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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总厂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控亏增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中铝纪办《关于报送****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
根据总厂党委书记***同志在*****xx届三次党代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注入强大动力》的工作报告,以及厂纪委副书记***同志所作的题为《融入中心报务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的纪委工作报告精神,按照两个《报告》中****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拟定了本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四个结合”,即:一是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分解经济指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平时检查生产经营责任制情况与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四是总结生产经营情况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年初在与xx铝厂机关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相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党支部与部门、车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30个相关制度与规定。同时,公司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实物采购公开制度,抓好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和“帐外帐”,经费支出安排合理,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待开支范围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3、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情况:
在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制定激励措施,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员工消除顾虑,大胆地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坚持厂务公开,实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采用召开公司懂事会议、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生产联席会议、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开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年生产经营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及公开展示。提高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
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铝xx企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学习。一是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坚持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大政方针及相关规定,学习党xx大报告;三是组织全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明鉴·警钟——xx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并组织进行了讨论。通过“前车之鉴篇”的学习与讨论,使干部员工从中悟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理,“常修这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的道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5、信访工作。
今年,本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设置了总经理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对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公司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员工利益。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公司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实践“三个代表”,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共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树旗帜,保安全,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活动,创建“六先”党员队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为打赢亏增盈攻坚战提高了自身防腐抗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7、专项检查。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四个珍惜,四个防范”、“八条十四不准”、“五条规定”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要求做了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变相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领导干部拒礼拒贿情况以及重大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令行禁止。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违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本公司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定期坚持一月学习两次;
2、纪检工作薄弱,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检查力度不够;
3、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还待加强;
4、无一名专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人员,所有党群工作均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工作难度相当大。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二
20xx年,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派驻第**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对本组**个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监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看部署、协调、过问、督办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在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次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项,提出意见建议**条,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查“一岗双责”,看领导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由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与领导班子成员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和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三查工作落实台帐,看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是否到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台账,实行季调度研判,半年检查的方式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督导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驻在部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时一并提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根据提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研判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做到决策监督胸有成竹。二是紧盯程序,强化事中监督。根据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一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谈话,谈话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提醒谈话**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思路需进一步跟进。日常监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上,没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对新的党纪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没有从党的六项纪律入手,确立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监督浅表化。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精准性不够,有效性不突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座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导致执纪审查宽松软。四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调阅制度,通过核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问效;。
要有选择地列席驻在部门会议或参加重大活动,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要防止浅表化、做无用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实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通过跟踪追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抓牢“三个重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执好纪,问好责,狠抓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与驻在部门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按照“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定位,着重强化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20xx年,我们将探索在每个驻在部门工作中选取一项重点工作,派员全程与驻在部门一起研究谋划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进措施,一起督导抓好落实,在全程参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三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派驻纪检工作汇报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以下是......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
在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上的讲话要点今天召开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有关情况,落实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四
201x年,派驻第xx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4件,同比增长142%。在受理各类信访3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14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诉讼类20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28件(含省高院转至中院6件),占82%;县纪委转来5件,占15%;自收1件,占3%。今年受理的34件信访件,已结33件,未结1件。已结33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32件78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2017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xx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xx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1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xxx章,认真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5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11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xxx、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派驻第xx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xx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五
