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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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实用17篇)
时间:2023-11-20 20:39:17     小编:文轩

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对问题的准确分析和合理的解决思路。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进而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找出潜在的问题和挑战。然后,可以通过搜集资料、请教他人或者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来获取更多信息,为制定方案提供充分的依据。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各种因素的可能影响,包括资源、时间、人力等方面的考虑,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的调整和修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方案实施范例,请参考。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一

全县各初中、小学。

评价内容主要分五部分,即:毕业年级教学质量、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学生特长培养质量、教学教研管理质量、县城学校加分项。

具体项目设置及分值见附件。

评价由县教研室牵头,联系基教股、电教室、招考办等职能部门,分别根据中考、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及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县级以上各类活动竞赛获奖情况、教科研开展情况和教学管理情况等,对各中小学的教学目标进行综合的终结性评价评分。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分开考核。无初三年级的中小学只考核小学。

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统一安排在第二学期期中进行,抽测年级为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随机抽测其中一个年级。抽测内容为综合素养(笔试,“课外阅读语文教材中推荐的必读课外阅读书目与硬笔书写”)。

(一)各校学生数、中考成绩及青科普、体育、艺术(含书画、文艺)等特长比赛(均指现场比赛)获奖等数据资料由教育股、招考办提供。

(二)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不含通讯赛)、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立(结)项等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教育股、电教室提供。

(三)小学英语考试卷面成绩为100分计算,不再折算。

(四)教学质量目标评价的全部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汇总统计。

(一)中考质量目标指数:章某某中学尖优率8%、优秀率25%、及格率70%;横水中学、思源学校尖优率6%、优秀率23%、及格率65%;其他乡镇中学尖优率5%、优秀率18%、及格率55%。按录取xx中学人数对应计算各率,提前招生人数(若未提前招生则为中考总分前100名人数)比率对应尖优率,统招人数(含师范定向生)比率对应优秀率,均衡及以上招生人数比率对应及格率(体艺特长生被xx中学录取且到xx中学就读学生算及格生);总均分按实际成绩计算。以年报九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总均分以报考人数(加超限辍学人数)为基数计算。各学科中考成绩统计以中考实际成绩为准。

(二)小学毕业统测质量指标:xx小学、章某某小学——优秀率74%、及格率93%;横水小学、思源学校——优秀率70%、及格率91%;其他乡镇小学——优秀率69%、及格率88%。按年报六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和完成率。

(三)非毕业年级抽测质量指标: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都以全县平均值为目标指数。

(四)中小学质量目标指数每学年综合各方面情况酌情调整。

六、评价结果的处理。

县教科体局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对先进者给予表彰奖励,其中设: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奖14个(县城初中2个、小学3个,乡镇初中4个、小学5个):评价总得分居前者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xxx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3名,县城小学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4名,且总分达640分(800xxxxx80%=640分)以上,也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步奖”2个(中学、小学各1个):评价总得分名次比上一学年提高幅度最高者为进步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评价总得分名次跟上学年相比后退3位以上的学校,不予表彰;九年一贯制学校若初中或小学评价得分位于倒数3名且无进位,不予表彰;若出现前者情况,按顺序由评价总得分或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评价总得分名次提高幅度最高者若并列,同获进步奖;提高幅度低于3名的,不予奖励进步奖;进入先进单位的学校,不再另评进步奖,按顺序由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

对于评价总得分位于末位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学校评先评优资格,学校班子成员不可调动,教师不可参加进城考试,酌减该校评先评优数额,校长要对教学质量工作提出整改措施,xxx主要领导、分管领导xx县教研室。

学校若因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xxx及上级党政部门书面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资格。

评价总得分连续两年位居全县倒数三名且较上学年无进位的学校,或质量连续两年严重滑坡(单次排位下降,初中达8名以上、小学达10名以上)的学校,免除该校校长职务,当年不能评先评优;教学质量连年在下游停滞不前的学校,将对该校校长进行岗位调整,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县城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城同类学校居末尾的,该校校长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七、本方案xxx,具体由县教研室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三

1、每位教师必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具体实际,制订出学期班级工作和教学进度计划。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汇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育质量的意见,经过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流水阅卷)。

4、期末每位教师必需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评,写出学期工作小结。

5、分管领导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评价。每学期至少面谈一次。

1、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我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要坚持全面的质量观、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质量观和要坚持均衡发展的质量观等科学的教学质量观。

