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最新城管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五篇)一
在这次动员会议前,汉滨区委书记王孝成、代区长范传斌同志主持召开了汉滨区双创指挥长会议,就实现创国卫目标后全区双创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强化双创领导力量,夯实双创基层基础,增加双创综合投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部署,为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奠定了重要的工作基础。下面,我就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3 月,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八年创建,一朝梦圆,创卫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任务艰巨,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机制任重道远。除交通综合整治另行部署外,这次重点安排环境卫生、非法广告、“五小”行业、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抓好整治工作具有多重意义。
开展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的现实需要。打造秦巴明珠,建设生态安康,就必须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但城市管理是个长期性难题,加之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一抓就好一放就乱,导致目前环境卫生反弹严重,非法广告屡禁不止,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五小”行业监管面临不少问题,再不整治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给国家卫生城市荣誉抹黑。特别是农历端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第xx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和首届中国(安康)富硒农产品博览交易会,这是宣传安康、推介安康的重要契机,必须通过整治保持市容环境整洁优美、“五小行业”干净卫生和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开展综合整治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迫切愿望。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市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生活品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整治环境卫生、非法广告事关人居环境改善, 整治食品安全、“五小”行业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整治就会影响市民生活质量,从而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安康吧几乎天天都有网民的诉求和呼声。面对市民热切期盼,我们没有理由不担当不作为。各级各部门必须把环境卫生、非法广告、“五小”行业、食品安全整治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美好生活的追求。
开展综合整治是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当前,中心城市正在着力推进“四城联创”,环境卫生、非法广告、“五小” 行业、食品安全都是关键性指标,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特别是历经八年艰苦创建,我市已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这对安康来讲既是鞭策和激励,但更多的是责任和压力,因为创卫成功只是阶段性成果,巩固提高才是永恒主题,只有积极适应创建新常态,遵循创建永远在路上理念,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机制,切实做到思想不松、热情不变、力度不减,把环境卫生、非法广告、“五小”行业、食品安全已取得的各项创建成果巩固好和提升好,才能让创卫真正经得起时间、群众和历史检验。
二、突出重点,迅速掀起整治新高潮
市双创办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食品安全、“五小” 行业综合整治作了周密部署,现在关键是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整治工作,迅速行动掀起综合整治热潮。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整治环境卫生。环境卫生既是城市的“脸面”,又是双创 的“晴雨表”,直接反映了城市的品位和形象,体现了创建的水平和质量。双创历时八年,环境卫生整治从未间断,投入了很大力量,倾注了大量心血。但环境卫生管理每天从零开始,整治成果极易反弹,稍有疏忽就会前功尽弃,这就要求不仅要切实强化日常监管,更要适时组织突击性整治。这次整治要突出治理脏乱, 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重点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出店占道经营整治、建筑工地卫生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河道沟渠卫生整治、禁放烟花爆竹整治、规范养犬整治、城市噪声整治, 做到高压态势抓整治、毫不放松抓监管、严管重罚抓纠违,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是整治非法广告。非法广告是城市管理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在中心城市大街小巷,墙面、电线杆,甚至是地面都能看到五花八门的小广告,从散发、粘贴、到不断升级的喷字,成为城市的“牛皮癣”,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也背离了城市文明。整治非法广告要以治理乱贴、乱画、乱喷为重点,坚持部门执法管理、片区包抓治理、社区自治管理、单位住户自我管理、市场化运作多管齐下。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实施综合治理,“疏”就是新建一批公众信息发布栏,并加强信息发布栏的日常管理;“堵”就是建立非法广告清理责任制度、专业清洗公司市场化管理制度和非法广告举报查实奖励制度,严厉打击张贴、喷涂、书写非法广告行为,保持市容市貌整洁。
三是整治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生命安全,事关节庆活动气氛,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怎么重视都不多余。食品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是群体性的,容易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在思想上丝毫不能放松,行动上坚决不能手软。要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和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加大节庆活动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督。特别要狠抓大中型餐饮业整治、后厨改造提升整治、单位食品安全整治、餐饮具消毒
监管整治、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食品安全整治、露天烧烤和背街小巷小餐车整治、重点场所周边小餐饮整治,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整治“五小”行业。“五小”涉及旅馆、网吧、美容美发、洗浴、歌厅等多个行业,直接影响市民群众身心健康,整治工作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要紧紧抓住开展宣传培训、坚持抓点示范、设施提升改造、强化日常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注重社会监督、实施长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巩固提升“五小”行业创建成果。通过整治要确保“五小”行业功能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消毒措施到位、环境卫生整洁,有效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率以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标,门头牌匾符合要求,流动食品摊贩做到进店入室或集中经营规范管理。
三、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
中心城区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食品安全、“五小”行业综合整治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片区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承担中心城区环境卫生、非法广 告、食品安全、“五小”行业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履职尽责,主要领导要抓部署、抓推进、抓检查,分管领导要上手抓、抓重点、抓具体。要对照整治任务,把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工作责任落实得一清二楚,将整治压力一级一级传递到“神经末梢”,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无缝衔接、环环紧扣、不推拖扯皮,打总体战,下一盘棋,确保整体推进,有力有序。
