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方案应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的可实施性。以下是一些经典方案的案例,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北京奥运行动计划》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特提出我区城区在――期间,开展“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区城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20万。拥有近千个社会单位,职工5万余人,共有社区22个,居民达15万人。提高城区单位文明程度,提高城区人口综合素质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深入开展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迫切需要。面临我区经济社会超高速、跨越式、高水平的发展,随着20奥运会的临近,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必将促进中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这对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事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事关成功举办奥运会的战略高度来抓,对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的国际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深入开展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保持创建活动连续性,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成果,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的迫切要求。从1984年开始,我区连续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花园式单位等梯次式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文明城市创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区创建工作还有差距,特别是文明单位(社区)跨入全国文明先进行列数量不多;构建和谐社会人的道德素质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发展奥运经济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形势呼唤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有新发展、新特色、上档次、上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奥运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为奥运添光彩,建设文明新我区”为主题,围绕“扮靓机关环境,搞好优质服务”和“实践文明礼仪,创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实现“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20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年成效非常显著。3年创建“文明诚信单位”100个、“文明和谐社区”20个,争创一批市、国家级文明先进单位,巩固、提高“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区”成果。
(三)总体思路。
坚持一个方针:以人为本,齐创共建,全面参与。狠抓两个层面:区直处级单位和城区社区。突出三个重点:扮靓环境,增强素质,优质服务。完善四项机制:投入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达到五优标准:优秀的班子、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班子成员要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的基本理论知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优良传统,熟悉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成为思想解放、执政为民、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先进集体。在创建活动中,做到有领导分工、有计划措施、有较大投入,以保证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2、围绕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企业性单位,要抓住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谋划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强化招商引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非企业性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创新管理体制,主动转变管理观念和方式,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
3、建设精神文明,提升文明程度。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首都市民文明公约》,以及《我区区国家公务员文明礼仪规范》,强化市民文明意识、首都意识,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礼仪”的社会新风。紧紧围绕“人文奥运”加强文明礼仪知识和英语学习培训,掀起宣传、教育、实践文明礼仪规范的热潮,提高干部群众的奥运意识和文明素质。大力开展“迎接奥运,共铸诚信”、“同心全面建小康”主题教育和双拥共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建和改建文化体育设施,加强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改善办公条件,扮靓机关环境。装饰旧办公楼,健全完善多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功能、办公自动化管理功能,数字化教育功能、资源网上查询功能、监控报警综合功能、生活保障功能,改善宿办条件。模范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严格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食品卫生法》、“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楼道文化、庭院绿化美化,做好卫生防疫,医疗保健工作。
5、强化综合治理,秩序安定井然。坚持民主与法制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治保、民调和治安联防队伍,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落实治安保卫、交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种防范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秩序良好。重视民事调解工作,无越级群众上访事件。外来人员管理,帮教失足青年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对“flg”及其它邪教组织斗争有力,实现“双零”指标。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失盗、工伤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1、以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载体,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同心全面建小康”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和提倡符合时代要求,体现社会进步,代表时代发展潮流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使居民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区组织的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广大居民参与文明礼仪规范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奥运意识和文明素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红色旅游工程等,激励广大居民增强爱国情感,继承革命传统,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楼道文化和书架工程建设。按照首都文明办要求,在社区建设一批规范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大力推进英语角、楼道文化和书架工程建设,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的舆论环境。
2、以抓好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努力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多办实事、好事。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网站的调研指导和研发绿色上网软件,评选一批适合青少年浏览的优秀网站和优秀软件向社会推荐。宣传推荐优秀图书、歌曲和童谣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好读书、用书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参观爱国主义基地,召开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加强社区团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社会化、开放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加强老年人文化活动、健身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3、以创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深化群众性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要深入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在“进”字上下功夫,千方百计调集相关部门专项治理社区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改善社区环境。在“深”字上求发展,健全完善社区服务求助功能,社区资源网上查询功能,监控报警综合功能,建设一批社区课堂、文化广场、体育煅炼点、电子图书阅览室等。在“实”字上见成效,整合力量,充实内容,完善机制,扩大影响,努力构建安全型、服务型、学习型、共建型的文明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
四、考核评比组织工作。
(一)参评范围:
1、“文明诚信单位”参评范围:列入建制的区直处级单位和市、区双管的处级单位(驻区部队不含)。
2、“文明和谐社区”创评范围:城区内的居民社区(拆迁改造和组建不满一年的不含)。
(二)评选限额:
“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原则上每年评选命名一次,评选文明诚信单位35个、文明和谐社区7个。市、国家级先进单位从中择优推荐。
(三)申请报告:
凡参加“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评选的单位,每年初,党委(工委)、党支部要提出创建意向,讨论研究争创意见,进行公示,向区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四)检查考核:
各申报单位(社区)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不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年底向区文明办书面报创建工作总结;区有关部门深入申报单位(社区)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抓好落实;区文明办协调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社区)每年进行两次检查验收,年底按照考核标准打分、评选,提名、公示,报区委常委会审批。
(五)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的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授予奖牌和证书,并给予“文明诚信单位”奖励1万元;给予“文明和谐社区”奖励2万元(每年需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六)日常管理:
被命名的“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创建档案,再接再厉,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发生质量下降和严重问题,主管部门核实后,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多年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总体形势很好。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扩大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明显,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不同程度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部分群众的素质亟待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面对现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解决薄弱环节,提高工作水平。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以区委副书记马庚良为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志远,副区长曾繁新为副组长的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人事局、政法委、文化委、纪检委、市政管委、发改委、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区文明办为办事机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社区)也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深入调研,探索新路。