2、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应该是全面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材的要求安排课程和课时,进行教学和辅导,切实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不是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实用主义的应付考试的所谓教学。

这种教学质量是逐步的有阶段性的,是适应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的,而不是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无止境的无限度的扩大教学领域或教学内容,不是为了谋取高分,超前地学习学生不堪重负的学习内容,不是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侵占学生所有活动时间,甚至加班加点,无止境地补课,轻视德育和体育,让学生失去愉快而美好的童年。

3、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主要依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来实现。课堂教学是目前我国小学实现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目标和要求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渠道。它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学校领导应该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多下些功夫,加强教学研究和探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加强课堂检测和反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精讲多练,注重实效。

1、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学质量负全责。校长要深入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改革、深入课堂教学,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当家人,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领路人,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发言人。校长要负责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学管理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者的作用。加强自身专业理论学习,深入学校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抓好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学规范,使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至少听一次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带头上研究课或示范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3、以教学评价为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学校要深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要以《中小学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为指导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校要把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使广大教师形成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2)重视单元教学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我要加强单元教学的管理,以单元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月考),及时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从管理及教和学多个方面,分析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3)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措施。教研组要定期召开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以科学的教学质量观评价教学。学校和教研组密切配合,通过教学视导、教学访谈、师生问卷等实地调查方式,师生教与学成果资料分析方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的学校,学校和教研组对其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帮助提高。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四

为全面促进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进一步引导中小学校按照《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修订版)》要求,关注教学质量,抓严抓实教学管理,营造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要点》,结合《基教科2020年工作计划》,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实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将质量提升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引导中小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为了使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次监测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监测时间:2020年11月上旬。

2.监测年级、学科及考试时间安排。

教育局决定本学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的部分年级(一个班级全员参加)、部分学科进行监测,小学监测年级为五年级,初中监测年级为八年级,中小学均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测试时间小学三科共90分钟,中学三科共100分钟。

3.试卷及命题。

监测试卷统一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命题。出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各年段的要求,结合各学科的正常教学进度,完全体现教材目标,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基本能力的形成情况。

4.考场设置。

各校的监测考场统一要求设在多功能教室,确保单人单桌、间隔合理。保证被监测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班级人数与学生名单要与基教科掌握的相符。

5.监考人员安排。

监测工作由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具体实施。监考人员由基教科成员和其它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每个考场一名监考。要求监测工作人员要统一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监考认真负责,到校后立即对被测班级的学生进行测试。监测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和该校一名业务领导共同签名封存,送回基教科205室。

5.试卷的批阅与成绩评定。

试卷统一由基教科组织相关人员批阅,批阅结束后认真核算成绩汇总,汇总结束后下发监测情况及结果的通报。

6.质量分析。

各学校针对本次学生考试成绩和试卷完成情况,在成绩发布一周内,到基教科取回本校试卷,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形成文字材料,试卷分析人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试卷及分析送到教育局基教办2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六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八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突现出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一)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课改向纵深发展。

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在遵守教学常规的前提下,创新教学方法,应用有效的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一)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过程管理的监控,结合各项指标内容评估结果的分析,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二)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原则。

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

(三)自评自查与市级评估相结合原则。

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校自评自查和市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教育局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便于操作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法和程序,使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一)过程性评估。

分重点评估围绕学校发展和课程实践中遇到突出问题的研究情况。

(二)效益性评估。

效益性评估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发展、学业水平达标情况、教学效益提升情况三个部分。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重点评估学生流失率;学业水平达标情况重点评估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教学质量提升情况重点评估在原有基础上教学效益的纵向提升情况。

(三)发展性评估。

发展性评估主要包括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两个部分。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点评估学校自主发展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实施成效两个方面;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重点评估学生特长发展培养计划和成效以及体育、艺术等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三个方面。

过程性评估满分为100分,效益性评估满分为100分,发展性评估满分为40分,总分为240分。在评估中根据各项评估要点,学校先进行自评,然后教育局复评。评估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具体分值为:达标(192分以上)、基本达标(191~144分)、不达标(144分以下)。

(一)校级评估。

校级评估每个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根据评估细则查找学校存在问题,并提出学校下一步整改与努力的方向,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向市教育局汇报。