12月3日至12月12日本人有幸参加中央纪委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全国贫困地区乡镇纪委书记学习培训班,聆听了各位知名专家、教授和中央纪委领导精心准备、全心授课,给我们传授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精髓,同我们分享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收获和体验,让我收获丰富,受益匪浅。学院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热情周到的服务,让来自全国二十几个省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235名乡镇纪委书记,忘记长途奔波的疲劳,迅速融为一体,同时也让我粗略地了解到湖湘以外的一些民俗风情和民族文化,深刻感受到了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在此将10天的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的内容丰富。
此次培训,中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开班典礼上,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拥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传达了中纪委副书记、中国监察学院院长李玉赋同志的重要指示,让我们倍受鼓舞。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同志在百忙中挤出时间,主动打电话要求和基层纪委书记见面,同时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基层纪委书记》的报告,整个报告会历时2个小时,结合我国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现状,告诫我们如何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告诫我们如何更一步与腐朽现象作斗争,在全社会构筑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腐墙;告诫我们必须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告诫我们当好基层纪委书记要做到“正、清、硬、谋、博、专、仁、实、通、明”的“十字方针”。报告会上,在讲到具体的案件和涉及基层的一些实际问题时,进行了互动,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在第一轮提问中,姚增科部长便叫上了我的名字,遗憾的是我没能把问题回答上来,当时自己觉得特别尴尬,但也感到特别激动和荣幸,因为这是给了我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强大动力。
此次学习培训,学院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结合当前我国农村实际,专门为我们量身打造、制定了一套科学的学习培训方案,内容丰富、具体,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各位专家教授和中央纪委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用详实朴素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方法,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和特点,系统的为我们进行讲解:一是当前中国反腐倡廉的形势与内容;二是查办案件的一般程序与方法;三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解读;四是国内外反贫困理论与实践;五是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六是北京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介绍;七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城镇化顺利进行;八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九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案例教学;同时组织全体学员讨论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研讨如何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作用。
另外,学院精心组织了各种文体活动,极大丰富了我们的业余学习、生活,用两天的时间组织全体学员参观了长城、奥体中心、故宫、颐和园等北京的名胜景点,为我们学员提供了相互沟通了解、增进友谊的平台。在中纪委机关礼堂,全体学员参加了向中共“xx大”献礼,反映中国共产党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过程的电影《忠诚与背叛》的首映式。
二、学习的主要收获。
我在农村基层工作已有二十多年,具备了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但在纪检监察行业里仍然是一个新兵,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了解,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通过这次的学习培训使我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主要收获如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一些腐朽的思想也趁虚而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受到猛烈冲击。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为上开始腐化,甚至被“糖衣炮弹”击中落马,正是我们党的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推进预防腐朽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加强检察监督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们的队伍整体廉政高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成为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强防线和重要工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决定了反腐朽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把纪检监察机关推到风口浪尖上。所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农村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承担着农村社会的惩治腐朽、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的神圣使命,要与形形色色的损害和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腐朽行为斗智斗勇。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家对农村各项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规模超历史性加大的同时为农村社会腐朽行为制作了温床,同时腐朽现象存在的形式,腐朽分子作案的手段、作案的动机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迂回化、智能化态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应对、遏制腐朽行为的能力。在这次学习培训中,给我们授课的专家教授和领导都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具有很深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不仅帮助我们全面系统的解读纪检监察理论业务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掌握相关工作技巧,而且与我们分享了各自人生经历和工作感悟。使我真正的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欠缺,特别是他们虚怀若谷的处世风度和谦逊好学的求知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深的感染了我们每位学员。同时增强了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进一步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增强了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
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廉洁、公道正派,要慎言、慎行、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本色。在这次培训中授课的首长和领导,介绍了查办案件过程中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认真履行职责的案例,让我们参加学习的学员听的聚精会神,深受教育和启发。事非经过不知难,要顶得住干扰、经得住考验,除了信念坚定、严于律己外,用法律法规和纪律约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不断规范自身言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性和约束性。
三、学习的几点启示。
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广泛的交流和沟通,结合平时农村工作实际,主要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
(一)用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稳定,服务人民。
1、把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在每个问题的处理上,用行动体现为党分忧为民尽责,要有做好群众工作的真本事和恰当的好方法:一是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二是要有迅速与群众沟通、靠近的能力;三是要有用唯物辩证法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要有独立协调处理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2、做群众工作要倾注一腔真感情。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群众工作要做到“五心”即热心、诚心、决心、恒心、同情心。坚决走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作为工作决策、接通地气的重要依据。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从当人民的父母官要转变成为“父母”当官,真心实意的当好人民的儿子。
3、做群众工作自身要有高境界。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经常在群众中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某个党员干部连我都不如,还给我们做工作,真是笑话”。试想一个在群众中是这等影响的干部,这个干部的工作会产生实际效果吗?因此做群众工作,自身要有共产党人的高境界,这样才会让群众心悦诚服,才能把广大人群中的心练成一股绳。主要解决好三个正确对待,正确对待职务的高低;正确对待工作的苦累;正确对待经济物质收入的多少,以一个共产党员博大、宽广的胸怀,去面对基层每一个细小的问题,这样人民群众就能自发支持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
(二)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让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狠抓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狠抓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发挥,狠抓典型带动作用。
2、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是做好勤政廉政工作的出发点。要做到疏通渠道,保持与群众的联系,正确引导群众,敢于面对群众,认真对待解决群众的诉求,诚信于民办事公正,充分相信群众,紧密依靠群众。
3、给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是做好勤政廉政工作的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主要体现在:要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土地权益;坚决维护农民群众与征地撤迁有关的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农民的民主权益;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发展权益。
(三)任何时候不能放松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作为纪检干部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反腐倡廉是自己工作和人生的要务,搞好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摒弃低级趣味和庸俗作风,要不断提醒自己政治上做明白人,工作上做带头人,一辈子做有益于人民的人。因此任何时候都要抓紧学习,努力提高自己,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要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要不断加强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同时还要不断的向实践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向历史学习,向领导、同事和对手学习。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并且要端正学习态度,纯正学习动机,明确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效果。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六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十七大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二、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抗冰灾保供电工作。
201x年初,在发生南方冰雪凝冻灾害的时候,我们身处桂北灾区,为了使灾区的人民尽快用上电,迅速投入了抗冰救灾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积极请战,在征得抗冰保电前线指挥部的同意后,迅速组织了四支流动医疗小分队进入灾区,全过程为在灾区抢险的突击队员、灾区人民和支援的解放军提供医疗保障支撑。
三、以身作则,牢记责任。
做为共产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我深知榜样的力量。
亲率医疗小分队出征爬山涉水,除夕夜、春节、直到元宵驻扎在野外的突击抢险点上,和小分队的.战友们一道,坚守岗位。
在汶川地震同胞蒙难的时候,带头捐款,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周边的村庄农田灌溉、生活用水、道路交通等遇到问题的时候,我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尽己所能进行帮助。
在单位困难重重处境艰难的时候,我始终顽强坚守,团结并带领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想尽一切办法拓展市场,并带出一支能承受压力敢于拼搏的团队,最终维系了企业的稳定和生存,实现了企业和员工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并生存发展的目标。
