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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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实用12篇)
时间:2023-11-20 14:33:08     小编:紫薇儿

方案的评估需要有明确的指标和数据支持。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见性和可衡量性,以便对工作或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和影响因素。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一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某某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某某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2020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为指导建筑工地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

方案要求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用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与辖区指挥部、街道、社区建立畅通的联防联控机制。工地所属辖区疾控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相关技术指导。

方案指出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动态信息。要“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全面排查务工人员流向,准确掌握务工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接触过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对近两周有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人员,未返回济南的要劝其暂缓返济,已返济的按要求进行实验室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来自其他省份的务工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复工前要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对务工人员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实行入口管控,对每一个进入工地人员均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实名登记。大型建筑工地要在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开展对工程复工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并询问健康状况,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于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症状者(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社区防控部门,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工地疫情处置工作。

切实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要做好班车消毒工作,必要时停开班车。固定务工人员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统一回收,规范处置。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要落实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和人员洗手等卫生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多人办公/会议必须戴口罩并做好通风;办公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电梯、餐厅、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消毒。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就餐须分餐、错时,减少面对面就餐的机会。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张贴告示、单位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向务工人员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引导务工人员规范防控行为,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培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务必告知务工人员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的信息和流程,引导合理就医。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二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用应急预案,控制事故风险等级。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及紧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5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北京市东城区黄图危改二期西部会馆项目。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北京市东城区黄图危改二期西部会馆项目之泛光照明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2.2、工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77号。

第三章、风险分析。

3.1、风险分析。

3.1.1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3.1.2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3.1.3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保持1米的距离。口罩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洗双手。

3.1.4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3.1.5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3.1.6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在10~14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第四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4.1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1.1机构组成。

现场成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项目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也是疫情期间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全员。

成员:项目全体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现场会议室。

4.1.2主要职责。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工作中的职责如下。

a.配合总包单位在项目施工工地的专项应急预案。

b.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单位报告突发应急感染情况。

c.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配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总包单位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求援和配合政府应急工作。

第五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常识。

5.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发热的同时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的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5.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传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体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在接触口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5.3防护措施。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长。

(2)工人生活住宿的地方要开窗通风,防疫执行人:葛双领,负责监督执行。

(3)防疫物资发放,防疫执行人葛双领,相应物资采购由徐振伟负责,发放同一检测点体温监测仪不少于2个,所有人员口罩每天不少于1个,配备消毒水及酒精满足公共区域每天消毒3遍需求。

(4)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配合总包单位对提问进行检测,出现高温及咳嗽者及时上报并制止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5)所有人员登记在册,返场人员姓名、数量、行程等如实上报。

(6)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7)尽量少去人密集的地方,避免去通风差的地方。

(8)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9)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10)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他们行动起来,搞好宿舍的卫生,做好空气畅通,购置必须的药品,做好消毒和个人的预防工作。

(11)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

第六章、应急响应及处置。

5.1、响应程序。

(1)当确认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响应,上报疫情防空小组,按照“统一指挥、全员参与”的要求,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现场医疗抢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活动。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该维护好事发地点的治安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发生死亡以上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这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出请求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5)疫情发生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消毒,现场清理必须有方案、有措施、有组织的进行,防止盲目进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染病,要保护好相关资料。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秩序,进行善后处理,对防控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对防控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春节已过,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2018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长:洪少顺。

副组长:张国明。

成员:夏达明董明孟军阮进辉。

魏先开丰建华夏迪辉。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京建发〔2021〕14号)。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日消毒两次。办理车辆运行通行证,组织专业运输队,每日晚间将拆除垃圾清运出场。

5、“日报告”制度。

实行“日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日上午十时向社区(村)、区住建委报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施工人员情况(包括项目总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前一日新进场人员花名册等)。

6、防疫培训制度。

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传播不实言论和信息。

(1)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4)要求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严禁随意丢弃,专人集中收纳至密闭垃圾桶。

(5)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7、应急处置。

(1)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区住建委报告。

(2)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一旦发生疫情,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6)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管理还须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确保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知晓规定要求,并贯彻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附表一:《疫情防控督查表》。

所属区域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工地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工地状态复工准备()已复工()。

