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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一
2019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2019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
工作报告。
及时向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236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7173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2204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19年。
工作方案。
》、《湖北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19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2019]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制服务。
xx届四中全会以后,多部法律被修订,我们紧盯其中与政府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的修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新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梳理人才队伍、争取设立机构,打造承接立法权的“金刚钻”。在《立法法》修订以后,面对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我办深入摸底全市立法机构和立法队伍的建设,对全市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进行了全面梳理,座谈市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承接地方立法权的人才储备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向市编办提交设立立法科室的报告,为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机构保障,全力打造立法“金刚钻”,敢于承揽“瓷器活”。
二是深入调研,摸底立法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分组外出开展立法需求调研,重点调研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业务部门,对我市这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摸清立法需求并起草形成了《黄冈市承接地方立法权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同时,对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直部门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2019年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征集各地各部门对立法项目的建议,为承接地方立法权后尽快推进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深入研究、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新法贯彻落实。组织全办人员专题学习《行政诉讼法》,并对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召开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座谈会促进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借助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平台召开由政府法制办、省高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武汉城市圈1+8城市和宜昌、襄阳等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学者以及黄冈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的新行政诉讼法研讨会,深入分析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困难,探索案件办理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法制系统人员对新法的重视,成为新法贯彻落实宣传员。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8号),为新形势、新常态下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准备。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集中表现,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优化市场经济环境的制度保障,我办一直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上半年共审查文件32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的7件,社会民生的6件、发展改革的8件。起草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40余次,提出法制意见建议186条,修改内容500余处,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把好源头关口。
二是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度。本轮文件清理工作分三个工作阶段,第一批178份废止、失效文件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第二批110份文件清理已经完成,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第三批196份文件清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上半年向市人大和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收到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4件。对备案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将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在网上进行了公告。
四是强化文件监管制度建设。起草并提交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9〕77号),围绕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查找和纠正各项制度在依法合规、权力配置、自由裁量、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洁性风险。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2019年制定的《黄冈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过专家论证、廉洁性评估等程序后形成了修订稿,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行政复议是行政权力救济的重要渠道,是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便捷途径,我办本着把好事办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制服务的原则,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是畅通渠道有案必立。上半年共受理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以企业为申请人的有14件,大多涉及土地林权纠纷、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类型案件,通过调解或下达复议决定,纠正政府或部门的不当行政行为,基本实现案结事了,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扎实开展“市长审案”工作。行政复议“市长审案”制度为黄冈首创,探索了案件审理新模式,积累了案件办理新经验,深受兄弟市州政府法制部门好评。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案件集中审理会议。上半年共组织“市长审案”案审会3次,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案审会常任委员参会率达到98%,复议决定及时履行率达到100%,带动面广,社会反响好,办案成效显著。
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坚持“三集中”案件办理模式,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委员会硬件投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形成制度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完善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9〕8号),强力推进各县(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工作,为应对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细化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把关。上半年共审查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34件,涉及标的额20多亿元,提出法制建议130多条,修改对市政府不利的条款、约定不清条款、有歧义条款260多处,有效避免了政府法律风险。
二是完善合同审查制度化建设。起草《黄冈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规范合同的拟定、审查、签订、履行、备案存档等管理环节,制作合同示范文本,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切实加强市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仲裁工作业务指导。上半年,黄冈仲裁委受案23件,同比增幅约21%;涉案争议标的额约6亿元,同比增幅约87%;由于仲裁受案到结案周期较长,目前结案7件,结案率为38.4%。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和仲裁委工作的需要,指导仲裁委圆满召开二届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仲裁委成员的调整、新聘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的修订等事项,进一步规范促进了黄冈仲裁事业发展。
一是主动作为,健全完善在市规划区内实施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表制”。抽调专人深入企业检查调研,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收费行为,减少、减轻不必要的行政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
二是积极配合,与市审改办共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摸清审批事项底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经梳理,我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余项。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43项,涉及36个部门,与我省审批事项相比减少5个部门共20项审批事项。目前,我办已审查完《黄冈市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目录》,正在加紧审查《黄冈市行政审批权力目录(2019年版)》。
三是清理公示,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梳理。要求行政执法主体由各级政府统一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四是认真谋划,全力筹备8月份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大比武活动。为提高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大比武。
活动方案。
》,拟在8月举办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大比武活动,集执法骨干培训、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比武电视大赛等内容于一体,前期制定方案、任务分工、部门协调等工作已经完成,具体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五是完善跟进,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与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组织材料,配合浠水散花申报跨江合作示范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主动与市人大、市政协对接,对我办承办的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到龙感湖实地调查设立综合执法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召开法制工作座谈会,要求市直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的聘请和使用。
