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对一项具体工作、调查研究、经验总结等内容进行系统整理和呈现的一种书面形式。对于长篇报告,我们可以使用目录、章节标题等来组织和标注报告的内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的报告范文,或许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一
我校高度重视教育惠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实施使用中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资金使用管理阳光规范,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补助资金方面,我学校已经购买足够餐桌,同时维修食堂及公寓楼,总计使用资金5万余元,不存在挪用违规使用现象。
3、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教学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工程建设有建设许可证等,证件齐全,规范施工。目前正在申请验收。
4、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方面。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采取电脑充卡方式每月及时发放资金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免费作业本专项进展管理方面。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领取作业本,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二
xx扶贫办:
根据xx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xx】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xx】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xx】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xx】467号),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xx】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xx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xx】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xx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xx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xx年xx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xx】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xx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证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xx市扶贫办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尽管xx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xx市扶贫办非常重视区属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验收,我们将认真总结每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xx实际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培训学校完善手续,加快进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实施,使培训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还没有实施的项目要求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在能实施的时间及早实施;三是创新完善培训项目招标制,健全各类档案培训资料,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适应新时期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1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专项资金,是指旅游发展基金中用于支持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补助资金。旅游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
第三条旅游专项资金的补助原则是“突出重点、重在导向、择优补助、务求实效”,通过旅游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的导向性投入,引导促进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入。
第二章旅游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范围、形式。
第四条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完善的项目;补助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
(一)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景区周边断头路通路工程,景区游步道、桥涵和河道整治工程,景区安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项目。
(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景区(点)厕所、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项目、城镇通往景区的标识标牌、城镇游客接待中心等项目。
(三)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包括:“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旅游开发或旅游扶贫开发等项目。
(四)旅游新业态项目包括:陆上文化旅游开发保护示范项目;海岛滨海旅游开发项目;邮轮游艇旅游基地项目;漂流、内河和湖泊游船及旅游码头建设项目;航空旅游基地项目;滑雪、温泉、自驾车营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旅游新业态项目。
第五条旅游专项资金补助分为旅游项目开发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种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申报以下两种资金使用形式。
(一)旅游项目开发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补助。
(二)贷款贴息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开发项目和旅游新业态开发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项目业主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坚持先有贷款,再安排贴息资金的原则,对1月1日以后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旅游开发项目贷款,经审核同意后适当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资金的贴补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第三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款。
第六条旅游专项资金实行“两下一上”.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一下”。财政部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规模后,会同国家旅游局向有关省财政、旅游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
(二)“一上”。省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方式和“一下”计划,编制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文本,联合行文上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由国家旅游局汇总审定后报财政部审核批复。
(三)“二下”。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项目确定后,由财政部向省级财政主管部门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同时抄送国家旅游局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第七条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旅游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报送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各一份。报告要对本省当年的旅游发展概况和支持重点做简要分析;对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对单个项目情况做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除按所附《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填报相对应的项目资料表格外,还需要单独提供以下中报材料:
1、旅游项目所在地区旅游总体开发规划文件;。
2、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或省辖市发展与改革部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6、贷款贴息项目应附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实际发生计息单及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上第1-5款为所有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第6款为特定项目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拨款。旅游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及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考虑项目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等实际情况,确保旅游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具体拨付办法,由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商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调整。对已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改变项目用途的,由省级旅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附更改项目申报材料),经国家旅游局商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更改项目。
第四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实行中央、省分级负责制。财政、旅游部门根据职能定位,按照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承担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中央部门责任。
(一)财政部负责审核批复旅游专项资金预算。确定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预算规模,会同国家旅游局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即“一下”);审核批复各省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即“下”);督促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进行处理。
(二)国家旅游局负责审核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初审、汇总,并负责报送财政部审核批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省级部门责任。
(一)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审核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的本省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申请报告;及时将旅游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汇总项目相关材料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即“一上”);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旅游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资金到位不及时或使用效不高的项目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如数追回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两年内不得申请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的地方项目单位,经省级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国家旅游局确认后,予以表扬并奖励。财政部批复各省下一年度旅游专项资金预算时,将按批复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5%下达此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单位旅游项目开发补助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省级财政、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及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财政部负责解释。政策和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四
第一条签约各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创新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利完成乙方承担的《_________省_________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专项资金无偿拨款项目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执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____元。
本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____元;新增就业人数_____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元,累计交税_________元,累计创汇_________美元。
3.技术指标:
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实施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
第四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是: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五条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甲方计划无偿资助乙方_________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元。甲方拨款计划及乙方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乙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通过年度项目计划,分三次向乙方安排拨付资金,首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签定合同后进行;第二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项目实施满一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计算)时,由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经省创新办公室核实后进行;第三次拨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在项目实施结束,通过省创新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后进行。
