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与书籍的对话,它可以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有条理的结构和连贯的语言,从而更好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一
看完白雪公主,写一篇白雪公主读后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历史学家巴特尔思据称白雪公主的历史原型是1725年生于德国西部美茵河畔洛尔城的玛利亚·索菲亚·冯·埃尔塔尔。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白雪公主读后感一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暑假里,我读了《白雪公主》这篇童话,我看到了善良的小矮人和猎人,美丽的白雪公主,也看到了恶毒的王后。
王后是白雪公主的继母,她很嫉妒白雪公主的美貌,让猎人把她杀死。幸运的白雪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他们在一起很幸福地生活。恶毒的王后想用毒苹果和毒梳子把白雪公主害死,结果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还和她结了婚。王后被气死了,白雪公主幸福地生活着。
我喜欢这个故事里的小矮人,他们很善良。我们都要做像小矮人一样善良的人。
有一天,王后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女儿叫白雪公主,可是王后不久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位作恶多端的巫婆当王后,她有一面神奇的魔镜,她说:“世界上谁是最漂亮的?”魔镜说:“那当然是又漂亮又美丽的白雪公主了。”
巫婆王后听到这个消息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去害白雪公主,可是每次都失败了,最后白雪公主在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而作恶多端的巫婆王后却被气的去了天堂。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因为作恶多端的王后看到别人比自己漂亮,就嫉妒别人,还别人,结果被气死了,这叫自作自受。而美丽又漂亮的白雪公主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不能看到别人比自己强就去害别人。
我读了很多遍《白雪公主》。我非常喜欢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不仅漂亮,而且善良。七个小矮人虽然个子有点小,但都有一颗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心。
令人可恨的是白雪公主的继母,她长的也漂亮,但她的嫉妒心非常强,容不得别人比她漂亮,变得心狠手辣,多次去害白雪公主,结果却没能如愿,在嫉妒与愤恨中病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长得漂亮与否并不重要,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就能给别人带来快乐,也会给自己带来幸福。
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给她起名叫白雪公主,就去世了。
白雪公主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嫩,又透着血一样的红润。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这个王后长的非常漂亮,但是她很骄傲也很恶毒,忌妒心极强,只要听到有人比她漂亮,她就不能忍受。当她知道白雪公主比她漂亮时,她叫来了一名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仆人不忍心下手,就放了她。她遇到了一位王子,王子很喜欢白雪公主。他们一同回到了王子的王宫,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王后知道了这件事不久气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要有恶毒之心。
今天我读了一篇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里面有一位非常美丽的白雪公主,她非常善良,但很早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父亲国王后来又娶了一位妻子,新王后非常毒辣,因为嫉妒白雪公主比自己更美丽,所以非常憎恨白雪公主。
有一天,白雪公主去公园里采花,王后想毒害他,就派猎人去森林。但猎人见到如此美丽善良的公主,实在不忍心伤害她,并且叫白雪公主赶快逃命。最终白雪公主终于获得了自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一定要心地善良,不能嫉妒他人。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二
有三个小孩,都是牧羊的,他们彼此都很要好,常常一起把羊群赶到离村子很远的树林里去,树林里有一口老泉,已经不涌泉了,上面堆满了枯枝败叶。
有一天,一个牧童提议道:“我们把这口老泉清理清理吧!”“好啊!”他的同伴说。第二天,他们把老泉清理干净后,泉水就涌出来了,他们又在老泉旁边找了一些石头,摆在老泉的上面。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这位姑娘问:“我可以喝你们的水吗?”他们答应了,姑娘喝完水后,又祝他们幸福,他们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于是,就去寻找幸福,十年后,他们相遇了,把自己寻找到的幸福说了出来,姑娘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走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我真替你们高兴,你们找到了幸福。”三个人异口同声地问那个姑娘:“你是谁呀?”“我是智慧的女儿。”姑娘说完就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幸福是要靠劳动的,我们要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作出对人们有贡献的事情。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三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看完草房子,是时候写一篇草房子读后感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草房子细马读后感五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这星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写的是油麻地小学发生的事,它包括《秃鹤》、《红门》等故事。《秃鹤》写的是:陆鹤是个秃子,同学们都叫他秃鹤,还经常戏弄、嘲笑他,他为了报复,在全区的会操比赛上出洋相,让学校失去了荣誉,大家都不理他了,之后,在举行文艺会演时,他成功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赢得了大家的尊重。《红门》讲的是:杜小康家开了个杂货铺,是村里的富户,可之后他家败落了,连读书的钱都拿不出来,他只得跟随父亲去外地放鸭,可最终又失败了,于是,他又去学校门口摆小摊,最终赚到了钱。
读完这本书,我被陆鹤和杜小康在困境中坚持不懈、顽强向上的精神感动了,我不禁想起有一回,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野炊,大人们拾柴,我和弟弟垒灶。当我的灶差一块石头就能垒好时,找不到适宜的石头了,我仔细的找了好几遍,弟弟的灶已经垒好了,爸爸妈妈也快回来了,我虽然想放弃,但又不想输给弟弟,于是,我跑远了一些,又仔细的找了一遍,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最终找到了适宜的石头,垒出了一个又稳当又美观的野炊灶。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必须不要垂头丧气,轻易放弃,而是要像歌里唱的那样:不怕困难、不怕敌人、顽强学习、坚决斗争!
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就像童年一首浪漫、温暖、纯真无邪的诗。在那溢满阳光的草房子里,一切美得宁静、温馨、悠远,并且永恒。
我爱《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爱桑校长,他工作那样认真,爱他的工作,爱他的学校,爱他的师生们;我爱纸月,她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我爱陆鹰,他长着光光脑袋,被大家叫”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我爱细马,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到油麻地小学,因为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孤独、压抑,可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我敬佩;我爱白雀,她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清脆,她不仅仅外表美,并且心灵美;我最爱是主人公桑桑,一个淘气的,正直的,聪明的,勇敢的小男孩。桑桑为了自我喜欢的水月而变得干净,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他心中有爱:爱同学,爱教师,爱父母,爱秦大奶奶,爱水月,爱妹妹……虽然那个年代的桑桑与此刻的我们有许多不一样之处,但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心有灵犀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童心,都向欢乐出发!
