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二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中的一些精彩的对话和感人的情节,至今还让我深受感动、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青年男子为了获得爱情,想要送给心爱的姑娘一朵红玫瑰,可他当时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觉得烦恼不已。然而,这件事被一只可爱善良的夜莺听见了,它四处打听,得知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它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
夜莺那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出,“滴答,滴答”夜莺用它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白玫瑰上,一滴一滴地染红了它,成就了一段美好的爱情。但是,我们那无私的小夜莺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纵观现实世界与社会,在我们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传与千家万户的英雄事迹吗?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用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劫女出租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李洪、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等等。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为世界、为人民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世界传递了一种正能量,使得世界更和谐、更美好。我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为世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还懂了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每个世界有所不同,我愿做个读书人,以书为友。因为我仅从一篇小小的文章中便知道一个大道理,果然,以书为友、开卷有益这些哲理不会被岁月的履痕所泯灭,反而随着人们读书实践的深化和读书经验的积累,迸发发出更为耀眼的火花。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三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
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残忍的人,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
《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四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1888年5月,王尔德第一部童话集《快乐王子及其他故事》的问世,他一举成名。他在此书也留下一生中最著名的两个童话作品是《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另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承袭了童话简单明朗的故事线,善良的夜莺为了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学生追求爱情,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青年人换取一朵严冬中的红玫瑰。然而在我看来,这个故事最绝妙之处在于它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结局——教授的女儿嫌学生太穷而拒绝了他用来求爱的玫瑰。于是在愤怒之下,夜莺苦心孤诣换来的红玫瑰被青年学生随手一扔,掉在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
王尔德把对唯美主义的追求、19世纪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和市侩哲学等社会现象的批判都诙谐地贯穿于童话之中。
文中的夜莺是王尔德理想的化身,王尔德借夜莺之口抒写自己对爱情的尊崇: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我所要求的所有回报,只是你要做一个忠诚的情人。”
临走前,夜莺最后一次在青年人的窗下喃喃自语。
