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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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范文(19篇)
时间:2023-11-19 08:29:17     小编: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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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二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自24日晚我县将迎来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温大幅度下降,并伴有雨雪冰冻天气。为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指导思想。

(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全面负责医院因极端天气引起的各类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护理、后勤、设备、药剂等部门,全面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1、医疗组。

组长:钟正如。

副组长:兰建军、周小山、熊香玉、钟满意。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责:确保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准备充实的疾病防治和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应对低温极端天气带来的疾病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方水平。

副组长:张红霞、李三玉。

成员:郭细亮、陈朝晖、周小兵、孙剑。

职责:确保应对低温极端天气所需的各类物资、药品、设备、车辆等。确保院内道路无积雪、交通秩序井然。确保医院水、电、气使用安全,做好防滑、防冻等处理措施。确保通讯畅通,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

(一)积极防范,做细“五防”

1、防滑。清理医院门急诊和道路冰雪,紧急购置草垫、告示牌等工具,在特定区域设置。

2、防寒。检查医院用水用电情况,做好管道等设施保暖防冻,加强病区供暖保障。

3、防火。排查医院老化电路电源,及时维修更换。

4、防病。加强自身防护,普及防冻知识,避免因低温天气患感冒等疾病,影响正常工作。

5、防隐患。认真排查工地、水管、氧气站、锅炉房等重点设施,及时堵住安全隐患。

(二)有效应对,做实“四保”

1、保障物资供应。加强药品、耗材等物资储备,确保临床需求。

2、保障绿色通道。加强调度管理,保证患者就医便捷、安全、畅通,确保在应对车祸等大型应急救援时,能做到井然有序。

3、保障后勤服务。做好病友食堂和职工食堂的应对措施,确保患者和职工饭食正常供应。

4、保障信息畅通。医院中层以上干部手机24小时畅通,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和联系,每日按时报告防范情况。

(三)高度重视,做好“五到位”

1、思想认识要到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雨雪冰冻低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忌麻痹大意。对于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工作传达要到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全院职工知晓各项防范工作安排。

3、巡查排查要到位。加大医院门急诊、病区、停车场、消防通道等事故多发、易结冰、易积雪路段的巡查频次,并做好记录。

4、应急值班要到位。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度,做到气象预警信息早掌握、值班部署早安排、应急处置早落实。

5、信息宣传要到位。要做好防范工作情况每日汇总,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三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四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危险化学品(磷酸、硝酸、天然气等)。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自动ed生产线、危险品储存仓、氧化车间。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4.仓库应对现场领取化学品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化学品在现场出现堆积现象;

5.生产现场应对从仓库领过来的化学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6.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3.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4.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现场控制小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3)紧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5)泄露处置物应交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5.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6.事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目录;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六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门禁卡点等。

3.所有公司员工入厂必须刷门禁卡,闲杂人等一律不可入内。

7.事件处理结束后,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f.食品中毒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七

为加强公寓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死群伤等特重大事故,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公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市、区《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学校公寓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环境,特制定高校公寓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同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各类安全预防工作,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及消防、治安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认真落实安全工作。

2、加强校园的安全保护工作。

3、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1、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2、学生食物中毒及一定规模传染性疾病。

3、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4、楼层倒塌或楼道拥挤造成伤害事故。

5、晚上突遇停电事故。

6、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

1、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如学校公寓楼发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工作:

(1)公寓负责人立即切断公寓电源,防止火势快速蔓延;

(2)立即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4)义务消防队员迅速赴火灾地点,利用现有消防设备进行扑救,控制火势。待消防人员进场后,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扑救工作。学校发生火灾时,坚决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2、学生食物中毒及一定规模传染性疾病。

学校公寓发现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要立即向公安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食物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对食物中毒及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学校公寓一旦有传染病疫情发生或遭狂犬伤害等,应立即报告学校及有关部门。学校公寓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应立即向医院报告,并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就诊检查。患传染病的教职员工应立即隔离治疗。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治愈后,凭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学校要在医疗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按规范要求对传染病人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对全体师生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及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县教育、卫生、公安做好疫情的防治和调查工作。

