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书过程中重要的反思环节,有助于提高我们的综合素养。在读后感中,要注重阐述对书中人物、故事情节和主题的理解和思考。以下是一些读后感范文,它们能够激发我们对作品的思考和对文学的热爱。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一
写作是讲究“规矩”的,有的是显在的,教科书上进行了长长的罗列与训诫。有的是隐含的,大家都在遵守,“日用而不知”。这些“规矩”往往被视为度量衡,对一部作品的成色和价值进行框定与确认。但总有人甘当“破坏者”,不按“规矩”出牌,成就文学另类书写的同时也在开拓文学表达新的空间。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是惯有的“规矩”。周仰之写的这本《人间事都付与流风》(团结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有个副题,即《我的祖父周立波》,她在给《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的作者周立波立传。一般而言,这样的写作往往是“端着的”,特别是直系晚辈似乎更有必要小心翼翼、深思熟虑,掰着指头悉数传主的人生点滴与事业成就,进而控诉传主遭遇的不公对待,设法藏掖、过滤“负面”,即便是偶尔涉及也试图强行“洗白”,说是“为历史正名”,总之指向明确,就是立起一个大写的人。周仰之在称呼祖父时就显示出不一般的勇气,要么是“立波”,要么是他的原名“绍仪”。称呼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写作姿态的转变。整部传记语气平和,富有强烈的谈话感,作者把自己和读者摆在同等位置,以文字营造出促膝交谈的气氛。对于祖父,周仰之是仰视的,“立波是那个时代精英中的精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得知祖父在情感上过度消耗了祖母的善意,她坦承“对他的佩服打了折扣”。对于祖父的无情无义,“我作为他的孙女真无话可说”。这样的写作体验是痛苦的,甚至备受煎熬,因为作者清醒地自白“也许我犯了春秋责备贤者的错”,但与所谓的“戏说”无关,与“解构”也不是一码事,因为事实就在那里,绕开、盲视不可取,遮蔽、粉饰更不应该,于是只得遵从写作的本初意义。这样的写作看似在破坏“规矩”,其实不过是在回到真正的“规矩”本身。通过她的笔,作家周立波是可以触摸、感知的,读者能体味到人性的复杂与多端,她以这部作品也立起了一个无限接近“真”的人。
写作上“犯忌”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其多重的配套。作者理工科出身,而且长期旅居海外,这又是她的首部作品,算不上文学中人。周立波的创作生涯丰富立体,与时代政治潮流有着或明或暗的牵连,他的文学活动特别是与文学界的交往掌故千头万绪,周仰之自知难以驾驭。于是她一开始就真诚地亮出底牌,告诉读者自己是“外行人”,不太懂写作的章法,“没有受过专门的文史训练”,很遗憾“看来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明白这件事了”,有的内容跳过吧又觉得不妥当,“有点太圆滑”,那就硬着头皮进行所谓的“研究”,不过还是不忘叮咛读者“不想看跳过去即可”,三番五次,甚至有点过头了,成了无谓的絮叨。她始终想把握好一条原则,即只谈自己知道的、自己想到的。
她跟随着自己的兴致走,在正常的叙事中途往往横生出枝蔓,宕开一笔,进行历史补白与生活补白,喜欢把自己摆进去,说说她的人生阅历与所见所闻,讲讲中美文化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谈谈她的生活感受与生命感悟,有时还跳脱出来苦口婆心地劝世、警世,甚至把自己的丈夫、兄弟、女儿“强行”拉进故事里,富有间离效果。她平放写作姿态,不断地在示弱,“有小船不堪重载之感”,总是在表达歉意,很诚恳地说着“水平有限”。对于纪实类创作而言,这样的写作姿态值得赞许。毕竟现实过于的庞杂、立体、繁复,尽管下了苦功夫,花了大力气,但人可能还是逃脱不了“盲人摸象”的“魔咒”,难以掌握事实的全貌、穷究事物的本质。而且在这个时代,单向的灌输不再奏效,纪实类作家面对的是“新读者”,他们有现代思维,有媒介素养,有个性意识,有自己的视角与发现,有自己的思考与态度,你尚未就事实发言,他们或许已经知悉一二,“你若端着,我便无感”,“你谦卑一尺,我先敬一丈”。所以说,纪实类创作要敢于、善于示弱,明了自己的局限。周仰之自觉地放弃了全知全能视角,给自己找准了一个恰当的位置。于是,她的这本写给祖父的传记显得别致而不一般。(王国平)。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三
最近喜欢上读丁立梅的书,看完长长的一本《人间岁月,各自喜悦》,一时间各种滋味涌上心头。作者对生命的敬畏,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对万物的博爱。在她眼里似乎能治愈心中所有的痛,抚慰人的心灵。
