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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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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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一

(一)明确思路,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我镇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非常重视,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订了xx镇2020年禁毒专项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镇的禁毒工作。成立了镇禁毒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确定了禁毒专干,以各村各单位的负责人为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应成立各村各单位禁毒机构。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镇领导干部分片驻村,负责对各村的禁毒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确保整治到位;村干部负责各村小组做好禁毒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实行两级捆绑,责任联带,增强了责任心和责任感,又便于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予以解决。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将禁毒工作纳入各村及各单位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工作开展正常的进行表扬,并在年终进行奖励。工作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力,监控措施不落实,导致本村出现涉毒情况失控的,坚持给以严厉的处理。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拒毒的社会环境。加强禁毒宣传,营建禁毒氛围,是禁毒严打整治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注重层层宣传发动。召开了全镇创建“无毒镇”动员大会,部署全镇禁毒工作,各村也随即召开了全体村组干部及党员大会。今年镇禁毒委统一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以我镇禁毒宣传栏、各村宣传栏为载体,在深入开展“6.26”、“六六”普法等活动中,对禁毒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张贴宣传海报50张,活动中共悬挂横幅5条,发放禁毒宣传册1800份,禁毒宣传折扇500份,播放禁毒纪录片4次,走进600户家庭,受教育人次达2000余人,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禁毒氛围。二是强化重点教育。青少年、机关干部、涉毒人员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镇禁毒委、司法所、派出所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镇各村委会干部、村民、个体私营业主从业人员等开展禁毒法制培训班8期,普遍提高了禁毒意识;在学校开设了禁毒法制讲座2期,禁毒知识宣教活动2期,全镇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各类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加深了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了全社会对毒品问题的认识,拒毒、防毒、反毒意识空前高涨。

(三)强化管理,积极实施跟踪帮教。为了确保禁毒工作落到实处,全镇实行了重点管理、跟踪帮教。一是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控。按照家庭、村、镇、派出所“四位一体”抓帮控的原则,对每个未被关押的吸毒人员都采取了帮控措施,落实包保人员。对帮教对象做到“五知”即知基本情况、知主要社会交往、知家庭经济状况、知现实理想状况、知异常的活动时间和方向,帮助吸毒人员从心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问题,净化周围环境,杜绝新生吸毒人员和减少复吸现象发生。二是实施跟踪监管,落实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吸毒人员流动性大,而且大部分吸毒人员是无工作、无住所、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增加了帮教管理的难度。采取每月1—2次情报交流、每旬一次毒情排查等有效措施,实施对吸毒人员的跟踪监管,基本上杜绝了失控的吸毒人员。狠抓创建活动,巩固整治成果。

(四)立足防范,建立禁毒长效机制。我镇禁毒工作的立足点主要放在防范工作上。在一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县禁毒委的要求,坚持以整治促创建,以创建强化整治效果,将创建“无毒加茂”工作纳入了全镇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狠抓创建活动,巩固整治成果,认真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无毒村、无毒校园活动,通过落实杜绝吸毒,帮扶帮教、禁贩禁种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基本上杜绝了毒品的蔓延,建立起了禁毒工作的长效机制。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二

2017年第一季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1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禁毒法》提出了“对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我乡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我乡党委、政府、禁毒委高度重视,从我乡实情出发,开展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障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2年2月20日,乡禁毒委召开会议,特成立*****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决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柳修美

副主任:路元华 黄 浩

成 员:谭 琳 万文芳 吴兴条 李朝洲 易海俊

章明权 刘二胖 董明建 姬德选

下设*****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黄 浩

成 员:张元生 董明建 邓亚琳 李春花 卢瑞方 张怀富 吴兴条 周 金 谢 梅

二、工作职责

禁毒委会议研究起草了*****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村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制定社区戒毒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专业队伍,视情派出人员参与或监督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的管理。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为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提供经费保障。社区戒毒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社区戒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通过挖掘和依靠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合理安排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4、做好在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决定前的衔接工作。派出所应当在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前,确保基层组织社区戒毒工作的无缝衔接,主动与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任务的乡人民政府联系,尽可能做到决定书发出后,各项戒毒措施落到实处。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自愿提出到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的,乡派出所主动与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联系,共同做好送往康复场所的衔接工作。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职责

1、各村(居)委会必须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工作委员会作为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并有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按照每1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保障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待遇。

