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预期的效果。了解客户需求是制定方案的关键,我们需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果你正在为制定方案而苦恼,不妨看看下面提供的一些建议和指导。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一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二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宁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学校的,要经过以下程序:
(1)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2)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承诺说明);
(3)班主任同意并签名;
(4)得到政教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入校园。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保存一份。学生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协同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3、获得学校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同学,走读生应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内宿生应将手机交由舍务组老师统一保管,一律禁止带入课堂。
4、课堂上(含夜自修)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发现学生在课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机的,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并当场收缴,课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报政教处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作为作弊处理。
6、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含内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违者,取消该生(含内宿生)带手机进校园资格。
7、若学生没有通过办理申请手机进校园手续,而私自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手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每位在场的领导或老师应该立即收缴该生的手机,并将手机等转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年级组长,再报政教处处理。
8、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个别内宿生,在校生活时间要尽量少用手机,保证做到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违者,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内宿生的内宿资格。
9、本制度发送到所有师生及学生家长,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三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学生手机应放保安室手机专用保险柜保管,特殊情况如需使用手机需拿班主任使用登记表到保安室领取手机使用后再次放入保险柜。
3、如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4、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得将手机带到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
2、上课过程中不能私自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班主任教师送保安室保管。
3、学生特殊情况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联系家长,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4、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联系。
5、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四
一、学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校园。如情况特殊需要携带手机必须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遵守手机使用规定。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交班主任保管,要用手机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成后返还班主任保管。
2、学生手机在使用过程中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并交家长带回教育,学生思想转变后在返校上课。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三、手机收缴:进校时学校对手机进行第一次收缴,并交班主任保管通知学生本人家长领会,如果在学校第一次收缴后还有学生私自使用手机的,学校收缴后概不返还,到学期期末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家长到学校联系班主任领取。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五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新元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申请表》,班主任老师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年级副主任为对应年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在校期间若急需公用电话,可以直接到学校南门门卫室、初中部教师签到机处或刘校长办公室使用该校公用电话。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六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执行。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八
1、河南xx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九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十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十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基厅函〔20xx〕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査,对发现私自携带手机的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惩罚批评为辅。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教师办公室、保安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免费拨打电话。
2、必要时,所有教职工无条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手机的利与弊,切实解决思想上的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4、做好与家校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机。
5、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
2、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3、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不沉迷游戏、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
4、尽量以运动或者纸质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公寓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在校园内指定地方,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
5.安全科、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根据《新城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安全科、政教处、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12.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期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完善修订。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十三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网络容易出现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团委、学生会均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教育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中小学学生守则》处理。
3、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教育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教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
此规定自20xx年x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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