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停车场收费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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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停车场收费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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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复杂的工作任务或挑战时,我们往往需要制定一份明确的方案,以确保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方案的制定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通过参考他人的方案和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借鉴和吸取教训,提升自己的方案制定能力。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一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xxx)。

(二)联系电话:xxx。

(三)邮箱:xxxx。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二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18〕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三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四

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

(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

(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

(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

(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五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六

1、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含o牌车),救护车,殡仪车,可免费,但必须由当班领班在计时卡和小票上注明签署。

2、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署的公司业务车可免费,但必须在小票和登记本上注明。

3、严禁在岗私自对所停车辆免费,一经查出,除由当事人补回停车费外,不必须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收费标准。

1、月保:汽车400元/月,摩托车60元/月。

2、临保:汽车2.5元/1小时,12小时最高限价为7.5元;摩托车2元/12小时。

3、已售车位:140元/月(管理费)。

(二)免费处理。

1、临保时半小时内(含半小时)者免费。

2、公司车辆可免费,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以便查核。

3、持有雅筑xx免费停车卡(每张停车卡面值10元),收取后必须妥善保存,和计费小票订在一起,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同时在免费卡的背后注明车牌和时租卡号,以便财务查核。

4、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含o牌车),救护车,殡仪车,可免费,但必须由当班领班在计时卡和小票上注明签署。

5、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署的公司业务车可免费,但必须在小票和登记本上注明。

6、严禁在岗私自对所停车辆免费,一经查出,除由当事人补回停车费外,不必须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收费岗之交接班规定。

收费岗除遵守安管员交接班管理制度外,不应遵守如下条款。

1、交班时,交班人必须将在库车辆、月保卡、时租卡数量及票据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在交接班之记录本上,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栏签名。

接班人负责。

3、接班后如发现有登记错误,应立即报告领班进行处理。

4、交班人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四)财务结算,稽查制度。

1、早班领班必须在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天收费交到财务部,如财务休息,则应交至管理处值班人员当天存入。

2、当班领班必须每日、部门主管每周、财务每月检查核算车辆收费情况。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七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八

2016北京供暖时间: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北京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凌晨开始,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

北京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3月15日24时,共计120天。

特殊区域及场所11月515日不定时开始。

根据“看天决定供暖时间”的原则,每年法定供暖日前,北京市会先后进行三次气象会商,当预测出现极端天气,也就是11月15日前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将启动提前供暖。

2016北京市供暖费什么时候交:9月26日起开始收费,至11月15日止。

北京供暖缴费方式:为使广大用户缴费更加便捷,热力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辟了缴纳暖气费的业务。

2016冬采暖季本市居民供热价格没有变化,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同时,继续推广供热计量收费,今年全市将新增3000余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热计量收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仍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应不同,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的价格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冬全市供热面积将达到7.8亿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5.7亿平方米。随着全市“煤改气”工程的不断推进,全市天然气用气总量也在不断攀升,预计今冬供热用气量为114亿立方米,比上一采暖季增加10亿立方米。市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已经和中石油等上游供气单位达成协议,全力确保本市冬季用气。

目前,上一采暖季统计的180余个低温小区改造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150余个已基本完成改造,市热力集团、各区主要供暖企业正在抓紧完成管线巡查、改造工作。了解到,热力集团将从本周开始启动大范围暖气灌水,建议居民留意小区张贴的灌水通知,根据灌水时间家中留人注意跑冒滴漏等问题,并及时与热力集团联系维修事项。

那么在北京供暖前,市民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的呢?

1、供暖前,暖气都会试水,试水时,可以用手摸暖气阀门和管线接口处,感觉会不会潮湿。

2、如果楼上的房子安装的是地热等取暖设备,要注意家中的天花板是否有漏水的痕迹。

3、如果听到管道里有哗啦哗啦的水声,说明试水开始,此时就要打开放风阀,将管道内的空气放掉。

4、如果发现漏水,可以先关闭进水阀门,然后进行电话报修。

房山区召开供热体制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和部署,10月14日,房山区召开供热体制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合作背景、合作模式、人员安置方案、现阶段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据悉,此次供热体制改革的主要模式是由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在房山成立北京京能房山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供暖所由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供暖所机构撤销,编制收回。房山热力公司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投资建设、日常运营、管理维修、管网维护改造、清洁能源改造、热源厂增容等建设任务,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供暖费。特许经营期25年。