随着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未来的征程中必然会遇到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对广大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我们要及时加以总结提炼;要不断探索和寻找新形式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选好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大胆实践,寻求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单位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是精神文明创建的制度保证。一是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各单位(社区)要完善多渠道、多层次投入保障体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以落实。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监督创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公示制”,坚持评优创先和“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作用。三是要完善考核机制。按照标准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确定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严格自查和考核制度。四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先进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质量下降和发生严重问题的,根据情节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
各协调单位、各创建单位(社区)要坚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创建工作,抓好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着重培育一批国家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这些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掀起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活动高潮,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地开展。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二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七、立足自然生态景观,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八、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九、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生态安全造福子孙后代。
十、优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十一、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十二、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十三、一言一行彰显文明风范,一点一滴凝聚创建真情。
十四、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十五、坚定信心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迅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按照“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建设山青水秀、地绿林茂的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一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
(二形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5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板块基地130万亩。
(三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基地20个,实现多数市民出行500米内见休闲绿地。
三、工作重点。
系统。三是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在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完善绿化隔离林带。四是构建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生态网络,保护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确保水质不断改善。
(二增加生态总量,实现森林围城。规划城市森林300万亩,其中2008-2010年人工新造林39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森林围城”布局。一是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碳汇造林等工程,加强造林补绿工作。二是开发挖掘垄岗丘陵资源,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或苗木产业,开发丘陵岗地。三是对生态重要地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规划调整,扩大林业用地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四是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封山育林,加强林木管护抚育,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
泊水系的连通建立江湖联系水网,通过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道路、水系和滨水滨湖岸线绿地编织绿网,形成“绿网”“水网”交融、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融通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一是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四大工程。二是建成区重点保护58座山体、建设40个湖泊公园,努力形成山成林、湖成环、滩成带、路成片、点成景的绿化景观。三是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四是加大城内公共休闲绿地和小森林建设,形成市民能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方便、宜居生态休闲绿化设施。
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和区乡公路开展造林绿化,加大道路防护林建设,绿化率达85%以上。加强环城森林生态工程的管护。三是农田林网化。按照300—500亩网格标准,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化水平,农田林网绿化控制率85%以上。
(五彰现林水相依,打造湿地之城。我市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26.1%,要做好水生态、水环境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构筑水生态体系。一是中心城区要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按规划逐步建设40个城市湖泊公园,开展截污治污、水系梳理、引水调水、堤岸建设、植被复育、景观营造等工作,营造“一湖一景、一湖一品、一湖一特色”的湖泊景观带;二是积极开展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推进汉阳六湖连通、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着力恢复通江湖泊,重建江湖联系;三是远城区要加强自然湿地保护、恢复与合理利用,抢救性划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公布重点湿地保护名录,在武汉外环线周边建立环城湿地自然保护网络。
(六倡导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化。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育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优化城市森林结构配置,确保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加强森林防火,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与教育工作。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支持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建设2处以上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造林绿化。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设幸福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各类纪念林基地,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规范保护城市古树名木,措施到位。
板块基地建设,形成以苗木花卉、无公害茶、绿色水果等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以及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三是推进公共休闲,让市民共享生态成果。建成区内建设多处以各类城市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远城区要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区、休闲农庄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积极发展一批生态休闲专业村,提升森林休闲功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研究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创造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区、各部门要组织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森林城市建设档案,市政府将组织检查考核。
行动计划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和建设,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建设需要。依法护林,科技兴林,为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四创新机制,加大宣传。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市区联动,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互动,国家、集体、个人互动,全社会全民参与模式,广辟融资渠道,吸引社会投资,支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附件:。
附件2:。
一、部门造林绿化任务(一市林业局。
1、人工片林10.5万亩。其中新发展林业产业板块基地3.5万亩,低产林改造2.3万亩,国家长防林工程1万亩、血防造林工程1.8万亩,中石化碳基金造林项目1万亩。
2、封山育林5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
3、四旁植树500万株,实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村湾绿化工程。
4、启动实施重点湿地保护区建设工程和湿地公园建设。
1、全年计划建设绿地面积310万平方米,植树50万株。
2、实施“一湖一景”、“一山一景”、“一园一景”和“一路一景”景观绿化工程。
3、策划森林广场建设或改建项目1—2项,建设11片城市小森林,建设绿地面积28万平方米。
4、启动三环线两侧绿化。(三市交委。
1、植树5万株,2、完善进出口道路绿化,道路绿化建设50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站场垂直绿化1000米。
4、制定并启动7条快速出口通道道路绿化工程。(四市水务局。
1、全市植树15万株,加大“两江四岸”绿化力度,汉口江滩绿化进一步完善,武昌江滩四期绿化续建,汉阳江滩绿化续建。
2、堤防绿化充实完善。
3、制定创建森林城市“两江四岸”和主要连江支流水域周边造林绿化工程方案。
(五市教育局。
1、植树1万株。
2、绿地建设3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2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1万平方米。
(六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1、植树1万株。
2、发动物业小区开展屋顶绿化。
