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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家电下乡工作,我县开展了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活动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台,销售总额***元,其中:销售冰箱(冰柜)**台、销售额***元,销售彩电**台、销售额**元,销售洗衣机**台、销售额**元;发放宣传单约**份,张贴海报**份,拉挂横幅**条,大篷车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销售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县家电、农机下乡大蓬车活动,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经贸局、财政局、农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那坡县开展家电、农机下乡大蓬车活动方案》。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家电、农机下乡大蓬车活动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具体布置工作,落实各自职责和任务,明确了由经贸局负责招集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组织家电下乡产品开展大蓬车下乡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由农机局负责招集农机下乡销售商组织农机下乡产品开展农机下乡大蓬车活动和农机下乡政策宣传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兑现。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家电、农机下乡大篷车活动。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根据活动方案的安排和县领导的要求,我们及时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网点负责人召开会议,讨论具体的实施步骤,明确了分工,安排了任务,由销售网点负责准备产品、遮阳篷、气拱门和现场的设置,经贸局负责准备宣传车和宣传资料,财政局负责进行现场登录,接受补贴申请现场登录。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我们于4月23日首次在平孟街圩日举办了那坡县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正式拉开了我县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的序幕。在活动过程中,我们设置了活动背景板、气拱门和拉挂了宣传横幅,搭建了2个遮阳篷进行产品展销;开展宣传车巡回宣传,深入周边村(屯)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在现场设政策咨询台,向农民传授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解答家电下乡政策、产品购买及申请补贴时遇到的问题;销售产品进行现场登录,接受补贴申请现场登录。同时县有线电视台、记者跟随进行宣传报导。活动共举办五场,分别在城厢、平孟、龙合、百省、百都等乡镇政府所在地圩日进行,进一步扩大了家电下乡的宣传面,促进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为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1、由于从方案的制定到实际落实时间较短,所以还没有达到每个乡镇圩日都开展一场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使部分乡镇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个别村屯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2、部分村屯的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认识了解不足,对购买需要携带的资料、申报补贴所需材料不够清楚,携带资料不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篷车活动的销售效果。
3、一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现场宣传、现场销售的方式不了解,现场只是以咨询和了解商品为主,并没有实际的购买意愿,持观望态度。
4、参加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的部分商家,由于以自身利益为主,对部分偏远乡镇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了我们工作上的被动。
2、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弥补不足,积极推动工作从深度发展。进一步规范完善经营网点行为,在确保提供优质快速高效服务的前提下,切实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坚持严格标准,积极主动接收农民申报,快速及时兑现补贴。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二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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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三
市安委办:
根据《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安﹝20xx﹞16号)及《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xxx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xxx把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作为下半年以来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把入口关,改善建设工程安全基础条件,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得到有效规范,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治。针对8月以来我区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发生两次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向x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生产安全告诫通知书》,督促建设管理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城建委、各有关单位,加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同时按照昆安﹝20xx﹞28号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区城市建设局开展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解决“多个建筑施工企业交叉作业现象突出”等问题,通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20xx年,我区在建和新建的工程项目均履行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了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一是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建立施工工地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了加固,对少部份脚手架扫地横杆和剪刀撑防护不到位的现场责令限期进行改正。
三是施工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规定。对部分用电不规范的施工现场都严厉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存在的'设备外壳接零不到位、电线连接混乱、未配电箱和锁的现象进行了整改。
四是加强塔吊和井吊的安全管理。对未登记备案就擅自使用的企业进行了批评,并责令他们限期进行备案登记,在此期间停止使用,另外,还对未安装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和缆风绳的井吊、塔吊要求限期完善,在此期间禁止工作。
五是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的管理。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搭设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进行了管理,并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场地。
六是强化监理的监管力度,对监理不到位、隐患整改未落实的现象进行了整改,要求监理认真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厉督促整改,并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和台帐资料。
