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大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4:16:43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1 04:16:43     小编:雁落霞

报告的写作过程要注重条理性、语言规范和表达精准。编写报告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语言风格和篇章结构,以确保信息的连贯性和易读性。范文可以激发我们的写作灵感,提供思路和观点的参考。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近几年来,我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去年全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月定季发、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共保障城镇低保3345户,7845人,年发放金额109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9户45人,年发放金额9000多元,大病救助患者45人,发放救助款5万元,廉租住房补贴发放金额200多万元,救助家庭2000多户。同时,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开展“情系灾区,爱心捐助”等社会捐助活动。我处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助救助作支柱,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框架,基本保障了我处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方面在创新探索中稳步推进。

通过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我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救助需求大,资金供给相对较少等原因,在救助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改制后的贫困人口增多。我处在**区是改制企业最多的办事处,2000年以来相继改制企业达100多家左右,由企业改制影响职工的身份改变,再加上年龄偏大又无就业特长,这几年来,我处的贫困人口与日俱增,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关爱,社会救助工作日趋繁重。

2、城乡低保救助差别明显。当前农村低保户均补助35元/人·月,城市低保户均补助达113元/人·月,是农村低保的`4倍左右,而今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因上级政策及资金配套等原因发展缓慢,形成了我处城市和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差别与不平衡。

3、开发救助任务艰巨。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开展较晚,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杯水车薪”的情况,开发救助是“造血工程”,是救助工作的递进层次。目前,全处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企业改制的影响,城市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更显困难,再加上我处自然资源和发展资本严重不足,加上贫困群众自身素质不高,因此消除贫困的难度加大。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标扩面。针对目前低保标准低、面窄的问题,适当提标扩面,同时做好“分类施保、动态施保、应保尽保”工作,建立低保制度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制定并实施“渐退帮扶”政策,鼓励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改善其家庭生活状况。

2、健全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城市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引导居民群众企改的职工,参加专项救助和保障,从而实现面上保障、重点救助。

3、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进一步努力争取对城市困难户住房的租房补贴政策,开辟房源,推进城镇租住房制度的开展,同时,积极主动至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经济适用房指标,多解决一些辖区内无房困难居民,逐步让全处居民群众都有房可居。

1、建立结合居务公开、政务公开多形式开展监管,保证居民的知情权、参与监督权;

2、畅通救助工作体系的诉求渠道,落实严格惩戒措施,推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

3、加强执政能力,培养干部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操守建设,做到科学施救,规范施救。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按照万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10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根据xx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xx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各别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xx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xx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xx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2、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项目繁多,任务艰巨。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基本上是分散、各自为政,主要解决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某一方面问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生活,往往造成救助对象的重叠,严重浪费了救助资源,削弱了救助力度,难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只有少量资金来源于社会捐助,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近年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财政财力有限,再加社会捐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救助资金的需求,随着社会救助项目的增加、社会救助覆盖面的扩大、救助标准的提高,资金缺口将逐步增大。

4、城乡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协调。城镇与农村长期实行相互独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城、乡救助制度各自发挥着维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功能。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农村进城打工的流动人口日益扩大,相互独立、长期割裂的.城乡救助体系正面临制度衔接和整合的客观要求。

(二)原因分析。

一是县、乡两级财政困难。目前我县的财政可以说是吃饭财政,社会事业发展缺少资金。当前,我县又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机遇时期,许多新项目、实事工程等急需资金,财政资金难以安排。因而在安排社会救助金时,难以做到足够、及时到帐,另外,近年来由于市场转轨、企业改制和老年化等因素,社会救助人员急剧增多,给本已十分紧张的财政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负担。

二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与面临的社会救助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无民政机构且从事民政业务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的,工作人员力量与社会救助任务明显不相匹配,造成有些救助对象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等。

三是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从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因而在口头上喊支持,在思想上是轻视,在行动上是等待观望。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在已初步建立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的核心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工作者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振社会需要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是构建和谐振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是社会和谐振的前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每一个公民都迫切需要社会救助体系支撑一个“安全网”。因此,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维护人的生存权、缓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振的内在要求。