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戒毒人员可以到定点的戒毒治疗机构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4、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拟订社区戒毒工作计划。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当在《社区戒毒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5、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管理。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严格按照管理流程开展工作。要求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权利,社区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应当向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出具报告证明。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机构批准。

三、落实“一帮一”的大帮教工作任务

为了搞好我乡禁毒工作,使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决定对我乡现有吸毒人员,全部实行“一帮一”的大帮教制度。制度要求帮教人员要跟踪管理吸毒人员,做好吸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每月有一次月见面谈话,督导涉毒人员按时到乡派出所尿检,并把吸毒人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乡禁毒办。

四、全面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

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安心戒毒。对我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有所帮、病有所医、有业可就,彻底摆脱生理和心理对毒品的依赖,真正融入社会。到今年上半年,我乡推荐分散就业安置率不低于10%,到201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全部安置就业。

*****乡社区戒毒(康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三

二、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戒毒康复协议,确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七、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档案,及时将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通报给当地派出所。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考评。

社区戒毒(康复)尿检制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由执行地公安机关负责。戒毒康复人员要按照协议规定,定期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站专职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定期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发出书面检测通知,并提示、督促其按时接受检测。经专门培训合格的社工也可以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初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复检。工作站保存检测通知单、现场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社区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载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派出所民警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江西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3年内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样现场检测次数分别不少于22次(第一次每月1次、第二年每二个月1次、第三年每季度1次)、12次(第一年每二个月1次、第二年每季度1次,第三年为每半年1次)。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v^,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电源库房电源。

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4、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5、库房内备有温度计,每天按时记载库内温度,并选择有利时机通风。

6、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7、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8、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换手续,在没有交换前,不得离职。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四

xx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查获^v^违法犯罪案件件,抓获涉毒人员人,其中刑事拘留人,强制戒毒人,社区戒毒人。^v^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机制。

针对我镇^v^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的指导部署,先后开展了以打击^v^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冬季行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把打击^v^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直接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工作重点,确定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层层部署,全面抓好落实。我镇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体中层骨干会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隆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维苇、派出所所长郑敏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成员、派出所民警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打击^v^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门部署,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评;二是指定了专人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明确xx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负责,从打击犯罪、查缉吸^v^行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及禁毒协管员的考核等进行落实。三是加强对禁毒协管员的管理,两次组织禁毒协管员培训,落实责任,出台考核办法,制定了《xx镇集中整治涉毒犯罪工作整治方案》和《禁毒协管员考核办法》,形成了打击^v^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堵源截流,专案侦查,开展专项行动。

三、开展排查,重点整治,推进动态管控。

四、强化预防,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发动。

在全镇开展禁毒人员大排查的基础上,突出在校学生、无业人员、流动人口3个重点,加强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的同时进社区、农村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v^危害,拒毒防毒。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营造打击^v^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针对社会各阶层对^v^犯罪危害认识不深,^v^防范意识不强,我们从大力宣传入手,协调开展宣传活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配合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禁毒宣传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板报、宣传画册开展宣传,开展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在全镇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在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在禁毒宣传周期间,社区民警及镇机关人员分别到各社区、单位去,深入调查、指导和宣传,增强了本辖区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确实做到禁毒、防毒人人有责及构建平安文明和谐xx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宣传,不但教育了广大群众,而且使我镇的打击^v^违法犯罪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五

(一)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只有一名专职社工,仍缺一名女社工。

(二)社工与服务对象沟通时不够深入。

社工在与服务对象面谈时,仅停留在基本信息的认识,未与服务对象建立深入的关系。原因分析:社工未认识到禁毒社会工作要注重与吸毒人员的良好的关系建立的重要性,只是当做“面谈”这项工作任务去“面谈”了,因而很难达到深入了解的效果,对帮扶工作也会产生影响。

四、2022年工作思路。

回首2021,这一年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踏实实。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稳步前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一、对所有在册吸毒人员严格落实管控,追踪戒断状态;二、通过个人帮扶、小组活动等,帮助吸毒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打通最后“一米”;三、丰富禁毒宣传活动的形式,开展民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好的活动,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在全镇上下形成“远离^v^,珍爱生命”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四、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安排的其他的工作;五、跟进社戒社康人员“626课堂”学习进度,保证禁毒知识学习课时的完成;六、项目主任及社工要坚持学习,不断的提升自身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提高项目整体运作水平。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六