我想就从她的书来看她肯定是个温柔的人,阳光明媚藏不住一丝阴霾。不知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经历能造就出这样一个温暖的作家。我欣赏她,敬佩她,欣羡她。我没有她的才华,无法写出这么动人心弦的篇章,有的只是一样的对生活的热爱。
我的家是很平凡的一家四口。每天回家,我和姐姐都在书房认真地写作业。妈妈下班回来买菜,在厨房做饭,爸爸在一边帮忙洗菜,打下手。对了,我家还养了一只可爱的泰迪狗,它叫贝贝。它总是喜欢坐在我和我姐姐的旁边,每当我放学回来时,它总会摇着尾巴扑到我的面前,然后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和脚,我和姐姐写作业,它就乖巧地在一旁静静地陪着,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看着我们。不一会儿,妈妈就烧了一桌子香喷喷的菜。吃饭时,爸爸总喜欢喝几口小酒,放下筷子,笑眯眯地问我:“姿姿,最近学校有发生什么趣事吗?”如果有好笑的事情,我肯定憋不住地立马像倒豆子般一股脑全讲了,然后他们都哈哈大笑,就在一旁的小狗也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偷乐,爸爸便会给它骨头,它摇摇尾巴,叼起骨头,走到爸爸脚边,躺卧在地上啃骨头。有时姐姐也会分享他们班的趣事。反正说到这个,妈妈就会打断了,大声说道:“饭桌上不谈学习上的事情,只要孩子们都努力学习,尽力就行。”
在周末,我们一家还会带着贝贝出去郊游。我们去湖边游玩,去爬山,去自行车公园……我们会经常去野餐。贝贝特别喜欢草地,它喜欢在草地上尽情的奔跑,撒欢。我和姐姐在草地上放风筝,嬉戏。爸爸和妈妈坐在草地上,享受美食,享受阳光,就连鸟儿也在叽叽喳喳地叫,好像在对我们唱歌,花儿在热情地绽放,好像在对我们笑。
虽然生活忙碌,但是各自精彩。只是我和姐姐长大了,父母脸上增添了细纹。希望岁月能温柔点对待父母,让他们的黑发再多留一会儿,细纹再慢长一点。
感受岁月匆匆,时光流逝。我最想留住的是父母的陪伴,想留住他们的黑发,留住青春的容颜,想要在父母的身边承欢膝下一辈子。对我来说,家人的支持是我最大的牵挂,感受一家人平淡温馨的生活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我害怕失去,所以我要幸福美好,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四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__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主人公汤姆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还说:“让伊丽莎先逃吧,我不说半个不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是我不能走,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信任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多么忠厚老实啊!后来汤姆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他们二人的下落,最终被活活打死。他是多么的善良啊!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善良让我敬佩,我们的世界是多么需要像汤姆叔叔这种善良的人啊。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hllip&hllip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改变了命运,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受到别人的折磨,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70多岁。
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享受生活,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弘扬真正的基督精神,对自由主义的蔑视。
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命运。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
我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来丰富我们自己,书又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更该读书,去感悟书本的真正含义。书中自又颜如玉,书中自又黄金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吧!
