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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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0 11:45:23     小编:笔砚

在撰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调研、分析数据、组织思路,确保报告内容有据可依。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逻辑清晰,避免出现跳跃或重复的内容。下面是一份精心收集的报告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街道保障事务所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二

据调研,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研,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三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四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党委和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帮扶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强对全县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制,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近日,县人管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座谈、电话咨询、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益性岗位主要有:(1)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保健、扶老、托幼服务等。(3)社区单位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从摸底情况看,县的公益性岗位涵盖了上述公益性岗位三种类型的70%以上。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夫妻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行失业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人,其中:1、县公安局协警员人,保安人;2、交警部门交通协警130人;3、法院、检察院等书记员、驾驶等人;4、城建部门卫生保洁员人;5、县人社局协理员人;6、城市管理局城市协管人;7、林业消防警人;8、社区服务岗位服务人员人。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多数用人单位按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8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800元;部分单位执行900――1200元。二是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由财政给予补贴(养老、失业、医疗),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解决。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县人社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审批。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县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多个。主要分布在19个乡镇及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林业、地税、法院等单位,岗位有劳动保障协管员、社区管理工作人员、保洁、保安、协警等。为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先后安置了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各用人单位在加强管理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各使用单位很好的评价,个别表现突出和有特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突出的表现和踏实诚恳的工作态度已经被吸纳到社区业务管理和社区党支部班子等岗位工作。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沂水的建设添彩助力,社区居民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沂水的实际,制定了《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用人管理,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夫妻双方上岗人员、扶养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的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招聘工作由沂水人社局负责,各镇、街道协办,相关部门配合,对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持人管理录用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

(三)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人社局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进行检查,并列入对各镇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从实际出发,处理两个关系。一是劳动关系问题,由于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主体管理不适宜直接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至于不少单位提出,如果和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我们就不能使用了。其次由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一部分是大龄人员,不少人难免有这病那病。还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对此表示担忧,不少用工单位表示,解决不了工伤、医疗问题,不敢使用下岗失业人员。对此,县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群体社保补贴由原来的养老、失业扩大到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补贴,从而顺利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另外按照社平工资的40%扣除单位享受的社保补贴,剩余部分作为岗位补贴补给用人单位,补充了单位经费。实现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体双满意。

(五)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社保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地税协税员、城市协管、保安、林业消防和公安协警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政府与部门之间脱节。政府下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开发公益性岗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合力。主要原因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认为下岗失业人员素质低下,无技能、无专长,开发岗位后,不愿用下岗职工。另一面不愿意掏钱为下岗失业人员出资付酬。政策上的补助只是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大部分资金需要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过程中,有的用工单位以占用自己财政经费为由,拒绝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从我们调查情况看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足10%。

(三)岗位待遇不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需求。公益性岗位开发后,一般单位只发给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还达不到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的标准。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能接续,有的用人单位根本不给职工缴保险,职工保险补贴享受期满,继续工作后的各项保险难以得到落实。

(四)岗位安置与就业观念脱节。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存在三方面的观念问题。一是社会对下岗失业人员存在观念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就业的理解存在歧意,把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视为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不稳定就业或者无稳定收入的就业视同没有就业,造成下岗失业人员心理压力。二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观念问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拿自己原有的工作经历做资本,在选择工种时,既要待遇高,又要工作轻松,高不成,低不就,就业平台难以建立。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的闲置岗位视同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配套了税收优惠、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在使用下岗职工时,在利益驱动下,存在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如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里统一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市里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目前的工资水平,确立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指导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用人单位加大监察力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五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工资待遇。

(三)加强舆论引导。

(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

(六)完善人员进出机制。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六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

1、环卫处278人。

2、家政公司143人。

3、敬老院17人。

4、小区保洁39人。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七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根据有关政策狠抓落实,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1、环卫处278人2、家政公司143人3、敬老院17人4、小区保洁39人。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八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原因。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xx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xx—20xx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xx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xx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据调研统计,20xx年至20xx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xx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xx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及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照顾,支持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九

自以来,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以落实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加了就业再就业的数量同时,注重提高了就业再就业的质量,特别是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帮助“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帮助。

