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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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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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办理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宗、出省木材运输放行证*宗、出省植物检疫证*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宗,受理审核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宗,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申请*宗,审核上报生态公益林采伐改造申请*宗。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主要是抓好三个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局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学法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反复学习。去年局公务员分四批次参加了市法制局、人事局联合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和考试。二是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以案学法”学习活动。我局林政、营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防站等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单位),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业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我局将《行政许可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安排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的行政理念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了提高。二、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积极主动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我局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对保留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再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站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了大家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也不搞变通,该废止的废止,该撤消的撤消,该修改的修改。为我局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项,保留事项*项。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拟下放*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县级林业局,*项审批事项转为正常业务管理。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着重加强了行政许可配套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一是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使行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规范了林业行政管理。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对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规定了每项审批事项的内容、法律依据、对象、条件、期限和收费标准,并在林业网站和办理该项审批事项的相关办公场所进行公布。既避免了办证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并为我局下阶段实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了《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对实施审批、审核行为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收费管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对审批、审核事项的一次性告知、接件、审查、办理期限、退件、决定、送达回执等环节,也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使行政审批、审核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实施许可的格式文书。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10多种文本,并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目前,我局对涉及多个下属单位、科室的审批,统交给一个单位或科室牵头办理,理顺了一些交叉审批、多头审批的问题,简化了审批手续,审批时限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大大缩短。我们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工作人员在审批、审核中出现腐败现象。四、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林业行政许可依法办理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林业行政审批、审核行为合法、规范,保障权益人的正当权益,我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1、发挥法制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我局指定法制科对各业务科室(单位)的审批、审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定在行政审批、审核中,先由承办科室(单位)提出初审意见,送交法制科对审核事项的事由、法律依据、条件等进行把关,确定审批事项无越权审批行为、申请项目符合规定后,再提交局领导审批,重大审批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决定。今年我局又设立了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督促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接受行政许可工作申诉检举、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从而为规范林业审批、审核行为和保障权益人的正当权益打下了基础。2、落实审核过错追究制。我局明确规定,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中因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对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我局还把审批过错追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如有违反规定者,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相关科室或单位责任人责任,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3、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考评机制。我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结合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对业务科室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群众满意程度和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发放群众评议卡,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其结果作为考评科室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服务观念的转变。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我局行政许可项目不多,涉及行政审批的对象相对较少,在推行联合审批、“窗口式一条龙”办公制度、实施网上审批等方面还没有比较成熟的思路,有待今后作进一步探索。我们决心在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对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有益探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为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作贡献。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站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优化发展环境,20xx年以来,我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收费行为,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现将我站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是国家依法赋予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单位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我站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形成了统一领导、站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班组落实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有关责任人的碰头会,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障了公路无“三乱”,维持了良好的收费秩序,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群众的肯定好评。

接到省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们及时地召开了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收费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利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收和公路发展。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作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纳入“争先创优”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收费环境,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收费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们依照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认真反思和总结了以往的执法行为。每个人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1、执法程序方面。

我们严格对照了所要求的六个方面。首先,我们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是完全依照规定执行的,能够做到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其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2、执法文书方面。

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收费站在执法文书的使用上较少,有一些执法文书平时接触较少,所以较陌生。以后会加强此方面的组织学习。

3、执法用语方面。

我们秉承“竭诚服务,路畅人和”的服务理念,遵纪守法、照章收费、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4、仪容风纪方面。

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站内的相关制度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收费人员的形象,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是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我站针对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和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并将有关法律法规编订成册,做到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防止了执法过错的发生,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我们加大岗位培训,转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实行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切实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以普法促执法,努力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自觉做到依法收费、依法行政,从而实现全年无一起执法过错和群众投诉,无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

建站以来,我们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形象进行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实行“谁违规,谁下岗”、“谁收黑款,开除谁”的管理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妥善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款额,做到了及时、足额上缴,不存在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行为,达到了财务规范化。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我站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教育活动;二是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周边乡镇、集市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单位宣传栏制作板面,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形成强大的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虽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骄人成绩,但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关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进公路依法执政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不懈努力奋斗!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县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是否考虑行政裁决工作任务需求,合理安排经费。

2.队伍建设。各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否组织开展行政裁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是否明确本部门内部承担行政裁决机构职责,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工作。

3.督察指导。是否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行政裁决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指导。

