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需要勤奋和毅力,付出总有回报。做好总结可以提高自身对工作的理解和把握。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一
20xx年1月1日起,xx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二
xx镇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镇销售点共29家,其中常年零售点22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7家(其中农村3家),并于20xx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5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成立了由镇长李新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韩雪峰为副组长,各村书记、镇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主体。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镇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镇的实际,在县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三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向镇安监领导小组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镇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镇印发《xx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在宣传栏及各街道明显处予以张贴宣传,并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镇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十字街、原坟路等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镇区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镇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镇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单独或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期间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烟花60余箱,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我镇自然村庄内道路复杂,非法销售人员多以亲戚关系进行销售,群众举报较少,查处时阻力较大。
二是镇虽然成立了相关组织,但相对于全镇面积来讲,人员较少,不能对所有村庄进行全覆盖,执法难度较大。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重新布镇,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4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24家。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这次检查我镇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检查,我镇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主要对3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通过检查,净化了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
1、部分经营(零售)点未设安全警示标志,部分消防器材失效。
2、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未入专柜。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四
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安委会和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xx〕122号)精神,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未经许可或无证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和焰火燃放活动。
2、持证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或“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包装出售、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制度等行为。
3、违规使用氯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经营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5、违规跨省(市、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行为。
6、未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一是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督促乡镇安委会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组织派出所、社保中心、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各乡镇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执法文书、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请各乡镇安委会于7月31日前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本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县安委办(电子邮箱:xxxxxxxxxxx)。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安委会要设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乡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配合,标本兼治。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烟花爆竹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依法依规,强化惩处。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搞好宣传,强化监督。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掀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大舆论氛围。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都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五)强化督查,报告信息。各乡镇要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安委办每月25日前将本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县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玉林市安委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个乡镇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五
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县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一)广泛宣传引导。
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确保安全为重点。
2.20xx年2月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我镇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3.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强源头管控。
(三)严厉执法打击。
1.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部门、各村(居)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2.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各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要道检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长途汽车站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3.严查非法燃放。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严格管控看护。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是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部分。丰都县春节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顺应民俗、遵从民意的具体体现,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也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指示,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紧紧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认真落实好“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组织工作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把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督导范畴,加大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力度。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认真督查,应急办要对重大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整改。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六
为加强全镇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10月17日至18日,东联镇安监所结合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工作,从安全监管入手,对全镇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换证大检查,从源头入手把牢安全关口。
在开展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中,镇安监所工作人员深入镇辖区内2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义应急〔20xx〕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仔细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换证资质达标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不符合或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经营店,坚决不给予换证。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七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炮竹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加强对宋旗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10月27日,宋旗镇安监站联合区安监局到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新申报的零售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共计4家。其中已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1家不符合检查标准,限其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业;并逐一对3家新申报的零售店(点)的选址布局、外部距离、面积、建筑物结构、消防和电气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周围100米内是否有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建筑物、选址周边是否有大于或等于1千伏的线路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2家选址符合审查标准、1家因经营点建筑面积及建筑物不符合标准而未通过申请。
下一步,宋旗镇安监站将收集新申报办理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选址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的相关资料上报安监局,区安监局还将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户开展专题培训和考核,全力确保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安全。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九