3、督促物业小区提升绿化水平。
二、中心城区造林绿化任务(一江岸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2.5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3处,共5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5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建设园林小景5处。(二江汉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8.15万平方米,续建2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4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2处,共4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4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建设园林小景5处。(三硚口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1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4处,共8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4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建设园林小景5处。(四汉阳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6.9万平方米,续建1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3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4处,共4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4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建设园林小景5处。(五武昌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1.77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3处,共5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8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5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建设园林小景5处。(六青山区。
1、植树5万株。
2、新建绿地3.1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
4、拆墙透绿4处,共400米。
5、专群绿化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4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建设园林小景5处。(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植树5万株。
2、绿地建设35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
4、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1、植树6万株。
2、绿地建设50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4处,新建0.5万平方米。
4、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完成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辖区内山体修复改造,已托管村社会绿化以及项目内景观道路绿化提升。
(九武汉东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1、植树0.3万株。
2、绿地建设1万平方米。
3、完善提高植物专类园绿化景观。
4、策划森林建设项目1—2项。
三、远城区造林绿化任务(一黄陂区。
1、人工造林3万亩,其中,血防造林0.5万亩,碳汇造林0.4万亩。
2、封山育林2万亩。
3、中幼林抚育2万亩。
4、四旁植树150万株。
5、绿色通道达标15公里。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2—3项,新建绿地1.6万平方米。(二新洲区。
1、人工造林2.8万亩,其中,血防造林0.34万亩。
2、封山育林1万亩。
3、中幼林抚育1万亩。
4、四旁植树120万株。
5、绿色通道达标30公里。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2—3项,新建绿地2万平方米。
7、阳逻迎宾大道绿化带建设,新建林带绿地40万平方米。(三江夏区。
1、人工造林2.6万亩,其中碳汇造林0.6万亩。
2、封山育林0.5万亩。
3、中幼林抚育3万亩。
4、四旁植树100万株。
5、绿色通道达标20公里。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2—3项,新建绿地3.5万平方米。(四蔡甸区。
1、人工造林1.8万亩,其中血防林1万亩;。
2、封山育林0.5万亩。
3、中幼林抚育1万亩。
4、四旁植树80万株。
5、绿色通道达标10公里。
6、策划森林建设项目2—3项,新建绿地2.5万平方米。(五汉南区。
1、人工造林0.1万亩。
2、四旁植树10万株。
3、中幼林抚育2万亩。
4、绿色通道达标5公里。
5、新建绿地4.8万平方米。(六东西湖区。
1、四旁植树20万株。
2、绿色通道达标10公里。
3、新建绿地3.5万平方米。
4、策划森林建设项目2—3项,改建绿地3.5万平方米。(七洪山区。
1、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
2、四旁植树20万株,绿色通道达标10公里。
3、建成区植树5万株;城市小森林2处,新建绿地3.2万平方米;公园2处,新建3万平方米,续建1万平方米。
4、立体绿化建设:垂直绿化1000米;屋顶绿化3处,新建0.2万平方米;实施阳台绿化一条街工程;拆墙透绿3处,共600米。
5、专群绿化6.6万平方米。实施7个重点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和对4个社会单位绿化充实完善。
6、建设园林小景5处。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四
1、在和谐中寻求发展。
2、静以修身,学以育德。
3、"静"字高悬,知识乐园。
4、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体验别样浪漫的人生。
5、"净静竞",提高成绩,修身养性。
6、悄悄地你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
7、安静的氛围营造温馨的环境,无声的静思给你无穷的智慧。
8、沉默在这里已升华为一种品德。
9、公共空间大家一起来分享,公共秩序大家一起来维护。
10、此时无声胜有声。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五
为加快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工作,进一步绿化、美化美丽建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我校生态文明,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教育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遵循校园绿化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以经济、实用、美观和因地制宜为原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体,以校园绿化美化和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对校园绿化用地进行整体规划,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森”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创森”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扎实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园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率达90%以上的目标,学校要达到县级绿色学校标准。
2、实现“创森”宣传教育进课堂,积极引导师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形成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
3、加大“创森"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师生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
四、主要工作。
1、总体目标:从2018年开始全面启动,按照市、县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实际,全面做好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2、宗旨:让森林走进学校,让学校拥抱森林。
3、主要工作任务。
1、营造浓厚的“创森”工作氛围。结合实际及育人特色、办学理念,科学规划校园绿化工作,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计划。通过举办征文、班队会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系统、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绿化知识、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参与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深入开展“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等主题实践活动。学校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要抓住植树植绿时机,认真规划设计分配植树植绿任务,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爱绿、护绿活动中,建设优雅、清新、舒畅的校园环境。
3、加强学校绿化管理。学校要制定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绿化工作。及时清理枯枝败叶、修剪、灌溉花草树木,保证成活率高,可观赏性强。
五、工作步骤根据市、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创建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学校成立“创森”组织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增强创建意识,增强参与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9月)编制完成《马场学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大投入,认真开展。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2019年以后)检查校园绿化,形成工作总结,培养师生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爱我家园的意识和素质,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六、相关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在创建工作中坚持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责任落实。
2、要把“创森”工作和校园绿化工作有机结合,与学校育人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环保、低碳和生态意识。
3、要落实绿化专项资金,在公用经费中保证校园绿化美化资金,满足学校绿化建设需要。
4、要重视创建活动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建立创森工作档案,收集整理一套绿化精美图片,促进“创森”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8/3/7。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六
2、今日不种树,哪来明日林。
3、多一分绿色,添一分清新。
4、小草在休息,大家莫打扰。
5、小草有生命,请您勿践蹋。
6、小草有生命,足下请留情。
7、盼望江山绿,请爱一株苗。
8、绿带来生命,花带来色彩。
9、人人爱护绿地,绿地回报清新。
10、人人维护绿地,绿地维护人人。
11、保护一片绿色,珍惜人类净土。
12、如果您珍惜生命,就请爱护花草。
13、小草也有生命,请您脚下留情。
14、已有阳光大道,何必另辟蹊径。
15、珍惜一草一木,热爱美好家园。
16、追求绿色文明,减少环境污染。
17、公共绿地齐爱护,美化龙乡石油城。
18、我是寸寸纤细草,请您走路绕一绕。
19、我给您一片绿,您给我生存的余地。
20、毁坏绿地不文明,保护环境美家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七
3、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尘。
4、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5、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6、人生包括两个部分:过去的是一个梦;未来的是一个希望。
7、在风雨中飞翔的鸟才是勇敢的,顶着困难往前跑的人才是有出息的。
9、汗水是滋润灵魂的甘露,双手是理想飞翔的翅膀。
10、多一份投入,多一种学习,多一些反思,多一点执着。
11、鹰美在高空中,花美在绿丛中,话美在道理中,人美在劳动中。
16、一个真正美的心灵总是有所作为而且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17、乐观是一首激昂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18、在宁静的环境,悠闲的心情静静地读书,是人生最有味的享受。
19、世界上荣誉的桂冠,都用荆棘纺织而成。
20、一个人可以得到他想做的一切,需要的只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持久不懈的努力。
21、学习是创造的前提,又是创造的过程。
