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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一
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我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严格按照镇综治委20xx年综治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我村政治和社会稳定。
20xx年初,我村干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镇20xx年综治工作目标,统一思想,要把村里的工作做好,首先就必须抓好全村社会稳定工作。年初,我村召开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调解员、党员、退休老干部的大会,会上强调“稳定是发展的基础,我们要致富,要把经济建设搞好,首先就必须抓好我村的社会稳定”。村党支部书记徐文亮对综治工作做了安排,发现问题,发生纠纷要及时上报,发现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要依法办事,搞好村民自治,把矛盾和纠纷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村在综治工作中,以维护稳定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情况,处理纠纷做到“早、快、尽”,每月对村里的各类纠纷进行一次大排查活动,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处理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到镇综治办。到10月底止我村共调处大小民事纠纷37起,调解成功32起。
对在校学生和村民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学生和村民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20xx年,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维护了我村的社会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县文体局以“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为已任,全面落实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将我局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制定了《县文体局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制》,分别与县委、县政府及解放社区签定了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重点管理,召开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徐光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周晓霞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暨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二级单位及出租门店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层层下达目标责任制,确定安保小组长1人,治保调解员3人,门卫值班人2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二级单位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等形式,加强消防知识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机关”活动,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设置平安建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及时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组织文体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测评,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二是创建平安小区,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两抢一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的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单位(小区)治安安全,争创平安单位(小区)。确定旧县镇龙泉村为综治联系点,创建“六好六无”平安村,负责该村平安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开展结对创建活动。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增设视频监控。对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了7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大安保投入力度,新增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区域视频监控设备10个,对原博物馆、文化馆、剧团等视频监控设施进行更换和升级。狠抓暑期学生培训的接送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消除隐患。
一是完善公共文体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制定《远安县文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远安县开展重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排查、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实行和强化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高度重视在重大节假日和庆祝日的值班,做好各种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文体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着重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定岗定人,博物馆、文物库房、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专人制度。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众性事件的发生,我局在图书馆、剧团等服务对象多的人员密集场所,指派小组成员深入群众排查化解各种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及时落实解决和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集中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大力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的网吧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盗版侵权、网络侵权,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出版行业、印刷行业专项整治;以打击色情、淫秽物品为主题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收缴非法出版物150册。
二是狠抓市场防火安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文化娱乐及新闻出版市场和有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清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或场所消防设计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备案,消防设施使用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安全通道是否堵塞,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经营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期进行复查。
三是开展市场安全大检查。上半年对全县文化市场巡查达1000余次,对重点经营户每家巡查达12次。在重点时段实行了“零时断网”措施,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得到有效控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娱乐市场专项整治1次,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经营环境、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线路安全等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处。
在上半年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我局基层化解率达100%,无一起集体性群访事件及不稳定因素发生,各项文化、体育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无群众性重大文体活动突发事件,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今后,我局将继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的推动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的整体工作运行良好。现将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只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都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在工作中,从不言苦,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大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月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一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三是明确大队负责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采取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设立意见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
认真贯彻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育基础建设,努力消除隐患。针对大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分段解决”的口号,对原有的一些工作制度作了修改,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追究制,使大队执法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因为管理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对格茫大队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20xx年来格茫大队在路政管理工作上没有出现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事件,得到了支队的好评,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大队稳定。
只有强化服务的意识,才能化解纠纷消除隐患,才能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的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思路。建立以意见箱收集问题,内业办公室处理问题,大队领导班子具体过问问题,及时化解问题的网络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大队所有人员签订《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及时与职工沟通联系,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汇报,做好开导工作,积极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四、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一是要求大队人员做好看家护院工作,加强对院内、周边及办公楼的巡逻和保卫,要求职工上下班关好门窗,下午六点半点准时锁大门。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防护栏、防盗门。三是配备了灭火器,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正是采取了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了治安事件的发生,职工能够安心工作,群众有了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四