检查项目检查重点检查结论(明确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意见,不符合简要叙述)。

人员到岗履职疫情防控小组体系清晰、职责明确,定岗定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

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明确。

有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等均到岗履职。

关键人员各岗位职责清晰。

疫情防控情况工地进口设有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

施工现场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门卫对所有进出场人员进行全登记。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健康明。要素包含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

施工现场有环境消毒制度,定期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有卫生防疫宣传广告。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交底。

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复工条件和保持《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施工现场留底,并且检查重点、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结论清晰。

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落实(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

行政文书开具。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方便及时掌握、了解并处置,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网格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市、区及企业、现场联防联控,强化网格责任落实,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实现疫情的有效防控。

在市住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市建管处成立建筑工地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处主要领导杨峰担任,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区复工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下设镜湖区防控组、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鸠江区防控组、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以及应急组等五个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核查工作。

五个防控小组:

(一)镜湖区防控组。

(二)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

(三)鸠江区防控组。

(四)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

(五)应急组。

1、拟复工工地一律报备。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企业等纳入总包管理)及其他单位等,统一对项目的开(复)工时间、从业人员的数量、来源、施工队伍的组织、应对疫情防控的措施等制定相应的预案,拟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清单,物资保障情况,报至属地政府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及市建管处备案。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2、落实全员责任。完善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负总责,施工总包单位对其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监理单位做好监管、指导。建立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防控机制,细化责任体系,具体到人,加强全员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责任。

3、严格现场复工条件核查。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细则,由各组长带队,与属地政府有关防疫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内容逐项细致开展核查。重点是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企业返岗职工信息登记,防疫物资保障、环境卫生条件、工地封闭管理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

各建筑工地湖北、浙江、广东以及合肥、阜阳等省内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人员,在疫情未有效解除前不得返回芜湖。

4、做好日常监测。为加强疫情防控,提高日常管理质量,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日常监测。项目工地现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做好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配备体温检测等基本设备,对进出口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测,做好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检查,加强工地内部日常消毒监测。各参建单位每天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温、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进行监测,建立所有人员每日监测记录台账。

5、做好人员分散管理。为最大程度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扩散,各项目参建单位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1)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2)分时段供餐、分散用餐,不得多人在室内同时用餐;。

(3)不得集体住宿。

6、周密部置,做好联防联控。一是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各防控组做好配合。三是做好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定期向属地防疫部门和街道反馈建筑工地疫情动态信息,方便属地掌握详细情况。四是提前与属地防疫部门协商,明确就近收治医院。

7、应急处置。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单位人员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现疑似症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和市建管处。第一时间做好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配合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1、加强每日报告。各建筑工地应按照要求,对当日的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市建管处各防控组,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开展巡查检查。复工期间,各防控组联合属地住建部门不定期到建设工地就疫情防控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各建筑工地应确保工程复工后的生产安全,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教育、交底及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履职尽责。一旦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人员,企业迟报、瞒报、谎报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三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四

为提高某某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某某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五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各区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一)各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各区监督机构应于每日17点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安质监总站。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六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一般应以综合防灾规划为基础。其几个重要子系统是: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和指挥系统强大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全面、协调、灵活的相互支持体系充分备灾的安保供应系统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再次敲响警钟,疫情防控绝对不能松懈,为了大家的健康,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南昌返德人员要求:1:高新区按照正常省指挥部防控政策实行7+7措施。2:南昌其他地区按照3天2检(期间居家隔离监测)+11天自我健康检测。

一: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一刻不能轻松,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条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一)各项目部要按照要求持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图四台账”,做到排查、管控、监督、宣传、管理“五个到位”

(二)严格遵循“七不开工”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的不得开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的不得开工;工地未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的不得开工;工地进场人员未进行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工;工地未储备好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的不得开工;工地未进行全面消杀的不得开工;工地人员进场前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开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各尽其责,确保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持续做好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码。各工地必须将行程码、健康码、通行码、重点场所码张贴在员工通道处,详细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做好登记。

(二)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及日常消杀工作。

(三)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等,严格落实分餐、错时就餐制度,未佩戴口罩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四)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加强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五)全面做好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工地内人员管理,各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等,明确告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房屋建筑工地人员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督促落实核酸检测等工作;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登记台账,定时报送,发现疫情尽快上报。

