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合同(专业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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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合同(专业21篇)
时间:2023-11-20 14:19:26     小编:琴心月

在商务活动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需求和期望一致。在合同的起草和签署过程中,请务必仔细研读以上范文,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银行理财合同篇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理财合同篇二

;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交通、浦发的理财产品因为较高的竞争力,预期收益水平偏小,开始慢慢挑选一些较高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些小型银行的预期收益水平更高一些,那么江苏银行存款或理财安全吗?这些东西一定要了解。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江苏省唯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

2.从金融行为看安全性      从金融行为看安全性就是说在江苏银行开展了什么业务。

江苏银行的存款属于高安全性的金融行为,所以安全性高;江苏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选择性,客户可以根据不同的风险承受力选择产品。      总的来说,一般稳健性产品安全性还是较高的,江苏银行可以满足资金的安全性为主。而存款及理财利率也比其他大规模商业银行会高一些。

      以上是关于江苏银行存钱安不安全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银行理财合同篇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

(1)违约金责任。

(2)赔偿损失。

(3)强制履行。

(4)定金责任。

(5)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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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银行理财合同篇五

;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怎么样?安全吗?      王阿姨在江苏银行存了5万元定存,1年后获得利息1625元。王阿姨觉得利息太少了,于是去了银行准备把钱取出用来投资。

2.预期年化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预期年化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5.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水平。

银行理财合同篇六

这一论断并非妄言,观察江苏银行去年的历史表现,无论业绩还是资产规模,江苏银行均处于城商行前列。但稳健的基本面并不能代表一切,业绩增长的另一面是,江苏银行的内控违规问题频现。

2022年开年,江苏_一口气披露了81张罚单,江苏银行的被罚金额和次数均居于榜首。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徐州分行、泰州分行三家分行合计领下12张罚单,机构和8名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295万元。

其中,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因为内部控制不当,发生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和挪用资金案件,被罚款45万元,直接责任人解焱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10年,曹培军被给予警告处分,而滕道军则因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等违规行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1年。

据银_12月3日消息,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因贷款发放和同业投资业务涉及7项违规,被北京银保监责令改正并罚款490万元。同时,郭瑾华、陈忠、宫宇唯、刘云翔、徐峰、杨建辉、马宁、陈湘宁8人分别受到了禁业、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与数量不等的罚款。

据新华财经统计,2021年江苏银行累计收到罚单12张,罚单金额为1335万元,在城商行中排名第二。

今年6月,据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因个人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_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江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的确,作为经济压舱石,整个银行业承压不小,贵有担当之处,值得肯定。但合规和风险控制,是银行的生命红线,也是业务基本功。作为城商行中的“优等生”,江苏银行显然还有不少精进之处,合规路漫漫。

功过不能相抵。不得不说,江苏银行原行长季明在任期间、无论江苏银行的业绩还是其个人行动力都还是不错的,带领江苏银行越过了一座座高山。前人越优秀,继任者的压力也会越大。

作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行长,葛仁余在近日交出了自己在职的第一份成绩单。

根据江苏银行发布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苏州银行(002966)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亿元,增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亿元,增幅。

在宏观经济承压、地产下行等各种因素下,银行业面临较大压力。相较之下,江苏银行的三季报业绩表现可圈可点。

深入看,金融业改革大潮汹涌,数字科技方兴未艾。银行业的竞争也进入拼核心业绩、拼内控合规、科技创新的下半场。如何稳定团队、改善风控、增强业绩,是一道长期思考题。用高质量精变提振各方信心,江苏银行亦或葛仁余重任在肩。

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克服了危即是机,烦恼总会有解决的一天。最重要的是,不断在未来的发展中吸取教训。

向前看,无论业绩还是资产规模,江苏银行在城商行中均处于前排,而且理财业务目前的优势也比较明显。基本面稳健,再加上新领导走马上任,拥有变革的决心和动力,未来走得应该会带来更多实质改变。

最后,也希望江苏银行能够知行合一、上下一体、高效践行,稳住市场信心,坚守战略定力,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数字化水平,为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树立模范。

银行理财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xxx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就相关黄金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在充分了解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将用于黄金投资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委托乙方管理。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保证该资金的正确使用及运作,不会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和连带责任。经过科学、合理管理运作后达到固定月利润分红%,乙方以xxxxxx甲方的风险抵押。

