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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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优质13篇)
时间:2023-11-19 06:32:16     小编:翰墨

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进行内心对话和思考的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观点,展开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述和思考。这是一些热门图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一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读后感)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来源,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二

《乡土中国》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三

《乡土中国》是费老先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教学内容而编辑成的一本小册子。之所以说是小册子,是因为这本书很薄,由14篇文章组成,但是每篇文章之间又有逻辑联系。

《乡土中国》一书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乡村有别于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陌生人社会”。也正是从这本书开始“熟人社会”这个概念开始流行起来,特别是用在解释乡村社会的一些特性的时候。本书围绕乡村社会的特点分析介绍了“熟人社会”形成的原因、乡村的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秩序等问题。

一、“熟人社会”

乡村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即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形成这种社会的原因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分不开的,所谓的“乡土性”就是指生活在乡村的人世世代代都与“土”脱不了干系,土地是他们最普遍的谋生办法。从我们的历史上看,我们的祖先也是通过种地延续下来的,所以说我们的民族也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土地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可移动性,而乡下人又是靠土地生活,所以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代代相传,生于斯,死于斯。那么一个村子里“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很特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互相都很熟悉,也就产生了信任,社会关系就是靠这种信赖维持的,而不是法律。乡下人间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导致了今天的法律在乡村不能适用,在城市里是“良法”,在那里似乎成为了“恶法”,有点“水土不服”。而且由于土地的因素,社会的流动性很小,社会变迁速度也很慢,与城市的变化速度形成了天壤之别,所以才形成了“二元城乡结构”,与这“土”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二、语言和文字。

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是“愚”的,这里所说的愚不是智力问题,而是说乡下人不识字,是文盲。这就叫“愚”吗?这个标准似乎不合理了吧。按费先生的说法应该是指“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乡村里很多人都是“白字先生”,即使识字的也识得不多,但是这与“熟人社会”是分不开的。所以就要考虑文字在乡村的用途,“我们是不是因之可说向下多文盲是因为向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也就是说乡村里是否有文字的需求。

在这种熟人社会,也就是“面对面的社群”,人们的交流用得更多的是语言,亦或通过足声、声音、气味就能辨别对方,亦或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能表达想表达的东西。这是人与人交流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原始的方式,这些在乡村里还是很常见,这种环境下文字似乎显得是那么地不必要。而且文字本身也不是完美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但是在城市却恰恰相反,文字就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媒介,工作、生活甚至娱乐都离不开文字,因为有这种需要所以才要识字。

更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的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语言本事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在亲密社群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表情、动作,因为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文字下乡》)。

乡村社会流动性小,社会变迁慢,生活经验、技巧都是长者口口相传的,不会有遗漏晚辈都是按照老人所说生活处事,根本不需要文字记载。“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乡村社会生活本来就很简单,关系也不复杂,用这个圈子的“特殊语言”就能很好的维持社会秩序,所以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认清了文字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才能使乡村真正接受文字,否则都是削足适履。只有当这种熟人社会被打破之后,才会渐渐有使用文字的需求。

三、社会结构。

简单地说,“团体格局”中存在一个超越个体的“实在”,它是无形的,但是它却将每个个体联系在一起,对待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差序格局”中就不存在这种没有差别的兼爱,它是以“己”为中心,不断地往外推形成了一个网,就像把石头丢向水面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每个人都是一个网的中心,也就是没有让人与人牢牢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每个个体似乎都是独立的,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就是“老大”。

“这里所谓‘私’德问题就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团体格局中个人与群体界限分明,西洋社会里的国家这个团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维系着团体秩序就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等。差序格局中的这种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伸缩,所以“在差序格局中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明确的公私之分,社会结构式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维持这种社会秩序的就是私人之间的道德。

差序格局这种社会结构在乡村还是普遍存在的,乡村社会秩序就是靠着道德维持的。在这里国家的观念很薄弱,乡村就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在这里法律似乎是维持社会秩序的辅助工具。社会稳定的维持就是靠私人之间的道德,而这种没有明确界定的道德是没有标准的,根据对象不同而不同。所以“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种团体道德的缺失导致人人都以把自己私人间的道德放在首位,而国家的法律规则次之,不承认个人平等主义,这就是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也是法律在这里“不适应”的原因之一。

