些负面情绪增加,甚至比较难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所以,保持正常作息时间对疫情过后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至关重要。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三

畅想五月,让心飞翔。

1.通过一系列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向同学们传授丰富的心理健康知识,以此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拓展学生的.视野。

2.通过一系列有趣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氛围。

3.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向学生传授一些关于人际交往的方法和技巧,以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身协调能力。

5月2日——5月26日。

法学院全院师生。

附一:“爱,就大声说”——母亲节活动策划(校级)。

附二:“心”漫画大赛活动策划(院级)。

附三:心理主题班会活动策划(院级)。

附四:法学院第三届心理剧大赛活动策划书(院级)。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四

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平稳有序返校和健康安全,根据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校园防控专班《关于印发xx市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一版)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精准落实人员排查。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排查,及时动态更新重点人员台账,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7天的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

(二)师生返校要求及时间安排。

1、中高风险区学生推迟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2、低风险区师生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

3、学生在返校前7天需返x(居住地不在xx的需返回居住地),减少外出和聚集,自觉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学生一律不提前返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必须报学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提前返校。

4、新入职的教职员工、新入(转)学学生在录取(用)、转学后,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及时进行健康监测与管理服务。

5、2021级学生(低风险区)于8月31日分批返校。

6、2022级新生(低风险区)于9月12日分批返校。

(三)教职员工于8月22日前务必返x,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要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全体师生员工要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坚持“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继续自觉践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12条》。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按照《xx市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x市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一版)》,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xx省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一版)》等防控措施,抓紧抓细抓落实,杜塞漏洞,确保新学期开学师生平稳有序返校和健康安全,校园安全稳定。

(一)严格落实校门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入校人员凭证入校,严格执行“亮码、测温、登记、戴口罩”四件套。师生员工入校时要自觉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出入卡、测温、戴口罩;进校施工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必须出示保卫处统一制作的临时出入证、健康码、测温、戴口罩,其他人员进校经审批同意后出示健康码、扫描校门码,经登记、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戴口罩入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二)严格做好返校师生健康监测和分类管理,严把开学“入口关”

1、所有师生员工务必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在返x返校前应减少外出和聚集,按照学校要求继续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并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学校防控办将组织抽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每日健康打卡的师生进行通报。

2、从8月24日至返校前,各部门要仔细排查和精准掌握还留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并建立监测台账,实行动态健康管理,每天下午4:00前将台账电子版通过微信报学校办公室。

3、所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必须提交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暂缓返校。

(1)返校前近7天还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实时更新),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待该地区降为低风险后,才可以申报返校。

(2)返校前7天有出现黄码或红码,或被疾控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且未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的涉疫重点人群暂缓返校,按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外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申请返校。

(3)返校前近7天还留在境外(澳门除外)或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待入境后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规定与要求,在校外完成健康监测和管理后方可申请返校。

(4)返校前7天出现发热、流涕、干咳、咽痛、乏力、肌痛、鼻塞、腹泻结膜炎、嗅觉或味觉等十大不适症状之一且未恢复健康的师生,以及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相关健康证明方可申请返校。

4、所有返校的师生员工,除提供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返校后还要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方可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5、总务室要做好食堂、建筑工地等后勤保障各类人员每日的健康监测台账,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所有食堂员工于8月24日前返校,返校时需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2天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6、各班级要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告知工作:

(1)因暂缓返校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应提前向所在班级报备,并履行请假手续;暂缓返校期间应按所在班级指引进行线上学习,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再提出返校申请。

(2)学生返校途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途中有出现发热等十大不适症状之一的,要及时报告班级并到就近医院进行诊疗,治愈后才返校。

(3)到校后应配合校门安保人员测量体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等,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4)返回宿舍后及时告知家长已安全到校,同时打开门窗通风,清洁宿舍及做好手卫生,规律作息,营养饮食,科学锻炼,增强免疫力。

(5)非必要不从涉疫地区、境外网购商品,接收快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对外包装尽量消毒,尽量在户外签收拆封,及时清理快递外包装并进行手消毒。

