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以便读者快速了解报告的目的和结论。在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结构的清晰和逻辑的连贯,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其中的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的能力和经验。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一
道路交通案件的数量大有其多重原因,一方面公民的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甚至还有翻越隔离栏杆的行为,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随意行驶,造成事故频发。另一方面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淡化了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改变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行政调解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导致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某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811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19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1%。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730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0%。
(二)案件审理期限长。
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其中需要伤残鉴定以及财产损失鉴定的案件为270件,约占总数的3/4。这类案件从立到审,大都经历较长时间的中止程序来进行鉴定,造成大量案件审理期限过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一般应自医疗终结后或者作出鉴定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对于财产受到损害的,一般应在二年内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又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将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会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事故责任方逃避、隐匿、转移赔偿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此时受害方尚未医疗终结或作出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采取中止审理的方式,避免案件超过审理期限。待当事人医疗终结后有些案件还需要经过司法鉴定这一个步骤,也就是说治疗终结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无形中将该项程序纳入了法庭的审理步骤。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提出反驳证据、相反证据、新的证据范围内的,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另外,对申请鉴定的事项涉及重大利益的,为了解决矛盾、平衡双方利益,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也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的也不计入审限。这自然造成了案件审限过长,因此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审理时往往会因证据来源的条件显得较为繁琐复杂,由简易转为普通审理。
(三)大部分案件相对简单,但双方不容易达成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责任划分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报告,此份报告是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且证明力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一方要求尽快得到赔偿救治。事故责任一方以及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则表示在责任划分明确后进行合理赔偿。法院的审理往往就是在理清事故的责任、费用等问题后作出裁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该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书。据此,可以理解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程序选择权,即可以选择申请公安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也不认可调解书,交强险是一种社会性质的保险,它区别于商业保险,不盈利、不亏损是其自身特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该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虽然调解书在执行上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保险公司根据其自身的业务需要拒绝调解,往往双方当事人拿到的是调解而成的判决文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制度缺陷,致使的现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是明确的侵权案件,机动车保险是典型的合同案件,二者属于两种案由。但为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往往追加机动车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直接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虽然有法释【20xx】19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但法理依据欠缺。
案件自身特点(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其中)及监督制度缺失,造成因交通事故各个环节多又缺乏制度约束,各个环节的机构又很难统筹的达成更高的监督体制。造成部分司法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法律漏洞(即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进行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一些南方城市(已有向北方城市蔓延趋势)已经出现部分人员通过先行垫付治疗费用而盈利的现象。即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方在未得到赔偿又等不到法院判决执行款的情况下,部分人员提供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待判决生效后提取赔偿执行款中除治疗费用外更多的利益。
(一)部分案件较为复杂,需要具有经验的法官加以审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虽然大部分是经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权责明确的案件,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复杂情形例如:判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买受人、受赠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挂靠人、承租人、承包经营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借用人责任问题;判定驾驶员的责任问题;判定车辆被盗抢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判定车辆维修人、保管人的责任问题;判定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问题;判定道路施工人、道路产权人、维护人责任问题;判定行为人的违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或者破坏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问题;判定无偿搭乘人责任问题等情况,这需要富有经验的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运用法律加以解决。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审判人员短缺,案件审理期限长且不易调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通过数据已经充分显现出来。法院审判人员在未增加的前提下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面临较大压力。虽然有些案件案情相对简单,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自身特点造成审理期限过长且案件往往不能以调解结案。这样为审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往往案件当年立案不能在当年审理结案变成积案转而给第二年的工作造成负担,影响法院的综合指标。
