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需要面对一些突发的变化。设置可量化的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自己。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大家可以更好地理解总结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写出更优秀的总结。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一
时隔26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旧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革“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教育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革方向: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革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二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三
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四
时隔26年,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旧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教育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方向: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讨论单单聚焦于中微观视角下普通一线教师可研究的改方向,更宏观的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分银行”等议题并未阐述。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五
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报告厅召开。xx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参加会议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六
自1996年我国首部《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必要的选择。但是,当人们面对职业教育进行选择时,似乎之前的那种“送”“考”求学之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与“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上,意料之中”的状况——被彻底打破了平衡。人们常常会在选择上普通高中还是上职业高中的问题上纠结不休。普职比要达1比1,文化基础成绩好的上普通高中,差的上职业高中,基于此,误解就产生了——职业教育就是比普通教育低一等级的'教育,无论其初中文化基础课程学得如何,也无论其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咋样,总是想方设法的送去上普通高中读而不自主选择上职业高中读。选择上职业学校成为了一部分人被逼迫无奈的选择?正因此,在普通群众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就为职业教育贴上这样的标签——“因选择上职业学校而被贴上了“弱”“差”“无所学”“没前程”的标签”——甭想升学考大学了,学得点皮毛技术技能早点就业找个工作混碗饭吃算了。
职业教育之路实在是走得艰难。职业学校形象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受到歧视,悲也。逝去时光无法找回,我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年有余,其中的酸甜苦辣麻和不快与不爽,不容我去过度悲伤与追溯。现如今《职业教育法》已经修订重新颁布实施。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就成为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七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但“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
近期,会计信息管理教研室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新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谈谈学习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我们应该严格执行并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应该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反映到学校中,实行校企合作,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我们是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来源较为多样,生源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很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并非心甘情愿,多数属无奈之举。他们进入学校后不能以积极的心态接受高职教育,缺乏学习动力,更有甚者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鉴于这样的现实,我们应该认真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在教书育人方面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无德难为师”。要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扬师德,依法从教,做一名新时期品德高尚的老师。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以高尚的道德品行去从事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八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这一举措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修订职业教育法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来谈谈我在修订职业教育法这件事情上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指依靠各种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专、高职高专等教育机构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知识传授,使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人才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能够承担起相关职业工作的教育形式。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于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职业教育培训出来的人才更具备市场竞争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也可以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二段:新修订草案带来的变化。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变化。一方面加强了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去建设职业教育的硬件设施,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另一方面对于完善职业教育课程和培养计划也有具体规定。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要更加注重实践操作,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职业教育不仅仅培训了一大批有用的劳动力,促进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而且对于个人的发展也是有很大帮助的。首先,职业教育的证书认可度很高,具有较高的就业竞争力。其次,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往往能够得到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容易适应职场工作。最后,职业教育培养了许多具有高素质的蓝领人才,改变了人们传统印象中蓝领职业只能是低质量的工作的观念。
尽管职业教育发展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推进和改进,但是在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道路上,仍然需要我们转变对人才的看法,对于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也要变得越来越重要。需要提高职业教育人才的社会地位,鼓励年轻人选择职业教育,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通过,职业教育的投入将会得到加强,更多的投资将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建设。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我国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九
作为职业教育者,培养学生成才是责任和使命。在培养高职学生的过程中,有四个关键,一是信任和认可;二是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价值;三是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四是善用激励、鼓励和奖励激发学生的自觉性,自主,全面和持久力。希望学工系统全体老师做到学法悟法,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好新时代的“职教人”。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
1、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基于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结合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2、关于教材的自编和选用。教师在教材选用过程中,按照学校对教材选用的要求,认真检查教材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的内容,《职业教育法》中规定,鼓励校企共同开发教材,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的纳入职业教育教材。
3、关于1+x制度证书的考试学分。1+x制度证书能够进行学习成果的认证和积累,通过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能够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是职业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职业教育法的首次修订,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让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热起来”,我系定会抓好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一
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界一件大事、喜事、兴事。老职业教育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些地方已不适用了。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到新法,修订的及时,很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又有一定的超前性。新法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战线的员工,以后一定按新法办事,学习新法,给学生讲法。提高学生的自豪感。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现在我们的职业教育办的还不好,不能很好地适应本地社会和经济,做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把德育放到首位。成才先成人,成人德为先。众所周知,进入职中的学生大部分缺乏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学习习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有利于之后的教学与管理;而崇高的品德可以为学生以后的人生保驾护航,使他们终身受益。
二。用心了解学生。要想有效教育管理学生,就必须先了解学生,从平视处朋友的视角和关爱的态度,去座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成绩的优劣、兴趣爱好及不良习惯,查找造成问题的原因,帮助其明确上学目的,准确为学生定位。
三。做一个合格的“双师型”教师。针对就业的中职学生来说,他们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有动手操作能力。这就对我们职教老师提出了相应要求。职教老师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应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实践能力。这是基础,也是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知行合一”,更好地带领学生实际操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突出强调“实践”,就不是职业教育。