这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作品,吴承恩的高超写作技艺,让人赞叹不已。在他笔下创造的物体离奇多采,生动形象,让人陶醉其中。
好在他们终于战胜了困难,经历了九九八一难,他们成佛了。解脱了人世间的苦难。达到了自己的精神境界,超凡脱俗。
当我看完这书本是时,真是激动不已,我被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所折服。回想平日里的点滴事件,哎,在生活中我总会为一点小是而下倒,__勇气去承当,我总认为逃避是好选择,直至有些事错了不能回头。可是后来的一次我学会了他们所拥有的精神,那天我刚看完[西游记]紧接我开始做数学题,突然眼前的一题难住了我,可是过了好长时间__一点头绪,我就很:放弃吧,你数学本来就没有那么好,就算了吧明天去同学哪儿看答案。可是这行吗?行,不行,行,不行,行,不行?我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是我无意中看见了《西游记》“对了,我怎么能被一点困难难倒呢?我要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一飞冲天。好了就这样我要想出来ican,ican。”它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会一直一它为前进的动力。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童年读后感600字。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__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高尔基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顽强学习,最终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我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生活:由于贫困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看书。她藏身在大人中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经历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来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一角,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子。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借书来读的时候,那心情也是:自己没有书,好不容易向人借到一本,心里十分高兴,可又夹杂着几分担忧。高兴的是终于借来了自己喜欢的书,担忧的是怕时间太紧,唯恐到了还书的时间还没有读完。因为心中担忧着那本书今日存,明日去,于是趁着书还在自己手中,便抓紧时间,快读,细读,专心读。与此相反,家中的书,反到是倒是久置于书架,不曾多翻。总想着,这是自己的书,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取来读。心中不急,时间自然也就放松了。今天想:今日事多,明日再读。明日又想:晚读一天也不打紧,后天再读吧。就这样日复一日,书仍在书架上睡大觉。
想来,不管是窃读也好,借读也罢,都是提醒我们,要时时带着受人督催的心理读书。在读书时,要有一种唯恐时间不多,时不再来,唯恐失去读书机会的紧迫感,这样才更能体会到读书的不易,拿到书后就舍不得让它离开,而能够专心读,认真读,快读,多记,收到更好的读书效果了。
内容仅供参考。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五
《人间有晴天》由美国作家金伯莉·威乐丝·荷特所著,赵永芬翻译,在1998年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银奖。
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我只能说,它是我们自己的书。合乎年纪,合乎趣味,快活地笑或严肃地思考,都是立在敬重我们生命的角度,不假冒天真,也不刻意深刻。
我们不要像安徒生写的那棵小枞树,老急着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不理睬照射它的那么温暖的光和充分的新鲜空气,连飞翔过去的小鸟和早晨与晚间飘过去的红云也一点儿都不感兴趣,老想着我长大了,我长大了。
青春的痛像什么?青春的痛正如蝴蝶的羽化,绚烂的外表下总是沉沉着年少的不羁。当那个满是棱角的你被青春的教训磨砺过之后,你会在痛苦中闪出过人的光芒,而那些被磨掉的碎屑将成为青春献给你的最珍贵的回报。
青春如橄榄。在淡淡的苦涩之后,那清甜的回味留给我们的是一生都享不尽的财富。
《人间有晴天》的故事中并没有一句话迸出呼天抢地的热烈感情,也没有大段描写撕心裂肺的痛,但就在这平凡而又朴素的文字中,让我感同身受。
这本书,也许在你读完后,会有些伤怀,但心中却是说不清的平淡。这种想道又道不出的感觉,是我在读完这本书后的真实感受。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六