三、双方约定受托管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乙方终止本合同,将还本付息(甲方若中途取出理财资金月息一律按1%支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理财合同篇八

本协议适用于我行发售的各款本外币理财产品,但以下两类理财产品除外:

1、总行或有权行另行配发理财产品协议的单期理财产品。发售通知中就特定单期理财产品另行配发理财产品协议的,应与客户签订通知中配发的理财产品协议。

2、面向特定对公客户设计和发售的理财产品。此类产品中客户的签约议价能力较强,差异化服务需求较为普遍。这类产品协议可由有权设计发售机构的营销部门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客户及产品特点参照本协议拟定,并作为非制式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关于协议签订的要求:

1、经办行与客户办理各款理财产品的认购或申购时均需与客户签订本协议。

3、系统升级前,经办行在受理客户认购或申购时,在确认客户已经与本机构签订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不再要求客户重复签约。

二、配套文本。

(一)适用于通过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发售的产品时,本协议的配套文本包括: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单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适合度评估(附于产品说明书后部)、《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和系统打印的各交易凭证。

(二)适用于通过集中版系统以外系统或途径销售的产品时,本协议的配套文本包括: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单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适合度评估(附于产品说明书后部)、《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赎回委托书》和发售通知配套的其他产品文件。

三、使用说明。

(一)协议填写须知。

1、填制协议文本时,应确保填写内容的字迹工整、端正、清晰,使用文字。

规范、标准,不得使用同音字、通假字、简化字或错别字。填制完毕后,协议内容、文字确需变动的,应当由双方签章认可,不得单方擅自涂改。

2、协议文本内容的填写应当严谨、周密,避免产生歧义。待填内容应当准确填写到对应的空格(栏)位置,不得错位、错填、漏填。协议文本上如有不需填写内容的空格(栏),应当以斜线划去,或在空格(栏)处加盖空白章。

3、同一协议的各份文本上所填写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同一协议的笔迹、墨水颜色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同一业务的相关协议文本对相同事项的表述应当保持一致,同一业务的相关协议和文本文书之间相互引用填写文本名称、编号、业务事项等内容时应当准确、完整、一致。

(二)协议编号。

现阶段,协议编号不需填写。待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升级后,按总行另行通知的规则编号。

(三)协议当事人。

1、为简化填写,本协议直接以协议签章处的当事人签章显示各方名称,协议首部不需列出各方当事人名称。签章处的各方名称,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协议印章记载名称完全一致。自然人客户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即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护照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单位客户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指当事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权机关制发的书面文件。

2、协议签章页、协议骑缝章/字、凭证等处当事人签名或签章的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

3、当事人名称填写或签字要工整、准确、完整,不得使用简称、通假字、同音字、错别字或省略文字。

(四)第二条协议的构成和效力。

1、款。

(1)本款说明了我行理财协议的构成。本协议、单期产品说明书、认购/申购委托书、赎回委托书、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打印的各交易凭证或产品对应配发的交易凭证构成一份完整的理财业务协议。

(2)本款同时明确了产品说明书与本协议的效力关系,即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优先于本协议。本协议部分条款不能满足某些理财产品的业务需求时,产品设计和管理部门可以款的约定为基础,在产品说明书中做出特别约定。

2、款:本款目的是告知客户本协议、产品说明书和总行所发布产品信息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避免因其他途径宣传材料的不当或不准确陈述误导客户,或对我行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有此条款作为基础,产品设计、管理和发售部门仍须注意其他宣传材料与协议、产品说明书内容的`一致性,避免出现违规陈述、不实描述或不当承诺。

3、款。

(1)本款明确了本协议为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基础协议的法律地位。其作用是扩大本协议的适用范围,以简化销售签约程序。目前,集中版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已将协议签约确认功能列入工作规划,待升级完成后,在客户首次认购或申购我行理财产品时签约后,经办行可不再要求客户重复签约。

(2)本款同时明确了我行与客户就单期或特定理财产品所签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为单期理财产品另行配发协议或与特定客户另行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但为完善表述,相关部门在与客户签订单期或特定理财产品协议时,可在该等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对方当事人已与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不适用于该协议项下产品。

