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招聘岗位(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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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岗位(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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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招聘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与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则与纪律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司将对每位符合基本规定的应聘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

二、适者聘用:公司将依据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价值观、人品素质和职位任职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

三、近亲回避原则:公司不考虑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应聘。

第四条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标准及职位任职要求

第五条用人基本标准

一、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符合公司倡导的价值观。

二、年满16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四、没有肝炎、肺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条所招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相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为保证满足用人需要、保证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门须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对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计划。

综合办公室依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用人部门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说明招聘要求。

二、审核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明确要求应聘者提交《应聘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对照任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对于这些材料,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则、基本用人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三、笔试:为考察应聘者对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笔试,笔试题库由用人部门根据职位工作需要设计与提供,综合办公室随机抽取试题组织考试,并指定人员阅卷。

四、初试:主要根据用人基本标准考察通过笔试的应聘者的价值观、精神风貌、职业形象、职业性格、求职动机;初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初试评价表》。

五、复试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据职位任职资格要求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基本要求并对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协作能力等进行发展潜力判断;对应聘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复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复试评价表》。

第八条聘用审批:综合办公室对所有通过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聘用审批表》,对拟聘用人员报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聘用。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篇二

数学教师1名:承担小学数学教学任务。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x年10月28日在教育网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报名时间:

x年10月28日—x年11月8日

4.报名地点:

将报名表以电子稿形式发到电子邮箱,报名表原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当场验对即可)于面试当天送交面试地点。

办公室联系人:曾

咨询电话:

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篇三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x年xx市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教师2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x2年、x3年、x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x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对于某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专业,经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及时公布)。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结束(x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x年11月26日9:00-11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x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1:00;

缴费时间:x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教育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1月29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29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11月28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x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6:00登录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xx市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x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x年12月9日14:00-12月11日9:30下载打印《xx市补充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x年11月26日-11月29日上午11:00到xx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xx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216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b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xx市教育信息网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x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布。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xx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x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x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x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教育信息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xx市教育体育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x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xx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公告、公示网站: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教育信息网

附件1:x年xx市补充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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