二要依法行政,强化督查。参与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食品 安全、“五小”行业整治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执行纪律,强化法制宣传,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要继续坚持随机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季度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并把综合整治纳入双创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单位要加强督导,对推诿懈怠的要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保证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健全机制,务求长效。集中整治是手段,长效管理才是 目的。要以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同时,深入研究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弄清问题根源,分析症结所在,探索标本兼治的措施和办法,力求在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清扫保洁常态化管理,数字化城管建设,城市精细
化管理方面求突破,着力推动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食品安全、“五小”行业管理从治标型向治本型转变。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标志着中心城区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食品安全、“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我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片区的共同努力,有广大市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综合整治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最新城管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五篇)二
同志们:
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规格很高、规模很大,体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县委、政府的坚强决心。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这次集中活动中来,大打一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突击战、攻坚战和持久战,让我们居住的县城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明亮畅通、更加文明有序。
近几年来,临漳的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较大改观,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推荐我县申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通过省里初评和验收,县城市政设施、绿化效果、水系建设以及文化元素融入等项工作赢得了很高评价和充分肯定,但仍然存在着环境较差问题,尤其是门店牌匾参差不齐、五花八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为此,县委、政府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可以说这项工作既有利于改善市容面貌、打造靓丽环境,也有利于商户节省经营成本、杜绝攀比浪费,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时间精力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思想上必须重视,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这次整治活动,是县委、政府着眼于完成城建考核、着眼于提升外在形象、着眼于改善民生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全县上下要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首先,这是争创环境进步奖的硬性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三年大变样、上水平活动,县城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日益完善,获得了很多荣誉奖项,大家对此也深有体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县城容貌和环境管理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比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广告牌匾杂乱无章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点区域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脏乱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县城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等。尤其是11月11日―12日,我县迎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的考核验收,虽然已初步通过,但省、市领导也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对环境进步奖评价要求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上级给我们的最高奖项真正“实至名归”。
其次,这是彰显临漳对外形象的重要体现。县城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脸面”,是展示文明的“窗口”,是招商引资的“名片”。只有环境美、形象优、秩序好,才能聚集人气、吸引财气、提升商气。当前,我县正处于科学跨越、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工业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前来考察投资的客商越来越多,既为我们宣传临漳、推介临漳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我们的发展环境、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的县城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县城形象有一个大的提升,不断增强资金、项目、人才等各类要素的吸附能力,进而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这是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之举。县城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但就当前来讲,城区部分地方仍然存在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写乱画,马路市场、马路工地、马路停车等问题,既影响了县城容貌环境,也影响了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让老百姓过到更加舒适便捷。尤其是“元旦”、“春节”快要来临,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可以使群众过上一个健康文明、干净卫生的节日。