(三)案件执行难。
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交强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在实践中往往有很多事故责任者是未参加保险的司机或是摩托车驾驶人员,案件发生后有些人员责任方或逃逸或下落不明,有些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自身受伤需要治疗,没有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往往原告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对责任人不能执行,案件只能中止执行。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链条以及审理模式,在法律法规未作改进的情况下很难对案件进行快审快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依据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可以说动一发便触动全身。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下,这些人员及部门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为保障案件的公正,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质量,即使通过加强管理,调配人员提高某一个环节也难以追赶上这类案件增长的速度。
任何一项好的措施或者制度都是针对问题产生并随着事物的发展而随之变化,应以疏导为主,防治为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随着时代的发展产生新的规律。因此找到这一规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还应大力加强对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机动车交通案件的审理模式以及这一链条是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运用法律与实践结合形成的,它已经形成了稳定模式。问题也突显出来,针对法院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优化环节,达到更好的效果。
思考一案件繁简分流,以一个审判庭为例,这个审判庭共9人在面对基数庞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审理案件中,会遇到案件审理周期平均分摊在这9个人身上,尽管有大部分案件是权责明确极易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与此同时这9个人还负责审理较为复杂的合同及土地纠纷等一系列民事纠纷案件上,每名审判人员都要经过很长审理周期才能将案件审理完毕。这样造成案件无奈的积压,若能根据案件情况,划分出容易和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由1-2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集中负责这项工作,将审理周期长的交通事故案件由这几名同志负责处理,进而让其余审判员从案件简单且周期长得案件中解放出来审理其他案件,也许会在审判工作中达到很好的效果。但这个办法在实际中也会存在很大的弊端,在整体上看,案件依旧滞留在我院只是将此类转移到几个人员那里去;这样做也会造成权利过于集中,审判工作中会产生带有个人色彩较浓不良的惯性。此法在实际操作中能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实践。可以考虑定岗不定员的交流办法加以改进。
思考二案件审理前置,在司法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庭,将此机构直接设立在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这样做会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简化了诉讼程序。但这一制度并不适合全部法院,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具有多样性、地域性、行政行为先行且分布不均等诸多特点。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以运用。
思考三严控收案范围,为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部分法院采取限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收案范围,即明确凡此类案件如原告未治疗终结或提出诉前保全便不予立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部分案件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就立即立案而在医院接受长时间的治疗,造成案件中止、积压。表面上降低了部分案件的收案数量,但于法无据。造成此类案件社会上的积压,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效果不佳。可以进一步改进为严控收案范围的同时扩大现予执行的受案范围。
思考四加强业务培训。在审判工作中更应加大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应对复杂多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可以加大普通案件简易审理的模式,将双方争议不大且权责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普通案件简化审理,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
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计算设置成如同规范化公式模式上来,并待有一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可以使案件在审理时更为简便。
思考五完善法律法规。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审判人员适用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法律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强,但取消了调解前置环节,造成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侵权责任法》等部分新法虽然实施,但在审判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完善交通法规中关于保险规定及执行法规,增强力度。扩大将可能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到强制保险的范围,使得这一社会性质的保险能更大的发挥作用,解决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救治。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二
:后勤部门。
:责任事故。
20xx年2月24日我矿司机邱玉成一如既往的将夜班下班员工送往阜康市市区指定地点,送完职工后,邱玉成驾驶三菱车(新a91262)返回矿区,以及时的返回矿区用三菱车将外派学习(采掘机司机)人员送至米泉技校,当天下雪,路面积雪比较厚,根据邱玉成说以每小时20公里行驶(通过询问得知车速为:20km/h)在通向我矿区简易的公路上,在行驶离矿区不到2公里处时,这段路的坡度比较大,(通过询问得知当时邱玉成以2档行驶),这时(当时时间为:12::00左右)车轱辘开始打滑,邱玉成马上采取制动,减档,这是车头偏东(以驾驶员的位臵区分方向)行驶,方向盘失去控制,刹车失灵,顺路岩滑行了大约13米左右,整个车身一下侧翻在公路左侧防洪沟里,当时邱玉成困在车里,他赶紧采取熄火,慢慢的打开车门从驾驶室位臵爬出来,邱玉成看看自己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邱玉成马上采取打电话向矿办及杨坤肃(法人代表)汇报情况,由于翻车地点没有信号覆盖,电话未打通。邱玉成徒步走到矿区,把事情汇报给矿领导及调度室,矿调度室及矿长召集矿区管理人员和在矿职工到现场去勘察,到事故现场勘察一番。午饭后14:00时左右,在矿长的指挥下现场人员用大绳将车头拉正,将整个车身正翻过来,之后周春祈检查事故车辆,发现地面有少部分漏油的痕迹,副驾驶车门窗户玻璃全部破裂,副驾驶整个车门凹陷,副驾驶后面的车门有部分凹陷,靠副驾驶一边的后视镜掉落。周春祈发动事故车辆,车辆能够正常发动着,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之后周春祈将事故车辆开向矿区,停在指定位臵。