一是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17项中心工作。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明确科室、抽调人手,配合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击非法集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打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与信访、城管会战等专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把好法律关口。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上半年,在《黄冈通讯》、《法治政府》期刊上刊发法制理论文章2篇,在黄冈日报发表法制信息2篇。以黄冈政府法制网为宣传阵地,及时更新信息150余篇,在省法制网上刊发信息63篇,在国务院法制网上刊发信息3篇,19条法制信息被市政府门户网采用刊。
三是组织起草《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及实施意见(2019-2020)》。分6大条块共计28项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进行了专家论证,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待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切实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转,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主动深入基层,积极参加“三万”、对口扶贫等工作。为武穴市大金镇周干村筹集5万元“三万”活动经费,联系安装一批体育器材,为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筹集扶贫资金1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村民的生产生活。
五是以党风廉政宣教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建设。借助市直机关第五党建区活动平台,邀请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世梁同志为市直第五党建区60多位党员讲授主题为“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朽斗争的形势,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与会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思想,增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六是扎实开展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政府法制工作特色,顺利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收尾工作,及时启动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目前,共征求到班子集体“会议过长过多、较少联系基层”等“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做人不实”问题17个,集中研学3次,完成“三严三实”专题。
调研报告。
上半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直各部门、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的支持配合及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在正视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席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还不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机关科室、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力度还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攻坚克难,争取政府支持,把xx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对照《市政府法制办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计划安排,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提供高效优质法制服务。除了继续履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把好法律关口外,重点争取设区的市立法权,深入探索研究地方立法权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为大别大别山振兴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供助力。
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继续扎实开展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的解决、作风的转变来促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提档升级。
三是做好8月份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大比武各项工作。按照活动计划,督促5个活动工作组拿出具体工作方案,与市委党校、市电视台、黄冈日报社衔接沟通,做好执法骨干培训办班、执法比武电视大赛、法律知识考试出题等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各项内容无缝对接。
四是积极筹备10月份武汉城市圈1+8城市及宜昌、襄阳等城市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年会。制作详细工作方案,重点推介“市长审案”制度与黄冈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展示黄冈政府法制部门的良好形象,扩大黄冈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的影响。
五是加紧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第三批)进度。对第三批196份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先由我办根据最新上位依据进行预审、评估,再征求起草部门意见予以修订或废止,争取202019年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六是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继续做好《黄冈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稿)》、《黄冈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上会准备工作,通过定制度、立规矩,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完善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年初计划,本镇实际,根据要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了确保整项活动的有序开展,镇党委有关领导专门进行研究,建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镇党委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班子,并成立了由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宣传办工作人员共3名的办公室。从而确保活动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制定计划,明确职责。
由于活动涉及面广,时间较长,为了能稳妥、有效地按县委的要求推进,真正能取得一定的实效,镇法制宣传小组结合本镇的实际和全县的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明确各自的职责。确定了由司法所牵头,宣传办和综治办具体操作的工作原则,大家各司其职、分工但不分家。
三、注重实效,抓好活动。
(三)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10月10日,在重阳节来临之际,镇司法所在福渡镇门口开展了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为主的法制宣传活动,为80多位群众解答了难题、提供了帮助。11月8日上午,县司法局、镇司法所、福渡社区联合在中心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活动,发放资料500多份,接待群众100多人。
(四)开展法制文艺进基层活动:以“欢乐田野,四季欢乐”文艺演出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2次(福渡社区、河坝社区)。期间,还通过现场法制知识竞猜、有奖问答,丰富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法制电影进基层活动:分别到石碑村、公路村、临江村、周闸村等6个村开展法制电影进农村活动,同样通过现场法制知识竞猜、有奖问答,丰富宣传教育活动。
(六)发放宣传资料:向各行政村村干部发放《基层民主法治之光》读本,共计100余本;向社区、行政村干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努力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一、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
始终把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法律参谋作为工作重心,全力做好此项工作。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代政府草拟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xx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共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118件次,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34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对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114件次。
二、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
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令”,我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截至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其中:建议直接发文的20件,建议修改后发文的42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0件,拟修改的33件,宣布废止的32件。四是按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五是为了解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10月,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xx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和《xx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
三、抓好行政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年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行政纠纷429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674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84%。我办牵头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8件,其中行政纠纷35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13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90%。
在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我办还积极参与调处涉法信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参与办xx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信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26件,在政策法律上把关,促使了纠纷及时有效处理。
