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结初一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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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结初一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0 19:34:11     小编:薇儿

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呈现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古代文明之一。总结应该围绕主题展开,不偏离主线,避免赘述和废话。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我的情结初一篇一

古筝不如钢琴高贵,也没有小提琴精致,更比不上吉他的深情,它却能演绎出小桥流水般的悠扬与淡泊,那一份优美恬静的旋律与雕龙画凤的雅致音箱融为一体,能让我耳目一新,怦然心动,因着这份情愫,我决定踏上艰难的学习之路。

父母各方打听,寻了位姓朱的老师,我便开始跟她学琴。初学时,一个音一个音地学,练,枯燥又乏味,练习了几天,右手除了小拇指,其他四个指头的关节酸痛,筷子都拿不稳,小指指腹磨破了一层皮、结茧,再破,再结茧。每当触碰到琴弦时,手指如刀割般疼痛,但并未想过放弃。

当我能够完整地弹完一首曲子时,不由得开始得意起来。逢年过节有人拜访时,总要拿出来显摆显摆,也时常让听众竖起大拇指。来的人多了,夸的人也多了,有赞扬我的勤学精神的,也有欣羡我的天资聪颖的,于是我不免飘飘然起来。父母发现了这个不好的苗头,便立即将它扼杀在萌芽状态了:“你有什么好炫耀的,比你弹得好的多着呢,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做语文老师的妈妈还相机行事,给我讲了《伤仲永》故事,那个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的仲永,因拒绝努力学习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悲剧告诉我学习的重要性,而况我的古筝天资也并非绝对出众呢。

听了父母的一番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决心一定要努力,争取把古筝的精髓和它表、里所透出的单纯朴素的、意境高远的美发挥到淋漓尽致。

我以自信从容面对考级,我的出色表现令考官啧啧称赞。

“山高猿狖急,天静鸿雁呜。曲度犹未终,东峰霞半生。”古筝以它独特的魅力征服了五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同样让五千年后的我如痴如醉。人生路上,我会伴着熟悉的音谱,触及那古朴的琴弦,演奏属于自己的旋律!

我的情结初一篇二

清闲午后,落日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看亲情如灯,品人生似棋;看云卷云舒,观花开花落。冥冥之中,寄一份情思,得一片豁然,过百味人生。

你寂寞,泰戈尔对你说:“我们把世界看错了,反说它欺骗我们。”你自卑,一个声音告诉你:“你之所以感到巨人高不可攀,那只是因为你跪着。”你痛苦,牧师悄悄告诉你:“人比神伟大,因为神不懂得痛苦。”你违心,有人提示你:“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全部意义。”你懊悔,聂鲁达在《太阳颂歌》中说:“过去我不了解太阳,那时我过的是冬天……”你焦急,大仲马对你讲:“人生就是不断的等待与希望。”闲暇时的翻阅,使你在不经意间和作者进行交流,他们的话在悄无声息中照亮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在日月更替、时钟滴答间度过百种人生。

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这才是读书时应有的境界。此时不是人在读,而是心在读,是心与心的交融。一泓湖水,微澜阵起,恰是共鸣所激起的浪花,你正在品味另一种人生。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人生的沉浮,不知亲人离世后的痛苦,不晓颠沛流离、四处逃亡的艰辛,不懂超越时空的孤独,不解国愁、家愁、情愁的滋味,就不妨走人那一首首或清新活泼、或凄婉哀凉、或内秀如竹、或大气如虹的宋词,重温李清照的坎坷人生。她“秀面芙蓉”从月光花影中走来。“见客人来,袜划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好个天真无邪的调皮少女。岁月的流转,使李清照满载着闺中所得的一切幸福,步人了爱河,留下了被后人称颂的《一剪梅》和《醉花阴·重阳》。当你在充满相思的秋季,吟诵着:“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时,是否能体会到这是一种对甜蜜的偷偷咀嚼呢?人们常渴望长久的幸福,但往往是一些不幸造就人生另一个巅峰。面对丈夫去世、金兵南犯的局面,李清照开始了她的流离生活。面对这残存的半壁江山,李清照不禁临风感慨:“千古风流人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她已“载不动,许多愁”。曾学富五车、词动京华的`她,到头来落得个报国无门,情无所托,学无所传。她像是落在四面不着边际的深渊里,无人能读懂她的心。李清照茫然地行走在杭州深秋的落叶黄花中,吟出了这首浓缩她一生和全身心痛楚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读她的诗,如同在走一条崎岖的人生之路;品她的诗,如同在品哀怨缠绵之中的阳刚之气。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寻寻觅觅的坚毅女神。

