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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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工作方案(实用13篇)
时间:2023-11-19 17:34:06     小编:笔砚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当前的问题,并且具备可持续性,为未来提供发展的空间。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资源的限制和利用效率。请仔细阅读以下的方案范例,相信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启示。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团中央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团省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等群体,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市青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通过完善工作体系,扩大青年创业基金规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加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强化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等,全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为“落实年”活动和丹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团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实现青年创业基金规模300万元,创业导师队伍达到50人,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5家,提供实习岗位550个,成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10家,完成实名制就业创业培训2100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200名,带动就业1200人,力争使就业创业工作覆盖和影响青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1.完善理事会议制度。建立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聘请创业成功的青年企业家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干部担任促进会的理事,聘请有就业创业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学者作理事会顾问,力求建成人员层次较高,行业涉及较广,工作开展扎实的青年创业服务组织。理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发布青年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商讨有关问题及对策。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做好创业导师和理事的推荐工作。

2.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在成立丹东市青年就业创业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县(市)、区和高校团组织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站建设,各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工作特点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企业家导师俱乐部、创业青年俱乐部、高校kab创业俱乐部等组织,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二)扩大基金规模。

1.创建丹东市青年创业基金会。依托丹东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建立基金会,向社会筹募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基金,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活动,组织符合基金会规定的募捐活动,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奖励青年创业带头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展相关领域友好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城市、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搭建青年创业的贷款平台,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各级团委要广泛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系,加强合作,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

(三)壮大创业导师队伍。

有针对性地培养三类导师队伍,即企业家导师队伍、高校导师队伍和县(市)、区导师队伍,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实践经验辅导和创业素质培训。各级团委要广泛整合资源,从青联和青年企业家中选拔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社会招募;高校导师队伍由各高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推荐,对在校大学生开展kab、syb创业教育培训。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围绕青年就业创业开展“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巡讲”等特色活动,为青年传授创业知识和经验之道,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团市委、各县(市)区和高校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企万岗岗前实习行动”,在全市建立5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550个实习岗位。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网络资源信息库,鼓励企业提供适宜的实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五)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依托本地职业培训学校,普惠制培训基地和高校就业培训机构,联合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承担好实名制就业培训人的任务。同时,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推广kab、s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各高校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素质拓展,建立《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手册》、素质拓展档案。各级团委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结合不同对象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运用相关政策服务青年。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创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就业创业有关优惠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信息发布。继续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探索突破贷款担保障碍,积极为青年创业和二次创业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导师辅导、创业资金、创业基地、创业培训等服务,全面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带动广大青年就业。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团委必须要高度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研究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人事、财政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第一要务,明确共青团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市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委联合地方媒体广泛宣传,提高青年对就业创业的认知度;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培育亮点;通过对工作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和推广,打造品牌;通过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进一步营造青年创业良好社会氛围。开通信息服务热线,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信息资源等服务。

各级团委要把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并上报团市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做好推荐和备案,并上报到团市委工农部。联系电话:2131213;传真:2164096;e-mail:ddgnb@。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二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1、各类劳动者,重点是具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各类创业人员,重点是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各类初次创业者;

3、具有创业热情和创业意愿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四、活动内容。

1、主动开展需求普查。以街道(镇)为单位,全面掌握具有创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需求,及时掌握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初次创业人员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具有创业热情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信息的动态管理。

2、积极落实专场活动。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选择一到两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大型广场,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登记,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3、深入推进社区宣传。一方面,通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最新就业创业信息等内容张贴到社区宣传栏内,提高创业政策和创业信息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服务”进基层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积极引导城乡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业信心,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创业氛围。

4、大力组织校园宣传。主动联系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邀请近年来我区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成功人士有意识的引导,提高具有创业意愿大学生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适应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5、切实强化对接服务。充分利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在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掌握具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意向、创业状态以及已实现创业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创业服务的需求,对照现有政策及时提供对接服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时予以上报。

五、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让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区新一轮创业高潮。