编者按: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v^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厅党委以及我局党委提出了“建设海西、公安先行”。作为禁毒部门,如何围绕海西大局,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尽心作为,着力先行是当前工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此,支队立足于禁毒工作的实际,在总结一年来贯彻实施《禁毒法》基础上,就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为本市建设服务进行调研和探讨。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国家禁毒委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戒毒帮教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科学戒毒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一项新的人性化戒毒康复措施,是贯彻实施《禁毒法》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v^问题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某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4650名。2005年至2008年全市有2964名吸毒人员被强制、劳教戒毒和治安拘留,其中强制戒毒676人、劳教戒毒1169人、治安拘留1119人(常住户口2225人、流动人口739人)《禁毒法》实施以来,为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市禁毒委选择了思明区开元街道、湖里区江头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同安区洪塘镇等四个街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开设了两家^v^维持治疗门诊,目前登记入组^v^替代治疗逾千人。全市已有986人签订社区康复协议,新增吸食^v^人数大幅下降。通过有效地社区帮教,已有290人戒除毒瘾,并办理了撤销帮教手续。

《禁毒法》实施前,我市按照禁毒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打击力度,实行“抓获吸毒人员直接强制戒毒”的办法,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戒毒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形式,原来的强制戒毒期限为3-6个月,劳教戒毒为1-3年。《禁毒法》实施后,取消了劳教戒毒,戒毒模式进行了重新划分,形成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治疗、社区康复等多层次戒毒模式。突出人性化管理,实行“抓获吸毒人员先由社区管理,管理不好再强制隔离戒毒”的办法。戒毒工作由关押状态转到社区进行开放式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大幅下降,街(镇)的禁毒工作量大幅增加。现在的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强制隔离戒毒2年,可延长1年,社区康复3年。对吸毒人员的法定戒毒周期由原来最长3年6个月,延长到现在最长9年。戒毒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更加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v^问题的受害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应予保护;不明白吸毒人员是^v^品、精神药品的依赖者,是病人,对其^v^依赖成瘾的病症应予治疗;不明白吸毒人员中部分身处社会弱势群体或低层,对其生活无着的状况应予救助。对吸毒人员这种法律身份的多重性、复杂性的处理没有采取综合施策的办法,对这一特殊群体,存在着重处罚、轻矫治的现象。再次,有的认为^v^《戒毒条例》还未出台,下一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不知如何搞,辖区内目前吸毒人员也不多,对社会危害不明显,加上人、财、物都不具备,没有必要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没有认识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禁毒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禁毒法》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一系列新的戒毒康复制度,纳入禁毒的法律体系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吸毒人员的一种人文关怀。就社区戒毒康复而言,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同时也是受害者,也是病人,他们同样需要社会的尊重、单位的接纳、朋友的理解、家人的关爱。但我们也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经常受到来自社会、单位、朋友、家庭有形无形、有意无意的厌恶、疏远、拒绝、憎恨,这样逐步使这些人成为格格不入社会生活的边缘人群,造成有些人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甚至重操旧业,重蹈覆辙。因此,在禁毒工作中,必须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重视和关爱戒毒人员,这样有利于增强戒毒人员的信心,争取他们及其亲属的配合和支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步入正常生活,从而达到提高戒毒效果的目的。

(二)有的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既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次的综合性工程,又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禁毒法》实施后,有的成员单位没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对待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孤立起来看待,错误认为禁毒工作是^v^门的责任,跟自己关系不大,没有认识到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认真的履行自身的法定责任。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

《禁毒法》施行后,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区、街(镇)的重视下,全市有序开展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虽然有的区、街道这项工作开展得不错,但总体发展不平衡,研究得还不够,存在怕麻烦图省事的思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有的片面认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可以慢慢来,等其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好了,规章制度制定出来了,可照搬照抄,省心省力,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这项工作。

(四)宣传力度不大。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七

红旗街道目前配备禁毒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做禁毒工作,同时红旗派出所民警成立专门禁毒工作队伍,从人员配备上保障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1、建立一人一档。

我街道制定方案于12月31日前完成了全街道吸毒人员信息排查,对登记在册的123名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信息、户籍信息、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以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并建立“一人一档”,同时由街道社工、社区干部、家属和派出所干警成立帮教工作组,为下一步帮教工作打好基础。与派出所紧密联系,并定时更新户籍吸毒人员名单及其状态。