四。要改变教学方法。职教老师面对的是基础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目标不明确、坏习惯多的学生。若用普高的教学方法来教中职学生,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学生就像“鸭子听雷”,导致老师上面卖力的讲,学生下面睡觉、玩,心不在焉。老师生气,埋怨学生不学习,学生着急听不懂,最后导致师生关系紧张。我们要面对现实,山不转水转,只能改变自己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革命。在课堂上采取讲故事、分组动手、互动、直观、模块化等学生易接受的方式。让学生多参与,多动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我坚信,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保障,我们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一定前景广阔。我们的国家将更加繁荣昌盛,职业学校将出现一批工匠,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将昂首挺胸的走在路上,说:我骄傲,我是一名职教生!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二
最近,我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让我对中职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再反思。我们知道职业教育与传统的高中阶段的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培养市场所需要的对口人才。所以,我们要适应社会和企业的用人要求,争取让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能顺利进入对口的企业岗位进行工作。根据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总之,希望在国家的支持下,职业教育可以越办越好。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三
通过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其中提出: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这些规定明确了开放教育工作新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向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积极靠拢,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可度,积极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四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这是对现行《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这次修订在为职业教育发展量身打造出了更为优化的制度,并为未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本次修订强调职业教育是全民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制定了法定性文件,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协同发展,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相辅相成,加强收费管理,保证职教学校的正常经费运转。
其次,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强化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优先安排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以满足社会、经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第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强调创新与发展,完善教学及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挖掘和培养人才。
本次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正式立法了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为职业教育体系推陈出新,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同时,我们也希望本次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可以达到以下目标:
首先,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对接,通过各种渠道与行业建立联系,深入了解行业需求,调整教育内容和方式。
其次,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业务水平,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最后,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监督,确保职业教育的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同时让有关职业教育质量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得到及时处理,更好地维护职业教育的公平性和信誉度。
第五段:总结。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指导,鼓舞了职业技术教育人士的信心和动力。我们相信,在职业教育法的引导和支持下,职业教育将会向着更加健康、高效的方向迈进,培育更多更好的职业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感悟到以下几点:
一、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法案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些法律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控性,尤其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我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启教”。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新法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也给职教者能够安心,放心投身到本职工中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剂,让每个职教工作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收工作中去,真正发挥职业教育应有的社会作用。
四、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同负的职责和重担,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所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校能人才,通过相任专职成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我深深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我们将按照法案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百倍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好职教工作者应有的社会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六
修订职业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的修订,将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文将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二、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加强。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这一点十分重要。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才,而学生是培养的主要对象,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和关注。在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加强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将学生作为职业教育的主体,不断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学习环境和资源。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监管职责,加强了对职业教育质量的控制和保障。这样,就能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校企合作成为职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校企合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职业教育要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本目的在于将人才培养和市场需要相结合,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人才培养得到升华。
职业教育是培养后备人才的关键领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学生主体地位、校企合作、教育质量得到提升等因素的加强,将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这对于我国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结语:
修订职业教育法为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修订,我们发现,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立足于人才培育,必须强调学生主体地位、加强校企合作,同时监管职能得到加强,教育质量也得到了提升。总的来说,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对于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七
近一段时间,工作室组织全体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于2022年4月2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保障,正在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一、“职普同重”意味着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不被多数公众认可,究其原因主要是初中毕业后读中等职业学校升入本科比例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考公、事业单位招聘、考研时往往容易遭遇学历歧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新增三章”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相比修订前的职业教育法,此次修订增加了三个章节,分别是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些变化体现了“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么做既有利于职业教育法的落地实施,也能提高职业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这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的基于受教育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八
新《职业教育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的充分体现,明确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明确了职业学校深度合作企业的激励政策,明确了国家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等。这些都为职业学校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增强适应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为保定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建设的试点校,应当抓紧机遇、主动作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着力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我校打造成为城市品质职业学校。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篇十九
面对这种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趋势,一方面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真正做到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办出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公众改变对职业教育的刻板认识,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再用“层次教育”思维来看待职业教育,保障职校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高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作为一位职业教育的老师,我们需要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各个方面素质,学习新的专业技能,使我们能够适应新的职业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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