22、懦夫把困难当作沉重的包袱,勇士把困难当作前进的阶梯。
23、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日。
24、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25、胜利者往往是从坚持到最后五分钟的时间中得来的。
26、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27、力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28、母亲赋予了我们以灵魂和肉体,我就以我的灵肉来探索人生。
29、千锤成利器,百炼成纯钢。
30、不管理想多么美好,总得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
31、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32、路虽近,不行不到;事虽小,不为不成。
33、天生我材必有用。
34、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35、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36、只有学习精彩,生命才精彩;只有学习成功,事业才成功。
37、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有千难万难。
38、知识像烛光,能照亮一个人,也能照亮无数人。
39、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
40、立志不高,则溺于流俗;称身不严,则入于匪辞。
41、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42、我是‘白雪公主’,我不要做‘花花公子’。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八
6、创建园林城市,改善人民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人人动手参加创园,个个争当绿色使者。
8、共沐蓝天碧水,共享鲜花绿荫。
9、让麋鹿之乡到处绿荫鲜花,使湿地之都永享碧水蓝天。
10、努力营造人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色宜居家园。
11、创园让大丰天更蓝,水更清,林更绿,城市生态环境更和谐。
12、爱心孕育满园春色,绿色成就生命永恒。
13、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现你我文明。
14、人人惜得一片绿,处处留得一片春。
15、植绿护绿爱绿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16、自觉增强绿化保护法制意识,严厉查处毁绿损绿行为。
17、植绿护绿爱绿光荣,损绿毁绿污绿可耻。
18、依水造绿、沿路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全民植绿。
19、人人种树,家家栽花,绿化城市,美化庭院。
20、绿地、绿带、绿林,让绿意洋溢城市大街小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九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今天这次大规模高规格的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会。刚才,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会精神,就今年的植树造林工作,都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讲得也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一定要认真分析形势,增强责任狠抓认识。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随着人们城市意识的逐步提高,各城市之间展开了一场大搞城市建设的竞赛。各市按照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纷纷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城市发展战略。但不论是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其目标都是要建设一个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载体很多,国家建设部提出的城市梯次发展的目标是园林城市、生态城市、花园城市。要想实现国家生态城市、花园城市的目标,就必须首先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环境竞争力,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气,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特别是在我市建设三产大市、工业强市、城郊型特色农业市,实施大开放主战略的新形势下,我们只有加快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的容量和质量,才能创造更优的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人才来卧龙投资兴业。同时,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让城市绿起来、美起来,让人民群众拥有树荫环抱、绿茵遍地、繁花似锦、四季葱翠的绿色空间,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于2月24日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提出要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我们面临大量繁重的工作要做,任务极为艰巨,必须下大决心,动真功夫,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完成。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一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绿化的档次和品位不高,缺乏高水平的精品和亮点;二是绿地分布不够均衡,布局不合理,城市周围的大环境绿化也没有形成完整体系;三是单位、居住市绿化建设滞后。当然,在看到差距的同时,大家还要看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有利条件和优势也很多,我市城市绿化的基础并不差,与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差距并不大,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形势,正视差距,发挥优势,克服不足,再努一把力,再加一把劲,就一定能够完成任务,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希望大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务必把这一关乎长远发展的大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一定要咬住创建目标,一着不让狠抓重点。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一些使用较为普遍的标语吧,标语以其时间性、阶段性和空间性的'特色,表示着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重点。那么都有哪些类型的标语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宣传标语,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五、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七、立足自然生态景观, 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八、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九、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生态安全造福子孙后代
十、优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十一、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十二、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十三、一言一行彰显文明风范,一点一滴凝聚创建真情
十四、全市动员 全民参与 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十五、坚定信心 明确任务 强化责任 迅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
十六、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一
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广泛参与,全面联动,打人民战争。要真正把全市人民的注意力都引导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上来,就必须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切实把这一关乎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炒热叫响,使之变成全社会全民参与的一项自觉行动。要广泛宣传、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通过捐款、认养、认管、冠名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我们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进程。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指挥部,并设立多个督查小组,加强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今天会议后,各督查小组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务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精彩完成各项任务。承担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分工协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把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签订目标。
责任书。
把完成任务的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希望今天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勇挑重担思想与全市人民一道主动打好城市绿化攻坚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同志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是我们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大举措。让我们动员和带领全市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迅速掀起城市绿化高潮,为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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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二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呵护绿色家园,我们一路同行。”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区委、区政府从优化城市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生产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区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当前,正值我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接检查的关键时期。在此,我园向家长朋友们发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共建绿色美好家园”的倡议。
首先,请积极参与“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活动。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都能参与创园活动,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家人、同事、朋友、邻居宣传绿化美化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形成“自觉呵护绿化,争当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自己动手,利用办公室、阳台空间养植花卉盆景,美化办公与居住环境,使“人人参与,美化家园”成为共同的自觉行动,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推向深入。
其次,请爱护绿化。“满城秀色满城景,一枝一叶总关情”,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城市绿化,不侵占绿化用地,不损坏绿化设施,不践踏草坪,不在绿地内乱设摊点、违法搭建、栽种蔬菜,遵守公园绿地、广场的管理规定。保护好城市花草树木,不乱挖、乱拔、乱砍树木,不乱涂乱刻、乱剥树皮,不攀折花木,不在树木上拉绳晒衣挂物。遵守公园绿地管理制度,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纸屑或其它杂物。
还有,请协助监督。良好的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当发现破坏绿化成果和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时,希望市民朋友们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及时提醒并劝止。爱护城市环境,呵护一草一木,用心灵和双手做绿色的倡导者、扞卫者,监督和制止有损城市绿化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就是要让大家都能享受到清新、优美、健康、舒适的生活,感觉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同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爱绿护绿,保护环境,共同营造一个“绿漫全城,四季花香”的美好家园!
