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大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8:02:08
最新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1 08:02:08     小编:碧墨

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不仅需要主观的思考,还需要客观的数据和事实的支持。方案的执行中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规划和具体的步骤安排。环境保护的方案范文,可以启发我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一

时值年末岁尾,公司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密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抓实抓紧、抓严抓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形式稳定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质量安全部于近期组织专班对当前在建项目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公司当前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在检查的3个在建项目中,洈水供电公司客服中心楼项目现已进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阶段;99庄园一期项目已进入装饰装修工程完工阶段;九宫山国际大酒店项目主体结构现已封顶,由于受地理条件和当地气候影响准备暂停施工;通过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能够充分利用现场条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当前,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良好,参建各方履责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质量安全部将继续对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二

由于目前防疫及极端天气等多重因素,安全生产形式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在建工地年后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3月24日至3月27日,我中心带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汛情防控、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

分别检查了:滨江新区二期项目“十路一湖”、江门市档案中心、港口二路(迎宾路–江侨路)污水管网、迎宾大道(丰乐路-甘棠路)道路沥青化改造及品质提升工、迎宾大道(丰乐路-甘棠路)污水管网、东风大道(东里路-东里一路)改造工程、双龙大道(江门大道中-白石大道桥)改造工程、江门河北岸景观提质工程、蓬江区城心轴线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等工程项目。

我中心带队深入工程建设现场,详细询问并检查工地安全生产措施,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总监交流并强调务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及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同时按照三防工作机制,提前做好三防准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演练,并且严防死守,打好防疫阻击战,落实实名制监测机制,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三

为深入推进“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走深走实,扎实做好我区冬季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冬季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华州区住建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11月以来,区住建局组织建工股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12个在建工地、4个商混站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查阅施工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重点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隐患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严格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成效不显现不放过,确保隐患真改、实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了冬季施工的相应要求,对安全施工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一步,华州区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对冬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力度,全力保障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发展持续稳步推进。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四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场所安全稳定,20xx年1月18日,由施杨副所长组织习艺生产与场所建设科、基建办对备勤楼及食堂的消防设施与用电用火设备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备勤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制度健全,消防设施配备到位,灭火器数量充足,摆放规范。

二、食堂防火设施健全完好无火灾隐患,达到安全标准。

三、消防通道通畅,无任何杂物,应急指示灯均能正常使用。

四、各类用电取暖设备使用规范,电源线路无乱搭乱接现象。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我所消防设施、用电用火设备等方面无安全隐患存在。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全体民警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五

1、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的制定必须以确保施工质量及生产安全为前提,具有一定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2、制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中,应具有以下内容:施工部署(进度安排),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机具与材料调配计划,施工人员技术培训(测温人员,掺外加剂人员)与劳动力计划,保温材料与外加剂材料计划,操作要点,质量控制要点,检测项目等方面。

(二)生产准备。

根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好施工任务及现场准备工作。如现场供水管道的保温防冻,搅拌机棚的保温,场地的整平及临时道路的设置,装修工程的门窗洞口封闭及保温。

(三)资源准备。

根据制定的计划组织好外加剂材料,保温材料,施工仪表(测温剂),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等的准备工作。

(一)土方工程。

1、基础土方工程应尽量避开在冬季施工,如需在冬季施工,则应制定详尽的施工计划,合理的施工方案及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同时组织好施工管理,争取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

2、施工现场的道路要保持畅通,运输车辆及行驶道路均应增设必要的防滑措施(例如沿路覆盖草袋)。

3、在相邻建筑侧边开挖土方时,要采取对旧建筑物地基土免受冻害的措施。施工时,尽量做到快挖快填,以防止地基受冻。

4、基坑槽内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产生积水,造成由于土壁下部受多次冻融循环而形成塌方。

5、开挖好的基坑底部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如保留脚泥或铺设草包。

6、土方回填前,应将基坑底部的冰雪及保温材料清理干净。

7、室外基坑或管沟可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但冻土块体积不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室内的坑,槽,管沟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

8、回填采用人工回填时,每层铺土厚度不超过20cm,夯实厚度为10—15cm.