我的情结初一篇三

其实,古今异义的字还有很多很多,正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成语中的依依不舍,已经有人把它写成了“衣衣不舍”,要是是洗衣粉的.广告语,是说它的洗衣粉质量好,衣服离不开它。要是是服饰店的招牌,是说他的招牌很响亮,衣服不可或缺,不能抛舍。像这样的谐音还有很多,比如说默默无“蚊”,此广告是写蚊香的质量和品牌好。

我以前写字东倒西歪,像螃蟹过街——横冲直撞。现在,我知道汉字对我帮助很大,我已经进步很多了,字也写得更加端正了,老师还祝我再接再厉呢!我可高兴了。

文字,和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是我终生的朋友。我可以这样告诉你:“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汉字’送我情。”

简评:小作者的文字情结有意思,文中谈到了古今异义,也谈到了谐音广告语,句子表达有一定表现力。这是一篇成功的习作。

浙江省温岭市新起点作文培训中心张译文四年级。

我的情结初一篇四

“红薯汤,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虽然时过多年,这句儿时的民谣依然回响在我的耳边。我家位于鄂东北的小山村里。30年前,这里老实的乡下人长年依靠红薯维持生计,红薯成了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还清晰地记得,红薯收获季节是村里人一年里最高兴的时候,看着一垄一垄的红薯,被牲口拉的犁子一趟趟翻出来,犁子过处,露出一溜溜紫红色的红薯,大伙心里别提多甜了。那时,是按工分计酬,有时用大秤去称,有时按人头数估堆来分。一个五六口人的中等人家,可分大大的一堆红薯。分到的红薯,有的人家挖一个长方形地窖,把红薯冬储起来,在地窖一端留一个小出气口,以调节温度。一个窖能储上万斤,够一家人一冬天和初春吃的。有的是用“旋子”把红薯旋成薄片,晒干后存储。还有的把红薯粉碎后,用水过滤出红薯粉,制成粉条和粉皮,一部分留下招待客人,一部分拿去换钱。那时候,红薯储存的'数量代表着一个家庭的“殷实”程度,若家里男孩子相亲,女方家的嫂子、婶子等人,都要先到男方家视察一番,看看储存有多少红薯干,够吃多长时间,有多少粉条、粉皮,可卖多少钱。有一次,我一个堂哥定亲,女方的婶子到堂哥家初审,看到堆满半间房子的红薯干,连声说:“好家景,好家景,这么多红薯干,一年内不会挨饿了。”充裕的红薯,是每个家庭的基本食物保证,也是一种让人羡慕的资本。饿了的时候,随手拿块红薯用灶火一烤或放进锅里一蒸,就能填饱肚子。特别是冬天的晚上,兄妹几人早早钻到一张大通铺里,当吵闹饿了的时候,母亲把几块熟红薯扔到被窝,就是一种关爱。但由于整天吃,饮食单一,导致大多数人营养不良,而且红薯吃多了,还会引起胃酸。那时药店卖出最多的药就是胃药。后来随着生活的改善,红薯逐步退出了人们的主食之列,人们再也不需要用胃药来解决胃酸了。