2022年12月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阜南县方集镇一居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接报后,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方集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属实。
现场共查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57件,目前已全部转移至阜南县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相关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非法销售、存储的现象有所增加,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居民区经营储存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防事故的良好气氛。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
近日,甘州区靖安乡应急管理所联合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
此次检查,一方面是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教育,并对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处没收,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销售、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另一方面对检查中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标准、烟花爆竹未进入专柜、超量存放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规范并指正,对商家要求经营场所必须固定,要做到“专店、专柜、专人”销售,并与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承诺书》。除此之外,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烟花爆竹的库存及储存环境、产品的防伪标识、烟花爆竹点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保养维护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共检查销售网点5家,发现隐患3处,现场整改3处,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靖安乡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初步形成了产业链。我镇登记在册有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史的重点管理户即达65户。面对“打非”严峻形势,近几来,我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观念,把“打非”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现了“打非”形势持续好转,未有一例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件发生。
一是大力宣传。“打非”工作逢会必讲,逢人必讲,并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加以强调安排。利用学校课堂、班会对学生进行爆竹非法生产、燃放危害性教育,发挥学生对家长的监督渗透作用。先后印发就安全生产工作致全镇农民的一封信和有奖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公告各5000份,户均一份。在人口密集场所和主干道张贴标语和有奖举报公告、悬挂横幅,设立专门“打非”宣传车,常进村入组,特别是到有过生产历史的村、组反复巡回宣传,营造浓厚“打非”氛围。
二是严密监控。1、建立网络。我镇对“打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确保“打非”信息畅通,各村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安全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聘请一位村名代表或党员为“打非”信息员。建立起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和信息员五级联防责任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早掌握、早打击、早取缔。2、完善制度。主要有:包保责任制。各村民组由镇村干部包片负责,摸排隐患,确保安全。各重点户也全部包保到人,经常巡查,每月摸排,随时更新,一包到底。有奖举报制度。镇财政专门拿出2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今将奖金提高至20000元,并严格保密。月会制度。镇领导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安排工作。隐患排查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各单位、各企业每旬排查一次。月巡制度。村干部每月到掌握的重点户上门访视,并由该户承诺签字。农村红白喜事使用爆竹登记制度。通过农村红白喜事烟花爆竹使用备案报告,从销售使用的末端给予打击堵截。
三是重拳打击。通过不定期的突击、暗查,高压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特别是在清明、春节和农闲等农村烟花爆竹使用和生产高峰期。09以来,我镇先后开展突击排查30余次,夜间突袭16次,共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6个,刑拘8人,处理10人,其中自首2人。同时,我们在公安、工商部门配合下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全面清查8次,共清查出贩售外地流入爆竹5处,堆放不合格3处,消除安全隐患6处,依法处理5人。
通过近几的管理打击,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势头被遏制,在绝大多数村组已销声匿迹,但我们还不能断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已绝迹。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偏好使用土制爆竹,其价格低,声音响,有市场就有利益,有利可图就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二是我镇地处岳西、英山交界,爆竹制造原料如火药多从外地贩入,屡禁不止。三是村组干部和群众主动提供信息的少,生产和销售土爆竹更加隐蔽,给“打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四是部分群众较为贫困,还把非法生产爆竹作为生财之道。为此,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包保责任制,健全打非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加大排查力度,掐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伤亡事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我镇境内还有非煤矿山2个,石材开采厂1个,加油站1个,水电站6个,中小型水库5个。“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我镇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先后进行了春季、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危化物品、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旅游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回去后我们将乘此次会议东风,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好广大群众的日常安全知识和企业员工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一方平安。谢谢大家!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二
近日,车龙乡安办对车龙乡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安办现场查阅了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检查了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烟花爆竹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要求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安全规范有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同时还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对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通过此次检查,车龙乡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户行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持续规范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三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阜南县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方案,强化整治清理。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全年禁燃禁放,劝导区域禁燃大盘香和重点时段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禁燃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鹿城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督导。由阜南县领导带队,公安、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要求督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确保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行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宣传车、宣传单、网络、多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违法行为。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炮竹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加强对宋旗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10月27日,宋旗镇安监站联合区安监局到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新申报的零售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共计4家。其中已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1家不符合检查标准,限其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业;并逐一对3家新申报的零售店(点)的选址布局、外部距离、面积、建筑物结构、消防和电气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周围100米内是否有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建筑物、选址周边是否有大于或等于1千伏的线路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2家选址符合审查标准、1家因经营点建筑面积及建筑物不符合标准而未通过申请。
下一步,宋旗镇安监站将收集新申报办理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选址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的相关资料上报安监局,区安监局还将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户开展专题培训和考核,全力确保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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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五
为全面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近日,我镇开展了春节安全宣传及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等。执法工作人员现场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重申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零售点负责人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
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七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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