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现实要求。xx是皖东南贫困山区小县,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多。城乡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残致贫以及自然条件差和自身综合素质低下致贫的困难群众大,加之下岗失业人员的日益增多,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逐年增加。这此困难群体的生存若得不到保障,小康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没有这部分的小康,全县的小康是不全面的、低水平面的小康。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涉及社会、企业、政府等诸多层面、涉及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受灾困难户及流浪乞讨人员等诸多困难群众。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绐终铭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转变思想观念,整合救助资源,加快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困难群众构建好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促进和谐振xx建设。

1、提高认识,增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社会求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的长远,社会救助事业的协调可持续性发展。针对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的的不断变化,社会救助范围和对象的不断扩大,以及救助对象服务需求多元、工作直接的特点,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运用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发掘社会救助的深刻内涵,科学分析求助工作的材质、地位和作用,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认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工作方面,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竭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救助对象共享改革成果。

2、突破难点,理清社会救助科学发展的思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注重和谐,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成效日益显现。但也存在不少难点和矛盾。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解决。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找准并解决制约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重大和焦点问题,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科学制济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标准,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稳定的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完善运行机制,整合救助资源。

在搞好已有制度完善和衔接的同时,建立起全县社会救助“一盘棋”机制,整合现有的整个社会救助资源,衔接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使各项社会救助达到互通、互联、互补,构建一个有机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民政管理、部门尽责、社会参与、乡镇实施”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民政部门要做好日常社会救助工作,对救灾、低保、医疗、优抚和慈善救助等进行整合,并落实好大型社会救助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加强和妇联、工会、共青团、教育、建设、扶贫、司法、社会保障等部门联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制定好有关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救助信息的反馈和归口工作,防止在救助工作上出现重复和遗漏现象。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上的作用,拓宽救助渠道。

4、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对于经常性救助项目,财政应当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投入比例,实行刚性约束。此外,要充分发掘社会力量,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建议对捐赠、资助社会救助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多渠道、多层次壮大救助资金。

5、加强基层民政建设,提升救助水平。按市委、市的要求,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场所和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城乡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社会救助协管员。此外,应继续扩大慈善捐赠和社会互助对社会救助的资源补充,继续发挥中介机构对社会救助的渠道支持,继续发挥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对社会救助的基础支持,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基层民主方式,做到救助对象有出有进、救助金额有增又减,确保救助资金真正保障最需要的困难群体,确保社会救助事业成为真正的“阳光事业”。

6、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建立必要的审计、检查制度,将社会救助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以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建立和完善我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功能,对维护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网络、物质技术等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体系,将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的整合,提高社会救助供给能力和工作效率,作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实现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孤有所扶、残有所助、难有所帮、居有其屋的目标。按照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就此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近几年来,我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去年全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月定季发、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共保障城镇低保3345户,7845人,年发放金额109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9户45人,年发放金额9000多元,大病救助患者45人,发放救助款5万元,廉租住房补贴发放金额200多万元,救助家庭多户。同时,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开展“情系灾区,爱心捐助”等社会捐助活动。我处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助救助作支柱,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框架,基本保障了我处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方面在创新探索中稳步推进。

通过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我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救助需求大,资金供给相对较少等原因,在救助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改制后的贫困人口增多。我处在**区是改制企业最多的办事处,以来相继改制企业达100多家左右,由企业改制影响职工的身份改变,再加上年龄偏大又无就业特长,这几年来,我处的贫困人口与日俱增,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关爱,社会救助工作日趋繁重。

2、城乡低保救助差别明显。当前农村低保户均补助35元/人·月,城市低保户均补助达113元/人·月,是农村低保的.4倍左右,而今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因上级政策及资金配套等原因发展缓慢,形成了我处城市和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差别与不平衡。

3、开发救助任务艰巨。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开展较晚,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杯水车薪”的情况,开发救助是“造血工程”,是救助工作的递进层次。目前,全处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企业改制的影响,城市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更显困难,再加上我处自然资源和发展资本严重不足,加上贫困群众自身素质不高,因此消除贫困的难度加大。

