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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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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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xx〕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xx]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xx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xx]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

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六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七

为贯彻落实利财[xx]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我乡xx年-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xx-xx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八

根据《县农工办关于转发《xxx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乡(镇)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张翔为组长,分管领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xxx、xxx负责对项目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

我乡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由林业局拨付资金93万元,累计支出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我乡集体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局拨付资金29.83万元,已兑付支出14.83万元,累计结余15万元(因有林权纠纷正在调查处理暂未兑付)。

(三)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

我乡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共拨付资金38.79万元,其中:财政局拨付资金38.21万元,林业局拨付资金0.58万元;全乡已兑付地支出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4万元(正在核对农户卡号,核对完毕就对农户进行发放)。

(四)林下养殖户补助。

我乡林下养殖户补助由农业局拨付资金3.6万元,已兑付给林下养殖户3.6万元。

(五)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44.8万元,累计支出34.8万元,累计结余10万元(西南联户路未验收暂未兑付)。

(六)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12.88万元,累计支出64.4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我乡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涉农资金为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九

根据《霍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23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4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各村(居)和镇直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居)及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居)和相关部门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开展检查工作。仔细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走村入户,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加强涉农政策宣传工作,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把开展检查和查处农民来信来访结合起来,把宣传涉农政策和了解基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此次自查,共涉及六大类、32项涉农资金,总计5673.25 万元,其中20××年2451.6万元,20××年3221.65万元。

乡镇财政收入大头被集中,而支出庞大,已是乡镇的沉重包袱。20××年我镇完成财政收入2179万元,其中国税调消费税420万元,乡镇真正实际可用财力仅有770余万元,乡镇无税可收现象依然存在。而乡镇供养行政、事业在职74人、退休人员45人,每年基本工资支出近500万元,再加上年休假补助、效能补助、值班补助等没有列入体制补助项目的人员支出,全镇用于人员个人支出就达580 万元以上。因此,用于保障办公和事业发展支出所剩无几。但乡镇每年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等乡镇硬性考核工作,都须大量财力支撑,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达标活动也须财力保证;村村通养护、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三线三边整治等项目上级财政补助远远不够,镇财政要拿出很大一部分财力配套。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镇财政包袱,乡镇财力捉襟见肘,税源匮乏,这就使乡镇不得不挤占、挪用部分专项资金。镇村两级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往往由于争取一个项目扶持资金的有限性和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资金,形成矛盾,造成缺口很大,这就使镇村两级不得不多头申报,争取其他资金弥补缺口,把一个项目干好,不搞半拉子工程。同时项目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申报难,乡镇为了自身发展需要,不能等项目、等资金,部分是先干后申报;二是由于乡镇可用财力有限,乡镇配套资金流于形式;三是乡镇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仍然存在,镇村两级项目建设积极性高,一建了之,后期管养缺资金,养护不到位,项目建设效益大打折扣。

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居)的项目申报。

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20xx年以来专项检查发现的三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xx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1186.13万元,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3628.14万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一

按照《关于对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淮农环办【20xx】3号)的要求,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成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问题如下:

经核查,农村环境整治少量专项资金由于拨付手续繁琐,施工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拨付手续,存在拨付不及时现象。

由于镇工作人员有限兼职现象普遍,对环卫公司保洁质保方面存在不到位贺死角死面现象。

镇级使用的专项资金都能完全按照资金的性质、程序、规定实施到位,但村级在使用专项资金时还存在不能完全合规,如:聘用、辞退环卫人员比较随意,工资支出没有合同等、购买垃圾桶等设施和工具没有履行相关程序。

村级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一是量不够,二是摆放不合理,没有优化分类处理垃圾设施。

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贺工程进度及时拨款不截留,确保各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镇将抽调专人负责全镇保洁质量监管,做到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死面,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全面清理整改村级专项资金的相关支出手续和程序,做到收支合理,规范。