9、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填土层受冻。

(二)桩基工程。

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桩基础的轴线引出的距离应适当增加,以免在打桩时受冻土硬壳层的影响。水准点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3、预制桩的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0%方可起吊,达到强度标准值的100%方可运输和打桩。

4、桩的堆放应考虑到桩机的行进路线和打桩顺序,且桩的堆放层数应不超过4层。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冷拉。

(1)钢筋负温冷拉时,可采用控制应力法或控制冷拉率方法。对于不能分清炉批的热轧钢筋冷拉,不宜采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

(2)在负温条件下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由于伸长率随温度降低而减少,如控制应力不变,则伸长率不足,钢筋强度将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在负温下冷拉的控制应力应较常温提高。冷拉控制应力最大冷拉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2、钢筋负温焊接。

(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才可上岗操作。

(2)负温下钢筋焊接施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帮条,搭接,坡口焊)及电渣压力焊等焊接方法。

(3)焊接钢筋应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如必须在室外焊接,则环境温度不宜太低,在风雪天气时,还应有一定的遮蔽措施。焊接未冷却的接头,严禁碰到冰雪。

(4)闪光对焊:。

1)负温闪光对焊,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钢筋端面比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端面不平整时,宜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

2)与常温焊接相比,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调伸长度10%至20%左右,提高预热时的接触压力,增长预热间歇时间。

3)施焊时选用的参数可根据焊件的钢种,直径,施焊温度和焊工技术水平灵活选用。

(5)电弧焊接。

1)焊接时必须防止产生过热,烧伤,咬肉和裂纹等缺陷,在构造上应防止在接头处产生偏心受力状态。

2)为防止接头热影响区的温度突然增大,进行帮条,搭接电弧焊,应采用分层控温施焊。帮条焊时帮条与主筋之间用四点定位焊固定。搭接焊时用两点固定,定点焊缝离帮条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3)坡口焊时焊缝根部,坡口端面以及钢筋与钢垫板之间均应熔合良好。

(6)电渣压力焊接。

1)焊接电流的大小,应根据钢筋直径和施焊时的环境温度而定。

2)接头药盒拆除的时间宜延长2min左右;接头的渣壳宜延长5min,方可打渣。

(四)混凝土工程。

1、基本要求。

(1)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于0.6,并加入早强剂。由必要时应加入防冻剂(根据气温情况确定)。

(2)为减少冻害,应将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降至最低限度。办法是:控制坍落度,加入减水剂,优先选用高效减水剂。

(3)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4)未冷却的混凝土有较高的脆性,所以结构在冷却前不得遭受冲击荷载或动力荷载的作用。

2、混凝土的拌制。

(1)拌制混凝土用的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和冻块,以及易冻裂的物质。在掺有含钾,钠离子的外加剂时,不得使用活性骨料。在有条件的时候,砂石筛洗应抢在零上温度时做,并用塑料纸,油布盖好。

(2)拌制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如外加剂为粉剂,可按要求掺量直接撒在水泥上面和水泥同时投入。如外加剂为液体,使用时应先配制成规定浓度溶液,然后根据使用要求,用规定浓度溶液配制成施工溶液。各溶液要分别置于有明显标志的容器中,不得混淆。每班使用的外加剂溶液应一次配成。

(3)当施工期处于0℃左右时,可在混凝土中添加早强剂,掺量应符合使用要求及规范规定,且应注意在添加前应做好模拟试验,以核实有关技术措施;对于有限期拆模要求的混凝土,还应适当提高混凝土设计等级。

(4)混凝土中添加防冻剂时,严禁使用高铝水泥。

(5)严格控制混凝土水灰比,由骨料带入的水分及外加剂溶液中的水分均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6)搅拌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

(7)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3、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搅拌场地应尽量靠近施工地点,以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热量损失,同时也应正确选择运输用的容器(包括形状,大小,保温措施)。

(2)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特别是新老混凝土(如梁,柱交接处)交接处的冰雪及垃圾。

(3)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在浇筑前,应了解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抗冻剂的性能,并做好相应的防冻保暖措施。

(4)分层浇筑的混凝土时,已浇筑层在未被上一层的混凝土覆盖前,不应低于计算规定的温度也不得低于2℃。

(5)重点工程或上部结构要连续施工的工程,混凝土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预期所要达到的强度。

(6)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进行孔道和立缝的灌浆前,浇灌部位的混凝土必须经预热,并采用热的水泥浆,砂浆或混凝土,浇灌后在正温下养护到强度不低于15mpa.