自以来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141个,其中:开发936个,开发753个,开发452个。目前,我市的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安全保卫等方面。开发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在市政建设方面开发出来的一些就业岗位,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自以来全市共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为268.09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124.58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30.68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112.83万元。

三年全市共安排再就业资金2664万元,其中:安排695万元,安排944万元,安排1025万元。由于再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再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公益性岗位补贴占再就业资金的17.93%,公益性岗位补贴占再就业资金的3.25%,公益性岗位补贴占再就业资金的11.01%。

按照现行政策,能够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这样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积极性不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

(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联动机制未形成。

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由于没有一个很好的联动机制,各部门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合力,各自为阵。例如,城建部门主管的物业管理公司招聘的物业管理人员和城市街道清洁人员,公安交警部门招聘的城市交通协管员等部门的岗位开发,由于没有建立一种稳定的信息沟通、工作联动机制,因此都没有很好地将有限的公益性岗位纳入统筹使用的范围,使劳动保障部门未能及时掌握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和用工情况。

(四)有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有关的政策宣传主要集中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造成舆论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五)“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4050”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底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203人,其中“4050”人员2528人。他们年龄偏高,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没有竞争能力,在市场经营中又缺乏创业能力。只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他们进行公益性安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问题,这也是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居乐业是大事,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具体体现。今年的再就业资金将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各级政府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二)实行多方筹集资金,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经费,实行由用人单位出一点、社会保障部门出一点的办法来进行筹集专项用于公益性岗位。对于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用再就业资金提供免费培训、按月给予工资性补贴、符合条件的再给予养老、失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进行补助,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孝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宁政〔2015〕31号)和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主要由政府投资开发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城市非营利性、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城市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如: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卫生保洁员等。)。

(一)以开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为主;

(二)以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为安置对象;

(三)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顾困难;

(四)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保持规模、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规模控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合理控制本地公益性岗位规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度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情况和社会需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进行审核,经财政局复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就业资金预算安排。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确定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后,应将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确定的开发计划,征集辖区内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对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核定的岗位数量、时限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及资金需求,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审核意见,经财政局复核后,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第七条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适当额度的岗位补贴。对用人单位开发的无经费来源和经营收入的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a类岗位),由当地财政、人社部门根据岗位劳动贡献、劳动强度、技能要求等,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不高于工资指导价位标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对用人单位开发的有经费来源或经营收入的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由当地财政、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

第八条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由当地财政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企业(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享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期满后,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具体程序:

(一)方案上报。用人单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提出招聘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二)信息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组织报名。乡镇或社区(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到组织招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组织招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报名人员应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推荐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招聘,进行面试(如因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

(五)拟用公示。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或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备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招聘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二)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出现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即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如确有需要,可按规定流程聘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继续留用的,可由当地财政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十三条对a类岗位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实行“按季预拨、季末结算”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用人单位需提供:

1、《宁德市a类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季申报表》(附件3);

4、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资金专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分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十四条对b类岗位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一季度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已缴纳的社保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

1、《宁德市b类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季申报表》(附件5);

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月明细表》;

4、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每半年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资金专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分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十六条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开公平、兼顾困难”。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虚设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具有宁德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第二十条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的财务处会计工作主任科员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给×××管理所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财务处会计工作主任科员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相信在我目前的财务处会计工作主任科员岗位上,×××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工作已经×年,回首财务处会计工作主任科员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三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性单位,是永久保存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综合性档案局馆,也是关系民生的窗口单位。我局馆现存档案资料累计已达17万卷,近年来为解决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和信访等难题提供了重要依据,搭起了政府与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起到了重要的`资政、存史、育人、利民的作用。

我局是防盗、防火重点单位,根据档案工作的安全保管要求,一天二十四小时必须有人看护。近年来馆藏档案数量急剧增加,工作量明显增多,为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馆藏档案安全,现申请公益性岗位2名,一男一女,主要负责单位的值班警卫工作。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

电话:xx。

巴州档案局。

xx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四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具有公益性和扶助弱势群体特征的社会救济岗位。在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管理松散、薪资待遇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该岗位在职人员工作热情不高。下文是公益性岗位请示,欢迎阅读!