接下来,房山区将建设以涿州房山热电联产供热为主,若干个燃气调峰锅炉组合为补充的多源互补、联网运行、安全经济、高效清洁的“1+1+x”供热体系,并按照市、区相关部署,实施鸿顺园、吴店、城西、城中四座燃煤集中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未来,房山区供热行业将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管理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区供热发展水平,打造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会议强调,各有关单位、供暖所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大胆探索尝试,加大推进供热服务市场化的力度,推动全区发展模式的创新和完善。要认真研究人员安置办法,妥善处理安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采暖季稳定高效的供热服务水平,建立规范和谐的供热管理新格局,增强全区转型发展的供热保障能力。

副区长刘胜国参加会议。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九

对于北京市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来说,的车船税将下降50元到130元不等。12月31日,北京市正式颁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细化计征,同时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

一、征乘用车税按排气量计。

据了解,车船税法在完善征税范围、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调整税负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和强化征收管理五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

以乘用车来说,在20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基准税额480元。而在新《办法》中,按排气量划分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不变;1.0升至1.6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1.6升至2.0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不变;2.0升至2.5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增加了420元。此后排气量越高,年基准税额也越高。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基准税额高达5280元,增加了4800元。

由于车船税额调整和减征的双重因素,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20有50元到130元不等的下降,而这部分的乘用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70%;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提高了270元;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至少提高了1120元。商用客车的税额适度提高。为支持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对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税额维持不变。

二、因限行按年减征两个月税款。

《办法》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北京市在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授权的减免税范围内,为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

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对北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北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三、单位车主也可由保险机构代收。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年1月1日起,非新购私车的车主缴税方式与目前一致,可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部门车船税征收场所缴纳税款。

由于采取纳税人一次即可同时办理保险业务并缴纳税款的方式十分方便,从2012年起,将单位车辆和新购车辆一并纳入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范围,地税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单位车主,自2012年起,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即可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或在办理交强险业务前,到地税部门按辆缴纳车船税。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十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比较突然强烈的冷空气,北京将于11月15日开始供暖。

注: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元/千瓦时(55.56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相关新闻】。

创纪录今冬供暖面积高达7.8亿平方米。

从官方放出的消息看,据悉,今冬北京市供热面积将达到创纪录的7.8亿平方米,比去年增加约3000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5.7亿平方米。全市天然气用气总量预计为100亿至105亿立方米,比上一采暖季增加15亿至20亿立方米。

据了解,北京市法定供暖日为11月15日,为了保障居民家中温度能够达到18℃的要求,在正式供暖前,供热企业会提前几天点火预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试供暖,为管线“暖身”。这是供热企业冬季采暖前的最后一项准备工作,点火烘炉意味着居民家中的暖气将逐渐有温度。

据获悉,今年,北京热力集团所辖居民区的试供暖时间初步定为11月2日,比往年提前一周左右。为何要提前?据介绍,提前试供暖的目的是提早发现居民家中是否存在暖气不热,以及是否有跑、冒、滴、漏等问题,留出足够的时间予以解决。去年由于特殊情况,全市试供暖时间推迟到11月13日,也就是正式供暖前两天才开始“预热”。由于时间仓促,一些居民家中暖气不热的问题比较突出,正式供暖时室温未能如期达到18℃。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市共有1600多家供热企业,热力集团负责的供热面积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30%左右。如不属于北京热力集团的负责范围,还需留意小区公告栏里贴出的通知,以公布的实际试供暖时间为准。

同时,根据“看天决定供暖时间”的原则,每年法定供暖日前,本市会先后进行三次气象会商,当预测出现极端天气,也就是11月15日前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将启动提前供暖。从首轮气象会商的结果来看,今冬本市提前供暖的可能性较小,明天及下周四还将进行两轮气象会商。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十一

北京市2015年取暖时间暂定11月15号-17号期间开始,现在取暖费的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下边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取暖费的收费标准,员工取暖费补贴标准的管理办法。

目前北京市由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为24元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取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市热力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

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

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

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其它供应对象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

