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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一
乙方: 女, 年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
丙方: 男, 年月出生,住
以上各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经营广州市*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注册成立广州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主体,共同投资经营头皮养护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第二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公司的一切权益和财产归公司所有。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万元(大写:拾伍万圆整)。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甲方占出资总额的10 %,实际出资额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无偿承担;乙方占出资总额的50 %;丙方占出资总额的40 %。本协议签订30日内甲、乙、丙三方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6万元到位:甲方应出资人民币1.5万元,由乙方和丙方分别承担人民币7500元;乙方应出资人民币32500元(其中人民币7500元系承担甲方出资人民币7500元部分);丙方应出资人民币27500元(其中人民币7500元系承担甲方出资人民币7500元部分)。剩余出资额人民币9万元,自本协议签订的第三个月开始,分十个月由乙、丙双方出资完毕,即乙方每个月当月5日前出资人民币5000元,丙方每个月当月5日前出资人民币4000元。如须增资扩股,应由三方投资人共同订立补充协议依照程序进行。
第二章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第四条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五条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组织结构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12)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方享有67 %的表决权,乙方享有25 %的表决权,丙方享有8 %的表决权。
第八条对于公司同一事项连续召开三次以上股东会均未能表决通过,该事项应当提交执行董事最终决定。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总额达到注册资本25 %以上的担保、总额达到注册资本25 %以上的公司资产处置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致同意选举崔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执行董事的年薪为人民币15万元。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经理不是股东的,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一直同意选举张为监事,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监事有进行调查的权利,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对股东会负责,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并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四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在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延长合作经营期限并向相应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资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资合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视作违约;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第三十条 上述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向守约方分别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等公司成立的一切前期工作,商标注册、文号批准等一切审批事务及包材设计、产品加工、产品宣传销售、商业加盟等一切公司运营管理事务均由甲方负责进行。除有确切证据表明甲方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利,乙、丙双方不得过问甚至干涉甲方履行职责,但是乙、丙双方作为股东基于正当目的依法行使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账簿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共同投资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应当向公司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 ___年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银川市民生街投资皇室假日美容院,项目周期为五年。
其中:甲方投资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_%,贰拾万元;乙方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_%,贰拾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在本投资投资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其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的利润的50_%,分担投资项目50_%,的亏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证照的办理;
4.2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务执行和管理;
4.3甲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分配利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5.2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对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和质问;
5.3乙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参与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启动,乙方有权终止投资合同协议书,视同甲方违约。
6.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将投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一天汇款,应按照乙方投资款总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致使投资合同协议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投资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三
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资金入股作为作为新增的投资人,参与甲方的《o2o电子商务平台》开发、运营项目成为股东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1、甲方开发及运营《o2o电子商务平台》首期总立项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甲方以场地、人员、资产、资金方式出资35万元70%认购股权。
2、乙方认同甲方未来发展前景,愿意出资15万元整(大写:拾伍万元整),认购甲方《o2o电子商务平台》立项资金的30%股权,并按实际经营所得分配利润。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期限为签订合同十个日历日内。
4、如后期追加投资,股权按增资额进行重新分配。
1、双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双方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投资人要求退出投资,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共同投资人,并根据当时实际资产、分红清算退出资金。
2、共同投资人所投资的财产转卖时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投资人转让其出资额时,应告知共同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的权利。
3、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全权管理帐务收入支出情况,每月结算一次。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四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协议内容:
甲、 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坐落在移民新区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j03―移m1102 号的房产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院内附着物( )随主房屋一并转让;
三、由该房产交易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此房产在签订协议之前形成的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协助,甲方必须配合办理;
七、双方签订协议的同时,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购房款元(大写 元);
八、甲方在收到买房款后 日内腾开房屋,把房屋交付乙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由法律服务所见证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见证单位(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省_____市。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六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4、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6、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7、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七
甲方: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签定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甲方投资建设的“长白山历史文化园”包括三园一区,即佛教文化园(泰安寺)、民俗文化园(山神祠)、人参文化园和综合服务区(包括四星级酒店、办公楼、大型停车场、龙宫、书画苑、26个大中小车库、长白山土特产品交易商场等)。占地70公顷,20xx年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具备开光开业的条件,整个园区目前总商业价值估算为拾伍亿元人民币左右。