七是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xxx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规章和各种规范、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全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根据《x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x市工程建设领域和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安监管﹝20xx﹞131号),区安监局制定下发了《xxx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把解决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等问题,作为整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整治工作时限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将用近两年的时间,逐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目前,该项工作正按照《方案》稳步推进中。
xxx市x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1月10日。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四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惠牧,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是从12月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月1日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执行,从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
为了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省、市对生产、销售、补贴资金管理及兑付等各个环节均做了相应规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为了掌握该政策在自治区的执行情况,财政厅开展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了解及分析。
商务部设立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考虑了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也充分考虑农民的诉求,并简化补贴程序,增加了补贴品种。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让农民获得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拉动了内需,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但同时,实施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家电下乡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部分人对有关政策关注度不够。主要包括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伪劣商品,甚至有少部分人误认为是在传销;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不理解,将最高限价说成国家指定价格;还有些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抬高了价格,扣除国家给予的13%补贴,所购家电的价格还是高于市场价;不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保修内容及家电下乡产品是免费送货并安装的;不清楚补贴兑付程序等。
从我区家电下乡启动到实施,仅6个月时间,开始时一些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十分清楚,如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卡全部由乡镇收回,未让农民办理结算性账户等。
(二)受补贴程序、办公条件等因素限制,补贴发放进度较慢。
农民领取家电补贴,先要将资料带到乡镇财政所申报,然后由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入农民的存折。由于一些乡镇不能上网,农民申报还需到县财政局办理,另外农民对申领补贴所要求准备的资料不了解、一些乡镇每周仅有一天受理申请,农民提供的存折不是结算账户等原因,造成农民很难一次完成申报,还有些地区需要复印两份申报资料,部分农户路费及复印费用去了大部分补贴资金,这些因素都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有些基层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发票的领用是受限制的,销售产品后不能及时开出发票,或录入销售信息不及时,影响农民及时领取补贴。
(三)偏远地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还需承担运费。
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都是低价位的微利商品,按要求需免费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服务成本比城市居民高。小的销售网点超过定额,还要比以前多承担3%的税负,所以一些基层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送货都加收了不等的运费。这样做违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规定。
(四)维权意识差,不索要或保留发票及标识卡。
偏远地区农民由于距离兑付网点远,不了解兑付程序,担心兑付手续繁琐,商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后,就不再索要发票及标识卡,这样不但农民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偏远销售网点很容易取得农民的户口、身份证,甚至销售人员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这样可能产生销售网点骗取补贴的情况。
有些乡镇要求农民申领补贴时,将标识卡全部交回了乡镇,也有部分农民为了节省1元钱的复印费,就把标识卡交给了乡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五)极个别地区出现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向农民行骗的行为。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地方有不法分子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到农民家中销售伪劣商品,已有农民上当受骗,这一事件该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造成较坏的影响。
二、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由于开展时间短,政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也需要不断熟悉。因此,应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家电下乡种类、领取财政补贴程序、地点、受理兑付时间等内容,并对农民容易误解的方面加强宣传。
销售网点是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多与销售网点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销售网点,便于销售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
当前有关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抬高了售价,农民享受补贴后所购商品还高于市场价。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一些销售网点,实际情况是:电器从厂家到乡镇一级经销商,中间的代理商一般会经过三级,基层经销商还需要缴纳税费、送货上门、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利润已较低,而一些规模较大的销售商,由于规模运输和生产厂方给予的优惠,利润空间要比基层经销商大,售价要比偏远地区便宜,这样就让人感到偏远地区买的家电比网上或市区贵,误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抬高了价格。再加上各品牌商品留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是不同的,有价格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商家当然愿意把最高限价当成销售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而不领取补贴的人去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商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一情况,农民在购买产品时,也要货比三家,明白最高限价不是指定销售价,家电下乡产品是可以讲价的,农民在购买时不要先说明我是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要以合理的价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再去申领补贴。