(二)各参建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制度,每日加强现场疫情防控巡查,做好值班记录,每日报告所有工人的卫生和健康情况。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八、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为科学有效地防控我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防控疫情在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传播和传播,保障我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项目部正常施工秩序,结合嘉祥县当地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的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连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于1月24日23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传染病应急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施工现场蔓延。

1.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准入管理,现场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外流。

2.以预防为主,不懈努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施工人员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

3.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治疗。在济宁市和嘉祥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单位的职责,协调了我项目部各施工队伍的联合防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有效防控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成立传染病预防领导小组,协调落实施工现场传染病防控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工作,负责疫情的上报工作。

副组长:负责疫情防控宣传、上班前组织所有工人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掌握防控措施、人员入场自查登记并建立每个人的档案、每天对管理员、工人进行体温检查和记录、安排专人对办公区、食堂、职工宿舍、卫生场所等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成员:协助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督促自己所属人员的防控管理工作。

物资采购组:负责后勤保障、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物品的采购供应。

2、成立体温检测和人员入场检测小组共3组,每组2人,每组由安全员和资料室或库管员各抽1人组成(其中:一组为:崔金泉和王保生负责办公区域上班人员的检查;二组为郭志奇和张尚清以及颛清录和郭喜兵负责工人宿舍区域进入人员的检查;三组为:王锦国和赵卫强(上班时间)以及程本山和陈冠仲(全天时间),负责施工现场进门人员的检查),严格按规定内容进行详细检查、询问、登记,建立每个人的疫情防控档案。每组情况每天汇总至石绪安处,由石绪安统一上报相关部门。

3、人员进场后,对项目部管理员及入住项目部的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测登记建档。

4、作业人员进场后,安排3个检测组在工地主大门和次门入口处对所有初次入场的工人进行体温及身体状况检测登记并建档,生产经理及各劳务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和维持秩序;检查中发现有发烧、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情况的,有湖北人员或与湖次人员有接触的人员,应劝其回家进行隔离或区医院检查,在无病情后再回工地上班,同时将该情况报告组长,由组长汇报相关部门。

5、从开工起至疫情结束止,各劳务班组负责对自己的工人进行体温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如出现发烧、拉肚子、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情况的,应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同时告知项目安全部门。

1、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对开工前和开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2、设专用临时隔离室一间、办公室一间,由安全部门抽石绪安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物资发放并做好登记,在2月7日前完成。

3、办公区、职工宿舍、生活区、工地大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的宣传资料(包括正确使用口罩、饭前洗手、不聚集、不外出等内容),由安全部门负责,在开工前张贴到位。

1、开工前,组织进行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和防控措施的部署。

2、由安全部门组织培训疫情防控人员的专业培训,包括体温检测仪的使用、消毒液的配制和使用、食堂管理。

3、张贴宣传画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

1、由安全部门组织,由何东具体负责于开工前对办公区、职工宿舍、库房、厨房、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

2、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至少二次以上对卫生间、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其他办公区、职工宿舍、库房、厨房、现场值班室等区域每天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消毒。

4、会议室在会议完后,必须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5、外出公办及采购物资回到现场后,必须第一时间进喷洒消毒。

6、新工人进场,必须对人与外界接触部位进行喷洒酒精消毒处理。

7、消毒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及护目镜。

1、全面排查复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部复工前期,要求上报复工后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花名册。

2、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使用来自疫区的劳务人员,加强劳务人员的筛查,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天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3、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返回施工现场后,由疫情排查组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每日对其进行两遍测温及观察,全面排查项目部住宿人员宿舍、卫生间、食堂并进行全面消毒,控制各房间内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注意食堂食材安全,食堂炊事员进行健康体检,严禁人员聚集用餐,及时对食堂残留食物进行清理,减少传播途径。对管理人员办公室、卫生间、仓库进行全面消毒工作,整理日常办公用品,严格排查可携带病毒类物品,并做好记录,对非必要物品进行清除。

4、复工后日常防控措施。

(1)加强项目部环境卫生整治,对办公、宿舍、卫生间、食堂、库房等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每日进行两次喷雾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办公室、卫生间每日不少于2次通风工作,食堂、卫生间洗手处必须摆放洗手液,宣贯饭前便后必须洗手。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上下班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宣贯人员回到宿舍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宿舍内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办公区、生活区各留置临时隔离房间一个,每日进行消毒,留作应急使用。