市劳动局:

主星乡近年来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主星村是政府所在地。于20xx年修建了2公里环村路,安装路灯18盏,庭院灯10盏。20xx年建设文化大院2处,修建文化广场1处,硬化2400平方米,建设花坛4座,安装体育器材1套,乡政府改善办公条件,硬化政府大院3600平方米,安装体育健身器材2套,全村安装铁杖子3500延长米,绿化植树20xx株,种植花草15000株,建垃圾箱10个,环境建设得到加强。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化乡镇。但所有公益设施的维护、保洁、广场道路冰雪、垃圾清理都需要大量保洁工人。环村路清扫、冰雪清理需要4名保洁员,需要电工维护和管理路灯1名,文化大院清扫、冰雪清理需要4名,绿化维护修剪、美化花草栽植和管理需工作人员4名。望市劳动局给予支持帮助,增加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电工和绿化、美化管护工共13名,做好全乡保洁、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推进主星事业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作为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县xx,xx等工作职能。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xxxx”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xxxx力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的职能部门任务较以往更为繁重,特别是xx工作量大、人员偏少的矛盾最为突出。为更好地履行我局的工作职能,保证我局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现经我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拟向社会招收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上述部门,其中xx2名,xx1名。故要求贵局增加3个公益性岗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于我局职能股室多,人员偏少,目前我局除副科级以上领导外,只有32名工作人员,致使我局个别股室只有1-2名人员。特别是水利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只有1人,该中心有关领导多次到我局要求增加一名工作人员未果。现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拟向社会招收一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便民中心服务窗口,故要求贵局增加一个公益性岗位。

另外,我局还急需一名司机。现主汛期已到,为了切实做好防汛等各方面工作,确保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出车,我局拟向社会招收一名司机,故要求贵局再增加一个公益性岗位。

拟招收人员名单:、。特此请示。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五

宁强县劳动服务局:

代家坝镇中心幼儿园于20xx年新建而成,位于代家坝镇街河滨北路。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我园本学期有幼儿344人,其中3个大班共95人,3个中班共125人,3个小班共124人。我园教师缺口大,临聘人员多,工资支出大,经费紧张,现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故恳请县劳动服务局尽快为我园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其中清洁工2名,炊事员2人,门卫1名,),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

特此请示,望批复为盼!

xx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4月20日。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六

最近,xx省监狱局政治部召开专题调研会,就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进行研讨。省直监狱系统21个单位的政治处负责人、局政治部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围绕“如何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这个主题,总结了20xx年岗位练兵取得的成绩,认为岗位练兵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系统紧紧围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警察队伍”的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二是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监狱业务工作。

同时,也指出了练兵活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警察对岗位练兵的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岗位练兵活动存在着模糊认识,练兵停留在表面上、应付上,以“工作忙,没空练”、“年龄大,不好练”、“条件差,没法练”为由,消极对待练兵活动,部分警察心中还形成了“岗位练兵走过场”的心理定式,。

二是练兵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短视现象严重。练兵活动中还存在手段单一、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对警察的练兵手段主要是单向讲解,我教你练的填鸭式满堂灌,突出了教员的主导地位,但忽略了参训警察的主体地位,且缺乏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没有形成互动、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实践中没有注重培养民警的动手能力。

三是考核标准不科学。岗位技能考核标准模糊笼统,操作性不强。

四是约束激励机制乏力。警察教育培训缺少动力,需要有一套系统的、严格的、针对警察教育培训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

五是教材严重滞后。没有统一的基础教材,在教学内容设置上客观存在一定的难度,造成教学与实际脱节,学非所用,直接影响了培训的效果和警察学习的积极性。

六是时间安排不合理。岗位练兵活动从去年4月底开始至今年3月底结束,时间安排太紧,有的训练要大大超过上级规定的课时才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客观上对基层单位的工作产生了一定冲击。