(三)适当给予基层经销网点政策扶持。
针对大多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包税),每月领取发票的数量是受限制的,税务部门要提高发票供应数量,以便于经销网点及时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发票,同时国家队偏远基层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运费补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地方政策的制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国家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补贴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简化补贴程序试点,由过去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但由于各地方相应实施办法未及时出台,个别地区出现暂停兑付的情况,各地要及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或明确相应措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贫困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一些贫困乡镇办公条件较差,不能上网。新的补贴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要在网上完成,一些乡镇目前正在联网,这将增大乡镇财政所的开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对贫困乡镇给予部分工作经费补贴,使乡镇有专人负责完成审核兑付工作。
(六)加强检查监督,完善网点设施条件。
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督力度,建议投诉与查处机制,对假借“家电下乡”旗号误导农民的,快速进行查处。同时,要求基层销售网点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电脑等相关设备,几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产品销售及审核信息,方便农民申请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掌握销售网点的商品进销存、发票的开具和税收缴纳情况,尤其是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七)适时调整“家电下乡”的最高限价。
为了满足农民市场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农民消费需求,国家已先后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最初的1500上调至2500到目前的3500元,保障了农民对部分适销对路产品的需要,扩大“家电下乡”产品档次范围。
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等多方面情况,对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商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家电下乡产品有超出公允的利润的,要及时对最高限价做出调整,确保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进一步加快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实施进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汽车和摩托车下乡非常关注。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我们要积极加强宣传与引导,让农民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探索适合农民的补贴方式及方法,相信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对强农惠农,促进消费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五
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提高了农村家电产品拥有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购买欲望不高,认为价格低的产品质量肯定不好,厂家以次充好来忽悠农民;二是销售网点积极性不高,家电下乡产品属国家统一定价,销售家电下乡类产品利润低;三是补贴手续繁琐,农民办理补贴手续不够简捷,不能即购即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通过电视等途径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各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要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六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七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惠牧,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是从2019年12月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2019年12月1日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执行,从2019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
为了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省、市对生产、销售、补贴资金管理及兑付等各个环节均做了相应规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为了掌握该政策在自治区的执行情况,财政厅开展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了解及分析。
商务部设立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考虑了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也充分考虑农民的诉求,并简化补贴程序,增加了补贴品种。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让农民获得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拉动了内需,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但同时,实施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家电下乡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部分人对有关政策关注度不够。主要包括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伪劣商品,甚至有少部分人误认为是在传销;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不理解,将最高限价说成国家指定价格;还有些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抬高了价格,扣除国家给予的13%补贴,所购家电的价格还是高于市场价;不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保修内容及家电下乡产品是免费送货并安装的;不清楚补贴兑付程序等。
从我区家电下乡启动到实施,仅6个月时间,开始时一些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十分清楚,如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卡全部由乡镇收回,未让农民办理结算性账户等。
(二)受补贴程序、办公条件等因素限制,补贴发放进度较慢。
农民领取家电补贴,先要将资料带到乡镇财政所申报,然后由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入农民的存折。由于一些乡镇不能上网,农民申报还需到县财政局办理,另外农民对申领补贴所要求准备的资料不了解、一些乡镇每周仅有一天受理申请,农民提供的存折不是结算账户等原因,造成农民很难一次完成申报,还有些地区需要复印两份申报资料,部分农户路费及复印费用去了大部分补贴资金,这些因素都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有些基层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发票的领用是受限制的,销售产品后不能及时开出发票,或录入销售信息不及时,影响农民及时领取补贴。