她(夜莺)越飞越远,飞越了三棵玫瑰树,不厌其烦道:“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依托青年学生之口反讽现实生活中虚伪无知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她和所有艺术家一样:只有风格,没有感情。她不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
对方对夜莺的无私付出浑然不知,牺牲前(夜莺)她的深情告别,他只觉得吵闹。
其实他谁都不懂谁也不爱,他只信哲学书上写的那些言之凿凿。
我总不大愿意把夜莺的故事称之为“夜莺的悲剧”,纵使夜莺为实现他人的爱情而牺牲自我的行为纯粹得偏执,让我暗自微微一惊。在这种甚至可以称得上“极端”的信仰之下,有一种隐约的宿命感悄然无声爬上我的心头,紧紧缠绕。
值得么?我反复扪心叩问。
然而我却忽略了一点:对理想和爱的'追求原本就是不问前程。
皎月之下,夜莺的歌声和那朵用她心头血喂养出来的玫瑰一样打动人。“红玫瑰听到了歌声,狂喜得浑身颤抖,在早晨寒冷的空气中打开了花瓣”。一时间时序骤停,万物逆生,一朵绯红的玫瑰终得以在严冬绽放。
用生命换来的理想之花,是那样令人惊艳赞叹。
“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
段子手鼻祖王尔德借夜莺之口道出了一切,最后仍不忘补上一刀。
在夜莺心里,人类是灵长类动物之首,他们拥有比其它生物更加高级丰沛的智慧和情感,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更懂得神圣伟大的爱情了。然而现实中青年和教授女儿的“爱情”,充斥着不言而喻的戏剧性讽刺。
万物有灵,“人是万物的尺度”已经被重新推翻,弱小的夜莺也可以拥有远超于人的品质。我想夜莺对青年学生是有爱的,有朦胧的爱情,但更有远比爱情更加宽广无私的大爱。
夜莺啊夜莺,你终究还是太单纯善良了。要知道,所有爱都是纯粹的,但人不是。不同的是,相比于《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的结局,主角是在死亡的同时获得上帝仁慈的关爱和救赎。《夜莺与玫瑰》一笔带过主角夜莺已死的事实,除了知情的橡树之外,她死得悄无声息、无人问津,连上帝都不曾在她死后过问。
上帝为何最后没有出现?因为放眼整个世界,夜莺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这就是夜莺与(王尔德的)其他童话角色最特别的不同之处,也是我偏爱她的原因——夜莺不需要上帝。她已然凭借自己实现了至真至善至美的终极追求——她根本无须上帝的额外救赎,她就是自己的上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五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六
童话从来不是只写给孩子看的。童话可以美丽、梦幻、天马行空不知世事;也会阴暗,讽刺,绝望颓废凄楚悲凉。
王尔德真的很美,美得惊心动魄,又很悲伤,像细细密密的伤口,不会轰轰烈烈,却是又疼又痒的折磨。
我才知道收入语文课本的《巨人的花园》,并不是完整的,确切地说,这完全是两个不一样的故事,小学课本里只留下了巨人和孩子们,完全删去了童话里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巨人最喜欢的小男孩。我甚至不能清楚地分辨出这个小男孩是谁,也许是十字架上的耶稣,拥有天堂做他的花园,或许就是巨人自己,所以只有在死亡的时候,他才会再次出现在巨人眼前。
童话有它的特殊性,不需要那么合理完整的逻辑,容易无所顾忌地发泄情绪。不是所有童话都以“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结局。其实童话里有再残忍不过的现实。
悲剧总是发人深省的,童话,一样。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七
两天读完了王尔德的长篇小说《道格拉斯的画像》和童话集《夜莺与玫瑰》,深感王尔德人格魅力之突出。正像安徒生童话习惯于描写小动物或者本来没有生命象征的巨像或者神话传说中才出现的鬼怪一样,王尔德也塑造了崭新的乐于奉献的巨像王子、将爱情的伟大看做凌驾一切的夜莺、与人类相恋却希望褪去其灵魂的美人鱼,这些都是王尔德童话故事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拟人化生物”。但是为何这篇童话集王尔德会称作到80岁仍可阅读的原因,我觉得更大的原因还是要归结于其所创作的配角甚至是民众的反应。譬如快乐王子中认为失去了宝石双眼的王子雕像便失去了价值的国王和平民、将夜莺用生命之歌换来的红玫瑰随意丢丢弃的少年、借由侏儒的丑陋面貌来取乐的西班牙公主等等,这些角色的塑立,使得王尔德童话脱离了儿童的受众,并将其主体面向了有一定生活经验的成人。
我想简单描述一些我自己阅读各篇的一些感受,以便后续我再来看自己的书评能有一些新的感悟:
1.《快乐王子》:王子本身是无忧无虑,成为雕像之后却失去了之前的自由和欢乐,然而他看到了世间的贫苦而且愿意将自己最珍贵的宝石双眼送给这些正处于逆境中的人。燕子本可以飞往他向往的非洲,无忧无虑看尽美景,但是他愿意牺牲自己的旅程世间来帮助王子将宝石送给这些需要帮助的人。王子和燕子无疑是无私奉献的,且获得了上帝的青睐并得以升入天堂。但是在上帝的那一席话却无疑给我当头一棒。终归上帝还是被世俗化了,他需要王子打完原因只是希望给自己唱战歌罢了。
2.《夜莺与玫瑰》:夜莺的信仰便是爱情,在他的价值观里面,爱情已经超脱了他本身所具有的含义,无论最终青年有没有成功追求上少女,这都不重要了,所以他愿意为了自己的信仰投身人荆棘丛中,演奏出最后啼血的挽歌。而青年追求少女却被少女无情的拒绝,拒绝的理由竟与现代社会的拜金女相同:物质生活不足以满足他,这就是王尔德童话的现实与高明之处,或者说着已经不是童话了,而是现实社会。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本就不是长久的。