4、款和款。

两款的目的均在于说明本协议的基础协议性质和单笔理财产品交易的相对独立性。本协议生效后,我行虽与客户建立了理财业务关系,但不负担无条件接受客户认购/申购/赎回要求的单方义务,具体产品交易的达成仍以客户满足相关条件为前提。同时,具体产品被赎回或终止后,仅表明在该产品上双方的理财业务关系终止,本协议仍然有效,可继续适用于双方后续进行的其他产品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

(五)第三条。

违约责任和风险承担条款,为我行应对客户不合理主张提供了协议依据。

2、款:为避免要求非自然人客户加盖公章对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效率的影响,本款特别要求客户事先承认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和交易凭证加盖其预留印鉴的法律效力。但签订本协议时,应要求非自然人客户加盖公章。

(六)第四条理财产品的认购。

1、款。

银行理财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就相关黄金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在充分了解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将用于黄金投资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委托乙方管理。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保证该资金的正确使用及运作,不会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和连带责任。经过科学、合理管理运作后达到固定月利润分红%,乙方以甲方的风险抵押。

三、双方约定受托管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乙方终止本合同,将还本付息(甲方若中途取出理财资金月息一律按1%支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电话:

传真:

鉴于:

(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拟基于其自身财务现状委托甲方帮助理财;。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指派专门的理财规划具体承办乙方委托的事务。

因此,基于前述,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甲方基于乙方的财务状况为乙方制定理财方案,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理财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理财服务费用。

1、双方约定,乙方就甲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向甲方支付理财服务费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

(2)甲方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

第三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依据xxx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有资格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3)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理财规划师勤勉尽责,以合理的谨慎处理乙方委托的事务;。

2、乙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理财方案的制定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准确;。

(3)乙方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一切便利。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理财服务费;。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信息。

2、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制定和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

(2)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

(3)就理财方案的执行进行跟踪,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加以改进;。

(4)保守乙方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5)如实向乙方披露已经存在的或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冲突利益。

3、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取得书面理财方案的权利;。

(2)要求甲方协助执行理财方案的权利;。

(3)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改进理财方案的权利;。

(4)要求甲方保守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5)要求甲方披露冲突利益的权利。

4、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依据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的义务;。

(2)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3)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便利的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乙方不提供真实信息或不提供其他协助,则甲方有权拒绝制定并交付理财方案,并有权拒绝协助执行理财方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特别提示与声明。

2、乙方特别声明,本合同内容系双方逐一协商、谈判而达成,并非任何一方提出的格式合同。

3、乙方特别声明,乙方完全知悉并理解甲方提供的仅仅是咨询服务,对理财方案中建议的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不做任何收益保证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承诺,如承办的理财规划师做出该种保证或承诺,则不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如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因此而造成损失,或因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均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二

上诉人李文与被上诉人*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市b支行、第三人许成、王达路、张众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湖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xx)五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原告主体资格。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涉及到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诉讼结果的承担。本案的原告主体问题,主要是关于案例中涉及的委托书签名和实际使用人不同而导致的诉讼主体确定问题。委托书的签字虽然是第三人王达路以第三人许成名义所填写的,但是根据第三人许成所讲他并不实际拥有该银行卡,且委托书上的账户也是原告李文使用其身份证开户,开户资金也是原告李文的。

虽然委托书的签名为第三人许成,但实际的拥有人确是本案原告李文,因为原告李文与被告之间存在侵害与被侵害的权利争议事实、其与被告存在权利保护的争议事实,而且原被告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笔者认为,法院认定李文是本案**适格的主体是正确的。

理财产品认购书效力。

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认购书有无效力的问题,涉及到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问题。本案所涉及的许成与b支行之间签订的委托书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填写的,委托书上的客户签名也是由第三人王达路自行签字的,并非许成本人签名,虽然委托书上所使用的账户系原告使用第三人许成的名义开设的,但是实际使用人是原告李文,李文无法证明该委托书的.签订是其授权王达路代替第三人许成签署,而且案件在一审两次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乃至第三人许成、王达路都对委托关系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所以本案系委托合同没有异议,即原告李文委托被告员工王达路为其购买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来看,原告首先应在被告处存入足额资金,与被告签署理财产品协议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以开通理财服务功能。原告李文认为将理财产品的内部操作流程和程序强加于上诉人是违反公允原则的,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购买来说,程序流程本身就是相当严格的,客户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流程才可以完成委托事宜并促成委托购买生效。