二、重点上必须明确,切实增强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刚才,志光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虎清同志进行了专题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要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整治标准。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任务是,广告牌匾、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施工场所、城区景观六项内容;集中整治的时限是,“突击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两个月时间。总的指导原则是:广告牌匾要做到“统一设置、全面管控”,环境卫生要做到“全面清扫、限时保洁”,经营秩序要做到“疏堵结合、便民靓城”,交通秩序要做到“分类引导、停放有序”,施工场所要做到“统一围档、规范作业”,城区景观要做到“完善设施、提档升级”。对于上述标准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会议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对号入座、全力攻坚,努力使临漳形象有一个大的转变,档次品位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要讲究方式方法,科学和谐操作。这里面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要领导带头。领导应该领而导之。在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党政机关要带头、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第一时间整治,带头率先整治,从自身做起、从本单位做起,真正当好标杆典型,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二是要文明执法。就是要讲清集中整治的政策要求、意义目的,讲透集中整治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商户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无论哪项整治内容,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要注意文明执法,合理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严防人为激化矛盾。尤其是对于店外经营、早市夜市等,县里已经决定采取改造行政事业单位、以租代征部分空闲地块的形式,进行合理引导、标本兼治。相关部门要搞好统筹研究,拿出布点规划,引导商户入市、入场经营,不能简单粗暴取缔,不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反过来讲,对于极少数因个人利益拒不配合整治活动的,也要坚决依法强制整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绝不能因为某个商户的广告牌匾、某个摊贩的店外经营而影响全县的整治活动。三是要发动全民。俗话说,“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县城脏乱差现象,固然有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也有居民自己不负责任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让大家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这场整治活动中来。尤其是主导部门和“城中村”两委班子,要主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各个新闻媒体也要开辟专栏,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要抓住群众的关注点和聚焦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典型、鞭策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防止反复反弹。当前存在的问题,都是老毛病、旧问题,虽然经过多次集中整治,但整治过后又不断反弹,直到现在依然存在。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深入反思和深层剖析问题的根源,尽快完成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否则,就会陷入割韭菜般、周而复始的困境走不出来。关于这个问题,县委、政府已经出台了《精细化管理办法》,数字城管平台也已启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执行。因此,各个主导部门尤其是县城管局,要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真正把《办法》学深弄懂、掌握运用,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搞清操作程序和管理标准,真正发挥好监管主体责任。要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城中村、结合部的环卫治理模式,强化自治服务功能,明确责任界限,杜绝死角盲区,防止监管真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包括各个商户的作用,及时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也可参照借鉴市里作法,建立县城管理志愿者队伍和短信有奖举报平台,引导群众参与县城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杜绝反弹。
三、责任上必须强化,务必保证整治活动的严肃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与发展大局紧密相联、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能不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既是对部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作风的全面检验。希望大家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敢打必赢的勇气,以决战必胜的姿态,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此次会上印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包括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职责要求等,因此,在座的各位都要树立城管“一盘棋”的思想,定期联络沟通、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建安路、人民路、邺令大街、玄武大道等骨干道路,可在原来分工的基础上,再明确一个分包部门,一包到底、全程跟办,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
(二)要强化督导。县委、政府督查室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联合小组,进一步强化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这里要强调的是执行力的问题,凡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面貌依旧或重复反弹的,要挂帐督办、并限期解决。
(三)要强化考核。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定期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和阶段性评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奖励;对成绩较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争创成果的,还要严肃问责。
同志们,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任务繁杂、意义重大。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清形势、主动履职,勇于担当、强力推进,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为提升县城品位、塑造良好形象和打造宜居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最新城管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五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小河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对于加强圩镇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更好地管理圩镇,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把小河圩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镇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信丰县农民建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河镇圩填管理。
第二章:圩镇秩序管理
第三条、 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小河居委会负责圩镇秩序管理事务,小河镇城管中队协助,具体职责为负责圩镇市容市貌维护,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协助镇做好圩镇建房管理,卫生保洁监管,收取经营生活垃圾保洁费及建房保证金和建筑垃圾处理等。
第三章:圩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圩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市场等公共场所开挖、修筑搭建临时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施。
第五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圩镇道路和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如: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其它杂物等。