在评比先进的时候,能自觉主动地把表彰的机会留给基层的同志,不与下属或同事争功。
四、公权为公,廉洁自律。
我深知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为公,才能赢得信赖,企业才有凝聚力和向心力,领导才有感召力和公信力。
同时我也明白,制度监管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保障。
一年来,继续强化了由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等环节共同参与的阳光采购的实施。将阳光工程延伸到采购、合同签订、工程、废旧物资处置等经营管理领域,并让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清白为官干净做事。
五、团结同事,关心下属,以人为本,严爱结合带队伍。
团结就是力量,一个团结的领导班子才能产生出强大的战斗力。一年以来,能和班子的同事团结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隐瞒观点不和稀泥,敢于并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坦率,求同存异,严守组织纪律。我们在经营十分艰难,待遇较低的情况下能保持队伍的稳定、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班子的团结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
对待下属,一是注意压担子,给下属必要的授权,让他们大胆地开展工作,并在实践中给予尽可能的指导。以此同时还强化监管,及时纠正一些偏差和失误,并尽可能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给年轻的管理干部成长。
对待身边的工作人员能严格要求,绝不徇私护断,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该处分的处分。但我始终告诫自己:慎用惩戒,同时惩戒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依然是教育和爱护犯了错误的下属。
六、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品格和操守。面对单位遇到的问题,如果不是涉密事项,如实让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知情。在事关广大员工切实利益以及企业生存稳定的事项,始终牢牢把握,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不欺上不瞒下。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些成绩,但觉得自己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一是面对企业极度困难的局面,偶有消极情绪,这是很不应该的。做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己的情绪会影响到一大群人。
对理论学习还是不够深入,理论功底还很不扎实,对业务投入的精力比对学习投入的精力多得多。
对自己的要求还是不够严格。
今后我将继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党的理论和知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理解并实践科学发展观,廉洁自律,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人,一个合格的称职的领导干部,努力为广大员工服务、为最广大的人的利益服务。同时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企业更加美好的未来更好地贡献自己的才华和力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七
今年区局监察工作比较突出的方面为三个第一,即第一次与区地税分局开展联合纪检,第一次创办区局廉政刊物《吴韵清风》,第一次开展蹲点检查,自我问诊开药。
强化责任落实。协助党组研究确立今年8个方面19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10大类29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填报共。加强与区地税分局的纪检监察合作,联合聘请特邀监察员15名,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例会,加强社会外部监督力量,促进政风行风转变,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好日常效能督查,敢唱“黑脸”,针对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办公室杂乱等劳动纪律问题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10次,对2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经济惩戒,做到发现的小问题即指即纠、力行力改。开展执法监察累计过错责任追究12人次,其中经济惩戒4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提升干部遵纪守章意识。今年以来,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累计53人次。加强选任监督。严把新提拔干部廉政关、作风关,按要求出具了廉政意见。做好巡视巡察和自查自纠工作。深入自查自纠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痕迹化管理,强调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对自查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抓好深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对驻外埠单位开展为期10天的蹲点检查,发现存在3项6类问题,进行反馈整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固化“党纪教育一刻钟”,趣化廉政文化学习,常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从小事小节抓起,坚决反对“四风”,确保单位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风清气正。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八
一是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努力践行“活到老、学到老”的古训。认真学习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廉政勤政为重点,认真开展世界观自我教育,增强岗位的责任感;同时,以学习正反典型为内容,不断警醒自己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从而较好地把握人生的轨迹,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协助纪检组长搞好工作,保证我单位的纪检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和完成。
二是加强了纪检业务学习。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问责》等,学习十九大报告,特别是有关从严治党的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汲取养分,努力使自己从纪检上的“门外汉”转变为“门内汉”,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确定的今年以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题精神,我县把学习宣传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教育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把3月份至9月份确定为我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月。并于4月份配合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宣传街”活动。“七.一”期间结合全县建党85周年,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共1245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竞答活动。在国庆长假期间收集党员干部手机信息,以便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掌握和了解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等相关知识,加强了广大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党的观念,增强了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
1、做好相关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做好党风廉政学习资料的有关征订通知,组织全县纪检组(室)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和最新党风廉政电教片。共组织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32本、电教片《忏悔录》10盘、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9盘(不包括个别单位自行征订部分);并及时组织征订了《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2、认真做好编制《纪检信息》工作。共收到各类信息60条,采用52条,全年编辑《纪检监察信息》12期。3、配合搞好其他宣传工作。首先配合在龙镇大桥建设指挥部设立工程廉政建设“意见箱”,在施工工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并在建设工地制作永久性警示标语2幅。其次组织全县348名任实职副科级(包括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及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等宣传教育片,并要求每人写出一篇体会。。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一
一、在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纪检监察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监督体系,首先要认清监督的本质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特别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是政治实践的基本前提,政治领悟力是政治实践的重要导向,政治执行力是政治实践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政治监督既要有敏锐性、前瞻性,更要有坚定性、实效性。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强化政治监督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与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任务、重要部署的监督,突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监督,推动新理念落实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制定中,落实到项目审批、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各个方面。要持续跟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五项要求”一项一项盯紧盯牢,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加强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办一届精彩圆满十四运会的监督。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方法,有力有效地开展政治监督。要在调研检查中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总结经验,使监督更富有成效。
二、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必须最大限度释放监督的效能。当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统筹衔接不到位、贯通融合不充分等问题,这是改革关键、也是实践难题。近期,在总结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基础上,省纪委一室正在研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研究室正在牵头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财政、审计监督贯通办法,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牵头制定政治生态研判办法,这些都将陆续出台。今年,要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把“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作为改革重点任务,通过改革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集中、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用好线索处置、调研监督、约谈提醒等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十四五”目标任务在各行业、领域、部门落到实处。要增强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配合、同向发力。
三、在“三不”一体推进上下功夫。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十四五”建设时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惩治腐败这个“后墙”绝不能松,必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当前,我省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土地利用、国企国资等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反映仍然较为集中,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住“一把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同时,要加大对金融、政法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推动治理“减假暂”腐败问题,并与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要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研究制定解决新型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有效防止权力异化变质。要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继续坚持“一案四报告”制度,做实以案促改工作,提出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进一步总结发案规律,推动完善重点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二