(三)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重点场所管理。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部门、各班级在8月28日前,要组织开展卫生清洁活动,确保办公场所整洁干净。后勤部门负责对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做好“四害”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同时按照上级的防控指引,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室内体育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空调系统、校车等重点设备的消毒、通风。

2、加强对食堂的监管。

要求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符合卫生标准,各环节操作规范。

(四)加快推进少数未接种疫苗人员的接种工作。

各部门、各班级要按照上学期末排查出来的未接疫苗人员情况,督促那些时间到期又没有接种禁忌的师生员工,返校前尽快到属地疫苗接种点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尽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

(一)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和巩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能力。

要按照《xx省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在秋季开学前后1个月内,开展好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具体另行通知),做到全校教职员工全覆盖,确保各岗位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掌握防控知识和相关技能,确保校园各项防控措施准确及时落实落细。

(二)完善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演练。

按照《xx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五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新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分层次、分形式、多场景的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防控物资储备。

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施设备的储备,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用品、体温监测设施设备等),保障充足的防控物资,确保满足师生的应急需求。

(一)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的资源建设、储备,以备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后学校停课期间线上教育应急使用,教务室要做好指导和检查。

(二)由学生管理室牵头,教务室配合,将疫情防控安全知识教育列为开学第一课主要内容,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提高实效性。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工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工作要求,我校于2月5日启动疫情防控时期线上心理咨询通道,及时有效的关注疫情期间师生心理情况,帮助师生以平和的心理状态应对疫情引发的负面情绪。

寒假期间,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开启“心理援助热线”、“在线心理咨询平台”、“线上战‘疫’小课堂”等线上心理咨询服务,联合学校官微、“学工在线”、“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心理协会”等公众号平台发布有关疫情期间自我心理调节的相关资讯。

尽管因疫情延迟开学,但进入3月后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利用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资源开启“居家心理辅导”系列活动,包括“网络个体心理咨询”、“网络团体心理辅导”、“网络团体体验活动”等。“心预约”、“心测试”、战“疫”小课堂、心海港湾等常规心理疏导系列栏目也有序开展,以丰富多彩的线上心理活动,引导师生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下一阶段,心理咨询室将继续深入做好心理援助热线,为全校学生特别是针对毕业生进行疏导和缓解心理压力,做好线上心理咨询服务,继续打造积极乐观、和谐向上的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校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细化干预应急预案,打造全方位、多渠道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以形成校级领导小组、全体教职工、学生工作人员、学生骨干力量等全员参与的心理援助立体网络。疫情隔离了不了关爱,学校将继续深化、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开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新篇章。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六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一)目的`。

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4.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三)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五)制定工作时间表。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安排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

混合编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单独组队时,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

(一)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充分发挥“健康中国”、“12320”、省级健康平台、现有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提供7x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人群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需求和实际困难提供社会支持。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人们带来了躯体和心理健康两方面的压力。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役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战士,要做好个人防护,使自己身心健康,打赢抗击疫情的`战役。为了促进广大师生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提供更多的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服务。肥西实验高级中学特制订此方案。

组长:张傲冬。

成员:各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和心理健康顾问。

1、校心理辅导热线。

手机号码:15215641323(微信同号);面向全校师生开通线上心理咨询。

咨询时长:30分钟以内/(人次)。必要时可考虑进行线上集中辅导。

2社会专线:

(1)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

1网上心理危机辅导。心理教师可将心理危机辅导方面的信息和文章发到班主任群,由班主任在网络教学授课前传递给学生。

2多方配合。体育老师推送一些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免疫力的抗疫健身方法;音乐老师多提供一些舒缓心情的音乐素材;如:放松助眠减压的专业医疗音频的减压音频,唤醒内在生命力的催眠音频的赋能音频。

3在“家长动力小组”群开展线上抗疫专题讨论,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4家校合一,建议家长多和孩子进行亲子游戏、指导孩子适当做一点家务劳动等等。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八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副组长:协调心理健康负责人(刘倩倩)及各科室、班主任、科任教师对于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工作。