(3)全员实名制登记及健康排查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大门值班登记有建设单位统一进行严格登记准入管理。

(4)防疫宣贯及个人防护制度,安全保卫组对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贯、普及、提高全体人员的防护意识,规范人员防疫期间的个人行为、作业行为、班前、班后行为,做到人人懂防疫,人人在防疫。佩戴口罩常态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合需佩戴医院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5)人员分流制度,上下班、就餐均采取分时制度,避免人员密集接触。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聚集,作业人员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视工作情况,最大限度的控制进入现场人员数量,宿舍及生活区内人员不得聚堆聊天、娱乐等。

(6)项目部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讯畅通。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若出现疫情时应迅速实施隔离,拨打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并向卫生院报告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建委等上级领导部门。

(7)信息报送制度,疫情排查组每日进行信息统计,按照公司、建设单位、政府部门需求上报项目部疫情防控信息,不得瞒报。实行日常定时报告制度,每日报送进出人员信息,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

(8)防控物资保障制度,做好施工现场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配备齐全消毒药品和口罩等相关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1、项目大门由专人进行值守,值守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及护目镜。

2、为便于管控人员,只准许次门和中门人员进出工地。

3、进入工地前所有工人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可以进入现场工作。若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现场工作,并带到临时隔离室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非本项目部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5、进入工地的人员应戴好口罩和安全帽,作业工人的口罩由各自的劳务单位或劳务班组负责。

1、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办公区由专人xxx检查管控值守,并佩戴好防护口罩及护目镜。

3、进入办公区前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办公区域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入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5、开会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6、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其他无关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的同时。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次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8、临时隔离观察人员有持续发烧情况,及时送往医院就医。

1、组织人员在开工前前对职工宿舍进行清理,按楼栋重新编号上锁,统计楼栋及床位数量。

2、职工宿舍由xxx负责进行管理,提前与各班组沟通,按班组分栋入住,便于对职工宿舍的管理。

3、将宿舍按班组人员数量重新分配楼栋、楼层、房间进行入住,并做好登记,便于项目部及班组的管理,未划分给班组的宿舍不得入住工人。

4、工人从家里来到项目部,由各班组负责人督促工人统一进行检查,按项目部分工专人负责进行体温和身体状况检查登记,未出现发烧症状的人员才能进入宿舍区。

5、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劝导工人不得集中聚集、出项目部外到处乱逛,只能在项目区域进行走动,不得进入商场或人员密集的地方。

6、以上事项由安全部门负责落实。

十二、食堂防控措施:

1、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由安全部门组织到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才能上岗.

2、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定期对食堂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墙地面定期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

3、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前必须先消毒洗手,并配戴口罩和手套。

4、食堂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5、全部食堂实行分餐管理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自己准备餐具,到食堂打饭菜回自己的办公室或宿舍就餐,用餐后自行清洗消毒自己保管,避免交叉使用感染。

6、使用后的公共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处理。

7、食堂采购食品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三、废弃口罩处理措施: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口罩回收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十四、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1、不管是办公区、宿舍区及施工区检查发现发烧的人员,及时送到临时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

2、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经吃感冒药、退烧药均不见好转,出现长时间(24小时以上)未退烧者,必须及时送xxx医院检查治疗。

3、症状严重者拨打120及时送医。

4、对不服从自觉进行检查的人员,以及出现发烧症状不服从临时隔离的人员,拨打110报警,由派出所处理。

十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项目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xx〕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为了切实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项目现场预防和控制肺炎疫情的能力,减轻、消除肺炎疫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现特制定疫情防控及消杀方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疫情。

1、现场封闭管理原则:施工现场在生产期间关闭所有大门,只开放实名制通道。

2、“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陕西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未解除以前杜绝非xxx地区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场内务工人员无特殊跨生产区流动。

3、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测温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4、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全员实名制登记及健康排查制度。

排查施工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实名制通道建立检查岗,对进入现场的每一个人进行测温,消毒,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人员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当体温枪显示温度超过37℃时,采用腋下体温计测量,腋下体温超过37.3℃者禁止进入现场作业,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一并进行实名制登记,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2、工地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办公、宿舍、卫生间等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门禁保安室、施工电梯、室内电梯等公共区域每日早、中、晚进行三次75°医用酒精或者84消毒液(1:100比例)喷雾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办公室、卫生间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通风工作,每次通风工作不少于30分钟;卫生间洗手处必须摆放洗手液,宣贯饭前便后必须洗手。办公区、生活区各设置临时隔离房间一个,每日进行消毒,留作应急使用。