三、关注民生,建立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标扩面。针对目前低保标准低、面窄的问题,适当提标扩面,同时做好“分类施保、动态施保、应保尽保”工作,建立低保制度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制定并实施“渐退帮扶”政策,鼓励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改善其家庭生活状况。

2、健全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城市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引导居民群众企改的职工,参加专项救助和保障,从而实现面上保障、重点救助。

3、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进一步努力争取对城市困难户住房的租房补贴政策,开辟房源,推进城镇租住房制度的开展,同时,积极主动至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经济适用房指标,多解决一些辖区内无房困难居民,逐步让全处居民群众都有房可居。

1、建立结合居务公开、政务公开多形式开展监管,保证居民的知情权、参与监督权;

2、畅通救助工作体系的诉求渠道,落实严格惩戒措施,推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

3、加强执政能力,培养干部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操守建设,做到科学施救,规范施救。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当局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当局的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当局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当局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当局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党的十七届大会报告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刻阐述了关注民生,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政方略。在我州全面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进程中,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中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的民政部门,关注民生,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更应全力应对,认真研究和探索现阶段乃至今后稍长一段时期内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趋势,为整合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救助体系作一些积极的有益的探索。

(一)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为帮助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或遭遇临时突发事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家庭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和物质帮助,以确保其能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现阶段社会救助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具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社会救助种类呈现多样化,基本能够满足各种救助对象的需要;救助标准逐渐提高,能够解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各县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政府下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政府下发《州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号)等文件,对农村低保范围、审批管理、资金来源、资金发放及操作规范等作了规定,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运作。目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全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我州特色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

4、5月,恩施州政府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10月,州政府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开展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5、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时治疗。

6、根据民政部及民政厅的相关文件,落实临时救助及其他救助的工作,全力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

1、城市低保。

截止到12月底,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99号)和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精神,从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2、农村低保。

20末,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203月,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省民政厅为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总数达到了20万人,使农村最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农村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多次作了宣传报道,国务院领导也答复认可。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795人,集中供养率为73%,年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农村散居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4、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20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2008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依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5、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

一是及时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我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常年需救助灾民40万人左右。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州及县市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对灾区群众给予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疗。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上级要求,我州及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州民、财两家联合行文,明确了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三是落实好艾滋病、结核病孤儿救助。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2008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四是落实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助工作。从2009年3月1日起,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反动派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近年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救助现状。

(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县制定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

**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州民政局给**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四)慈善捐赠氛围浓厚。

5.12四川汶川地震后,全县人民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县慈善协会共接受捐款355.9万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药品一件。**县还将仅有的113顶帐篷在最短的时间内连夜送往武汉,由省民政厅统一送到四川灾区。2月28日,全县在船儿岛广场举行了“抗冰雪、送温暖”捐赠活动,共接收捐赠款68万元。今年5月12日,**县又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和5.12赈灾彩票义卖活动,共募集资金12万元。

(五)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县在农村低保的上运作,提倡“对有钱的事实行无权操作”,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把决策权交给群众,重点抓住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启动的公平和纳入对象的准确。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政工作职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有关政策、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全县低保工作按照“开好三个会,搞好三公开,实行三统一,确保三到位”的方法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即:开好“三个会”:开好村委会成员会,讲解低保程序。开好村民代表会,宣传低保政策。开好享受低保对象的会,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搞好“三公开”:首先由村民代表推选,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再上报到乡(镇)、县民政局审批后返回到该村的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最后到**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实行“三统一”:全县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这项工作不走样。确保“三到位”:入户调查到位,操作程序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通过以上“四个三”达到了四个严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暗箱操作;严禁拿低保送人情;严禁不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在办公室抠老壳,想报谁就报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按“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分配民政经费,对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等民政经费实行了银行“一卡通”发放,有效地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被截留、挪用、贪占现象。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制定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州民政局给**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四)慈善捐赠氛围浓厚。5.12四川汶川地震后,全县人民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县慈善协会共接受捐款355.9万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药品一件。**县还将仅有的113顶帐篷在最短的时间内连夜送往武汉,由省民政厅统一送到四川灾区。2月28日,全县在船儿岛广场举行了“抗冰雪、送温暖”捐赠活动,共接收捐赠款68万元。今年5月12日,**县又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和5.12赈灾彩票义卖活动,共募集资金12万元。