(7)现场应留设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作为拆模依据。

4、混凝土的养护。

(1)冬季浇筑的混凝土,由正温转入负温养护前,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对于c10以下的混凝土不得小于5mpa.

(2)采用的保温材料(草袋,麻袋),应保持干燥。

(3)在模板外部保温时,除基础可随浇筑随保温外,其它结构必须在设置保温材料后方可浇筑混凝土。钢模表面可先挂草帘,麻袋等保温材料并扎牢,然后再浇筑混凝土。

(4)保温材料不宜直接覆盖在刚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层上,可先覆盖塑料薄膜,上部再覆草袋,麻袋等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的铺设厚度为:一般情况下0℃以上铺一层;0℃以下铺二层或三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及二次抹面压实后应立即覆盖保温,其保温层厚度,材质应根据计算确定。

(5)拆模后的混凝土也应及时覆盖保温材料,以防混凝土表面温度的骤降而产生裂缝。

5、试件留置。

按规范及施工要求制作,管理,养护,送检混凝土试块。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砌体工程。

1、材料要求。

(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为32.5r,水泥不得受潮结块。

(2)普通砖,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遭水浸后冻结的砖和砌块不得使用。

(3)石灰膏等宜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4)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应满足规范要求,砂中不得含有冰块及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

(5)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比常温施工时适当调整,并宜通过优先选用外加剂方法来提高砂浆的稠度。在负温条件下,砂浆的稠度可比常温时大1~3厘米,但不得大于12厘米,以确保砂浆与砖的粘结力。

(1)砌筑应采用“三一砌筑法”,若采用平铺砂浆时,应使铺灰长度满足砂浆砌筑时的温度不致过低。

(2)严禁使用遭冻结的砂浆进行砌筑。

(3)当室外温度低于+5℃,砖,砌块等材料不得浇水,砂浆的搅拌时间也应有所增长,一般为常温搅拌时间的1.8倍,约为2.5~3分钟。

(4)防止砂浆在搅拌,运输,存放过程中的热量损失可采用下列方法:。

1)砂浆的搅拌可在保温棚内(棚内温度在5℃以上)进行,砂浆要随拌随用,存储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不可积存和两次倒运。

2)搅拌地点应尽量靠近施工现场,以缩短运距。

(5)砌体的水平及垂直灰缝的厚度应保证在8~12mm,一般宜控制在10mm左右。

(6)控制砌体砌筑高度,每日砌筑一般高度不超过1.80m.

(7)每天收工前,应将顶面的垂直灰缝填满,同时在砌体表面覆盖保温材料(如草包,塑料薄膜)。

(8)现场的试块的留设应有所增加,且在现场同条件下进行养护,用于检验现场砌筑砂浆的实际强度。

(六)装饰工程。

1、装饰抹灰工程。

(1)正温下,先抢外粉饰,最低气温低于0后,如果必须外粉饰时,脚手架应挂双层草帘封闭挡风,并用掺盐的水拌砂浆,当气温在0℃至-3℃时(指三天内预期最低温度)掺2%(按水重百分比)。

(2)白天气温接近0℃,晚上可能达到0℃以下时,应缩小操作面,尽量不安排粉饰。

(3)内粉饰前应封闭门窗,配好玻璃。

(4)0℃以下时,如必须抢做内粉饰,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采用室内加热法,应用蜂窝煤炉,使室内的温度保持在0℃以上,防止粉饰大面积受冻。

2、油漆,涂料工程冬季施工。

(1)冬季油漆,涂料工程的施工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内温度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止产生凝结水。刷油质涂料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刷水质涂料时不宜低于+3℃,并结合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温度进行控制。-10℃时各种油漆均不得施工。

(2)油漆工程冬季施工时,气温不能有剧烈的变化,施工完毕后至少保养两昼夜以上,直至油膜和涂层干透为止。

3、其它装饰工程冬季施工。

(1)玻璃施工。

从寒冷中运到暖和处的玻璃,应待其温度缓和后方可进行裁割,安装门窗玻璃宜在正温下进行。

(2)饰面板(砖)工程冬季施工。

冬季进行饰面板(砖)工程施工时,砂浆的使用温度不得低于+5℃,如低于+5℃则不但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而且加大了操作的难度。施工中砂浆硬化前应采取有效防冻措施。

(七)地面工程。

1、室内地面找平层,面层施工时应将门窗通道口进行遮盖保温,确保在室内温度为5℃以上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室外部分预计三天温度在0℃左右时,水泥砂浆应掺1~2%的盐水溶液搅拌,并有可靠的防冻保暖措施。

2、冬季所用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应尽量减少用水量,砂浆绸度应小于5cm.