3、防疫宣贯及个人防护制度。

对管理人员、劳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贯、普及,提高全体人员的防护意识,规范人员防疫期间的个人行为、作业行为、班前、班后行为,做到人人懂防疫,人人在防疫。佩戴口罩常态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公共场合需要佩戴口罩。防疫期间,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4、人员分流制度。

上下班、就餐均采取分时制度,避免人员密集接触;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聚堆,作业人员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视工作情况,最大限度的控制进入现场人员数量,宿舍及生活区内人员不得聚堆聊天、娱乐等。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强化思想,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坚决把部署的工作落到实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七

近日,我省各地建筑工地将陆续迎来开工复工,为了保证建筑工地现场人员的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和输出。

做好开复工前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工人返程计划,实施机动错峰返程,严格开复工管理,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

各建筑工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严格落实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和相关管理措施,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从业人员返青后登记工作和外省来青务工人员隔离工作,建立防控体系。同时,要求各开复工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于每日16时前将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应急准备,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健康管理,制定工地应急预案,细化防控分工和要求,备齐备足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设备等,严格做好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防控教育。

此外,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并按《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惩戒。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工地工作职责,督促建筑工地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人员分工,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建筑工地进出口设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出工地必须查看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无异样后方可进入,配备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划定疫情隔离观察区,明确工地环境卫生消毒和清理整治工作技术要求和频次,发现疫情时的处置措施及情况报送要求等。

二是靠前指挥。局领导带队深入工地一线,对存在工人返岗的工地开展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传达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连日来,质安站共派出人员50余人次,检查工地30余个。

三是开展联防联控。加强对返岗工地人员的管理,每日做好返攀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全面掌握工地人员情况和工人健康状况。

四是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疫苗接种。通过广播、小喇叭、led屏、微信群等方式在各建筑工地广泛播放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等音频、字幕,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同时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全面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无禁忌症人员“应接尽接”,构筑好建筑工地全员防疫的安全屏障。

为了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指南要求,用工企业复工前制定详细的用工计划,包括返工时间、工程量、用工人数、来源地等内容。不得私招乱雇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用工企业制定详细的运送计划,包括出发地人员、数量花名册、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做好劳务人员运输途中的防疫和工作保障,鼓励用工企业采取专车或包车的方式点对点运送路途较远的劳务人员。

建设单位等需成立工程项目联防联控防疫机构,配备防疫人员和物资,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点,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疫情排查,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实名制考勤、登记,设立体温检测点。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除此之外,指南要求,实行公共区域分级管控,对建筑工地的工地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用网格化方式按红、橙、绿三区进行划分对等管理。

一、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外地来(返)淮人员,必须提前通过“i淮安”“淮上通”进行报备。省外来(返)淮人员,应积极主动落实报备,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得使用疫区来淮或者14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发现以上情况人员,需提前或抵淮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外地来淮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各项目单位按照“一人一档”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核酸检测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二、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三、施工单位防控物资需准备到位,应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四、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防护,场地进行封闭管理,复工前对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工地出入口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

五、施工、监理、建设、住建部门加强以上内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14天旅居史或者疫区来淮人员,如有发现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各建筑工地应建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为组员的防疫管理小组,明确各岗位防疫职责,建立防疫管理体系。

关键岗位防疫职责包括:登记、测温、消毒、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对外联络等内容,每项内容均应由专人负责。

1、防疫管理小组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工地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方案和文件要求对进场从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各专业、劳务单位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2、各工地应积极与属地区域(街道)建立密切沟通和联系,按要求及时反馈工地人员信息。

1、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来源于全国各地,各防疫管理小组应及时开展排查,梳理人员的组成,建立防疫登记台帐。对于未按规定防疫登记的人员,暂缓进场作业,并安排观察区留观,待确认安全再进场。

2、对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建筑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程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和交叉感染风险。

1、各工地应配合属地管理部门落实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流动,所有从业人员建立实名制名帐,并按规定实施测温和登记,一人一档。

2、严格要求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建立消杀台账,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并在相应部位公示消毒情况。

