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评估应该包括定量和定性的指标。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可能的风险。这里有一些成功案例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希望对大家的方案制定有所启发。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
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摸清我县食品小作坊底数,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防范质量风险,突出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生产经营等问题,做到监管覆盖率100%。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所所长、局直属机构和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局评审中心,由张春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怀化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20xx版)》(以下简称目录)的要求:
1、对生产加工目录中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有意向或有意向进行合并申请sc证的食品小作坊要对其进行协调和帮扶,促使整合提高,达到申请sc证的条件。
2、对生产加工目录中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一是持有有效证件的,检查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是否建立原料、销售台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过期、回收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霉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制假售假行为;二是无证的食品小作坊,通过有效帮扶,引导小作坊提升改善生产条件。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帮助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使小作坊尽快符合要求,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3、充分利用食品综合监管优势,严查食品消费终端,食品经营户若从小作坊进货的,必须查验小作本站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倒逼小作坊全面提升。
整治对象为沅陵县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8日至5月24日)。
各乡镇监管所对辖区内食品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7日至6月30日)。
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食品小作坊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集中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对目录中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引导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2、对目录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要坚决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合各乡镇监管所的力量,将各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覆盖率100%。
(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非法生产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曝光,大力宣传整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普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组织媒体开展正面打击取缔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严格执法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淘汰一批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小作坊。整治中要注重向生产加工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市场经营户主体责任,提高知法守法能力。
(四)加强情况上报,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相关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请各所于5月24日上报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摸底排查花名册、8月3日前将相关总结及报表报送至局评审中心。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管理,防范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按照市2018年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冻食品的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通过全市开展冷冻食品专项整治,促进食品冷冻冷藏业溯源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行业管理;摸清全市食品冷冻食品的基本情况,积极排查履职风险和监管隐患,严厉查处冷冻食品非法经营行为,达到食品经营环节从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操作全过程符合保证食品质量、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专项整治从2018年7月1日-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管理所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摸底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各管理所对本次确定重点整治的食品相关的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的户数及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户数明。
第三阶段:整治规范阶段(7月11日-8月20日)。
1.全面开展清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事项。检查来路不明的肉、禽类、冷冻饮品等,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是否符合保证冷冻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经营者名称和冷冻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2.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监测。重点加强对冷冻水产品的甲醛、工业碱、二氧化硫等是否超标;对冷冻类食品主要观察是否新鲜。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冷冻食品,依法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
3.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所含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冷冻经营相关违法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失职渎职,做到“严查、严办、严处”,确保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各管理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食品入库查验制度、进出库台账制度、贮存标识制度、质量自检制度、问题食品报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宣贯到与冷藏冷冻食品相关的每一个经营者,使专项整治成为生产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一种自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检查重点内容,针对经营单位在冷冻质量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提升冷冻食品质量管理水平,需要责令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规范冷冻食品经营行为,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
规范建档,加强协调。认真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含整改复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备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数据准确,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中的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市局决定自20__年5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下称“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小作坊。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管理,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三、责任分工。
市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
组织开展辖区小作坊的清理排查行动,重点加强产品直接销往餐饮环节的家庭式作坊的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小作坊底数和加工经营状况;认真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小作坊业主开业前办理登记证明。在9月份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验收之前,小作坊登记率达50%以上。
(二)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进一步增强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小作坊在加工场所公开悬挂小作坊登记证明、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四防”到位(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生活区和生产区、一般清洁区与清洁区达到有效分隔;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手续,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从事食品加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加大督促小作坊产品送检力度。
督促小作坊每年至少每品种送检1批次。对送检不合格的,要帮助小作坊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一些重点品种,可以实行专项抽检。
(四)严厉打击食品加工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依法查处未取得登记证擅自生产的“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xx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不断丰富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紧紧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强化市场巡查、重点商品抽查、专项整治、企业自律及社会监督、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措施,营造了全县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建设和谐平安xx、打造“中国最美乡村”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又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食药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列为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先后三次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专项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明确职责。制定下发了《xx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各个部门的职责,确保整顿工作有序开展,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伸发展。同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先后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食品质量专项检查、乳制品专项整治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3、确保经费。县财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食品安全的专项经费,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4、加大宣传。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宣传方案,开展了科学消费、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建立了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建设机制,增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了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措施、进展和活动的宣传报道,让公民知晓、支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整治,我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抽验产品合格率%,两年来,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1、县质监部门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出厂检验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制度。全面开展专项监督和常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全县5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质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20余台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08起,其中当场处罚48起。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建立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2、大力规范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秩序。年度自查报告率100%,监督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产品处理、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严格检查高风险食品的重点食品。以白酒、糕点、月饼、蛋制品等、以容易制假的食品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植物油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监督检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辖区内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巩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成果,突出整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违规情况,将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作为整治的重点,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建立了添加剂监管动态档案。
