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作协议合同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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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作协议合同大全(15篇)
时间:2023-11-19 19:57:19     小编:雁落霞

合同是商事主体自由意志的表现,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保各方真实、自愿地达成协议。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达成共识的重要环节,请确保自身利益得到明确约定。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二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保密合作协议合同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url#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准备就甲方所控制的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合作,为保障各方保密资料的权益,本着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保密协议。

1、保密资料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商业机密;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试验数据、配方;公司治理结构、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建议、电子邮件等。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辅导资料、上市计划建议书、备忘录、上市方案、上市投融资合同书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

2、保密资料来源和真实性。

各方均需确认所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均是己方自愿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各方均承诺各自应当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证照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密资料传阅范围。

各方均须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在各自项目决策人和经办人的范围内。

四、保密义务。

1.除了合作需要,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本协议第三条所指的人员)知悉属于乙方或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不把这些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商业目的。

3.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一个周年。

4.甲方确认公司的高管及员工已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甲方并向乙方承诺甲方员工、管理人员及其股东不会利用在甲、乙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未来合作期内从事相关股票的交易。

五、资料归还。

如本项目因故中断或终止,各方应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方的所有资料归还给资料原有者(包括原件、其复印件及其他载体的表现形式;如果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删除)。

六、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可提交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据提交争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各方确定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三(3)个周年内有效。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叁(3)份,各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已包含了各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应当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url#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同时为了避免日后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自愿达成《项目的保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本协议双方应对其在相互合作过程中以口头、书面或其它方式所得到的协议另一方的信息、文件、图纸、数模、工具、样品、知识、经验及其它成果实行严格的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上述资料向第三方公开展示、泄露。除合同规定同意以外,同时也不能因没有写入合同的某一方为执行合同以外的目的而使用以上信息。

2、乙方对本项目设计的三维数模、二维图纸、产品样件、图片、实物造型、加工主模型等技术资料,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绝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

3、任何一方不能将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移交给没有书面的第三方去履行。

4、任何时候一旦需要,协议各方有责任将所有收到的书面协议资料,储存的数据,图纸或模型归还给另一方,不得留任何复印件并删除其存储的有关协议资料。

5、若协议一方的员工、尤其是离职的员工得到或能够得到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则该方有责任确保其员工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对资料的保密义务。

6、资料即使解密,协议另一方也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范围以内的资料。

7、除非另有规定,协议一方的员工所作的发明应属该方的专利发明、合作发明应属协议双方共同所有。该类发明的专利申请的提交应经协议双方协商并获得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9、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失效,协议其它有效条款作为一个整体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协议双方有责任通过共同协商拟定一个尽可能与原失效部分经济意图相一致的有效条款来代替失效部分。

10、本项目所直接涉及到的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此申请专利或向第三方转让;不得提供于第三方实施和使用;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合同或转移生产该项目产品等。

11、协议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确保上述保密条款得以实施。

12、违约处罚:违约方承担受害方的全部损失。

13、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除非另行规定,#url#本保密协议在收到协议资料后5年内有效。

14、本协议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20xx年5月10日20xx年月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六

甲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第二条 定义

以下凡出现————均指甲方;凡出现****均指乙方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定义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两点:

3.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历史电费单、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表等一切资产上、费用开资上的商业保密数据。

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能源审计手段及能源审计结果(能源审计报告)。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所规定的一切数据及其技术都遵守严格守信的保密态度。

如果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对方可中断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五条 不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况

凡不被包含在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之内的所有事项,均不被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履行完毕商业秘密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一切资料、数据、技术双方都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补充或作废该保密协议。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后五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视情况而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提供人民币十万元到人民币一百万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则适用有关法律,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第十条 生效条款

10.1.本协议的签定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1、本范本适用于正在谈判或合作的双方对各自可能获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约定。