学校通过创建昆山市首届“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认真贯彻创建意见,严格按照教育局、综治委的安排和规划,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根据“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既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政法部门的“严打”等专项治理工作,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起预防机制,对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随时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如行政值班制度、巡夜制度、门卫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制定奖惩措施,签定责任书,明确职责义务。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实行全天候领导值班制度,确保学校稳定无事故。这些制度的完善,使学校的各项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转道,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人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学校根据综治要求和自身特点,注重物防技防有机结合,重点突出人防优势,同时增加投入,对学校的图书室、财务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建立安全文明责任区,增添物防设施,整改安全隐患,实行专人负责。今年,学校基建造房、建塑胶跑道、校园绿化期间,人员进出复杂,给学校管理、安全工作增加难度,但由于各校领导重视,强化了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员的管理,杜绝了流动人口、暂寄人员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学校未发生安全事故,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是突出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定期进行安全工作会议,经常性地抓好校内设施、消防、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教职工大会上经常讲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学校的防范能力,使各部位的安全守护做到了全天侯、全方位不失控,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今年学校无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在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同时,其他各方面也创出了成效,学校被推荐为“苏州市依法治校先进集体”,“昆山市文明单位”,同时被评为“江苏省绿色学校”和“苏州市红领巾绿色学校”。
但是,由于学生素质良莠不齐,综治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班级内学生零花钱、学习用品时有发生丢失,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工作中一些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小商小贩聚集学校附近,摆摊设点叫卖,学校多次劝阻也效果不佳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治文件精神,在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对周边环境的治理的力度,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努力促进全年综治工作目标的实现,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五
我局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在局党组和县、镇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安全防范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振兴芷江财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半年来,我局做到了无群众性闹事,无治安案件,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根据县、镇综治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局领导召开了综治工作专门会议,专题总结了二四年工作,布置了二五年工作计划,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普法、调解、帮教等领导小组都进行了明确职责和义务。继续义务聘请财政局宿舍楼栋长,负责综治情况反映和xxx反动标语的清除和监控。从而使综治工作各方面都有人抓,为开展综治工作在人力上得到了保证。其次是加大综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参与意识,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榜样,利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进行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的宣传教育,同时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而且完善了局综合治理管理有关制度,适时布置综治工作任务,杜绝了以往那种综治工作是领导或几个人的事和与己无关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本局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
根据县、镇综治办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局在二四年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落实了二五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双文明管理责任制挂钩,综治工作在分以下(不含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奖资格,当事人年度考核不称职,激发了大家对“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责任感,有力地推动我局综治工的开展。
由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社会丑恶现象仍然存在,给社会增添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局做到了门卫小时值班;重要节日和特护期,领导带班,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有时实行昼夜值班。切实加强了局机关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和检查红外线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办公室防盗门反锁,大楼铁门实行门卫一人管理钥匙,按时由门卫开、关门,消除和扼制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且经常开展对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患意识,做到了机关院内风气良好,干部职工水平提高,邻里和睦,确保了社会稳定。
财政部门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部门,来人办事或群众来访较多,处理不好或者答复不妥就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番好言解惑,一声好走相送”要求认真接待。及时答复各种提案和有关来信来访,使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特别是财政局长同志在接待群众来访中,耐心解释有关财政政策,使来访者满意而归。由于来信来访工作到位,全县没有引发一人因财政问题到市、省上访。
半年来,我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对综治工作责任制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局综治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理,依法管理财政,确保“一方平安”的“长安工程”而不懈地努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六
学校领导历来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综治领导小组,把综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学校与各处、室、组层层签定了相应的责任书。同时,多次利用教师大会传达贯彻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通知的精神,特别是对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作了强调,领导经常深入校园检查督促。同时,我们还按照综治委、教育局的要求,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坚持月查季评、年度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求防患于未然。通过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推行实施,既充分发挥了党政主干线的核心作用,又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了齐抓共管,担负起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七
根据小综治委(20xx)6号文件通知精神。区人大机关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的两个决定。贯彻落实了领导责任制。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了信访工作,使我单位达到了“三无单位”(即无政治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治安突发事故)和保稳定保平安的要求。确保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在良好秩序中顺利进行。
人大机关上至常委会主任,下至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对“综治”工作十分重视,并建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由行政科长负责。常委会把“综治”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常委会主任亲自组织学习,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达20次之多,“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前,常委会主任亲自布置安全、保卫、防火、防盗、保密、清洁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增加值班人员,亲自检查落实情况。
为确保机关安全,人大机关不断增添措施,狠抓制度落实。人大机关各单位均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了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干部值班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消防安全、保密、计划生育、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等制度,还落实了这些制度的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加强了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坚持了家属区的护楼守院(8人)和流动人口的管理(5人)。多年来,人大机关和家属区内没有发生盗窃、泄密、失火等事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案件。