3、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如在休息时间突发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不要慌张,管理员视当时情况,选择组织撤离还是就地正确躲避,如需撤离,要按学校规定的公寓逃生线路,有组织地有序撤离。如无法撤离,就地选择相对安全地点躲避,待能撤离时迅速组织撤离。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学校及有关部门。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并封闭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上级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报告。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4、楼层倒塌或楼道拥挤造成伤害事故。

学生在休息时发生楼层倒塌,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几点:

(1)领导小组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学生不要慌乱,快速有秩序的撤离至安全地点。

(2)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于组织抢救伤员。

如发现公寓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公寓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晚上突遇停电事故。

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各宿舍的学生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学生。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正值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操。学校必须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以供公寓应急使用。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6、被盗事故。

处置事件的组织:公寓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校保护处、公安干警。

报警程序:由公寓负责人报告给校长,经同意后向教育、公安报案。

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及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炜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7、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

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公寓负责人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及时上报教育部门。迅速配合公安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公寓发生安全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教育、市、市安监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学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各处室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报告,或向校长、处室分管校长报告,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本预案是针对公寓内的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实施的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可随时进行补充。

根据我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还要加强对预案的宣传教育,使我校学生都能熟练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八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医疗药品、合作医院。

1.与食堂签订保证饭菜质量的协议,明确违规的处罚条例;

4.公司禁止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就餐,因私自外出就餐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5.安全教育就小组对事发现场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其为合格健康食品,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安全。

6.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行政课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九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排水管。

日常巡检小组每半个月对全公司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排除水灾隐患点;

5.如因为天降暴雨而发生的水灾,则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以最快速度通知工业安全组长及。

总指挥,组建现场控制小组,组员由行***课员工及设备课员工组成;

7.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水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c.断水、断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主责单位:行***课、设备课)。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时作出应对准备。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修;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7.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一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4.仓库应对现场领取化学品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化学品在现场出现堆积现象;

5.生产现场应对从仓库领过来的化学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6.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

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3.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4.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现场控制小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

救出危险。

区,组织现场员工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5)泄露处置物应交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5.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6.事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e.外来人员滋事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二

1.原则。首先,依法办事。小区保安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力军,当小区中发生了突发事件时,包括小区保安在内的管理人员必须作出应急反应,挽救业主的生命与财产。当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之后,物业管理处应该依照法律、公司制定的制度等进行奖惩,并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虽然物业管理单位并没有执法的权利,但是应该配合执法机关执法,以此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其次,方法得当。小区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因此各个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必然不同,所以物业管理人员必须运用恰当的方法来制定处理预案,千篇一律也就是失去了应急的作用;最后,切实可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并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所规定的内容应该具有切实可行性,而不是假大空话,这对广大业主的现实生活将毫无意义。因此河东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安全可行的处理预案。

2.方法。突发事件的类型不同,物理管理人员就应用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针对性强,才能够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效率。比如业主彼此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问题,都属于小区内部矛盾,物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劝说、沟通等比较温和的方式解决,注意在劝解的过程中,要做到以理服人,礼貌待人。有些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而且可能会扩大影响,此时管理人员一定要采取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的方法,最大程度地耐心了解,不能将矛盾激化,否则问题更难以解决。处理问题时,既要做到尊重业主,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司制度,如果事件是由于业主忽视而发生,情节并不严重,也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当场解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而如果情节十分严重,则应该直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而对于犯罪分子坚决不能姑息,要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