离开家乡,来到如今这个城市工作的那阵,看到城里沿街叫卖的烤红薯,一些穿着考究的少男少女争相品尝,我的胃里就一阵不舒服。近几年,红薯倒成了我生活中的奢侈品,吃一块烤红薯比吃一碗刀削面还贵。这倒使我想起了《芋老人传》中的情节,主人公因饿晕倒,被老太太用芋救活,而“当官”后再吃芋时,却发出“何向者之香而甘也”的感慨,正所谓“时、位之移人也”。而我要说“时、空之移薯也”。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红薯已由几十年前不可或缺的果腹品,成为招待贵宾的奢侈品,从民间贫舍登上大雅之堂。现在,不要说城里人,就连乡下人都把红薯当成了宝贝。繁华的街道边随处可见红薯专卖店,一块红薯能卖好几元钱,大点的能卖十来元。走进商店,货架上名目繁多、包装精致、味道鲜美焦脆的红薯干、红薯条,更让人眼花缭乱,垂涎欲滴。饭店里,来上一盘蒸红薯,也已成为一道最受顾客欢迎的主食。

当我给孩子讲小时候每天吃红薯的苦日子时,他却说,每天有红薯吃,那该多好啊。是啊,作为一个被红薯养大的人,我没有理由说红薯任何一句不好的话,是红薯养育着我及和我有着一样经历的一大批人,是红薯陪我们度过了艰难困苦的岁月。没承想,现在红薯又成了我们城里人、乡下人的餐桌伴侣。

正所谓:“想当年红薯养活人,现如今红薯滋润人!”心中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我的情结初一篇五

其实,古今异义的字还有很多很多,正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成语中的依依不舍,已经有人把它写成了“衣衣不舍”,要是是洗衣粉的.广告语,是说它的洗衣粉质量好,衣服离不开它。要是是服饰店的招牌,是说他的招牌很响亮,衣服不可或缺,不能抛舍。像这样的谐音还有很多,比如说默默无“蚊”,此广告是写蚊香的质量和品牌好。

我以前写字东倒西歪,像螃蟹过街——横冲直撞。现在,我知道汉字对我帮助很大,我已经进步很多了,字也写得更加端正了,老师还祝我再接再厉呢!我可高兴了。

文字,和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是我终生的朋友。我可以这样告诉你:“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汉字’送我情。”

简评:小作者的文字情结有意思,文中谈到了古今异义,也谈到了谐音广告语,句子表达有一定表现力。这是一篇成功的习作。

浙江省温岭市新起点作文培训中心张译文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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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结初一篇六

曾经一个小小的沙漏,在我的生活里天天出现。对我而言,它是美的。可是,在前不久,它的美消失了。

“小沙漏,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呀?”我又对着沙漏自言自语了。这是我每天晚上必做的一件事。因为,它是夜明的,在梦里也为我指明方向,所有的心里话都为它说。

在上个月,我在无意间让它从桌上划了下来。瞬间,它的三分之一没有了,消失了,不见了,摔碎了。当我晃过神来,它早已在地上努力地撑着它的身体,就像是一个残疾的老人正在面临死亡。地上的“鲜血”染红了大地。我愤怒,我埋怨,我自责,我伤心,我恨死自己了,竟然这么不小心。

我望着它即将死亡的身体,回忆着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哭了,一滴滴心碎的眼泪落在那残缺的身体上。“我一定要把你救活,活在我的生活里。”我冲它大喊。我立刻用手把地上的“鲜血”重新融入它的身体,帮它包扎起来。

它重生了,它复活了,它死而复生了,可是,它原本的亮丽和光彩不见了。

这天晚上,它依然听我讲我的心里话,为我点明那片光。我自责道:“对不起,是我把你的美丽抢走了,对不起。”它当然不会说些什么,但让我吃惊的是,它依然可以流淌着他的“血液”,它依然在我的心中活着。

我和它的种种一切,依然在我的心里,在它的身上,在历史的篇章下存在着。它还是那个愿意听我唠叨,愿意和我学习,愿意在一起的那个小小的、普通的、残缺而又美丽的沙漏。

有人说:沙漏就是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而我说:沙漏与生命可以画上等号,沙漏就是生活。

那沙漏永远在我的生活中,永远有属于它自己的美丽。

我的情结初一篇七

彩虹。

轻轻一敲,屏幕上又显示出这两个字。看来我是真的很喜欢彩虹呢!彩虹,已经出现在我生活的一切一切之中,或者肯定的说,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彩虹”这个字眼儿了。