(三)偏远地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还需承担运费。
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都是低价位的微利商品,按要求需免费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服务成本比城市居民高。小的销售网点超过定额,还要比以前多承担3%的税负,所以一些基层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送货都加收了不等的运费。这样做违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规定。
(四)维权意识差,不索要或保留发票及标识卡。
偏远地区农民由于距离兑付网点远,不了解兑付程序,担心兑付手续繁琐,商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后,就不再索要发票及标识卡,这样不但农民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偏远销售网点很容易取得农民的户口、身份证,甚至销售人员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这样可能产生销售网点骗取补贴的情况。
有些乡镇要求农民申领补贴时,将标识卡全部交回了乡镇,也有部分农民为了节省1元钱的复印费,就把标识卡交给了乡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五)极个别地区出现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向农民行骗的行为。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地方有不法分子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到农民家中销售伪劣商品,已有农民上当受骗,这一事件该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造成较坏的影响。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由于开展时间短,政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也需要不断熟悉。因此,应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家电下乡种类、领取财政补贴程序、地点、受理兑付时间等内容,并对农民容易误解的方面加强宣传。
销售网点是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多与销售网点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销售网点,便于销售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
当前有关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抬高了售价,农民享受补贴后所购商品还高于市场价。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一些销售网点,实际情况是:电器从厂家到乡镇一级经销商,中间的代理商一般会经过三级,基层经销商还需要缴纳税费、送货上门、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利润已较低,而一些规模较大的销售商,由于规模运输和生产厂方给予的优惠,利润空间要比基层经销商大,售价要比偏远地区便宜,这样就让人感到偏远地区买的家电比网上或市区贵,误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抬高了价格。再加上各品牌商品留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是不同的,有价格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商家当然愿意把最高限价当成销售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而不领取补贴的人去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商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一情况,农民在购买产品时,也要货比三家,明白最高限价不是指定销售价,家电下乡产品是可以讲价的,农民在购买时不要先说明我是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要以合理的价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再去申领补贴。
(三)适当给予基层经销网点政策扶持。
针对大多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包税),每月领取发票的数量是受限制的,税务部门要提高发票供应数量,以便于经销网点及时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发票,同时国家队偏远基层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运费补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地方政策的制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国家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补贴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简化补贴程序试点,由过去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但由于各地方相应实施办法未及时出台,个别地区出现暂停兑付的情况,各地要及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或明确相应措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贫困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一些贫困乡镇办公条件较差,不能上网。新的补贴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要在网上完成,一些乡镇目前正在联网,这将增大乡镇财政所的开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对贫困乡镇给予部分工作经费补贴,使乡镇有专人负责完成审核兑付工作。
(六)加强检查监督,完善网点设施条件。
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督力度,建议投诉与查处机制,对假借“家电下乡”旗号误导农民的,快速进行查处。同时,要求基层销售网点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电脑等相关设备,几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产品销售及审核信息,方便农民申请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掌握销售网点的商品进销存、发票的开具和税收缴纳情况,尤其是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七)适时调整“家电下乡”的最高限价。
为了满足农民市场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农民消费需求,国家已先后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最初的1500上调至2500到目前的3500元,保障了农民对部分适销对路产品的需要,扩大“家电下乡”产品档次范围。
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等多方面情况,对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商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家电下乡产品有超出公允的利润的,要及时对最高限价做出调整,确保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进一步加快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实施进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汽车和摩托车下乡非常关注。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我们要积极加强宣传与引导,让农民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探索适合农民的补贴方式及方法,相信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对强农惠农,促进消费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八
xx村位于拐儿镇南部,是一个典型的纯农业村。全村1012人,国土面积9600亩,耕地面积2400亩,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