人生无处不真情!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拼搏、不懈的努力应对未来的考验;成长的欢乐用我们不畏艰难的意志,掌握在我们自我的手上。
《草房子》用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让我们和桑桑一样,怀着最真的心,朝着自我的梦想勇敢奋进,欢乐向前吧!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书里的人物有秃鹤、纸月、白雀、桑桑、杜小康、秦大奶奶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
这本书一开始描述秦大奶奶是一个十分可恶的老太婆,她明明看见学校的菜园边上就是一条路,却仗着自我老眼昏花,愣说没有路,拄着拐棍,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秋天,一不留神,她就会把学校种的瓜和豆荚摘了去,自我吃也行啊,她又不自我吃,而是将它们扔到大河里去。
秦大奶奶住在学校里,给教学带来了很大麻烦。为了治理学校,学校在校外给秦大奶奶盖了一间新房子,可秦大奶奶偏偏不住新房子,而硬是躺在老房子前的艾地里。到了冬天,瘦弱的秦大奶奶在学校里面用一根细竹竿支撑一张破席子,做成一座简易房子住。
之后,秦大奶奶为救一个学生而落水,在教师们的照料下,秦大奶奶得以恢复健康。此后,秦大奶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喜爱学校和学生。秦大奶奶采了凤仙花,放在陶罐里,加上明矾,把它们拌在一齐,并仔细地捣烂,敷在同学们的指甲上,再包上麻叶,用绳扎上。过四五天,去了麻叶,同学们就有了透明鲜亮的红指甲了。有了红指甲的女孩把手伸给没有染红指甲的女孩说:“这时秦大奶奶给我染的。”秦大奶奶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孩子了。
有一次,学校的南瓜落到水中,为了保护南瓜,秦大奶奶伸手去抓,不料两脚顺坡滑了下去,滑到水中。因为太老了,几经挣扎,不幸被水淹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能够化解矛盾,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完美。是教师用爱感化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用爱回报了学校,回报了社会。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并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可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必须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必须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我就会成功。我必须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必须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四
我总是糊里糊涂地想,自己怎么总能成为幸福的人,一次又一次在感情相连的书中获得满足。我也讨厌阿米尔的不够勇敢,但是那不是缺点,生活本就要顺其自然,你何必要强加虚伪的东西来蒙蔽旁人的双眼,自己的真实。
突然之间,发觉自己的泪腺不是好久不用,而是未曾如此感动,为哈桑的忠诚,为索拉博的那一句厌倦了感动。我深刻地记着这世界最大的罪恶是盗窃,当你杀了一个男人,你就剥夺了一个儿子的父亲,一位妇人的丈夫。而说谎更是剥夺了旁人知道真相的权力。可每个想要,并且竭力要生存的人,谁不是这当中的罪人,不是这般就是那般。
文中那些战争是多么的可怕,杀人狂魔的眼里除了鲜血再没有别的,我讨厌坏人,也一直在心里期盼阿塞夫可以为这送命,可好人总是没有神的庇佑,反倒是反反复复遭人唾弃的坏人时常粉墨登场,虽然他最后的结局是如我所愿,可那么多条被他残害的生命他是尝还不起的。看了这么久,才幡然醒悟,有钱的人又能如何,在战争面前依旧是落魄的。高尚的教授随时能变成乞丐,受人尊敬的医生,工程师,法官为了生存也变成了跳瘙市场的一员。没有人是可以一生都能春风得意,人们能接受的不过是生存带来的一切征兆。它让我看到了真实,人们身上的突如其来,看到了战争,那扭曲的狂欢,看到了空虚,在救赎与被救赎之间的搏斗。原来生活就是这样,意料之外,没有情理之中。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五
读完西游记,你知道怎么写一篇西游记读后感吗?中华民族泱泱大国,回首至今五千载,当一部部作品在人们脑海中浮现时,首次想到的为《西游记》。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搜索西游记的读后感六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暑假,我读了一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如来佛祖那里取经的故事,沿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能打败妖怪,保护好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是妖怪们的克星。下面,让我来介绍这四个人物。
孙悟空:有无穷的本领和智慧,无论是活还是死,都保护唐僧打败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会喷火的红孩儿,黑水河妖、比丘二妖和金鼻白毛老鼠精。
猪八戒:好色好吃好玩,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沙和尚:忠厚老实,一心跟随着师父取到真经,她的决心和态度令人赞颂。
唐僧:啰嗦,取经路上不顾劳顿、是非不分、慈悲善良、不为财色迷惑;不畏困难退缩,她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言。
《西游记》这篇故事让我领会到了许多道理:做一件大事并不是非常容易,而且还可能困难重重。就比如我们自己:从小到大,虽然没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取长补短,让自己更进步,这样才能更健康更快乐的成长。
看一本好书,如同认识一位良师益友。书在生活中必不可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更是精彩绝伦。《西游记》是明代大文学家吴承恩笔下的作品。本书大概讲的是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辅保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正果的故事。告诉世人磨难是成功的基石,尽管路上艰难险阻,但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这部著作中,人物刻画的各有特点。师傅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诚心向佛、严守戒律,目标明确、意志顽强,不怕困难,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顽固执着,容易听信于别人,以至于他在取经路上吃了不少苦头。大师兄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足智多谋,智慧卓绝,变化多端、敢于斗争,爱憎分明、自强不息,对师父更是知恩图报、忠心耿耿。二师兄猪八戒虽说他贪图安逸、偷懒散漫,也因为他的无知,致使师傅多次怀疑悟空,但是他身上也有闪光点,那就是他的那份纯朴天真,以及不畏艰难、勇敢坚强的精神。三师弟沙和尚是一位个性憨厚、稳重踏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人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章,师徒四人成功见到佛祖,完成八十难,九九八十一,还有最后一难,看到在绝望中寻求光明的师徒四人,我不禁鼻子一酸。为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的精神感动了,努力过的人,上天从来不会亏待。
西游记中的真经就犹如每个人的追求;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就犹如身边帮助你前行的父母、老师和朋友;八十一难可能很多,但也可能不多,困难虽然可怕,但只要有要有虔诚的信念,乐观的心情,成功每个人都能做到!
暑假里读了《西游记》,我被这本神话书深深吸引。
书中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他们每一次的历险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看到紧张处,我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最后降伏妖怪,我才松了一口气。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有正义感,遇到妖怪总是毫不畏惧,碰到困难也从不放弃,保护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功劳最大。猪八戒虽然有些小缺点:贪吃,还有点懒惰,但是他任劳任怨,常常会被孙悟空派去做一些苦差事。猪八戒经常会闹出一些可笑的事情来,每次看到这些地方,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沙和尚和白龙马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个挑担,一个驮师傅。师傅唐僧只会念经,不会降魔,可是他却有坚定地信念:不取到真经,就绝不回去。他常常分不清谁是妖怪,每次看到他把妖怪当好人,还常常冤枉孙悟空,我就很着急。好在最后师徒同心合力,终于克服所有的困难,取回了真经。
这本书讲的故事虽然是神话,但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要想做成一件事,首先必须不怕艰苦,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其次,还要和同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六
《西游记》,一本令人熟知的神话故事书,当我再次打开它,直到翻完最后页,对它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以前一直以为《西游记》一直在描绘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伏魔,取得真经的故事。可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表达了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还能说明,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沙僧虽然没有孙悟空那么强大,但他很善良,心慈手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不用去羡慕那些看上去比你好很多的人。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在我们班,有个成绩较差的同学,他很羡慕班上其他优秀的同学,但他一直很努力地学,很勤奋地练,将成绩一步一步地提高了上去。从平凡的80分,终于上了90分。我们全班师生一直默默地关注着他,希望他能再接再厉,用自己最好的努力换来很好的回报!我也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努力、勤奋,争取更加美好的明天。
一个人就算不破绽百出,也会有漏洞,但那些千疮百孔的人也会有自己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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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寒假,我最终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能够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一样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
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终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仅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经过读了《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本书。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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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像一个穿着金色衣裙的少女。她那宽大的衣袖拂去了夏天的较热。把明亮和清爽洒向大地。她用自己的身体抵抗着风寒,却捧起沉甸甸的果实奉献给人间。秋天来了,秋风阵阵拂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秋天的读后感六百字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天是一个美丽、凉爽的季节。它不像春天那样百花争艳,芳香怡人;也不像夏天那样有那么多的小生灵在歌唱;也不像冬天那样可以玩雪、赏雪景。可是,它却有独特的美。
我爱秋天的纷纷落叶。街道上,树木都已经换上了秋姑娘赐给它们的金灿灿的衣装,显得可神气咧!雄赳赳,气昂昂,一棵比一棵显得威武。渐渐地,它们把自己的孩子——树叶交给了大地妈妈抚养,那是因为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树妈妈担心自己的孩子着凉,感冒了。啊,到底还是母亲疼爱孩子!可小树叶却恋恋不舍,它们飘啊飘啊,飘了很久,才落到地上。
我喜爱秋天农田、稻田里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下的粮食也该丰收了。高梁一个一个都笑弯了腰,每当客人走来时,它们就鞠躬行礼,涨红了脸,像个羞答答的小姑娘。稻子成熟了,金灿灿的稻田里,那一串串饱满充实的稻穗,承载着的,是农人一年的寄托和梦想。稻子熟了,大地沸腾了。农人拿着镰刀,开着机车在田梗间来回穿梭。轰隆隆的声音响彻耳际,田地里到处是人们忙碌的身影,就连小孩儿,也都跟在大人的身后,帮着捡稻穗,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
看着这秋天的田野,我想,谁说秋天是凋零的季节?秋天是美丽的,秋天是充满着活力的!我们应该在这可爱的季节里,加紧努力,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姿色!