本案一审原告在20xx年7月曾在被告处购买了一次基金产品,原告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应当是知晓的,所以依据被告所提供的《*a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范本条的约定“乙方(a行)与甲方(客户)签订《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已经成功认购对应产品,甲方认购成功的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理财委托书之前并未与被告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且在签订委托书之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将委托书确定的金额元汇入其所开设尾数为3219的理财账户中,所以被告无法冻结并扣划相应款项,在其业务系统中也没有任何存档记录,笔者认为委托合同没有支付相应对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

西湖b支行的过错及责任。

在委托书的效力确定之后,有关人员的过错及责任该如何确定?银行职员王达路的行为效力该如何认定以及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则是本案的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认购委托书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因为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原告李文认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在签订委托书之前已经交给银行职员王达路,是王达路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导致资金没有汇入理财账户中,而且王达路私自使用了李文账户里三四十万元。从案件有关事实来看,20xx年11月初王达路被李文要求还钱,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李文要求王达路出具关于理财方面的单据,即为本案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是王达路在未经被上诉人同意下私自伪造的,私自盖上了自己保管的业务专用章。由此可见,委托书并不是银行真实意图的表示,王达路虽然为银行员工,但无相应的授权,所以委托书对于银行来说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王达路私自伪造盖章应属个人行为。从本案来看,王达路在西湖b支行的职务是运营主管,此任职期间也没有办理相关理财产品的职责,是李文基于和王达路的私人关系才将其银行卡及密码均交给王达路保管,王达路在为李文代办账户资金往来业务时并没有利用运营主管的职务身份,而是直接使用李文交给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密码。由此可见,李文将两个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王达路保管、使用的行为应属于两人之间委托关系,王达路代李文管理银行卡及密码也是出于私人行为,不具有职务行为特征,故不构成表见代理。鉴于此,两审法院均认为,银行对其职员非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失应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几点启示。

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书的性质与效力。由于委托理财业务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项金融服务,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尚未在合同法层面上予以规制,金融监管法规也更多的侧重于从监管金融机构的视角来规范,而很少对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予以关注。合理界定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基础。有些地方法院已经试图在其规范性文件中解释委托理财合同,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限定为是受托人和委托人为实现一定利益,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类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资本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管理活动。这意味着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交易和管理两大层面的内容。从合同法视角来看,现阶段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大致有委托法律关系说、代理法律关系说。借贷法律关系说、行纪法律关系说、合伙法律关系说、信托法律关系说,虽然委托理财在某些性质上与这些合同的特点有重合的部分,但是委托理财合同也与这些合同类型存在明显不同,无论将委托理财纳入上述任何一种制度中予以规范和调整都有与现实实务的操作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实际上,委托理财合同是兼具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借贷合同性质的“无名合同”,它集管理、委托、融资于一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性质和内容可以从监管层面上予以适当的指引,但是不宜过多强制性地干预。但是为了减少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法律后果上的不确定性,作为主导格式合同拟订一方的金融机构应该尽可能将合同的要素规制清晰,应适当考虑消费者(投资者)基本权利的保障,并应严格遵守既有的有关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来披露相关信息和保障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彻底杜绝“霸王条款”现象发生。

司法机关裁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意。正因为委托理财合同是一种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通过合同来约定和规范,故司法机关在解决有关纠纷时应充分尊重既有的委托理财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在*衡银行与消费者(投资者)利益关系上,不宜简单地从消费者(投资者)是弱者的出发点来推定和裁判,尤其是对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问题,更加应该持谨慎的态度,没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宜否定合同或认定专业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法院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进行界定效力问题从而达到相关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衡。

