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和学习。写总结时要关注所总结的内容的主要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喜欢写总结的朋友们可以阅读以下范文,或许会有所收获。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一
区粮安办:
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落实粮食安全质量监管责任,按照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主体责任责任书要求,结合工商职能职责,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粮食安全工作,全面完成了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溪区工商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监督管理股,由一名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上报。年初制定了粮食工作计划,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中岗位调整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1、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我局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粮食经营户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2、加强对粮食交易行为监管。20xx年我局在节前和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对全区粮食经营户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台帐,对无证收购、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三)加强收购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配合粮食部门督促企业建立粮食收购、库存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三是配合粮食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库存粮食质量安全。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加强与粮食、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协调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我区粮食市场秩序。
我局在20xx年度粮食安全工作中,有力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粮食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粮食市场交易行为监管,落实粮食安全质量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力促我区粮食市场安全,全面完成我区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工作任务。
个别收购粮食的经营户同时又在从事农资经营,往往把农资商品与粮食摆放在一起,有可能对粮食形成污染。
一是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加大对粮食经营户经营行为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配合粮食主管部门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反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二
****共有耕地面积51000亩,其中水田面积43000亩。我镇作为全县双季稻主产区之一,通过强化责任,大力宣传,严格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全镇粮食生产,今年县里下达早稻指导性任务3.6万亩,晚稻4.3万亩。因今年旱情严重,全镇仅落实早稻面积2.1万亩,晚稻2.3万亩。今年以来我们在粮食生产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领导重视,强化责任。一是成立班子。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农牧站、财政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二是分解任务。全镇今年双季稻计划面积按照县里的任务,下达到各村、组,分解到农户。三是强化考核。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目标考评责任制,考核分值由去年的3分增加到5分;镇财政在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万元作为专项奖励资金,设立双季稻生产一、二、三类先进村,检查验收后奖金兑现发放到村。四是加大督导检查,王镇长、李镇长在今年x月、7月先后多次下到各村开展双季稻督导检查,并取得一定成效。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各联村干部、相关站所、村支部书记参加的粮食生产专题会,宣传发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下达任务指标,签订责任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公路沿线,人流密集区,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1台,在全镇各村流动宣传2天。三是进村入户指导。各联村干部、镇农技人员在春耕生产的高峰时期,深入村、组、农户宣讲粮食生产政策,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3、办点示范,样板带动。全镇确定常慈公路沿线、基架线等两个点共4个村为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农技站技术人员联点到片。镇政府在财政运转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20000元用于全镇早稻高产示范片建设,马路村早稻使用软盘集中育秧,建立500亩早稻高产示范片。今年粮食喜获丰收,在去年基础上每亩增产100-200斤。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xx市粮食局x粮【20xx】79号“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xx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秋季粮油普查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各库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经检查我县各粮食储存库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本健全。
经检查,各库点有专人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库签订了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和库点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目前我县储粮粮温正常,粮情稳定,储粮处于安全储存状态,各库点能够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要求。
我县粮食中心库仓储机械主要为库点的.粮食输送机,平时库领导也十分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仓库熏蒸操作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
对于化学药剂的管理方面,我县粮食库在库点专门设有药剂室,库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室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药剂出入必须经库有关人员批准。并且做到每月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出入库管理。
我县各库点配备有灭火器,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对库区电线前几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更新,用电相对比较安全。
对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我中心密切注意日常天气预报情况,经常指导各库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1)个别仓库残旧(如瓦房仓),储存条件有待改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提高;
(3)对未完善管理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
(1)要求我县各库点在20xx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毕;
(2)储备库负责人常提醒仓管员除必要的日常粮情检查外,还要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人,仓储设施、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配件,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以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四
20xxxx年度,某乡认真对照《粮食安全责任书》和某粮安办[20xxxx]2号等文件精神,仔细分析本乡粮食生产现状和粮食安全形势,从粮食生产生产能力、早稻订单、粮食应急能力等四大方面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在耕地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持续开展以“无违章建筑、无计划外生育、无矛盾上交”为主要内容的“三无村”创建活动,为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措施。具体做法为:
坚持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事关百姓生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予以重视,确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建立涵盖监测、预警、稳控、应急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着重把握农田保护、市场监控干预和产能挖潜等重要环节,确保粮食安全。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通过乡村两级的联防联控,形成严防严控之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国土规划的关口作用,守好最后一道关卡;发挥好村级巡查员短距离信息快的优势,实现动态式全天候管理。
在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上,我们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其中“三无村”持续创建活动为杜绝违法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虽然,本年度我们在粮食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十分有限”这一基本乡情,我们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仍将做出更大努力。同时十分期望区贸粮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能继续给与大力支持!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五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六