在不知不觉中,凉爽的秋天来临了。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辛苦劳作了一年,终于得到了回报。在硕果累累的果园里,红彤彤的大苹果高挂在树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黄澄澄的橘子又大又圆,好像一个个玲珑小巧的灯笼;石榴咧着嘴笑,露出了红宝石般晶莹的籽;亮晶晶的葡萄好似一串串闪闪发光的珍珠,又仿佛一颗颗透亮的玛瑙。果农在园子里摘水果,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随着桂花香味的飘来,秋天已经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乡村的田野里,沉甸甸的谷穗笑弯了腰,一阵秋风吹过,稻浪滚滚,谷香阵阵。金黄的玉米棒乐得合不拢嘴,火似的高粱骄傲的涨红了脸。看!片片果园也穿上了丰收的盛装,紫色的葡萄、红色的苹果、金黄的梨,笑盈盈地欢送南飞的小燕。
秋天也是人们最喜欢的季节。走在大街上,到处可以看到黄灿灿的树叶,远远望去,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微风吹过,树叶们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展开了双翅,在空中飞舞。可我最喜欢的是那火红的枫叶,它形似手掌,好像喝了过量的美酒,要不,它为什么红得像一团火一样呢!
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好像是黄金镶嵌的珍珠,一阵风吹过,掀起一层层起伏的波浪。
一朵朵棉花嘟真嘴儿绽开了,被秋风吹得蓬蓬松松,远远望去好像天上的星星一般,向你调皮地眨着眼睛。果园里,苹果乐红了脸,葡萄披上了紫风衣,鸭梨穿上了黄外套。石榴笑得忍不住咧开了嘴,露出了一颗颗玛瑙般的牙齿。火红的柿子如同一盏盏小灯笼挂满枝头。
公园里,菊花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
啊!秋天真美,我爱秋天的田野,我更爱秋天的树叶。
渐渐地,空气里多了些许凉意,秋——它以无限魅力吸引着我们一家去龙羊谷游玩。龙羊谷是温泉周边为数不多,植被保存完好的“天然氧吧”。这对亲近自然、热爱自然的我们全家来说,当然是周末出游的最佳去处。
在通往龙羊谷的景观大道上,银杏树叶已飘落了一地,我们的车边走边卷起落叶,银杏叶们像一只只黄蝴蝶被惊得一轰而散。真不愧是在“无处不飞花”的春城啊,两旁依然芳草鲜美,绿黄相间的灌木丛中,不服输地开着白的、红的、粉的花朵。
螳螂川两旁的田地早已收割,只剩下一排排作物黄色的桩子,正向人们诉说着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汗水和艰辛。公路上,一片丰收喜景!农人真会想办法,把谷穗铺在公路上,好让车轮把谷粒从穗干上分离下来。我们的车像行驶在金色海洋中,在这稻香中,我醉了。
走进山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被秋风浸染得黄、绿、红色相间的低矮草木,一条干涸多时的小溪早已铺上了厚厚的落叶,前年小溪清澈,而今年则干涸了,都是干旱惹的祸,我恨不得用水泵把世界上最清的水,从小溪那头,灌到这头。继续向林子深处爬,树木逐渐变高,依然葱翠,楮木树叶却已微微泛起了黄斑,上面挂满了松鼠爱吃的楮板栗,地上到处是从高树上成熟掉下来,被摔得稀啪烂的八叶瓜,引得几只蜜蜂争相吸食。
虫子藏在林子中奏着奏鸣曲,我模仿着叫了几声,还打了几个舌头,想终止它们的音乐会,可虫子们反而越演越欢。“喔!找到了!金针菇”,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金针菇,只见一根褐色的朽树桩上,傲然站着几朵金针菇,它黑油油的茎杆上顶着粉黄色的小帽子,别致而又精美,我蹲下一嗅,一股清甜即刻在我舌尖蔓延开来。往里走,空气湿度加深了,各种菌子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可爱。小溪里也有了一些水,又向前走了一会儿,溪已连汇成小谭,谭水静如镜面,水底小石,清晰可辨,我很不得俯下身去,喝个够。
春城的秋天,是多彩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让人如临春天,又如临秋天,让我们领悟着成长的快乐,体验着耕耘的辛劳、也品味着收获的喜悦。
早上,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丝丝凉气轻轻地钻进我的脖子里,我忽然意识到:“秋天来了。”
秋风像淘气的小孩子似的,时而温柔,时而闹点小情绪。温柔的时候,吹到脸上,爽到心里,带走了恼人的闷热,宛如一位身穿纱衣的女孩,让人赏心悦目。当这个温柔的孩子的犟脾气上来时,是谁也无法控制住的。它猛烈地吹动着一排排苍老的杨树上零零落落的几片黄叶,直到把最后的几片叶子吹落,成为一只只带着夕阳的色彩的蝴蝶,任它们漫天飞舞。
天上的云彩,到了秋天是极害羞的,它们不敢走近人们,只得在蓝天妈妈的怀抱里远远地望着人们忙碌的身影。站在阳光的身边,凝神细听,仿佛可以听到光线碰撞的声音,那绚丽的光彩让我感到无所适从,只能呆呆地凝望着天空,那样白的是云,那样蓝的是天,那样绚丽的是太阳,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可以把人的心,人的灵魂也过滤成悠远的蔚蓝。
我心头一抖,有了一个想法。
上课了,我微笑着走进教室,轻轻地说:“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到外面去找秋天”。话音刚落,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我摆了摆手,说:“这次我们是展开想象去不同地方找秋天。第一站,请同学们到我们的校园找秋天。”同学们眨巴着眼睛,陷入了想象当中。
过了一会儿,李敏站了起来,绘声绘色地说:操场四周有好几棵参天大树,枯黄的树叶已经活完了短暂的一生,纷纷从树上飘下来,落在潮湿寒冷的地面上。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只只美丽的金翅蝴蝶从树向下翩翩起舞。当树叶铺洒满地时,大地妈妈便敞开她宽阔的胸怀,像是在迎接在拥抱归来的孩子,落叶回到大地妈妈的怀里,甜蜜地笑着。树上还有不少摇摇欲坠的黄叶,它们俯瞰大地,一个接一个地向下跳,秋风轻拂,黄叶摇曳,好像一片跳动的火焰。多么绚丽洒脱的景色呀!