3、对于大面积混凝土地坪随捣随抹的施工,应在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施工时适当加快浇筑及振捣速度(保证混凝土内部密实的前提下),浇筑厚度略高于设计厚度,振捣整平后铺设塑料薄膜,其上及时铺盖保温材料。

(八)屋面工程。

1、屋面工程的冬季施工,应选择无风晴朗天气进行,充分利用日照条件提高面层温度。在迎风面宜设置活动的挡风装置。

2、屋面各层施工前,应将基层上面的积雪,冰雪和杂物清扫干净。所用材料不得含有冰雪冻块。

3、用沥青胶结的整体保温层和板状保温层应在气温不低于-10℃时施工,用水泥,石灰或乳化沥青胶结的整体保温层和板状保温层应在气温不低于5℃时施工。如气温低于上述要求,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4、找平层为水泥砂浆时,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得小于m5.

5、防水层采用卷材时,可用热熔法或冷粘法施工。热熔法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10℃,冷粘法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5℃。当采用涂料做防水层时必须使用熔剂型涂料,施工时温度不得低于-5℃。

6、防水工程应选择施工质量及信誉好的单位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一)钢筋的锈蚀与混凝土裂缝。

由于钢筋的氧化锈蚀伴生体积膨胀,致使混凝土沿主筋或箍筋方向产生裂缝。其次,水泥的安定性不良,混凝土的水灰比太大,早期强度低,失水太快也会引起开裂。混凝土内部水分由边缘向中心移动,形成压力也将引起轴向裂缝。

预防措施:

1、严格控制氯盐的掺量。按照“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氯盐掺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1%,基本钢筋就不锈蚀。

2、限定量的氯盐掺入时应充分溶解或搅拌均匀,以防止偏折引起局部钢筋锈蚀。3.控制水泥质量和混凝土混合物水灰比,增大其密度性,防止水分转移,均能有效地防止混凝土的裂缝产生。

(二)。结构疏散与水分转移。

水分转移及结构疏散的混凝土,以表面呈冰晶、土黄色,砂浆骨料结合脆弱,声音空哑等为特征。同时由于混凝土内部压力差、温度、湿度差,使水分自边缘向中心移动造成空隙。

预防措施:

1、适当掺用以防冻剂-减水剂-早强剂-引气剂组成的复合外加剂,减少水灰比,采取重复振动,加压振动,提高结构致密性。

2、混凝土表面“冰封”利用其湿水性均为有效。

(三)表面起灰。

所谓“表面起灰”是以砂浆和粗骨料相脱离,表面起灰,骨料裸露为特征。主要是由于混凝土混合物水灰比太大,离析,泌水严重,粘聚性、保水性差,加上养护温度低,水泥水化趋于停止,混凝土水分迅速外离,导致表面起灰。

预防措施:严格控制水灰比,延长混凝土混合物搅拌时间,表面覆盖塑料薄膜保水。

(四)结晶腐蚀-混凝土表面返霜。

混凝土硬化后,某种外加剂溶液通过毛细管的作用渗到混凝土表面,而混凝土表面的水分则逐渐蒸干,此种情况还将影响混凝土与饰面层的结合。

预防措施:

1、适当控制外加剂的用量(最好不要超过水泥重量5~7%)。

2、外加剂充分溶解后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3、混凝土浇灌后,立即在其表面覆盖1~2层薄膜塑料。严防混凝土水分外移。

(1)冬季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用明火取暖,应订出具体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3)电气设备,开关箱应有防护罩,通电导线要整理架空,电线包布应进行全面检查,务必保持良好的绝缘效果。

(4)脚手架,脚手板有冰雪积留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有坡度的跳板应钉防滑条或铺草包,并随时检查架体有无松动及下沉现象,以便及时处理。