二、制度建设。

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否组织清理有关行政裁决规范性文件,明确清理责任主体、清理内容和完成时限。

5.调解制度。是否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完善行政裁决应当先行调解程序,保证调解工作有章可循。

6.告知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时,是否告知行政裁决渠道供当事人选择。

7.救济制度。依法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否主动与人民法院联系,建立健全行政裁决的救济衔接制度。

三、

工作落实。

8.履行职责。是否依法履行了行政裁决职责,建立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图,并提供2018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裁决案件目录清单。

9.编制清单。是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编制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明确行政裁决的依据、事项、条件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是否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行政裁决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其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

11.数字化建设。是否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和“数字”建设,推动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在线立案、在线办理,努力适应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

12.服务平台建设。是否会同政数主管部门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等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加强衔接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

13.工作报告。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是否不断健全制度,持续完善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

是否充分发挥,努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各乡镇各部门2019年度行政裁决工作情况报告。

裁决申请书。

撤销裁决申请书。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内务基础工作中,我们从“实”入手,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执法主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文化厅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了所有文化市场稽查人员都持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上岗,并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和文化稽查队及局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五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协助市政府起草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娱乐场所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市文化稽查支队现有在编人员3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并属事业编制全部由财政开支,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我们从网上下载和编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10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文化市场业务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市文化局担负着全市文化市场调查、规划、管理的职责,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管理上人力、物力缺乏,市场管理容易出现“死角”,难以应对同时两个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实施有效管理,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一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网吧、歌舞厅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可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稽查队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完善了执法责任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并按文化市场的行业特点,划出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四个责任区,设立了责任人,增强了文化稽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三是健全了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了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公示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审批程序、经营项目申办程序等;制作了文化市场办事指南(内容涉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姓名及必备资料等)。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办理;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对文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文化市场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网吧、电子游戏室。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在过去两年严厉整治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基础上,今年又进行了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问题,加大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深化文化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量化细化文化市场检查、案件查处、行政管理等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来,贺州市文化稽查支队受理举报案件36件,立案28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万多张,共处罚款人民币10万多元。没有因行政行为引发的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执法被追究责任。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证了我市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和稳定。回顾我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管理文化市场的水平,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20xx]52号),我厅成立了劳动保障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闫新生任组长,副厅长张瑞书、纪检组长霍观宇任副组长,厅内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劳动争议仲裁处加挂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办公室牌子,由劳动仲裁处长张秀敏任主任,法规处长刘宾志任副主任。劳动仲裁处明确一人专职负责调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明确一人兼任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员,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

按照冀字[20xx]5号文件“行政调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对其自身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民事纠纷,积极依法进行调解和疏导,尽最大努力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规定,确立工作职责。

(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劳动保障纠纷调处工作,审定分流、包案调处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

3.负责涉及多部门劳动保障纠纷调解的协调工作;。

4.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和省本级的考评、考核监督。

1.负责当事人申请接待,案件登记;。

2.协调行政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时间、地点,及时开展工作;。

3.负责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行政调解员参加案件调解;。

4.负责调解文书的制作、送达和归档、管理。

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事实清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注重说服教育原则;。

(五)调解协议合法原则。

省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跨省企业、在省民政厅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和信访事项,以及由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劳动保障行政纠纷调解工作。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调解以下劳动保障纠纷:

1、劳动者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间因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

2、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发生的行政纠纷。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政调解的劳动保障纠纷。

(一)发生纠纷的信访人或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的当事人,由行政调解办公室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调解表》和纠纷基本情况。

(二)调解办公室接待人员作好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办公室在2日内将调解的时间、地点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办调解。

(三)简单争议案件由调解办公室按简易程序进行调解,对专业性强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纠纷案件由调解办公室将《劳动保障纠纷转处行政调解通知单》,转交相关业务处室的调解员或组成调解小组包案处理。自接案之日起5日内调解结案,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结案审批表》本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行政调解办公室主任审批。情况复杂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可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日。