防疫管理小组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3、各工地要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积极引导其尽快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4、工地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将当日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工程监管科监督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居委报告,并按规定隔离和防范,坚决杜绝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杜绝麻痹大意,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筑牢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疫情的防线。

为做好本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工作,按照闵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要坚决执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区建筑工地2月9日24时前严禁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来自或近期去过重点地区的人员,自觉做好在原籍地的相关隔离工作,将返沪时间控制在2月23日后,具体返沪时间根据后续通知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握开工条件,坚决做到防疫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落实建设工程责任,合理调整工期,科学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要向下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

节后复工前,各在建工程要按照组织计划,配强管理班子,配齐管理人员,充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和大型机械设备的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经过自查、复查,认为工程已经符合复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委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区建管委批准后方可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工地防疫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区建管所批准后,可以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各工地在获得区建管委复工批准之前,其他务工人员不准进场。

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废弃混凝土处置点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监管的小额工程,疫情防控和现场管理要求参照实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八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建筑工地传播,更好的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中出现、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以xx市工地企业复工要求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办理复工审批手续,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为了保证复工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工作组、应急救援组、宣传报告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指导组,具体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工地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工地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二)应急救援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手册和工作指南;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三)宣传报告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利用媒体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检查职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工地人员进工地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單就餐),职工11:30就餐,所有管理层12:00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五)生产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项目施工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工程项目部疫情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项目人员的安排、调动,在有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项目能顺利按时完工。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工地。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领导组报告,同时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10、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11、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12、人员密集场所,工人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13、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去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项目方应立即按照县住建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大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4.消保股。

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

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我市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传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见。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未经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2月8日前禁止开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加强工地现场和生活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施工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设立专职卫生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马上送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县(区)住建部门。

四是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招用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劳务人员到濮后,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日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劳务人员应采取专车或包车方式运送。

五是严格开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一是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全面加强消毒工作,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车辆人员管控以及防疫、消杀、隔离等有关工作;取消各类春节期间的社区活动,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建筑企业要让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防治知识传达到每一个项目人员。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

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与县(区)政府、乡镇办、社区的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县(区)政府、住建部门,对出现瞒报、误报和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目前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仍然不容忽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复工,保障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问题总结如下:

所有新入场复工人员要做好登记,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防疫工作,疫情结束前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隔离观察(地点:悬山岛租赁宿舍)或送定点医院治疗。此外,外地来舟复工人员还要第一时间(到达六横后一小时内)按六横当地政府要求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1、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防护用品不足及时购买、每个班组成员进入项目部施工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新入厂工人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防护意识。

3、施工区域内正确树立安全标识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码头现浇砼面层施工中注意问题:

1、码头现浇面层施工前,需对钢筋进行除锈。

2、混凝土浇筑前需将底部杂物清理干净,用水将底部泥土冲刷干净,严禁使用海水冲刷,确保混凝土内在质量。

3、搅拌船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检验水泥、石子、砂等计量器具,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第六次常委会议精神,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复工,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项目复工(以下简称疫期复工)管理,现将当前工作明确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疫期复工各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疫期复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疫期复工各项工作。

1、严格落实复工申请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

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建筑工地需要开工复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街道申请,经具同意后方可施工,且各建筑工地复工前须达到以下防控标准。

(1)成立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属地社区,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

(3)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区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4)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满足三日以上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复工期间及时补充储备。

(5)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6)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2、严格强化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措施。

(1)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2)保持施工现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空气流通,设置专人负责每天早、中、晚进行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各1次,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3)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4)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每天早中晚需进行体温测量,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5)建筑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进行施工作业,应安排相对安全距离(1米以外),工序安排要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建筑工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3、坚持情况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建中心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因瞒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青岛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稳定,根据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施工现场做到全封闭,在进出口设置登记处、测温处,划定疫情防控区域,单独设置临时隔离区。特殊原因未能全封闭的必须安排专人警戒。

(二)严格执行用工实名制,严格进出人员登记,除工地值守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入场。各项目部在工地进出口安排专人值班,进行实名登记,不得脱岗、空岗。项目值守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做好场地看护,并对当日工作登记备案。

(三)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建立防控体系,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天对项目防控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并对当日工作登记备案。