江南烟雨,小桥流水。几缕微风,几场梅雨,几道小调,江南已是烟雨迷蒙。在多少条铺着石子的小巷里邂逅了阳光?在多少座横卧在水面上的石桥上道一声别离?往事一幕幕,都弥漫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江南烟雨中。不知有多少人会记得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有过人间四月天,又与白莲开的季节有过一个相濡以沫的约定。
人世间的缘深缘浅,直叫人生死相许。时光的脚步总是静悄悄的,不经意间流走,让人独自叹息,只有那曾经的诺言却越发遥远,越发飘渺。桃花依旧笑春风,它不懂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知道要将生命最鲜艳的颜色毫无保留的绽放出来。但是,它却没有想到,在繁华殆尽之后,只剩下满目的凄凉,早已没有往日的妖艳。
可她,身穿素色白衣的她,却永驻留在盛开的白莲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不管岁月如何苍老,她都依然停留在那里,不曾走远。
人们都说,美丽如蝶的女子,没有几个如斯才情的,而才女又多孤傲、敏感、伤春悲秋,像精致而易碎的青花瓷,可她却是绝天仅有的,她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花中收放自如自由游走的。她没有张爱玲的敏感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放纵,亦没有三毛的不羁放纵。她是许多青年男子之神往,愿之飞蛾扑火的梦中白莲。可她聪明的知晓,人生聚散两依依,所以,她不喟叹年华似水,不忍心他人为她掉一滴眼泪。于是,她的爱清醒内敛,总是在受伤和伤人之前,及时抽身,没有人能看见她流泪,她也不许自己流泪。她给人留下的总是轻盈的转身,是灵魂深处一抹令人心痛的温柔,而不是刻骨的伤痕。
林徽因,她似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她是那朵摇曳在红尘中,永不凋谢的女人花,没有让流光把自己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平淡流年。这个被岁月装帧在人间四月的女子,依旧苍翠如初。
江南烟雨,绵绵雨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拨开云雾见阳光。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你就是那朵白色的莲花,屹立于人世间。你就是那人间四月天!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七
越发觉得,感悟永远不在阅读的当下,而在人生的经历中。千万个人眼里的哈姆雷特,是千万个人眼中的自己。就如米兰昆德拉在《庆祝无意义》中所说的那样——“大家都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建立的一座座天文馆上远距离交谈”。所以,任何的读后感都狭隘而片面。都只在阅读中找寻共鸣点,例如这本书。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纪德游荡世界时的散文随笔。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才是最原生态的自由!这里的“原生态”,并不是说要远离社会,而是要关注自由超过一切,甚至包括自己。所以,为了获得心灵的自由,纪德告别了所有熟悉的东西,忘掉了头脑中的一切。他一路接受新事物的洗礼,用开放的心态拥抱变化,去找寻自身独具、别处皆无的东西。可以说,离开是新生的前提,也是找回自由的前提。
《人间食粮》里,纪德用散漫的记叙,写下他对人生的感悟。对纳塔奈尔的倾诉,是对年轻的自己抑或是年轻的大众的陈述。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在字里行间找寻共通的困惑,而所谓的答案永远不是唯一。我们在经历中建构着自己的现在与未来。
不要被过去过多的牵绊手脚,认为现在这一瞬完全是过去的投射。看过比得到更重要,事物本身比你的理解更重要。你对着曾经的事物聊发感慨,你觉得你掌握了人生。然而,岁月流逝再回首,你会嘲笑那一刻的幼稚。人生的感悟总是不断积累的,过多纠结于曾经只会举足不前。
感受过困惑、痛苦,也有过快乐、解脱,然后把这一切都纳入己身,才能喂养出一颗丰饶的心,一颗自由的心!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九
早都听说,《人间有情天》是一本非常令人热血沸腾的书籍,这也让我情不自禁的`走进这个世界。