四、做好涉法事务,维护政府形象。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11月底,我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13件,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圆满妥善处理。同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17件,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管好执法证件,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今年,受相关单位邀请,派员对安监、国土、建设等部门共5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散培训。11月对全县执法人员700余人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培训中,以案讲法,寓教于乐,有效地提高了参训者的法律素质。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今年3月,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进行了验审备案。其中,合格1171个,注销31个,审验合格率达97%。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今年全县共办理行政执法证389套。
六、落实优惠政策,推进“环境创优”
开展“落实优惠政策”和“规范行政执法”是“环境创优年”的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此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环境创优年”开展“落实优惠政策”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二是宣传动员,组建机构。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办及时召开了动员会,明白了“环境创优年”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组建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三是认真开展优惠政策文件清理。对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和各乡镇、各部门制发的相关优惠政策文件及时进行了清理。四是开展了以案卷评查为主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活动。对评查出的问题,向各执法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七、办好复议监督案件,加强层级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了行政复议机构,充实了行政复议人员,强化了行政复议保障,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一致好评。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确认违法的1件,决定变更的3件,决定维持的4件,(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总结)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3件。三是依法办理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7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4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5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清理审核,促进公开透明运行。
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是今年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年度安排的重点工作。我办高度重视。一是由我办牵头草拟,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县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在9月下旬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人员,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的原则、范围、标准及方法和步骤作了统一的培训。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了初步审核。预计此项工作于明年3月完成。
九、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规范行政执法。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我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一是成立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召开部署动员会。使各位职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四是专项检查。采取执法单位自查—走访抽查—联席评查的方式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十、加强指导监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一是在9月中旬召开了20xx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制定了《xx县依法行政20xx年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具体措施。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按照各乡镇、各部门提供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对各单位的行政处罚进行了随机抽查,今年以来共抽查118卷。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2份,有关单位及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十一、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我办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县法制办xx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进行一次法律学习。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每月定期编印《依法行政》简报。
十二、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办曾先后多次被省、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表彰。我县被xx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我办被省人社厅、省法制办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xx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被县政府表彰为“20xx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我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xx-20xx)》(乌政办〔20xx〕153号),梳理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部署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乌政发〔20xx〕2号),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3项,调整为事后备案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措施1项。今后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发〔20xx〕136号),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四是在全疆地州市率先发布市本级“权力清单”。将36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由最初上报的3972项削减至3118项,对不属于清理范围、不符合清理标准以及法律政策依据不充分的854项不予确认,精简率达21.5%,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共3275项行政权力。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xx〕123号),同步通过“乌鲁木齐之窗”、“红山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xx〕150号),明确了8大领域49项重点任务、相应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安排,力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乌政办〔20xx〕117号),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努力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一是经科学论证,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与立法项目承办单位签订20xx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责任书。二是实施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论证会8次,征求意见18次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份。三是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报送工作。四是公布施行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五是全面清理我市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80部政府规章,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清理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171号),做好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六是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列为20xx年度立法后评估项目,起草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政法〔20xx〕5号),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电子化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7124条,并对全市2104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6号),着力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运用,发现问题,下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投诉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时答复。
(四)优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收到复议申请29件,依法受理16件,已审结10件,6件未审结;不予受理4件,申请人自行放弃7件,协调解决2件。二是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顺利化解3件复议案件纠纷。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依法对审查的1起工伤认定复议案件提出建议。四是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6件行政诉讼案件,提交2件复议申请答复书。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乌政办〔20xx〕94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有效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七是梳理部门行政调解依据,起草下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乌政法〔20xx〕9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报备《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4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4件,不予备案登记1件,正在审查7件。二是备案登记市属部门、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发函修改后备案登记3件,不予备案登记的3件。三是对《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法律审核意见。四是会同市工商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乌政办〔20xx〕9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五是完成行政调解制度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其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工作。一是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1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对《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68件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93件。三是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41篇,被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新疆网、乌鲁木齐法治网分别采用35篇、35篇和83篇。四是编纂出版《乌鲁木齐市政府规章汇编》,印制5000册,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放4600册。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五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5. 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