对取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按以上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除以0.75的换算系数计算。例如:燃油锅炉供应居民取暖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每使用平方米、采暖季价格为30&pide0.75=40元。

以上取暖费一律为到户价格,不得另加其他费用。

员工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为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规范各分公司员工冬季采暖费用的补贴标准,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

二、补贴原则:

公司员工无论有无住房一律暂按60平米面积给予报销,超出面积部分一律自行负担。

采暖费每平米报销金额以所在地取暖公司取暖费收取单价为计算标准。

报销以员工在本公司工龄年限的长短来确定采暖费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标准见下表:

三、补贴发放形式:

四、公司员工取暖费补贴一律采取报销形式,于每年12月份通过采暖费发票给予报销。

五、员工冬季采暖费补贴列入各分公司经营成本。

六、本办法暂执行一年,今后将按照公司员工等级重新制定采暖费报销办法。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十二

人民网西安8月22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陕西省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陕西省副省长陈宗兴介绍说,治理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城市重点抓好“择校生”,农村重点解决好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治理的主要目标:禁止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禁止将捐资赞助办学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禁止学校及教职人员代办保险,禁止收取转学费,禁止任何单位通过中小学学生入学搭车收费。9月份新生入学后,全省50个国务院扶贫开发重点县要全面推行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一费制”的收费制度,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中小学和其他未实行“一费制”的县(市、区)的中小学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变。陕西省还将出台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中择校行为。政策出台后,各高级中学必须将本校计划内招生最低分数、“择校生”录取分数线、录取名额及收费规定和标准张榜公布。严格责任。10月份陕西省将组织检查组到各市、区进行检查。具体责任在学校的,校长就地免职;责任在乡镇或村的,主管乡镇长就地免职,同时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凡在一个县区合格率达不到95%的,县区教育局长免职,对县区行政主管领导提出警告,年终公务员考核单项不合格;一个市发现有三个县(区)不合格的,市教育局长免职,对市主管教育的行政领导提出警告,年终公务员考核单项不合格。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要从严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对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失察或纠正不力,造成乱收费问题蔓延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停车场收费方案篇十三

2014北京集中取暖时间是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11月7日11月14日试运行,集中取暖暖气费仍未每月每平米最高5.8元。目前全市取暖准备工作已进入尾声,10月底前将具备取暖条件,如果持续降温,就会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取暖。

今年北京冬季取暖费会涨价吗。

10月中旬,一条所谓“热力公司员工借检查之便让用户签字同意取暖费涨价”的消息曾在网上和微信朋友圈中广为流传,让人难辨真假。市市政市容委和市热力集团第一时间表示,该消息属谣言,今冬居民取暖资费仍按照往年标准执行。

根据取暖采暖价格表,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取暖价格依取暖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取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取暖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取暖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取暖价格为30元。据介绍,居民取暖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北京冬季取暖费成本包括哪些部分。

(一)取暖成本包括取暖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取暖生产成本是指取暖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取暖成本的直接费用;取暖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取暖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税金是指热力企业(单位)生产供应热力应当缴纳的税金。

(三)利润是指热力企业(单位)应当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1、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取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

2、市热力集团非居民取暖价格为33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3、燃气(天然气、煤气)供应的民用取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30元。

4、燃气锅炉非居民取暖价格为3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5、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

6、燃煤锅炉非居民取暖价格(直供方式、间供方式)为2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7、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为0.2元/千瓦时(55.56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8、对取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按以上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除以0.75的换算系数计算。例如:燃油锅炉供应居民取暖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每使用平方米、采暖季价格为30÷0.75=40元。

6月1日-30日交费每平方米每年优惠1.40元;。

2014年7月1日-31日交费每平方米每年优惠1.05元;。

2014年8月1日-31日交费每平方米每年优惠0.70元。

1、取暖公司收费厅(电厂北路13号)。

2、取暖公司收费厅(环城东路45号)。

3、龙江银行营业厅(通江路转盘道龙江银行大厅内)。

北京冬季取暖温度标准是什么。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室温。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取暖期间雾霾加重,北京取暖会停止吗。

相比雾霾,寒冷的天气对我们来说更是可怕,而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在参加气象会商时给市民吃了定心丸,“采取降污减排措施时,也要优先保证居民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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