当事人一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的,视为其不同意调解,按自行撤消调解处理。

(四)行政调解员或调解小组接案后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案卷,对纠纷实施调解工作中制作调解笔录,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在调查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五)调解成功的信访事项或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同意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劳动仲裁调解书,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超过15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保障纠纷,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交由信访办公室按信访程序处理,符合行政复议申诉条件的,提请行政复议。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终结后,调解办公室应将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照案卷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行政调解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行政机关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不少于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法制讲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并报送专题信息。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培训的主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落实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考试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依法追究。(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有效期等制度,从严格程序入手,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随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努力解决照搬照抄、重复制定等问题,在制度创新和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强化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于未标注有效期,但施行已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予以废止或者重新发布施行。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坚决撤销和纠正违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发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审查。各部门、单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向市政府报备的同时,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继续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坚决废除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规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评查方式,提高评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上级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幅度内,按照《规定》细化量化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本机关已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了细化量化的,要对照《规定》和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工作的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有关工作,并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量化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将已经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监督;对于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行政处罚实施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主要证据材料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把《规定》列入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把“三公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落实《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打好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办事公开。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规范和监督医疗、教育、公交、通讯、金融、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内容,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坚持群众举报投诉、舆论监督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执行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专门监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全口径预算决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建立和完善行政监察问责相关制度,对违法行政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落实行政问责。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一)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及时动态调整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委领导班子将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此同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到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与依法监督、依法执业纳入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二)积极开展学法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和自学等形式,提高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法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深入推进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群众参与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招标采购、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即: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必须事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策事项必须事前组织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我委没有出现因行政决策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立卷归档。实行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联合审查机制。对制定的涉及卫生计生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台,2020年共审查发文75份。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委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在干部学法培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重大事项处理和推进体制改革中,均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规范文书制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及时更新、印制2020版的执法文书,例如行政许可每一事项从接件、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均制作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现场核查笔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规范化许可文书。与此同时,在处罚案卷、日常巡查和检查考核等环节督查文书的规范使用情况。2020年度我委组织选送参加市卫计委的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选卷宗5件,获三等奖2件。

(七)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我委积极建设各类信息公示平台,在中国xx网站上落实安装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正版软件,及时上传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并安排专项栏目,公开监督执法工作动态。2020年,共上传卫生行政处罚信息84条、许可信息429条。

(八)落实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我委根据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了综合监督执法体制,实现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整合。其次,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切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根据省市“两法衔接”办的通知要求,我委加强对卫生计生部门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的学习,严格按照移送标准执行,及时梳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研究制定了《xx县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试行)》,确保“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积极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成效。

1、参与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文件管理。配合开展政府立法,开展水资源费、环境保护费改税调研,及时向市政府、省财政厅报送立法意见、调研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1x年4月30日以前我局代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与“放管服”改革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梳理规章制度22件,其中:拟修订文件2件。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审核规范性文件5份。

2、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201x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五项重点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转发了xx省财政系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运用提示、示范、辅导、引导、建议和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规范社会经济行为。二是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制订了《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x年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编印了《如何争取上级资金——财政部门项目资金政策指南(2020)》,服务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单位,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成功率策提供政策参考。

3、完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理财。我局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责任追究等规范权力行使运行体系,形成前期深入调研、形成方案,中期充分讨论咨询、正确决策,后期跟踪问效、适时调整的科学决策保障体系;对重大支出项目的确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重大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顾问意见,根据意见进行决策。

4、防控法律风险,依法办理涉法案件。在厘清执法依据和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我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组织监督与社会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制定《xx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和程序,梳理行政调解依据,通过协调和劝导,解决纠纷。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认真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受理6起政府采购投诉,办结6起,及时解化纠纷。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xx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法治财政建设增添了智力支持,强与法院、上级复议机关的汇报沟通,确保涉法案件处理合法有据。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一)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情况。按照县政务办统一部署,对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我委行政权力事项共有19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4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8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依据、编码、办事指南、流程图、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同时为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将本部门的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列为“不见面”、“最多见一面”事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二)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照国务院、省政府、省卫生计生委取消、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本部门取消、下放、委托的事项,在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进行及时更新,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对于取消的审批事项,严格按文件要求取消到位,不再审批。

(三)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和入库工作情况。当前,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已进入攻坚决胜阶段,为全面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及指南的填报入库工作,我委根据县政务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县级卫生计生系统10项行政权力事项中,149条行政处罚和5条行政强制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和委托协议的编制审核工作,并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对147条行政处罚和3条行政强制事项的清单和办事指南信息进行了确认和维护。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来梵尔赛时尚酒店这一个月学习了很多,收获了很多。现在我将自己这一个月的收获和认识向领导做一下汇报。