彩虹的向往:

虽然我口口声声地说我喜欢彩虹,但真正的彩虹我只见过一次,呵呵,听起来好象是有点好笑呢!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好象是二年级吧,或者更早,呃,我记性很差哒~~只记得那次,我和小我半岁的表妹手拉着手在彩虹下疯跑,说着“看啊看啊,原来彩虹是这些颜色”之类的话题,并悄悄的对着彩虹许愿,说一些在现在看来很幼稚很可笑的“誓言”。虽然在那之后我都没再见过真正的彩虹,可我依旧不愿舍弃心中的对彩虹的那份向往和期待,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想起或提起一些和彩虹有关联的东西。知道今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我还依旧站在窗前对一场五点多才来的大雨说着:“下多点,下快点啊~~太阳你先别跑嘛!拜托在这场雨之后,让我看见我最爱的彩虹!”

彩虹的`文字:

天啊,我想我真的是太“忙”了,居然闲到这种地步——摆在我眼前的是一张我从小到大写过的“长篇”文章统计表。{呃……虽然很少写完,但是我是很爱写的啦!)最早的一篇……居然是二年级写的!等等,最让我吃惊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天,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彩虹”?记得我在六年级的时候也写过这样一个统计表,还别出心裁的把带彩虹的又拿一张纸写上:彩虹天堂、彩虹天边、彩虹在天边、彩虹梦、彩虹晴心梦、彩虹同盟,然后又把它放在包里。可我没想到在跑步的时候那张纸却在这最不合适的时候掉了出来,还正好被老师捡到了,老师笑眯眯的对我说:“这彩虹对的可真够整齐的啊!”“呵呵……”我傻笑着愣着不知该说什么。其实呢,就算题目没彩虹,内容也或多或少跟彩虹有些关联;像彩虹的颜色啊、彩虹的饰品啊,等等。怪不得每次表妹看了我的文章都会很“严肃”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姐啊,我服了你了,你还真是三句不离彩虹啊”。

彩虹的融入:

哒哒,我最爱的彩虹,你究竟还要在我心中住多久呢?

我的情结初一篇八

第一次得知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是在1992年.那年阳春三月,云南选送一批专业编剧前来上海戏剧学院作为期一年的`进修,我也在其中.一天,系里通知要去美琪大戏院观摩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颁奖晚会.当晚,我们这些来自西南边陲的编剧们有幸看到来自全国各个剧种、不同风格的获奖演员同台献艺,耳目一新,长了见识.

作者:李钟发作者单位:刊名:上海戏剧pku英文刊名:shanghaitheatre年,卷(期):“”(5)分类号:关键词:

我的情结初一篇九

每天早上给儿子准备早点,我都要加上一个鸡蛋。或蒸或煮,或炒或炸,看着儿子狼吞虎咽地下肚,我的心也美颠颠的。

问儿子鸡蛋的味道怎样,儿子先是支支吾吾,然后是一句“马马虎虎,填饱肚子而已”;待问得急了,儿子烦烦地说:“有啥味道啊,天天吃,打嗝都是鸡屎味儿,没劲没劲!”

我大惊,但很快也就释然了。

小时候,对鸡蛋的喜爱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那时候家里穷,平时饭桌上也只是些玉米饼子高粱饭凉拌咸菜熬白菜之类的饭肴。今天人们可以把精加工的“农家饭”当作美食来品尝,但那时我家饭桌上的这些饭菜可都是“粗放制造”的,油水更是少得可怜,确实也只能是“填饱肚子而已”。“一年三百六十日,粗食粗饭来充饥”,何谈快哉?所以,除了眼睛瞪得圆圆地盼着过年、盼着中秋节解馋外,最大的愿望就是一个月能吃上一两个鸡蛋了。

但这样的愿望也只能是奢望。家里养的那几只母鸡,担负着解决油盐酱醋的任务,每次妈妈捡完鸡蛋放进篮子后都要很幸福地数一数,更多的时候我们围在旁边馋涎欲滴地看。攒够一定数量后,送到村里的代销点儿,让一家几口人的生活多少有了些滋味儿。

