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7:25:1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0 07:25:15     小编:书香墨

这段阅读经历让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写读后感时可以尝试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修辞方法,以提升文章的表现力和吸引力。以下是一些感动人心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一下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一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二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三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四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五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习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七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九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一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二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三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十四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55923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