一个12岁的小女孩儿,非常的聪明,可是他的父母都是智障者。与众不同的父母,给这个小女儿带来的是更多的尴尬和孤独。但是他有一个非常能干的外婆,无时无刻的照顾她,关心她。可是外婆突然的去世给人小女孩儿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让她从此彻底崩溃了。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乡和姨妈一起去城市去生活,可是去之前一场暴风雨击醒了她,她感受到了父爱和母爱的伟大。决定留在家里享受这份美好的、青涩的阳光雨露。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认为这个小女孩儿非常的勇敢,坚强,让我学到了,不管我们的父母怎么样,他们的爱都是无限的,我们要尊重孝敬父母长辈,也让我懂得了父母的爱很伟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父母对我们所做的任何事都是他们对我们的丝丝关爱。没错,就像虎娃的妈妈一样,虽然她不能使自己像别的母亲一样精明,但外婆说过:虎娃,你妈或许是个心思简单的人,但是她的爱也很简单,就像急速流动的河水一样,轻轻松松地从她的心里流出来。
爱是什么?爱是永久不变,爱是无微不至;爱像什么?爱像火红的太陽,爱像宽广的大海;爱是谁的?爱是伟大的父母的,也是我们自己的。
“人间有情天”这情天正是在爱的基础上,都要接受爱和给予爱,才能享受人间的晴天,爱生活、爱父母、爱自己、爱家人、爱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人间处处有情天。”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
请你设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尚未开始时后的沙皇俄国,下诺夫哥罗德。一位叫阿廖沙的孩子丧了父,和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去他外祖父家。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他的童年,是充满了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的。她的外祖父,瓦西里·卡希林,一个吝啬、脾气暴躁却又时好时坏的染坊主。他好的时候会教阿廖沙识字,给他讲故事,坏的时候会毫无人性地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市侩,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在《在人间》的末尾,高尔基给了雅科夫舅舅一点怜悯-----也仅仅是怜悯,他的外祖母,一个善良的人,她把爱和光亮给予了阿廖沙,让他成长,让他长大,她鼓励阿廖沙,开导阿廖沙。还有朴实的“小茨冈”伊万,忠厚的格利高里,献身科学的怪人“好事情”,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前所未有的宝藏。
当他来到人间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世界才真正展现在他的面前,他在船上做工,在别人家里做勤杂工,还在工地上做过监工。这时的社会才是真正完整的社会,之前仅仅是一隅。他看见了人情世故和人间冷暖。他看见一个勤劳开朗的女工被生活摧残得麻木而恣睢;看起来能干的工人其实都是内心黑暗的恶毒鬼;那些高高在上骑兵哥萨克;那些仗着嗓子攀比的“酒吧唱客”。光明,最大的便是“玛尔戈皇后”,在阿廖沙空工时间,他总去她那儿借阅书籍,获取新知;但又藏着掖着,被老板娘发现后书要没收,还要挨一阵痛打。
他没有如愿上大学,却在社会的大学中升华了自己--那时的阿廖沙--不,应该叫他阿列克谢了。他更加近距离的接触了工人,商贩,也接触到了他之前没有正式接触过的一群人--学生。他加入了民粹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并成为了一名坚定的革命者。他不再简单的否定现实中的恶而是身体力行,试图提出并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了。
在这三部曲当中,高尔基无疑是将矛头指向了那个黑暗的沙皇统治下的旧社会。抨击这下层社会的黑暗,反映下层人民的贫苦生活。而在洗衣女工玛利娅的身上我似乎看见鲁迅《故乡》中杨二嫂的影子。他们之前都是那样朴实,但是社会摧残了她们,摧残了那束快乐而明亮的阳光!但高尔基又不同于鲁迅。高尔基在描述它当时所处的社会的时候,是黑暗中夹杂着那么星星点点的光亮的,不仅光明的是孩子,也有大人。
如今的社会已不是那时的专制社会,而是开明的、全新的社会。我们所经受的苦难少于那时的苦难;我们所获得的幸福多于那时的幸福。珍惜现在吧,没有那时的苦难,怎来今天的幸福。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一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二
成长的痛也许正如蝴蝶的羽化。我们在年幼时总是无知与无羁的,但当满是尖刺的我们被成长磨砺过之后,变得坚强了,变的善良了,变得懂事了,变的刻苦了......
每个女孩都是变成的蝴蝶,经历过成长的风雨。《人间有晴天》中的虎娃也不例外,12岁的她是个聪明勤奋。活泼懂事的女孩子,她成长中所经历的痛,带来的是更多的不幸。虎娃那美丽善良的妈妈,勤劳朴实的爸爸,看起来是最完美的夫妇,可上帝偏偏玩弄了他们-他们都是那种“迟钝”的人。
但杰西懵懂的“爱情之吻”和外婆的猝死让虎娃几乎崩溃了,她决定逃避,远离这一切,跟着多丽姨妈去她的城市,可是一场暴风雨击碎了这一切,虎娃接受了一场雨水的洗典,它让虎娃感到了妈妈那深沉的爱。于是,虎娃决定留下,享受阳光下那暖暖的亲情。
其实,暴风雨过后,总会有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在等着我们,明天会更美好!