2、间接原因:由于雾霾较大,积雪较厚,路面滑。
1、根据事故分析导致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行驶过快,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情况未能及时有效的控制车速,从而导致车辆侧翻和车窗玻璃、后视镜等损坏,驾驶员邱玉成负主要责任。根据我矿司机岗位责任制度规定,邱玉成承担事故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的20%。
1、及时安排铲车清理路面积雪。
2、必须以我矿车辆行驶时速为界(进入矿区车辆时速为15km/h)。
3、驾驶员做好防范措施,提高自保,增强安全意识。
4、驾驶员行驶中提高警惕。
5、严禁超载人员。违者,按超拉一人罚款100元。
责任人意见:
阜康市磨盘沟煤矿。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三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向公司呈报如下:
20-年-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马上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马上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只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9k、一幢3k*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况。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四
1、企业详细名称:
地址:
电话:
2、经济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班时分。
4、事故地点:
5、事故类别:
6、事故原因:其中直接原因:
7、事故严重级别:
8、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
形式。
工种。
级别。
本工。
种工龄。
安全教。
育情况。
伤害。
部位。
伤害。
程度。
损失。
工作日。
伤亡者。
死亡原因。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元);。
填表日期:年月日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五
__年至20__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共产党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__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__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
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六
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区**镇**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和保洁员余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文**老师和保洁员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七
20xx年1月29日,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热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永兴热电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住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现已离职,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沈某。
2.事故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永兴热电公司,10kv开关室102柜(1#炉送风机高压开关柜)处。
3.伤亡人员情况:尤某某,男,1991年2月出生,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于20xx年5月申领“低压电工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编号t3209241991######,有效期至20xx年5月。
4.涉事电气设备情况:永兴热电公司对该开关柜内部编号“102”,系1#炉送风机电机配套开关,额定电压12kv。该设备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型号为kyn28a-12z,柜体长*宽*高为800*1600*2300毫米,由上部的继电器仪表室及母线室、中部的断路器室、下部的电缆室四部分组成部分组成。当断路器移出,母线侧静触头即被隔板(活门)阻隔,但母线侧静触头仍带电。本次事故发生在该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手车室内母线侧静触头处。
5.部门、属地履职情况:
(2)永兴热电公司厂区所在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而企业注册地则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安庆村于20xx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庆村与永兴热电公司签订20xx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承诺书,并同步开展年后复查检查工作。
6.专家意见:
尤某某在不具备高压作业资格的情况,冒险实施高压“开关柜”清灰作业;且在开关柜清灰作业过程中,推开母线侧隔板、接触母线侧静触头铜排,最终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加之作业时未穿戴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致遭高压电击导致受伤。
20xx年1月25日,永兴热电公司停机停炉进入年度设备检修阶段。29日,电气检修专业工程师赵某某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电气检修人员对1#炉附属送风、排风等五台电机高压开关柜实施开关清灰作业,并由电气运行专业工程师季某某签发“第一类工作票”。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办理工作票后,8时25分会同当班电气运行班长路某、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电气运行电工沈某某、金某某、张某5人进入10kv开关室,准备实施开关清灰作业。
当班电气运行班长路方进入开关室,实施“闭合接地闸刀”等安全措施后,于8时28分许离开。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等5人随即利用工具小车将102柜(1#炉送风机开关柜)、161柜(1#炉水泵电机开关柜)断路器自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室移出至通道内,光某某、金某某、沈某某、张某四人分两组利用抹布、酒精试剂,分别对102柜、161柜移出断路器进行断路器清灰作业(即为工作票中的“开关清灰”作业),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则利用毛刷、抹布对102柜中部断路器室内部实施清灰作业。8时32分,正在实施清灰作业的光某某发现有弧光闪现,看到尤某某趴倒在清灰作业所在的102柜断路器室内,立即将其拉出并进行现场急救,后送至张家港市澳洋医院抢救。尤永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许死亡。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尤某某,男,26岁,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1.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资格、未穿戴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擅自实施开关柜清灰作业,并打开母线侧隔板直接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事故的间接原因:永兴热电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不具备高压电工作业资格的人员参与高压设备检修作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3.