今年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树立粮食部门“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良好形象为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制度建设,源头预防腐败,完善信访机制,维护系统稳定,为粮食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要求,机关作风建设则关系到服务经济、依法行政的大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把两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目标之中,与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精心部署,件件落实。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我局从落实责任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组书记负总责,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机关作风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意见》,适应形势的变化,从确保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有效履行、提高服务能力入手,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并完善了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职责。全局呈现出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的良好局面。局党组成员从自己做起,从严要求,充分发挥了领导同志的表率作用。由于职责明确,网络健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广泛认同和有力支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使我局两项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反腐意识。
我们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着力抓好党风、政风建设,树立粮食部门的新形象。开展了各类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讲授一堂《党章》学习辅导课,由市委党校老师为广大党员作《党章》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一组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了5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电教片;进行一次“知荣辱、树正气、做表率”大讨论,座谈交流学习。
心得体会。
进一步认清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提升精神境界;编排一组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编发四期黑板报重点宣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等内容。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防微杜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三、规范防腐体系,完善廉政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转变部门作风,树立勤政廉政、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成效,机关作风建设再迈新步,我们结合部门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市粮食局工作规则与制度》、《*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置换与管理办法》、《*市粮食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并不断加以完善,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管理有章可循,为促进机关转变作风,防止腐败行为提高了有力保障。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依法行政。在全系统实行政务、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政府赋予的职能,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办理的程序、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与许可结果公示等设立了专门的宣传橱窗,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从而为规范全市粮食市场收购秩序奠定了基础,至目前已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83家,未发生一起行政投诉。10月26日,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回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党风、政风建设。今年3月,我局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并于3月26日圆满结束。此次竞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改革指导思想,实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并请相关部门给予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小组,对置换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阳光操作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与国资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对接、形成共识,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粮都饭店、宜陵良友宾馆、砖桥粮管所三处资产转让都由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局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例会,对各科室工作实施督查,通报工作进度、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创新机制,在实施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党员走门串户联系群众制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服务水平。购销企业实行租赁经营以后,粮食局机关对企业的服务不但没有减弱,而且还有了新的改善与提高,在收购前、收购中及收购后的销售等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注重加强市场调研,为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有效的指导作用,对每个企业的每一笔贷款都能随到随研究、随办理。
四、加大监管力度,预防腐败形成。
加强监督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我局从强化内、外部监督入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预防了各类腐败的形成。
一是强化党内的监督职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局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重大决策、重要议题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在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履行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全市45家粮食企业进行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60余批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9起,立案调查1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地规范了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行为,保护了售粮农民利益,维护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勤政廉政考核。为落实责任,将勤政廉政目标细化分解,贯穿于粮食经济工作之中,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在日常评比、年终考核、总结表彰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
岗位职责。
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并纳入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票否决制把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事前防范与教育惩处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并注重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全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调整工作方式,带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局主要领导对每一封群众来信认真阅批,作出了妥善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3封,上访4次,查处案件4起。我们还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干部离任必须审计,坚持企改前必须审计,坚持“有问题”必审计,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全市农民增收作出粮食部门新的贡献。
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勤政廉政,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一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区粮食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局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坚持一手抓粮食经济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局党委与所属各支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等。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和区纪委重申“四个严禁”规定,全系统无违法乱纪等现象发生。三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人情风、吃请风、赌博风等不良社会风气。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事事处处作表率,严格要求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四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注重警示教育。抓典型、正党风、树形象,进一步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遵法的自觉性。五是开展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扩大民主,增进团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为了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区粮食局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规章制度,共建立和完善22项机关治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议(决)事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财务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行业治理制度,提高行政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同时围绕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加强各项工作责任制的监视、考核、治理和落实,努力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四)全面推行“三公开”制度。全区粮食系统建立“党务、政(企)务、财务”三公开,加强粮食信息网站建设。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粮食流通治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治理办法》、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流程”等五项粮食政策法律法规和“费用开支情况、机关经费预算、财务治理制度、举报电话、机关治理制度和粮食安全。
应急预案。
”等14项内容实行社会公开。通过“三公开”,强化社会监视,进一步规范治理,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五)加强财务监视检查。区粮食局坚持每半年会同财政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财务大检查,年终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经济目标综合审计。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监视检查,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添活力、增后劲,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二是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监视检查,严禁乱收费,严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游记为发生,提高依法管粮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局机关规范化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严禁大吃大喝和浪费浪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四是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监视检查,严格各项开支标准,建立内部制约和监视制度,加强资金治理,加强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治理,提高资金运营质量,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安全运行。