2、无缝对接。

落实吸毒人员出所无缝对接制度,与市区内戒毒所保持沟通联系,为年内解戒的吸毒人员实行从出所到回归社会的无缝对接等管控帮扶工作。确保了我街道每一位吸毒人员出所都有街道禁毒干部、派出所民警、禁毒社工及所属社区的居委干部进行对接。

3、定期报道、检测。

红旗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共有4名社戒社康人员(社区戒毒3人,社区康复1人),社戒社康人员管控率100%,定期报到、定期尿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到红旗派出所报道,并做尿液检测。

红旗街道的戒毒康复除了开展常态管控工作外,由禁毒社工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的谈话、走访,及时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工作、心理等状态,还对吸毒人员进行心理引导、防复吸辅导工作,效果明显。

(三)。

根据《茂名市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方案》(茂禁毒办〔2020〕26号)精神,红旗街道领导非常重视,组织召开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会议,并布置落实相关工作。

1、走访。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八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20xx)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禁毒。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沈小华同志为组长,金培忠同志为副组长,陈忠海、徐宝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全村戒毒康复帮教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禁毒预防性教育,开展禁毒日常事物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做到“六知”。任命陈忠海同志为我村禁毒信息员,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并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搜集、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v^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v^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v^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v^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居委会。

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毒、戒毒(康复)工作,半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为了确保社区禁毒、戒毒(康复)工作的扎实推进,我社区将禁毒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形成社区领导亲自抓,工作小组成员具体抓、日常抓,与雍阳镇派出所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禁毒康复专题会议,并让工作小组不定期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康复)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

四是强化宣传,广泛动员,营造全民拒毒、防毒的社会氛围,依托社区各街道宣传栏大力宣传《禁毒法》和禁毒知识,从而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

一是与纳入我社区的52名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二是严格落实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每月一次的回访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生活各方面情况,对个别违反协议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定期配合帮教,对于思想不稳定人员,安排社区禁毒康复工作人员进行监控,掌握其日常生活情况,督促其定期尿检。

三是在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定期回访的基础上,动员吸毒人员家庭积极参与帮教,通过家庭和亲朋了解吸毒人员近况,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努力完成禁毒康复任务。

52名吸毒人员中,现有社区康复26名、强戒24名为巩固三年以上人员。为了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从新生活,社区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对吸毒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讲解戒毒知识,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进行身心康复训练,提供健康、法律和就业服务,现已有36名戒毒人员取得城镇低保。

在禁毒工作上,与社区居民签订《禁毒责任书》,张贴和发放禁毒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辖区内吸毒人员及家庭参加雍阳镇和县疾控中心举办的预防艾滋病工作座谈会。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积极组织工作小组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荒地、闲置房屋进行摸排,坚决杜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在从3月18日至4月30日的每周一次辖区踏查中,未发现^v^种植。

总之,今年的禁毒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社区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禁毒工作目标,为经济社会、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双河乡是志丹县的南大门,辖区面积289。2平方公里,现有10095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8人,其中社区戒毒12人,社区康复4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路子,边工作、边总结、边调整、边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员8人,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5名,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工作机制。

面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刚刚起步的现实,我们在借鉴外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地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初步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首先是真诚谈心。就是通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真诚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活动情况,心里动态,对出现思想波动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开导,鼓励他们从心理上戒除毒瘾。

其次是深入家访。就是深入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中,通过家属或邻居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社会交往关系和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九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社区如何制定戒毒康复。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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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x村禁毒。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沈小华同志为组长,金培忠同志为副组长,陈忠海、徐宝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全村戒毒康复帮教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禁毒预防性教育,开展禁毒日常事物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做到“六知”。任命陈忠海同志为我村禁毒信息员,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并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搜集、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二、落实“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任务,与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我村内的`创建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有小结,使创建工作有步骤地进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毒品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贩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贩毒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xxx居委会。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二

1、20xx年官塘社区按照镇党委*发展思路,超额完成茶叶、猕猴桃种植面积。

2、发展了场镇商贸加工业,特*品牌一家、提档升级二家。

(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官塘5组游巷街水泥路路面硬化200米长,米宽。

(三)社会管理方面。

1、我社区按照常态化做好安全维稳工作,调处矛盾纠纷共10起,有效化解8起,还有2起正在调处中,确保年前将有效得到化解。社区今年组织治安巡逻队366人次,在年前将超出年初计划,继续不定期做好巡查工作。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共挖堆肥池个,聘请农垃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三