二、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提到了许多当前村里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包括水利、文化、卫生、禁牧、核桃产业、农村合作医疗、宅基地审批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类:
一是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村民反映村卫生所药品价格高,除报销下来的药价费用后比在县城药店买同一种药的价格还高,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农民没有得到实惠。
二是道路硬化问题。近年来,xx村核桃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核桃园道路大都是土路,大型机械上不去,生产不方便,严重制约着核桃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村里原先的水泥路面损毁比较严重,到处坑坑洼洼,急需修补。
三是水利设施问题。xx村由于村群众资金短缺,水利设施年久失修,饮用水只能从外地挑、拉,村里一半人口存在饮水困难。同时,由于核桃基地、河滩地的蓄水灌溉等水利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核桃基地建设。
四是核桃园管理问题。村民反映,由于缺乏核桃树管理技术,许多核桃树出现了“黑皮”病,有些已经枯萎死亡,急需科技下乡和技术培训。
五是林牧矛盾问题。xx村核桃产业发展起来才二三年时间,核桃树大部分都是二三年的幼苗,村里有二三户人家养羊(数量在150只左右),上山放牧时羊经常对核桃苗进行啃咬,导致核桃幼苗死亡状况比较严重,需实施禁牧或固定规范养殖放牧区域。
六是文化活动场所缺乏。xx村人口较多,但村里文化设施陈旧,没有一个专门供群众进行文化娱乐的场所,农民文化活动类型少,文化活动单一。
七是移动基站信号不稳。xx村有移动一个基站,由于设备故障的原因,个性是经常出现遇到雷雨天气停电后不能再启动,信号间断的现象。
八是村民宅基地审批价格高。村民反映村里宅基地审批价格过高,一块宅基地到达了3.8万元,由于村民经济潜力普遍比较有限,对村民而言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笔开支(村里存在三代人住在一个院落的状况)。
三、解决措施。
由于村民反映的问题纷繁复杂,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有,在召开座谈会的过程中,我本着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安排县纪委工作人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核实,确保村民反映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
一、关于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已责成县卫生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周之内拿出调研结果。同时,下一步准备和县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协调,一方面严把进药渠道关,确保药品质量,使农民吃上放心药;另一方面推荐卫生部门利用科技手段,为乡镇卫生所配备条码机,对销药记录进行登记,使农民在买药时对药品价格明明白白。
二、关于修建水利设施问题,已安排县监察局副局长刘宪江和县水利局协调联系,争取列入今年县农田水利配套建设项目,为xx村核桃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关于核桃园道路硬化和村道路硬化问题,力争到市交通局申请一笔专项资金,结合今年全县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项目,解决好xx村的核桃园道路和村道路硬化问题。
四、关于核桃技术培训问题,要求xx村要抓紧时间成立核桃树技术管理专业服务队,对核桃树进行综合管护。
五、关于林木矛盾问题,推荐xx村一方面及时和养羊户进行协调沟通,摆明利害,讲清道理;另一方面要抓紧对此问题的研究,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倾听群众意见,透过采取禁牧或专门规划养殖放牧区等方式,妥善解决好此问题。
六、关于文化场所建设问题,已安排由村群众和拐儿镇政府自筹一部分资金,借助农村文化场所建设的契机,从村委大院中腾出两个房间,为村民购置些象棋、麻将等娱乐设施,满足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七、关于移动基站问题,已立即和县移动公司进行了联系,县移动公司已派出专人到xx村基站进行查看、维修、落实。
八、关于村民宅基地审批费用高的问题,已安排县监察局副局长刘宪江和县国土局沟通联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先以较低的审批价格解决几户困难户,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四、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感想和看法。
农村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最基层,其发展与稳定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成败。透过这次驻村调研,发现了农村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事关民生,事关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的好不好,直接关系着农村的繁荣与稳定,关系着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成败。为此,我认为,加强农村建设和管理,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县、乡党委务必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要认真做好下一步村级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真正将一些有潜力、有素质、在群众中有威信、品德优良、有奉献精神的人选进来,切实维护好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二是要继续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依托各镇村的独特优势,用心发展和壮大主导产业,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要务,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规划布局,发展好核桃产业开发、蔬菜基地建设、规模养殖、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壮大等工作,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潜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要在乡村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县直各涉农部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继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知识培训活动,将农村在发展过程中急需的种植、养殖等各种科技知识送到农民手中,应对面、手把手地教会农民使用,使农业科技知识真正深入人心。
四是要继续大力创优发展环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关注民生的宗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解决好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要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好农廉网这一公开平台,认真研究解决各乡镇在建重点工程与群众利益之间的矛盾、村民与村企业之间的矛盾,从乡镇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为乡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九
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首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了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农牧局、国税局、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协商家电下乡具体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县商务、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郑县长还亲自带领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人下到乡镇网点考察督导,现场办公。四是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由乡、镇长负总责,各财政所明确专门人员,全面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的重视和科学的调度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从参加完省里的家电下乡培训会后,我们就开始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先后召开了三次家电下乡专门会议,研究和布置家电下乡工作,还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张贴标语、制作横幅、编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宣传车等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并要求各乡、镇不但要向农民宣传,还向干部们做宣传,让大家都成为了解政策的人,并最终也成为宣传政策的人,这样就扩大了宣传力量。还根据形势需要适时启动“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持续不断的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使这项惠农政策深入到农村每个角落,真正使宣传工作做到位、做实在。