最让妈妈为难的是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人的生日。过生日鸡蛋是不能不吃的,但也不能只煮一个鸡蛋让“寿星”大快朵颐而其他孩子眼巴巴做看客呀。所以,妈妈常常要精打细算,通过紧缩油盐酱醋,让“寿星”吃上两个而其他孩子也能沾光捞一个鸡蛋做个“准寿星”。于是,每个人的生日也便成了我们几个人的“共同节日”。后来回想那段时光却突然发现,爸爸妈妈似乎从来就没过什么生日。

记得有一次,我突发其想有了吃鸡蛋的强烈的欲望,于是便向妈妈提出了这一额外的要求。爸爸妈妈连理都不理我,我便使出了绝招,以不吃晚饭相要挟。别人围在饭桌边有滋有味地消灭着窝头咸菜小米粥,我倚在门框上哼哼了近一个小时的.“吃鸡蛋”,哼得对屋的三婶都动了恻隐之心,一个劲儿地对妈妈说:“孩子也够艰伧的,就给孩子煮个吃吧”。妈妈有些动摇了,但爸爸的一声呵斥断送了我这个美好的享受。

多少年后,和妈妈谈起这件事,妈妈说那时也真没办法,五个孩子如果个个像我那样搞暴动,咱们家可就有断顿儿的时候了。妈妈说那时我在外面吵闹,而她心里也吵闹个不停。爸爸妈妈的“狠心”其实也是很无奈,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吃好穿好快快乐乐的呢?“不为贫穷宁有此”,可惜的是,我只是在自己成家有了孩子后才渐渐懂得了这些。

吃鸡蛋吃得尽情尽兴,还是在自己挣了工资以后的事。也不知为何,这么多年,我一直对鸡蛋“情有独衷”,始终也没有产生过儿子这种厌极了的感觉。我把鸡蛋做美食,除了其营养丰富、烹做简单、配料配食不择不拣外,更主要的还在于小时候的“鸡蛋情结”。我总觉得,有鸡蛋尽可意地吃,生活就是甜蜜幸福的。

我真希望儿子能理解我的“鸡蛋情结”,更希望在他的心底有自己的一片绿地。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让我记忆犹新。

周六,爸爸带我到文旅城,里面玩的可真多啊,有射箭、攀岩、过山车、划船、钓鱼……其中我觉得钓鱼最有趣了,就兴致勃勃地让爸爸租了根鱼竿,买好鱼食后就开始钓鱼了。

瞧,那橙红色的大肚皮可真漂亮,长着灯笼似的眼睛,扫把似的尾巴,一摇一摆,好像长发少女走路时随风飘动的长裙。我下定决心要把那条大肚皮钓上来。可钓了几次,大肚皮好像有意躲着我似的,真扫兴。

后来,旁边钓鱼的一位老爷爷对我说:“你的鱼食没上好,还漏出一点钩,金鱼很聪明,一点破绽都能看出来。”我连忙一看,还果真如此,拿出鱼食,将鱼钩的漏洞补好,再将鱼竿放入水中,静静的等待着。不一会儿,大肚皮和其它小鱼都游了过来,可能都想饱餐一顿吧,大肚皮刚张开嘴要吃,我急忙将鱼竿拉起来,一看鱼钩上,空空如也。可恶,大肚皮可真狡猾,把我的鱼食吃了,却没有吃到我的鱼钩。我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心中有点灰心丧气,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别灰心,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听到爸爸的话后,我又再次将鱼食放到鱼钩上,鱼竿放入水中,可能是大肚皮吃饱了,在一旁自由自在的游着,我拿着鱼竿静静的等待着,大肚皮还是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朝鱼钩这边游了过来,我的手心出满了汗,心中焦急万分,大肚皮刚要张开嘴巴又猛地缩了回去,好像犹豫不定,最终,大肚皮还是张开嘴咬住了鱼食,这时,我猛的拉起鱼竿,鱼竿沉甸甸的,“钓到了,钓到了”我高兴地手舞足蹈,情不自禁地大声喊叫起来。