4、要求用a4纸、可双面打印;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1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2.1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2.1.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1.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2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3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2.4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5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2.6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2.7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2.8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3.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3.1.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3.1.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1.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3.1.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4.1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4.2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5.2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5.2.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2.2  依照5.2.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5.2.4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5.2.5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8.4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8.5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章)                                       (签章)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七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第一条、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第二条、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第四条、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第五条、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八

第一条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及方式:自创品牌连锁零售、批发。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鞋包皮具类相关产品研发、维修保养、销售。

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及家里主要成员。

第五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三人如下。

3、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男、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人数额、出资方式、比例、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期限如下:

1、合伙人姓名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用______方式出资,出资比例______%,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3、

第七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公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四章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他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资金管理、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五条在签订协议书时合伙人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每人的投资资金存入______银行开设的账号为____________共同帐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____________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______持有,密码由______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______持有,账号姓名______。)。

第十六条经营中每天的营业款将由______或(指定人员)在每天下午______点之前存入在______银行开设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共同账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______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___________持有,密码有____________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____________持有,账号姓名______。)(指定人员存取款例如收银员或者店长)。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在经营中,合伙人共同协商必须留有充足固定的周转资金能够使店面正常经营。(例如:每天购买原材料合伙人和员工工资房租品牌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费等所有一切因经营产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营业资金提取______%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______%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福利),提取______%承担风险责任,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的所有资金伍千元以上使用都必须经过合伙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不同意,其他合伙人也不得动用资金。

第二十条合作期间合伙人不得任何某一人单方撤出或抽回投资资金,如有很特殊情况一方必须撤出并抽回资金也要经另外两人同意后方可撤出。撤出后资金按照前期投资资金全额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同时剩余两位投资人将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一切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任何一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一方将按照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

第二十二条在合作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两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两方将按照各自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各自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各自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壹位投资人支付。)。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同合伙人出资比例一致,分别如下:

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每月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形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六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经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委托或一起执行。

第三十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合伙连锁店营销策划、店长的招聘、订制计划工作。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开发连锁店计划。

3、对合伙事业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二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合伙的产品(货物)采购。

3、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三十四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三十七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时,经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损失由被委托执行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或使用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四十条合伙人家属亲戚朋友不参与经营,如有特殊而合伙企业需要时也必须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后才可参与经营。(特殊是指为合伙企业带来技术、经济利益等人才)。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及家属亲戚朋友不得在合伙企业中记账赊账,

第四十二条因经营需要等产生的费用合伙人协商同意后现场掏钱平均分摊费用,不得记账赊账。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第四十六条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第四十七条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为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出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出人按照退出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xx年后可以以参股资金的本和利息退还货币,退出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出人对其退出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第八章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五十条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第五十三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其他规定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

第五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五十七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范围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收费标准、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

1)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项目开发计划、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技术信息:_________________是指公司项目开发设计活动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以及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_________________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一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本协议与编号为:的劳动合同(或试用合同)配套。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试用及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二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对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条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年内,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同一县级区域与乙方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房地产企业担任任何直接竞争性的职务。

第六条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浮动工资部分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策划方案、市场。

第八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报表资料、项目合同、客户资料、房源信息、管理及制度文本、人事薪酬制度、销售策略、行销计划等等。

第九条甲方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需留下相关一切软硬件。

第十条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可从其劳动报酬中扣除),乙方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之外,本合同永久有效。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聘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三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2.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文字作品提交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履行文字作品提交合同时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透露的、与文字作品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包括文字作品本身在内的所有信息(下称保密信息)。

第二条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甲方有证据证明在乙方向其透露之前已经为其所知的信息;

2.非因甲方故意或者过失所致,已公之于众的信息,包括乙方已自行公之于众的信息;

3.甲方有证据证明与保密信息无关的信息。

第三条 甲方仅可以利用乙方向其透露的保密信息对文字作品的质量进行评估,以便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第四条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向其透露的保密信息,并对保密信息加以合理管理以使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条 保密信息属于乙方所有。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甲方可以向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其工作人员透露保密信息,但应当告知该工作人员此信息的保密性质,并要求该工作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向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在获得乙方授权之前,不得超越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使用保密信息。

