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通用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4:38:23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1-19 04:38:23     小编:笔舞

报告可以基于实地调研、文献研究或实际数据,为读者提供专业和权威的知识。报告的撰写需要注意遵循相关行业或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希望以上提供的报告范文和写作指导对你的报告写作有所帮助。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

13。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2020。

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家庭监护责任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不断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父母要依照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多联系、多见面,加强与学校老师和其他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基本信息,建立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信息档案;要强化村规民约,依法制定监护人责任清单;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水平;总结和探索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照顾模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通过优化校点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放学交通问题。

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主阵地,要完善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及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联系和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突出课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日间照料、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志愿者,依托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实施

12355。

12338。

”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和法律服务团队,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通过牵头与其他群团组织联手打造“爱心童享筑梦行动”,实现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做到发现、报告、转介、干预、帮扶工作有效衔接,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女童等重点对象,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十六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或变相收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五大功能区域产业布局要求,大力发展地方经济,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

“春风行动”等对接活动,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对有意愿创业就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通过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尽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

市政府建立由民政、综治、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参加的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相应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和职责,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照料的需要;加强农村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功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入园需求;利用科技馆、博物馆、乡镇(街道)和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完善关爱服务功能。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保护工作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广泛运用各类阵地,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理念、方法和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二

(

)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国发〔。

2016。

13。

)

(

辽政发〔。

2016。

43。

)

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

2020。

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大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

社区。

)

和子女就读学校。

(

幼儿园。

)

(

)

民委员会应当对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不具备监护能力的,责成其更换监护人。

(

)

民委员会备案。受委托监护人要确保留守儿童与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共同生活,防止留守儿童受到歧视、虐待甚至其他恶性侵害。

(

)

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和村。

(

)

民委员会承担具体责任。县。

(

)

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强化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组织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留守儿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地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干,在村。

(

)

民委员会设立留守儿童关爱联络员。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

)

(

街道办事处。

)

(

)

民委员会内已建的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儿童之家”活动场所,为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其父母联系提供服务。

(

幼儿园。

)

(

社区。

)

“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服务设施建设。司法部门要加强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工作网络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司法保护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查处违法招用农村留守儿童做童工行为的力度。

“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各项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先期投入资金扶持力度,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者,不断拓展关爱内容,规范关爱行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

)

(

社区。

)

留守儿童关爱联络员每月末将本村。

(

社区。

)

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向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报送月报表。乡镇。

(

街道。

)

(

)

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要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村。

(

)

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极易或已经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的,评估结果为差。每年进行两次评估,重点对象随时评估。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

(

)

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及重大隐患线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调查和应急处置。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要建立党员、学校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

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实行关心式帮扶,经常走访,重点关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

对评估结果为差的实行保护式帮扶,驻留跟进,重点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落实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援助等服务。

(

)

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指导、督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工作。

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资源,扎实做好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尤其做好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讨等留守儿童救助工作。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于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生存面临困境的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对于监护权被撤销没有新的监护人的留守儿童,民政部门要先行将其送入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供养。创新关爱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措施,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方式,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

每季度至少要更新一次。

)

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

)

(

)

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

(

街道办事处。

)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引导扶持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创业就业。

“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在用地保障、财政政策、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部分公益岗位,安排留守儿童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组织开展返乡留守儿童父母就业招聘会,积极发动本地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要开展留守儿童家庭精准脱贫行动,组织实施精准脱贫计划,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能力扶贫力度,使贫困留守家庭上升有通道、就业有技能、发展有希望。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构建全社会结对帮扶脱贫。确保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彻底解决阶段性留守儿童问题打下基础。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各地区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

社区。

)

关爱联络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结合工作目标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鼓励。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倡导邻里互助,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

)

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三

农民工是城乡统筹最大的利益群体,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最大的难点。农民工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特有社会现象,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外出打工,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委托他人监护或无人监护的儿童。伴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许多孩子短期或长期教育失去了监护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单亲”、“孤儿”家庭或“隔代教育”。不少留守儿童一直忍受着心灵煎熬,学习成绩差仅仅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凸现的一个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孩子的综合素质、品德教育、人格和价值观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应引起重视。总理明确指出:“孩子经常见不到爸爸妈妈,这是现在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给这些儿童更多的关爱。”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累计向非农业转移了1.3亿农业劳动力,目前流动的农民工每年大约新增加100-500万人,如果加上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人数则超过2亿人,接近中国的城市人口。这个庞大的农民工后面有xxxx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xxxx是全国劳务大县,总人口103万,劳动力47万个,耕地92万亩。按耕地承载量计算,只需15.9万人耕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目前全县外出务工人数达20万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只有极少数带着子女,到打工地入学。据县妇联统计,xxxx有留守儿童6.3万人,其中父母双双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3.8万人,失辍学人数1860人。留守儿童中99%有监护人,1%无监护人,监护人多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