直到现在,我还沉浸在钓到大肚皮的喜悦中。

钓鱼这件事虽然看起来简单,其实还需要技巧,它让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动脑子,想办法,只要坚持不懈,最终肯定会成功的。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一

在幼年时代,书就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那时我在上三年级,当时每人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们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也不甘落后,下午一放学,我就让妈妈到书店买了本童话书。妈妈一听,欣喜地说:“孩子,你也喜欢书呀。”我吞吞吐吐地回答:“嗯……是的,是的。”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只是为了面子。

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啊!原来书是那么的有趣。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里有数不尽快乐。

每天,我除了吃饭,写作业,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在看书。在书的王国中,我尽情地遨游,我甚至忘了时间,忘了吃饭。书渐渐成为我最知心的好友。

最终,我喜欢上了书,希望同学们能多看书,多读书。

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

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

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一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

我爱书!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二

在人生的舞台上,每时每刻都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在演绎,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我们正在进行50×8往返跑,十个人一组测试。我在最后一组,这一组大多是个子较高的。因此,有跑第一的目标的我心里还是有点压力的。午后的骄阳炙烤着大地。热浪滚滚,给人带来阵阵倦意。但此刻正在起跑线上的我们精神却高度集中,不敢有一丝松懈,生怕错过了发令枪声。

等待发令枪声的几秒可以说是一种煎熬,老师登记完上一组的成绩后,举起了发令枪。“啪——”发令枪声响起,早已如弦上之箭的同学们立即飞奔。有几个人冲到了我前面,但我并不慌张,因为我知道他们的爆发力强,但耐力几乎都不如我。所以我仍静候着时机,准备反超。

一个来回后,同学们速度都放慢了不少。我趁机加速,将刚才领先我的一些人渐渐甩在了身后,但仍有一个人领先我。因为我起跑时和他拉开的距离太大,所以我暂时还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400米现在看来不算太远,但在当时对我们来说也算个不近的距离,更何况当时还是烈日当空。因此两个来回下来每个人都已十分疲惫,汗水从头皮渗出后逐渐聚集,滴落在地上,随即被晒成一个水印。大口地呼吸仍不能满足体内氧气的需要,双腿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

最后50米的距离了,大部分人都已被我甩到了身后,而我和他还是有一两米的差距,这一两米,十分近,又十分远——近到只有一步之遥,远到当时我拼尽全力都无法越过。我当时也几乎放弃了超过他这个想法。但就在这时,他突然减速了,我抓住了这一个转机,眼一闭,用最后一丝力气率先冲过了终点。

休息时与同学交谈,才知道原来那个领先的同学最后的减速不是因为疲惫,而是松懈了。他以为我最后不会再加速了,可没想到最后被我超过了。

从这件事中,我悟出了很多,不因领先而放松,不因落后而放弃。努力拼搏,或许希望就在下一秒。

人生中故事无数,只要你用心去感悟,每一个故事都无比精彩。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三

在人生里会有很多的故事,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我拍的一个小故事。

上集:“狮子吼”

早上,当第一束阳光还没有落到地上,妈妈就已经准备“练习”她的可以让人吓得魂飞魄散的“无敌狮子吼”来叫我起床。每次都吓得我从床上跳了个“牛气冲天”。

我对妈妈说:“老妈,用不着使用你的狮子吼吧。”

妈妈说:“什么狮子不狮子的,你赶快去背书,小心我放一只狮子出来咬你。”我这才灰溜溜的去背书了。

过了半小时后妈妈叫我去刷牙洗脸,送我去上学了。

下集:“伤心100级大炮”

我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我带着高兴的心情出来了,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边走边想:“妈妈会不会给我买生日蛋糕呢?我应该许哪个生日愿望呢?今天妈妈会给我哪些生日礼物呢?”

当我回到妈妈身边时妈妈就用她的“伤心100级大炮”轰我:“今天背书有没有背?课堂作业有没有做完?上课有没有认真听?上课有没有积极举手?”