大手携小手,共同创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刚闭幕两个月之际,市委、市政府就组织召开2009年全市绿化工作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这既是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市园林局吴丹局长、市政府焦副市长做了报告,我都赞同。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立即行动起来,从各自实际出发,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完成了一批重大工程,推进了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单位附属地绿化等工作,建设了一批特色公园、小游园,极大地改变了城市的环境面貌。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国”字号的创建,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庞大系统的工程,要求高,标准严。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有差距。今年要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还要做大量繁重的工作。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看到差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实现“二次创业”、构建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直接目的,就是创造优美、清新、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树木和绿地被称为“城市之肺”,是体现城市环境好坏的重要方面。从更高层次讲,城市园林绿化不但是一种自然景观、生态风貌,更是一种文化景象。高水平的城市园林绿化,可以提升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艺术内涵,可以使人的发展与城市、自然相协调,形成天人合一、共生共荣的和谐局面。
第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重要举措。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一个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气与人才,聚集资金与技术,聚集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我们只有加快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的质量和容量,才能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来柳州投资兴业。
不仅要有高楼大厦,还要有良好的城市品位、形象、公共设施和文化内涵;
不仅要有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还要有一流的生态环境。实现柳州城市现代化,就必须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方位开展城市绿化建设,有效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科学地把现代文明、历史神韵、山水城市的自然特色融合于城市建设之中,塑造独具特色的山水盆景城市形象。
第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素质的内在要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不仅仅体现在绿化上,不仅仅反映在景观上。它对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市民素质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必须看到,我们还有诸如践踏绿地、侵占绿地、砍树毁绿、攀摘花枝、在树上乱写乱画、凉晒衣物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柳州城市形象。我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必须认认真真地解决这些问题,树立起“龙城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与国家园林城市相匹配文明的行为习惯,人人做到自觉爱绿、护绿、植绿,才能从根本上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此,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柳州未来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圆满实现。
二、加强效能建设,高标准、高品位地建设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过程,说到底是一个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过程,也是一个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既是组织者,同时又是执行者和落实者。这就要求我们从创建工作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面对创建园林城市这样的艰巨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高标准、高品位地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在创建工作中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作为根本目的,真正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之成为人民满意工程。
第二,要强化两种意识。一要强化大局意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好事,在创建过程中,仅靠园林绿化部门一家是不行的。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从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去考虑和处理问题,要切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当成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扎实做好承担的工作任务,自觉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贡献。二要强化效率意识。必须认识到,一年时间,稍纵即逝,转瞬而过,如果按部就班,不讲求效率,不超前谋划、提前准备,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程,抓不好细节就要耽误全局工作。
第三,要突出五个结合。一是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塑造城市个性和特色相结合。城市的风格和特色是创建园林城市的生命源泉。一个城市只有山、水、城、绿相融合,才具有巨大的魅力。柳州有山、有水、有绿,同时还有2000多年的历史和文化积淀,特点明显。我们要依托这些自然和人文资源,大力推进特色山城建设,实现“显山露水,山在城中,城在园中,人在绿中”的城市建设目标,走出一条具有柳州地方特色,传统风格与时代气息并重,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的创建道路。二是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抓好城市管理相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城市管理有着较高要求。只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才能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要克服“重建轻管、建管脱节”的现象,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加强对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真正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走上法制轨道。三是把园林城市创建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园林城市创建对市政设施建设都有具体指标,要突出燃气、道路、供水、环卫等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考虑绿化等工作,使绿化这一主要创建指标得到较好落实。在现代城市建设中,许多设施仅仅满足于方便实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讲究景观效果。通俗地讲,就是要做到既好用又好看。从一砖一石、一草一木抓起,从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抓起,精雕细刻、精益求精,力求建一个工程、出一个精品、留一个亮点,努力提高城市建设的水平。四是把园林城市创建与开展“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等创建活动相结合。有关单位要切实对照相关的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全面达标。五是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强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工作相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蓝天碧水、青山绿地”工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突出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河道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烟尘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要加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工作,不断降低全社会的能耗水平,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环保节能指标全面达标。加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垃圾废渣污染和噪音污染治理力度,使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的实现。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广泛参与,全面联动,整体推动,使之变成全民参与的一项自觉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城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有关措施,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日常协调指导等工作。各城区及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要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要追究责任。
二是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安排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创建工程的实施。同时,要精打细算,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各城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和城市园林绿化的产业化,为创建园林城市提供保障。
三是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合力。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要着眼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积极组织开展绿化法规的教育和宣传,使爱护城市的公共设施、爱护城市的一草一木和保护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抓好新闻报道工作,唱响创建工作主旋律,在全市上下形成舆论强势,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是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市创建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协调。要强化阶段性考核,组织专门队伍,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09年,我们要继续大力实施城市生态建设工程。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营造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实现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同步推进。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景观工程,建设一批公园绿地、沿河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争取今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继续开展“百万人民种百万棵树”活动。深入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山清水秀地干净”形象。
经济突围,项目突破;
