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者的决心、意志力和执行力,需要保持持续的努力和投入。制定方案需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分配,保证每个环节的顺利推进和协调配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常见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通过这些范例,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当然,每个人和每个情况都是独特的,所以在制定方案时,我们也要灵活应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方案的力量,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愿望。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使乡村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档案工作争创省级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新的档案团队工作为出发点,继续做好基础工作,发挥优势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调整我乡档案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全面负责档案业务管理和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加强档案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首先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学、自觉学、熟悉和掌握档案知识,增强以法治档意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狠抓档案业务建设,使之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今年在档案业务建设上,要着力抓好五个重点:
1、首先要制定出20xx年档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要求,同时,按照县档按局的.要求,把我乡档案等级认定等级作为今年档案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2、按照档案等级认定的标准、认真做好档案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报告;自查工作要逐项进行,认真细致,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原则上缺什么补什么,完善补充,提高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档案基层设置建设,配齐所需的相关设施。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即:立卷归档制度、工作职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学习制度、工作程序、查借阅档登记簿、报送统计登记簿等,形成档案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要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领导主抓,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奖惩.
二要加强指导.注重对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法规、业务培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管好屯用好档案。
三要加强督导.采取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档案管理按规范化要求抓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总结全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2年全面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
时间:20xx年9月x日;
地点:xx区xx镇xx村。
市政府应急办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应急办负责人;消防、武警、民政、商贸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
2、xx村介绍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3、市政府应急办领导讲话,总结成绩,分析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
1、文宣组:负责领导讲话稿、图片收集、宣传报道;
2、联络组:负责确定现场参观路线,与xx区沟通联系工作;
3、后勤组:负责乘车分组、会场布置、食宿安排等。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统一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二)适度完备,重点突出。针对地震灾害的特点,按照“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确定应急储备物资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全面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生产能力为主。倡导全社会积极捐助、捐赠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鼓励家庭储备个人基本应急物资。
(四)管理科学,调度快捷。依托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数据库,将必需的应急物资录入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行统计调度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民间应急物资和运输能力紧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将各类有效社会资源纳入全县应急物资动员保障体系。
以行业部门储备为支撑,商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社会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面的重大信息;监督检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震后化工、矿山领域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临时避难场所必需的物资,如帐篷、被服、炊具等生活必需品。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生活和重要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接收、调拨、供应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落实县救灾物资储备计划,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满足转移安置人口数5000—1万人的规模储备救灾物资;制定重点生产、经营、仓储单位最低储备管理办法,建立救灾物资代储机制,签订供货协议,保证自然灾害发生后生活类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县商务局:实时监测全县生活物资供应、价格、运行情况,掌握生活物资市场供需动态,适时增加储备,做好临时价格干预等工作,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达到常量储备。
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特别通行证件发放与管理,维持公路运输交通秩序,做好应急物资仓储点、发放点的安保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县内外援助、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应急储备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采购、储存、调运所需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置地震灾害应急调查设备、装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负责震后环境污染(含核污染)事故处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住建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水供气震后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地震局:负责处置地震灾害监测相关的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运力组织、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抢险专用物资设备应急车辆的储备调运。
县水务局:负责震后水库防洪防溃坝物资的采购、储备、接收、调拨、供应和组织协调工作。实时监测震后水库情况,掌握灾情应对物资供需动态,确保救灾物资常量储备。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作物种子、农业保温物资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林草局:负责震后林草区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有关食品药品的生产和代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震后抢修抢救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震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
县工信局:负责通信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处置消防安全和抗震救灾抢险救援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
武警古浪中队:负责抗震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
县供电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各自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和生活类救灾物资。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制定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的专项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运输和发放工作。
