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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自湖南省长沙市发生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后,***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土地所负责人、住建办负责人、安委办负责人、包村包社区干部、各村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摸清底数,全面建立台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登记村民自建房总面积、总层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居住人数等信息,详细掌握辖区自建房底数,共摸排统计自建房***户***间,总面积***平方米。其中,混凝土浇筑结构***户***间***平方米,砖混结构***户***间***平方米,土坯结构***户***间***平方米。初步鉴定为危房的有***户***间***平方米,存在加盖问题的有***户***间***平方米,已上报住建部门,正在等待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机制,完善审批手续。实行自建房安全包抓到人工作机制,由包抓负责人定期巡查检查自建房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加盖问题的,及时上报处置,建立完善自建房建设审批制度,村民自建房必须向村组和街办报备,经过同意后方可建设,坚决杜绝自建房加盖问题,同时与住户建立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要求村民自觉遵守自建房建设和使用相关规定,主动监测自建房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各位领导,自建房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居住安全。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如有不足之处,望领导批评指正!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二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三
为全面消除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动态巡查制度和农村房屋管理机制。6个月内(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3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对本辖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种类型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地质灾害的房屋;位于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用于经营和租赁的自建房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账,同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乡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二)整治销号。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使用人或拥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私自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房屋,要边查边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前,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工作人员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会在20xx年全乡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回头看”、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点摸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其中:农户自建用于经营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传,其它房屋信息上传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农村住房为单位,对农村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房,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对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同时,根据既定的重点整治台账逐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县住建局督促指导乡镇进行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县住建局会同乡政府进行验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靠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站所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级管理人员及村级农房安全质量巡查员;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做好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让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四
1、召开会议,立即部署。4月30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xx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5月1日,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xx,要求全市立即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5月1日上午8点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xx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况普查视频会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及时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迅速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专班,迅速行动。市里由市长亲自挂帅,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交通、教育、文旅广体、市场监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强联动,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市里成立x个工作组,由一名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安排x名人员于5月2日全部进驻到x个县市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
3、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确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三看四查五不准”,三看:一看房屋墙体是否有较大裂缝,二看房屋主体是否有明显倾斜,三看房屋基础是否有明显下沉;四查:查手续有没有,查面积超没超,查规划变没变,查性质改没改;五不准:不准危房住人经营,不准擅自加层扩建,不准破坏承重结构,不准楼面堆载超重,不准随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对前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的x户,重新进行了摸排,其中鉴定为c、d级的x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x人,排查x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x栋、已消除安全隐患的x栋。
1、层层压实,落实工作。xx区、xx县等县市区第一时间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xx等县区还抽调技术人员加入工作小组,负责从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xx县对于经鉴定为较大安全隐患的6栋房屋,坚决拆除,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畅通渠道,有奖举报。市住建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市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通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并明确专人负责和如实举报奖励制度。
3、创新举措,有效推进。xx区规范建房标准,将农村自建房纳入统一监管,要求居民自建房建设必须遵守“五个必须”“五个不准”“十个严禁”规定。xx镇,一方面镇村干部通过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和建房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发放建房设计图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动丰富的示例图片,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一是督导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报送的工作情况与所督查县市区工作情况混淆,未能体现督查组实际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区摸排中采集的数据与现状不符。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导工作组及县市区的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如xx、xx等,未明确专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部分县市区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x个市级工作组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从严从速落实开展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园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抽调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县市区要与x个市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识及典型工作亮点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省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全覆盖、零遗留、动真格、重实效,通过加强统筹领导、健全运行机制、大数据运用、突出分级处置等举措,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五
为了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怀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关于黄墩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镇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一)摸底排查。
1、分类登记统计。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动员部署,以村为单位,
各村结合实际,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系统录入工作。
2、重点排查。调配力量参与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形成最终排查结果。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对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预计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点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建立台账:镇、村记录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镇直相关部门、村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纪律保障。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3、强化技术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统一排查标准进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4、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
5、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长沙望城4.29事故发生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市级成立*个工作组下沉各县市区全力推动,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街道)主体”的工作机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月*日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召开会议,立即部署。*月*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月*日,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朱洪武,要求全市立即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月*日上午*点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卫华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况普查视频会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月*日下午*点,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再次组织各级各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事故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及时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迅速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专班,迅速行动。市里由市长亲自挂帅,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交通、教育、文旅广体、市场监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强联动,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市里成立*个工作组,由一名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安排*名人员于*月*日全部进驻到*个县市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