二、乙方现投资贰亿元人民币给甲方,占甲方“长白山历史文化园”总项目的35%股份,贰亿元资金用于甲方偿还债务及未完工程的建设。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长期,第一期为三十年。如第一期经营合作期满后,如乙方不与甲方继续合作,甲方有权优先收购乙方拥有的35%股份;如甲方放弃收购权力,乙方可与甲方共同协商转让方案。
四、甲、乙双方投资合作后,乙方可派1.2人代表参与和监督甲方的经营管理,乙方代表的职务和权力,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工资待遇等由甲方提供,享受与甲方管理人员同等级别、同等岗位的同等待遇。
五、投资方式:贰亿元人民币资金分二期投入,待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20__年7月未,乙方先给甲方公司帐户(或甲方法定代表人个人帐户)转入贰仟万人民币,用于甲方项目工地未完工程开工建设,剩余壹亿捌仟万元人民币在20__年8月未分批次转入甲方公司帐户。资金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和正式合同。
六、违约责任:如乙方在投资合作协议生效五年内,但必须满三年以上提出转让或退出股份,甲方只能按乙方实际投资额外加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计算股份价值,不能按资产现价值计算股份价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事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另加签附件协议。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投资款全部到位后,由乙方指定个人签订正式协议。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八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国际贸易配套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合作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1、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订单合同,应当仔细阅读,全面理解。甲方负责人应和乙方采购人员详细沟通,对合同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及时将订单合同盖章回传给乙方。
2、对乙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须严肃对待,及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甲方必须认真参考,并主动配合乙方的监督。
3、对于乙方贴牌产品,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在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环节的监督、验货等工作,如甲方对乙方的监督、验货工作拒不配合,甲方对出货产品的质量负全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乙方必须从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处理与客户的关系,乙方必须专人专项专业跟踪,高效处理。
2、乙方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向甲方下发内容清晰,要求明确的订单合同;在每次下发订单合同时,乙方采购人员应和甲方负责人详细沟通,直至甲方对合同确认无误,并将订单合同盖章确认回传。
3、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乙方必须和甲方充分沟通,并对甲方采取的措施有建议和监督的义务。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审慎对待并恪守双方制定的各种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除非已征得对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披露属于对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九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终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xx年月 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 第七条 双方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 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 元/月,出纳人员为 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 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 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 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期货投资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两方共同出资在丙方处开设期货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的名称为:_______(即甲方名称,以下简称“该账户”),该账户的账号为:_______。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____万元整。
甲、乙两方基于该账户进行期货投资合作,双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除本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的特殊情况出现外,甲方同意乙方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达人。甲、乙两方均同意,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内,乙方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
鉴于该账户中的资金涉及到本协议书中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或权益,甲、乙两方共同授权丙方对该账户的出入金进行监督并执行本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请出金。
甲、乙两方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该账户所产生的资金亏损(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控制该账户的交易风险,甲、乙两方共同制定了《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风险协议》中的全部约定。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平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追加出资,直至账户资金达到万元。在资金追加完成前,乙方无权继续进行交易。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平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本协议书首页中所记录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是本协议书各方约定的唯一有效通讯方式。
甲、乙两方均有权要求丙方提供该账户的结算数据,丙方有义务使该账户的结算数据客观、准确。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甲、乙两方另行达成的任何约定,如涉及丙方权利或责任,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认可。
如该账户发生盈利,则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如该账户未发生盈利,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各方共同确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账户的最后清算日。在最后清算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乙方必须对该账户的全部持仓进行平仓。
该账户的盈利或亏损的确定以最后清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为其后的第个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结算单为准。如交易结算单的“客户权益”项金额大于该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如有)的总额,则超过的部分为盈利;如“客户权益”项金额小于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的总额,则减少的部分为亏损。
在最后清算日当日或其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应同时(如本人不能前来可书面授权代理人替代办理)到达丙方交易场地办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后清算日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或其授权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出金手续,则丙方可根据本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为已到场的一方进行清算并办理出金手续。如清算的方法和结果均符合本协议书的约定,未到的一方不会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异议。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动终止,各方提前开始账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书无法执行;
2.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资金;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风险协议》中的约定;
5.该账户的盈利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整;
6.本协议书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对本协议书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均需本协议书的三方另行达成协议。
《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是本协议书的附件一,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一方对因期货投资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2.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协议双方简介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经商议后决定,乙方以现金形式购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的股份成为项目投资主体。现甲方出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按______股计算,每股按照现金人民币折算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出资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为______股。即甲占股总出资的______%。乙占股占总出资的_____%。
