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问题时,我们常常需要制定一个方案来解决它。方案的制定需要系统性思维和逻辑思考,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与衔接。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二
20xx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一个“扶贫日”,为了使“扶贫日”扩大影响,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安徽省发布了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该方案提出,“扶贫日”期间,将做好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和为贫困地区捐款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贫困村发展经济,帮助困难群众提高生产技能,早日脱贫致富。
扶贫项目公开认领。
据省扶贫办数据显示,目前,我省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全省还有186万贫困户,484万贫困人口,3000个贫困村。
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将开展“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活动”,公布3000个贫困村经审核确认的扶贫项目及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流程和捐款账号,号召全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认领。
10月9日上午,省慈善协会发布了接受全国首个“扶贫日”社会捐赠的公告,公布捐赠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鉴于我省尚未成立扶贫基金会,本次公募活动使用省慈善协会账号,省慈善协会也是唯一代接受社会各界捐款的单位。
公募资金定期公布。
据悉,我省将开展“扶贫日”专题宣传,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大媒体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其间,将展示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全省各地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
同时,还组织全省各市、县、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和关爱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外,还组织扶贫公募活动,活动包括扶贫项目认领、社会各界认领,并且将拟定于10月17日举办“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据介绍,公募资金管理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资金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推进全镇党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凭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激发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党员活动日”制度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抓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使广大党员成为引领先进性的鲜红旗帜、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奋斗的先锋模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员活动日”要紧紧围绕全镇整体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动,使“党员活动日”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上。
(二)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把开展“党员活动日”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广大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出发,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期待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多办解民忧、增民利、化民怨的实事好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员活动日”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机关部门、村、企业、“两新”组织等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党员的从业情况、职业构成、思想状况的不同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活动方式、提出活动要求,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四)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总体落实全镇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法,在内容上注重通俗易懂,在形式上注重灵活多样,不断探索更加贴近单位实际、更加简便易行、党员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活动新模式,增强“党员活动日”的丰富性和吸引力。
三、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各村党支部“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28日,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可与“民主理财日”同步开展;各企业党组织要结合班前会、周前会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镇党委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报组织科负责登记备案。
(二)参加对象。各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各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村民代表或群众代表等参加。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妥善安排好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
(三)活动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一般在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经镇党委同意,也可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考察活动现场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以“党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议事或党群议事等活动为主。
1、“党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其中,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
2、党员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确保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村级可利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开展学习活动。
3、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会前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落实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支部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参与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可邀请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般不低于参会人数的20%)。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全体党员大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
5、召开党员会议或党员群众会议商议有关事项。
四、主要措施。
(一)确定活动主题。除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确定主题外,一般由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自主确定活动主题。确定主题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使活动主题顺应群众意愿、切合工作实际。
(二)组织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远程教育、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学习活动,即学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版)》。学政策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计划生育、村务党务公开、村民自治以及有关土地、农业、经济、民事、财务等法律法规方面内容,使广大党员懂政策、守法纪。学实用技术,学习种植、养殖、加工、维修等方面的实用技术,提高党员的致富、带富和服务本领。学业务知识,学习本职业务以及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管理学、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使广大党员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方式上,可以组织一些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演讲、竞赛、娱乐等活动,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过好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半年利用“党员活动日”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组织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开展“九查”,即检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检查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检查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情况;检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检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检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每名党员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切实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四)积极参政议事。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主要开展好“三议”:一是议党务工作。讨论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包括党费交纳、组织生活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决定处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内容。二是议事业发展。围绕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党组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重点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议热点问题。及时反映、认真讨论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迫切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党员活动日”成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平台。