应急物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储备、管理和调用。
(一)本级调用。地震灾害发生后,应首先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用于抢险救灾。
(二)请求支援。在本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向上级政府提出紧急调用申请。内容包括:受灾情况、所需物品种类数量、运达时间和地点、是否需要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指导、联系人信息,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电话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先行组织实施,事后补办手续。
(三)紧急支援。县发改局接到应急管理部门的调运指令后,应迅速通知承(代)储库,在10小时内将全部物资送达,并代垫运输费用。
(四)响应结束。救灾物资的回收应当本着“科学使用、合理回收、节约资源、提高效能”和“谁发放,谁回收”的原则进行。救灾物资使用结束后,由物资管理单位对未使用和回收类的救灾物资进行整理、归集和回收。不能重复利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做报废处理。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为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__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
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
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__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__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__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为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义乌勇立潮头、勇扛旗帜、勇当标兵,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救灾工作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坚持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更新和完善。
3.坚持服务基层。立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便捷的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救灾政务公开实施规范,为在全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参考。20xx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一)理清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
(二)编制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完善公开渠道。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救灾公开信息主要在网站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8月15日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救灾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清单。
(二)完成公开事项梳理(20xx年8月15日前)。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流程,减少群众提供的材料种类和梳理,完成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三)完成救灾公开流程优化(20xx年9月底前)。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优化需要优化的流程事项。
(四)制定政务公开实施规范(20xx年11月底前)。在省级主管部门及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标准总体框架体系进行内容充实、完善,实施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实际,形成政务公开实施规范。
(五)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底前)。围绕试点规范,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自查、电子监测、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发现并改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试点规范。
(一)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履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标准化管理职责,强化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民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救灾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格局。建立省级、县级两个层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标准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
(二)明确进度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规范草案的主要内容,并开展规范试运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规范的专家评审,形成规范报批稿。
(三)抓好制定环节。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组织编制,广泛征求意见,严密试点运行,完善标准体系。确保标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为我省救灾政务公开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七
为加强我市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保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厉查处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行为,从源头上严控餐厨垃圾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规范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行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为广大市民打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全市建成区区域内,所有产生、排放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
加强对排放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投放、收运、处置的监管,全面整治单位(个人)偷倒、乱倒等不规范投放餐厨废弃物(泔水、油污)、生活污水等问题。重点整治以下4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
3.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行为;
4.随意向雨水管网倾倒生活污水的行为。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饮从业单位(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餐饮从业单位底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为日常监管和责任落实夯实基础。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整治成果。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在不断扩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强化监管力度,将整治工作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保证《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得以扎实有效的贯彻实施,我们以“市管理规范达标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力争“创新管理思路,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规范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学校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指挥、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九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和谐发展,将我院打造成“专科、敬业、倾心、卓越”的政府放心、妇女儿童舒心满意的温馨家园,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患者就医从入院到出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质量考核体系、考核标准。
(三)强化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将每个医务人员的单体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一)一级管理部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包括:院长和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二)二级管理部门:各分管院长。
(三)三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综合科。
(四)四级管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员。