(二)市级评估。

市级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从过程性评估、效益性评估、发展性评估三个方面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随机听课、随机抽测、查阅资料、教师访谈、学生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给出教学建议,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一)成立评估组织领导机构。

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涉及到各个学科,业务性很强,教育局成立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评估工作。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教研科研等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建立科学的结果运用机制。

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九

为充分调动广大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成绩。特制定本教师教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

以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xx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既看结果,更重过程,以教师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为依据,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评估方案。

1、发挥评估的导向功能;

2、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

3、发挥评估的鉴别功能;

4、发挥评估的促进功能。

(一)职业道德(10分)。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堂、不旷课;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向乱征订、乱收费、乱罚款;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否则,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项每次扣2分。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二)教学业务。

1、课堂教学。

(1)教学水平(10分):每学期组织人员进行听评课活动,以教导处根据参加活动的情况得分为准。本学期凡参加县级讲课比赛获一等奖的记满分。

(2)听评课(2分)。

按照规定校长、业务教干、教师听评课分别不少于20节、40节、20节,听课节数足量,点评及时,质量高记2分,少一节扣0.2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平时检查按照进度进行。

2、教师备课、作业(10分)。

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备课、设置并批改作业,综合科目常规检查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平时检查占50%,期末检查占50%。

语数英教师依据《xx县小学教师大集体备课实施方案》使用,并进行二次备课,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出原有教案中的不足之处,采取勾画、补充、删减、调整等方法对原电子教案进行作必要的修改。根据修改情况、书写情况进行赋分。综合学科按照学校具体要求(书头、打印二备等形式)进行备课,根据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内容充实等情况赋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

根据《xx县作业设置及要求》布置适量、难易程度恰当的作业。教师批改要连续、有记录、有日期、有错题订正,单元作业整体不好的要设置补救作业,重视讲评,每次作业要详改,有激励性语言,定等级。一周以上不批阅者不得分。

3、教学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科目(100+0.4分+缩小分×0.3):学期(中)末进行质量调研,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年级组平均分第一名记满分,其余班级平均分与之相差1分(包含1分)之内记满分,相差1--2分(包含2分)内减1分,2--3分减2分,以此类推,相差6分以上者减5分。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2)综合科目考评(10分):主要在学期末进行测评,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具体操作方法是:随机决定一个所带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依据新课标要求和教材所列内容根据不同的年级随机抽测部分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现场抽查考核(7分)与相关知识问卷(3分)相结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抽测本项,不抽测本项现场抽查满分按10分算)。抽测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3)县抽考全县第一、第二名分别加0.4分、0.2分,倒数一、二名倒扣0.4分、0.2分,其余名次不加分也不扣分。

(4)进步奖。接手新班级该班级期末考试比上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名平均分差距每缩小1分(含1分)加0.3分.

4、写字(10分):

由2部分构成,教师个人成绩和学生成绩。

(1)教师个人成绩(5分):门厅小黑板粉笔字书写4分,能按时更新(周一、三、五更换),书写质量好得满分,否则无故每少更换2次扣0.1分,扣完为止(周二、四早8点检查,周五下午大课间时间检查);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粉笔字展评,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

(2)所代班级学生成绩(5分):本班学生写字成绩即该班语文、数学老师的成绩;带多个班级的老师取所带班级学生写字成绩的平均分。不代课的老师没有学生写字分。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

3.为各类评奖、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教师留任、聘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所有本科学生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具体方式为全体教师均需参加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在学生评教中排名前10%和10%的教师在下一个学期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四部分构成,并以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信息员采集信息为补充。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的形式完成。具体实施办法为:自20xx级开始,学生网上评教与学生选课同步进行;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处理。

2.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由同行教师以听课、评课的形式完成。具体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讲授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

(2)一位教师在一学期被同一位教师听课、评课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3)每位教师每学期需同行听课、评课5次/以上。同行评价表在学期结束前由教学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学校处理数据完成后,相关资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3.专家评价。

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随机检查教案等教学文件和听课等方式完成专家评价。评价对象为前一学期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综合结果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前10%和后10%的教师。排名前10%教师经专家评价后确定是否给予校级优秀课堂教学奖的奖励。

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参考信息;具体实施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认定)的情况,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构分校、院两级设置。学校一级的课堂教学评价机构为教务处,职责如下:

1.负责专家评价的组织与安排;

2.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生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全校性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分析;

5.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同行评价进行监控等。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有分管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同行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与学校评价机构联系课堂教学评价事务;

