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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一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二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三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四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五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六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七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八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九
为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触电事故;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事故伤害。
编制第二节的依据。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发事件应对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程序规定》;
7.《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第三节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天津滨海新区津港高速公路(西外环)-临港)工程第三标段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节编制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以确保人员安全为优先条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
本工区生活区和施工区域范围内触电事故事故危险源主要分布情况:
1、施工现场各种电动工具;
2、施工现场配电箱;
3、施工期间可能碰到临近高、低压线;
4、宿舍内电灯、插座、线路等。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一节组织机构。
触电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架子队组成。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当发生重大、特大触电伤害事故时,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重大事故发生后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触电伤害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不定期进行演练。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名单:
组长:隋国嵩。
副组长:王斌徐兴明徐文斌。
成员:秦强耿亮姜春林王贵臣张尚赵辰陈文宋攀架子队各班组。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联系电话:
第二节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防触电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工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工区防触电安全管理工作,对防触电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组长职责:
(2)授权副组长主持整个工区的预防、处理、上报伤亡事故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副组长职责:
(3)组织工区进行全员安全防护培训,对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人进行理论考核;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事故预防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
4、组员职责:
(3)物资设备部负责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5)应急抢险办公室组织工人参加工区举办的培训。同时,负责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和加强对生产的恢复。
机构下设部门: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办公室、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事故救援组、现场协调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各专业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日常的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组长的命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另外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时间、地点、部位、主要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因素。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通道口引导救护人员或“120”急救中心救护伤员。
2、技术支持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和防范再次发生灾害的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保障。判断防触电事故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汇报事故可能出现的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供控制事故的技术手段。
3、物资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车辆运送抢险队伍,立即切断主电源,负责在现场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器材、通讯、药品的供应等急救设备及车辆调度,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并与医疗救护组协作保障所需物品的使用。
4、事故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救援组成员架子队所有人员。
5、现场协调组的职能及职责。
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布置安全警戒,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6、安全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7、医疗救护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车辆迅速展开对伤员的急救,送到附近医院,有必要时应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增援。负责人身伤亡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事故发展动态。
8、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
9、善后处理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等工作,并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
第三节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2、物资保障:
所有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第四章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事故类型。
本工程发生的触电事故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机械挖、碰触到高压电线、地下埋设的电缆线路、职工宿舍区和施工场所。
第二节事故原因分析。
1、线路架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损坏失效。
2、设备机具绝缘损坏、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一
一、目的为科学规范本院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建全各类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稳顺,作出有效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生产过程中事故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泰洪强医院范围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作为应急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1地减轻特种设备事故对人员伤亡的危害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应急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规范。
依法规范我院各科室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行为。各科室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依法补偿或赔偿因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我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单位法人是组长,副院长任现场总指挥,后勤部长任副总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后勤部、药械科为成员单位。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3、研究、制订并适时修改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紧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医院办公室)。
4、领导、督查全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面的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督促、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质保障系统、抢救救援系统等组织建设;汇总本院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5、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6、负责本院范围内事故时的危险区域划分与警戒的组织、疏散路线的确定,事故抢修人员安全措施的制定与监护,组织相关人员查处可能造成的其它事故隐患。
(三)后勤部。
负责事故状态下运行方式的改变,能源介质重新合理平衡,确保事故损失的最小化以及抢修事故力量的调集。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运输保障、物流组织工作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供应工作。
(四)药械科。
负责应急设备的准备与事故抢修材料、抢修人员的组织,确保按规定时间抢修完毕。
(五)保卫科。
负责应急过程中救援人员的救护、警戒区域的保卫。
(六)人事科。
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提出考核意见。
(七)各临床科室。
第三部分监测与控制。
一、监测后勤部。
1、负责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工作。
2、负责根据我院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本院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点为监测点、监测源,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
3、建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的信息。
4、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个组织单位事先必须制订详细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方案,组织方案可行性审核和评价,并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报警电话。
消防大队电话号码:119报警电话:110;
急救人员:***、***0后勤部:***办公室:***药械科:***4。
三、接警。
本院使用过程各事故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负责主管事故管理办公室和工作机构报警。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接警工作。
(一)人身伤害事故报告程序。
1、单位、技改工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人员或最早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医院办公室简要报告事故地点和伤害程度并要求派救护车救护;同时,事故科室安全员或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后勤部和本单位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情况、伤害程度及简要经过。同时医院办公室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新泰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医院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院长,并通知本院临床科室做好救护准备。
3、发生重伤事故和工亡事故,医院办公室在请示医院主管领导后,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安全生产监督局。
五、处警与控制。
(三)转移、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四)重点保护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五)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措施。
第四部分应急与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三)划定警戒区和确定疏散路线;
(五)组织物资的运输及水、电、风、气能源介质的协调平衡;
(六)救治受伤人员,分别实施现场救治和送医院救治,必要时,可送其他医院救治等措施。
(七)控制事故危险源点,加强现场监控,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八)加强主要设备和有关技术、业务文件的保护;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理。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各单位应立即对本单位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报医院各科室及后勤部、药械科,并采取相应警戒和应急措施。
(十)现场指挥部安排人员现场值班,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影响生产范围和人员救治、善后情况。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按事故级别规定的上报时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整体情况。