人,其中刑事拘留。

人,强制戒毒。

人。^v^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机制。

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直接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工作重点,确定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层层部署,全面抓好落实。我镇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体中层骨干会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隆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维苇、派出所所长郑敏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成员、派出所民警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打击^v^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门部署,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评;二是指定了专人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明确xx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负责,从打击犯罪、查缉吸^v^行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及禁毒协管员的考核等进行落实。三是加强对禁毒协管员的管理,两次组织禁毒协管员培训,落实责任,出台考核办法,制定了《xx镇集中整治涉毒犯罪工作整治方案》和《禁毒协管员考核办法》,形成了打击^v^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堵源截流,专案侦查,开展专项行动。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四

o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关于社区戒毒康复标语你们想了解吗?那么本站小编整理了社区戒毒康复标语,供大家分享!

1.毒品猛如虎,大家真辛苦,齐来灭这虎,大家不再苦。

2.一次吸毒终生悔,

3.禁毒工作要持之以恒,毫不手软。

4.确保一方净土。

6.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

7.千家万户齐承诺。

8.开展创建无毒娱乐场所活动,确保一方净土;。

9.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

10.参与禁毒斗争,创建和谐生活。

11.消除毒品祸害,造福子孙后代!

12.提高抵御能力。

13.参与禁毒斗争。

14.认识毒品危害。

15.认识毒品危害,提高抵御能力。

1.毒成瘾身败名裂,弃毒重生受人敬;。

2.亲近美好人生。

3.深入开展禁毒斗争。

4.拒绝毒品,健康娱乐。

5.国家禁毒,全民支持,打击毒犯,责无旁贷。

6.防毒反毒,人人有责;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7.扫除毒品危害,创建平安凤岗。

8.普及禁毒知识,提高防毒能力。

9.生你育你,命命相连;无坚不摧,毒霸天下——亡!

10.禁毒一日不止。

11.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12.积极行动起来。参与禁毒斗争;。

13.吸毒贩毒是大罪。

14.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15.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

16.禁贩禁钟禁吸禁制并举。

17.实施综合治理禁毒战略,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18.吸毒有害身心健康。

19.手拉手远离毒品,心连心造福社会。

20.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1.有毒家破人亡。

2.严厉打击贩卖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4.炎黄子孙当自强,拒毒禁毒为中华。

5.吸毒品,破财害命,害人害己害全家!

6.无毒邻里称颂,有毒家破人亡。

7.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保护人民身心健康。

8.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9.闻者伤身,吸者伤人。(毒品对人的身体有严重危害性,对大脑神经造成严重影响,使人容易失去理智造成他人受害。)。

10.“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11.无毒邻里称颂。

12.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毒品乃祸起之根,万恶之首,莫让毒品靠近你。

14.远离白色粉末,拥抱七彩生活。

15.开展禁毒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四、任务目标。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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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期(总第期)。

调研专刊之二。

[编者按]社区戒毒作为一种全新的戒毒制度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凡吸毒必强戒、凡复吸必强戒”禁毒制度,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理念在戒毒工作的重要体现。

总体来讲,我区社区戒毒工作在缺乏可借鉴经验,受限于职能机构设臵和行政人员编制的条件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开展路径,促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用推进。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一)领导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模式。

一方面,市禁毒办为贯彻落实《禁毒法》精神,推动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结合深圳市大力发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契机,于10月,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全市第一批专职禁毒社工,并在我区开展社工介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试点工作。

另一方面,我区于8月正式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v^类成瘾者提供社区内的替换性治疗方式,是社区戒毒工作的又一突破。

区政府由区财政购买5名禁毒社工补充到现有社工队伍中并为禁毒社工提供包含办公场地、活动经费、培训补助等工作保障措施确保社工顺利、有用开展帮教工作。

(二)社工介入社区戒毒、

禁毒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已有两年半的时间,通过此阶段实践,我区已探索出一套社工工作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个案帮教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的最主要工作手法,是社工零距离接触戒毒康复人员、为其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基础。

当前,社工个案帮教工作范围已推广至全区;个案帮教来源由单一的社区排查扩展至社区排查、^v^门诊、无缝接轨(市戒毒所)、学校及通过媒体了解禁毒社工而主动求助等多元化渠道。

截止底,社工开展个案服务工作200多例,其中不乏在服务协议期限内保持戒毒成果、家庭工作生活稳定的戒毒康复人员。

第二,社区宣传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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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技巧、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及对社区戒毒人员的熟悉有了明显提升。