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受教育、长身体、培养健康心理的关键时期,不仅要接受学校的教育,还要接受社会的关爱,更要沐浴在父母亲情的抚育抚养之中。农村留守儿童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远离了父母,把监护权委托给了其他人,使儿童的成长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1、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据县妇联调查,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绝大部分被委托给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有l%的留守儿童没有监护人。这些儿童的委托监护人年龄大、文化低,多是文盲或半文盲,且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很难胜任监护职责。有的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无时间监护孩子,有的无办法监护孩子。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有些留守儿童还要替年老体弱的监护人分担一定的家务,体力劳动过重不利于身心成长。

2、缺乏亲情关爱影响心理健康。据调查,有的父母外出打工半月或一个月才打一次电话,有的半年联系一次,不少外出打工者一年甚至几年才返家一次,子女缺乏亲情关爱,内心空虚。有的厌学,明显不如父母监护下成长的儿童;有的孩子性情孤僻,逆反心强。某乡镇一名初中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双外出打工,随祖父母生活,长期的压抑使他性格孤僻、行为古怪,祖父母只对他迷恋网吧批评了几句,他竟然把家里的电视机给砸了。有的对家长有埋怨情绪,为了宣泄不满,走上了极端。某乡一个女孩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随爷爷奶奶生活,因不满爷爷奶奶常骂她笨,一个星期天,趁爷爷奶奶外出打牌,点燃蚊帐,想把房子烧掉,看到火越烧越大,她吓坏了,才赶紧舀水把火浇灭,爷爷奶奶回来后又狠狠地揍了她一顿。尽管这些例子是众多农村留守儿童中极其特殊的事件,但也反映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突出心理问题。

3、教育重视和沟通不够影响学习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县小学寄宿制学校231所,在校寄宿的留守儿童5328人,初中寄宿制学校31所,在校寄宿的留守儿童10321人,寄宿留守儿童仅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5%。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普遍较差,甚至有的学校没有寄宿条件,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的教育功能也未能有效发挥。留守儿童理应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关爱,但由于某些学校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对留守儿童缺乏特别的关爱,不主动和监护人联系;加之被委托监护人缺乏与学校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导致不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差。

4、家庭和社会教育对接不力影响安全。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年龄小,力量弱,缺乏呵护,往往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据县妇联接到的群众来访,我县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中,有一定比例的留守儿童,尤其是女孩容易被侵害,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派生出来的问题,而且是较长一个时期内存在的突出社会问题,由于这一特殊群体正在加大,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这些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才能标本兼治,彻底解决。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政府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各种城乡隔离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给农民工及其子弟以国民待遇。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适当鼓励、帮助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上学,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

2、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一是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地区,开办寄宿制学校。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留守儿童提供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群体中健康成长,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二是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三是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深化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要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娱活动,充实他们的课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四是在课程设置上大胆创新。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加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生存、安全和法制教育,使其自尊、自立,帮助他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成长。五是加强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建立与之配套的学校、学生和教师综合考评体系。

3、改变家长外出务工和教育沟通方式。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影响就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的监护人,最好安排一个在家,保持良好的家庭教育。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与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原则上每个星期交流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很有帮助。许多学生习惯通过书信、日记来抒发和宣泄内心感受。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经常保持联系,共商教育之良策,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与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4、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要加强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广泛关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解决。二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教育、文化、体育、妇联、共青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市场净化、环境整治、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开展保障工作,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儿童管理教育体系。三要建立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监护体系。由基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社会化教育监护体系,起到沟通家庭、学校与留守儿童之间的桥梁作用。四是深入推进“母爱零距离”特色行动,让留守儿童在真情的关爱中健康成长。动员组织各界妇女,特别是留守儿童身边的女干部、女能手、女教师、女邻居献爱心,充当留守儿童的“社会妈妈”,给予留守儿童以亲情关爱。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四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是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其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其中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7月8日—10日,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生干部暑期“三下乡”活动保定市顺平县神南乡北神南村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开展了调查。