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
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六
xx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xx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打造“今日xx效率”,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开展情况总结:
xx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布置,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积极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xx年就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复议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安排专项经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方式,强化学习。
一是继续贯彻学习《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使我办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知晓。二是积极派员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特别是今年实施阳光政府以来,我办明确专门的'信息发布员、接线员和联络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多次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我办政务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上传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办政务信息。
(三)认真梳理,及时更新。
一是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修订充实了《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明确地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既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又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三是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开展,有效利用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对我办常见问题信息进行认真细致梳理,发布常见问题30条,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和帮助对政府法制工作的了解。
(四)坚持原则,规范程序。
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即: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并修订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七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八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6月1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眉府办发〔2020〕34号)。11月30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市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0〕96号)。12月27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眉府办发〔2020〕100号)。
(二)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和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2020年,市本级64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作出反馈,进行了调查研究、法律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888件,提出建议意见1346条。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131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3件,共提出建议意见216条。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2个,按程序全部及时报送备案,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为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三统一”制度。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8件,均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程序,通过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30件,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四)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7号)要求,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共同成立市政府文件清理办,抽调专人全程负责文件清理工作。将1997年5月30日眉山地区成立至201x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673件文件进行汇总形成清理目录,其中,涉密文件99件,非涉密文件2574件。
(五)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签订了《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合同》,2020年12月12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眉委办发〔2020〕25号)。2020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件,参与市领导接访62次。
(六)积极参与处置涉法事务和市政府ppp项目谈判。参与“东坡味道”注册商标对接事宜,以及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有关情况和世代凯悦地块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研究,提出合法性意见14条,均被采纳。全程参与ppp项目商务谈判、实施方案的制定,对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ppp工作组对ppp项目工作流程和操作实务的编制,提出合法性意见187条,全部采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九
我局法制工作将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便民观念,为构建和谐口岸、平安港口,实现口岸和港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端正执法理念。
1.重点学习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港口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引导全体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
3.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市五五普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以及《法治镇江建设纲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
4.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把宣传与教育有机结合,宣传与整治有效衔接,树立起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崭新形象。
二、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夯实执法基础。
1.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将行政执法责任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管理、港口建设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在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切实推行说理式文书,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要保证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案卷质量问题而败诉现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4.完善执法依据,严格遵循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1.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充分利用执法窗口和局网站等有效载体,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结果、执法救济渠道等向社会公示,还要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关心、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执法公示的重点,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努力塑造港口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3.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将在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自由裁量管理、减少和杜绝行政错案,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各一次,行政执法被复议撤销或变更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不超过案件总数的万分之一。执法错案率不超过万分之一。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
5.开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开门纳谏,自觉主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决消除人情、关系等不良现象。
四、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学习、培训工作。积极落实学法制度,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处室干部不少于2次。开展执法人员在岗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时间不少于15天。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
2.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加大在岗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讲座、研讨等活动,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办案基本功。