秋风送寒,花木谢了,古人说得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想老师就是这样花尽心血教学生,当“桃李满天下”时,自己却鬓添银丝。辛勤的耕耘,换来了秋天收获的硕果。我赞美秋天,一年一度秋风劲,不是春光胜春光。我更赞美老师,他们无私地奉献了自己,成全了我们。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九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看完昆虫记,不如写一篇昆虫记读后感纪念一下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昆虫记读后感三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缕缕阳光从窗缝中透进来,我心情略微激动地翻开了《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的字里行间都饱含着作者若干年的心血。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也流露出作者对虫子的喜爱与观察虫子的其乐融融。
在《昆虫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勤劳而又百折不挠的蜣螂,经受四年黑暗的苦工,终于迎来五个星期日光中的享乐的蝉,辛勤劳作却不求回报的赤条蜂……在昆虫的世界中畅游,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感悟生命的真谛。《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合上这本书,我仿佛明白了许多,是啊,这个世界上不正需要善于发现,用于探索的人么?这样一本书,在当时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发挥了多么重大的作用啊,正是通过这本书,才使人们重新了解了这些生活在他们身边,无处不在的小生灵——昆虫。《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而且无论什么事都要怀有一颗严谨认真的心。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一定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可以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的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得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蛛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走进这里,放下一切行囊,带上一颗质朴纯真的心,看遍万物生长,日月沧桑。
与其说《昆虫记》是科学界的语言瑰宝,不如说它是文学界里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科学书籍不同,《昆虫记》并不像学术论著一般枯燥乏味,全书行美优美,犹以拟人手法见长,堪称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举一例子,法布尔对绿色蝈蝈如此赞美:“全身呈浅绿色,另有两条白色丝带缀在身体两侧;它的身材得天独厚,修长匀称,大大的双翼薄似轻纱,是蚱蜢类昆虫最优雅的。”栩栩如生的描写,使绿色蝈蝈这一形象跃然纸上,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一位青衣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法布尔更是这样描写丛林音乐会:“角鹄表演着忧伤的独唱,铃蟾用钟声演奏着奏鸣曲,意大利蟋蟀弹拨着小提琴的琴弦,绿蝈蝈儿仿佛在敲击着一个小小的三角铁。”在他的笔下,动物们俨然成为了音乐家,动人的乐音从字里行间飘出,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沉醉于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而《昆虫记》吸引我的不仅只有妙趣横生的语言,还有法布尔对生命真挚的热爱和极高的敬佩。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感性基调以及动力,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一种对生存的清醒认识;一种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法布尔热爱生命,所以他赞美胡蜂蜂房的精美,钦佩螳螂筑巢的智慧。法布尔尊重生命,所以才为蝉正名,指责蚂蚁的贪婪法布尔珍爱生命,所以他能从蟋蟀的琴音中感受到生命的悸动,废寝忘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为亲眼目者小虫儿拥抱这个世界的第一刻。
这是昆虫世界里的诗和远方,法布尔用他那朴实无华的语言歌颂了生命的美好,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认知世界的新音。
走进这里,怀揣一颗崇高生命的心灵,与虫为友,倾听大自然的呼吸。
此时的我正沉浸在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中,一只只小小的昆虫带给了我很多乐趣。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他花了一生时间用来观察昆虫,写出了《昆虫记》一书。《昆虫记》使我了解了昆虫界的霸王螳螂,会唱歌的蟋蟀,滚粪球的屎壳郎……其中还涉及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让我对昆虫的了解更进了一步。忽然,我灵机一动:啊哈!我也抓只小虫子研究研究吧!恰在此时,一只小飞虫进入了我的眼帘,嘻嘻!机会来啦!我赶紧翻了翻口袋,拿出一个小盒子一扣,小飞虫一下子落入我的魔掌。
哦!这不是小飞虫,是甲虫!我惊奇地发现,它的背上竟有两片硬壳,一张开便是一对翅膀,小甲虫在盒子里飞来飞去,却一次次碰壁。没过多久,它似乎意识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可它并不放弃,开始拼命爬起来。我手握放大镜,兴致勃勃地观察着。哇!它有六条腿呢!可是我有些惊奇,它那细如头发的六条小短腿是怎么支撑起那对它来说硕大的身体的?我先把这难题放在一边,开始观察起它的触角,只见它的触须微微晃动着,好像是小猫的胡须。为了观察得更加仔细,我把它放在桌上,用手轻轻摸了摸它,咦?它怎么不动了?不会死了吧!可不一会儿,它又一次飞快地爬起来。哈,这小东西还挺有心计的,装死的功夫倒是一流啊!这深褐色的小甲虫爬起来可不慢,几秒钟便爬到了酸奶盒顶上,真想不到,这小玩意儿爬的功夫也是第一!呵呵,真可爱啊!可是它是什么甲虫呢?我可真不知道呢!我向外婆借了手机,百度了一下。哦,原来它是烟草甲虫!我又认识了一只小虫——烟草甲虫!不知不觉中,我收到了一份来自大自然的礼物,成功当了一回“法布尔”,同时也学会了善于观察,勤于思考。这本《昆虫记》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观察身边的事物,感受大自然的神奇和有趣。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不得不赞叹、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而付出的精神。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
很长时间没有写东西了,一是我真的很懒,二是很久没读到能打动我的书了。如果一本书,与我内心思想相契合,亦或是读它让我深感相见恨晚,那么往往这种时候我都按捺不住自己,总想为它写点什么。现在我发现,往往能打动我的书,经典书籍都排在第一位。经典书籍的力量真的不可估量,有时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平淡无奇,甚至让你觉得有点枯燥无味,但是认真读完,内心总是久久不能平静,总是能让你重新思考这个世界上的人和事。
这本书是《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的合集,也是巴尔扎克的名篇著作。两本书中心思想相同,而表达方式人物关系却截然相反。父亲葛朗台富裕至极,对女儿欧也妮却是吝啬至极。父亲一毛不拔,女儿却视钱如粪土。由此女儿谋生出反叛、谋求自由的新思想,一系列的变故,时光最终将这个小姑娘蜕变成精神独立,抛弃一些身外之物的慈善家。另一部作品父亲高老头,这位父亲为了女儿几乎放弃所有,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们了,可是女儿并不爱他,因为她们只爱钱爱上流社会。可他至死也不甘心,仍奢求儿时那般听话的女儿能回来。
读的过程其实很难过,我知道作者故意将文中父女的关系夸大化了,世上绝对坏的儿女很少,世上吝啬如葛朗台的父亲也很少。夸大化的人物表现是为了讽刺那个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道德败坏的社会,可是我还是认真了,也引发了我对父女关系的'诸多感触。
我想说,父母子女一场,不该这般艰难的啊。人活于世,亲人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人吗?无论在精神还是在生活里,父母都是最重要的依靠。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是那么容易忘却的吗?每天能见到父母,吃一口家里的饭,跟他们闲聊几句,这是多么舒畅满足的事情啊。有家人,你的内心才会格外放松舒畅。有家人,你才会觉得自己在这世界上,有依靠。