据了解,神南乡位于保定市顺平县县城西北35千米。面积94.5平方千米,人口1.14万。辖1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北神南村。由于此地多山地,少耕地,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经济发展较缓慢,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放弃了种田而选择出外谋生,因而当地留守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为视角考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即透过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

二、实践成果和收获

通过对留守儿童及非留守儿童发放不同的调查问卷和在一定程度上的走访,我们了解到了以下留守儿童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第1页共4页

(一)、留守儿童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普遍比较困难。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而且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孩子动手能力比较弱,大多家务不愿去做,爷爷奶奶与儿童有一定得隔阂,大多孩子不愿听从爷爷奶奶的使唤,具有较大的叛逆心理。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调查中发现,选择与子女分离而外出务工的父母,大多是居住在贫困村(居)、缺乏生产资源,生产生活无一技之长,只有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济,加之外出后也很难找到如意的工作,打工收入也往往不高。因此,这些留守儿童家庭的生活普遍拮据。

(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主要体现在隔代教育问题,隔代教育力不从心,父母在外打工,学习只能依靠学校老师,回家后没有父母的监督和指导,孩子的自觉和自律都略有下降,外加爷爷奶奶大多为不识字人群,没有能力指导留守儿童的学习。从而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留守儿童学前教育也从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缺陷。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一生。

(三)、留守儿童行为发展偏差

由于隔代的长辈往往对其过分溺爱放纵,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孩子的生活、学习无人督促,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儿童亲情的缺失,就很容易走极端,甚至使一部分儿童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使“代沟”加深,致使大多数留守儿童造成心理抑郁,性格孤僻,对以后的人际交往、协作求助、学业发展等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群体,父母由于无法照顾孩子会产生内疚感,便会在金钱上进行补偿,而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太少,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

(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亟待关注

0-14岁的儿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沟通,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由于没有父母的照顾,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不少留守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行影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了一定的人格障碍。

第2页共4页

三、措施和建议

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不发达。留守儿童数量的增长与经济增长成反比,经济越发达,外出务工的农民越少,留守儿童数量就越少;经济越不发达,外出务工的农民越多,留守儿童数量越多。但当留守儿童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时,我们通过实践给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

(一)、家庭方面措施及建议

家庭教育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化。家庭教育的过程是孩子与父母互动的过程,只有在双方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实现交流和沟通,才能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教育临时监护人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注重道德教育,更多地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家长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特别是年幼孩子的成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是家长的主要工作。要求代理监护人对留守在家的子女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进行认真教育、管理、监督,使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二)、学校方面措施及建议

完善学校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形成校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加强精神、心理、生理、行为方面的指导教育。农村中小学班主任和老师要给予留守儿童特殊的关爱,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坚持启发、引导的疏导原则,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亲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以弥补他们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

(三)、社会方面措施及建议

政府应对留守儿童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服务提供依据。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推动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逐步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涉及社会转型的众多问题,需要构建职能部门保护机制,创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大环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四)、自我约束方面建议及措施

最后 ,关于留守儿童,自己还应该加强自我教育和引导,要树立自信心和自尊

心,要有面对现实的信心及勇气。向着积极、乐观、开朗、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好的一面发展,不断完善自己。做生活中的强者,更要学会乐观的面对一切困难。

四、实践感悟或感言

我们亲眼见证了留守的孩子无奈的凄凉。我更加不会忘记,当看到孩子们在一份份问卷中“最缺少的东西”后面用歪歪歪斜斜的字体写下对父母的思念时,我的心受到的震撼。他们太需要关爱了!想到我们可以在父母的呵护下度过童年,便觉得自己有责任为他们做一些事,即使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也可以把我们的收获用报告的形式写出来,让更多的人注意到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我们的重点调查中,我切身感受到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对农村、农民问题的关注,更重要的是,为祖国的花朵提供一个更好地成长环境,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缓解,对国家的崛起与强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父母不在身边的他们不得不过早的承担起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学会照料生病的爷爷奶奶,学会教导比他们更小的弟弟妹妹.他们承担了太多本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负担。这样,他们的性格渐渐的改变,在他们的心里,对社会和生活的认识也有一定的偏激和盲目,长期以往,对他们自己,对社会都是一个问题。但是,多数的他们是那样的刻苦和认真,学习成绩是那样的优秀,对他们只要有心培养,都可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这是我们认识到运用自己学习的知识,尽最大的能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为他们创造出一片更美的天地,使他们有一个相对更幸福、温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教材:《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概论》