其职责分述如下:
(一)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措施,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医院感染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措施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馈医疗质量问题。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护理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审核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教学规划和实施情况。
(3)审核医院各级护理岗位职责。
(5)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确定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2)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目录。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十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饮从业单位(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餐饮从业单位底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为日常监管和责任落实夯实基础。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整治成果。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在不断扩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强化监管力度,将整治工作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1、各办公室完成活动月总结,10月20日前,报学校“活动月”办公室(政教处)。
2、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县教育局总体验收。
卧龙初中“学校管理规范月”活动。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快乐大课间红歌比赛。
广播体操比赛教导处。
艺体组规范育人教育制度建设十二项育人制度计划制度展评政教处办公室制度执行力制度落实检查督导小组卧龙初中“学校管理规范月”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严厉查处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行为,从源头上严控餐厨垃圾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规范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行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为广大市民打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实现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承诺,加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让患者做到明白就医、明白消费。我院在明白消费、便民利民、工资目标管理、药品管理四方面制定如下办法:
1、医院实行双处方和三联处方制度。无论是门诊和住院患者所进行的任何检查、治疗和开药只要是在我院花钱消费的项目医院一律给开具双联或三联处方,交患者本人一联作为消费的依据。
2、在住院部的每个病区明显处都设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板公布医疗服务价格。
3、医院实行患者申请核查制度。如患者对本人在医院消费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审计科进行查询。如发现有违反国家物价标准多收的,医院负责退还。
4、医院实行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院每季度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用量较大的药品,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现销售过程中存在回扣、提成、开单费等不良行为,医院立即将其淘汰,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罚。
5、医院实行医师合理用药监控评价通报制度。医院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每季度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低于执业医师的10,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的医师,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查出问题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6、医院实行不合理药品销售额淘汰制度。医院对各类药品按照其功效作用进行分类管理,依托药事管理组织和医院质量控制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用药情况汇总及综合分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确认其存在临床用药不正之风的,要实行药品销售额首位淘汰制,坚决予以淘汰,同时报市卫生局纪检、和药品集中招标部门。
7、医院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检查单一单通制度。对来院就诊前在其它二级以上医院检查项目,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检验单又能随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医院给予承认,不再做重复检查。因患者病情变化确需复查的,要向患者说明原因,征得其同意。
8、不同档次病房、药品医疗材料、治疗方案病人自选制。病人中住院时对高、中低档次的病房可以自由选择。在使用药品、高值消耗性材料时和选择治疗方案时,要解释清楚每一种药品、高值耗材和治疗方案的特点和性价比,由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使用何种病房、药品、卫生耗材和治疗方案。
1、门诊大厅设导诊咨询台,接受病人咨询,受理投诉,备候诊椅、轮椅、平车、担架,设饮水设备和公用电话。医护人员对危重或行动不便的`患者主动实行全程义务导诊。
2、院内设立规范、醒目的双语标牌,指明通往各科室及卫生间的路径。医院工作者对患者有问必答,礼貌待患。
3、取消挂号和免收专家挂号费制度。医院取消挂号室,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生为其看病,同时取消专家挂号费,无论正、付高职专家一律按普通医生标准收取挂号费,不收专家挂号费。简化就诊手续,增加服务窗口,缩短各项检查预约、交费和报告领取的等候时间,为外地患者免费寄送化验单。
4、门诊免费为有诊疗需求的患者测血压、体温、脉搏,提供健康咨讯。
5、实行24小时急诊应诊制度,对急危重患者实行边抢救边办入院手续。
6、公示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为住院患者免费查询费用使用情况。催交住院费须提前通知患者,在未告知情况下不停止治疗。
7、对需跨科室检查、治疗、会诊的住院患者实行护理陪送服务。
8、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隐私,主动向患者说明相关病情和治疗方案。
9、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和医患争议。
10、开设扶贫门诊和病房,发放扶贫医疗卡,对持卡病人检查费用实行30减免帮助特殊困难人群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11、实行对药公开制度。在患者家属监督下对药。对完药后给患者返回药瓶,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12、开辟绿色通道。接到急救电话后,救护车在院时3分钟内出车,市内实行免费接诊。
为实现工资分配管理的科学化,既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保证患者就放心医,用放心药,从根本上解决开大方、开花方等不良现象,医院将工资分配上实行绩效管理,实行工资目标管理办法如下:
以近几年各科室的门诊量、住院患者量的平均值,核定出合理的工作量。
规范摊点管理实施方案篇十四
各经营户:
为继续推进“铁腕治霾”行动,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洋县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17年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区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经营户,应先在洋县城管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摊位证》,持《临时摊位证》等其他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经营。
二、凡在县城区从事早、夜市经营占用人行道的,必须严守经营时间,即:早市休市时间为早上9:00;夜市为下午18:30--次日凌晨2:00。
三、严禁在县城市容管理严管示范街范围内(唐塔路、文明路、武康路),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露天烧烤必须在划定区域内集中经营。县城区划定三个露天烧烤集中经营区,即傥滨片区(含鹮飞桥西侧);城东临时市场片区(含城东停车场外侧人行道);望江路西段及东城夜市片区(须限制总量)。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占道经营的,必须经洋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查勘,划定占道范围,在规定时段内有序经营。经营摊点及顾客停车,严禁随意占用道沿下机动车道及停车位,必须确保交通畅通及交通安全。
四、所有经营摊点必须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煤炭。占道经营场所必须铺设地毯或地毡,谨防油污污染道路。必须设置垃圾桶、泔水桶,自行收集餐饮垃圾和泔水,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五、所有经营摊点必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办理证照。对拒不整改、继续违反本“通知”规定者一律取缔,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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