父母子女一场,是用来好好相爱的。感谢世界,让我拥有相爱的人。更感恩家人,感谢你们,让我的爱有所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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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一
看完红楼梦,不如来写一篇红楼梦读后感纪念一下吧!红楼梦作者笔下每一个典型形象的语言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从而使读者仅仅凭借这些语言就可以判别人物。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楼梦的读后感四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在那样的年代,多少女子甘为农妇。今读《红楼梦》别样的香菱启示了我,“女子有才便是德”。
——题记。
读完《红楼梦》,合上书,书中个个人物浮现在我脑海中:聪明灵秀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豁达稳重的薛宝钗……可最吸引我的是一个平凡、勤学苦练的香菱。
书中,《呆香菱苦心学吟诗》特别吸引我。香菱请黛玉教她作诗,于是黛玉就拿了一些书给香菱看,香菱拿来认真地读起来,把黛玉所划的都背了,又细细思索了一番,并说:“书里有好多诗我都非常喜欢,我一定要学会作诗才行,你再拿些书给我看吧。”黛玉听了,又拿了几本书让香菱读,还给她出了个题目,让她试试自己写一首。
这时宝玉、探春他们都来了,大家一起谈笑。但香菱一心写诗,也不理大家,一个人坐在旁边思考,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大家见她写得辛苦,都叫他不要再想了,先歇一下,香菱却不肯,一个人坐在山石上发呆。这天晚上一直到很晚她都没睡着,刚睡着突然喊:“有了,有了!”就把梦里的诗写了出来,大家都觉得她作得好极了。
读着香菱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可香菱却一心读诗,学作诗,让自己变得满腹诗经、才华横溢。大家都非常喜欢她,敬佩她,我也被她的才华和精神所吸引。怪不得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说:“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
记得有一次,在期末复习期间,我沉迷于网络游戏,在一些该复习的时间上用来玩游戏,所以成绩直线下降,结果期末考得很不理想,被爸爸批评了一顿,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游戏了。
香菱的故事告诉我:“女子有才便是德”。长大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像香菱一样有才的女子。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自从在电视上看了《新版红楼梦》电视剧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剧情也是非常的精彩!
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的逆子;所同情怜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因为和尚的一句话使黛玉和宝玉无法在一起”,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二
奔跑?幸福怎么奔跑?看了这本奔跑的幸福,你就知道了!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感动:这本书里有好多乐观的同学,他们虽然生了不好的病,但他们还是很乐观,他们非常的懂事,即使他们很伤心他们也不哭出声来,因为他们怕自己的父母为自己伤心!
书里有一位同学,他叫江奇,得了先天性残掌:我觉得他的内心是勇敢的,因为他看见伙伴们在骑自行车,他自己也想学,伙伴们嘲笑他:“一只手也能学?”但他没有受伙伴们的影响,他一次次的因为左手掌握不好“龙头”而跌倒,但他仍没有灰心,他一次次的爬起来直到精疲力竭为止!伙伴们担心的劝他:“不要逞能了!”可江奇不听,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成功的: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终于有一天江奇成功了,他感到自己像飞起来一样,他开心极了。只是这一件学自行车的事情,可是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付出的努力也不一样,这位江奇同学比一般人付出的要多二三十倍,正是因为他付出的比别人多,他才有那么大的成就感!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三
神秘岛将现实和幻想结合起来,情节跌宕起伏,充满了对奇异多姿的自然界的描写。在读书活动中你一定有很多感悟,在写神秘岛读后感之前先来学习它的写法。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神秘岛的读后感五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妈妈刚刚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神秘岛》,我看了以后,觉着这本书很趣味,是因为我最喜欢看这种探险类的书了,所以我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看完了。
那里面写,有五个俘虏,工程师史密斯、记者史佩莱、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赫伯特,他们决定要逃跑。
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个热气球,准备做着他逃走,可是热气球慢慢的没气了,他们全都掉到了一个岛上,他们在岛上做出了必备生活用品,自我种麦子,养畜牲,还自我在岛上盖了一个房子,生活得很好,他们在临近的岛上还找到了一个英国人,还有一群海盗和他们打杖,抢他们地方,最终他们还是赢了,在岛上发生了许多的怪事,好像有人暗中帮忙他们,最终,他们最终找到了这个一向在帮忙他们的人,可是他快死了,他告诉他们这个岛立刻就要爆炸了,让他们赶快走,他们赶紧用铁和木头做了一艘大船,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想:他们真厉害,在一个孤岛上还能做家具、干活养活自我,而我只要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比如说,我做数学题,只要一遇到思考题,连看都不看就问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永不退缩的好孩子。
《神秘岛》是一本集智慧、毅力勇气、友爱于一体的户外生存经典,这本书让我彻底明白了科学、智慧的重要。
事情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被困的北军俘虏乘坐气球逃离里士满,中途遭受风暴袭击,被抛到太平洋上的一个荒岛上。工程师为了救大家,自我从气球上跳下,减轻气球重量,让气球重新飞起。大家到处找工程师,因为工程师是他们的主心,他拥有着许多学问。等好不容易找到工程师,最终一根火柴燃起的火焰又被一场大风暴刮灭了。工程师史密斯醒来后明白没有了火,看着外面晴朗的天空,很有把握地说:“我们必须能生火的。”负责狩猎的人们直奔树林深处。
不久他们发现了一棵结满松仁的南欧松,还打到一只像猪一样的水豚。当他们回“家”时,都惊讶地发现:一缕轻烟正从岩石上袅袅升起。没过多久,三位猎手就到了“家”,潘德洛夫拎着水豚,愣在那儿。眼前是一堆熊熊燃烧的大火,史密斯和史佩莱正站在火堆旁边。“火,是谁生的火!恰好能把这只水豚烤的烂熟!”“是太阳!”水手们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有放大镜”赫伯特好奇地问道。“是我自我做了一个。”史密斯回答。
说着,史密斯和记者把那个简易的放大镜拿出来给大家看。史密斯和记者分别从手表上取下一块玻璃,再把两片玻璃夹在一齐,边上用泥粘住,中间灌满水,这样就是一个放大镜了。太阳光经过它聚在很干燥的地衣上,地衣就燃烧起来。水手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他眼里,史密斯先生简直就是神仙下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不能明白科学、智慧的重要性,但一旦在危急时刻,这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知识却能起大的作用。如:发生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时,着火时,我们应当怎样逃出困境;地震时,我们应当怎样保护自我不受伤害,如何保存体力,辨认救援人员的行迹并呼救。这些需要科学,但如何将科学适当改良、改换成不一样的材料但有着相同的作用这就要靠智慧了。
读了《神秘岛》后,我彻底明白了科学、智慧都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情景下起到巨大的作用的,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有的看似无用的东西也不能舍弃。
《神秘岛》是纳布,史密斯,史佩莱,潘克洛夫和少年赫伯特在荒岛上的生活。
1865年3月,五个战俘在暴风雨的天气下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其中史密斯被大海卷到了里,第二天四名战俘在一个山洞里看见了史密斯,究竟是谁救了史密斯呢?第三天,史密斯能够走路了,他用两个手表做成了两个放大镜,用太阳聚光,就有了火。他们给每座山,每条河起了名字,他们开垦的岛叫林肯岛。