(六)全面推行“十不准”廉政公开承诺。局党委(党组)通过讨论,制定“十不准”公开承诺,从政治纪律、决策程序、财务及资金、项目治理等方面作出承诺,扩大社会监视面,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运行,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多措并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中,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方向和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消除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消除了吃、拿、卡、要等歪风邪气,消除了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二是认真执行各项治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对违犯制度和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三是真抓实干,为企业排忧解难。20xx年我局向上争取油菜籽托市收购资格2个,区内收购油菜籽1.8万吨,为农民增收360万元;为企业争取粮油精深加技改贴息贷款500万元,补贴利息30万元;争取省级贸易储备1.6万吨。每年可享受政策性补贴近300万元。四是认真开展扶贫联系村和千中干部万户行工作。20xx年为扶贫村各项资金56万元。五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对同一信访问题,坚持“一个口径、一个标准、一个处理方式,”对企业的信访问题,坚持“归口接待、企业参与、集体研究、书面答复”的原则进行处理。六是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听取民意,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不断提升粮食工作的信誉度和诚信度,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八)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活动。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一是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二是制定《区粮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方案。
》,明确了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创优争先”活动的重要内容。
2、落实责任,行业联动。在全行业掀起转变作优化行风的热潮,明确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纠正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加大对10个粮油供给示范店的治理力度,通过示范店的带动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粮油涨价之风,我区粮油供给价格基本稳定。
3、接受监视,践行承诺。我局在行评中认真制定了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监视,聘请10名政风行风监视员,公布了举措电话,努力把我局建设成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现任纪检监察干部任职时间短,对工作不太熟悉,业务有待提高;二是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三是对案件查处的力度不够。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全行业干部职工和局领导班子的廉政勤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三是不断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适应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创建文明单位和满意机关。
我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粮食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行业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全县粮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县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粮食局纪检监察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反腐倡廉与加快发展关系的认识,加深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环节,重要工作的认识,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着力加强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上党课和举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勤廉风尚,发挥党员干部作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使尊廉崇洁成为社会风尚。
(二)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二、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以建立健全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视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入手,在四项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坚持和完善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
2、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3、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制度。
(二)在监视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2、结合局机关和企业单位工作规则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实施工作问责制度;。
3、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
4、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视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
5、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6、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7、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等。
(三)在预防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治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库(站)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在惩办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依法依纪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治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视检查,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性。
三、认真执行党内监视条例,加大监视检查工作力度。
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视条例,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监视,加强对局机关和企业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视。
六是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粮食行政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文明执法,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九是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厉行节约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主要内容,纳入整体的工作部署。
四、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果断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重视来信来访,凡是有举报,都及时核实查处。做到了七个重点关注:
2、重点关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案件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4、重点关注粮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案件;。
6、重点关注贸易贿赂案件;。
7、重点关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推行科学发展。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努力将实践成果转化为谋划粮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推进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的措施,以加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找准定位,主动服务,为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在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上想办法,在完善科学民主的考核机制上出主意,在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确保抓出成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三
市纪委、市监察委派出的纪检监察组是派驻市党和国家机关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察委的直接领导下,协助、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有关职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规范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保证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加强行政监察,促进我校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三)协助党委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经常了解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监部门反映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当好党委的助手;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方针。
(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禁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的做法。
(三)坚持党纪、政纪、法纪分开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四)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制定规章制度和执行纪律时,要深入群众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五)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纪,慎重处理,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1、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汇报,学校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对已经调查核实的问题应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还须向上级汇报和向群众通报。
2、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仔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弄清事实,分清是非,妥善处理。对来信来访人的意见不要轻易肯定或否定;遇到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意见不同时,应从客观事实出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以便统一认识和避免出现偏听偏信、道听途说、先入为主,掺杂个人情绪的问题。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重调查研究,重事实证据,克服带个人框框、主观意断等偏向,确实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后,再作结论。
4、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守秘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
(六)实行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一)纪监工作会议是纪委工作和监察工作合并召开的会议,是研究决策、重大纪监事项的主要形式,纪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须经纪监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纪监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增减会议次数。参加人员:学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员、各支部兼职纪监人员。
(三)会议议题由学校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会前须将开会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位时由副书记主持。
(五)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三分之二)与会人员到会,才能举行。凡接到开会通知,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申述原因。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也应在会议前—天提出。凡应参加而未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应主动到纪监室了解会议精神。
(六)会议要作出决定的问题,必须得到与会人员超过半数以上的同意,才能决定。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步调查研究后,再重新讨论决定。
(七)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应以纪委文件形式,按发文程序,经纪委书记审核签发后公布。