本案裁判否定了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情况而做出的裁判。司法实践中在委托理财合同效力上最易于发生争议的是,合同中有关理财收益的保底问题。如果委托理财合同有保底收益条款时,合同是否有效,保底条款是否有效?根据最高院20xx年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所出判决书,河北社会保障厅与亚洲证券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购买国债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人(投资人,河北社会保障厅)将资金交付受托人(投资机构,亚洲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本应是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法律关系),却因合同中存在了固定本息回报保底条款,并说明超额部分归属受托人所有,因此,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列协议的性质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贷属于金融机构业务,本案中的受托人亚洲证券公司是不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因此上述系列协议无效。固定本息保底条款的存在使得委托理财合同成为了名为委托实为借贷的合同。因此被法律判定为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原则上不予以保护。对于履行此类合同发生的损失,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公*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里也沿袭了最高法院案例的观点,但是也仅规定“原则上不予以保护”。银行监管机构对于“保证收益”问题有一定的规范,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这里也强调了不得“无条件”地对收益进行保底,其内容与最高法院的判例精神是一致的。该文件还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做了明晰,即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理性*衡银行与客户利益关系。近年来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所谓的理财“飞单”)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虽然不是员工擅自代售未经银行许可的理财产品,但是员工与客户的私人交易易于被解读为银行行为,其性质上有类似私售理财产品的某些特点。为此,银行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员工未经银行许可而擅自销售各种理财产品。首先,应强化理财业务的销售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流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要求员工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再次,要建立对于理财销售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各种业务票证、交易记录均应有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督约束。此外,银行应建立消费者(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教育和辅导机制,提醒、警示消费者(投资者)陷入“飞单”或未经银行许可的其他销售陷阱中。

消费者应理性识别、应对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和责任。现代化的投资方式使得消费者使用手中的资金进行资产有效化增值,所以委托理财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由于专业知识所限,仍有不少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及其风险认识不够深入,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也缺乏一定的认识。消费者应主动加强理财风险意识,不能盲目接受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销售鼓动,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财产情况、投资经历及风险偏好等,理性地选择理财产品;要认真地了解和把握特定理财产品文件有关理财资金的投向、预期收益率、主要风险等。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客户(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帐户;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帐户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1、甲方可以是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

2、合作资金量要求最低底线5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能借贷或融资。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只需把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操作交易。

1、委托理财期限为1年,净盈利10%结算一次(也可期满时结算),甲方需支付资金管理费为本金的1%(盈利后支付),以及按净盈利“三七”分成,乙方(三成)、甲方(七成)。如果期满后净盈利不到本金的10%时,甲方有权利不分配利润,只需交纳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即可。

2、结算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把分配给乙方的利润,以银行汇款或者其他方式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乙方的操作风格是先保本金,再把握机会把盈利最大化,采取防守进攻策略。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0%,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5%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对超出10%以外部分的亏损,甲方有追偿权。

2、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可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以免打乱乙方的操作计划,甲方也有义务保密一切操作信息。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合作,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违约时(提取现金、擅自操作交易等),则本协议既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截止当时无论盈利多少,甲方都应按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以及盈利奖励30%分成一并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既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本金的所有亏损。

本委托理财业务是专门以中短线为主,把握市场热点主流板块,中短线黑马股为主要获利策略,其主要是投资二级市场a股和申购新股。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对乙方的操作进行随时的查看和监督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四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六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资金账号:__________。

或股东账号:__________。

起点市值: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n。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七

延期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出借方(甲方)地址:借款方(乙方)地址:签订地点:

鉴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偿还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项下的借款元(大写:,乙方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根据原合同应向甲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应于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借款未偿还金额写:元整),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次性还清。

二、借款利率与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2、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

3、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有关事项及按原合同约定定条款执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补充条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原合同签订地点: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主动还清全部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起诉。

五、借款方(乙方)承诺与保证本人乙方____月息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本人放弃对此的抗辩权利并同意承担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将争议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并愿意承担借款人所指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它乙方未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违约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出借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原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借款合同执行。

八、保留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与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盖x):乙方(姓名、盖x):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八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甲方将自有资产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保值增值管理。乙方将甲方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类,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合格交易商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十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交易商负责。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操作费收取标准:

1、甲方获利10%以下(不包含10%)不收取操作费。

2、甲方收益10%以上(包含10%)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十分之一。

3、甲方收益25%以上,乙方收取操作费收益的五分之一。

注明:协议到期日,根据最终收益收取操作费。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甲方承担10%的风险。乙方保证甲方资金的90%保本。

2、双方必须遵守收费标准。

3、协议日期内甲方不得调动账户内资金。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乙方不承担上述风险及收益条款。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须退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甲方最低保障收益。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以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及收益。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

甲乙双方最低协议日期不能低于三个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内容。

合同有效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额:_________。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银行理财合同篇十九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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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合同篇二十

中国工商银行(甲方)受____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十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理财合同篇二十一

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容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银行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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