(5)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的出入口楼梯,电梯口和井架周围应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6)高层作业必须用安全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楼面预留孔洞必须用盖板盖好。不准用芦苇,草包遮盖,以防失足跌落。冬季施工拆除外脚手架应有围护警戒措施,严禁高空向下抛掷。

(7)打夯机,磨石子机等震动机械,以及经常移动的机具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浸放水中,应架空绝缘良好。

(8)工地临时水管应埋入土中或用草包等保温材料包扎,外抹纸筋。水箱存水,下班前应放尽。

(9)草包,草帘等保温材料不得堆放在露天,以免受潮失去保温效果。

(10)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安置。明火作业应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用品。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六

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住建局的工作要求,4月17日上午,市政巡查办工作人员对海榆西线保港路口至中心渔港大道道路改造项目的.现场安全及停工情况进行检查。当天检查发现存在问题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3日期限整改完成。

检查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自我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七

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应该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检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

(一)起重机械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施工用电:部分工程用电隐患较大,未执行tn-s系统,一个漏保下引出两路线路现象较多,漏保参数不符现象较严重,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未分开设置。

临边围护:楼层孔洞临边未围护现象较多,电梯井内隔断不严密,部分防护门未安装。

支模架:部分高大支模未按专家论证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未严格检查。部分支模架缺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欠缺较多。

(三)资料情况。

1.现场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及闭合。

2.对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不重视,未及时整改回复及闭合。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4.部分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部分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帽、安全网)。

(四)隐患较大项目。

1.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塔吊吊钩保险失效仍在操作且未配备司索工,塔吊司机人证不符等。

2.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塔吊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等。

三、处理意见。

对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和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予以通报,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个项目停工整顿,并于1月6日前将整改结果报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要求,做好排查的基础上推进整改工作。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隐患排查要彻底到位,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检查、验收到位。

(四)其他企业、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做好排查工作,减少隐患。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20xx年12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4个,建筑面积107.26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22家,监理单位16家。签发整改。

通知书。

书44份,其中3个项目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措施严重不足等原因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重点有:工程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主体重要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用电、承重支撑架、外脚手架、高大支模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管理和备案情况;民工安全教育和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工地的临时设施使用、文明施工情况、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基坑支护及临边围护的安全措施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均有较大提高,能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但仍有一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企业领导不重视,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局将在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高层外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部位安全生产情况的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施工用电安全。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xx-2024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九

于20__年开始从事水电安装建筑行业,已有初级水平的工作经验。今年来,我紧紧围绕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工作思路和本职岗位工作,进一步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优良传统,顺利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期间自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加强,实践经验得到了积累。为了能提高自我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参加了安全员培训,材料员培训,并拿到了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在担任专职安全员时,不仅仅及时完整的做好了安全资料,并且还跟踪施工作业,对劳务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的深入到工人中去,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谦虚谨慎的向工人们学习实践经验,请教老工人安全施工与保证质量之间发生矛盾时怎样处理,在与老工人进取交流勾通中,到达了共识,得到理解并支持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起到了进取带头做好安全防范作用。同时增进了与工友们的友好关系,更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与情感式管理的结合。每次在施工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时刻安全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整改,杜绝各种机具操作伤害及触电伤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我不愿意落后于人,一有时间就钻研施工工法和技术知识,用热情主动、进取务实、认真负责做我的工作原则,以吃苦耐劳为工作精神,我觉得仅有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工作才会换来应得的报酬,要求自我做事要尽职尽责,不推委扯皮。在工作中有幸与赵经理一同去吴起县工地向领导学到了过硬的施工知识及现场丰富的经验,使所学所看所做的更好的结合在一齐。

由于项目领导赵经理的培养提拔,同事们热情的帮忙下,我担任了临潼科技大学3—a阶梯教学楼的项目负责人,主管全部现场管理工作。接任工作后由我制定了现场管理制度,职工宿舍制度,办公室管理规定。负责开展施工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建立好与甲方,监理,土建的友好界面。

此教学楼高三层,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工程造价1000多万元,框架结构,是树立安装公司在学校建设方形象的好机会,所以自上而下一致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用科学的管理,专业的知识,一流的施工技术,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