20**年,粮食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在岭南集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以《广州市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为抓手,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约工作。年初集团与9个部门、11个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层层签约。据不完全统计,整个集团企业签约256份,使安全责任落到各个层级。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人。集团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调整了各部室、各中心、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集团和各基层单位健全和调整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和工会安全监督网络,使我集团安全管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
(四)集团对20**年度5个先进单位和1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20**年转发文54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3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据统计集团企业共出安全教育专栏墙报50期,横额标语59条,宣传挂画259幅,组织参观学习280人次,开展安全培训,全员培训1675人,专业培训138人,参加应急演练755人次。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进行学习,充分体现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加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
(三)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征集广州市20**年安全生产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精神,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收到了不少投稿,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根据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始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我们制定方案,积极参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并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五)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广州市粮食集团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组织了16人参加班组长安全培训师资学习。各单位制定了培训方案,共有班组124个,班组长181人,全部进行了安全培训。
(六)配合工会组织广州市粮食集团20**年“安康杯”幻灯片设计大赛,以“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作品以幻灯片为主的表现形式,紧紧围绕集团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工作和生活中安全生产的事例为题材,以宣传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安全技能、隐患治理为主要内容。5月13日进行比赛,共11个单位,21个作品参赛,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会**、保卫干部及参赛选手共60多人参加了活动。储备分公司“安全生产时刻不放松”获得一等奖;接运公司“安全运输,平安接运”,“安全是金,平安是福”获得二等奖;接运公司“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油脂分公司“居安思危除隐患,预防为主保安全”和工贸公司“安全生产,和谐工贸”分别获得三等奖。
(七)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上半年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参加人员达到1171人。集团本部1月1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请广州市消防教育宣传中心张教官讲课。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2人参加6月13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参观广州市第二届职业安全健康展示体现日系列活动。
(九)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情况。根据上级开展预案演练周(6月13日-19日)活动的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进行。据统计,上计共组织演练18次,参加人员达813人次。
根据岭南集团《关于印发〈岭南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广州市粮食集团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岭南集团安排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达到20%,今年在储备分公司、8字公司、南方公司、接运公司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标准化》的要求,逐步完善管理制度。集团企业新增制度7项,修订制度5项,新增预案3个,修订预案2个。集团制定了《广州市粮食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
集团上半年组织检查26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4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集团企业组织日常检查209次,专业检查233次,查出隐患110项,整改费用达到142万元。
(一)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节日安全大检查,南方公司放焰火检查;根据《转发关于在全市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燃放焰火的通知,琶洲会展放焰火,为了保障南方公司安全,我们制定了《20**年春节焰火晚会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做检查和落实工作。春节启动预案,到现场检查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对有限空间的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为了做好粮油安全工作,根据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要求,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主要检查各企业叠堆作业、堆垛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使用情况,以及仓库防火、防盗、防风、防洪及用电安全等措施情况。
(四)组织20**年年中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工作,集团在11个直属单位开展目标管理,制定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专门开会和发文布置,按照《广州地区职业安全卫生考核标准》逐项对照检查落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我们同集团工会组成考核小组,从5月16日至6月2日进行年中考核,认真对照《广州地区职业安全卫生考核标准》逐项考核,通过考核全部达标。
(五)贯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南沙工程邀请四个合资格企业进行安全评价邀标工作,完成了开标工作,并进行实质性的工作。企业内部审批工程,安全部门提前介入,做好“三同时”工作。
(一)根据岭南集团《转发关于做好20**年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岭南字[20**]131号)精神,组织学习和布置。
(二)安排讯期4月份至9月份的值班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掌握天气情况,早做准备。
(四)组织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五)组织检查,落实整改。6月16、17日,在范明副总经理的带领下,保卫部、物业参加,对出租的同心学校、同德围仓库进行“三防”检查,一是要求油脂分公司利用周六、日学校放假期间,铲除校门通道旁七层楼天台边松散的外墙壁,防止脱落伤人;二是要求租用方对围墙危险部分进行整改;三是同德仓放轮胎仓库靠涌边墙开裂外倾,要马上进行整改。
虽然我们在安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二是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很大,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三是设备机械老化,对生产和安全都造成影响。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七
现行的《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施行。12年来的实践证明,原《条例》对规范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相继施行,原《条例》已不适应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需要,重新制定《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十分必要。一是衔接上位法、与相关政策法规配套完善的必然要求。原《条例》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相继颁布并实施,对劳动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内容、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原《条例》的相关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现了较多的不一致甚至冲突,亟需根据相关上位法重新制定《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二是,我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原《条例》对规范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原《条例》已远不能满足目前实际工作的需要:如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未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监管范围;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用工所在地不一致而导致的管辖争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依然严峻亟需用法律规范解决等等。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善相关制度。
综上,起草《条例》,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起草过程。
