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担保合同(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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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担保合同(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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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可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撰写合同前,双方可以参考相关范本或征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可执行性。对于关键业务合同,建议请律师参与起草和审核。

设备担保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年月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

乙方使用期限始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天。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

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月租月末结。

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

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备担保合同篇二

合同序号:

签署地: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鉴于: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释义。

1、借款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是指通过乙方贷前审核后推荐给甲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获得借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出借人:本协议项下的出借人是指通过甲方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实际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借款合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与出借人及甲方共同签订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

第二条合作事项。

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按照甲方贷前审核的标准向甲方推荐合格的借款人,并在合作额度及期限的范围内为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在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时无条件的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回购。

2、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若借款人未能按照上述借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则甲方可从其风险备用金账户中提取相应的金额对已经逾期的借款本息先行垫付,甲方垫付逾期本息后应按本协议乙方填写的电子邮箱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详见附件)并以短息或传真等其他文字方式告知乙方。

3、乙方承诺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补足上述已经支付的风险备用金。自乙方补足该笔借款的风险备用金之日起,即视为乙方承担了相应的回购担保责任,乙方即享有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及出借人享有的除风险备用金以外的一切权益,并可依法以该借款人向乙方反担保的资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条合作额度。

乙方为借款人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大写)万的借款(以《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提供回购担保。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担保方式、期限、范围:

担保方式:乙方对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借款合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范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罚息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

第六条回购条件及回购价款。

1、回购条件:甲方用风险备用金对逾期借款进行垫付并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

2、回购价款:以甲方用风险备用金向出借人垫付的具体金额作为回购价,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只为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与借款相关的居间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在借款人依约及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情况下,即视为乙方对该笔债权的回购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3、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

4、担保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乙方与借款人之前签订的反担保类合同等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如实提供。

5、甲方应在乙方承担了相应的回购担保责任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债权回购的情况通知该笔债权对应的债务人。

6、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符合甲方的贷前审核标准,甲方应按该借款人所借款项本金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回购条件成就时,乙方须承担起担保责任,负责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回购该笔债权。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贷前审核的要求确保借款用途真实、合法,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应对推荐借款人及借款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失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甲方贷前审核标准或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出借人和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应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还本付息以及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并协助催收。对于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若出现违约行为,乙方承担第一回购担保责任并无条件回购。

4、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清算;。

(6)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5、乙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3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回购责任、支付回购款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回购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出借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和出借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特别声明。

乙方完全了解《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取得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合同修改、变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条款(包括本金数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等),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乙方同意仍由其以回购方式对变更后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借款人应付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等(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借款人的债务的,乙方仍应就变更后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方未确认前,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三条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变更前地址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均视同送达。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条款。

如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本协议中任一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补充事项。

1、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可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3、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部分)。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下页为附件:回购通知书)。

附件:

回购通知书。

根据编号为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编号为 《回购协议书》,我公司通过撮合为借款人提供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 元整)的融资,到期日为 年 月 日。截止 年 月 日,借款人已经出现违约行为,根据我公司与贵司签订的《回购担保协议书》,请贵司在本通知发出的5日内履行回购责任。

截止年月日,借款人 未偿还应付借款本息(含罚息)共计 元人民币,其它相关费用 元人民币,请贵司将该回购价款汇至如下帐号: 账号: ;户名: 。

设备担保合同篇三

双方同意就下列设备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设备回购担保合同: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售给乙方的________上述设备。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祝福房价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分之五的管理费。违约五日后(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初次办理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卖方________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乙方若不配合或拒绝甲方回购,则需按照该栋房产的市面价值的五倍赔偿,并由乙方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且由担保方作为担保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担保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甲方:

乙方:

设备担保合同篇五

抵押人(全称):(1)。

(2)(3)为了确保(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c主债权利息。

d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备担保合同篇六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        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

设备担保合同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设备担保合同篇八

承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我认真阅读了该合同条款,愿意做乙方合同履行担保人,如(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我愿意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担保合同篇九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时抵押多次吗?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投标和挂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条款:

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四、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当事人希望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七、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与出租。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抵押与转让。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四、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五、抵押权与债权。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六、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七、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卖划拨土地。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十、追偿。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设备担保合同篇十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担保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献上抵押担保合同的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备担保合同篇十一

债权人:_____________称为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称为乙方。

经双方同意,就未来债务担保,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人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中,主债务人向甲方透支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甲方要求自愿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属实。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法院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债权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共同担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担保合同篇十二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出借人(甲方):

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

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设备担保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2、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4166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设备担保合同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乙方委托,甲方愿意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经审查,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担保金额和期限。

1.根据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的相关规定_________甲方愿意向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货币)的担保。

二.甲方提供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保证金额内偿还丙方到期款项。

(1)如果主合同到期时,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在乙方未能偿还且丙方申请并强制执行乙方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应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清偿不足部分。

(2)当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偿还或无法偿还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应在保证金额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过甲方保证金额和保证期的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应在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按期偿还,或甲方按前款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应扣除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责任。

除甲方外,如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只对本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承担份额保证责任,不与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索赔权和代位权。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代表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立即对乙方行使索赔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偿还以下款项:。

(1)甲方担保金额的本金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

(2)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2.同时,甲方有权取代丙方的地位,并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对乙方行使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一切抵押物,以及向为乙方担保贷款的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的义务如下:。

1.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1)发现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需要提前履行的;

(2)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拟转让该房产;

(3)乙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产的;

(4)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裁决扣押其财产并执行;

(5)乙方严重影响向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其他事件。

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偿还全部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划,并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酌情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的后续担保责任。

三.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的所有担保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的,丙方应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同时,甲方也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担保合同。

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并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划其应付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并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其未分配贷款,并解除甲方此后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规定的各方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命令,或其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或主合同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被变更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乙方或丙方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方,说明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根据情况免除责任或延迟全部或部分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条第2、3、4、5、6、7款规定的情形终止担保责任时;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仲裁机构决定或法院决定解除本合同;

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6.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协商和调解失败,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委托代理机构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本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如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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