事故性质: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资格、未穿戴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反工作票要求、超越工作范围冒险实施开关柜内部清灰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尤永锋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尤某某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永兴热电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专业工程师赵某某,对开关清灰作业缺乏针对性安全交底,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永兴热电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永兴热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安监部门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永兴热电公司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严,“工作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缺少安全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永兴热电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对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永兴热电公司必须深刻吸取“1.29”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永兴热电公司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八
(四)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其他方面: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工信息。
二、受伤过程。
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x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十
事故——事件发生时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坏、人员伤亡,并且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治安安全等事件。
失误——事件发生是因为对工作岗位不了解或责任心不够,或其他原因,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相关经济损失,并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封面“×××公司”××报告。
(二)由事故(包括:生产、工伤、安全、营运、自然灾害等)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和现场见证或知情人提交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经过报告,并附上对事故的认识,反醒或感受报告及签名确认。
(三)由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部门上级主管,对事故作出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以及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分、警告、书面警告、辞退等。违规罚款、赔款、取消或注消安全基金,降低工作守规表现评级或取消相关奖项)。
(四)由安全主任对事故分析评核(交通事故除外),并对事故处理过程和有关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还须据提交的有关资料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责任认定分析和处理、处罚意见。
(五)如涉及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或工作失误进行处理及责任认定的,应附加相关资料到事故、工作失误报告中。
(六)事故或工作失误中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励等应由财务人员出具报表并复印所有相关单据及原始单据,附在事故报告或工作失误报告中。
(七)如出现事故,该管理规定须结合安全基金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八)事故或工作失误中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例支出等,按事故或失误的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进行费用摊分,各自承担须负责的份额。如属于公司负责的安全事故费用,由安全基金支付,超额的由公司补贴支付。
(九)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由行政总监。
(十一)由行政总监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事故总结和审批以及批核处理意见,并在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包括相关部门主管)的评核表上作出处理批示。
(十二)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三)加强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安全知识,加强岗位技能,岗位安全要求,岗位安全责任的提升和管理,并通过事故吸取教训和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十四)将所有资料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安全主任作为安全事故档案备存档;第二份交由财务作账务和费用支出凭证;第三份张贴公告栏上一周后交由资料室存档。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十一
10月27日5:00到5:30。
中央花城4#楼18层料台处,由于工人在料台拉砖时,阳台与吊料台连接处,一块模板没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砖时,不小心坠落到16层。一块铺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伤一个本班组,支厨房卫生间反梁模板工人,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没有造成过大伤害。
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
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楼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3)加强楼层安全防护巡查工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事故责任人:
负责人签名:
制表人签名:
制表日期: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十二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
4、事故发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
5、事故地点:xx厂房内。
6、事故类别:
7、事故原因: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一)直接原因: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十三
公司安委会:
20xx年8月24日上午10:35,通城县玉立花园物业科员工习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经滩上路时,发现道路南侧一积水处有大量气泡溢出并伴随有刺激性味道,及时通知我公司人员至现场后确认有天然气泄漏。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随即组织开展应急抢修工作,至8月24日14:04,应急抢修作业结束,该段线路恢复供气。本次天然气泄漏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燃气管网巡线制度》有关规定,对事故调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投产情况。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原通城县玉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能天然气”),施工单位为荆门宏图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宏图”),管材生产厂家为湖北钟格塑料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格塑料”)。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原有规模为de63燃气pe管,自20xx年建成投产后,因无法满足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立公司”)工厂用气需求,后于20xx年实施扩容整改,扩容后选用de110,sdr11型pe80燃气管,项目由管材厂家钟格塑料负责施工。
(二)生产运行管理。
20xx年中压管网滩上路段扩容通气运行后,初期由玉能天然气负责运行维护,于20xx年4月28日移交与我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运行管理,并由维抢队具体开展管道保护工作。
(三)环境情况。
中压管网滩上路段天然气泄漏事故当天为小雨天气,泄漏点及管道沿线均为路边荒地,临近道路行经人车较少,道路两侧为玉立公司办公、生产场所,泄漏发生后周边无人员作业、逗留。
20xx年8月24日10:35,通城县玉立花园物业科员工习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经滩上路时,发现据我公司yl-3#阀门下游100米处一积水坑有大量气泡溢出并伴随有刺激性味道,认为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便及时赶往公司cng站报告险情。
现人摩托车前往疑似泄漏点。
10:44,张晓纲到达疑似泄露现场,发现该处积水较深,且有大量气泡均匀持续溢出,并伴随有强烈的疑似燃气味道,初步判断该处发生天然气泄漏,并撤至安全区域后通过手机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芦璐通报现场情况。
10:46,张晓纲与维抢队技术负责人杜四伟取得联系,确认该路段有天然气管道行经,杜四伟前往实地确认。
10:49,杜四伟到达现场,确认疑似泄漏点为天然气管道埋设位置,现场人员开始行人疏散并利用摩托车封锁道路。
10:50,张晓纲通知舒升关闭站内减压撬流量计前蝶阀tc-buv11211,关闭主备路二级调压后蝶阀tc-buv11118,确认tc-buv11128处于关闭状态。
10:53,站内各涉及阀门完成关闭操作,撬内流量计读数为流速0nm3/h,底数614844.771nm3,日量212.77nm3,压力218.0kpa,温度26.6℃。
11:08,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芦璐带领各应急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确认发生三级突发事故,指令启动站(队)级应急预案,各小组立即按照各自应急处置职责开始现场工作。
11:09,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高友智到达事故现场。
11:10,芦璐指令关闭上游阀门yl-3#,下游阀门yl-5#,并通过现场漏点将管内天然气进行放空。11:11,芦璐通知泰安市岱峰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通城项目部(以下简称“岱峰项目部”)参与事故处置支援。
11:23,芦璐将现场情况及应急处理方案通过电话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陈波汇报,取得作业许可意见。
11:25,岱峰项目部支援人员共两人携带维抢修设备、机具到达现场。
11:30,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勤供应保障组清点事故处置材料是否齐全,经张玮确认,公司材料仓库内无de110电熔套筒库存。芦璐指令张玮前往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通城项目部(以下简称“南海项目部”)调拨de110电熔套筒两只,pe100,sdr17.6型de110管材600mm。
11:40,现场泄漏处气泡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放空作业结束。
11:42,岱峰项目部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砌筑泄漏点高处挡水坝,减少雨水顺地势继续流入。
11:45,现场使用潜水泵排空坑内积水。
11:50,岱峰项目部人员使用防爆锹清理压放在泄漏点上方的大石块与木板,开始挖掘作业坑。
tc-buv11118,正常向外供气。
13:10,作业坑挖掘完毕,现场使用清水对pe管表面进行清洁。
13:12,使用手工锯将泄漏段管段锯下,泄漏点为两处使用农具耕地时造成的破坏孔,并使用电熔套筒将新管段与主管线通电熔接。
13:30,电熔焊接结束,自然冷却完成。
13:35,轻微开启上游阀门yl-3#,管线置于积水中无气体溢出,检漏情况正常。
13:39,全部开启上游阀门yl-3#,开启下游阀门下游阀门yl-5#,启动现场作业坑的'回填。
13:56,回填作业结束,现场抢险作业组人员再次对地表进行天然气检测,没有发现泄漏情况。
14:04,芦璐将现场情况向陈总汇报,指令应急预案终止,现场恢复正常生产。
依据公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关于事故分类的划分标准和调查事实,现场应急抢修作业期间,正值玉立公司厂区休息,未造成停输事故,且未发生人员伤害和其他设备损坏。
由此,20xx年8月24日天然气泄漏事故为周边居民在管道上方使用锋利农具进行土地开垦导致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十四
一、 事故发生的经过: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兰溪高架桥右侧11#-1桩基(k311+556.3)钻机冲孔,在施工中发现配电箱控制柜面板按钮脱落,桩机操作人员余晓刚在未停电的状态下私自打开配电箱维修按钮,造成触电事故。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报“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医院,中途“120急救车”边抢救边送往医院抢救,于中午时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项目部及时派员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和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事故全部责任为死者余晓刚私自打开电源箱引起的,应负全部责任。 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紧急会议,将事故善后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分工布置处理善后有关事宜。 (1)、向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和善后处理小组。 (3)、工地停工整顿,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施工用电整顿排查。
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过本事故的调查分析,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分析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5.8事故的教训,进行“举一反三”,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差距,在全标段内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工地全线的施工用电进行整改排查。(1)、对全线布设电杆、电源线路进行排查。(2)、对工地全线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按规范整治。(3)、对工地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更换,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
3、加强各施工段、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经常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5、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教育,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应该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处理 完毕,做到不拖延、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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