对偏远村庄合理安排增加垃圾桶、垃圾池等优化分类收集设施,确保环境全面整洁。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二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xx亩,总人口数xxxxx人,辖x个行政村、x个社区,xxx个村民小组。xxxx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先后多次出台涉农惠农相关政策,特别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推广良种种植、汽车、摩托车和家电下乡补贴等农业发展、农民增产增收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镇按照上级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要求,积极搞好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兑付工作;其中(一)万元,万元。

上述涉农惠民资金都是通过“一卡通”转帐兑付到农户。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廖伟铭镇长为组长、王庄财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黄土镇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土镇涉农惠农资金监管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镇属各涉农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证每一项资金在每个层面和每个环节的运转畅通,编制了《黄土镇涉农惠农资金管理运行任务分解表》,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狠抓学习,加强自律。一是为切实保证领导干部知情况、工作人员晓流程,操盘手熟全局,顺利推进各项涉农惠农工作,先后组织机关各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学习培训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切实提高管好、用好涉农惠民农资金意识,从源头上防治了职务犯罪。近年来,共组织专题培训x次,参训xxx余人次。二是充分借助远程、广播、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对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监督意识。三是严格做到“一足”、“二督”、“三公”、“四专”、“五不准”(“一足”是上级划拨涉农惠农资金及时专项足额到位专帐核算、专户储存;“二督”一是督办,督促镇机关业务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办理,及时兑现;二是督察,对各项资金落实到户情况,镇财政所从财务上安排专人进行督察,镇纪委专门安排专门督查组督查;“三公”镇村组三级干部对粮食直补面积、低保、贫困等救助对象都必须公开、公平的确定,并以政务、村务公开和网上公开的形式在公开栏上张榜公示;对上级财政拨付的村级公共服务等涉农惠农资金,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的同时,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四专”对各项涉及到涉农惠农资金,逐项安排专人抓落实,严格做到专款专用,通过直补“一卡通”存折转账支付,杜绝了现金支付;“五不准”是在落实涉农惠农资金中镇党委、政府要求镇村组三级干部和经办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即对所有涉及的涉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代扣任何款项、不准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为切实做好全镇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先后制定了《黄土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土镇村社代理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黄土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黄土镇财务印章和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行为,以制度监管涉农惠农资金。二是围绕涉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村(社区)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排名结果分别送镇主要领导。主要领导根据排名对各部门、村社区进行评价。考评结果列入机关各部门、村社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有效监督,长效监管。一是通过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及村社区涉农惠农资金运行近况进行督察,确保涉农惠农资金不滞留、不挪用、不挤占、不代扣、不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二是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围绕全镇涉农惠农项目,由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工作述职。截止目前,共听取了镇财政所、项目办、经发办等部门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建立长效群众监督机制。为切实畅通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和诉求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x)。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了各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运行,截至目前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现象,为推进“三镇”黄土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对强农惠农相关政策宣传不够,部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要求与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相关政策不相适应。

一是进一步加强镇村组三级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管好用好涉农惠农资金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加大国家涉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在享受国家涉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自觉的参与到涉农惠农的监管中,为构建繁荣和谐黄土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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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三

20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2947.65万元,20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0020.49万元,20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665万元,20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四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xx年1月至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以钱养事。

资金。

二、自查情况。

以钱养事。

衙门作风。

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五

按照xx办(20xx)xx号《xxx办公室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x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区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我乡分管领导x月x日在xx招待所开会后,回来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为主,以往年度存档备查。

(一)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xx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上级共拨资金xx万元,支付及借出xx万元,未借出xx万元(其中含xx年度xx年拨危改资金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xx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2、民政救灾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xx万元;

(1)救灾救济xx万元,核销xx万,未借xx万元;

(2)医疗救助xx万元,全部核销。

(3)优抚安置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

(4)城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5)农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6)临时救助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未借xx万元;

(7)残疾事业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8)民用煤xx万元,全部核销;

(9)民政代缴合作医疗xx万元,已全部上缴社保局及卫生局;