4月1日,居民们发此刻一个叫达波岛上头有一个人,居民们想救他。居民们来到达波岛,将一个野人制服,野人在船进水的时候,竟然恢复了水手的本能,野人名叫艾尔通,因为参与了一个叛变,就在岛上寂寞地赎清自我的罪行。
最终,那个神秘人是尼莫舰长,在关健时刻发挥了作用。不管怎样,居民们用自我的智慧和力量开垦了这块荒岛。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讲如雷贯耳。他那一部部脍灸人口的科幻著作世界闻名,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时如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飞天、潜海、登月、寻找藏宝、深入地心、荒岛冒险、还能学到广博的科学知识,是一种智慧的享受!自从读了他所著《神秘岛》之后,心中感触良多。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个被俘里士满的人——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企图乘坐气球逃走,不料遇到了空前的风暴,把他们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这五人充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改变了荒岛的面貌。
当我读到了他们五人流落荒岛,史密斯被海浪给冲走了,他的爱犬托普自愿扑上去救他,却和他一起失踪了;忠心耿耿的仆人纳布执意要去找他的主人,不惜冒着惊涛骇浪和大风大雨,坚信史密斯还活着,之后,使我不禁想起了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救援人员不怕疲累,不怕危险,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这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纳布吗?在地震中,有一只小狗,守护着一位昏迷的老太太,还不断用舌头舔她的脸颊,使她有一点水份,这也不正是托普的化身吗?《神秘岛》中写了许许多多的人间真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育。
这是一本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从得到它的那一刻起,它就深深地吸引着我。五个主人公真是本事非凡,各自有各自的特长和优点。记者史佩莱十分敏捷,并且善于动脑;聪明、执着的新泽西孩子赫伯特,天资智慧,还是一个优秀的可塑之材;水手潘克洛夫不仅仅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胆大勇敢;最让我敬佩的是工程师史密斯,因为他虽然不明白自我的选择是否会带来活下去的期望,但他宁愿把死亡留给自我,把生的期望交给别人,让我懂得了,无论自我处在怎样的困境里,都要学会先人后己的道理。
凡尔纳作品中的《神秘岛》幻想大胆又新奇,读起来让人兴趣盎然。莎士比亚以往说过:“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无论你痛苦多长时间,幸福总有一天会到来的。是呀,只要做出不懈的努力,就会换来成功的报偿。
这本书讲述了史密斯、史佩莱、潘克洛夫、纳布五人乘坐热气球逃亡,经过海洋时突然遇到暴风雨,使五人迷失了方向,最终降临荒岛,在荒岛上与大自然作斗争,自力更生的故事。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暑夫。”这句名言说得一点也没错,大自然会带给我们需要的东西,但同时也会带给我们无情地灾难。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四
《红岩》是一部红色革命题材的小说。这本书里记录的,是一位位宁死不屈的英雄。那就让我们围绕这本书来写写红岩读后感作文三百字,这样可以充实我们的头脑。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读后感三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今天,我一天都在看《红岩》这本革命小说,看完整本书,我心血来潮,恨不得把那些反动派的人,全都碎尸万段,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我最敬佩小说《红岩》中的许云峰、江姐,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敌人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是为了从这位共产党口里套出地下共产党的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令人恶心的剩菜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平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
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自己想办法,而是求助于他人,遇到疼痛,我不是忍痛,而是又哭又闹。这些革命者的精神让我学习,自强、自立!
自小,我便认识江姐这个不屈的英雄人物,知道了她那巨岩一般坚强的性格。长大后,江姐这个中华人民的骄傲,更是激发了我对《红岩》的想像与期盼,终于,在书店里的中心位置,我看到了两个闪光的大字——《红岩》。
翻开此书,我的心便随着文字进入到那战乱纷纷的旧中国:战士甫志高成为了叛徒,他出卖了许多革命同志,其中就有江姐,江姐本可以与老许快快乐乐的生活,却在监狱中忍受着惨无人道的折磨,尽管一次又一次地被竹签刺穿了血肉,但她仍然高昂着头。
新婚夫妇孙明霞与刘思扬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美满的生活,便被那些可恶的郐子手分隔两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不能相见,只能在心中装满牵挂与思念。看到这里,我的鼻子一下了酸了,我知道想念一个人却见不到他的滋味。一年级时,妈妈要去北京学习,那是妈妈第一次离开我,我哭了很长时间,一天对我来说好漫长,等到了第十天,一见到妈妈,那种心情是多么喜悦啊!而这对夫妻却为了祖国而舍弃亲人,真叫人敬佩!
成岗与成瑶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这对顽强的兄妹,并肩作战,他们不畏敌,不恐惧,他们用鄙视的眼神望向特务与叛徒,为中国人争足了气!
我默默地翻着书,认真地读,静静地想,每当看到又有一个人受到酷刑时仍宁死不屈,我的身上也隐隐作痛,仿佛受害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们。那可怕的刑具,刺穿了我的心脏,我那颗灼热的心,为战士们而悲哀。
和他们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可真幸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要穿有穿,真是应有尽有,与他们那带着黑石块的霉米饭相比……我心如刀绞。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红岩》的关于革命战争的书,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而是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我知道现在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这本书是我在看《平凡的世界》发现的,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之前耳熟能详的江姐就是书中的主要人物。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读关于抗日,民国,革命,改革之类的故事。说来可笑,起初我只是觉得那些年代的爱情多么令人着迷,多么令人向往。我认为,能在那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滋生的爱情,一定是不平凡的。现在想来,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稚嫩可笑。我想,现在的喜欢,可能是因为那些年轻人的爱国热血感染了我。也可能是因为,生在太平盛世的我渴望知道历史是怎么为现在做铺垫的。我常自嘲,如果我生在那些个年代,我一定是一个很好的革命者。可是,读了《红岩》之后,我才了解战争,革命,并不只是我所认为的将一腔热血投入到战场去那么简单。挣扎,反抗,斗争都是伴随着无穷的黑暗,鲜血,精神与身体压力的,为国斗争不是我们用思想就能去衡量的重量和责任。这本书是由两位革命者撰写的真实故事,一个发生在解放前夕,国共两党进行的一切白热化的革命斗争,是中共地下工作者与国民党特务斗智斗勇的故事。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迎来了我们期待已久的黎明。
一点小的差错,一个不忠于党的人,一点不坚定的意志,一个时间点的差别,都可能导致地下党组织全体覆灭。在这种高度紧张,高度警觉,高强度的工作下,这些伟大的人仍能一丝不苟的完成好自己份能的工作,这是让我为之非常敬佩的。之前,看过一些地下工作者的谍战片,觉得他们的料事如神,机警过于夸张,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那些故事并非我想的那么夸张。一个人能变成那个样子,那是一种信念,是一种无法衡量的力量的支持。