(五)开展实践活动。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形象,广泛开展党员联户、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挂牌上岗等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入户走访、调查研究等活动;围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干部群众恳谈、信访案件攻坚等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开展义务劳动、卫生整治、环境绿化等活动;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上取得新成效。
五、运行制度。
(一)情况反馈制度。各党支部要在开展“党员活动日”4天前向所属党支汇报情况,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由各党支整理汇总后2日内报党委组织科。
(二)督导指导制度。镇党委将组织党政办公室、组织科、督查室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帮包党支情况指导各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的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支书记参加所属重点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包村党员机关干部要参加所包村“党员活动日”,对活动主题、内容、程序进行全程指导。
(三)台账登记制度。各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日”台账,主要登记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成效,以及党员出勤等方面情况,由专人记录和保管。各党支也要建立台账,主要登记所辖党支部活动开展成效以及督导检查等方面情况。
(四)定期通报制度。每次开展“党员活动日”后,镇党委将采取各种形式对各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下发各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推进工作交流。
(五)考评奖惩制度。把开展党员活动日纳入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不能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工作严重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党组织当年评先资格。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干部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及时参加活动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为其安排补课;无故3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诫勉;无故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要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六、组织领导。
规范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是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保障,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参加活动的制度落到实处。
(一)明确领导责任。开展“党员活动日”,各党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
(二)精心组织推动。各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方法,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认真研究组织农村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积极动员所有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党员活动日”全员覆盖。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开展“党员活动日”的强大声势。及时总结推广各党组织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以学的先进典型,引领全镇“党员活动日”深入开展。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四
按照省、市、县有关开展好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突出壮大非公经济界参与社会扶贫声势,引导全体会员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扶贫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扶贫机制,推动非公经济界资源和力量向贫困人口和脱贫攻坚主战场汇集,进一步形成精准扶贫、聚力奔康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在非公经济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20xx年扶贫日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活动方案(简称“十个一”),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开展好活动,展现非公经济界风采:
(二)开展脱贫攻坚氛围营造活动
各商会、企业在办公区(厂区)悬挂非公有制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宣传标语(内容自选自定)并以职工会、展板、宣传栏和组织职工参加县脱贫攻坚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脱贫攻坚工作,让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掀起脱贫攻坚高潮(时间:9―10月底)。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
1、组织工商联系统县内外商会、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光彩事业、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技术扶贫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相关数据于9月30日报工商联办公室汇总上报)。
2、邀请在外xx籍非公经济界成功人士来旺进行“助力家乡发展”座谈,就“发挥商会(企业)作用,助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交流,促进经济合作,提升我县非公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时间另行安排)。
3、举办经济合作推介会。与县经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商务局联合举办经济交流推介会,大力推介xx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经济交流协作,引导返乡创业,助推xx脱贫攻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时间另行安排)。
(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利用xx广播电视台和“同心xx”及省、市、县工商联网站宣传脱贫攻坚获奖代表、最美扶贫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人人向上的良好氛围(各组织和企业于9月30日前将相关事迹报县工商联)。
(五)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按照“自主自愿”原则,以商会、企业、个人名义或组织员工捐款捐物方式(会员、职工捐款由商会、企业集中收取后统一捐赠)全面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时间:9―10月底)。
1、资金捐款。以现金或汇款转账方式进行捐赠(捐赠专户户名:xx县红十字会,账号:xx,联系人:熊xx,联系电话:xx)。
2、物资捐赠。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整个捐赠过程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乡镇提供相关协调服务,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乡镇或村根据市场行情估算价值并提供捐赠证明,证明提交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汇总。
3、捐赠统计。各商会、企业应统计本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数据并于10月10日前报县工商联(凡20xx年以来捐款捐物数据,均可纳入统计范畴)。
(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
由联领导班子牵头,分成三个组深入全县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全和当前遇到问题,帮助化解困难;宣传党的政策,引导发展不忘社会责任,情系家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时间9月3―30日)。
(七)开展东西部结合扶贫活动
1、赴xx县就两地非公经济界结合扶贫工作进行对接,与xx县工商联(商会)缔结友好,搭建两地非公经济交流合作平台。
2、组织一批民营企业家赴xx县考察学习非公经济产业发展,促进两地民间企业交流合作(时间另行安排)。
(八)参与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
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参评xx县第三届“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集中展示非公经济界参与脱贫攻坚成果(各企业于9月30日前向县工商业联合会申报,县工商联综合评定后向上级申报,由县委、政府统一表彰)。
(九)参与就业扶贫专项招聘会
组织工商联系统县内外企业在xx广场联合举办xx扶贫专项招聘会(有招聘需求和意向的企业于8月20日前申报)。
(十)参与脱贫攻坚摄影和书画展
组织非公经济界摄影书画爱好者创作一批反映非公经济界助力脱攻坚成果、帮扶成效的优秀作品参与县委政府集中展示活动(9月3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组织、商会和会员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细化工作方案。各基层组织、商会、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节点,逐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做好协调配合。各基层组织、商会、企业务必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织优势资源,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扶贫日主题活动并按要求汇总相关数据和上报。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五
市科协作为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将全市科协系统开展“扶贫日”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各级科协和所属学(协)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站在讲大局的角度落实扶贫内容,进一步加强统筹。各区科协作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协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全力做好扶贫工作。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实施党建引领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重要抓手,动员科技专家积极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围绕我市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有效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产业服务。