为何社会稳定一方平安,区人大机关加强了信访工作。常委会主任亲自抓信访,值班接待群众来访。今年以来,收到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400件,接待群众来访500人(次),接待并妥善处理了群体上访6起。加强了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为人民群众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十分满意。为社会的稳定,一方的平安起了重要的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师;总务处下辖本部门教职工;办公室下辖本部门和工会、团委教职工。
十、政教处要与年级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扣发部门年度“创建”奖励资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单位要由单位的一名主要负责人担任综合治理责任人,并配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到个人,综合责任书签约面达100%。
2、公安分局要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发挥预先防范作用,结合单位实际,争创“四无”单位,确保治安秩序好。
3、各部门或各单位区域内无黄、毒、赌“六害”活动等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对于本部门员工有吸毒、赌博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应采取“一帮一”的帮教措施,同时建立帮教档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人性教育,确保因帮教不力造成重大事件发生。
4、各驻场单位“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无职工干部违法犯罪。
5、单位内部调解作用好,一般民事纠纷治安问题调解率在95%以上,达到一般纠纷不出本单位。重大纠纷及时疏导制止。无群体性闹事、械斗等影响机场安全事件的发生。
6、各驻场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能让职工在飞行控制区域从事各项影响飞行活动的作业,在机场有飞行生产任务时,任何人员不能进入机坪、联络道、跑道及横穿跑道。
7、任何人不能在机场划定禁止区域内放养各类动物及从事影响飞行安全的各项活动。
8、各部门要管理好本单位职工,不得损坏机场区域的各类航空安全设施及公物。
9、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理信息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对于本部门发生案件事故及其他的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综合治理办公室;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否则将严肃处理。
10、综合治理未能达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部门负责人不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治安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问题隐患的单位,经公司党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实行“一票否决”,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部门和个人年度各类评选资格,并扣发责任人年度考核薪金的10%-100%;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或三年内连续不达标的;还将建议公司党委给予其行政降职、撤职或开除处分,对于驻场单位则取消其驻场资格。
1、本责任书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组织实施。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年终组织考核验收提出奖惩意见。
3、责任承包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____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或驻场单位:
签字:签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河南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履行下列职责:
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三)创新思路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化。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第十二条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
(五)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考核、责任督导,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六)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责任落实。
工作可由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应当针对某一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暗访督查应当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和群众意见;巡视督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由综治委委员对地方、部门一定时间内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半年、年度督查应当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度督查一般与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二十条。
每年年底之前,各级综治委对本地部门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情况、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执行领导责任制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单位,其全体干部职工按工资供给渠道可增发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各级综治委应当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考核评价情况,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解决,抓好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第二十五条。
各级综治委每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综治委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真抓实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
第二十七条。
根据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前款规定的年度表彰和通报工作应于下年的第一季度进行。第二十八条。
省财政设立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以奖代补,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第二十九条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综治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的建议。
第三十条。
各级综治委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第五章责任督导和追究。
1设工作目标,或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九)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综治委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并建立工作档案。
第三十三条对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地方、单位,需要通报的,由县级以上综治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核实并提出意见,报综治委批准后,通报下一级综治部门和本级综治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由综治委进行通报,督促其于两个月内进行整改。通报抄送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或垂直管理系统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被通报的地方、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综治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挂牌督办期间,取消该地方、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和该地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主管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党委、政府或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收到挂牌督办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报告1次整改情况。整改期满后可书面申请综治委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第三十六条省辖市、省直单位收到省综治委对辖区县(市、区)或本系统单位的挂牌督办决定后,应当明确1名领导干部为责任人,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跟踪督导,帮助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对挂牌督办地方、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挂牌督办期满后,由所在省辖市综治委或省直有关单位先行检查验收,认为整改到位、符合解除条件的,向省综治委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由省综治委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5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综治委承担。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豫办〔2006〕1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豫办〔2010〕11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
班组:姓名:分数:
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使专门机关同全社会结为一体,及时对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的防治活动,是一种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系统工程。
答: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答:一此文来源于是文墨星河是社会犯罪问题;二是违法问题;三是治安灾害事故。
答:包括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教育的、文化的等手段。
答:必须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答:主要原则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答: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答:由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它要求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体结构来看,有国家、社会和公民。