第七条甲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应对上述资金及乙方为本项目自筹的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乙方应如实、按时按照规定格式,向甲方报送半年、年度《____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单位、项目信息。
第十条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撤销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约方各执壹份,省、市财政部门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五
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1〕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情况。
20××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09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09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0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
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七
1、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由于我乡实际情况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足,没有固定的`人员负责,现公共卫生负责人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2、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
3、慢性病人系统管理不规范,随访不到位;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存在较大空白。另外,由于部分村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八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信局:
公司于2009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09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09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
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0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九
县人民政府:
豢龙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资金、程序、档案”六大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财评、招投标、监督监理、安全施工、档案资料等项目管理和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审计、核算等资金管理。5月31日至6月2日,我乡根据梓府办发[20xx]84号文件精神,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就本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管理严格到位,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现就我乡灾后恢复重建具体项目的自查报告如下:。
我乡政权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19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楼(含文化站)143万元,司法所、农业服务站、广播站,55万元。
政府办公楼由县建设局组织设计和招投标,由四川泸县第九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xx96808元,平方米,工程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开工,20xx年9月30日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及甲乙双方对基础工程验收合格,20xx年3月5日又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甲乙双方对主体工程验收合格,目前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计20xx年7月底全面竣工。
司法所、林业站、农业服务站、广播站办公楼工程,总投资55万元,建筑面积333.89平方米。工程经县政府同意划归豢龙兽医站灾后重建工程一并设计一并建设,由县畜牧局组织实施。目前基础工程已完工,主体工程已进行50%,预计20xx年12月底全面竣工。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已按有关规定报批。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已进行财政评审、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设计、评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资料基本齐全,项目管理台帐已建立。
3、目前工程建设正在装饰装修,七月底能够全面完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较好,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政府办公楼工程现已拨入54万元,已拨出54万元,占应拨资金的5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我乡共七个村委会全部进行灾后重建,分三个标段进行,目前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审计决算。
(一)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按上级报批进行。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合同和备案。
3、严格执行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4、项目管理台帐建立齐全生产,正在归档。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村委会工程现已拨入158万元,拨出158万元,占应拨资金的8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金星村四社大堰、桂林村六社长堰、岩湾村三社莲花堰等7个以工代赈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基金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万元。
该项目以村为单位分三个小项目段进行比选招标,广安华丽建筑公司、梓潼新兴建筑公司、绵阳同发建设公司分别以18.84万元、13.59万元、14.79万元中选施工,成都科健水利土木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该项目已全部竣工初验,待验收决算审计等,项目资金尚未拨付。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专项基金尚未拨付,群众自筹资金筹集困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约12万元。
我乡村道、桥涵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有6个小项。一是红江村村道3公里,总投资143万元,全部由中央灾后重建专项基金解决。其中1.5公里投资83万元已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另1.5公里投资60万元由乡政府组织按程序实施,目前已竣工验收送审,已拨付工程专项资金40万元。二是排柏村道5.1公里,投资19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0万元。经审计5.1公里金额213.72万元。现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29万元,村社群众自筹资金30万元,已批待拨村道补助资金22万元。还有22.72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三是岩湾村道5.58公里,总投资180万元,其中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经审计5.58公里金额176.46万元。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群众筹资75.69万元,共157.69万元,还有18.7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四是金星村道0.3公里,总投资15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xx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决算审计,尚未拨付资金。五是新胜村村道1.45公里,总投资54万元,其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30万元,村道补助14.5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六是岳家板桥一座280米,总投资2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15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灾后重建专项基金按计划分配,按程序拨付、按规划管理,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现象。
2、灾后重建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资金缺口较大。其中排柏村道22.72万元,岩湾村道18.77万元。
我乡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有3个分项共7个小项。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计划分别为:村庄建设与场地平整50万元,其中三通一平及市政工程建设18万元,村庄道路绿化16万元,场镇排水排污场建设16万元;垃圾收集处理7万元,其中垃圾处理场3万元、垃圾池3万元、清运车1万元;环境整治4万元。除村庄道路绿化尚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全部实施完工。场镇排水排污沟建设已验收,待结算审计。所有项目均未拨付建设资金。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除场镇排水排污沟项目资金拨付正在审批中外,其中均未审批拨付。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及贵州省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及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一
1、做好项目的督促查检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对资金未到位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3、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4、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按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二
以工代赈是国家出资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进行项目建设,通过本地农民群众参加当地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使其增加收入,从而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特殊政策。
20xx年市计委安排我县以工代赈项目4个,涉及16个村,计划投资108。7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75万元。其中:仙洲桥改造项目25万元;南源—杨岐公路改造项目28万元;江北公路改造项目10万元;保护—太坪公路改造项目24万元。截止4月底,仙洲桥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护岸、护坡等工程还有待完善,已完成投资67。9万元。南源—杨岐公路改造路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完成4。5公里,已完成投资282万元。江北公路改造已完成工程量的97%,预计8月份完工,已完成投资92万元。保护—太坪公路改造已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完成2。5公里,已完成投资138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的基础建设得到了较大改观,使这几个贫困村群众的行路难问题得到了改善。
(一)资金管理方面。
我委在严格按省、市计委要求指定专人、专职、专帐负责以工代赈资金外,对各乡镇、村委会同时也要求专人、专职、专帐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对其会计科目的设置,所反映的内容都予以严格要求,为杜塞漏洞和准确反映财务状况打下坚实基础。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一是对市计委划拨的款项,严格按报帐制执行,要求各乡镇必须上报进度,经我委查对核实后,按核对的工程量划拨相应的工程款,做到进度不谎报,款项不滥拨。
二是为了保证国家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防止流失、以及出现“形象”工程,由乡镇、村先用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自筹资金用完后,再按工程量划拨相应的国家专项资金。
三是加强对农民自筹资金的严格管理。要求各乡镇、村组必须在帐务中对其来龙去脉进行如实的反映,并及时予以公布,让广大农民心里明白,互相监督,杜绝了随意加码、截留、挪用群筹资金的现象发生,把好事真正办好办实。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利的保证。
三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区实际,从项目的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
一要围绕扶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突出两个根本转变,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着力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要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结合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继续组织申报一批以工代赈项目。
三要加强工程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严格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克服轻视管理轻视效益的倾向,做到建一处成一处,管好用好,保证工程效益的不断发挥。
四要加强资金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报账制,坚决做到进度不落后,款项不滥拨,另一方面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群筹资金,切实管好用好以工代赈项目,严防各种胡支乱用,确保扶贫真正扶在事业上,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村组的困难问题。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0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1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0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0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582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