全民奋勇创业,共建和谐柳州”的“二十八字方针”的总体要求,以饱满的精神、良好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迅速掀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新高潮,为建设“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良好,空间布局合理,市民生活便利”的现代宜居城市,为实现柳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根据《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紧紧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县实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
以白山镇、古零镇
“食品安全乡镇”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为载体,以点带面,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四小”单位(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大型企业一起抓,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
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以白山镇、古零镇为。
2018。
年
6
月底前,力争通过验收完成创建工作。
1.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2.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
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县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各乡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和制度建设,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满足履职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食品、农产品检测资源配置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设置检测机构。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高毒农药经营示范和实名购买,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比重达
40%。
以上。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建立落实跨部门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黑名单”管理等管理制度,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召回问题食品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风险隐患防控会商探索,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
“双提升”。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校园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各乡镇结合当地的实际,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实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自评,重点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结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将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食安办汇总。
接受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县创建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
组
长:县食安委主任、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卫生与计生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公安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工商和质监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编委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县农林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保障工作组、源头治理工作组、市场规范工作组、风险监测工作组。
1.
办公室。
主
任: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等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起草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方案,收集创建工作信息,协调好各工作组的关系,做好对创建指标的分析和梳理,定期检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并主动与相关单位研究商讨,制定解决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2.
宣传工作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
副组长:县文新广体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旅发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在本县的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和舆情管理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3.
督查工作组。
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
保障工作组。
组
长:县政府办主任(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充实县、乡(镇)、村监管队伍,协调落实监管人员;编制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源头治理工作组。
组
长:县农林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农林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制订落实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6.
市场规范工作组。
组
长: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小”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信用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7.
风险监测工作组。
组
长:县卫计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评价风险监测结果,通报风险监测信息;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各成员单位要各履其职,各司其责,切实把各项创建试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职责:
1.
县政府办:根据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召开相关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县委宣传部:制定实施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协调有关食品安全涉外宣传工作。
3.
县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和严肃处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县发改局:指导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审批及组织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普及、宣传、科技成果推广等有关技术服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
5.
县经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提出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6.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7.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投入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本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本县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8.
县住建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各地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早点、排档和快餐摊点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9.
县农林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畜牧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督和使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无公害认证体系、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县文新广体局: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事件、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授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11.
县卫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事故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工作;协助县食安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相关营养膳食的宣传和指导。
12.
县旅游发展局: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
县工商和质监局:承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职责,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4.
县公安局:承担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职责;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15.
县食药监局:承担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落实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17.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监督执法体系、信用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工作。
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创建试点主体地位,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试点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展现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试点工作需要。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防止借创建试点之名搞形象工程;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纪、客观公正。县财政要相应落实保障经费,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创建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广泛宣传创建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五
部委《关于同意东莞市等。
30。
2014。
〕
469。
在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通过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挖掘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逐步构建具有东莞特色、制造与服务充分融合的电子商务经济和市场体系,进而促进东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到
2016。
年,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与引导,把东莞建设成为一个以东莞制造网络品牌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名城,加快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到
2018。
年,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程度从。
50%。
提升到。
80%。
电子商务交易额从。
2300。
亿元提高到。
6500。
亿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从。
30。
万人增加到。
100。
万人。
1.