3.程序。首先,保安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给保安队长;其次,保安会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安排相应的保安达到事故现场;最后,控制现场,如果情况危急要立即报告给公安机关,但是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到来之前,必须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避免影响公安机关取证。在这一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与周围群众进行有效沟通,以此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将重点信息记录下来。有些突发事件,比如火灾,则应用在消防机关到来之前,就需要采取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1.消防处理预案程序与内容。首先,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现火情时,都要立即报警,同时携带灭火设备,快速达到失火现场,按照火灾严重程度,积极补救,消防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要将重点内容上报;其次,物业管理领导要派遣专门的人员来维护秩序,在重要的位置打上警戒线,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保护人员安全,同时也防止不法分子进入现场趁火打劫;再次,物业管理所有人员在听到火警信号之后,都应该主动前往失火现场,听从领导安排,如果业主家有人,则应该先救人,再救财产;最后,物业管理领导安排专门人员配合消防人员查找火灾发生的原因,编写出书面材料,呈交给消防部门。

2.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处理程序。首先,如果小区物业保安人员接到报警电话,要马上通知保安部门;其次,保安要保持惊醒的头脑,要求业主说明现场位置、时间以及案件类型,这样保安人员在报警时,也能够转述清楚,便于公安部门制定方案,采取行动;再次,保安人员报案之后,要立即达到现场进行确认,同时通知保安队长;最后,保安队长将主要情况报告给物业管理领导,同时与公安部门进行配合。

(2)现场处理步骤。首先,保安人员携带关键的设备,比如对讲机、钥匙、手电等,最快速度达到案发现场;其次,保护案发现场,将其运用警戒带包围起来,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其中,将聚集的群众疏散开来;再次,与当事人或者报案人员进行沟通,以此了解整个案情,将重要信息记录下来,同时要求受访者签字;第四,有条件可以对案发现场拍照,将现场情况全部都记录下来,交给公安机关;第五,物业管理者应该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跟随伤者到医院,了解伤者的情况;第六,如果不法分子正在行凶或者正要逃跑,管理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加以制止,抓捕不法分子,当公安人员到来时,将其交给公安人员处理;第七,如果犯罪嫌疑人绑架群众,管理人员要马上报警,同时与犯罪嫌疑人有效沟通,稳住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3)各个部门职能。首先,保安队长应用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配合,将案件重要信息都报告给公安部门,同时做好记录工作,进行最终的善后;其次,工程部门则应该将需要的工具都准备好,便于公安机关人员进行救援;最后,客服人员要耐心解答业主的问题,同时为业主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药品,并且与办案人员进行配合,清理现场,安抚业主。

(1)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首先,地震发生时,物业管理人员要保持镇定,坚守自己的岗位,同时安排人员寻找比较宽敞的地方,管理领导必须坚守管理区域,掌握第一手资料;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远离玻璃、支架等处,有悬挂物的位置也不能停留;再次,发生地震时,不能使用电梯,也不能在楼梯下面停留;最后,物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后续的工作,尽可能地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比如工程部门要将所有的附属设备全部都切断,比如供水设备,生活水泵等,同时将所有不是应急电源的也要切断,而客服人员则应该尽可能地疏散群众,将业主都聚集到比较空旷的场地上,以此保证群众不会受到余震的影响;而管理人员则应该做好记录工作,同时保持清醒,随时听从管理中心的命令。

(2)地震警报解除后的工作程序。首先,工程部门人员要检查小区中的各项设施以及房屋结构,如果有必要,应该要求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进行鉴定,如果生活设备损害十分严重,要立即维修,房屋结构如果损害十分严重,则安排业主到其他地方居住;其次,客服服务中心应公开致函全体业主,解释管理区域受损情况及修复情况,并通知业主回到本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域;最后,保安队派人员应加强楼内巡视,严防不法人员趁乱作案,危害管理区域及业主的利益。

4.对突发性水浸和室内水浸的处理预案。

(1)关于突发性水浸的处理方法。维修人员接到水浸通知后,即携通讯设备前往水浸现场观察,关闭水阀门。水浸危及附近的电表房、设备房等公共设施时,要动员员工在上述设施周围堆放沙包隔离,防止浸水。

(2)关于室内水浸的处理办法。客服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室内浸水时,要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观查。现场观查人员到浸水业户区域,必须得到的业户/用户同意,不能撬门强行入内,要设法找到阀门地点,以关闭阀门。浸水情况严重,必须关闭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设备机房总阀门,避免水浸扩大。立即通知保洁公司,派人携带专用吸水设备赶到现场进行吸水作业。