(八)每次会议由专人作好记录,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写出会议纪要,由纪委书记审核后,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一)学校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委换届同时进行。
(二)学校设立纪检监察,配备专(兼)职纪监干部若干名;学校各支部设行政监察员,由支部纪检委员兼任。
(三)下属支部的纪检委员和行政监察员的调整,须报学校纪委审批。
(四)学校纪监工作应自觉服从学校党委和上级纪监组织(部门)的双重领导,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纪监组织(部门)的各项决定。
(五)纪委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纪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纪委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纪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纪委的集体决定。但在纪委作出决策前,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2、纪委集体作出的决定,纪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和问题,可在纪委会上提请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违反纪委决定的行为,或经纪委书记同意暂缓行动。
3、遇到案发的重大事件,需要立即处理,而又来不及召开纪委会时,纪委成员可以采取应急措施,主持处理,但事后必须及时向纪委会报告。
(六)纪监工作应提倡团结协作和集体主义精神,反对自由主义倾向:
1、纪监人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谅解、团结协作。
2、对组织的工作有意见,要在会上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在群众中议论纪监工作内部的问题。
3、会议上讨论的内容,在没有发文公布或公开传达之前,与会人员均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播,更不允许歪曲会议决定的意见和传播不同意见。
(一)自我培训。通过平时自我学习书本和报刊杂志有关专业知识及文件材料,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向先进学习,接受榜样力量的影响等等,达到自我提高之目的。
(二)参加上级培训。根据需要和上级安排,每年有目的、有计划的、有针对性地安排专兼职纪监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
(三)学校组织培训。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兼职纪监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
(一)纪监干部原则上坚持每月半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
(二)纪委、监察在每季度一次的会议上,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普遍和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检查落实工作。
(三)根据每年纪监理论研讨课题,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调研、撰写纪监工作论文,确保每年上交纪监论文不少于一篇,学校各党支部向学校纪委上交纪监论文一篇以上。
(四)根据需要,有目的地组织纪监人员到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尤其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比较好的单位考察学习。
(一)凡以学校纪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的请示、报告,原则上需经纪委会议讨论通过,或经纪委书记同意并审核签发,未经纪委书记审核签发的一律不得以纪委文件发出。
(二)需以纪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严格按发文程序、格式和保密规定办理,纪监室负责做好发文记录。
(三)对职工的检举、控告及来信来访,纪监室必须做好登记,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党委和纪委,对上级纪委转来的群众举报信,处理结果要报告上级纪委。
(四)纪委下发的文件,需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事项,由专职纪监员负责催办,并将办理结果向纪委报告。
(五)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纪委反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章和党的纪律有关规定,为加强新乡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为根本宗旨,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实施,坚持和推进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严治党。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执行党的纪律,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纪律监督和教育,保护党员合法权利,制定维护党风党纪的规章制度,查处违纪案件。
第四条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治党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学校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六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提出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并组织实施。
2、对学校的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方面以及遵守党章和思想作风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学校党风党纪情况。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揭发检举,根据具体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予以处理。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纪的案件,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查处。在执纪办案中,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提高办案质量。
5、协助党委抓好以反腐倡廉为重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健全有关制度,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抓纪检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做好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作,领导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
7、负责完成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如下:
1、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重大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时,纪委副书记可以列席。
2、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监督检查。
3、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把住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关,对校管干部任用时,纪委要及时进行任前谈话。
4、协调监督校务公开,增强办事程序、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开度;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八条学校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在学校纪委全会休会期间,行使纪委全会职责,纪委全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二次,全委会扩大化(含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是纪委的办事机构,同学校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双重职能,协助党委和校行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学校纪委干部(包括兼职纪检员)必须具有“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专兼职纪检干部必须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性,秉公执纪,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3、坚持公正执纪,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偏听偏信。查处案件时,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五章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协调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作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当好学校党委的助手,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四条在处理违纪案件中,对涉及触犯刑律的,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做好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市纪委关于融合式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纪检组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执行区纪委(监察局)规章制度。
第三条派驻纪检组与所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对象主要是所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重点是其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的情况。
第五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
第六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督促所监督单位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机关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
第八条根据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的问题线索进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
第九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
第十条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所监督单位党政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其他重要情况、主要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第十一条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监督单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纯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了解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督促所监督单位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及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所监督单位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所监督单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大宗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对所监督单位执行财经纪律、重大活动资金支出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与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六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所监督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及时收集掌握干部群众对所监督单位的服务评价以及意见建议,督促所监督单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第十八条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九条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有关业务会议。
(二)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党组(党工委)会议、行政领导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
(三)参加所监督单位与纪检组直接相关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参加所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其按要求定期报告。
(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
(六)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巡察、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方法,了解所监督单位相关工作。
(七)利用电子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等各种有效现代科技手段,对所监督单位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实施动态监督。
(八)其他必要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线索处置。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线索处置。