3.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评价档案的管理等。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评价结果居于各教学单位后10%的教师,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查找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纳入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畴;

课堂教学评价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一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1、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

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

教务科。

二oxx年十二月一日。

注:出现知识错误,0分。

教务科印制。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二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三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四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组织教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革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激励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的学习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等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指导为主,评估为为辅,重在过程。把教学评估作为教师评优、评模重要依据。教学评估工作要做到平时工作中评估,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教师为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单位,将学校在职的全体教师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在对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德、勤、能、绩、教学研究指导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调察、课堂听课、与教师对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和评估。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建立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和便于运作的教学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4、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对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规范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同时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5、等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评价方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水平。重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的措施,鼓励特色教学和教育创新。

(一)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5分)

以教师职业为荣,珍惜自身工作岗位,关爱学生。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为人师表(5分)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心胸豁达、吃亏让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二)专业水平

3、学历资格(3分)

中学教师学历达到所任学科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教学技能(4分)

普通话达标并能流畅教学;板书设计新颖,书写规范;能熟练运用所任学科教具或学具;会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自身学习或辅助教学、研究教学,对所任学科能准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

5、教学能力(5分)

教学语言表达清晰、简洁,对所教学生底码清楚,具有对学生学习困难及时了解、指导帮助的能力;有对学生实验、实践、创新等活动指导的能力。

6、作业指导(5分)

做到课内外作业量适当并及时批改,有批改记录,有批改日期,有指导性批语。根据知识与技能训练的要求,设计形式多样的练习,一、二年级不留作业。

7、教学质量(5分)

任教学科期末、学年学生成绩高于乡平均水平;没有不及格的学生。

(三)专业发展

8、终身学习(5分)

能自主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能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进修、培训,完成学校、教育局规定的学习书目。

9、转变观念(5分)

建立新的课程观,重视教材内容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转变传统教学观,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体现师生互动;树立新的学生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

10、反思交流(5分)

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及时写出针对性强的教学反思,不断更新教学方式,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11、研究行动(5分)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在集体备课、教研组活动中主动活跃,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并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不断促进自身教学,有教学论文和案例。

12、研究能力(5分)

主持学校校本教研主题研究,或为研究活动提供课例,承担校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有阶段性成果。

13、创新成果(3分)

指导学生实践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课堂教学

14、教学设计(6分)

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教案实用性强,充分体现三维目标,并做好充分教学预设,演示试验率达100%,分组试验率达90%以上。

15、教学技术(3分)

能根据教学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教学,对传统教学继承有创新。

16、教学方式(7分)

教学方式多样、新颖,努力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空间。

17、学习环境(6分)

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活动兴趣,善于创造学生自主学习的融洽的学习环境,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和谐。

18、课堂调控(7分)

能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应变能力强,做到收放自如;能及时拓展课堂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师生相长。

19、过程评价(6分)

课堂教学过程评价要适度、适量,能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用表扬、肯定的语言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20、教学效果(5分)

学生能自主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有积极明确的人生观、荣辱观。

加分项:

(1)主题班队会、文艺节目、说作课、(出席到乡级)均加2分

(2)雏鹰争章、演讲、知识竞赛、书画、论文。出席到总校级加0.5分,每高一级在加0.25分(且有证书)。(此项最高加10 分)

减分项:

出勤,以20xx年暑假开学到20xx年放暑假的考勤,签到表为依据,满分10分。每迟到一次减0.10分,病假每天减0.25分,事假每天减0.5分,外出一次减0.10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一般40—69分;不合格39分以下。

另:有突出成绩或重大失误者,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加减分数。

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三天,以增加评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xx年,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xx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工程

1.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党政领导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

2. 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项目等落实到位。合理运用督导结果,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予以体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

3.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机制。探索“五育并举”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工程

4. 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迭代升级学校评价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

5. 改进幼儿园评价。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保育教育、办园条件、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每年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探索开展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6. 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完善现代化中小学校评估标准。

