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实施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精细规划。这些方案范文展示了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国际班计划)。
2.第二批次。
(1)提前批:东风高级中学体育竞技生、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2)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郧阳区招生)。
(3)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4)民办高中:十堰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东风国际学校高中部)、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张湾区阳光书院、丹江口市华师武当附中、郧西县天河英才学校、竹山县五福堂外国语学校。
(5)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二中、郧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5。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一)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是辖区主要负责人,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招生工作负总责,对违规招生处理不力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的,将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视情节由市教育局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校长记过以上处分,对学校作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绩效考核降等次等处理。
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作出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
城区初中学校。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
(三)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1、今年我市高中继续实行“区域+志愿”录取办法。即: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考试地点在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全市前300名考生在录取时,可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300名以后考生在录取时,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
2、被录取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局即按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临清一中不再递补,其他高中学校在本校第一和第二志愿落榜考生中递补。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和特色班招生规模。
3、考生第二志愿由初中学校负责统计,高中报名时,一起报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4、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52号)“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要求,由高中学校申请,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二中、三中、实验高中三所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一个特色班,特色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特色班招生办法和择录标准要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特色班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镇(办):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镇(办):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高招生范围:
镇(办):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元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临清市外国语学校是我市新成立的一所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第二志愿考生,该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30人,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800元。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内容与形式。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四个方面(详见市教育局编制的《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根据考生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总评价。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一般”。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40%之间,b等人数控制在30%—40%之间,c等人数控制在15%—2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二)组织与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分管领导、负责基础教育的相关股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领导和管理全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指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监察小组负责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2.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3.班级建立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程序与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可采取自我描述的方式进行。学生互评采取班级全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要按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加强协商与交流,对评定结果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2.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等次,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见附件二)。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学校将学生的《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归入学生档案袋,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见附件三),将评定结果汇总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必须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由学校输入梅州市2015年中考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招生计划。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高中阶段学校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518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099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4196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十堰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录取范围: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2017年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
(3)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今年不再招收特长生。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的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考试原则上在文化课考试后举行,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各校特长生招录方案。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发展,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中招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见附件一),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相应工作机构和实施方案要报市招生办。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情况、保送生和特长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诚信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业考试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3.监督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
4.问责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其他措施。
1.建立完整的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市内高中学校间学生转学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2.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都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网上评卷的模块考试。
3.加强梅州教育城域网和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学校要尽快做好专网接入工作。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大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中考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方式、考试时间、试题设计方式、评卷方式、录取方式以及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七
海南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7日举行。记者从xx市教育局获悉,近日,《xx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指出,今年中招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其中第一次为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
原始分总分增加到910分
2022年海南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采取实分制换算。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从890分增加到91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
根据考试安排,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考生成绩只公布原始分总分和各科目等级,不公布各笔试科目的原始分。学生参加中招的投档总分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
志愿填报
《方案》明确,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实行考后估分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7月7日-7月10日下午16:00为市县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考生可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每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除外);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修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下午16:00。
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考生可填报第三批录取的学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
《方案》指出,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统招计划分配到市县,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相关学籍由学校进行审核,并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相关标识,如学校无法确定可提交至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学校志愿(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本批次分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和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校。a段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b段录取前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b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
4.第三批: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有关要求
考生志愿以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为准。报志愿前,学校要派熟悉信息技术的教师对考生进行网上录入志愿信息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估分,认真填报志愿。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确认表》,学校打印后,交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学校下载打印《志愿确认表》交考生填写,并由考生及家长在表上签名确认,然后由学校汇集到市中招办指定网点录入,不得遗漏。核对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
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留学生资格的学校。
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只能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选定后只能以同一种身份报考所有批次志愿)。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和考试的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了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地计划志愿的,须于7月7日—14日向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省中招办将通过省中招系统向中招办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
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户籍、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八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高中志愿分为三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公办高中志愿(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志愿。
(一)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
l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或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
l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二)县区公办高中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l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报原企业学校。
l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区的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
(三)县区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可填报1-3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
l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 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答题时间
星期二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150分 150分钟
下午3:00—5:30 物理、化学合卷 150分 150分钟
星期三 6月17日 上午9:00— 11:00 数学 120分 120分钟
下午3:00—5:00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 、生物合卷120分 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 上午9:00— 11:00 英语 120分 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 ,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 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 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 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 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 、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 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 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 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 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 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 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 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 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 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 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 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 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2009〕51号、甘教基一〔201 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 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 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 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 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 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 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 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 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 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 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 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 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 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 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 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 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 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 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 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 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 “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 、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 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 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 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 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 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邵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肖玉叶。
副组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基教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高中招生日常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考试与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2.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艺术(音乐、美术)和各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监督艺体特长测试。
3.计财科:制定高中招生计划。
4.民办教育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落实职业学校招生方案,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市县纪检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照改革要求,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稳妥实施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教〔2018〕93号文件执行。探索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等录取依据的改革。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调整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改革招生录取方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适时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自主招生名额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二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23日补报名。
(三)报名办法。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以下招生片区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
(2)社会实践登记表;。
(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4.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5.报名点于考生报名时应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考区招办审核后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三
根据"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__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__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__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四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五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14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三)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台湾同胞子女;
(六)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四)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七)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
1.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明和契税证明或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试读)”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人数超过55的班额为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人数超过65的班额为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均衡编班。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五)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六)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编辑,电子文稿和纸质稿(盖章)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七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八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收费标准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5000元/学年80。
康复治疗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护理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80。
助产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
元/学年70。
药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影像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放射治疗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美容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生物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10。
药品生产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10。
合计50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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