在工作当中,让我认识到作为一个不是很专业的工作人员的艰辛和不易,所以我求知若喝,向技术人员请教,学习图纸,周密布置组织施工,认真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平日里,带着管理人员跟踪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安排好施工进度,严格要求按规范配置水电管、盒,到达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到目前为止,进度已经到一层顶板开始配强弱电线焊管,及水,暖预留洞的施工。现场更需要科学的管理,到达低耗材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做好成本管理,节俭出来的就是项目部的经营利润。

新的时代,新的工作岗位,要求我更要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跟上建筑业的发展,作为一个与时代,与建筑业,发展同步的人,在工作中尊敬领导,热情饱满,虚心学习,团结同事,创新务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今后到任何部门我仍会继续发扬我的优秀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工作本事,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为将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打好基础,才能自信的担当好职务,出色的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

县城乡规划建委: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

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

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

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5、巡查队伍不健全,质监站人员有限,暂时还未能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完成扬尘整治任务的,我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分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扬尘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站派专人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督促,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1、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重点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营造争创“绿色文明工地”的良性氛围。

2、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3、加大暗访、督查、处罚力度。我站将在此前检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明确相关责任,加强暗访和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4、加强长效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xx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本事和礼貌施工水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扬州市建设局立即转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安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建设局于5月26日至6月3日,分两个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6月4日至6月5日对市区工程组织进行了复查。现将这次检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景。

此次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44个,总计建筑面积89、83万m2,市政工程项目3个。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贴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0份,其中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查出隐患236条。各县(市)建设(建工)局也按省局要求组织了检查,据统计,各县(市)共查255个项目,总计建筑面积149、8万平方米。共查出隐患470多条,开出隐患整改单36份,其中要求停工整改的项目8个。经过这次检查发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礼貌施工程度大大提高。大部分企业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但仍有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现场存在的问题较多。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异常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自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不尽了解,更没有做到认真履行,具体问题主要表此刻如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个别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拒付、拖欠安全礼貌施工措施经费等。

2、大多数监理单位已转变思想,提高了认识,但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职责;没有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不足;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等。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素质偏低;未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场围档大都基本到位,但小区内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礼貌施工程度不高;

部分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未超施工层一部脚手架;仍有极少数工程使用毛竹脚手架。

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淆不清;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周围堆放杂物不便操作。

多数施工现场塔吊无专人指挥;部分企业,塔吊安装后不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等。

四、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各司其职,真正构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的应补办相关手续。

5、施工单位未按工程核验评估程序办理手续的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4、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市政建设工程纳入正常化管理。

5、开展村镇建设、工业园区工程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问题严重的移交市城建监察大队处理。

6、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具)的规范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7、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鼓励企业进取参加创立礼貌工地活动。

经过这次检查,对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市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消除事故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三

xx搅拌站工地,位于xx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xx区xx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xx铁路工程xx标段xx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xx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xx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电话是:xx。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四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xx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五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20xx年底召开建筑安全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左道防微杜渐,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櫈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镇农村的大部分建筑企业中,工地的施工工人很多都是临时招聘的农民工,施工工人素质较差,不能适应安全施工工作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专业技术素质差,不能独立果断地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操作也不能规范,其安全防护意识淡薄、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非常欠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远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这种专业水平显然不能满足现代农房改造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

近期将组织我镇农村个体建筑施工负责人、班组长、特殊工种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建设施工技术培训。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人安全帽佩戴、临时用电是否规范、防护网是否设置、脚手架施工、起重设备是否淘汰。对查出问题的责令整限期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六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方案篇十七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 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 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 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 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 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 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要把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纳入消防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宣贯落实《湖南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督促建筑工地将规定的相关内容摘录制作标排悬挂工地,安照规定要求,切实整改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二、迅速行动,全面检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正在开展的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二是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尤其是对电(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动火审批制度;三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生活、施工用房的用火用电情况,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情况,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的管理情况等;四是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如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配足、配齐移动灭火器材等;五是确保通道畅通,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畅通快捷,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六是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并加认真组织以演练。此外,对于原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如进行改扩建或二次装修,必须督促建设单位保证原有消防设施在施工期间完好有效。

三、加强培训,增强素质。各地要结合《消防法》的宣贯,开展消防宣传进工地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建立机制,确保安全。各地要建立加强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把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作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建筑工程施工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003335.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