2、关于农村基础教育困境和出路的思考 ,《现代教育科学》 2015年第4期

3、潘璐 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综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15年6月卷第2期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的农村劳动者进城从事其他 产业,于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生存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今天,这不容忽视。针对这一问题,通过查阅文献,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对所任教学校的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调查主题为:关注留守儿童的童年,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调查的主要问题有:你和谁生活在一起,你的业余生活怎样,你希望爸妈在家吗?你和老师同学的关系怎样等等。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分析

(一)留守儿童对亲情需求较强

根据对学校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不难发现他们家庭的经济状况大都不容

乐观,也许由于经济原因,留守儿童父母回家次数也普遍较少,其中仅在春节回来的占33.2%。还有11.1%每隔三年回来一次,这部分样本主要集中在外省的打工人员,在对留守儿童采访中甚至还发现极少数七八年未回来的例子。

从留守儿童对家庭生活的期望上看,54.5%的留守孩子希望“和爸爸妈妈

(二)学习状况不容乐观

留守儿童和监护人对待读书和教育的认识上也不容乐观。由于监护人素质不够高引起许多监护人对其孩子的教育都疏于管理,从对留守儿童的调查问卷结果中不难看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容乐观,这背后主要是心理问题干扰及学习自控力较差造成的,农村父母文化程度以小学居多,很难辅导子女功课,80%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自律性较差,以及79%的留守儿童无人督促学习。

(三)监护状况堪忧

监护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里结合坳头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重点讨论以下两项内容:基本监护(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及深层监护(对被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

1、监护人情况分析:据调查、留守家庭中84.6%,是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尽管82.4%的隔代亲人很高兴照看留守子女,但是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57.1%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吃力”,85.8%的亲戚表示“不乐意但没办法”或“无所谓只要父母给钱”,可见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相当冷漠,大多碍于情面而照顾,我们所接触的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这种情况。

2、沟通是实现家庭教育的前提。而64.4%的监护人直接表示“很少或不与孩子谈心”,只有11.3%的留守子女表示“有烦恼的时候和照顾我的人说”,同时54.3%的孩子还透露监护人有过罚跪、罚站等家庭暴-力行为,可见双方在沟通态度和方式上存在很大问题。在教育态度方面,58.8%的隔代亲人及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不管”,只要有所交代就可以了,这说明孩子缺乏必要的家教氛围,无论是爷爷奶奶还是亲戚,对孩子大多局限于吃饱穿暖的浅层关怀,难以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

2

二、留守儿童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的调查结果及结果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中所呈现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1、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对孩子的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一方面,那些父母在外的家庭,由于爷爷奶奶等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学习的问题一般都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父母只有一方在家的,由于每天所要承担的家务很多,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很少对孩子的品性进行教育,对学习更是缺少必要的指导。

2、平时缺乏亲情的关爱。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缺乏亲情关爱会对孩子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最为直接的也许就是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抚慰与关怀,这也是我们应该给予重视的。

3、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导致的心理问题

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和冲突,这里,他们需要有倾诉的渠道,也需要有人能告诉他们怎样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家人在这方面应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但由于父母在外,留在家里的其他亲属及他们情绪情感的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这种情况长期积累,对于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会住不导致性格的缺陷 ,从而引起犯罪动机,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留守儿童形成原因分析

长了1000万农村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中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开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特殊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了两地教学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2015年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6.7%。这其中即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儿——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3、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这些教育内容的缺失是很重要的。

四、解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留守儿童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于基层,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就必须从社会大局、制度层面整体地加以考虑和解决。

1、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中心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吃住在学校。

2、建立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祖父母及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等,对留守儿童给予对口的帮助。

3、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外出打工学生,老师要改革家访制度,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同时,学校可以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也可以邀请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父母参与班会,通过他们打工经历的讲述,和打工者与学生间的直接交流,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5、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确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不仅是支付抚养教育费用,还有探望、照顾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对孩子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父母外出打工,虽然将孩子委托亲属看管,自己也定期交付抚养教育费用,但长期不回家探望孩子,也不履行其他义务,都属于履行监护职责不全面。因此,必须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期待权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社会的力量,让他们的童年充满欢笑,让他们的成长为社会注入爱。给他们一个幸福的今天,让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和谐发展的明天。