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为自己一点点的不幸而自怨自艾,看一些青春伤痛故事聊以慰藉,想同故事产生一点共鸣。其实,有些人太过于沉迷这一切,是完全不必要的。我在微博里看到这样一段话,“青春不等于早恋,未成年间的唾液交换疯狂交配堕胎以及歇斯底里的谩骂争吵我不懂,别说缅怀青春这种话,我们任活在青春里,他们所缅怀的青春是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的。我们没有那么疯狂,只有满满的课和作业”。可能,这话言辞过于激烈,但是,我是非常赞同其含义的。回想自己走过的路,虽然高中有的不仅是满满的课和作业,也有早恋,打架,留级等劣迹,但确实没有什么自杀堕胎吸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当代的青年大都是有教养,有是非辨别能力的。不至于那些青春伤痛型小说和电影里的情结那么疯狂。这也是我对那些伤痛型小说无感的原因。
很多时候,我们所经历的连事故都不算,又怎谈得上故事呢。不应该再为自己的小伤小痛过于“劳累”了。所以,年轻人应当有自己的朝气和抱负,将自己的力量用在正途上,踏实去做好自份内的事,为自己在未来的路途积蓄力量,这才是处于青春里的我们应该做的事。我常说,人只有当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才是最充实,最快乐的。我想,对于青春的定义,应该是正因为我们青春,所以才有那么多做错了又重来的机会,只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在进步。而并不是以伤痛为标准的才叫青春。
渣滓洞,白公馆里艰苦的环境,非人的虐待都没有把革命者吓倒,他们苦中求乐,时刻不忘与敌人进行斗争,共同的理想与信念将大家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成岗在狱中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然而依然无法动摇其革命信念。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炮声隆隆,震撼大地。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五
幸福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多么美好的形容词呀!但人们却找不到真正的幸连我从小到大也对它没有真正的认识和了解。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呢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三个勤劳闪亮的孩子,他们约定分别去寻找幸福,十年后再来一个地方相见。
幸福可以用许多词代表例如:吃喝玩乐有钱……都是现在人们心中的“幸福”。可是那几个孩子十年后见面时相互讲述自己的经历,那你知道他们的幸福是什么吗?帮人看病,当老师种地…他们全都把自己的一分微小的力量贡献给了大家。使别人快乐自己便感到了幸福。可有些人却整天只知吃喝玩乐浪费国家财产。他们不但不会幸福,还会先后到人民的训斥。相反,只要你能去帮助别人,使别人幸福,那么你的劳动就没有白费。而那些只知把幸福停留在物质享受上的人,他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六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于2003年出版,连续两年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在美国销量超过700万册,全球销量超过2000万册,已经被翻译成42种语言。
看多了电视里的戏剧,误以为精彩;读阅了尘封的原著,才知晓文字世界的真性情。
书籍———生命的春天。
不是爱书如命的我,不曾手不释卷,直到碰上生命中的那个他———《追风筝的人》,仿佛一瞬之间,时光交替,自己竟变身成为阿米尔,时而对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又或是变成为哈桑,用充斥着无助与绝望的双眼仰望天空。人性的阴暗与被救赎的渴望,细腻入微的呈现在眼前,甚至达到极致,似身临其境。正如王小波先生所说的,“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洋洋洒洒数万字的讲述,肥而不腻,恰到好处,撼动心灵,引人深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寥寥无几的字,却饱含了千言万语的情,似麻雀之于鸿鹄,诗歌之于鸿篇巨制,意悠远,义犹渊。而我想着,那个千千万万遍的背影,是朋友、亲人或者其他的什么,大概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一路走来的精神陪伴,而我的精神伴侣,无疑即为书籍。
如果说灵魂是一片落叶,那么书籍即是可以使其归根的大地;如果说灵魂是一泉清水,那么书籍即是它滤过千遍终清冽的沙石。书中有另一个世界,有阳光,有香气;书也分四季,有好坏心情;书中只有今天,因为没有昨天和明天,所以,每天读几页书吧,不必担心被抛弃,也没有遗忘,而现实的生活,是会一去不复返的。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七
读完西游记,你知道怎么写一篇西游记读后感吗?《西游记》很多人都看过,这是一篇神魔小说,里面的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和唐僧,在作者吴承思的笔下被写的栩栩如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西游记五百字以上的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暑假里读了《西游记》,我被这本神话书深深吸引。
书中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他们每一次的历险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看到紧张处,我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最后降伏妖怪,我才松了一口气。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有正义感,遇到妖怪总是毫不畏惧,碰到困难也从不放弃,保护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功劳最大。猪八戒虽然有些小缺点:贪吃,还有点懒惰,但是他任劳任怨,常常会被孙悟空派去做一些苦差事。猪八戒经常会闹出一些可笑的事情来,每次看到这些地方,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沙和尚和白龙马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个挑担,一个驮师傅。师傅唐僧只会念经,不会降魔,可是他却有坚定地信念:不取到真经,就绝不回去。他常常分不清谁是妖怪,每次看到他把妖怪当好人,还常常冤枉孙悟空,我就很着急。好在最后师徒同心合力,终于克服所有的困难,取回了真经。
这本书讲的故事虽然是神话,但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要想做成一件事,首先必须不怕艰苦,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其次,还要和同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
看一本好书,如同认识一位良师益友。书在生活中必不可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更是精彩绝伦。《西游记》是明代大文学家吴承恩笔下的作品。本书大概讲的是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辅保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正果的故事。告诉世人磨难是成功的基石,尽管路上艰难险阻,但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这部著作中,人物刻画的各有特点。师傅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诚心向佛、严守戒律,目标明确、意志顽强,不怕困难,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顽固执着,容易听信于别人,以至于他在取经路上吃了不少苦头。大师兄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足智多谋,智慧卓绝,变化多端、敢于斗争,爱憎分明、自强不息,对师父更是知恩图报、忠心耿耿。二师兄猪八戒虽说他贪图安逸、偷懒散漫,也因为他的无知,致使师傅多次怀疑悟空,但是他身上也有闪光点,那就是他的那份纯朴天真,以及不畏艰难、勇敢坚强的精神。三师弟沙和尚是一位个性憨厚、稳重踏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人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章,师徒四人成功见到佛祖,完成八十难,九九八十一,还有最后一难,看到在绝望中寻求光明的师徒四人,我不禁鼻子一酸。为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的精神感动了,努力过的人,上天从来不会亏待。
西游记中的真经就犹如每个人的追求;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就犹如身边帮助你前行的父母、老师和朋友;八十一难可能很多,但也可能不多,困难虽然可怕,但只要有要有虔诚的信念,乐观的心情,成功每个人都能做到!