(五)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县在农村低保的上运作,提倡“对有钱的事实行无权操作”,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把决策权交给群众,重点抓住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启动的公平和纳入对象的准确。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政工作职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有关政策、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全县低保工作按照“开好三个会,搞好三公开,实行三统一,确保三到位”的方法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即:开好“三个会”:开好村委会成员会,讲解低保程序。开好村民代表会,宣传低保政策。开好享受低保对象的会,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搞好“三公开”:首先由村民代表推选,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再上报到乡(镇)、县民政局审批后返回到该村的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最后到**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实行“三统一”:全县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这项工作不走样。确保“三到位”:入户调查到位,操作程序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通过以上“四个三”达到了四个严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暗箱操作;严禁拿低保送人情;严禁不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在办公室抠老壳,想报谁就报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按“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分配民政经费,对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等民政经费实行了银行“一卡通”发放,有效地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被截留、挪用、贪占现象。

**县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城乡低保对象、部分优抚对象对社会救助的期望值过高,认为救助金额过低,对社会救助过分的依赖,“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农民素质较低,对农村低保金有不拿白不拿的思想。主要表现在:

(2)重病住院,花去了一大笔医药费,很容易博得村民代表的同情,而获得低保。

(3)残疾人、老年人认为自己有残疾或年岁已大理应享受低保。

(4)人为剥离家庭中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无收入的贫困人口,单独立户,骗取低保。

(二)农村居民收入难界定。农村居民除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对象,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以外,其他农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界定,特别是隐性收入,是困扰农村低保救助,阻碍公平、公正的一个难点。民政部门面对数量庞大的个人申报农村低保,在开调查核实工作时遇到难度极大,可能导致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准确。

(三)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农村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县乡两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由于民政部门编制人员少,县乡两级都只能靠兼职人员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大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的也只有2个工作人员。随着各项救助制度日益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乡镇一级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从事民政工作的机构挂靠到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减少,与所承担的工作量成反比,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完善救助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还会不断出现。完善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和救助弱势群体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把加强此项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的重要方面来认真抓好抓实。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救助工作领导体系,将关注和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增强刚性约束。民政部门是城乡社会救助的主管部门,承担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能。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扶贫、教育、国土资源、农业、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扶贫济困网络。

(二)整合资源,完善救助机制。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财政投入,强化监督,确保地方救助配套资金到位。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的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社会救助资金的增长幅度应略高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要挖掘社会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以经常性救助为基础,临时配套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事业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变单一投入为多元化投入。

(三)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构筑救助工作新平台,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医疗、教育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实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分类施保工作,建立贫困预警机制,提高低保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能够就近、及时到位。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农村低保,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实行社会救济;对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实施定期定量的常年救助;对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实施临时救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积极实施就业、法律援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四)扶贫抚智,变“输血”为“造血”。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发展、扶持和兴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救助机构,为弱势群体的救助提供有效保障。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社会捐助方式,发展慈善事业。要以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进救助工作社会化发展进程,通过整活社区资源,扶持家政服务等壮大基层服务机构,拓展救助服务功能,扩大救助服务项目。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社会救助工作志愿者,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救助对象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有条件的救助对象要从文化教育、劳动技能、生产发展、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增强自我解困能力,使他们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一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年如下: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今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现将20xx年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办协调组织下,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1.乡卫生院立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同时上报给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研究行政法规,依法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作无害化处理。

3.相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样品采集、检验检测,及时反馈检验结果。

4.疾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派出所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现场治安管理,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调查、采样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事件及时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查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证据采集,明确追刑标准。

一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村承包责任制。搞好土地的有效流转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落实,提高农民自主生产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搞好土地的有序流转,造就和鼓励一部分人承包大片土地,实行规模开发和规模经营,改善耕种方式,降低劳动强度。

