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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双江自治县人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的通知》(双政办发〔2015〕45号),我乡对201x、201x年度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自纠,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项目及以工代赈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x年度扶贫项目及资金基本情况。
201x年度共12个项目,投入资金435.973万元,其中第一批整村推进项目2个,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个,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1个,投入项目资金100万元;产业扶贫2个,投入资金11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1个,投入资金13.973万元;整村推进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20万元;互助资金项目2个,投入资金3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项目1个,投入资金100万元;安居工程项目1个,投入资金2万元。
(二)201x年度扶贫项目及资金基本情况。
201x年扶贫项目共5个,投入资金共计18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个,投入资金60万元;安居工程项目2个,投入资金4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1个,投入资金6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1个,投入资金20万元。
(三)以工代赈项目基本情况。
2013至201x年度我乡以工代赈项目共1个,投入资金350万元,其中中低产田改造1100亩,投入资金40万元;坡改梯650亩,投入资金40万元;改扩建沟渠8公里,投入资金100万元;村组道路建设16公里,投入资金170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
(一)201x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
201x年度扶贫部门投入扶贫资金435.973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拨付资金228.6万元,拨付率52%,各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6、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1个,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尚未拨付;。
10、安居工程项目1个,资金已全部到位,拨付资金50%,完成项目50%,其余正在建设中。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xxx阿克苏地委办公室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万元(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万元(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专项万元,县级配套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万元,结余资金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万元,结余资金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三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叙质监36号),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组织保障有力。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x月x日我局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叙委办发201526号)的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履职、尽责、服务、奉献”专题讨论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整治重点,我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查,我局存在问题有:
(一)理论业务学习不深入,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处理知识面专和广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二是在处理知识实用性和系统性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内容上存在实用主义的态度,业务书籍看得多一些,与自己工作相关、用得上的学得多一些,相关不紧密或目前不要用的学得少一些,存在先用先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现象。三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仍然不够。在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不很多的情况,理论和实践仍然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脱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执行力差。工作缺乏统筹安排,不能主动谋划,存在等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现象,被动工作,忙于应付,执行力差。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工作重心未及时做好调整,在结合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未找准切入点,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表现在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提供服务做得还不够,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真正做到想企业、群众之所想,急企业、群众之所急,帮企业、群众之所需。
(四)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部分干部职工安于现状,开拓精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成效不突出、亮点不多。表现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情,工作的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路不宽,存有求稳怕乱、被动应付现象,缺乏知难而进的胆识和勇气。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督查不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跟踪督查不到位的情况;在制度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及时、不过硬情况,有强调个人原因,没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股室外出时去向告知不明确;公车使用时有时未按派车规定填写派车单;督查督办不及时,致使工作落实不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
针对自查发现问题,我局立即落实整改,由领导班子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逐一分析解决,一项一项整改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局纪检组、办公室加强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跟踪调查,建立问题排查登记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或者群众不满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做到严格学习制度,统一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时间。修订和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使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
(二)创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任务分解表,将工作目标、具体责任、每月进度细化到人到科股室,并进行公示。全体职工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泸州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端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态度;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欢迎的职能部门。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局机关“一把手”和各股、室、站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局纪检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积极协助抓好具体工作。各股、室、站要认真对照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差距和不足,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高社会评价满意度。
(五)加大纪检监察的力度。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地对各股、室、站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主要是工作作风、办公秩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并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各股、室、站也要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本股室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到企业进行检查服务的情况进行暗访,以强化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六)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联系群众、考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管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形成源头上防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四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xx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xx-20xx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万元(中省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使用资金万元(中省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万元(中省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万元(中省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xx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对xx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行业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乡xx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230万元,根据《xx乡xx年新增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其中: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4。7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400米,补助资金178。5万元;茶叶种植200亩,补助资金万元;新建农房3户、改建农房32户,补助资金万元。
1、产业扶贫项目。由原规划的200亩茶叶万元产业项目调整为100亩乌头雷竹项目,其中雷竹种苗7500株6万元;产业道1公里3万元;机耕道600米3万元;蓄水池2口100立方米,20mmpe材质引水管道1500米,万元。
2、公路建设项目。由原规划的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公里,补助资金万元调整为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新建泥碎石路公里,联户路公里,补助资金万元。由于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公里项目原设计有效路面由米变更为米,增加资金共需万元;增加安保设施,增加资金共需36万元;增加浆砌卵石水沟,增加资金共需万元。导致资金尚有缺口,正在多方争取和整合资金,设计变更函已上交xx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1、产业扶贫项目。100亩乌头雷竹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工作。
2、公路建设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经过公示公告,确定了公里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和新建泥碎石路公里的施工单位。公路建设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开工,现已经完成公路路基调平工作。
3、农房新建、改建项目。现已完成农房新建1户,农房改建18户。
1、项目进度滞后。由于进行了项目变更,项目建设还处于实施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规划,进一步抓紧建设、抓紧验收、及时报账。
2、资料完善不足。对相关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善,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及时归档。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六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xx-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八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xx年至20xx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x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筹划。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摸清底细、专心自查。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好国家各项民生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2012*****号文件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本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涉及乡镇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别围绕本部门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组对全县****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并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核查我县共有土地面积*****亩,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万元,农资综合补贴*****万元,发放率为100%。
认真梳理涉农政策项目,对2011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了资金底数,为资金监管夯实坚实的基础。
2011年打入惠农“一折统”资金共***项,资金共计*****万元,无直接用现金发放惠农资金的现象,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真正做到了惠农补贴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惠农资金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观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推行财政惠农“一折统”管理改革,使财政惠农资金拨付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我县财政部门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对财政资金监管能够发挥上级财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三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2、2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4、2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四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北环字〔20xx〕2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2.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二)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三)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二)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社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三)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四)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七)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威尔逊”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二)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六
局(公司):
根据市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公司)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始终将严格规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局、省局“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阳光操作和有效监管。
一、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费用的开支建立了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财经开支制度。
金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监管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我局(公司)切实树立“有支出必先有预算,超预算必须先经过调整”、“没有预算,不得开支”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规定,加强对资本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对外捐赠等费用项目和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力度,预算变动先按照行业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纳入开支。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七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资金自检自查报告篇十八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xx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x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其中:x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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