暑假,我读了一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如来佛祖那里取经的故事,沿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能打败妖怪,保护好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是妖怪们的克星。下面,让我来介绍这四个人物。
孙悟空:有无穷的本领和智慧,无论是活还是死,都保护唐僧打败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会喷火的红孩儿,黑水河妖、比丘二妖和金鼻白毛老鼠精。
猪八戒:好色好吃好玩,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沙和尚:忠厚老实,一心跟随着师父取到真经,她的决心和态度令人赞颂。
唐僧:啰嗦,取经路上不顾劳顿、是非不分、慈悲善良、不为财色迷惑;不畏困难退缩,她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言。
《西游记》这篇故事让我领会到了许多道理:做一件大事并不是非常容易,而且还可能困难重重。就比如我们自己:从小到大,虽然没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取长补短,让自己更进步,这样才能更健康更快乐的成长。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奔跑的幸福》,书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奔跑的幸福》告诉你,这里的人物把自己或多或少的芳香毫无保留地个给了世界。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徐逸焜的故事,《不怕》,书中讲述的徐逸焜他患上了可怕的疾病——癌症,他的腿被截肢了,但他有无数条可以带他去万水千山的“腿”——书本和知识。后来,癌细胞在他的体内疯狂的扩散,但他没有害怕,用清新的书香跟病魔作抗争,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非常伟大。他最后还将自己的书捐给了班级,同学们将他的书整齐的放在图书角上,我想这些书代表着徐逸焜的精神永远留在同学们心中。他的举动令我的心灵深深地触动,人活着不能只为了自己,也要把自己的芳香分享给别人,这样我们才会活得幸福、快乐、有意义。
还有葛楚乔,她为了帮助同学凑手术费,回家开始写书,想挣些稿费捐给同学治病,最后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一笔稿费给同学买了一盆水仙花,帮助别人,自已才会更加的快乐。
所以,不论你是一朵什么样的花,你一定要努力开放,来回报社会这个“大花园”,让千千万万个滋养了你的露水,培养了你的土地因为你而感到骄傲、幸福!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十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奔跑的幸福》,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和难忘的是《未曾凋谢的玫瑰》。书中的主人公成倩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不喊一声痛,还给别的病人讲故事,希望能帮助别的病人减轻痛苦。虽然她因为生病不能去上学,但她还是忍着痛继续写故事,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换成是我,我可能就忍不下去了。何况成倩还是一个女孩子,她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感到非常惭愧。
成倩把她短暂的一生全都用在了写故事上,这让一个上了网瘾的孩子深受感动,这个孩子最后改掉了上网的坏习惯,他从一个有网瘾的孩子变成了市三好学生。成倩的力量是强大的,她深深的感染了许多人。成倩写的书有《小不点胡洛奇遇记》《小青虫的故事》《没有下半截的窗帘》《善良的莎莎》,这些书我都读过。我相信所有看过她写的书的人都会被成倩打动,大家都希望成倩能够一直写下去,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成倩在20xx年3月26日去世了。虽然成倩不在了,可是她不向命运屈服、自强不息的精神会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看完《奔跑的幸福》我们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我们的爸爸妈妈给我们创造了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不要轻易向苦难低头。我们要向成倩学习,做生活的强者。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二十
幸福是什么?有人说幸福是拥有财富和地位;也有人说幸福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有人说幸福是对任何事情不要太计较就会幸福。
最近,读了一本书《持续的幸福》,读了之后感触颇多。它让我懂得了:幸福是一种心境,一种体验、一个过程。幸福是因人而异的,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尺,任何人都有得到幸福的权利。
《持续的幸福》这本书专注于如何建立人们的幸福感,并让幸福感持续下去。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阐释构建幸福的具体方法。让我们在轻松愉悦的阅读中远离烦恼,感知生活的美好,从而充满幸福感。
“你幸福吗?”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想法是不同的。小时候,觉得偶尔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幸福的;再大一点,觉得考到好成绩就是幸福的;后来觉得能挣很多钱就幸福了简单一点来说,只要做了能让你感到幸福快乐有意义的事,你就感到幸福。其实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就会发现幸福的确如此。幸福不是遥不可及,其实是很简单的。
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谈论什么是幸福。穷人说:“幸福就是现在。”富人望着穷人的茅舍和衣着,轻蔑地说:“这怎么能叫幸福呢?我的幸福可是百间豪宅,千名奴仆啊。”有一天,一场大火把富人的百间豪宅烧得片瓦不留,奴仆们各奔东西。一夜之间,富人沦为乞丐,过着比穷人还不如的生活。
金钱和名望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它只是我们获得幸福的一种手段。幸福是目标,金钱是手段。然而事实上,很多人却混淆目标和手段的区别,往往以牺牲幸福来换取金钱。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财富和声望不重要,追求财富和声望也是人类需求的一部分。每一个积极向上,有理想的人所追求的。但财富和声望不应该成为追求的核心。它只能代表个人成长的结果,只能证明你的实力,却并不是最终的目标。
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残疾或是健康,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我们只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用喜悦和期待的心情去接受每项任务,幸福就会伴随左右。
在工作过程中体验幸福。对于把工作看成使命的人来说,工作本身就是目标,他们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中达成自我实现。事实上,供电所这个大家庭的成员都在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幸福。大家团结一致,应对挑战,处理好各项抢修,完成好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得到领导认同的这个过程是幸福的。所以,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幸福。小时候,在父母的抚养呵护下成长,长大了,如愿走上自己选择的道路,这是一种幸福;在朋友之间得到信任和帮助,这是一种幸福。人生是福祸相依,苦乐参半,但你只要有一个积极向上,乐观的心态来对待任何事,你就会很幸福。幸福就是如此简单!
两百字以上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华如水,心静如茶,充满书香,心怀温良。
那些荡涤心灵的文字,很适合在这静静的夜里细细品读那些清透的文字,让我疲惫的身心远离尘世的暄嚣,感觉温暖的灯光倪漫着幸福的味道。
总觉的杂志都属于精神快餐,信手占来,不觉深刻也不觉沉重,看过之后几乎悉数送人,太多行式大于内容的东西,像一些一次性的消费品,只图个常换常新罢了。
是让我难以割舍的,简洁、深刻、灵动、广博,我一读再读,从中读出了许多带着泪的微笑。她总是可以碰触到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部分,可以接近那个最本真的自已。
一路走来,她像个老朋有,不论欢乐还是忧伤,失落还是绝望,我总是可以在她那看到安慰,看到勇气,看到生命的质感,我知道了快乐和痛苦都是我生根的土壤,重要的是我一直都在努力,就像不是完美得每一片叶子都足够精彩,也会发现划痕和喑哑,可是瑕不掩瑜,她依然是值得期待的,因为她一直的努力我看得见。
我相信,有那么多的关注、期待、呵护和关爱,还会继续看下去的。
小时候读过很多文章,但都没有太深刻的记忆,唯有《骆驼祥子》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不是因为这篇文章有些什么特别之处,而是我很好奇祥子的名字前面为什么有“骆驼”二字。
我一直猜想,祥子是不是驼背或者他的背部长着如骆驼一样的驼峰,在我读完整部小说,我才知道,恰恰相反,祥子不但不是一个长相奇特,反而是一个健康、高大的男子!
不过老舍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乎有些冤枉他,因为祥子与骆驼之间并没有太大关系,骆驼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就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路边捡到一个鸡蛋,走到城里卖了之后,从此,便被人叫做鸡蛋妹一个道理。
祥子是一个车夫,一个有着人生理想、不甘堕落、为人谦和、勤劳朴实的年轻人。
命运总是戏弄善良的人,让他一次次与幸运擦肩而过,生活的无奈,人间的险恶,让他再也承受不住人生的打击,道德、良心、理想,他选择了放弃,是乎一切都与他无关。听天由命,自暴自弃,懒惰的意念不断爬上他的心头,他完全成了一个没有思想,毫无主见的行尸走肉。
最后,无情的社会彻底的把这个原本健康的人吞噬了,只留下一具残涵…。
在读完这部小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一直沉浸在这个故事的情节里。在每一次打算放弃做某件事的时候,脑里总是出现祥子的阴影。
正因为有了“第一次”放弃的念头,所以生活中才会出现“很多次”!当“很多次”不断的在生活中复制,我们也就离失败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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