唉!成长这只美蝴蝶啊!它之中的喜怒哀乐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喽!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四
这两天闲了下来,万籁俱静之时,总觉的有些空虚寂寞,有时候真的什么都不想干,连心爱的手机都不愿滑开。这冰冷的世界,有些令人畏惧。
在橱柜上,用手指轻轻滑过书的封面,莫名其妙的,选中了汪曾祺的《人间滋味》。怀着平和的心态翻开,摩擦着。久违的,第一次摸书却感觉到很舒服。一篇篇短文的形式,一个个味蕾的诱惑,一个个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坦白地说,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揣测着一定又是讲述社会的纷繁错综,人间的知情冷暖,而结果却令我出乎意料,出奇的,食物,一种种,我刚开始觉得这是一部菜谱,以致于我怀着欣赏美食的角度读完了整本书。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本书也给予了我回赠——温情与故乡。
看了很久,几乎是抱着字典读的,好多生字词,我懵了很久,称得上步履维艰。飞速发展的时代,好多旧时的记忆被遗忘在角落。看着汪老的书,突然觉得朴素才是真的美,我想去效仿,但是又怕哗众取丑,东施效颦。高邮的鸭蛋,老北京的萝卜菜……汪老的文章没有一点鱼腥,不掺杂太多华丽的辞藻。过去的我,一直认为只有华丽才能驾驭他人的眼光和胃口。这篇文章,我把过去那种为了想一个词花了半天的感觉放下了,充斥着的只有内心的轻松。汪老交给我们很多,整本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流溢的故乡之情。无论是袁才子的记录还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故乡虽小,故乡虽比不上蓬勃的大城市,但却有着最纯真的味道。这种观念,我想许多人都有。落叶归根,人之常情,只有故乡才是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真正的家。
记住,当你累了的时候,回到家乡,吮吸那一片破土地的空气,那是你最好的归宿。
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吃一份家乡的菜,那是你成功路上的支柱。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五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不是一般的好。
这话曾经是听人说的,当然也不止几个人,而是相当多的读者的共识。
百闻不如一见。
在我细细地阅读完《人间草木》后,我顿生相见恨晚之心。
且看他的人间,不只是空间概念,而是时空交错的综合体,甚至还加上可知的经历、广博的见识和丰富的情感。
高邮、北京、湖南、四川、张家口、昆明等是他一生主要的活动场所。而其中故乡高邮、昆明求学以及北京定居三处生活时间最长、印象最深、感情最重,所以着墨最多。
他眼里的草木有哪些呢?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自然不可或缺,食物、事物、人物、季节、习俗、地方、趣事,还有创作理论等,都在其笔下摇曳生姿。
他的“人间”不大,但每一处都温暖温馨温润。昆明的炮火,他丝毫不害怕,而是变成了趣味盎然的《跑警报》。
张家口的劳动改造本来不堪回首,但《随遇而安》的他觉得“真是三生有幸”,让他“平淡”的人生有了一点传奇色彩。
吃过了各地的风味不一的东西,但《故乡的食物》还是每每令他怀念不已。
西南联大的求学生涯,不仅是他学识增长的时期,更是他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沈从文等名师,是他成长路上的贵人。所以,他的《七载云烟》不认为是《天地一瞬》,也不觉得《斯是陋室》,更不会把《一束光阴付苦茶》,而是真正的《水流云在》。云南俨然是他的第二故乡。
他的“草木”都熠熠闪光、活色生香。他非常想念《昆明的雨》,因为“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又是“浓绿的”。
沈从文、金岳霖、赵树理、闻一多等泰斗级大师,哪一个不是人品、文品(艺品)彪炳千古?真的是德艺双馨。而且风趣风流风雅。
我特别欣赏“脚底烟云”那组游记散文。尤其是《严子陵钓台》和《湘行二记》。厚重的文化历史与人文气息在笔致疏朗清淡与轻松自如的文字中自由游弋。严子陵其人、钓台其地、隐逸其事,都不该信其真。《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是典型的同题作文,但汪老完全跳出“题”外,前者他“记”的是茶事、农事、石事,后者他“记”的是洞庭之景,并且猜想出范仲淹笔下的洞庭湖是想象之美。这都是发前人之未发,言前人之未言。大胆、新颖又言之有理。
作为当代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散文都漂亮得臻于化境。同时由于家学渊源,其在绘画上也造诣颇深。因此,如果想探寻其文学源流,了解他的创作生涯、听取他的创作经验谈或者感知他的创作观自然是事半功倍的。第七辑《文章杂事》就是很好的教材。
他的小小说和散文独树一帜,他特别强调语言。在《我的创作生涯》中,他说“关于写作艺术,今天不想多谈,我也还没有认真想过,只谈一点:我非常重视语言,也许我把语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我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语言和思想是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仅是所谓载体,它是作品的本体。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话,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写小说就是写语言。……”