参加调研的同志就如何构建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的长效性。

要把领导干部练兵作为重要环节,从领导抓起,从领导练起,要求“全警练兵,领导先行”,既发挥“亲自抓”的领导作用,又发挥“带头练”的示范作用。

要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在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上,要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调查和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警察的素质能力,了解警察各个时期到底“缺什么”,并及时解决“补什么、怎么补”的问题,使岗位练兵活动做到有据有依、重点突出。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将其作为检验和提高岗位练兵效果的有效手段。

要统一考核尺度。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岗位的警察量化细化岗位练兵考核标准,每年根据训练进度定期组织一至两次全面集中考试考核,并探索建立《练兵考核百分制》和《练兵排行榜》,定期公布,让每位警察找准自己的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要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加强练兵基地建设,走基地化练兵之路。建立以“教官制”为核心的师资培养机制,从业务部门中选拔业务精通、适应教学的业务骨干,建立起一支适应提高警察素质要求的“教官人才库”。自编实用性辅助教材,结合实际编写出岗位类别的练兵辅助教材,辅助教材在内容上应突出实用、贴近实战,并且不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建立练兵经费保障机制,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多方筹措,自我投入,保障练兵经费,确保岗位练兵深入、持久、长效。

二是将岗位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的实效性。

要紧贴岗位实际,合理设置练兵内容。必须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基础和不同水平的警察,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这样才能提高岗位练兵和培训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教育培训内容设置上,既有必学的、又有选学的,让警察在完成必学内容后,可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结构和工作岗位的要求,自主地选择培训内容。在五类岗位的基础上,还可在各岗位内部细分为若干岗位。

要根据年龄和职务练兵,做到因人施教。一线警察和年轻警察应侧重于实战需要,着重训练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实现“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的目标。领导干部要突出决策指挥、领导管理艺术的训练和理论的学习,达到“指挥镇定,组织得当,保障有力”的效果;后勤保障机关和机关警察也应侧重于理论学习,并增加调研、公文写作等内容的学习训练,以增加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七

为进一步搞好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市人事局市人发〔xx年月5日-月30日对我校实行岗位管理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我校是市教育局直属重点完全中学,属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编委核定编制控员数5人,核定领导职数4个,核定内部机构数4个。目前,全校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人(含高级政工师3人),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高级管理岗位4个;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7人(含政工师2人、主任科员3人),设置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4个、中级管理岗位6个;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无初级管理岗位。设置工勤岗位6个,其中:高级工4个,中级工2个。所设各类岗位均按现有人员已经聘任,无落聘各类人员,无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人员。最高岗位年收入2370.3元,最底岗位年收入322元,单位岗位平均年收入24828元(包括学校奖金在内),单位档案工资年收入6785.52元。

二、措施和办法。

我校岗位管理与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同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主要有:

在规章制度方面,制订了《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聘任制暂行办法》、《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办法》、《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西安市第三十中学关于坐班制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其制订和修改均经教代会通过。

在聘用合同制方面,强调全员推进,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在实际操作中,坚持三"定"(定编制、定岗位、定任务)、三"结合"(对教师从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好平时的记实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和学生评价相结合。)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综合一次,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评选先进、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

三、积极作用。

自我校实行岗位管理以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上级和社会的好评。

1.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全校教职工基本上可按照岗位管理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责任心得到进一步加强。教师专心于教学,集体备课、钻研业务、勤于教务的风气愈来愈浓;行政人员忠于职守,上班时间行政人员串岗、不在岗等现象大幅度减少,服务于教育教学的理念深入人心。

2.初步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津贴发放上,按岗位、学科计算系数再乘以实际工作量确定当月津贴。教职工在每月考勤的基础上按岗位职责和工作量领取津贴。

四、存在问题。

1.学校缺乏用人自主权,还受到体制、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导致校外优秀教师难以引进、校内优秀教师容易"跳槽",不利于学校发展。

2.职称评定方式落后,未能实现评聘分离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一线具有高级职称人数和管理岗位具有高级职称人数几乎持平,严重影响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3.由于历史原因,我校还有在岗8名集体性质职工,造成学校在岗位管理之外按人设岗的现象存在。

五、意见和建议。

1.实行教育人头经费包干,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育教学人才合理流动提供有效保障。

2.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离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便于学校将聘任制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人尽其事。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篇十八