组员:

刘倩倩:

1、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2、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1、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2、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刘倩倩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及家长。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我校师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情绪,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及家长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刘倩倩)、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做好服务。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刘倩倩)、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戒者进行电话咨询(电话:4034819。),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1、疑似感染师生: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戒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及家长: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心理辅导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疫情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5、后期跟踪。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6、危机处理。

一旦发现在校期间,我校师生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隔离并送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消毒工作。师生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同时做好跟踪记录。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九

为全县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援疫一线医务人员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其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开展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使其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自身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变化的应对能力,减少疫情相关精神心理问题的发生。

泰和县。

(一)组建心理援助服务网络。

援助服务网络,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工作,建立不同机构之间的`转诊和协调服务机制。

(二)开展专业培训。

由安康精神病医院组织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所在地医疗机构的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援助、干预等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规范开展常见心理社会问题、应激相关障碍的识别,制定个案工作计划,开展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服务。

(三)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由经过培训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根据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的具体情况,遵从自愿原则,有针对性提供心理服务。

1.心理健康教育。依托安康精神病医院建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库,制作针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及大众的科普书籍、宣传折页、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定期为上述人员推送针对性科普宣传信息,每月至少2次,以提高其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其主动求助。

2.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由经过培训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

员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开展心。

理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其中30%的人员进行专业心理测评。

3.心理干预服务。预测一线医务人员、确诊患者及病亡者家属中有15%需要个体心理干预,由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心理干预。对发现存在明显精神心理问题的开展针对性的个体心理干预,对应激反应明显或出现严重精神症状的个体,协调转诊至安康精神病医院,由精神科医师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治疗。

(四)心理援助热线运营及维护。

1、发展心理援助热线。整合辖区资源,推动安康精神病医院心理援助热线xx,专业化、标准化建设,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热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2、壮大心理热线队伍。充实心理援助热线工作团队,定期组织开展热线咨询员培训和督导,提升其服务能力。

3、规范服务,及时干预规范热线服务流程,规范业务资料的采集、记录和保存,定期总结分析热线来电情况。做好来电人员心理状况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县卫健委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安康精神病医院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培训,开展技术指导与督导、项目评估和总结等工作。

县卫健委建立项目调研评估制度,定期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安康精神病医院于次年1月5日前将上一年度总结报告上报至委医政医管股。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

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认真记录,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们依据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与各专业部部长、各班班主任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以便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早些对师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建立特别档案,重点分类、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家长沟通和交换意见,与教师所在的专业部部长、教师家属沟通和交换意见,记录每次的谈话内容,以便追踪性地进行心理干预。

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并尽量做到提纲挈领、简单明了、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确保传递到每一位师生。

当师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我校建立师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师生出现心理危机或心理异常时,学生则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教师则向校党政办公室报告,政教处、校办应立即上报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分管校领导。

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对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2、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3、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5、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二)干预措施如下:

2、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家长或监护人;

3、情况严重的送往医院救治或让家长将学生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教师则让家属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

4、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对学生所在寝室或班级的同学们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实行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6、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恢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复发。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或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居家休养的教师申请恢复工作时,要向幼儿园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康复证明,若有精神问题的师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后方可办理复学或恢复工作手续。复学或恢复工作后,幼儿园心理辅导老师应对其进行定期心理检测。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一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1)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3)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防疫期的心理工作内容,根据开学的关键时间节点,分为“开学前”和“开学后”两部分展开:

(一)开学前。

(1)共建多元的心理援助通道,加强防疫心理辅导服务。

采取多元模式开展心理支持服务,包括热线电话、教学直播平台,电子邮箱、微信、qq、心理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回应同学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疫情导致的焦虑、恐惧、抑郁、躯体化症状等各种问题。

利用网络和班级群开展的心理辅导服务工作,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

(3)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推送防疫信息。

搜集网上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转发防控新冠肺炎的'心理支持手册和心理健康知识信息或制作网络微课,帮助大家科学了解新冠疫情中人们的各种心理特点和有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积极应对的策略。