5.机电设备设施抢修、应急处理预案。

(1)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当接到市电计划停电通知后,立即检查备用电源系统,做好转换备用电源的准备工作。并立即将停电信息反馈给业主,使业主对工作进行适当安排,尽量减小停电所造成的影响。同时,立即向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可能影响的时间,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用户,并协助用户解决停电造成的困难。

(2)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方案。市政供水计划性停水,物业管理公司客服部提前通知用户,说明停水原因、停水时限等,做好准备工作。市政供水管网故障造成突发性停水,来不及通知用户时,管理公司客服部设法满足用户生活用水,事后向用户说明原因。由于供水设备故障造成突发事故,按下列程序执行:接到事故报警后,水电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水电维修人员在5分钟内查出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向物业公司汇报,请求支援。事故不能在2小时内处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写通知告知业主,并附上处理方案告知业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关闭相关的供水设施,并启动相关的排污设施,防止水患。

一是电梯的应急救援。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轿厢内的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厢壁上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救,并准确告知救援人员轿厢内的情况。与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千万不要撬砸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更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二是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值班人员发现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维修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通过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了解乘客情况,告知其注意事项,做好安慰工作。专业人员到场后,首先要开展救援行动,如救援有困难,应当催促维保或有关单位实施救援。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按动电梯消防按钮,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如无消防功能,应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切断电梯总电源。进场内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疏导乘客撤离,用灭火器灭火。

综上所述,可知河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比较全面,其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完全可以借鉴。但是处理预案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物业管理人员熟读于心,有条件可以进行演习,这样能够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处理突发事件时,管理人员必须要保持惊醒的头脑,不能慌张,否则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三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作者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作者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作者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作者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作者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四

为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档案的损害,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利川民族实验中学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档案抢险救灾工作队。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档案保存安全事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四、应急灾害的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跑水、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

五、抢险求灾的重点。

(一)重点监控区:二楼档案库房、荣誉陈列室、阅文室。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利:1、文书、会计档案2、科技档案3、声像电子档案4、实物档案。

六、备灾工作。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档案室列入我校重点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抢救迅速。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处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档案室、荣誉室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得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室、荣誉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七、对灾害采取的行动。

(一)现场第一人应立即警报并向消防部门报警,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报告领导。

(3)进一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2)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

(3)及时向消防队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4)发现档案室、荣誉室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采取一切措施排水,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校进行抢救,同时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然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八、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求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校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求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四)在消防车、供电抢险车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位置。

(五)抢险结束后,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九、灾后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和应急能力,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危险性较小的单位,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以上风险种类和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每一种类的风险,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及应急处置要点,并明确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报告和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等内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发生事故后告知可能受影响周边单位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周边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体系。

第十四条新组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六条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电力、船舶等行业;。

(三)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分类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以外的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其聘请的评审专家可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本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次不得少于三名。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或论证)时,可以邀请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或依托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建立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荐,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专家库。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风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

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二十条评审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评审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签名);。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参会人员(签名)。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评审结论应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三种。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对于基本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评审组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评审修改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并按程序重新进行评审。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指导、督促、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备案管理。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并抄送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一)中央企业驻苏总部;。

(二)省属及控股企业;。

(三)跨省辖市生产经营单位;。

(四)煤矿企业;。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省级相关部门备案的。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由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应急预案评审并修订完善后,三十日内按照管理权限,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以上文本材料应当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做到规范统一。

第二十六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再提交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适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法,应急预案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档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应当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重要岗位,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的三日前公示告知。

第三十三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存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工艺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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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六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公司太安岭、平型关隧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王城高速公路正常稳定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应急领导组综合协调的优势,防范并快速有效处置隧道突发事故,积极做好常态和非常态下隧道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以保障王城高速公路安全运行。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快速反应。在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王城高速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雨、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隧道附属设施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以确保隧道畅通的应急行动;运营管理中发生各类灾难事故,影响隧道运营安全,需及时处置。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成立了应急领导组、信息监控中心和隧道管理站三级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并成立指挥协调组。