第六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内部和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生活垃圾,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放倾倒在垃圾桶内。
第七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倾倒到居委会管理所指定的场所。
第八条、圩镇规划区内房屋等项目建设开工前需到居委会办理开工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建设。执行圩镇建房审批保证金制度,建房按3000元/栋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平米计算收取。(注:垃圾处理费不退还,保证金在工地施工结束后,经居委会验收合格后退还。)
第四章:处理规则
第九条、在街道、街边、墙角、塘边、河道等乱丢乱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积污泥,在圩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堆放废品、杂物,违者责令其及时清理,对于不及时清理的追缴相应的卫生保洁费。
第十条、房屋等在建设过程中,堆料占道的;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违者每次追缴卫生保洁费,从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一条、损坏公共设施的,造成的损失须折价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乱贴乱画,或者在圩镇主干道建设设施影响镇容,责令其限期拆除和清理,违者申请强拆。
第十三条、圩镇道路严禁车辆超载,对车辆载物散落路面的责令及时清理,对于不及时清理的追缴相应的卫生保洁费,损坏路面的折价赔偿。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责令其及时整改,对拒不接受整改的,由交管部门按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拒不缴纳生活、建筑垃圾处理费的,由镇政府责令改正,追缴相关费用,并按月加收滞纳金10%,如仍拒不缴纳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执行。
第十五条、对阻挠圩镇正常管理,侮辱、谩骂、殴打圩镇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城管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五篇)四
我们目前困难主要是资金短缺。收入5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3万元,收费收入340万元。另外,政府年终补算50万。而支出需要9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需要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0万元,环卫设施建设及维护需要69万元。一年收支缺口达到421万元。也就是说,由于经费不足,一是工人工资无法提高,人力资源贫乏,职工年龄偏大,梯队建设不稳,卫生提质困难;二是环卫设备设施无法更新,特别是车辆都无法及时修理与更换,给生产酿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没有经费清理野垃圾,城市总是被垃圾包围。
面对困难,我们提出了2012年计划,并大胆实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放在党政工团组织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理论学习,大力提高科学谋事干事水平。一是研究环卫目标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方向,正确把握我市环卫长足发展道路;二是加强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让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三是坚持民本执政理念,影响和带动群众坚持艰苦创业,把环卫事业推向市场,推向高水平、高发展新平台。
(二)、把居民住户卫生费伴水征缴放在卫生费征缴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居民住户卫生伴水征缴主要有六大好处:一是能够增加环卫居民卫生费覆盖率;二是能够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三是可以节约环卫人力资源;四是财力保证了可以弥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五是不影响水费征缴,甚至给供水单位增加收入;六是符合湘政办法[2012]27号文件《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收费计费办法。我们将请示建设局党委同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搭建一个全新的收费平台,为我们建设系统广开财源。
(三)、把服务范围向城郊拓展和卫生提质放在保洁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清扫、保洁、清运是建设“秀美临湘、清洁临湘” 核心工作,努力提高临湘城区与城郊环境卫生质量是来年新的形势发展必要。一是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二是逐步在清扫、保洁、降尘等方面向机械化转移,致力机械化、现代化、精品化;三是逐步把临湘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区域纳入环卫管理范围,扩大环卫业务。
(四)、把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与卫生处置放在利国利民中的核心地位
一是在2012年,积极配合垃圾无害化项目指挥部工作,尽快完成我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并在2012年底投入使用;二是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前期工作,把十二五期间三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选地工作完成,并按各级部门要求落实与协调相关工作。三是与部分乡镇落实乡村生活垃圾处置事宜,尽快解决城区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改善我市城郊人居环境。
以上是我单位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展望,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及建设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环卫400多名干部职工能够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把我市环卫事业做到又快又好发展。
最新城管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总结(五篇)五
关于加强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穗府〔20xx〕7号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防治水体污染,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水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河涌、湖泊、水库等。
二、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向水域乱丢瓜果皮核、纸屑、包装袋(盒)等废弃物以及便溺、倒粪便;
(二)向水域抛弃动物尸体;
(三)向水域排放、倾倒余泥渣土、淤泥、垃圾和粪便;
(四)在水域沿岸或滩涂放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物品;
(五)在水域及沿岸建造直接向水域排放粪便的厕所;
(六)船舶装卸和运输散体物料或生活废弃物等物料时向水域漏撒;
(七)冲洗码头、船舶以及沿岸建(构)筑物时,把垃圾、渣土、沙石等冲(扫)到水域。
三、本市行政区域的水域及岸线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二)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
(三)回填或排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并符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
(四)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当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四、在水域及沿岸设置户外广告和张贴、悬挂宣传物品,应当符合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对未经批准在市区水域岸线搭建的饮食店或窝棚等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逾期未拆除的,依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制拆除。拆除后遗留的各种废弃物应当由土地使用单位进行围蔽并及时清理,防止产生卫生死角。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水务、环保、工商、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3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