(4)建立亲情微信群,开展针对性服务。

专门建立xx籍学生微信群,将心理老师、学生处、各大班主任和各位xx籍或疫情较严重区的学生相聚在一起,及时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各种需求,保障信息畅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5)利用网络平台,对教师队伍进行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团队成员参与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

(二)开学后。

继续采取多元模式开展心理辅导与支持服务,包括热线电话,教学直播平台,电子邮箱、微信、qq、心理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化解同学们出现的负性情绪,特别是疫情导致的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问题。

(2)启动危机干预四级联动机制,提供精准心理服务。

启动“学生—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辅导专家“四级联动关爱援助、信息沟通机制,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晴雨表制度”,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3)继续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防疫信息。

利用网络平台,持续更新防控新冠肺炎的知识信息,帮助大家科学了解新冠疫情压力中的各种心理特点和有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积极应对的策略。

(4)加强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的培训。

对心理服务团队的成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咨询辅导特别是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水平。学习疫情心理援助知识,探索心理援助与干预技术,确保心理辅导、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化、专业化和针对性。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二

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类别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学生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扰,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1、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b、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心理素质;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d、尊重、理解与真诚友善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学年初根据工作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2、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开展多种形式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多方配合,协调统一,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全校各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教师兼职任教。每两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能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

4、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对学生提供单独性质的心理咨询。并对心理咨询的案例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确保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情况的保密性。

5、开辟内容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6、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说明:疫情期间,因为学生在家学习,情况特殊,心理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地家访,针对特殊学生进行一次家访,面对面交流疏导,树立孩子的信心;二是电话、qq或微信家访,针对路途比较遥远的家庭,主要通过这些平台方式,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三是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线上主题班会,进行集体疏导;四是联合科任老师,了解全班学生在家情况,根据需要分配重点疏导对象,要求随时关注、家访、疏导。

7、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建,在学校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8、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动社会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学生提供情绪调节方法、社会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内容。

(三)针对三类人群的帮扶措施。

第一类:近期受重大影响的学生,做重点关注和关怀,重点评估受影响学生的心理情况,有必要可考虑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类:通过班主任群和公众号,向全体学生发送心理健康常识及心理求助资源渠道。

如有必要,寻求恩施州心理咨询师协会和恩施州新冠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帮助,协助相关工作。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三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七)社会公众。

(一)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要将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对辖区内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心理疏导的统一管理。

(二)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要覆盖全部目标人群。

(三)综合施治。统筹调动我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加强专业督导,避免受助者受到再次创伤。

(四)严格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信息。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一)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援助。

1、做好院内心理危机干预。我市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文关怀、感情抚慰作用,采取现场和电子媒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和处置工作。对于需要心理援助的患者,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必要时进行临床快速心理干预,指导患者进行放松训练等自我调适。对有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出现精神行为问题的患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并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当本单位力量不足,无法独立完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时,可向市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申请支持。要组织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2、加强院外随访管理。在患者出院时,定点医院要为患者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折页,告知患者院外心理援助服务相关渠道。对需要持续心理救援或精神科药物干预的出院患者,应当将精神科处理的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件中并转介到相应隔离场所,所在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精神科医生进行定期随访管理,确保治疗的延续性。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经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将信息转至其居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维持治疗。对于贫困患者,各区要及时组织辖区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做好医疗、生活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区心理疏导服务网络。

1、统筹各方资源。各区要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等,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为治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2、发挥心灵驿站作用。各区要积极推进辖区各街道(乡镇)心灵驿站建设工作,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其日常工作经费由街道(乡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心灵驿站工作人员应掌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技能,为辖区居民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服务,排除居民心理困扰,疏导紧张情绪,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来访者建立心理疏导个案信息,涵盖基本情况、自我评价、导致心理挫折的生活事件、心理辅导建议等。

3、建立高危风险处置机制。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心灵驿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识别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政府报告,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诊疗工作。