1.应急领导组

公司成立王城高速公路隧道应急领导组:

组长:王晓宙

副组长:遆甲峰

成员:鲁素平、师永俊、岳毕伟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信息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宫瑞霞担任。

2.指挥协调组

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隧道应急指挥组:组长由鲁肃平担任,副组长师永俊担任,成员由信息监控中心全体监控人员担任。

(一)应急领导组职责

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王城高速公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组织、决策、指挥,并协调各基层单位的预案实施工作,对王城公司负责。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落实各项指令和任务,确保应急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3.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协调组职责

1.管理、指挥调度公司内部的应急资源,并跟踪、监控隧道内突发事件状况,汇总信息、及时上报。

2.负责隧道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检查、实施。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七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八

对在建建工程项目中的护坡作业加强管理,防止护坡作业出现坍塌。

适用于本项目在建工程的护坡作业的管理,以及一旦出现坍塌事故后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3.1设计

护坡作业的设计需由资质的设计院设计,不允许私自设计。

3.2审批

设计方案必须得到市人防委员会的审批。

3.3施工方案编制与施工

护坡作业的专业很强,施工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专业施工单位应先将护坡施工方案报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部根据护坡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护坡的施工。

3.4监控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应明确对护坡作业在使用全过程中沉降及水平位移的监测职责和方法,并保留监测结果记录。当监测的结果显示或经检查发现护坡施工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到场研究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实施前可能坍塌的范围内不得有人继续施工,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

4.1施工现场发生护坡坍塌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停止一切施工企业,立即电话通知公司上级领导。

4.2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4.3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4对护坡坍塌事故所损坏的供水、道路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突击抢修。

4.5事故上报和调查取证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急救中心120

报警服务台110

护坡工程开工至护坡混凝土浇筑养护完的全过程。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篇十九

(一)、火灾预防及救助措施:

(1)制度。

1.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

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设施。

6.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爱护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消防隐患。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段。

9、严禁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职责。

1.宿舍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对学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

3.加强对公寓管理员的消防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组织消防综合演练以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办法。

4.要求值班人员熟记重要电话号码,发生火灾时,以最快方式通知政教处和综治科。

5.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应急灯、消防栓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

6.随时检查各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用电、用火及时制止和纠正,并报告政教处或年级办给予处理。

7.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3)火灾救助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立即组织人员参加灭火抢救,同时报告政教处和综治科;一旦火势失控,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地点、火情,并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

(二)、打架斗殴、盗窃事件的预防及处理程序。

(1)制度。

1.本楼住宿人员凭胸卡出入,非本楼人员不得擅自入内,来客须经政教处批准、在值班室登记且有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入,夜间不得留宿外人。

2.宿舍楼关门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在宿舍滞留,确因有病或其它特殊情况,滞留宿舍时,须持有请假条,逗留宿舍的学生不得在楼内到处走动。

3.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赌博、存放各类管制刀具、凶器。

4.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5.个人的房间钥匙不得外借,最后一名同学离开后一定要关好门窗并上锁。

6.严禁在学生公寓进行买卖等商业活动。

(2)职责。

1.准确掌握本楼住宿人员情况。

2.各楼层公寓管理员要经常对楼内巡视。

3.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及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

4.准确区分本楼人员与外来人员,作好晚归、封闭期间逗留学生登记,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外来人员登记。

5.发生打架斗殴情况时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好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同时安排人员通知政教处。

6.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送到卫生所救治。

7.发生盗窃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向综治科报案。

(三)、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处理程序。

事件发生后:

1、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并通知政教员。

3、协助保卫人员对现场当事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四)、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轻者安排同宿舍人员陪同到卫生所就诊,重者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五)、设备、设施突发事故。

1.值班人员应熟悉本楼水、电、暖的开关总闸位置和使用方法。

2.当发生跑水、漏电等事故时,首先关闭闸门,如有人员受伤的按“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程序处理;立即通知总务处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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