内容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城市打拼,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人数目前已达到5800万左右,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其生存现状堪忧。对此我利用暑假对村里的.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成长教育情况,并将此做了一个实践调查,也将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和分析。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及政府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协同合作。

关键词:留守儿童 现状 原因 建议

一.对留守儿童生活现状的大致统计:

2. 父母每年的回家次数:74%一年一次,17%一年两次,9%两年一次

5. 课外活动:干农活29%,玩3%,做家务56%

二.通过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主要是四种问题在留守儿童中比较显著:

1. 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2. 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3.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4. 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5. 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据全国妇联对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

三.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 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措施不力。今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能适应新时期学校教育的方法和措施。但在调查中发现,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留守儿童父母与老师学校的沟通难度大,难以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真实状况。二是外出打工人员对孩子的教育过于依赖学校教育,老师没有精力,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三是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很难在学习上,生活上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并针对性给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环境。

2. 家庭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教育作为儿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纽带,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学生教育问题,与其缺少来自家庭的正确教育和指导有极大的关系。一是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二是家长(或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和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四.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成长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 政府应积极作为,加强主导。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一是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证教育公平。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合格学校的建设。二是要推进政策的完善配套。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特别是要杜绝网吧和游戏厅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三是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让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2. 学校应尽职尽责,担当使命。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首先要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应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其次要注重培育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对老师进行相关心理指导培训,使他们有能力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老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对遭遇挫折或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心理抚慰,特别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缺失。再则要努力架起畅通的家校桥梁。要组织老师多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指导家长或亲属如何教育孩子。建立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卡,利用现代发达的信息通讯工具,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除此,学校还可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当好父母,还要当好孩子们的知心朋友。长期在外的父母应充分利用电话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教育。留守儿童的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爱国爱民、尊老爱幼、勤劳节俭等优良品德,以身示范。

4. 是社会应奋力敢为,形成合力。加强社会教育组织或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弥补作用,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互补共生。要构建监护体系。构建一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队伍。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起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鼓励帮助农民返乡创业,使父母双方或一方能留在家里,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好出路和长久之计。

学院:植保学院 班级:制药工程103班 姓名:成静

学号: 2015010446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五

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留守儿童问题仍然是当今社会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就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笔者在仪征市马集镇方营村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并对留守儿童问题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方营村位于马集镇北首,共有20个村民小组。常住户540户,现有人口1950人。土地面积2684亩,其中花园800亩。现有机械加工、玩具、生态园等企业8家。三业总产值2500万元,人均纯收入9611元。我村大部分群众迫于生计挤进了打工队伍中去,成为打工一族,把子女扔给了老人监护或寄养他人。据调查,全村有留守儿童43人,其中在校小学生中就有18位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41.9%,老人监护的有35人,占81.4%,寄养他人的有2人,占4.7%。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留守儿童成绩欠佳。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中等偏下,其中17%的小学生成绩较差,4%的小学生成绩很差;留守儿童中有1%的人上学经常迟到,有时迟到的高达27%,11%的留守儿童有过逃学的经历。分析原因,一是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不高,部分农民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大,对孩子的学习总体期望值较低。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隔代监护,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2、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偏差。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呵护和照顾。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有的留守儿童情绪消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1-15岁之间,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有的出生几个月后,父母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想念父母的占85%,有38%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半年回来1次,30%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8%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55%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有的留守儿童从小父母就长期在外打工,一年难得回一次,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孤独、自卑、冷漠、少语,很少或不愿与教师和同学们进行交流和玩耍,只与个别人来往。这是典型的留守儿童心理出现了偏差。据调查此类心理现象的儿童占留守儿童的14.3%。

3、留守儿童生活普遍较差。由于我村老百姓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大部分未掌握专长和技术,外出打工大部分从事的是劳动密集性工种,干的是苦活、累活,且工资收入微薄,只能基本维持家人和儿女的生活。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由于家庭经济收入少,父母又长期在外,难以顾及到儿童的生活情况,导致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损害。据调查显示,80%的留守儿童生活较差,20%的留守儿童生活一般。

4、留守儿童道德行为较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自律能力很弱。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不少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不少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