2012年3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起草小组并邀请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顾问,开始《条例》的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多次邀请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广泛听取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学习借鉴了外省立法及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过程中,两次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论证会,书面征求了9个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时,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形成《条例》,经2012年9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这是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和我省的具体实际,明确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未纳入监管范围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主要原因是,上述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因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未将其列入监管范围,因此,地方立法中应当将其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此外,从全国地方立法经验看,黑龙江、海南等省已经将该类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纳入了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
(二)关于管辖权限的变动规定。
我省2000年施行的原《条例》对劳动监察的管辖是按分级管辖的原则划分的,这一管辖原则为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建设奠定了基础。2004年施行的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根据我省劳动监察机构力量配置的现状和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劳动用工的特点,《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确立了我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采用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级管理为辅。这既保证了与上位法相一致,又更符合我省实际。
(三)关于工资支付的特别规定。
民工工资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每年两节(元旦、春节)前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要组织开展民工工资清欠的专项检查活动,清欠民工工资也成为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固定的重点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为切实解决建筑领域客观存在的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和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的问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工程总承包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工程总承包方支付,也可以责令承包方支付。”并规定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责任,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四)关于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了劳动用工登记管理系统。为了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管理等情况,及时掌握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职工档案建立、工资收入及参加保险情况,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透明化监管,《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五)关于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2005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和实行贵州省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法〔2006〕10号),建立了建筑业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该制度建立以来,我省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以有效遏制,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行为也明显得以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号)提出要“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号)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交通、水利等领域”。2012年初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修改完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立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扩大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覆盖范围,遏制拖欠民工工资高发的势头。目前,我省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因此,《条例》总结了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在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讯、市政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解读。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仅从工作时间到工资支付都有严格规定,为保证打工族真正学到一门手艺,对培训机构也有要求。
十余种情况纳入监察。
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是否遵守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情况;是否遵守职业培训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双倍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将被监管。
此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有关社会保险服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和遵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情况等,也在监察之列。
违法用工要遭处罚。
条例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将被曝光。
用人单位将实行用工备案制度,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务派遣单位在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后,同样应自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出资人或者实际经营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被派遣人数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拖欠工资处以罚款。
按照《条例》规定,凡未按规定存储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将按照应存数额5%以上10%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处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拖欠或克扣工资人数10人以上、或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或累计工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工资之外,社保等“福利”也有保证。凡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或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八
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确保粮食安全,将粮食安全保障责任重心下移,粮食安全保障与地方政府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下文是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经营、储备以及调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粮食安全保障是指保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对粮食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粮食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本条例所称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粮食的质量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国土、农业、价格、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的发展规划,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
第五条对为粮食安全保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粮食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粮食安全保障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章生产与经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确保粮食生产的播种面积达到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发布信息、调控储备和给予种粮者种粮补贴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粮食生产。可能发生粮食严重紧缺情形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将当期生产其他经济作物的基本农田用于恢复粮食生产,并组织落实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的科技投入,鼓励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粮食产量,提升粮食储存、加工品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
鼓励粮食经营者到外地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与粮食产区建立长期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第十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其粮食库存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价格、质量安全等规定。
第十三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如实记录粮食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流向、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四条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省的粮食储存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对政府委托储存的粮食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
账记载,确保储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应当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第三章储备与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分级负责的政府粮食储备制度。