(一)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负责受理,派驻纪检组一般不直接受理(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分管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派驻纪检组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按照“统一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经分管区纪委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初步核实。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核查问题线索。
(一)按照领导批示,初步核查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初步核查情况应报分管本组的区纪委常委审阅后呈报副书记、书记进行逐级审批;经领导审批办结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装卷,并移交相关科室归档。
(三)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反映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根据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形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四)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帐,落实专人管理,每个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字,全程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立案审查。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
(一)对经初步核实的线索,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呈批手续。
(二)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派驻纪检组应根据案情组成调查组,调查组至少二人组成。必要时经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副书记同意,可增加办案人员。
(三)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并写出调查报告。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应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的档次,并形成有效决议,及时移送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审理。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规定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一)收到反映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或者其他区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纠正意见,所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对所监督单位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涉嫌违纪违法或作风建设问题,派驻纪检组应迅速核实,并在24小时内向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副书记报告有关情况。
(五)区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在监督检查中,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或成员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发函请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或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委托所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第二十六条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的程序和责任:
(一)派驻纪检组接到所监督单位书面参加或列席会议的通知后,应提前1个工作日答复是否派员参加。
(二)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派驻纪检组人员,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但不行使表决权。主要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组织原则、党纪政纪法规及不恰当的决议,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无故不接受监督的,派驻纪检组列席人员要及时向组长和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报告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记录。
(三)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一般应每季度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以确保信息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各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决定项,必须及时纠正。凡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行政问责。
第二十七条派驻纪检组要严格纪律、明确职责,既要从严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不越位、不越权,不干扰所监督单位的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在有亲友及厉害关系的情况下,自觉申请回避;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及规定。
第二十八条派驻纪检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一)对所监督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二)对压信不报,拒收、丢失或擅自处理信访举报件的。
(三)对在信访举报事项核查、纪律审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案谋私、泄露秘密等违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的。
(四)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应报告事项未按规定如实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没有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
(六)对区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力,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七)对本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不严,出现脱岗、违反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制度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一)凡召开第二十条第二项所列重要会议或其他必要会议,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口派驻纪检组有关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事项。
(二)凡印发的涉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的文件,须及时抄送对口派驻纪检组,保障派驻纪检组了解或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保障派驻纪检组能够行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谈话、开展专项调查等权利。
(六)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纠正意见、工作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区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材料报告情况。
第三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和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规范我校纪检、监督工作程序,保证我校纪委、监督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促进我校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魏优湘委员:徐娅、尹国胜、沈铁辉。
(二)监督委员会:
主任:魏优湘副主任:吴沣。
委员:徐娅、尹国胜、沈铁辉。
(一)纪委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清廉从教的教育工作。
5、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
6、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县委统一领导、单位党组织具体领导、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业务领导的校内监督机构。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规建设的相关规定,当好政策法规法律的宣传员,做好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教育宣传工作。
3、对学校“五权十公”(即决策权、管理权、审批权、人事权、开支权;公共经费、公务用车、公共用房、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工程、公共服务、公权决策、公开事务),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4、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记录、整理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认真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学校相关信息。
6、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党委、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1、权利:知情权、监督权、质询权、建议权。
知情权:了解学校的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等,了解学校财务状况和财务开支情况。有权列席行政会,必要时可列席校务会、党委扩大会。
监督权:对单位事务、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质询权: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质询。
建议权:根据群众意见和了解到的情况向班子领导提出事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2、义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报告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支持班子工作、带头遵纪守法。
魏优湘:负责纪委的全盘工作,负责监督委的全盘工作。安排布置廉政监督、反腐防腐工作,处理纪律检查、廉政监督、校务监督等事务。
吴沣:负责行政、涉生意见的收集、反馈,会议月例会的筹备、会议记录,月例会内容的公示,协助主任处理廉政监督的有关事务。
徐娅:负责2016级意见的收集、反馈;资料整理;材料撰写。
沈铁辉:负责2017级意见的收集、反馈;协助收集、公布月例会材料。
尹国胜:负责2018级意见的收集、反馈;协助收集、公布月例会材料。
2、召开监督月例会(每月25-30日)。围绕监督事项,听取各部门的报告,并通过例会的形式,向单位领导班子反映到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听取上月例会监督事务的整改报告。
3、调查核实(每月1-5日)。对于收集到或了解到的问题,通过实地调查、查看账目等形式进行核实。形成监督报告,党委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落实(每月6-25日)。对全程监督监督事项的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单位党组织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1、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支持、配合班子工作为目标,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在执纪监督时,要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意见,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严于律己,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确保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并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联系的原则,结合原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片组划分,将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成若干个片区,分别由一名县纪委分管领导负责联系。联系的主要内容为:
1.每年至少一次到派驻(出)机构开展调研,了解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掌握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指导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
2.每季度参加一次片区工作例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传达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县纪委监察局的有关工作精神,听取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3.每年与片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派驻(出)机构应就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及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取得领导和指导。
1.各派驻(出)机构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单位)的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书面报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及时报送。