第七条 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年,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协议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协议进行更改。

第十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二条 本协议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签署 。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保密合作协议合同篇十五

韩小姐求助:我20xx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10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10 韩小姐求助:

我20xx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10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100块钱作为补偿,可是现在我离职一年了,公司人事却说这个协议无效,没有给我任何补偿。

韩露(化名)现在在一个地产公司当前台,身材娇小,声音柔美,她说离开客服岗位做前台,就因为那份补充条款。

“我是20xx年5月进公司的,最开始做的就是客服,后来升为客服班长,主要是做投诉这一块。”韩露说“客服班长”虽然是个“九品芝麻官”,却能触及到公司最重要的客户信息,“如果被竞争对手拿到,公司的损失会很大。”

所以这份补充条款上明确写着:“乙方(韩露)承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期内

以及履行完毕后1年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秘密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得在同行业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企业内从业,期限为1年,但甲方应给予乙方每月100元人民币的补偿(税金由甲方缴付),该费用直接划入乙方的银行卡上。”

这个条款是去年夏天时,公司突然拿出来让大家签的,据她所知,身边的同事们都签了这个补充条款,这其中包括现在已经离职的网管李先生。

“当时有另外一个通讯公司进入重庆,他们从我们这边挖了很多人走,所以公司才要求签这个补充条款。”韩露说。

李先生也说,那段时间确实不少同事都去了竞争对手那边,所以才有了这个保密协议,李先生也签了,后来他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发展。

“我是去年8月31日发的离职信。”韩露记得很清楚,辞职信发出去后一个月,公司有人顶替了她的工作。10月20日,韩露拿着合同的补充条款以及离职通知书离开了公司。

“当时的确有朋友邀请我去另外的通讯公司,但我没去。”从长城宽带离职后,韩露到了一家与通讯行业完全无关的公司。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韩露专门给长城宽带人事部门打了个电话,谁知接电话的人事专员告诉她:“你这个协议是无效的。”问为什么无效,答案:“就是无效的。”

无奈,韩露找到了我们,昨天下午,带着韩露的疑问,我们来到长城宽带重庆的总部,人事经理叶女士说,对于保密协议的事情,她了解得不多,因为她才到公司4个月。

我们把已经离职的员工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给她看过以后,问她为什么这个协议无效,叶经理说:“按照我以往的经验,保密协议一般都是针对核心岗位,掌握核心技术以及核心运营的员工签的,它是有期限的,如果在员工离职后第二个月,公司没有支付保密费,合同就无效了。”

叶经理说当时自己没在公司,而了解情况的老总在出差不方便接电话,如果这些离职的员工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

我们仔细看了一下韩露等人签的保密协议,协议条款很模糊,虽然说明公司要支付保密费,但是却没有明确是每个月支付,还是一年结束结算。

随后,我们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里看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叶经理所提出的协议失效,也源于这一条,因为保密协议没有明确支付方式,所以公司视为无效。而韩露等人,则还等着一年结束,1200元的保密费打到自己的卡上。

公司的解释让韩露很不满,她已经准备好材料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公司面前,一个笃定离职的员工,人情味也可能忽然间消失殆尽,在一个外贸公司上班的杨先生就深有感触,他现在正处在离职的阶段,在他几乎办完离职手续的时候,上司突然要求他把私人邮箱以及密码交出来。

“我的工作很多时候要跟客户往来,公司又没有企业邮箱,我就只有用自己的邮箱。我当时就愣了,很无法理解,觉得自己很委屈。”杨先生说,后来部门经理也跟领导协商了一下,“最后让我当着他们的面,打开我的私人邮箱,把有关公司的可疑邮件当面删掉。”

我们咨询了一位人事专家,他说在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要注意这些事情。

一是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

二是要求支付保密费用,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三是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竞业禁止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签订含有此条款的保密合同时,尽量争取该期限要短。

当然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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