我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我还期待的看了一下车上。你猜的出车上怎么了吗?我来告诉大家吧,车上连个小蛋糕都没有,只有一个空的旧袋子。

我问妈妈:“蛋糕呢?”

妈妈对我说:“什么蛋糕,我决定你这次生日不过了!而且蛋糕太贵了,再说我这个月也没钱了。”

听罢,我只好跟着垂头丧气的跟着妈妈回家了。到家后,我开始写作业,妈妈看到我要写作业了就马上走了过来对我说:“今天作业写快点,必须在两小时内全部做完,如果没写完就把没写完的作业每个抄一遍。”说完就走了。只有我一个人在书房间里快速的写着作业,终于,我写完作业的时间刚好在两个小时。妈妈春风满面的走进来对我说:“呀,今天挺不,错的嘛,来,我奖你一块巧克力。”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巧克力金币给我。我激动的接过巧克力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

这就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镜头故事。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四

在我读幼儿班的时候,看见一位位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动着鲜艳的红领巾,我总是羡慕不已。可妈妈告诉我说只有好孩子、好学生才有权利拥有它。那时我就暗暗发誓自已要做好孩子,好学生,也能像他们一样挂上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红领巾对我的新鲜感和鼓励作用在渐渐淡化,有时我还感觉到红领巾对我的约束,制约了我的言和行。因此,我渐渐地冷落了红领巾,不像以前那样爱惜它,每天早上只是对付一下监督岗,拿出来挂一下,到了班里就拿掉了。

这样持续了很久,很久……

直到去年的一天,一个小女孩因为丢失了红领巾,在街上伤心之极的哭声,深深地震撼了我,重新唤起了我对红领巾的那份情意---从此,我不但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也系在了心中。

我的情结初一篇十五

童年的时光像溪水一样匆匆淌过,有些趣事早已被锁在了记忆深处,但有些趣事就像刚出土的小菜一样新鲜。印象深刻的有朱老师陪我们玩的“坦克大战”和拔河比赛,还有王老师带我们去安乐山扫墓等等。其中,我最忘不掉的就是跟踪老爸去抓河蚌。

那是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闲得无聊,便想出去散步,左脚刚一跨出客厅门,便看见我老爸提了个塑料桶往外走,我一时好奇,默不作声,鬼鬼祟祟地跟在了老爸后面,心里想着:“咦,爸爸想干嘛?”十分钟后,我终于抵达终点了。我躲在离老爸不远的草丛里定睛一看,原来老爸是来抓河蚌了,我看见老爸把鞋脱在了岸上,然后就摸索着下了河。他一手提桶一手摸河蚌。看了一会儿,我的心也痒了起来。

又等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从草丛里爬了出来,大声叫道:“爸,你来抓河蚌也不叫我一声!”老爸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一听我的大叫声,吓得把装了好多河蚌的桶都扔掉了,然后就两眼唬着我:“丫头,叫那么大声干嘛,想把你老爸吓出心脏病呀!多大的姑娘了,还这么顽皮!”我一听老爸的训斥,不服气地回了一句:“我也想抓河蚌!”也不知是为了逞强,还是为了跟老爸赌气,我一把把鞋子脱掉,然后也学着老爸的样子下了河并伸手去摸河蚌,一手一个,一手一个,这河蚌真多呀!

爸爸见我也下河了,担心我的安全,赶紧跑来跟我说:“别抓了,别抓了。抓了那么多哪吃得完呀!”说完他便把桶里的扔掉一些,又把我手里的装进了桶里,就拽着我走了。我却还嘟囔着:“哼,我还没过足瘾呢,太不够意思了!”

回到家,我把身上的脏衣服换了下来,又去帮老爸刷河蚌,刚一模到它们那银白的肉,蚌肉就立刻缩了回去,蚌壳也合了起来。你还别说,蚌肉摸起来滑滑的,真舒服。

这真是愉快而又沮丧的半天,愉快因为抓了河蚌可以吃蚌肉,沮丧是因为河蚌没抓过瘾就被大人抓了回来。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调皮劲儿至今都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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