3.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进人关、领证关,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监督检查。配合市法制办做好新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十
(一)严格执法审核和考核。一是对全市5058个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数进行了全面清理,年审通过证件数4171个,暂停使用证件数1826个(含退休、离职、调离岗位、注销等),因执法人员不合格暂扣证件数3个。二是制定2020年度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三是10月份开展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题督查,进一步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建立案卷评查约谈机制。对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国税局等6个部门30余本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案卷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6月5日,对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个市级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防范法律风险。建立了案卷评查回头看约谈机制,对整改不到位又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案卷,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并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
(三)强化执法培训。一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上解读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并以市法制办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对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7月中旬,组织全市新领执法证件或到期换证的1200余人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网络培训。9月27日,组织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参训人员进行了集中网络考试。此次147人参考,145人通过,通过率达98.6%,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
(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会同市检察院印发了“两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作出了移送标准和程序。多次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参与讨论涉案人员违法情况,提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五)狠抓三项制度建设。9月,市政府办成立了眉山市执行“三项制度”和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强力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公开的权力清单,通过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置了大屏幕显示屏,滚动播放行政机关权力,职责,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印制群众办事指南等,加强事前公开。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出台《眉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做好事后公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网络系统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整合资源,统一平台公布。二是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按权力类别填制相应行政执法文书,全面详实记录全过程,规范装订执法卷宗,确保文字记录规范有序。城管、环保等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视频取证,确保执法过程视频清晰无误,相关视频资料保存存档,执法痕迹完好保留,做到音像记录全程取证。由法制部门牵头在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案卷评查活动,重点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执法决定、决定履行和整理归档八个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法制部门集中评,部门内部互相评,部门之间交叉评和案卷评查“回头看”等方式,提升案卷质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文书档案完整性、合法性。三是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法制机构审查,严格按照《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等,坚持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坚持部门协调统一,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决定事项,由各个部门提出法制审核把关意见,通过集体会商形式研究决定。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公平公正开展复议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不予受理10件,依法受理110件,办结100件(其中:维持46件,驳回6件,调解后撤回申请21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限期履行7件,终止17件),10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48件进入行政诉讼。
(二)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责。按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5次。已审结的17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31件,仍有3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175件。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为抓手,继续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构,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房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继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行业牵头部门主导作用,保持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稳定态势。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455件,调解成功9434件,成功率为99.8%。二是以《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八项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日常审理实务,市仲裁委员会制定《文书格式规定》、《关于结案前填写案件程序流程图的规定》、《仲裁档案管理规定》,对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细化,进一步加强程序及实体两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0年办理仲裁案件共61件(其中受理43件,201x年未结案1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1.80%,全部归档装卷完毕。调解及撤回申请16件,调解率28.57%。审理案件的仲裁员79人次。
(四)扎实开展巡回听证实地办案。建立复议案件巡回听证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听证、实地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以巡回听证形式,到申请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会,提升复议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当事人参与度,增强复议公信力。2020年,共举行巡回听证7件次。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十二
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至20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年度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十三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我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20xx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秘书行政处牵头,各处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处处长负责本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同时,进一步完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商制度,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件由秘书行政处和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办理,办领导审核把关,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20xx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含市政府公报),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通过法制办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维护系统,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xx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7件,受理的方式主要有信函、网络等形式。
从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看,6件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已告知相关申请人向产生该政府信息的部门直接索取;1件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并已全部书面答复当事人。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在纸张和复印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20xx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xx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渠道还有拓展的空间等。
(二)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条例》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2.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改进法规规章草案说明,使语言通俗易懂;结合立法项目特点,拓展征求意见渠道,征求立法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在政府规章出台后,适时公开政策解读。
3.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媒体采访、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注重宣传策划,做好对媒体关注、事关民生立法项目的宣传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进一步增强网站的互动、服务功能,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切。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办积极做好“主任信箱”、“12345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的处理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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