2.
大力发展具有东莞特色的移动电子商务,使移动消费成为东莞生活购物的主流,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新方式。
3.
积极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贸易便利化、监管信息化、运作阳光化和服务本土化,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基地。
4.
构建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育成。
3
家以上年交易额超。
100。
亿元的本土特色电商平台;支持。
5
3
家以上国家级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扶持龙头电商企业上市。
5.
建设。
5
个以上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园区,园区总面积超过。
100。
万平方米。打造永不落幕的加博会、漫博会、服交会等国家级品牌会展电子商务,推动在望洪枢纽新城及周边区域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
6.
利用东莞产业集群优势,完善供应链电子商务生态圈;通过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智慧城市;培育引进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扩展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围绕居民生活开展购物、教育、家政等民生电子商务,以广泛便捷的服务带动居民消费水平提升。
1.
组织环境落实。以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为主要架构,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制订日常工作制度,做好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联系镇街加强协作,开展有特色的电商强镇活动。成立东莞电子商务发展专家委员会,邀请业界知名专家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智力支持与相关项目评估。(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政策环境落实。市委政研室牵头编制《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统计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或相关文件;市商务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编制《东莞市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服务政策指南》;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工商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交易主体认定办法》、《东莞市电子合同管理办法》、《东莞市电子商务纠纷处理办法》。引导电商企业主动对接监管,合规开展业务,实现阳光化发展;推动监管部门紧扣业务特点与电子数据,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强化引导扶持与部门衔接。(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统计考评环境落实。依据《东莞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等相关文件,围绕规划期内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量化指标数据,加强督查考评力度,分阶段组织开展进度检查工作,定期评估工作成效,督促改进不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解读,优化物流节点的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夯实信息服务平台基础。重点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b2b2c。
智能分销平台。(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积极创新电子支付应用。在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的统一要求和引导下,逐步规范电子支付行为和支付接口,发展便捷、规范、统一的在线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
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市发改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5.
完善电子商务园区体系。以园区为载体,针对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大引进培育力度,集聚主体、集约资源、集成服务、壮大集群,完善配套,推动制造业、电商行业、电商服务行业联动发展。积极探索与俄罗斯、巴西、印度等国家地方政府或商会合作,以“两国双园”模式,建设集跨境电商体验馆、展示中心、购销中心、海外仓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光缆管道与互联网技术,建成通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信息传输基础网络体系。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促进光纤宽带入户入村向移动化方向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及应用系统开发、信息处理、数据及网站托管、运营和管理等外包服务。(市经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加快推进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电子商务的通关模式。由驻莞海关机构应用虚拟海关和电子口岸平台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积极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市经信部门牵头研制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机制,市工商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网络商品交易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发展电子认证服务,结合东莞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支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建设。大力推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跨国数字证书互认,在粤港澳数字证书互通互认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市经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中心。建设与口岸监管部门数据库对接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专门仓,吸引并组织跨境电商货物入仓存储,实现多方数据实时贯穿业务全流程,构建可视化、可追溯、可比对的数据链条,为查验、通关、结汇、退税的预先核对、实时监管提供便利,提高跨境电商运行效率。(市委政研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鼓励本市电商平台服务中小企业。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发布、商务代理、在线交易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加快推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品牌化建设。通过电商服务平台将网络批发市场与实体批发市场相结合,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特色电子商务。依托电商服务平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发展集企业推广、交易、咨询、金融和信用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全流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电商服务平台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20。
家千万级卖家。(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松山湖管委会(生态园)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
扶持第三方支付服务,促成跨境支付格局。完善跨境支付服务,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促成跨境支付企业集聚发展的格局,构建起互联网金融企业、供应链公司、电商企业、银行机构、电商平台协调发育、彼此促进的生态系统。(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提高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和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等四大特色产业链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和全网营销外包服务。(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建立健全人才建设保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保障、奖励机制,为电子商务发展不断充实优质的人才资源。(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监督与评价机制。建立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程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定期发布创建工作进度报告。建立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层层分解量化考核指标并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评估体系具体细分为经济绩效评估和社会绩效评估。(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推动电商关键技术突破。引导鼓励企业申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现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物流智能化。协助企业组建具有完备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设施和专业科技队伍的研发机构,加强企业主体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企业、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
“莞创”制造业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工程。通过重点电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制造业企业“触电”培训,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主动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转型升级,改变企业依靠传统加工装配赚取微薄利润的模式,通过电子商务以自我品牌迅速开拓内外销市场,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提升企业价值。重点整合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面向市内所有制造企业免费开放。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开展“个性化、订制化、订单式”制造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
“莞贸”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工程。培育若干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商,重点推广。
b2c。
b2b2c。
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进行电商化改造。引进和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平台。(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
“莞会”跨境电子商务网贸会工程。创新举办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网贸会,建设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海陆大通道,积极发展国际货运班列业务,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的注册商标产品、民营企业的“两自”产品与一批大型跨境电商、国际买家对接,将办展流程、业务模式拓展至俄罗斯、印度、中东、南美等市场,推动东莞优质产品“走出去”,积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加工产品的进口业务。(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
“莞货”品牌闪亮工程。依托东莞五大支柱产业和四大特色产业,通过建立专业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际知名的专业镇产业网络品牌。建设横沥模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华南塑胶交易平台、厚街名家具平台、虎门富民服装交易平台、黄河服装交易平台、长安五金饰品交易平台、大朗毛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堂纸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岭山家具公共服务平台、茶山食品公共服务平台、石碣电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常平第一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扶持虎门富民服装交易平台、石碣电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茶山食品公共服务平台、厚街名家具平台、横沥模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五大相对成熟的电子商务应用专业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中国南派服装、板式家具、汽车模具、电脑周边数码产品、岭南食品网络市场国际知名品牌。(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5.