乡土社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小家族”为单位组成的血缘团体,这里的“家”和西洋社会里的“家”含义就不同了。西洋社会家的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它的的界限是固定的,而乡土社会的“家”则可有大有小,可以自由伸缩,它是一个事业组织,有点类似于团体格局中的团体,但是又有不同。在家族这种社群中,主轴是纵向的,各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孝道”对维持家族内部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家之长的地位是最高的,团体格局中人人是平等的,受到一个统一的规则约束。所以这就是差序格局存在的原因和私人道德重要性的体现。

四、社会秩序的维持。

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而要维持固有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激动地情感具有破坏和创造的作用,这也就必然要打破乡土社会的稳定。然而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共同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都知根知底,互相了解。这个社会是他们所熟知的,只要按着现有的秩序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摸索和探险。乡土社会之所以没有“浮士德式”的激情,还因为它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就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这个原则遏制了乡土社会唯一产生感情激动地因素,乡土社会就完全是一个互相了解熟人社会,不存在差异或隔阂。所以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的熟知维持社会的稳定。

乡土社会可以说是“无法”的社会,但是不能说它是一个“无需规律”的社会。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是怎么维持社会秩序的呢?依法而治的社会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是国家公权力,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这里不需要法律来规制行为。乡土社会自身的特点——安土重迁,不问时代更替,只管季节变换,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决定了社会变迁很慢,社会变化很小,依靠祖祖辈辈积累传授下来的经验就足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这种社会我们称之为“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力量就是传统,乡土社会具备“礼治”的各种社会条件,所以无需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依靠传统的力量来来维持的,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而是时间积累起来的文化、经验。如果乡土社会变迁很快的话,传统文化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时候礼治秩序就会动摇,就会逐渐被法治秩序所取代,如今的乡村就在经历这个过程,但是会很漫长。

“无法”的社会里亦“无讼”,传统式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所以调解纠纷的过程可以说是说教的过程,而没有任何程序可言,没有任何成文规范可依。乡村里的人也信服这种说教方式,所以它能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法律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人们甚至不喜欢诉讼,打官司的人都是不道德亦或没教养的人,这是一种羞辱。礼治秩序的维持就在于自身的修养,注重克己。

但是随着法律渐渐走进乡土生活,必然会引起法律规范与传统道德的冲突,该如何处理呢?甚至适用法律和按传统办事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若按法律办案必然引起人们的不满,甚至更剧烈的矛盾。所以在乡土社会构建法治秩序的进程中,不是仅仅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更应该注重怎样才能使法治秩序与乡土生活想融通在一起?怎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打破礼治秩序引起的弊病?否则司法机构在乡下人的眼里真成了庇护作恶的机构。“送法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这些都是为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做的准备,所以构建法治秩序之路漫漫,现今的乡土社会仍是以熟人为主的社会,传统的效力相较更大。

五、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

乡土社会中存在四种权力,“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活动中所发生得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得长老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得时势权力。这四种性质不同的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可以说是同时存在的,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制约,相互协作,共同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推动着乡土社会的变化。

在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中,横暴权力受到限制。横暴权力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乡村中人们只需满足自己家庭的生活所需,而不需追求过剩的物质积累,这种自然经济下不会诱使其他的群体来征服它们。所以横暴权力受到了经济条件的约束,也就给同意权力流下了活动空间。

但是同意权力同样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同意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分工出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分工体系越发达,这种权利才会随着扩大,才会愈发显现出这种权力的的作用。乡村经济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以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分工是在一个家庭内部进行的,而且还是闭门自给型的,出了家门人与人之间没有所谓的权利义务,所以同意权力也不能很好的施展。按费先生的话说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与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普遍存在这长老权力,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长老权力是不同于前两者的,它产生的基础不是横暴,也不是契约,但是它又是强制的,是不得不服从的。长老权力是教化式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社会成员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目的是将文化性的社会生活规律传授下一代,为的是这个社会的稳定,因为乡土社会认得行为时手传统的礼管束,礼是通过长老权力强制灌输给新成员,保持着社会的安稳。