政府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实行计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计划。
第十六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省粮食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省人民政府核定省和市(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规模,市人民政府核定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规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核定规模,组织落实本级政府的政府储备粮储备,并根据政府储备粮储存年限规定和品质变化情况按时或者定期进行轮换更新。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由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粮库储存,需要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承储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仓库容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具有粮食保管、通风、进出仓、虫害防治等仓储设施,
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
(四)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质量检验、虫害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
(五)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收储和轮换应当由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竞价底价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采取其他方式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但上级人民政府根据粮食市场调控与应急的需要调用下级人民政府储备粮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政府储备粮:
(一)本行政区域市场粮食供给明显紧张,或者市场粮食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应急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采取县、市、省逐级动用原则。市、县人民政府需要动用上一级人民政府储备粮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
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政府储备粮所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报、瞒报政府储备粮数量的;。
(二)在政府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变换政府储备粮品种、变更政府储备粮储存地点的;。
(四)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的;。
(五)延误轮换、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的;。
(六)利用政府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政府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七)擅自更改储备粮入库成本的;。
(八)以政府储备粮对外担保或者抵偿债务的;。
(九)其他对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造成影响的。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储备粮的数量、质量以及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储备粮规模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储备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由所属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核销。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的需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直属储备粮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第四章调控与应急。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粮食市场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提出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障措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动用政府储备粮等有效手段调节市场粮食供求。
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场粮食价格波动情况,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粮食价格,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市、县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核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核定的规模落实资金,制定本级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截留、挪用。
粮食风险基金按规定用于种粮直接补贴、政府储备粮利息费用开支和轮换差价补贴、粮食政策性挂账核销等。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
应急预案。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因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供求失衡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按规定提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
按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和粮食生产、经营者因承担粮食应急任务遭受损失的,下达粮食应急任务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低收入群体和受灾。
居(村)民粮食供应救济制度,保障其基本的粮食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采取措施保护基本农田,致使粮食播种面积未达到当年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的;。
(二)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未达到上级人民政府核定规模的;。
(三)挤占、截留、挪用粮食风险基金的;。
(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和处理的;。
(二)委托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承储政府储备粮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收储计划,造成政府粮食储备规模不落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的;。
(六)挤占、截留、挪用粮食风险基金的;。
(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健全财务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由政府储备粮所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由政府储备粮所属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对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的,视情节轻重并处以出库粮食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他违法行为,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粮食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无正。
当理由拒不承担或者拖延承担粮食应急任务,情节较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提高全球性耕地的资本投入。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一些主要粮食生产国提高产量仍有很大潜力,比如有“粮仓”之称的乌克兰,目前的粮食单产还不到美国的一半,拥有大量耕地的俄罗斯粮食单产甚至更低,而巴西还有4亿多公顷可耕地尚未开发。
营造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
第二,营造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围绕着农业问题所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必须尽管结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该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相对的让步。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农产品出口国凯恩斯集团应当大幅削减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欧盟、日本、韩国等为代表的农产品自给国集团必须大量削让关税和配额限制,而二十国集团也应当尽可能地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
创建协调性与联动性的国际机制。
第三,创建协调性与联动性的国际机制。
(1)联合国可建立一个全球性粮库,履行“世界粮食银行”职能,并制定“特别借粮权”,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应对粮食危机,同时,“世界粮食银行”可以以优惠条件向出现短期粮荒的国家借粮。
(2)世界贸易组织可以获得撤销相关国家粮食贸易限制性规定的职权,即使一些国家需要设立新的限制规定,必须提前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协商。
(3)经合组织负责制定全球性的生物燃料指南和保障措施,审查和评估相关国家发展生物质能的长期影响,并且指定相应的政策对其进行指导。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负责评估相关国家应对粮食安全危机的财政政策,加强对国际市场粮食产品及期货的分析和监督,建立对粮食投机行为的纠错机制和严惩规则。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九
1、安全粮食为大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3、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6、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7、粮食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8、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9、增强粮食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0、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12、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13、选购放心粮食,吃出健康体魄。
14、食品初始模型,人命关天。
15、美好生活,从饮食卫生开始。