(四)各巡察、值班人员要每天做好交接班登记。

(五)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项目方申请复工时,需提报务工人员详细信息,现场防疫平面布置图,明确登记处、测温处、隔离区、生活区、办公区等位置,工人在场外居住的须提供确定集中居住点,并有符合要求的防控制度和保障措施,否则不予受理。

(二)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企业级、项目级两级预案,并进行桌面推演,确保能用、好用、管用;对工地现场进行彻底打扫、消杀,不留卫生死角。每天对现场人员流动区域消杀不少于2次,对现场工人测温不少于2次,并形成记录备查。

(三)严格落实工人实名登记和进场测体温制度,疫情敏感区域人员应当慎重使用,疫情严重区域人员严禁招用,申请复工时须提供工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隔离记录。

(四)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疫情期间不得随意进出,工人集中管理制度须持续至疫情结束后方可解除。工地所需生产资料,由专人采购、登记(包括购买的时间、地点、商户名称等信息)送至指定地点,严禁推销人员进场。建筑材料到场后,在入口外对车辆进行消杀,运送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并不得下车,由工地安排专人负责装卸。

(五)工地食宿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具备住宿条件的,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再安排集中就餐,饮食由专人送至宿舍。工人不得随意外出;工地不具备食宿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安排专人专车按固定路线进行接送,工人到达宿舍后,由专人管理,不得外出,所需物品由专人定点采购。

(六)在日报告和零报告的基础上,每日上报工地人员数量、进出等情况,疫情期间人员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确需再次入场须经隔离观察并登记上报,确保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大功能区、泊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在结合实际制定周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到人。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参与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企业要充分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储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防控物资。满足施工一线防控要求,并做好一线工人生活保障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

黑板报。

班前教育微信群等方式,增强对疾病的认识,提高工人防护意识,讲究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没有问题按时报送,发现问题立即报送,不瞒报、不漏报、不谎报。及时制止造谣传谣行为。

(五)强化一线督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形成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到岗到位,保持通讯畅通,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同时,主动对接项目,每天检查项目应急值守、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不少于2次。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十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措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措施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你所见过的措施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本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2月10日以后,鼓励建筑工地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因地制宜,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符合下列规定方可开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2、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属地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表二),属地监督机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报市安质监总站(详见附表三),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社区、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劳务企业是选人用人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第一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区、各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到时再行公告。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十一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在建项目科学有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大邑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三)做好复工后日常防控。

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上下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或确诊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5.建立项目疫情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日16:00前向县住建局建管办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四、落实责任。

(一)县住建局。

负责全县建筑工地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对建筑工地复工条件进行审核,按时汇总和报告全县在建工地疫情防控情况。

(二)县卫健局。

负责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条件进行审核。

(三)县公安局。

负责对建筑工地参建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妥善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属地政府。

按照属地化原则,全面统筹辖区内联防联控工作,重点。

对疫区来大邑人员进行摸排建档,对观察病例和确认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跟踪、隔离和观察措施。

(五)企业主体责任。

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众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及早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负总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监理单位应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复工。

五、联防联控。

县住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与卫健、公安、镇(街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六、监督检查。

信用惩戒。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建筑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市消安委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建筑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参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排查消防各类隐患,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提升建筑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性火灾事故。

(一)加强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受气候条件限制,我市大部分工程项目现已停工,正在施工工程项目预计12月中旬也将停工。针对正在进行冬施工程项目要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工人持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规程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把采购和进场验收关,进场存储应符合防火规定;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现场分类存放于指定库房,并远离火源;加大施工工地食堂用火、工人吸烟行为防火管控,指定吸烟区域,禁止因食堂用火、吸烟等行为引发火灾事故;监理单位要加强旁站监理,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二)加强小区物业和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和公共空间的.安全巡查和维护养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畅通;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居民楼体外墙外保温破损的巡查,严防因居民用火、吸烟等行为将保温材料引燃发生火灾;要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应指定充电地点,严禁在无人看管下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合消防部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提供百姓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单位要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改造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保温板、防护网等易燃品的使用保存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为切实推进我市建筑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成立市建筑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6日)。各方责任主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并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7日至20xx)。市住建局根据责任分工,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全面掌握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切实找准消防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至3月底)。市住建局和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检查治理机制,巩固、深化检查工作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压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加强宣传报道,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对标对表逐一整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大力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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