10、为什么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答:社会治安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但是仅靠打击不可能有效地减少产生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因素,必须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才能奏效。
10、为什么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机辆。
2010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一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李家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杜绝医疗失导致误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发生。
2、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合格率达100%。
3、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氧气库房、压力管道、配电室及电梯、水、电、气等重要设备、设施绝对正常运行。
4、杜绝中毒、感染事故的发生,尘毒合格率100%,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合格率达100%。
5、做好新入院人员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90%以上。
6、财务部门、各科室、病房、集体食堂等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管理、实施达100%。
1、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及依法执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2、配合医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
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治安、医疗质量及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和漏洞,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科室安全。对忽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4、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5、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1次),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6、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7、做好易燃易爆物品(氧气、酒精、汽油、火炉、高压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8、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本科室区域的各类消防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9、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及科室各执一份,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有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二
主持:吴。
参会人员: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记录人:郭。
内容:。
吴占钦局长传达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我局社会治安形势,并就以加强社会建设、加快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新的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赶超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社会稳定要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来看,全县综治工作呈现出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推进有序、赶超竞争的良好势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和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齐抓共管、共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执行主体为本公司各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车间,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车间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服从公司统一领导,接受工作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归口管理、相互协调、通力协作,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第二条本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制、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把平时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晋级的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各组织机构积极参与上级及园区对口工作会议和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综治、平安建设各组织机构、车间按照年度各工作计划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题会议,开展布置协调、检查和督促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认真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深化“强防、强调、强控”措施,力争排查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确保无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事件和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
第六条积极参与应对突发性紧急处置活动,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完成应急处置各种任务,不得消极应付、中途退场。
第七条积极参加“平安企业创建活”,加大平安企业创建的宣传力度,员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100%,推动全员参与,实现品牌效应。
第八条扎实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执行治安防范制度、落实各环节治安防范措施,门卫管理规范有序,治安巡逻24小时不间断,物防设施安全可靠、技防设施全覆盖,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不发生各种治安案件和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第九条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严防外来敌对势力和等邪教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条强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
第十一条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登记入册、集中管理、法制教育、纠纷调解、医疗卫生、子女就学、业余娱乐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登记管理率100%。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涉毒排查活动,员工禁毒知晓率100%,确保无涉毒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营造法治创建氛围,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第十四条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完成年度普法任务,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第十五条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报送各种信息材料。
第十六条本责任书执行情况,年度由公司组织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各执一份。
xxxx有限公司职能部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四
**年,我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的工作指示,在上级领导和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普法、依法治乡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乡村联动、覆盖全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工作进程和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为实现我乡全年工作目标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一年来的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研究综治工作会议,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分析解决综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乡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四次综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分别研究了“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落实了人事调整后乡、村两级综治组织建设,制定了开展争创综治模范村活动方案,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方案以及开展建设“平安乡镇”活动等方面的内容。确定了较大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和信访隐患领导包案责任制,并对我乡几次矛盾纠纷分别实行了领导包案。
另外,在加强领导的同时,我乡还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还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强化“综治”工作意识,力争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确保辖区一方平安。
(一)丰富多彩地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根据县综治委要求,今年×月份,我乡结合实际开展了声势较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主要做法有:
×、以各综治成员单位、村委会为主体,发挥自身优势,丰富宣传形式,营造宣传氛围。乡综治办张贴宣传标语四幅,派出所悬挂横幅一条,广播站连续一周每天三次对全乡广播《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各村委会、单位也都以不同形势开展了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活动。