通过宣传,农民朋友了解了政策,知道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办理补贴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使广大农民朋友少跑冤枉路。宣传时,也能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和咨询,打消农民朋友的顾虑,让他们能够放心购买。
每次政策的调整,我们都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及时地把消息告知销售网点和广大农户,及时保证与政策的一致性,不让家电下乡政策在执行中走样,始终不让农民兄弟吃政策亏。事实证明,宣传工作做到位确实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基础,基础打牢了,工作也就会出成效。
我们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门会议研究和布置家电下乡工作,每次会议都要强调做好服务工作。同时下发各类有关家电下乡的操作性文件,指导各销售网点和各财政所的具体服务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也设置专门岗位,即对各网点和各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也对农户咨询作出解答,随时做好服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把做好服务当成最重要工作,为财政所最有效的做好服务当后盾。由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很陌生,主管同志都是新手,没经验,但做好我们自己的服务工作就成了关键。我们只能比别人先学一步,自己把政策弄懂弄透,熟悉和掌握一整套操作程序,这样才能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对网点进行指导才不至于是一句空话。同时我们还要做好联络工作,是家电下乡补贴款能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不难看出,今年家电下乡工作的圆满完成与我们的服务是分不开,这也为我们把今后工作做得更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监督管理是一切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去年十月份以后,我们不断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基层销售网点,对各网点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网点不正确做法,要求各网点要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网点的备案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导他们规范做好备案工作,要求他们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及时兑现补贴款。
我县共有备案销售网点23户,为了规范操作,统一手续,我县与各网点签订了代垫协议,及时启动了网点垫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网点基本实行了网点垫付。网点垫付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在对各网点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有的'农户购买了下乡家电,却没有及时到财政部门备案,我们当即要求网点通知农户及时到财政部门备案,并要求财政部门通知农户及时清理未备案或未兑现农户,做好上门服务,及时把补贴兑现到农户手中。
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我县的家电下乡对付率达到了%以上,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各网点的销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与我们的对付工作也协调一致了,这是今后能否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一环。大家只有协调一致,家电下乡工作才能齐步走,也才能出成效,家电下乡市场也就会越来越繁荣。
虽然我县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2、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其中主要原因是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影响到经销商的积极性。如手机产品xx年至今仅销售了25部,今年一部未销。据了解,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电信部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等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家电下乡产品,如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网点23户,实际有销售记录的仅14家,9户企业没有销售记录。
家电下乡是国家推出的又一项惠农强农政策,这项工作旨在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农村市场,激活农村购买力,更好的改善民生。同时也减少了农民的家电使用成本,切实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创新,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今年我县家电下乡以农民人均消费额20元为基数,制定各乡镇目标任务。
首先还要从宣传入手,只有把政策宣传好,宣传到位,解释详细,才能让更多的农民朋友理解,也才能进一步打消他们的顾虑,让他们从心里接受。
第二要继续做好服务,我们将与各成员单位协调好,与各销售网点建立长期的联系,随时准备帮他们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难题,积极做好备案和对付工作。
第三继续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网点销售与兑付比例同步。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
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提高全园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新林二幼开展以“用心守护,安全在我心”为主题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教师通过播放视频、图片、讲故事等方式,让幼儿了解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春秋两季防火期的起始时间、火警电话、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相关防火知识。同时,通过《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广泛宣传和讲解防火期野外用火规定、森林火灾的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通过此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和幼儿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形成“全民总动员、防火人人讲”的良好社会氛围。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一