2、深入开展创业政策的宣传服务。对创业者在工商、税务、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两项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宣传和服务。

3、宣传创业服务体系。让广大创业者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其他人员充分了解政府就业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的各项职能,使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创业服务。

4、发挥舆论导向,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者,激发全区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激情。

六、活动安排。

1、启动创业者普查。

时间:6月1日-25日。

地点:全区范围。

内容:走访有创业意愿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全面摸查创业意向;走访已创业人员的经营场所,各创业孵化基地,了解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纳入创业服务信息系统。

2、开展专场宣传咨询。

时间:6月中旬。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3、推动创业服务进社区。

时间:6月10日-25日。

地点: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

内容:设立免费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4、开展校园宣传。

时间:6月21日-28日。

地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江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东南大学等签约院校中有来锡就业创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均要高度重视本轮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并动员辖区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2、创新思路。除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街道(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做到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3、力求实效。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注重实效。

4、整合联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因地制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踊跃参加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创业促就业的合力。

5、认真总结。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相关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创业政策宣传月中好的做法和亮点。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活动,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中求进,进中向好。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1日-2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就”等你来!

(三)服务对象。

2.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一)活动宣传乡村全覆盖。活动期间,全县共安排38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一是各乡镇、村要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渠道发布《20xx年怀远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安排表》(附件1)、《20xx年怀远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等信息,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引导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县人社局组织印制招聘会安排表和企业招聘宣讲(领取地址:县人社局304办公室),各乡镇安排专人领取、张贴到各村委会(社区)宣传栏,确保招聘信息直达基层,求职者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立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县融媒体中心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活动期间至少开展3期线上送岗位到家活动;指导、做好2期“直播带岗”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等)。

(二)巡回招聘乡镇全覆盖。本次专项活动做到全县18个乡镇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要做好招聘活动场地的协调与安排、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参会企业,每场招聘会不少于10家,各乡镇确保每场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县人社局负责专项活动的调度、协调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各乡镇等)。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覆盖。有关部门做好退捕渔民、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信息统计,1月30日前填报《怀远县就业需求统计表》(附件3),积极引导其参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开启“就业直通车”,各乡镇组织有求职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乘坐就业直通车,到园区重点企业参观并选择匹配的岗位,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现场求职者,直接开启就业直通车,确保求职者“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就业之路安全有序。各乡镇根据《怀远县服务企业用工目标任务分配表》(附件4)按时完成任务并于2月25日前报送《xx乡镇推荐就业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并加盖公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乡镇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践行“学党史,办实事”活动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抓细抓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压实工作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做好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时疫情防控实际,落实防疫举措并做好交通等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察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部门要紧盯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县领导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现场指导、督察,发现思想懈怠、工作不力、疫情防控不严实、报送台账不及时、未完成任务指标等情况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工作开展有创新、有亮点,完成任务质量高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并在年度就业统筹工作考核中酌情加分。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四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

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

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

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

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

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

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

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

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五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xx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xx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委办公厅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20__]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__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__年-20__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二、明确责任、安排计划。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三、组织实施。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四、监督管理。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五、资金安排。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八

20xx年1月17日—2月16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通过一系列促就业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

(二)为困难群众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全区就业局势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帮扶清单,了解掌握就业信息。

积极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灵活就业及零就业、去产能职工以及企业困难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岗位,促进群众积极就业。

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三)针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服务。

针对我区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xx区求职交流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区分不同行业,分类举办线上招聘。

结合我区产业特色,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运用信息化技术,组织远程招聘,详细制定公布全区的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五)入村入户入心,开展走访慰问。

结合元旦、春节两节“送温暖”活动期间,由区残联牵头,会同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对照帮扶清单,面向重点对象、特殊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进行特色帮扶。

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七)支持灵活就业,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

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我区“六保六稳”任务的重要举措和“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情感,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安排。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开展宣传。

利用xx区融媒体平台等渠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突出就业重点。

将易地搬迁大型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工作地区,集中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五)及时总结报送。

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随开展、随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并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4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

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

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20xx年8-10月。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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