×、以学校为阵地,面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深入推进“综治宣传月”活动,乡政法委组织乡派出所、司法所干警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通过列举大量案例,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和特点进行分析,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加强文化课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基本知识的学习,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以集中学法活动为有效载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在坚决完成“四五”普法任务的同时,结合我乡实际,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全年组织党政领导集中学法四次,并且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组织机关干部、村两委完成两次学法任务;同时利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对全乡法制宣传员队伍、综治信息员队伍进行了业务培训两次,强化了我乡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和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我乡村还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力地推进了全乡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工作机制,村组由义务治安巡逻队开展护春护秋巡逻的治安防控体系。另外,乡派出所还在全乡×个行政村设立了警务室,并配备警力到位,完善了警务室工作制度,实行民警和群众“零距离”接融,有效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
×××年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顺利,程序规范,效果明显。我乡始终坚持每月××日前召开综治工作例会,要求各村调解、治保主任、乡直单位负责综治工作的人员参加,以此来总结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分析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更加准确、及时地收集信息,做到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同时以会代训,指导各村调委会开展工作。对各村、单位上报的疑难纠纷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处,对未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将矛盾纠纷情况及时统计并上报县综治办,全年共上报矛盾纠纷报表××次,制作综治简报××份,综治例会纪要××次。
×××年,我乡高举“严打”旗帜,对违法犯罪分子频出重拳,决不手软。今年全乡刑事案件发生起,治安案件起,民事纠纷起,都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火灾等治安事故。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对我乡治安热点、难点和新动向,乡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农户家中展开调查摸底,发现治安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
为教书育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经会议研究始终将学校纳入重点防范和管理范围。既做到平常治理,也做到集中整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人在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维护社会治安是全社会应当长期坚持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依法治理、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地方和系统相结合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原则。
(一)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贪污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二)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控制体系;
(四)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直辖市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按照辖区、部门、单位等建立社会治安责任区,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督促工作落实,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治安信息网络,定期向社会通报治安信息,加强基层警力配置和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金融网点等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防范,建立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及群防群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第九条具有行政热潮职能的部门的组织应当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治安。
第十条公安、消防、卫生、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枪支弹区、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等特殊物品的监督管理。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使用上述物品的单位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和流散。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信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掌握信访动态。对可能引发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促进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化解和疏导民间纠纷。
第十四条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违法犯罪教育;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治理。
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止宣扬反动、暴力、恐怖、淫秽、迷信、邪教等内容的有害读物、有害电子住处和音像制品对青少年的侵害,预防和养活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十五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教育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佥利益;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加强城市流动人口聚居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
第十六条监狱应当做好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工作,劳动教养机构应当做好劳动教养人员的挽救、教育工作,并对其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就业创造条件。
公安、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就业和帮教工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尚未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十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其成员和联系的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维护合法权益,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尤其是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维护居民、村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对群众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组织居民、村民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做好所在地的治安防范工作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申报登记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和民工、村民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九条保安、物业管理等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服务职责,维护单位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和组织维护其责任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治安和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开展多种形式的军警民联防活动,充分发挥驻豫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人民武装部门应当依法组织民兵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群防群治组织应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明确责任范围,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不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无关的行政管理事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组建的群防群治组织所需经费,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
第二十三条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以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功人员,由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或有关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省、市、县(市、区)设立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对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及其家属的奖励和救助。
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由财政拨款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组成,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机构依法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牺牲,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被追认为烈士的,对其家属给予抚恤,享受有关待遇。
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误工的,视同出勤;致伤致残的,其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伤残待遇和奖励措施等,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解决。
第二十六条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作为作斗争受伤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救助的义务。接诊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治疗。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予救治或者延误救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条委员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贪污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在一年内不得被评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者综合性先进单位,其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不得被评选为先进、模范,不得晋职晋级,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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