(10)五保供养xx万元,全部核销。

3、财政扶贫资金x万元;xx人饮工程,总投资x万元,拨入x万元,已借出x万元。

4、危房改造及美好家园xx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xx万元,其中20xx年拨x万元,20xx年拨x万元,已核账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20xx年拨x万元资金未借出,将于近期兑现农户。美好家园建设xx万元,20xx年拨xx万元,已销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xx办(20xx)xx号文,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来款项挂帐,有些项目直接到村,反馈到财政所冲账有一定时间性,导至未冲帐,我乡已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核账。

2、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折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折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乡涉农专项资金大多数能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xx乡人民政府。

二o一x年x月x日。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六

1、银行账户、货币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的开立是经省市公司审批、不存在未设财务机构的单位和部门设立银行账户;存在符合条件的不需用账户。目前公司存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自我接手的时候公司就在工行开设了两个一般账户,尾数为1344和3768分别是用来预缴税金和代发工资。自2010年10月接到省公司的文件必须消除该两个账户时,先后多次到工行与其负责人协调注销该两个账户,工行的人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销户手续。面对该情况我也和公司的负责人员提到过这件事情,可能手上的事情多耽误了,我相信公司领导会和工行协调好尽早将该两个不需要的账户注销。

(2)乡镇供电所是汇总员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作为供电所的费用账户,公司审计人员定期对供电所的费用账户和账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不存在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行为,不存在一个人名义公款私存现象;开变更印鉴卡更换等手续由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前往办理,不存在由银行工作人员或他人代为办理的行为。

(4)能归集的账户都按省公司要求已归集到位。目前公司的电费账户还未归集到位。主要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是商业银行目前暂且归集不了,(系统跟不上国有银行)。二是我们公司的供电所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考虑到电费收费人员资金的安全可靠性,公司就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一个电费专户,方便收费人员能及时将收取的电费上交公司账户。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始终会将非归集账户上的资金及时转到归集账户上,保证公司归集率提升。

货币资金管理。

(1)岗位分工:岗位分工大都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范围----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出纳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除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登记工作并担任银行存款对账和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工作外。出纳一直担任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和银行调节表的编制工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历史的原因。(一直都是出纳做对账工作和余额调节。)二是公司财务人员紧缺。针对以上的情况会计人员将不定期的抽查对账单和银行余额调节表情况,保证货币资金的管理安全和规范。(2)资金收付程序:货币资金业务付款与审核人员是相互独立收入单据的开具与审核都是相互独立。

(3)现金管理:上栗公司现金一直实施库存限额管理(1000以下)超过库存的现金都及时送存银行;超出现金开支范围的的业务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每月都会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和登记账本保证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目前还没有编制现金盘点表,记录盘点情况并签字确认。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现金金额少。二是基本上有现金账。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定会加强现金方面的全面管理使公司的现金都符合各项管理要求。

(4)银行存款的管理:指定出纳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和领取银行存款对账单,每月月底对所有银行账户余额核对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公司财务负责人按月对银行调节表进行审核并督促尽快清理未达账。

(5)印鉴管理:银行预留印鉴都是由两个以上人员分开保管。财务专用章是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出纳保管私章,用完都存入保险柜。从不将银行印鉴全部交给出纳购买支票或资金支付。印鉴章的移交都会在移交手续簿上签字登记,明确相关责任。目前存在空白收据上盖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内部供电所电费的开具明细。针对收据这种情况我们将实行统一由专人管理,每领用一本收据都领用人签字并记录在簿。对于上述公司存在的现状我们一定会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公司的各项资金安全规范管理。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七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指示,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镇在xx年7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经费共计88308.7元,前期未发金额30082元,我镇实发金额为9313160.7元,余额0元,下拨金额与实发金额差额为0元。xx年1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金额为2325597元,乡镇实发金额为2322917元,余额为2680元。经查实2680元为临时救济金。我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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