办公室是企业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对企业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情下达,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每天除了本职工作外,还经常有计划之外的事情需要临时处理,并且一般比较紧急,让人不得不放心手头的工作先去解决。

为了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都能与同事相处融洽,同时也能够积极的配合及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1、工作敏感度有所提高,能够较积极地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与结果。

2、工作适应力逐步增强,对后期安排的工作,现已得心应手。

1、外来客人的接待和服务不够热情大方。做为办公室文员,做好接待工作是自己的本份工作。由于本人在这方面没有足够的经验,每次接待都不是做得很好。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力求能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会根据以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提高自我工作意识及工作效率,努力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我局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环境现场执法为突破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6件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将全年来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分工明确,实行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查处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具体由环境监察机构完成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将调查有关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等提交局政策法规科,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报局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审议,由局机关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二、年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全市共立案35件,办理处罚案件3件,罚款7.48万元,办理2013年处罚案件33件,罚款30.05519万元。市本级共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5.815万元。均在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一)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范了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在“遂宁环保”网站“行政执法公告”栏内原文公布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

(二)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对照案卷评查中《实体评查评分标准》、《卷面评查评分标准》积极认真地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并于2013年10月份对市区县开展了案件评查,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选送了两个案卷到市法制办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均评为合格案卷)。总体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做到了程序合法、取证规范、立案依据充分、告知事项清楚且文书制作规范。1件慈禧太后环保部参评,1件被省总队评为优秀案卷。

(三)切实加强案件报送,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三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十分重视,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并以此为契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在本部门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现将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整顿,按照《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本级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许可法项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系统地清理,经清理整顿后,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的我局主要行政许可项目为15项,对已明确取消或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或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审批许可项目已停止执行。

经梳理和清查,目前我局无违法设定或违法行政许可的项目,对依法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行审批,也无变相审批行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履行本部门经审核后的所辖职权范围,监督检查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没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未出现过任何行政许可过错。通过该工作的开展,我局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一)加强领导,增强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关键在领导。我局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对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负总责,并发挥核心和关键作用。为及时推进《行政许可法》在我局顺利贯彻实施,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具体工作。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发了有关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蒙山县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局领导还分别召集各自分管的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分解责任,作出具体部署。

目前,我局健全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领导机构,建立了由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卫生法监股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全局上下自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二)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重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学习培训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和直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在学习上领导干部不但带头学习,还要求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和直接办理许可事项人员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原则及所规定的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正确把握。

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卫生局、市卫生法监部门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培训班和学习班,以提高领导、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和直接办理许可事项人员业务水平。对直接办理许可事项的人员规定要通过学习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工作。

为了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法制与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如:《卫生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卫生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投诉、举报(信访)制度》、《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制度》、《卫生执法人员工作检查制度》、《卫生执法文书规范书写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对制度的落实,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基本上实现了制度管事管人,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狠抓了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

(四)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管理效能。

为使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使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从审批到许可的整个过程都有条不紊,我们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文书,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九种法律文书。

(五)更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实行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等方面,根据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出台了卫生局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方案,制定了蒙山县卫生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事公开制度、窗口集中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机关效能考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许可的审核、办事程序及限时办结等全面公开,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了《构建惩治防腐败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实行“局务八公开”,预防行政许可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对行政许可工作实行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全面确保廉政工作的落实,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三、存在问题。

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二)使用行政许可文书还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行政许可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

四、下步打算。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十分深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我局将继续把《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做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着力抓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责任的落实,加强检查和考核。切实把《行政许可法》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对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使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真正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的行动。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总结《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重点在操作性、实用性上采取措施,以促进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政务服务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和明确答复制等,提高政务服务的直接办结率。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四

2020年,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营造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继续做好财政局牵头的重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指导各单位及时按规定公开预算、决算。二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中期财政规划并实行滚动管理。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流程控制。指导各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编报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四是保障好依法行政工作经费。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则,防范法律风险,提升财政制度整体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四)加大基层法治财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指导,通过示范点建设、典型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学习等推广先进做法,健全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全市财政部门法治工作均衡协调发展。

(五)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探索财政普法工作与财政管理深度融合的普法新机制。继续强化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岗位培训等传统教育形式,发展研讨会、案例解析等交互型教育平台,活跃网络、微信等新兴普法阵地,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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