16、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7、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18、粮食安全齐监督,粮食安全靠大家。
19、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20、关注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1、家家关注粮食问题,人人阻截问题粮食。
22、全面实施粮食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3、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24、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
25、粮食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26、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27、安全食品连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8、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
29、家事国事天下事,粮食安全是大事。
30、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31、粮食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32、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33、美丽河北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34、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心,为有限的生命多一份责任。
36、大力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3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38、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39、少吃一口垃圾粮食,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40、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十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粮食从我做起》。
秋风在我们身边荡漾,今天我们又迎来了新一周的学习和生活。古人云:身披一缕,当思织女之劳;日食这餐,当念农夫之苦。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
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就有“勤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古训。从学语时起我们就依稀懂得“锄禾”这首诗,明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我们渐渐长大,我们更知道,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我国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5亩,是世界人均值的1/4,人均粮食占有量只有360公斤,目前耕地面积以每年30万亩的速度递减,并且递减速度仍然在不断加快,全国40%的城市人口消耗的粮食依靠进口,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中国还是一个缺粮国家。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粒米也可以折射出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待节俭的态度。一粒米,从播种至收割,多少道程序,多少辛苦汗水……!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时刻恪守勤俭节约的美德,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珍惜每一粒米,做到饭菜吃多少,打多少,不挑食,不偏食。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为校园,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一
老师和学生:。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食品安全事关你我和他。
食物对我们至关重要。俗话说“人以食为天”,正因为如此,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健康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作为一名中学生,你应该注意购买食物:。
1、在正规商店买,但不要在校园周围和大街小巷买“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品牌。
3、仔细检查产品标签。食品标签必须标明:产品名称、成分表、净含量、工厂名称、工厂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要购买标签不规则的产品。
4、食物是否适合自己。
5、不要盲从广告。广告不代表科学,而是反映商家的利益。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饮食卫生习惯:。
1、开水是最好的饮料。有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酒不利于儿童青少年健康;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3、生蔬菜和水果食用前应洗净,以免引起农药中毒;
4、选择食物时,注意食物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尽量少吃或者不吃剩菜。如果吃剩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没有保健的生食,如生鱼片;
7、不吃没有保健的街头食品;
8、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物,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让我们努力做到以上几点。
食品安全演讲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虽然人们没有旧社会那样吃饱穿暖,但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食品安全,尤其是对我们青少年来说,食品安全同时也很重要,所以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提高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我们学校旁边有几个摊位,里面有各种以肉为基础的油炸食品。放学后,学生们饿了。他们忍不住去那里买了一些油炸食品,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地摊上的食物很脏,风一吹,路上的灰尘就会飘在油炸食品上,而且如果你吃得多,它就会提前发展,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在那些无证地摊上买东西。
作为一名小学生,你在购物时应该掌握以下要求:。
1、购买食品时,注意食品包装是否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了保质期,是否有安全的食品标准,以防购买三本产品。
2、不要从校园周围的无证商贩那里购买食物,以减少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饭前洗手。
4、少吃油炸和油炸食品。
要摒弃便宜、方便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买名品、看枣、查包装等科学的消费习惯,注重辨别食品好坏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如果发现不合理的产品,要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我们身边就没有食品安全隐患了。“民以食为天,安以食为天”。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二
1、走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之路,扶种粮大户增创粮食生产之益。
2、作田种粮是农业之根本。
3、做好土地流转,制止耕地抛荒。
4、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5、精耕细作为荣,弃耕抛荒可耻!
6、作田种粮是农业之根本。
7、自备碗筷,保护环境。
8、知青的年代已过去,请勿再“插队”。
9、古诗《锄禾》你我读,盘中餐苦当记住。
10、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11、即使饥肠辘辘,也要风度依然。
12、留住绿色,留住美丽,为了我们的'家更美好,请不要用一次性筷子。
13、食不净则多病,食不尽则多蝇。
14、相互谦让,亲如一家。
15、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16、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17、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18、文明礼貌,秩序井然。
19、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
20、《锄禾》不止是诗,知辛苦,更需要行动。
21、干净、卫生,你我共同努力。
22、食堂饭菜香,买饭多谦让。
23、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24、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25、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26、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来买饭时请排队,争先恐后真不对。
27、天地“粮”心,珍食莫蚀。
28、粮食就是生命,知识拯救灵魂。
2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30、尊敬他人就是尊敬自己,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31、不用方便筷,植树造绿荫。
32、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33、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34、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35、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36、爱粮节粮,建设节约型社会。
37、爱惜粮食,从娃娃抓起。
38、爱惜粮食,从我做起。
39、爱惜粮食,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0、爱惜粮食,人人有责。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三
在饭馆的饭桌上,有些人为了要面子,炫耀自己有多大方,订了一大桌饭菜请朋友吃,可到最后大量饭菜几乎没动筷子。这些吃不完的菜便被店老板倒掉了。其实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解决的。我们可以少点一些,吃完了再点,或打包回家都是很好的节约方式。只要有节约的意识,其实做起来很简单,只需举手之劳。
为了提醒人们节约粮食,为了避免更多人饥饿和营养不良的问题,将每年的10月16日定为“世界粮食日”,让人们珍惜粮食不剩下一口食物,不把吃不下的食物扔掉,不挑食偏食,不浪费食物。让每一个人都珍惜粮食。
从古至今,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根源之一。作为新世纪的我们,更要节约粮食,爱惜粮食。我会这样做:每天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不剩饭菜,吃干净盘子里的每一粒米饭、每一口菜;如果有剩饭剩菜放进冰箱,明天再吃;在饭店里请客吃多少点多少,不铺张浪费、不摆阔气......这些都是节约粮食的好方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必须要从小处着手,从珍惜一粒米开始,从小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粮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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