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报告,同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3.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及时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4.年底,各派驻(出)机构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和驻在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5.一般业务事项直接与县纪委监察局有关室联系;重大事项应向县纪委联系常委报告,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工作计划、专项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报送县纪委办公室。
6.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一次公务外出3个工作日(离开本县)或一次请事假(年休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分别告知县纪委联系常委、县纪委干部管理室。
派驻(出)机构应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
1.信访举报。(1)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反馈、保密、归档等方面的制度。(2)落实责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阅批率要达到100%,对重要信访件要实行包案处理。(3)认真办理,对涉及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处理,对署实名的举报要优先办理并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对县纪委要求查处报结并反馈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4)定期分析,派出纪工委每半年一次、派驻纪检组每年一次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分析材料。(5)强化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员干部的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在核查的基础上采取信访谈话、廉政提醒、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实施信访监督。
2.案件检查。(1)发现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或线索,直接向县纪委分管信访和案件检查的领导汇报;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可对反映驻在部门县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报告报县纪委相关业务室送有关领导审核,需要立案调查的按规定程序办理。(2)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经过初核,认为构成违纪需要立案调查的,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立案查处。
3.案件审理。(1)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审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权利,加强以案论纪教育。(3)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分决定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4.宣传教育。(1)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正反典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2)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3)配合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5.执法效能。(1)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改革举措的落实,每年选择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2)开展效能明查暗访活动,规范投诉处理,强化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有关工作。
6.纠风治乱。(1)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每年选择开展一次维护民生民利专项活动。(2)配合做好驻在部门牵头负责的纠风治乱专项工作。(3)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纠风治乱工作。
7.党风廉政建设。(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县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切实强化监督制约。(2)配合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落实情况检查,严肃责任追究。(3)配合驻在部门推进重点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4)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的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工作。
8.调研信息。(1)积极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向县纪委“水乡清风”网站投送稿件,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做法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县纪委办公室及时刊发和上报各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2)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
建立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申报制度,激励争创工作特色,形成工作亮点,创造性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县级派驻(出)机构创新工作的具体申报继续按照《嘉善县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善纪发[2009]19号)中的相关规定操作。
1.创新工作申报条件。派驻(出)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
2.项目申报方式。派驻(出)机构年初向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项申报,年中落实项目进度监测,年末进行结题申报。
3.组织评审奖励。由县纪委评审小组在年底前对各结题项目的创新性、影响力、工作成效和推广价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定。每年评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
派驻(出)机构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议事制度。
1.下列事项应提交会议研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研究落实意见;通报驻在部门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处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派驻(出)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情况。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应事先听取县纪委联系常委的意见,必要时按程序报县纪委正副书记批示。
3.会议由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根据议事内容确定。设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做到准确、完整,并实行专簿管理。重要会议形成纪要。
上述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四
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十)织密监督网络体系。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综合分析。深化“阳光问政”节目,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探索大数据监督,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跟进建设办案信息查询平台,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十一)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完善谈话场所及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十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不法分子。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把廉洁文化基地作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
(十四)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修改完善《xx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五)深化。
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
扶贫。
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十六)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
(十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
扫黑除恶。
的工作合力。对。
扫黑除恶。
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十八)淬炼过硬政治品格。把2021年作为xx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年。高标准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开展xx“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夯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在扶贫帮困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
(十九)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案历练等方式,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的专业素养。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十)锻造忠诚担当品行。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派驻纪检监察组年终总结篇十五
牢记派驻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机构建设成“不走的巡视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为驻在单位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了清廉法院建设工作。
一、层次传导压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单位进行反馈和提醒,并配合驻在单位党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该纪检监察组针对xx中院司法巡查组、市委巡察组向巩义法院分别反馈的巡查整改意见,督促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反馈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三、开展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该纪检监察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电子屏幕、标语条幅、宣传车等方式,营造廉政氛围;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传达省、市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30余次,组织全市各单位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留置案件庭审,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职务犯罪的危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争当廉内助、弘廉洁家风”系列活动,引导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来,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四、加强监督问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督力度。针对群众信访举报较多、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较多、案款发放不及时、消极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整治少数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顽疾,净化法官“朋友圈、生活圈、交往圈”,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法官亲属从事诉讼中介搞“暗代理”等行为,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廉洁、公正、高效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日常检查、审务督察等形式,切实解决驻在单位干警队伍中不愿担当、落实不力、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案件查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信件、网站、邮箱等违法违纪线索收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加强与驻在单位信访、审监、审管办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在信访案件,发回、改判、再审案件以及案件评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切实让法纪成为规范法官行为的高压线,维护司法公正的防护堤。今年以来,该组已受理信访举报32件,经初核结案13件,截至目前已对40余名被反映人进行谈话,对1起违反廉政纪律案进行立案调查。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效、争一流”培训班和其他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想当好医生,必须先了解病人身体状况,该组组员分别到驻在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进行学习,熟悉了解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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