3.《自私的巨人》:说实话这篇童话我理解的不是很明朗。我的一个想法是,巨人最后愿意敲碎禁止进入的门牌且真心接纳小孩进他的庭院里嬉戏,可是却被耶稣(结合散文诗的书写风格理解,男孩应该就代表耶稣)赐予了死亡,这算不算是对天主教的讽刺呢?浪子回头改过自新之后得到的不是继续生存的权利,而是被上帝带走,可能是进入天堂甚至是地狱,但是终归剥夺了他在尘世继续生存的权利啊。
4.《忠实的朋友》:王尔德的童话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表面是互为朋友的小汉斯和磨坊主,实际所代表的的却是代资本家与无产阶级,资本家喊着各种好听的口号“不能懒惰,得要努力工作”、“我们是朋友呀,帮助朋友怎么能看价值呢”、“我马上就要把我的独轮车送给你了”。这不就是现代公司老板最喜欢给员工做的pua么,洗脑式家庭宣传、奋斗理念、画大饼激发加班欲望。可实际呢?就算是小汉斯在帮助磨坊主的道路上死去了,磨坊主也只是假惺惺地掉两滴泪,然后将自己的独轮车牢牢握住自己手中。
5.《了不起的火箭》:这篇没有很激起我的思考,仅仅只是一个妄自尊大、目中无人的火箭最后即使是死去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篇文章的宗旨和茨威格的《贵妇失宠》很相似。人不要太自以为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终归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
年轻的国王所代表的的是天下大同的思想,这种思想适用于距离他千年之后的文明开化的共产主义世界,而他自己所处的时代或许还是奴隶社会,这种过早地洞悉社会本质并为实现内心的社会面貌是一种悲哀。我们翻看先秦墨家思想“兼爱”、“非攻”,也能看淡天下大同的影子,可是在社会经济无法满足大同社会需求,仅仅是个人能力所能改变的吗?9.《星孩》:或许是借鉴了《匹诺曹》的特点,星孩做好事便会获得万人爱戴的外貌,而一旦做了坏事便会变得丑陋不堪。在他犯下错误并改正之后,他重获迷人的外貌并成为了国王,但纯粹的善与纯粹的恶一样不容于世。《发条橙》里艾利克斯的遭遇便是如此,星孩以为只要他用善良对待所有人,世人便会像他遇到的那些人一样以善良对待他,可是现实世界哪是这样纯粹的。罪犯在犯罪之后不能绳之以法只会继续作恶,星孩的善良就是罪犯最好的保护伞。为人父母,星孩也同样用自己的普世观念教育自己的孩子,慈母出败儿,新王是暴君一点也不意外。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八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1888年5月,王尔德第一部童话集《快乐王子及其他故事》的问世,他一举成名。他在此书也留下一生中最著名的两个童话作品是《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另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承袭了童话简单明朗的故事线,善良的夜莺为了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学生追求爱情,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青年人换取一朵严冬中的红玫瑰。然而在我看来,这个故事最绝妙之处在于它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结局――教授的女儿嫌学生太穷而拒绝了他用来求爱的玫瑰。于是在愤怒之下,夜莺苦心孤诣换来的红玫瑰被青年学生随手一扔,掉在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
王尔德把对唯美主义的追求、19世纪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和市侩哲学等社会现象的批判都诙谐地贯穿于童话之中。
文中的夜莺是王尔德理想的化身,王尔德借夜莺之口抒写自己对爱情的尊崇: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我所要求的所有回报,只是你要做一个忠诚的情人。”
临走前,夜莺最后一次在青年人的窗下喃喃自语。
她(夜莺)越飞越远,飞越了三棵玫瑰树,不厌其烦道:“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依托青年学生之口反讽现实生活中虚伪无知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她和所有艺术家一样:只有风格,没有感情。她不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
对方对夜莺的无私付出浑然不知,牺牲前(夜莺)她的深情告别,他只觉得吵闹。
其实他谁都不懂谁也不爱,他只信哲学书上写的那些言之凿凿。
我总不大愿意把夜莺的故事称之为“夜莺的悲剧”,纵使夜莺为实现他人的爱情而牺牲自我的行为纯粹得偏执,让我暗自微微一惊。在这种甚至可以称得上“极端”的信仰之下,有一种隐约的宿命感悄然无声爬上我的心头,紧紧缠绕。
值得么?我反复扪心叩问。
然而我却忽略了一点:对理想和爱的追求原本就是不问前程。