各区科协、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将扶贫日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制定“扶贫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做到早谋划、主动抓、出成效。要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具体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
全市科协系统要扎实做好“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
一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年度重要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座,让更多农民群众掌握农业生产致富技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是把扶贫日活动与农业科普项目相结合。大力实施“x市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通过扶贫日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科普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培训、科普教育的引领辐射功能。
三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小分队相结合。组织学会科技扶贫小分队与各贫困村需求精准对接,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人才、技术、成果优势等,通过科技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对口扶贫相结合。市科协将继续在资金、人员、技术培训支持对口扶贫村,协助帮扶村委会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培育扶贫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逐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帮助驻点村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帮扶村开着“三查三看”大行动,着力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准确率。各级科协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制定的驻点村帮扶规划,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科技扶贫工作。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六
实施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是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化和延伸,能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实施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对于统一党员思想认识,提高党员政策理论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25日。
(二)活动内容。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员集中活动日”与“三会一课”有机融合起来,突出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组织上党课等内容,做到日子固定、时间集中、活动方便,让组织生活接地气、好落实。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把“党员集中活动日”与我县推行的党员“链式”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在“党员集中活动日”这一相对固定的时间,组织开展党员每季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党员先锋指数的考评,研究处置不合格党员,定期进行党内谈心谈话,把“党员集中活动日”打造成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抓手。
3.开展义务服务活动。将“党员集中活动日”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干部返乡报到服务、“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三认”联系服务群众、重大项目攻坚、重点工作推进等有机统一,推动广大党员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党支部党员集中活动日集中活动时,所有党员必须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开展活动须做好记载,并拍摄图片或影像资料,做好档案的收集存档;。
3.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必须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并收存好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同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信息进行宣传,年终以此为向上申报评先评优的依据。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七
20xx年至20xx年,全县乡镇党委帮扶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具体任务分配为每个乡镇2户,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家庭成员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标准。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原则。
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与惠民服务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群连心工程相结合,与“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相结合,与精细化结对帮扶举措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残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分配计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扶持人数。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残联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乡镇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附件2),向村(社区)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残联报送县残联,由县残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残联、各乡镇要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工作档案和相关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结对帮扶。各乡镇党委要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
(五)落实帮扶措施。
1、落实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
2、落实生产扶持措施。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
3、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企业就业。
4、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各乡镇残联帮助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给予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
7、严格按照“户有牌、乡有册、县有帐”“三有”管理要求和“送资金、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四送”扶持方式,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细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六)总结验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于每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将根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负责牵头抓总,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党委为直接责任单位。
(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党委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要积极宣传在工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州残联网站上设有项目专栏,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道,请各乡镇踊跃投稿。
(四)搞好摸底,及时上报。各乡镇党委要在近期内尽快摸好底,确定两名以上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于3月31日前上交县残联。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八
经国务院批准,自xx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为了做好第xx个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现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召开一次扶贫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学习贯彻xx、xx关于全国“扶贫日”的批示,学习李鸿忠、王国生关于扶贫工作的`文章。
2、部署“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在赤壁电视台进行宣传。
1、对“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新闻报道;
2、滚动字幕宣传。
三、在《今日赤壁》上进行系列宣传
四、发一份《倡议书》
五、各乡镇、市直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
3、开展走访、慰问等。
xx扶贫办
二0xx年十月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九
为充分发动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扶贫济困日〔20xx〕2号)精神,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活动目标: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理念,广泛发动和组织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所筹集款物主要用于今年省社对口扶贫点xx县柳城镇石侧村有关帮扶事项,确保石侧村第一年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为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省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各项扶贫济困任务,利用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省社关于斗背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果宣传,力促扶贫工作广泛响应,营造全民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浓厚氛围。(人教处负责,办公室协办)。