他高度崇尚短小。他认为“短,是现代小说的特征之一;短,是出于对读者的尊重。”(《说短》)他觉得“小小说不就是小的小说”“小小说是小的。小的就是小的”。(《小小说是什么》)。
他十分提倡小说的散文化。他说“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不是惟一的)趋势”。他又说“散文化小说的作者十分潜心于语言”。(《小说的散文化》)。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六
这本《人间真情》主题丛书讲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的事情。
如《十一朵康乃馨》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兄弟想送给妈妈一打康乃馨,可好不容易攒好的钱,一不小心弄丢了。这两人商量去花店打零工。那好心的老板娘把他们留了下来,叫他们按地址给人家送花到家里。于是兄弟俩想出办法,每送花到一家就恳求得到一朵康乃馨,最后终于把十一朵康乃馨凑齐,送给了妈妈。
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位父亲带着女儿坐船去和美国的妻子汇合,可谁知船突然剧烈的摇晃起来,使正在用腰刀削苹果的父亲摔倒了,刀子插入了他的胸口,他为了不让女儿担心,对她说:“没事儿,只是摔了一跤。”以后的三天,仿佛一切如常。可在抵达终点的前夜,他把女儿叫到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你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她,我爱她。”当时女儿很不解,但没在意。
第二天,女儿见到妈妈,没管爸爸就飞奔了过去,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迎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口,刹那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检查尸体的时候,人们发现: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发现。
这件事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一个人给这奇迹起了个名字:他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皆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那时只听他大喝一声,然后一字一顿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最令我感动的是深沉、伟大的父爱和感人肺腑的母爱。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我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我增加的生活重担。但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我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山,到了?山才明白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但是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透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应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就应好好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此刻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以前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此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八
苏为初结婚的新闻引爆了整个商业圈以及娱乐圈,且结婚对象还是跟苏家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应家大小姐应烟罗,无数千金名媛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也在等着看她的笑话,谁不知道苏家与应家的这场婚姻是毫无感情的商业联姻,强弱结合。
自结婚后,好友见他时常戴着那枚结婚戒指,便笑着调侃:“早晚都是要离婚的,这么珍视做什么?”
对于好友的调侃,苏为初总是淡淡一笑,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后在一次聚会上,喝的烂醉,不小心将戒指遗落,好友亲眼见着那个一贯矜傲的贵公子跪在地上,骨节分明的手掌一遍又一遍地在地板上摸索着,醉的混沌间还不断嘟囔:“我的戒指…我的戒指去哪里了?”
外界对商业巨鳄苏为初的认知是面若春风,温润如玉,但是只有应烟罗一个人知道,隐在这张温润面容下不为人知的疯狂,“老婆,外面总有人造谣我们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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