5、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生产加工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杜绝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和餐饮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1、抓住重点、集中力量,通过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1)认真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三合一台账制度,共同乳制品销售企业签订责任书907份,提高了乳品业流通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确保了辖区内含乳产品质量安全。(2)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31人次,对全县976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和添加剂含量、成分专项监测,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3)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4)以城(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5)出动人员对罂栗籽等列入黑名单的非食用物质进行清查,确保非食用物质不流入餐桌,在市场上没有躲藏之处。(6)组织开展食品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出动执绿色作文网法人员61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76户,餐饮服务单位576家、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共52家,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提高了重点区域、薄弱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以质量风险监测为基本手段,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关键点、风险点主要是食品质量问题,食品质量风险监测是清查违法食品,评估食品质量状况的强力手段。我县克服经费不足的现实困难,加大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共检测商品30个品种、803组样品,合格率达99%。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下架退市处理,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
3、逐步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体制。
我县为强化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注重维护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两年来,以视频讲座,专题培训,座谈讨论方式先后举办食品经营户培训班30次,共培训经营户代表400人,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盯紧批发环节落实三合一台账,督促零售环节索要销售凭证,提高三合一台账普及率。目前我县重点区域的食品批发经营户已基本全部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销售凭证或清单(三合一台账)。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行政许可体制的调整,迅速适应新角色,把优质、便民、高效的服务提供给许可申请人。
为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强化监管,我县聘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将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村委会、居委会,结合12315申诉举报站的建设,使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群众关注度、参予度、维权便捷度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化监管氛围。
(三)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积极履行定点屠宰厂肉品质量监督和肉食品市场的监管职责,对肉食品安全履行检查,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畜禽窝点,确保市场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供应和国家税费足额上缴。
在确保市场肉品质量方面,首先从源头环节抓起,对全县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全程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管理方式。一是定点办每天派驻厂人员,参与全程监管;二是完善了定点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定点屠宰厂畜禽入栏及屠宰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定点屠宰厂消毒情况表及肉品出厂台账制度。三是完善了定点屠宰厂硬件设施,添置了焚化炉,消毒间,使各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施完善,操作规范,监管到位,从源头上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出厂关,使市民买到放心肉。
广泛宣传和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一方面加大肉食品安全整治宣传力度,向市场肉品经营户发放畜禽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宣传资料500多份,向餐饮、食堂、超市和市民散发病死肉对人体的危害性和肉品溯源管理宣传资料500多份;另一方面由商业、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查处城乡结合部私宰窝点,对长期贩卖走私肉和松香拔毛危害百姓的违法行为给予重拳出击,取得明显效果。
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机制,明确外来畜禽产品进入我县市场必须随带出县境运输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进货凭证和经手人名单,完税发票到定点办登记备案,方能上市销售。定点屠宰厂建立完整的畜禽进出厂台账,所有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采购肉品,必须索要定点办监制的肉品批发销售凭证,并建立台账。形成从生猪进货到肉品销售终端完整的“溯源链”,确保肉品环节中的安全,保证了我县市场肉产品的安全供应。
(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和生产销售为重点环节,畜禽、水产养殖及交易为重点领域,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为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流通环节监管,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监测,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整治目标,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案件65起,涉及金额39。7万元。通过重点打击,集中培训、大力宣传等形式,确保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尽管我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大量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和落实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散、乱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家庭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生产环境和技术力量还不能达到要求。
(二)农村是食品安全建设的薄弱环节。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在不断加强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通过技术培训、业务指导使食品安全工作站的职能更加成熟和完善。
(三)对食品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要通过加大对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把住食品生产关口。同时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法律知识,树立安全消费意识,把住食品消费关口。
四、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安排、
(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和谐发展。
4、确立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在食品生产加工安全方面。
重点开展以茶叶、水产品为主的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强制检验、采购验证、添加剂备案、场所卫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作坊实施市场准入,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的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对脏乱差的作坊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和整改措施。
(三)在定点屠宰方面:
继续加强对生猪屠宰场检疫检验、卫生状况、台账记录等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同时,对屠宰企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强化屠宰企业内部的自身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卫生、消毒设施,岁进场屠宰的生猪凭有效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屠宰,确保肉品安全。加大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病死肉对人体的危害性的肉品溯源管理的宣传力度,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在食品安全流通方面:
主要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副食品批发市场等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无照经营、虚假广告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xx〕59号)文件精神和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解决我市小作坊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进一步打造放心坊、美丽坊、致富坊,推动我市实现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制定本方案。
20xx年4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全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获证食品小作坊。
(一)改善环境卫生。
1、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卫生情况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黄山烧饼(徽州烧饼)小作坊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扫活动,对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进行清扫清理清洗。
3、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可对照《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自查评价。
(二)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
品生产加工食品。
3、食品小作坊建立产品销售台账或留存票据,确保产品销售去向清晰。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1、食品小作坊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贮存、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或专区存放。
2、食品小作坊按照gb2760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日期和添入食品的名称等内容,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3、食品小作坊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产品的标签标识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如实标注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等信息。
(五)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定期自查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由各县区局及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群,各食品小作坊参与整治提升工作,每月定期自查一次《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每季度定期报告一次相关情况,可采取拍摄微视频(一分钟之内)或反映食品小作坊现状的实时照片(不少于6张,分别涵盖:生产单位大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生产厂区卫生环境、生产加工现场卫生状况、原辅料存放、食品添加剂登记保管、成品贮存等)。二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标识制度。绿色标识为“优秀”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良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良好;黄色标识为“良好”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较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较好;红色标识为“一般”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需改善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应加强。三是实行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公示管理。定期在食品小作坊工作群中公示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意识。四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电子监管档案。收集食品小作坊监管及自查等图片、视频资料等电子档案,便于比对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效,进一步积累资料和总结监管工作经验。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任务及措施如下:
(一)发动培训阶段:4月1日-5月1日。
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方式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动员。主要培训《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环境卫生整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识的`要求,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尽量使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手机app拍摄图片,拍照内容包括加工场所外景、大门入口及厂牌、主要加工场所、原辅料库、成品库等,真实反映情况。对食品小作坊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时,使用《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2日-9月1日。
各县区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指导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对于加工场所卫生环境恶劣、生产及卫生设施严重欠缺、食品添加剂管理混乱、虚假标注产品信息等问题突出的小作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到期限后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日-11月10日。
