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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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1-19 05:19:07     小编:字海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如何使读后感具有独特的个人风格和思想深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可以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同时也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有质量和独特性的读后感作品。读后感是一种充满个人思考和情感的写作形式,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感受作品,同时也是锻炼和提高我们语文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一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慢慢靠近。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作文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作者:王艺淋。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三

新课程要求学生改变学习方式,既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有效的合作学习必能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个人才智、主观能动性,激发个人潜能的不断发展。

本书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四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五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六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七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八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书,介绍中国的草根阶层——乡下的一本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

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20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九

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近70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7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以农业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现今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不仅以前的文人在批判国民的劣根性,当下也有很多人在反思。昨天和同学看完了姜文的《让子弹飞》,这是一部很多人期待已久的影片。姜文一改以前怀旧、缓慢、意识流的风格,在这部新片中注入了很多反讽、黑色幽默的东西,使得商业大片的背后也有很多让人反思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国民愚昧自私的劣根性。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出现了。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二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三

近日,因为旁听课程的要求,又重读了《乡土中国》一书。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对于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性质所作的一个尝试,由14篇短文所组成,文章篇幅不长但蕴含着对传统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探索与思考,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归根结底,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所阐释的基本观点与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是十分贴切、适宜的。

费先生在开篇即提出“这里所说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所特具的一种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并不排斥其它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社会里发生作用”,可见,“乡土社会“是费先生所提出的一个理想概念,即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但概念源自于实际经验的归纳与总结,通过”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理想类型型的概念,可以看到许多中国基层社会所具有的特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先生在开篇提出即提出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属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环境都是熟悉相通的,就如作者所说“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做庄稼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进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的,从人和人的空间排列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块的集团为单位的”。作者也分析了乡土社会以村落为集团的四个原因:每家所耕种的土地的有限性;水利等需要合作的需求;安全保护的需求;多子家庭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可以看出,在乡土社会中,以村落为集团的社会是完全可行的了。“靠着土地生活,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不过随着乡土性的逝去,“在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以文字下乡为例,在推崇文字下乡的人看来,乡下人是“愚”不可及的,但实际上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文字不是必需的,甚至是多余的。文字也好、语言也罢,不过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记忆的东西增多而出现的象征体系,它们的使用需要人们共知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在乡土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一代都是大人们看着长大的,在乡土社会中所生活的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大抵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不过是经历的前后区别,在他们之中,同样会产生一套他们所熟知的符号,相比文字,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熟人社会中,语言,表情,动作等无疑是更为直接形象的,因为文字是一个间接的象征体系,文字的用语讲究文法、排列等,实际上在两个不同的情境中理解相同的文字往往是会产生偏差的,因之,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倘若强行推进文字下乡可能好处未得,坏处却已显现,这与在后文提及的法律下乡是一致的。

在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后,费先生在之后分析了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他以“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指代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以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我们的社会,不像是西方社会那样大家建立在同一个平面上,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完全相同的”,“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个圈子是富于伸缩的,圈子的大小要根据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也因之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在差序格局中,一圈圈波纹的差序称为人伦,对于乡土社会中的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也因之而产生了公私不分的问题,这个人向内可以说是“公”,向外则是私了,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也因之是以己来展开了,在书中,费先生引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系很好的阐释了这一点。乡土社会是个偏重父子、婆媳纵轴的单系原则的社会,因此用家族来称谓每个家会更为恰当,实际上最简单的家族就是家庭,但家族比家庭更显示出结构的复杂,也涵盖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偏重父系原则的乡土社会中,实则除了生育外,政治、宗教甚至经济等是以家族为核心的,因而男女之间也仅是因生育和必要的社会分工而相联系的,但乡土社会是个自给自足、分工不发达的社会,这样说来,生育事业可谓男女之间唯一需要联系的了。因而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安土重迁的社会,这和西方浮士德式的社会是截然不同的。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治,是对传统的恪守,对文化的传承。文化源于经验上的积累,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比较稳定不太变动的社会来说,前人的经验对后人是有益的,后人只需搬动前人经验积累下来的文化常识,便足以应付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这样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克己以复礼,乡土社会的秩序也便维持了。在乡土社会,诉讼是可耻的,法律是靠外在的权力执行的,道德则是教化而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是无讼的,如文字下乡一样,现代化过程中,法律知识的下乡是必要的,但若不考虑实际社会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等,强行推行,难免会使某些略知一些法律而道德低下的人在面对不知法律的实诚的乡下人时钻了空间。

随后,费先生在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两篇文章中分析了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分别是与社会合作、社会冲突、社会继替、社会变迁角度所对应的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社会合作的角度看,社会分工使得每个人有合作的需求,由此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每个人也由此有了对应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可以说同意权力是一种妥协性的权力;与之相对,横暴权力则是占有优势的一方对相对弱势一方的压制,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乡土社会是一个不富有抵抗性的社会,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但分工体系不发达的乡土社会又难以为皇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与之对应的必要的经济基础,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维持,对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统治”的统治方法。乡土社会对外,是无为社会;在其内部,实际是长老统治,与之对应便是长老权力。如前文所述,乡土社会的乡土性、稳定性使得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有了更多的经验积累,因之对年轻一代在诠释传统、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权力与资格。德高望重的年长者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条件。乡土社会虽变迁得慢,但还是有的,与之对应便是时势权力,但也因为乡土社会变迁的缓慢而相对较弱。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伴随着变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在“学缘和地缘”与“从欲望到需要”两篇短文中,费先生以此来指代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社会性质的转变。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的分离,是相当难的,作者在书中以“客边”、“新客”为例进行了说明。

无疑,《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概念,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品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本书以“文字下乡”、“法律下乡”等为例,给予中国的现代化之路以某些启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与现代因素铆合的、后发赶超性的超大社会里,怎样渐进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无疑是值得思考的。《乡土中国》是常读常新的,在14篇短文中,费孝通先生对传统基层中国社会的性质做了思考,其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值得深究的问题。

此外,本书中能感受到费孝通先生的大同思想,特别是第一次读“文字下乡”部分时作者对乡下人“愚”的解读,可以说是这本书把我领进了社会学的大门。在面对当今文化各异的社会中,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与发展,彼此汲取进步的一面、摒弃落后的一面,是需要全世界人们共同努力的。我想用费孝通先生曾说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在恰当不过了,这与今天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是一致的,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天下大同的一天。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四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近日学有余闲,我又一次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于是草拟成文,和众位学子齐分享。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

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

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关系。

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

《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五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六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七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八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乡土中国高中读后感篇十九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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