(三)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强化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各有关区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统筹辖区资源为其提供社会支持、生活帮扶、心理干预服务,引导他们宣泄哀伤情绪,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应成立由单位工会人员、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确定专人对接,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做到一人一档。要定期评估病亡者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应协助他们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区要利用辖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向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介绍新冠肺炎相关的科学防控知识、心理健康相关内容的网络平台服务二维码(如天津精神心理v平台、一亩欣田等)、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等心理援助渠道,引导隔离人员主动寻求便捷的心理筛查、评估等服务。

各区要组建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隔离点医护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对接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通过视频讲座、团体辅导、电话(视频)连线、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隔离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减轻心理压力。每200名隔离人员建议配置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6—9人。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各区要加大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等的帮扶力度,要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上述人员排查,使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强化小组成员间信息共享、季度例会、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心理工作室建设,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四)开展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服务。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利用辖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市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要整合全市心理卫生服务资源,统一调动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织做好我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为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疏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提出支援需求的区和单位提供帮扶。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区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各区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及时疏导群众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要为大众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社会公众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2、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依托网络、app、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完善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市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坐席数增加到4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各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公众采取拨打热线的方式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接听人员要以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接受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纳入辖区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强化不同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区要统筹使用资金,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三)强化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梳理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清单。各区要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开展督导评价。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开展心理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五)树立典型先进。各区要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加大激励力度。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学校将组建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心理干预业务小组,有序开展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学校已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制作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向广大师生普及“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等科普知识,并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安全的疫情防护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要求各班主任利用学生家长微信群向本班全体学生发出一封公开信,为全体学生注入一剂心理预防针,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保护。同时,鼓励各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充分利用微信、线上教学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学生、教师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的相关宣传。

(二)制定工作措施。要把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切实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把握在开学前、开学后等关键时间点提供有关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的正确信息,及时调整师生心理状态,有特殊情况的,积极进行心理干预。

(三)及时进行研判。各班主任要及时摸清本班疫情情况,积极关注学生(特别是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教师疫情及其心理状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师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求助者因前来咨询而受到再次伤害。

(四)开展有序服务。开学前,学校要通过微信群等形式不定期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推送防疫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为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开学后,立即启用学校心理辅导室,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学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做好一定时期内的跟踪;对出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积极开展转介工作。在个体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并做好相关记录。

学校学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孩子情绪,引导广大师生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学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具体安排如下:

心理问题咨询:

学习问题咨询:

生活问题咨询:

其他问题咨询:

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三)分类干预。

1.疑似感染师生。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已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

干预措施: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做好转介工作。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十五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省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省、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附件1),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心理危机干预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一)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组建以省、市级副高以上职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健康专家为主的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附件3),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专家组成员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混合编队,前往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中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专家为主的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工作。

(三)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各市、县(市、区)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四)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作用,鼓励专业人才及社会力量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五)基层工作者队伍。全面发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向辖区各类人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转介心理障碍患者,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一)及时识别高危人群。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开展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制定工作时间表。重点识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心理高危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避免事件的发生,如自杀、自伤、伤医和其他冲动行为等。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各市要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和“掌上办公”等方式,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级职能部门一线防治人员、门急诊筛查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的人员、村居(社区)干部及网格员,以及在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服务。

(三)强化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就诊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向住院和就诊患者免费发放心理关怀卡或告知热线电话(附件2),加强医患间的交流和沟通,避免因患者冲动而对一线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合理制定工作时间表,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减压。

(四)设立应对疫情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各市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组建热线技术专家组,在上岗之前,要对接线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每条热线至少开通2个坐席,提供24小时在线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信息,了解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络。充分发挥“健康浙江”、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保健问答30条》(附件4),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六)发挥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底座”作用。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安排专人在岗、开通服务电话,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村居干部、网格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等在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因疫情导致心理行为异常人员时,要告知当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信息和联系方式,并积极引导其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咨询和接受心理援助。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科学研判,做好参谋。各市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发挥参谋作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

(三)落实落细,抓出成效。各市要迅速组建相应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做好重点群体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公布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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