皎月之下,夜莺的歌声和那朵用她心头血喂养出来的玫瑰一样打动人。“红玫瑰听到了歌声,狂喜得浑身颤抖,在早晨寒冷的空气中打开了花瓣”。一时间时序骤停,万物逆生,一朵绯红的玫瑰终得以在严冬绽放。
用生命换来的理想之花,是那样令人惊艳赞叹。
“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
段子手鼻祖王尔德借夜莺之口道出了一切,最后仍不忘补上一刀。
在夜莺心里,人类是灵长类动物之首,他们拥有比其它生物更加高级丰沛的智慧和情感,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更懂得神圣伟大的爱情了。然而现实中青年和教授女儿的“爱情”,充斥着不言而喻的戏剧性讽刺。
万物有灵,“人是万物的尺度”已经被重新推翻,弱小的夜莺也可以拥有远超于人的品质。我想夜莺对青年学生是有爱的,有朦胧的爱情,但更有远比爱情更加宽广无私的大爱。
夜莺啊夜莺,你终究还是太单纯善良了。要知道,所有爱都是纯粹的,但人不是。不同的是,相比于《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的结局,主角是在死亡的同时获得上帝仁慈的关爱和救赎。《夜莺与玫瑰》一笔带过主角夜莺已死的事实,除了知情的橡树之外,她死得悄无声息、无人问津,连上帝都不曾在她死后过问。
上帝为何最后没有出现?因为放眼整个世界,夜莺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这就是夜莺与(王尔德的)其他童话角色最特别的不同之处,也是我偏爱她的原因――夜莺不需要上帝。她已然凭借自己实现了至真至善至美的终极追求――她根本无须上帝的额外救赎,她就是自己的上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九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十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篇十一
世界上有三种人:
故事开头的一句话特别能表现青年学生的特征——“古圣贤书我已读完,哲学的玄奥我已领悟,然而就因为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如此让我难堪吗?”
他想要获得爱情,想与美丽的教授女儿跳舞,但却没有去做任何与爱情相关的准备,只爱研读女孩子不感兴趣哲学古籍,他丝毫不认为问题出在自己的身上,反而觉得,教授女儿不理睬他,只是因为自己少了一朵献媚用的红玫瑰。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抱怨自己得不到爱情,他们有很多的借口:我只是少了一辆车子、我只是少了一栋房子、只是那个人不适合我而已、世上根本没有真爱。
他们去努力了吗?没有。
故事中的教授女儿,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仅对金钱名利的渴望表现得十分露骨,还对条件不够好的追求者冷漠且刻薄。
这种功利主义的爱情观,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很深得人心的,因为爱情是虚幻的、是飘渺的,而金钱是固定的、有保障的。在没有把握相信爱情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人选择相信金钱,其实也不难理解。
很多老一辈爱采用重视现实条件的眼光来干涉孩子们的爱情。希望孩子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工作安稳一点的、身体健康一点的,对彩礼、婚房等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
而在年轻人当中,这种在感情上过分看重现实条件浮躁之风也逐渐流行,开始有一些女生年纪轻轻就走上了追逐喜宝的脚步。
对打拼了半辈子、只求安稳的老一辈而言,看重条件但也无可厚非,但年轻女生因为追逐名利而忘记享受爱情的那份纯真和甜蜜,未免有点可惜。
这类人把爱情的价值看得非常重,把爱人的地位也放得无比地尊贵,以至于对喜爱之人有如神明般的崇拜,隔着遥远的距离,默默地为所爱的人献上自己的一切,不敢奢望任何的回报。
现实生活,有一个词汇经常用来形容这类人:舔狗。
为了成全青年学生的爱情,夜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染红了玫瑰,而它的爱人却始终不知道。夜莺说了这两句话——“爱果然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我向你索取的报酬,仅是要你做一个忠实的情人”。
这种观点恰恰为“舔狗”们提供了行动的理由,“我不需要ta的回报,我也不奢望ta会感激我,ta这么好,ta值得拥有世上美好的一切,而我只想让ta得到幸福,我只埋怨自己给不了ta想要的”。
他们会给喜欢的人掏钱买东西,像个保姆+私人保镖一样随时出现,即使遭到拒绝也毫不气馁。正是因为自己的动机被神化,他们才能义无反顾而自以为地付出,一味给对方增加压力的同时,又辜负那些珍惜自己的人。
王尔德歌颂这种无私、奉献的爱,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的付出,它不需要你变得卑微,也不需要你压抑自己的需求。毕竟,谁还不是个宝宝呢,人人都有珍惜自己、爱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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