第三,学校禁毒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阵地。

我区重视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工作,连续两年开展系列校园宣讲活动,结合作品大赛、体验式学习等形式,使得全区中小学生增加对^v^特别是新型^v^的熟悉,学习防毒技巧;并在基层教育基础上,开展中层防范试点工作,针对学校高危学生给予提早介入,以更深入推进青少年禁毒预防工作。

第四,针对进入戒毒所接纳强制戒毒的戒毒人员,未能在出所后第一时间接纳康复服务而导致难以开展跟踪帮教、复吸风险增加的情况,区禁毒办与市戒毒所于5月份签定合作“无缝接轨”合作协议。

此合作由社工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一个月入所与其面谈,建立关系,于出所当日接其出所并确定回归社区后帮教计划及跟进,预防复吸,协助其更好适应社会。

无缝接轨项目是对现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创新,是完善服务链条的重要举措,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具有创新意义。

区禁毒办重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戒毒工作,指导社工与北大医院、康宁医院、深圳大学等建立合作机制,在戒毒康复人员转介、心理干预等层面协力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落实推进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

福田区药物(^v^)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后,区禁毒办第一时间委派一名禁毒社工驻守门诊,协助门诊统筹社工开展服务工作。

截止12月,门诊新入组受治者人数到达100人,天天服药人数约为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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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检查规定》、《^v^门诊综合干预措施规范》、《社工服务流程与规范》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各项登记记录本,使各项操作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

因为受治者为特殊人群,遵循服药规则仍有一定的困难,社工在工作中协助门诊对治疗者入组时及每月进行尿^v^定性检测,帮助阳性者进行分析、正面引导,帮助和关爱,及时为她们排除各种情绪问题,提高她们的尿检阴性率,预防偷吸^v^。

受治者反馈此治疗安全有用,多数人生活有规律,工作服药两不误,家庭、社会功能得到了改善。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v^,禁毒社工还协助^v^门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物(^v^)维持治疗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门诊在治人数,并接待更多有需要市民的咨询和求助。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是一个全新戒毒模式的实施,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所以,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正视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

《禁毒法》颁布并实施以来,对于如何执行社区戒毒等相关的戒毒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相关的戒毒政策、制度、措施也就难以制订,这给具体戒毒康复工作带来了政策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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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成效。

(二)责任划分模糊,缺乏有用协调机制。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多部门的配合、联动,而各类戒毒部门或戒毒工作又分属于差别主管部门,如公安、司法、卫生、禁毒等,各主管部门有各自的工作立场和指标,责任边界的模糊,不仅导致各司其职,整体协力不足,甚至影响整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展,使有限的戒毒资源未能得到充足利用,最终影响戒毒康复人员的利益。

(三)社会资源严重不足,未建立有用就业安臵渠道。

《禁毒法》提出社区戒毒这一全新戒毒措施,旨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戒毒工作。

结合当前我区工作实际,社工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教导、社会功能修复、保持戒毒成效等工作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缺乏社会资源的支持,如无缝接轨服务中,出所学员的交通、就业、住所安臵等中转性资源缺失,导致后续社区跟踪帮教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绪和建议。

一是健全法规政策,完善工作机制。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地方性规章,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适用条件和执行、解除、中止等适用程序,使工作有依可循;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相关评估考核体系中,建立科学系统的监督考核机制,调动禁毒工作人员积极性,保证工作开展成效。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协调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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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用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保持工作平衡局面,如^v^门应严格掌握抓送强戒的标准,与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保持有用合作;有针对性、具体化、多元化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保证戒毒康复工作的有用开展。

三是拓宽经费渠道,整合社会资源。

禁毒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该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各部门通过社会宣传和提倡,呼吁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个人、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提供物质、经费、就业岗位等资源,由禁毒主管部门联合市禁毒基金会、民政部门等给予一定激励措施,以吸引社会关注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改善。

四是充足发挥社工作用,创新思绪解决安臵。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七

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

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成立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市公安局:

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人员严格实行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偷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环境。

市卫生局:

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监护工作。

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

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

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

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

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

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人员就业。

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工作。

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建立工作机制。

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以便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结束后,社区、乡要依法对在社区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社区戒毒人员撤管。

由市社区戒毒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工作职责的部门、乡,由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200元,以调动社区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工作的重任。

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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