在历史的进程中,社会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变动,即使在乡土社会,只是它相对而言变化得速度很慢。社会结构变化得原因是它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乡土社会产生时势权力的原因是长老权力的教化已经不能够有效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即社会变迁的速率大于世代交替的速率,这时就需要“英雄”式的人物来带领人们解决问题。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的关系式此消彼长,乡土社会变动少,在很长时期内长老权力都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的社会里不允许反对,只有容忍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教化权力远远不能应对社会的变动,这时时势权力逐渐居于主导。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尽管两种权力是相对立的,但是它是同时存在的,相互配合在稳定中推进乡土社会的变迁。

六、社会变迁。

乡土社会说是静止的,只是相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化得很慢,但是时间的积累乡土社会还是悄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所以说是“悄悄地”,因为它变化的前提还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没有经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暮然回首发现乡土社会已不再是那个自给自足的熟人社会,不知不觉中增调了很多新的社会元素。

“在社会变迁中,习惯是适应得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考经验做指导。”所以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经验也受到冲击,对传统文化的依赖也有所减少,不再注重那些亲疏远近关系,不再局限于在村子里过完一生等。这些都是必然发生得,只是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对这种变化不易察觉。

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出现了商业,即乡村的集市,集市上即使是很亲近的同乡人也是以“无情”的身份出现进行交易。集市上的交易打破了熟人社会的亲密关系,乡与乡之间的村民可以通过集市产生了交集,乡村生活也更多元化,人们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现状。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所以乡村野不再局限于血缘的结合。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使得传统道德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纠纷,礼已经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随之法律就会渐渐介入乡土生活。

乡土社会靠的是经验,是不需要计划的,“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应和与生存的条件”。乡土生活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结果往往是与生存法则是相符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有点儿像是一种本能,其实是相当长时期的盲目地经过错误和试验积累形成的一套传统的生活方案。现代社会人们依据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趋计划他的行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求生存,而不是单纯的欲望,这样的需要使人们以较少的劳力获得更多的利益。乡土社会也不再单单依靠欲望生活,渐渐学会了依靠需要谋生,这样使得以体力为主的乡土生活变得轻松一些,与城市生活渐渐产生了关联,乡土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世外桃源。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乡土社会原有的礼治秩序逐步被打破,熟人社会里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知根知底的亲密关系。乡土社会里融入了更多城市生活得元素——工厂、医疗、社保、科学技术,乡土社会渐渐现代化了。虽然城乡差距还是很大,而且有些乡村还很封闭,很落后,但是乡村已经迈出了历史的一步,最终会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是路还很漫长,很艰辛。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四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五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是张爱玲说的,也是近来白落梅的一本书名。带点禅意,有点孤傲,让人感怀。

对于张,听过说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没有很好的看过她的文字,只是从人家那里,从电视电影之中,品过片言只语,虽美却不想陷于其中。或许是,她写得太好了,或许是,对于他们那一代人疏忽了,或许是,自己本不属于爱文之人。总之,看得不多,零零碎碎的读过他们的书,如梁实秋、沈从文等,文字都很美,或许,今后他们的文章还会给予一个更高的地位。因为,只有他们处于如此风云际会之时,中外皆通,风华绝代。

从那时起,许多都不一样了,没有那种意境和情怀,没有那份大气和深厚,没有那样贴切和恣意。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写下来,有钱可以出书,没钱也可留于网络,存之于世。可能,太容易了,就不值得珍惜,或也写不出什么太好的东西,有的也只是小花小草,不能达到一个高度,一个历史的以来的高度。不由得想到,何新曾说过,哲人或伟人的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原话已不记得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于文字,或文章,我想也是如此,有些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况且在如此一个浮燥的时代,快速的社会,浅薄、快餐、读图自是时尚。

许多东西,或许就是如此,你在意,它在那里;你不在意,它也在那里。临水照花,尽由你去把握。过往与否,都是一生一世。

岁月往复,如是就是;光阴消磨,浅息如语。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六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七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八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九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一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二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那么是大智假设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时机,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三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来作为往来交际的载体就不是那么奇怪了,否则是不是也是一种理念上的舍近求远呢?这种说法看似是一种诡辩,但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都是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文字本身也是一种间接的说话和不太完善的工具。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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