“莞通”电子商务物流工程。建设第四方物流平台,撮合车源货源信息。建设物流溯源系统,提升货物流通的效率性、准确性、及时性。依托智能社区平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服务。建立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向企业提供授信融资、保兑、保理、信用证、仓单或提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6.
“莞卡”电子支付工程。通过“莞卡”实现市民随时随地的电子支付,应用于缴费、票务、出行、娱乐、餐饮、纳税退税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生活便民服务和实现企事业单位、政府的便民服务。(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7.
“莞信”信用保障工程。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打造企业与个人的征信系统及信用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和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源共享机制。探索征信信息的隐私保护以及查询机制。深度开发和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用信息等增值服务。有效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尽可能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恶意的购买行为。(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8.
“莞融”电子商务融资工程。支持与电子商务企业具有信息对称优势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商业银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典当行业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等灵活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品范围。(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9.
“莞香”移动电子商务工程。大力推进公共区域免费。
wifi。
线下布点政务通商务通电子公众公益服务工程。(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0.
“莞智”电子商务人才工程。制定出台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人才的政策文件,从海内外持续引入电子商务专家与知名企业家,聘请高校、科研机构电子商务专家组成咨询顾问智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引进熟悉境外市场和语言的专业人才;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实力的企业在东莞设立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实验中心和研究基地,加快培育一批适合电子商务不同行业需求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与平台运营管理团队。(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在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围绕创建工作要求,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节点和责任主体,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工作。主要分三阶段实施:
各责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及时反馈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碰头会,加强工作进度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汇总整理阶段工作成效,比对工作要求查找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落实措施。
结合创建工作要求,邀请上级部门和行业专家指导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特色,改进工作弱项,落实全部创建工作量化指标测评分析工作,确保达到验收条件。
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我预评估,组织开展体系、服务、工程、效益四大领域考评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国家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做好迎接验收工作。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六
218。
号)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城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组
长:城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城区政府分管财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
城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区长。
城区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
成员由城区政府办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主任,城区监察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文新广体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旅游局、工商质监局、绩效办、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城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城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食安办,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新闻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城区食药监局局长担任。
2018。
年
6
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在
10。
月
20。
日前制定本单位(部门)实施计划。城区食安办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实施计划,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城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组织督察组开展每月、每季度及全年督查。
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据本单位(部门)实施计划,开展第一期创建,按照《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细则》逐项落实本单位(部门)分工,确保分工有序开展力争本阶段完成整体创建工作进度的
30%。
城区食安办在第一期创建阶段结束后开展一次年度督查工作,全面汇总各单位(部门)创建进度,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确定第二期创建阶段的工作任务力争本阶段完成整体创建工作进度的
80%。
城区食安办在第二期创建阶段结束后开展一次半年督查工作,全面汇总各单位(部门)创建进度,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确定第三期创建阶段的工作任务力争本阶段完成整体创建工作进度的
100%。
城区食安办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自评,重点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城区食安办负责收集草拟我城区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报城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食安办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考核评价,我城区提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如期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城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在政策优惠、经费支持、设备配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未按时完成创建进度任务的,将按实施细则扣减创建工作绩效分值。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篇十七
[2016]45。
“干净连云港”,确保。
2017。
年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1.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导员,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条块的创卫工作。(
5
月
20。
日完成)。
2.
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及区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5
月
20。
日前完成)。
3.
召开推进工作会议。
5
月
20。
日前完成)。
4.
细化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逐类逐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项任务具体到点,责任落实到人。(
5
月
20。
日前完成)。
5.
营造创建氛围。
在城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广告中,创卫公益广告达到
20%。
;垃圾转运站、公厕设置创卫宣传标语。(。
5
月
25。
日前完成)。
1.
实施环卫设施硬件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建、改建、维修公厕、转运站,确保建成区内无旱厕;重点抓好垃圾池撤池换桶,增设、更换垃圾桶、果皮箱。新建改建公厕、转运站
6
月底前开工建设,增设、更换的垃圾桶、果皮箱。
6
月底前完成投放。
2、实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责任主体根据任务分工,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对早、夜市饮食摊点、疏导点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乱张贴、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无破损残缺;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5
月
20。
日前启动开展)。
3.
实施环境整洁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治脏为突破口,重点组织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铁路沿线、拆迁地块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建筑装璜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
5
月
20。
日前启动开展)。
4.
实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我局牵头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道路硬化建设、无害化户厕改造任务。(
6
月底前启动建设)。
7
10。
月进一步整改提高,
7
10。
月底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创卫目标任务。
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创卫任务分工,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卫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创卫宣传活动,建立创卫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映创卫进度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在创卫期间将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近阶段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周至少组织
2
次创卫专项督查,每。
2
周出一期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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