四查:查手续有没有,查面积超没超,查规划变没变,查性质改没改;
五不准:不准危房住人经营,不准擅自加层扩建,不准破坏承重结构,不准楼面堆载超重,不准随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对前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的*户,重新进行了摸排,其中鉴定为c、d级的*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人,排查*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栋、已消除安全隐患的*栋。
二、工作亮点。
1、层层压实,落实工作。冷水滩区、道县、蓝山、江华等县市区第一时间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江华、零陵等县区还抽调技术人员加入工作小组,负责从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田县对于经鉴定为较大安全隐患的*栋房屋,坚决拆除,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畅通渠道,有奖举报。市住建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市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通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并明确专人负责和如实举报奖励制度。
另一方面发放建房设计图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动丰富的示例图片,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督导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报送的工作情况与所督查县市区工作情况混淆,未能体现督查组实际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区摸排中采集的数据与现状不符。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导工作组及县市区的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如祁阳、江永等,未明确专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部分县市区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个市级工作组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从严从速落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园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抽调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县市区要与*个市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识及典型工作亮点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七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自建房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xx镇多措并举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勇于担当负责,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镇成立13个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自建房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
三是重点围绕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建立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排查,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坚持从严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八
xx副市长、xx副秘书长、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
长沙望城4。29事故发生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市级成立12个工作组下沉各县市区全力推动,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街道)主体”的工作机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5月1日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召开会议,立即部署。xx月xx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xxx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xx月xx日,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xxx,要求全市立即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xx月xx日上午8点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xx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况普查视频会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xx月xx日下午4点,市委副书记、市长xxx再次组织各级各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xxx国务委员在事故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及时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迅速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专班,迅速行动。市里由市长亲自挂帅,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交通、教育、文旅广体、市场监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强联动,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市里成立12个工作组,由一名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安排4名人员于xx月xx日全部进驻到14个县市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
3、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确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三看四查五不准”,三看:一看房屋墙体是否有较大裂缝,二看房屋主体是否有明显倾斜,三看房屋基础是否有明显下沉;四查:查手续有没有,查面积超没超,查规划变没变,查性质改没改;五不准:不准危房住人经营,不准擅自加层扩建,不准破坏承重结构,不准楼面堆载超重,不准随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对前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的385户,重新进行了摸排,其中鉴定为c、d级的328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94823人,排查32447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1299栋、已消除安全隐患的1211栋。
二、工作亮点。
1、层层压实,落实工作。xxx区、xx县、xxx、xxx等县市区第一时间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xxx、xxx等县区还抽调技术人员加入工作小组,负责从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xxx县对于经鉴定为较大安全隐患的6栋房屋,坚决拆除,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畅通渠道,有奖举报。市住建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市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通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并明确专人负责和如实举报奖励制度。
3、创新举措,有效推进。xxx区规范建房标准,将农村自建房纳入统一监管,要求居民自建房建设必须遵守“五个必须”“五个不准”“十个严禁”规定。江华xxx镇,一方面镇村干部通过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和建房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发放建房设计图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动丰富的示例图片,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督导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报送的工作情况与所督查县市区工作情况混淆,未能体现督查组实际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区摸排中采集的数据与现状不符。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导工作组及县市区的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如xx、xx等,未明确专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部分县市区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12个市级工作组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从严从速落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园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抽调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县市区要与12个市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识及典型工作亮点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九
为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xx〕17号、宣政办密电〔20xx〕2号)及《泾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农村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西九吉乡集中开展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农业办、民政所、卫生院、乡教委、供电所、等乡直部门。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职能站所负责分管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农村设施管理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一)危桥排查。
近期,西九吉乡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布置农村危桥调查工作。组织人员分组对乡村道危桥进行了认真排查,针对前埋栏杆损坏的桥梁,采取设置醒目的禁行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绕行;及时上报市交通局,争取尽快维修翻建,确保安全。
(二)农用机井排查。
对全乡机井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正在使用的取水井,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对报废取水井,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
(三)村庄坑塘排查。
对全乡34个村的坑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通过排查,对坑塘面积大,水深的,分别采取在坑塘周围种植绿植,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等措施。
对九吉乡境内的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孝子墓支渠、黄务支渠所属河道设立安全警示牌,同时落实管控措施,严禁在河道取土、建房、种植树木、农作物等。
(五)饮水安全排查。
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合理划定饮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通过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水质安全意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工作,将农村饮水常规水质监测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常规工作,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质状况,保证水质达标。
(六)农村安全用电排查。
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重点排查农村电表以下配电设备、绝缘破损线路以及私自拉线、接线等安全隐患。
