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协议(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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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协议(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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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但如何保持健康在现代社会中却是一个挑战。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问题,并找到解决的方法和路径。总结范文是对一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的集中评述,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一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二

十四、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五、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十六、保险人按照第二十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十七、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十八、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三

第一条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四)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第五条 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

(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

(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

(八)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的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的人身伤亡;

(二)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三)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四)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七)自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终止在被保险人的营业处所内工作之日起,所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八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投保医务人员名单,并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对于保险费交付之前发生的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及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在本保险期限内,由于医务人员发生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应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的.发生。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四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五

甲方:(供货方)

乙方:(进货方)

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是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为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人员的销售员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合法及质量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灭菌批号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有关文件以备案。

三、乙方向甲方购入进口医疗器械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在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通关单》、《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原印章。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四、乙方收到货物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或外包装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拒收问题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具备储存、养护医疗器械的场所及专职养护人员,因乙方保管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正常购进的医疗器械如因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退、换货。非质量原因造成滞销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经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确因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九、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与现行法规相悖的以现行法规要求为准。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口头、电话、传真等非书面合同订货,亦遵守以上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期满重新签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六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救护所支付的费用,因为紧急救护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情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情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5)按就诊人数而定。

(6)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承包医院疼痛科给乙方经营,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经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将__________医院疼痛科租给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如室内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固定业务用房间______间

三、乙方使用的器械由甲方解决,所有权归甲方。

四、乙方使用的疼痛科材料要在正规的医药公司订货,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五、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统一管理,不能扩大经营范围,不能私自配药给病人,(除疼痛诊疗中的专用药品,专用药品包括疼痛治疗中自行配药为疼痛科专用药品)如有发现每次扣______元,即病人配药一律凭处方由药房配药。

六、收费一律由甲方出纳统一收取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手术材料费,并出具正规发票,然后医院返回给乙方,其中治疗费及附属费用__25_%、普通处方______%、医保处方______%;按每月1-30日为帐务期,下月的1-3号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不得拖延期限, 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5___的滞纳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如果有争议,双方协商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交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甲方法人签字:乙方签字: 法人签章:签章: 单位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八

1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2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3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4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5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九

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军内外广大患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医疗器械设备和资金扩大门诊医疗服务范围,并达成下面有关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门诊部大楼一楼二间药库和二楼(除b超、牙科诊室外)全部诊室。所有甲方所属办公用品由甲方登记在册,合作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乙方暂开设:1、泌尿性病科;2、男性科;3、妇科等专科门诊。

第三条 乙方每年上交甲方房租费16万,付款方式:分月支付,乙方每月初必须上交甲方当月所应上交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第四条 乙方在开展专科业务门诊过程中,由甲方协调正常工作的开展,但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挂号、收费、设立药房。

第五条 乙方专科门诊提供的药品及项目收费,应符合地方及军队医药卫生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财经规定,建立建全有关帐目,并提供有效相关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按医院规章制度办事,双方应主动配合,为病人早日康复着想。实事求是、文明行医、不收红包、讲医德、讲信誉。凡因乙方门诊所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医疗责任纠纷,影响门诊部声誉或经济责任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出面予以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刊登宣传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但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互不接诊对方相关科室病号。

第十条 乙方聘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部队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行医条件,双方协商同意后先履行相关手续方可上岗,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甲方审核登记,以便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暂定为叁年,自xx年四月十九日至xx年四月十八日,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均遵守政府与军队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交回房产。期满后,如协作双方均取满意,可续签协议。不能续签,乙方所投资的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仍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一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所注明的保险期间、追溯期以及承保的医疗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1.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

3.由于医疗事故而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上述1、2、3项损失及费用的每次和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和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二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医疗绿色通道主要包括: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急诊科24小时电话:xx)。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3、对高层管理人员就诊,将有专人陪同,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客户服务中心:xx)。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

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

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盖章处:盖章处:

日期:日期: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三

十九、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如实提供投保医务人员名单,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十、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对于保险费交付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十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及保险单中列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保险人,经与本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十二、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应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保险事故的发生。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3.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二十四、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或进行调查、分析、鉴定。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病历等有关的原始资料,防止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遗失,并对引起不良后果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现场实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二十五、被保险人收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或法院送达的任何文书后,应于24小时内将上述报告或文书复印件送交给保险人。如保险人认为需审阅原件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原件。

二十六、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二十七、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十八、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下列单证材料:

1.保险单正本;

2.有关医务人员的资格和执业证明、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

4.患者的书面索赔申请;

5.事故情况说明、赔偿项目清单;

7.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四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救护所支付的费用,因为紧急救护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情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情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5)按就诊人数而定。

(6)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五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六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篇十七

甲方: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2在中国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3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4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5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6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7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

-------。

甲方因患疾病,需在乙方处诊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愿到乙方医院医治。

二、乙方承诺治愈甲方上述疾病,治疗费用合计________元(包括诊断,治疗,医药费用),该款甲方需在______月_____日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以及提供原治疗医院的病历及检验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甲方上述疾病自(乙方)面诊断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治愈的,甲方可享受乙方免费治愈为止。

3.甲方需严格按乙方的处方用药和接受乙方的指导方法正确用药,并定期想乙方反馈治疗效果。如果甲方身体特别虚弱,则需要禁忌:烟酒,辛辣,禁房事______年。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状及原治疗医院的病历以检验数据,但有义务替甲方保密。2.乙方保证甲方所患疾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不复发或者无上述疾病阳性,如达到上述标准即视为甲方所患疾病已痊愈。

五、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治愈和乙方收取医疗费后,本协议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

关于医疗仲裁申请书范本。

医疗招聘启事范本2017(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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