1、开展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爱心捐赠活动。6月13日至6月28日省社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动员干部职工捐款,6月28日前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交款。(各单位负责)。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直属三校团委按照团省委关于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省旅游商务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省技师学院组织到省社扶贫点所在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负责)
6月30日前后,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同志带队,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周根旺同志陪同,省社人事教育处相关同志及直属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到帮扶村进行访贫慰问活动。(人教处负责)。
6.30”济困日活动。
6月28日上午,省社组织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省社领导班子带头捐款,各单位派代表参加捐赠活动。(人教处负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省委省政府倡导和组织的全省性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省社党组、理事会对扶贫济困工作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取得较好成效。今年是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开局年,组织谋划好今年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对实现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三年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围绕省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工作,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营造氛围,弘扬精神。要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积极宣传和表彰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一种奉献高尚、扶贫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一
本次“党员活动日”活动的主题是:“迎奥运、展风采、促发展—我为党旗添光彩”。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奉献活动。
二、活动内容。
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行业特色,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
1、环境治理活动。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党员深入街道、社区(村)、楼院、公共场所清理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环境,解决脏乱差和卫生死角,为群众创造清洁、美好的生活环境。
2、倡导文明和谐社会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报、展览挂图、礼仪讲座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恪守公正诚信,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树新风、迎奥运的良好社会风尚。
3、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家庭,关心孤寡老人,扶助困难学生,开展捐款捐物和无偿献血等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4、岗位奉献促发展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形式,积极开展岗位奉献活动,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开展活动,争做促发展的模范。
5、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社区科技咨询、便民服务活动,帮助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具体安排。
1、3月23日(周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办公楼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卫生大清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创造干净办公环境。
2、3月24日(周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上马街道邱家屯社区进行卫生大清除活动,解决社区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3、3月24日(周六),到***社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有重点地选择2名困难学生进行捐款帮扶活动。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讲究质量,注重实效,积极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2、广泛动员,全面参与。把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作为党员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明确活动的意义、主题和任务要求,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告、横幅、标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主题和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二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各级科协和所属学(协)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站在讲大局的角度落实扶贫内容,进一步加强统筹。各区科协作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协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全力做好扶贫工作。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实施党建引领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重要抓手,动员科技专家积极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围绕我市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有效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产业服务。
各区科协、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将扶贫日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制定“扶贫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做到早谋划、主动抓、出成效。要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具体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
全市科协系统要扎实做好“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
一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年度重要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座,让更多农民群众掌握农业生产致富技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是把扶贫日活动与农业科普项目相结合。大力实施“x市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通过扶贫日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科普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培训、科普教育的引领辐射功能。
三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小分队相结合。组织学会科技扶贫小分队与各贫困村需求精准对接,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人才、技术、成果优势等,通过科技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对口扶贫相结合。市科协将继续在资金、人员、技术培训支持对口扶贫村,协助帮扶村委会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培育扶贫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逐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帮助驻点村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帮扶村开着“三查三看”大行动,着力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准确率。各级科协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制定的驻点村帮扶规划,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科技扶贫工作。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五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xx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要以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星期六)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xx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六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2016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2016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2016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2016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16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2016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6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2016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2016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016年9月底前对省直201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201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6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2016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扶贫日活动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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