二是干部带头调整。一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模式的开始与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密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和科学的市场分析,并通过认真筛选后最终“定夺”取舍,这样的产调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结果。

我乡村屯劳动力8000余人,其中就业人员6000余人,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劳动力供给远大于劳动力需求,乡镇企业量小,就业岗位接近饱和,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乡富余劳动力也将参与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就业岗位的短缺无疑是我乡就业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是为无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岗位配置,优先安排特殊困难人员其到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对有一定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职业指导,改变其择业观念和择业误区;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残疾失业人员,加强动态管理。二是主动服务。由坐等服务向上门服务转变,推出“上门服务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理制”,“一对一”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做到就业服务随失业、随登记、随援助,形成日常援助与集中服务结合的长效机制。三是个性化服务。由简单的职业介绍转变为个性化的职业指导,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技能性“定岗培训”。

目前,我乡梅潭大桥建设已完成桥墩建设,梅潭下改洲道路已完成硬化工作,为九节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了交通便民亭,安装路灯16盏,建好文化活动楼1栋、灯光篮球场1个、休闲健身广场1个、文艺舞台1个、垃圾池3个,以电代柴改造项目1个、拦河坝1座,三面光渠道2条,卫生厕所入户率达100%,沼气池入户率达75%。

为保障群众生活安全,我乡积极筹措各方资金,在集镇市场以及各个路口都安装了摄像头,且在各个村委的重要交通路口安装了摄像头,目前全乡天网工程建设已完成98%,为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一)专项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xx]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xx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xx]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xx]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xx]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xx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市交通局市交通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共建和谐社会"战略方针,结合交通行业实际,从为职工办实事着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满腔热情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今年的如下: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管理费的规定,20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3、免征了出租汽车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培训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20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档案,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扶贫解困难办公室缴纳捐款2.2万元。

扎实开展"育才关怀"行动。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养护道工孟建才遗霜吴传荣的子女:孟玲、孟生姐弟俩,于20xx年7月双双考入了普通高校,因其父早已病故,其母无固定职业,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危难时刻,交通局和公路局党委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并号召职工为他们捐款1.9万余元,解决了当年入学各项经费。今年,局党委又积极请示市金秋助学办公室,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金耿助学办公室又为他们资助4000元的学费,解决了部分困难。8月底,汽运公司对所属单位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女进行了慰问,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汽运公司成立了营销公司,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上岗的办法招收下岗职工19人,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下岗人员的.困难问题。

我局下属集体企业--**市汽车修理总厂,停产多年。多年来,职工一直拿不到工资,20xx年7月进入破产程序,宣告破产时,该厂97名职工中有58名职工按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有39名职工不够退休文秘资源网条件,处于失业状态。由于管理不善,该厂资产损失殆尽。目前,该厂仍欠交退休职工医保金和在职职工养老金及失业金共计100余万元,尽管交通局党委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主动找社保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各方面支持,仍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这部分职工领不到失业金、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低、就业难度大,只有个别人员吃了低保,生活较为困难,成为不稳定因素之一。

汽运公司改制初期有289人下岗,20xx年公司步入良性发展后有部分人员实现再就业,部分人员按政策办理了退休,但目前仍有210人下岗,目前这部分人员要求上岗,就业压力较大。其欠他们要求补交20xx年9月以前(20xx年9月以后已续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约共需150万元),以及20xx年8月以前的生活费(20xx年8月后正在兑现)。短时间内公司很难解决这些问题,造成部分职工思想不稳,另外,公司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工人工作环境较差,由于缺乏资金,汽运公司汽车修理厂不能建设相应的厂房,工人一年四季都在简易蓬子下工作,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1、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部门社会共建和谐社会,加强救助领导机制和救助体系,形成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使之形成网络。

2、制定交通部门社会共建和救助责任制,并纳入考核内容,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信息通报制度。

3、根据交通工作实际,认真调研,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共建和谐交通。

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七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31.8%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94016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