三、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四、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出资方未参与工作(即招生和上课)但不享有该项分配,参与方则享受该项补贴,即课时费补偿,现就此项费用做以下规定。课时补偿该学生课时费总额______%。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且自愿退伙后不享受其他任何补贴,以及不带走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退伙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且退伙不享受其他任何补贴,以及不带走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各方无意愿继续续约,则合同届满,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公司。
七、禁止行为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乙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九、违约责任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效力
1、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十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投资影片《造型师》(暂定名,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原则
1. 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广电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合作双方保证各自均为依据所属地域的法律合法成立并真实存在的法人机构;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 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本片的部分投资,同时有权监督影片的筹备、摄制与宣传工作。乙方负责本片的预算编制、制作团队选定、摄制日程,以及本片的立项报批、送审、拍摄制作、宣发等项工作。
二、项目条款
一、项目概况,乙方确认,影片将在如下框架内完成摄制:
1. 片名:《造型师》(暂定名)
2. 影片拍摄许可证号:影单证字(20xx)第343号
立项单位为:北京森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本片男一号:张震
本片女一号人选范围:舒淇、李冰冰、杨幂、高圆圆、林志玲
5.影片规格及片长:数字高清,90分钟
6.类型:时尚爱情喜剧
7.制作计划:预计开机时间: 20xx年5月1日,前期拍摄周期55天,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90天。
8.预计院线公映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9. 制作成本:肆仟万元人民币。
二、双方理解并同意,就电影《造型师》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并依据本合同享有固定的投资回报权,甲方无需就影片的投资承担收益风险。
三、《造型师》的拍摄、制作、发行等具体工作由乙方负责执行,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发行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履约能力和资金实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实现对甲方承诺的投资回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投资款总计:人民币写:人民币 万元),投资款到位方式为分期:
a、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b、本片签定主要班底(导演及男女主演)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进入筹备看景期。
c、本片开机前30天,甲方收到乙方邮件或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乙方为影片制作而专款专用的摄制组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称:北京森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电影《造型师》摄制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银行帐号:02000 53439 06800 0708
2、任何款项的调度和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乙方违约的情形下,甲方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派员出任并署名下列职务:
(1) 出品人1人
(2) 联合制片人1人
(3) 策划1人
4、甲方作为该电影的投资方以出品单位的名义,在该影片完成片中署名。
5、甲方参加电影《造型师》剧组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诸如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会、开机仪式、封镜仪式等,与乙方共同代表剧组参加各级政府或文艺团体、电影电视评选委员会举办的评奖、颁奖活动。
6、甲方应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片,如遇乙方拍摄超支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电影的策划、拍摄、制作、宣传和发行的具体工作,保证影片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责任拟定影片工作方案及各项预算,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所有预算及方案经甲方书面审定后方可执行,乙方有责任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摄制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完成片版权处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并享有本片完整版权。
4、依照本协议下约定享有电影发行收入的利润分配权。
5、负责电影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
6、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7、有义务协调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与电影拍摄、制作、发行有关方面的关系,保障电影如期、成功向公众推出。
8、就其工作进度、财务支出接受甲方的审核和监督。
9、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10、鉴于影片拍摄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债权、债务、结算等均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因摄制、发行影片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乙方最终承担赔偿责任。
四、投资回收及违约责任
一、无论影片是否在甲方支付最后一期投资款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制作及发行,乙方均有确定的义务保证向甲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及甲方实际出资额15%的固定回报。具体的投资返还约定如下:
1、乙方于收到甲方每笔投资款到款日起18个月内,一次性将甲方已实际投资款额的本金及该款额的15%固定收益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按照甲方每一笔投资进账时间计算,18个月内返还甲方投实际资款本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为保障甲方投资利益,乙方权益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版权收益、票房收益均应作为甲方投资保障,优先返还甲方投资款及利润。
甲方为影片制作而专款专用的摄制组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二、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甲方投资及收益,除继续履行约定还款义务外,还应每日支付迟延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以此累计。如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该片已上映,在等待发行结算之情况的,甲方不予追究乙方延期还款之责任。
三、项目提前完成,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的收益以实际用款日期计算。
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下所承担的各项义务以及本方在合同中所做的承诺和保证。如一方有实质性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五、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该片,乙方有权另行寻找投资人继续本片的投资制作,甲方应当书面声明。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片的投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但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享有固定回报的投资形式不发生变化。
五、其他条款
1、 甲方享有该片的永久署名权,在乙方如约履行返还投资本金及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甲方不再享有影片的其他收益权。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如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确定的约束力。
3、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文首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到对方为有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合作书篇十三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第二十二条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
第十七章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保险。
第五十六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文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中国公司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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