在全乡开展了农村危房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危房建档立卡,对有居住需求的马上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一些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院墙由村委会协调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拆除和清理。同时,协调教委对全乡内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设施进行大排查,包括校舍、水电、暖、气、锅炉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清除了安全隐患。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县乡饭店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重点排查全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景区、商场、宾馆、超市、饭店、农家乐、茶楼茶馆、网吧、歌舞厅和劳动人员密集的车间、厂房、宿舍、临时办公楼等场所的房屋建筑。
房屋建设标准低,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的情况;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情况;违规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违章搭建、加层的情况;未经审批私自修建的情况等。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20xx年9月8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对有明显隐患、潜在隐患以及情况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将整治情况报区应急局。
(三)整改验收。
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将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
(四)行政执法。
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五)长效监管。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协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二)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联系村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实地排查,审核上报数据。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单;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协调等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查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压实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减少野蛮装修、私搭乱建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动农村破落房屋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破落房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破落房屋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盛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我局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依法整治,下大力气狠抓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杜绝了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xx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六)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七)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县里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xx镇扎实开展全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桑坪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中心。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采取多种方式来普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排查整治社会共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主和经营两种,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xx镇严格落实领导包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实行“日调度、周汇报、月通报”制,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每周例会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六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长沙4。29的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安排部署。5月1日,全州房屋安全工作调度视频会结束后,县长杨兴涛同志立即组织召开麻江县房屋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研究细化排查整治方案和措施。5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召开后,县委书记唐光宏同志迅速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和要求。5月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调度我县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5月18日,在省州召开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对现阶段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再次对当前工作进行部署调度。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xx年5月1日国家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局制定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第一轮既有房屋排查工作。5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新的安排部署。我县结合会议精神,已经草拟了《麻江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征求各部门各乡镇意见,待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0xx年5月23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对自建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消防安全、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相关表册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我县房屋排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及政府所在地行政村支书等人员参加培训。三是组建技术服务指导组。我县抽调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现场施工、现场安全等19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了麻江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技术指导组,分别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房屋排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强化调度,全面排查。在开展第一轮既有房屋排查工作中,我县对排查情况实行“日报告、日调度”,县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我县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对城区自建房屋是否加层是否改变主体结构及经营等情况进行复核,保障排查数据质量。
截至目前,全县第一轮房屋累计排查自建房4368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159栋,非经营性42527栋。疑似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873栋,已完成整改730栋;第二轮房屋累计排查自建房305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001栋,非经营性20xx栋,存在安全隐患0栋;自建房app已录入自建房3122栋。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根据5月18日全省安全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国家、省级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麻江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建立麻江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议从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有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建议乡镇(街道)要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建立房屋排查工作队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一是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含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周边(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院)等经营性的自建房开展排查,县教科、卫健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内的`资料收集,掌握基本情况,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排查。二是各乡镇(街道)、社区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按照“六步排查法”(看是否有专业设计施工、是否增设夹层、是否改变使用用途、基础和整体是否稳定、上部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违规用于经营和超负荷使用),摸清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手续办理、使用业态、改建扩建、风险隐患等情况,做到全面精准,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不漏一处,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三是对非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排查。四是全县范围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之前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信息系统的数据35720栋房屋进行动态监管。
(三)分类推进整治。一是针对排查出的疑似风险隐患房屋,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一户一栋一策”,督促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整改或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不愿意整改,也不愿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的,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未整改完毕的不允许经营。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分步分类处置,快查快改、立查立改。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全面整治,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合管理。
(四)强化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对所管辖的部门、机构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台账建立。建议教育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举办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房屋的排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开设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排查工作;文体广电旅游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的网吧、ktv、文化场馆、民宿、从事体育活动等场所安全管理排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监督管理,将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建房用地审批和改扩建规划,指导涉及地质灾害风险自建房排查;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宅基地审批规定的新建农村自建房进行查处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防范,把风险控制在暴露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二是建立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报告制度。三是召开专题研判会议,研究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提升形成制度机制,力争20xx年底基本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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