7. 完善职业院校评价。开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评价,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鼓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8. 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评价标准。实施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开展登峰学科建设成效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师范专业认证。开展20xx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绩效评估。优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强化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优化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体系,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以开放大学办学评价试点为依托,完善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 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浙江省杰出教师等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教职工录用信息查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保育教育实践能力、游戏组织能力作为幼儿教师评价、职后培训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推动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导向。制定省“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及考核办法。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是否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研发数字教 育资源等计入教师工作量。督促高校制度化落实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加强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学报建设。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11.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要修订职称评审办法,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 1 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强化质量导向,对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探索、社会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决摒弃“以刊评文”,坚持分类评价,探索综合运用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健全信用机制、退出机制,防止逆向申报、重复支持。合理使用人才称号,破除“永久牌”标签。全面规范各类申报事项,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在申报书中设置人才称号栏目。指导高校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4.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开展“五好学生”选树工作。

15. 完善道德素养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以及社会机构等参与评价的有效做法,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16. 开展学习素养评价。指导学校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学生学业要求。完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好高校学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

17. 强化体育素养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引导学生掌握 2 项以上运动技能,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鼓励高校在“三位一体”等综合评价招生中增设体育测试,探索在高等教育全部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8. 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 1 至 2 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19. 加强劳动素养评价。学校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尊崇劳动。推行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中高考改革,深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加快完善科学合理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职教育“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加强学分银行建设,服务居民终身学习需要。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工程

21.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 完善人岗相适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完善重实绩、看贡献的激励机制。

(一)强化改革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教育督导工作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数字赋能。推进教育评价工作数字化改革,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元参与的数字化评价体系。依托“教育大脑”,整合提升现有评价体系,探索“智评”模式。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实现各级各类评价数字化、智慧化。基于“浙学码”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建设,加强线 上教育督导应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三)提升专业支撑。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吸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评价。综合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创新基础教育教研方式,严格控制以简单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教师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新闻 媒体要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深入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六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篇十七

坚持以学生评价为主,体现“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好”和“差”两方面。

注重导向作用,体现对课程教学各方面的要求。

指标体系简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对象为全校各教学部门所有任该学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根据“科学、公正、客观、可测”的要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基本涵盖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两部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用),设计为8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设计为11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2)。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主要职能是:从宏观上领导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审议评价结果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各院(部)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牵头的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接受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的咨询和检查等。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评前准备

评价之前,各院(部)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动员,阐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评价指标的内涵、操作规程、填表要求以及对评价结果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学生能认真负责和客观公正地参与评价,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3.现场测评

所有学生均需参加所修课程的评价。正式测评时,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在全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评价。全体学生应严格按照网上评价程序和要求,逐课、逐项目认真分析、选择适当等级划记,并给任课教师提出意见。

各院(部)辅导员负责组织全体同学参加网上评价;各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成员,教务处、人事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指导、督察并督促同学按要求进行网上评价;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全程监控。

4.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13周以后,一般为两周,教务处负责列出各学院学生网上评价时间安排表。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组织对本部门全体教师集中或分组听课,填写听课记录以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听课记录和同行专家评价表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评价数据处理全部由计算机完成。处理数据,系统将去掉相应比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并统计出各教学部门教师某门课程各项内容的平均分、课程总平均分、标准差和中位数,然后对各教学部门参评教师进行排序,对全校参评教师进行排序。

公布全校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公布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人数分布。

公布各教学单位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

公布各项指标的平均分。

教师个人的评价成绩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师本人。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与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周期(三年)整体挂钩,并作为学校教学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两次平均)在65分及以下,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预扣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同时在下一年度必须经过进修培训(一学期),并经考核通过以后方可重新上岗。在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周期(三年)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总平均分在65分以上(不含65分),全额发放并返还预扣的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总平均分仍然在65分及以下,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扣发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同时必须调离教学岗位,转岗从事其它合适的工作。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申诉、投诉制度。允许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也接受学生或教学部门对某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投诉,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申诉或投诉给予负责任的答复。具体办法及操作程序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工作的力度。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负责重点对以下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复评、复查:评价结果排序在全校前30位的教师;评价结果在65分及以下的教师;对自己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的教师;受到学生或教学部门投诉的教师。学校将组织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和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成员集体连续听课,根据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进行评价,集体讨论提出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的建议,并将建议上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工作条例由评估办负责修订并组织实施。

对教学质量评价好的教师,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对学生反映并经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和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确认教学效果确实较差的教师,应限制其教学工作量,各教学部门必须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帮助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逐步提高教学质量;仍无明显改善者,应暂不安排教学工作,要求其学习进修,或调离教学岗位。

教务处将分别积累历次有关评价材料,存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聘任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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