(1)一般学习能力。这种能力是人的最基本的能力。它是指人们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可称为智力。它包括记忆能力、观察能力、注意能力、想象能力、思维能力,特别是逻辑思维能力。一般学习能力是人们在学习、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必须具备并广泛使用的能力。职业或专业的水平越高,对人的一般学习能力的要求亦越高。

(2)言语能力。它是指人对词及其含义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它表示对词、句子、段落、篇章的理解能力,以及善于清楚而正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向别人介绍信息的能力。简单说来,它包括语言文字的理解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不同职业对人的语言能力要求亦不同。语言文字的表达,不仅要准确,而且要幽默,能给人奋进的力量。

(3)算术能力。它是指迅速而准确地运算能力。大部分职业都要求人们有一定的运算能力,但不同职业对人的算术能力的要求程度不同。对于会计、出纳、统计、建筑师、工业药剂师等职业来说,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对于法官、律师、历史学研究者、护士、x光技师等职业来说,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中等水平的计算能力;对于演员、话务员、招待员、厨师、理发员、导游、矿工等职业来说,对运算能力要求较低。

(4)空间判断能力。系指能看懂几何图形、识别物体在空间运动中的联系、解决几何问题的能力。这方面的能力可以从中学时期一个人对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学习成绩的好坏看出来。与图纸、工程、建筑等打交道的人,对空间判断能力要求很高;而对于裁缝、电工、木工、无线电修理工、机床工来说,必须有一定的空间判断能力。

(5)形态知觉能力。即对物体或图像的有关细节的知觉能力。要看出图形的明暗、线的宽度和长度,能辨别细微的差异。对于生物学家、建筑师、测量员、制图员、农业技术人员、动植物技术人员、医生、兽医、药剂师、画家、无线电修理工来说,需要较强的形态知觉能力,而对于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工作者、售货员、办公室工作职员来说,形态知觉能力的要求就不太高。

(6)文秘能力。系指对言语或表格式的材料细节的知觉能力。

(7)眼手运动能力。是指眼手准确、迅速和协调地做出精确的动作的运动反应能力。对于驾驶员、飞行员、计算机操作员及牙、外科医生、运动员、舞蹈演员来说,尤其重要。

(8)手指灵活度。系指迅速、准确、和谐地操作小物体的能力。纺织工、外科医生、画家等,手指必须较一般人灵活。

选择职业是人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抉择,它不仅决定了人们今后将从事什么工作,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将来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要选择一项合适的职业,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除了需要了解各种职业的需要以外,还需要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观念、态度、能力、兴趣和性格,其中,性格在职业选择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美国心理学家霍兰德(d)根据性格特征与职业选择的关系,把性格划分为六种类型,这六种不同性格的人在选择职业上具有明显的差异。

现实型这种人不重视社交,而重视物质的、实际的利益。他们遵守规则,喜欢安定,感情不丰富,缺乏洞察力。在职业选择上,他们希望从事有明确要求、需要一定的技能技巧、能按一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工作,如机械、电工技术等。

研究型这种人有强烈的好奇心,重分析,好内省,比较慎重。他们喜欢从事有观察、有科学分析的创造性活动和需要钻研精神的职业,如科学研究等。

艺术型这种人想象力丰富,有理想,易冲动,好独创。他们喜欢从事非系统的、自由的、要求有一定艺术素养的职业,即音乐、美术、影视、文学等与美感直接或间接有关的职业。

社会型这种人乐于助人,善于社交,易合作,重视友谊,责任感强等。他们希望从事那些直接为他人服务,为他人谋福利或他人建立和发展各种关系的职业。如教育、医疗工作等。

企业型这种人喜欢支配别人,有冒险精神,自信而精力旺盛,好发表自己的见解。他们愿意从事那些为直接获得经济效益而活动的职业。如经营管理、产供销等方面的职业。

常规型这种人易顺从,能自我抑制,想象力较差,喜欢稳定、有秩序的环境。在职业选择上,他们愿意从事那些需要按照既定要求工作的、比较简单而又比较刻板的职业。如办公室事务员、仓库管理员、非技术操作工等。

如何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性格类型的职业呢?下面有一个职业选择测验,对你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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