(十一)加强应急工作过程的信息采集,辅助现场应急决策、指挥。应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事故现状情况;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事故医疗救治情况;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事故救援物资供应情况;事故监测情况等。
(一)发生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及公司主管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涟钢医院组织抢救。
(二)医院办公室、后勤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三)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组织设立警7戒,实施人员搜救。
(四)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现场取证。
(六)经上级安监部门同意,进行现场清理。
七、善后和调查总结。
(一)事故处理完后,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并形成调查和总结报告。
(二)对事故应急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或逃避责任的领导和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四)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受伤人员的后续治疗、死亡人员的处置和补偿,联系保险公司依法给伤亡人员、受损财产进行赔偿和事故的清理,尽快恢复公司职工家属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本院安排财务预算,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申报和领用开支,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准备、劳务费和事故善后事宜的开支等。
二、社会保障。
按照事故影响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由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和审批。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紧急安全通道、安全地点信息库,掌握其安全通道、地点的使用状况;负责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防空工程等)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使用状况等,发生灾难事故后确需安排人员紧急避难的,迅速安排相关人员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难。
四、技术储备与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在对国内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公司应急与响应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探讨研究。
五、法制保障。
严厉打击在突发各类事故中趁“乱”做出违法乱纪行为,扰乱生产和救灾秩序;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应急与响应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各类事故应急与响应中的行为,确保应急与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部分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七条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曹慧敏、童永强。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九条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四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五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六
为妥善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v二w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v三w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v四w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v一w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小庄矿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v二w领导小组及职责。
小庄矿业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小庄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电部、安全部、工程部、调度室、综合部、财务部领导组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作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
v三w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负责传达小组指令,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电部部长担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项目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3、跟踪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矿业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5、按照矿业公司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1、机电部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监察;形成档案和数据库,提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生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就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的安全状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安全部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事故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综合部职责:协助应急车辆的调度,联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向矿业公司报告事故伤病人员救治工作情况;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工程部职责: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提供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报告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向集团公司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配合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5、财务部职责;负责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应急物资、设备的资金情况。
6、其余各部门及参建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重点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二)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v1w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设施;
(2)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v4w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安全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3、预警信息采集。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v1w建立小庄矿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救援知识、技能的专门培训、学习;
(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二)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由主要领导组织开展自救工作。
2、当出现本预案一、(三)范围内事故时,各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由矿业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征求彬长集团同意后,立即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到现场参与救援。
v三w矿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指挥部开展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待命,协助彬长集团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灾工作。
v四w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步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险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在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俩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职工疏散的建议,由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七)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调动、征用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八)现场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承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生活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配合联系医院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保障,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理赔等善后和社会稳定工作。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领导小组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v十w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彬长集团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险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五、后期处理。
v一w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经机电部审核,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集团公司工程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当作好安抚、抚恤、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v二w事故调查报告。
各部门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调查报告。
v三w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v一w应急救援的物资装备保障。
有关职能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v二w技术保障。
机电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质监局针对各种特种设备制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一旦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技术力量支持,确保应急求援的顺利开展。
v三w宣传培训和学习。
1、安全部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教育。
2、综合部应当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v四w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请求集团公司解决。
v五w监督检查。
安全部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锅炉。
2、压力容器,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压力管道及原件。
3、电梯。
4、起重机。
5、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连锁保护装置、液位计。
6、场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七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2334803。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
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八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十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科长:xx。
(2)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2.应急救援。
2.1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2.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4抢险抢修组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调派车辆或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5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2.6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1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7.2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二十二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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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篇二十三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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