根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检查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县贸易局于3月2日至3月6日会同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我县于12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贸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宣传部、公安局、工商局、审计局、监察局、国税局、质监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贸易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的各项具体工作。全县24个街镇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各辖区内“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和人员落实。同时,制定了大足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进行宣传。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落实相关责任,解决存在问题。按照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县于月28日在县宏场文化广场设立了“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大足分会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400余人,6家大经销商参加启动仪式,并展出家电下乡产品,现场销售商品33台,实现销售金额3.48万元,兑现政府补贴4524元。启动仪式现场,县贸易局等“家电下乡”工作牵头部门设立了多个咨询处,耐心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了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做到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得到、理解得了、消费得好。一是在县城和各乡镇悬挂各类大小横幅达145幅,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在大足日报、电视台开辟专栏,滚动宣传;三是在各乡镇赶集日集中广播宣传。四是贸易局做为“家电下乡”工作牵头部门设立咨询处和咨询电话,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并发放宣传资料。
(三)扎实开展备案。一是及时收集各网点信息。通过前期的动员宣传,各销售网点均踊跃申请,积极争取成为备案销售网点。对各申请网点,我们按照国家确定的四大类产品、街镇乡进行了分类信息归集,并逐一了解调查,做到信息应有尽有、正确可靠。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筛选备案销售网点。在进行确定备案销售网点时,我们根据其是否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是否具有良好信誉、是否具备场地条件、是否具备配送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对比,截至目前,确定了176个备案销售网点。同时加大了对备案网点规范设置的.管理,基本做到了设立了专区专柜、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和购买须知、产品产销衔接、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均有保证。三是严格执行中标价格,明码实价,县贸易局正在与各销售网点签订《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促使商家真正做到“商品质优价廉、服务诚信快捷”。五是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4起未经备案,冒用“家电下乡”销售产品的网点,现场进行了拆除标语和宣传牌,批评教育。查处了一起无进货发票,无说明书,无质检报告书的拼装电视5台,其中:飞利浦3台,三洋2台,并冒用政府补贴13%的虚假广告进行销售,县工商局已立案查处。
(五)资金发放。财政部门实行定领导,定科室、定人员主抓兑付工作,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存款帐户上。县财政局先后组织了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多次培训,并制定了补贴管理办法。补贴运行情况基本满意,无投诉现象。
二、运行的效果。
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止2月28日,全县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22台(件),销售金额222.06万元。截止目前财政部门已审核1037台(件),现已发放补贴款34.06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检查组通过走访农户和销售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一是审核兑付手续繁杂,审核后兑付时间过长。兑付周期一般在1个月二次,影响农民购买的积极性,不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家电下乡网点有缺货现象,厂家不能及时供货,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三是一些在乡镇设置的销售网点,由于场地规模有限,货源准备不足,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够,宣传不够到位。四是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镇乡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销售商普遍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利润薄,税收方面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四、下一步工作。
1、继续印制《重庆市家电下乡知识解答》资料20万份,依托县邮政局网络体系,向全县242个行政村逐户投递发放,基本上让每户农民有1份宣传资料。
2、成立家电协会,实行行业管理,在县贸易局的领导下开展行业自律。
3.在3月底前,与销售网点签订完《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
4.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利益。
5.建议“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实行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二
全县共设家电下乡指定店122个,覆盖全县26个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000余台,拉动消费1600万元,已有2059台申请了财政补贴,补贴金额48.41万元,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商务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商务、财政、工商、税务、技监、广电、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商务局,出台了《衡阳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办。
(二)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召开全县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会议,对全县的122个网点负责人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印发宣传资料20万份,通过乡镇、村、组和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进行宣传,要求每一个网点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三是在县电视台开辟“家电下乡进农家”专栏,定期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销售情况、补贴手续和程序进行动态宣传报道。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一是严把登录关。要求销售网点在销售产品后必须在第3天之内把相关信息登录上网。农民购买家电后,敦促他们带相关的手续及时到乡镇财政所进行申报。乡镇财政所坚持每天有人接待,不得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搪塞、拒绝申报。二是严把审核关。乡镇财政所初审后,县财政局及时会同县商务局复核,做到资料真实准确。三是严把发放关。我县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
(四)深入调查,严格监管。至今年4月份先后分三次,对122个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进行了备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还会同中标企业深入网点现场进行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在电视上进行公示,限时整改。特别是对销售环节上出现串货串销、空买空卖、搞虚假宣传、不执行零售价格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如界牌周鸿电器店在没有经过备案的情况下,自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我们通知委托企业创维集团立即召回其家电下乡产品,维护了家电下乡产品正常的销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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