各县区局通过复查的方式,对本辖区所有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现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信息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融合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本地总数10%的示范小作坊,培育创建不少于1个食品小作坊示范集中区。通过现场观摩示范小作坊,树立标杆,带动小作坊规范提升。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市局组织集中验收,通过听取各县区局工作汇报,查看小作坊档案、案件查处记录、信息报表等资料,并随机抽查辖区食品小作坊开展实地检查,对辖区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评价验收。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脏、乱、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注产品信息问题,是履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工作落实落细。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
(二)围绕整治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要围绕监督食品小作坊改善环境卫生、规范生产加工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整治目标,扎实做好食品小作坊建档、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局要认真做好规范建档工作,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图片、视频等信息,档案信息要能真实反映小作坊实际卫生状况。同时还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请各县区局于9月2日前报送督促整改小结,12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12月开始,202月结束,为期80天。以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区域;以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乳制品、禽蛋制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集中的食品为检查重点;采取重点排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法对市场开办方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经营的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是否经营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及“三无”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良好的工作方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该方案为下属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1、要加强与乡镇食安办的沟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积极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2、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发挥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共治合力。
1、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1、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端午、中秋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奶茶店等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奶茶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五)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
2、端午节食品抽检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
3、中秋节食品抽检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
4、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2、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行动见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监管所、稽查大队于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动阶段性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饮料、糕点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
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景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四)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
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
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七)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把思想认识提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做到措施具体、节点清晰、责任明确,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处置。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特别是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饮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线索,要及时调查,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回应,对发现疑似食品安全问题的,迅速作出应急处置,尽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善后问题处理。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易被污染或者腐败,人们饮食多选择冷饮、凉菜等,非常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为切实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街道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从7月30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街道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排查;坚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街道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隐患大排查,务求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冷荤凉菜,熟食卤肉等。
(二)重点单位: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快餐店,超市及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店及熟食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等。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非法声称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持续加大夏季桶装饮用水灌装、调味面制品生产整治力度;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
(二)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杂店、农村集市、监管和整治力度;以肉类产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冷链食品贮存、运输、销售条件大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脱离冷链条件或不按条件要求经营冷链食品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查处。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饮、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经营范围,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监督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采购病死畜禽、地沟油、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熟食卤肉、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30日—7月31日)。街道办事处及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8月1日—8月29日)。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30日—8月31日)。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要工作,街道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没有落实方案要求或隐患没能排查出来,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格执法,按照管辖范围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三)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大造声势,营造良好专项整治行动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的优势,大造声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预防为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
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职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步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进步。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是健全,是否是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是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进学校平常管理中,学校订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是有准进制度,对食堂是否是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是过期,是否是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题目;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依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公道、设施设备不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职员配置不到位、不具有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概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干产品是否是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是符合,是否是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是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是符合《张家口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是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催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纵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是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进程卫生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是定期整洁,是否是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透风和排气是否是良好,食品加工进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寄存,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是齐全;食品加工进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是按规定留样,是否是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是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躲设施定期清算;是否是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打扫工具是否是有专用寄存场所。
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
375。
号)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问责,实施全面整治。
创建一批亮照经营示范街(社区),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力争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使富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包干的整治原则,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本方案及《富阳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富阳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富阳市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市政府制发总体工作方案和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普查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工商富阳分局牵头组织对全市食品流通企业进行普查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普查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市有关职能部门抓住重点,安排计划,实施整治。对证照齐全的企业,要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对证照不齐的企业或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要督促其立即停业并迅速整改,如能达标规范的依法申领证照;对达标无望的企业或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坚决打击。
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迎接整治验收。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
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富阳分局负责,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以块为主,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提高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
市政府将在春节前和明年上半年适时组织开展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舆论监督,及时曝光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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