3、创新机制,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的有机统一。对于留守儿童,以家庭为主体,加强学校、社会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学校和社会联动的运作机制。家庭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要责任,给予必要的家庭关爱和亲情关怀,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经常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子女的学习和生长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学校要肩负起教育好留守儿童的责任,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教育和活动,大力开发他们的潜力,激活他们的斗志,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保证他们与健全家庭一样健康成长。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在,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口和劳动力素质,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城乡社会稳定,因此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六

13。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七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儿童的生活和成长情况。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留守儿童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便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让党和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纷纷离开本土,涌向城市,走上异地打工、创业的生涯,而孩子因种种原因就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或寄养在亲戚家,更有甚者是独自在家照料自己。

据xx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xx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xx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xx万以上。

而xxxx年全国妇联负责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xx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报告: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xxxx万人,其中xx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x多万。数据表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xx%,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而抽样调查显示:x%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打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中xx.x%的人通话时间在x分钟以内,并且xx.x%的留守儿童是一周以上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与外出的父母联系一次,有x.x%的儿童甚至与父母就没有联系。xx.x%的孩子表示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但也有xx.x%的被调查对象明确表示不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有xx.x%的留守儿童与照顾他们的成人很少或从不聊天。留守孩子这一特殊群体在性格成长、学习教育、健康呵护和心理疏导方面存在许多的缺失和隐患,出现的问题孩子越来越多。他们迫切需要党和国家的重视,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2、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大都在较贫困的偏远山区,如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政府和有关部门难以及时了解他们真实具体的情况。只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各级政府和部门才能及时了解到他们的真实具体的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才能让有限的爱心资助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身上。

3、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变化情况。农村留守儿童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常会发生变化。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爸爸妈妈回家创业或被接到城市上学,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就不再是留守儿童。有的农村孩子因爸爸妈妈新近决定南下打工,临时成了留守儿童。同一个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有的因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意不好做,或出了意外,生活陷入困境。

4、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上学的情况。如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主动做思想工作,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父母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入状况;留守儿童在家的主要托管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所在班级及班主任姓名。

2、农村留守儿童已获资助情况记录。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大部分地区已由政府牵头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地的妇联团委组织了“代理妈妈”等行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纷纷向农村留守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农村留守儿童获资助的情况必须载入档案,这既有利于追踪爱心款的去向,也有利于了解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

3、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的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在档案中写下孩子最迫切需要的帮助,有利于及时地疏导孩子,教育孩子。

1、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其它档案资料的收集不同,当档案收集之后,主动脉是及时收集农村留守儿童发生变化的有关资料,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资助的有关资料。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完整、准确。

2、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要采取动态管理的方法。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且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的帮助各不相同,获帮助之后会有显著变化。这些情况都应在档案中及时记载和建立,以便及时调整帮助措施。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需随时增添内容,政府和有关部门需及时了解情况,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应建立融网络登记、实时更改、网络查询、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正规化、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八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17年8月底到2017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能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特别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形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九

近几年,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

所谓农村留守儿童,就是指随着大量农村成年男女向城镇转移就业,而多数人没有携带子女一同前往,致使许多的农村儿童远离双亲或单亲,成为农村家庭的留守儿童,多数依靠祖父或外祖父母监护。随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在农村出现的“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需要高度重视和十分关注的社会群体。

留守儿童问题不容忽视……。

农村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只有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出现临时监护人学习辅导不力,生活照顾不周,亲子接触缺失等现象困难。

但已有调查表明,由于远离双亲,缺乏来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亲情呵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些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尤其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严重断层或缺位,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对留在家乡的子女疏于照顾,无法认真履行监护的职责,使孩子失去应有的安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被拐卖,受到意外作害,失学辍学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少亲情关怀和应有的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行为和心理的成长发育中比较容易偏离正常轨道。

“留守儿童”教育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学习较差,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不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不多,将子女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人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过问甚少,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上弊端也较多。加之他们还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和学习。

(二)性格缺陷。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回家次数较少,与留守子女联系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青少年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另外,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比例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家的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会管。

(三)缺乏亲情。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造成亲情欠缺,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点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同时,根据调查和座谈情况看,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

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龄越大,越表现出对家庭和父母关怀的强烈要求,对生活的满意度,逐步降低,留守子女在人际文化、性格、生活感受、人生理想,协作求助,学习成绩等方面发生障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四)心理障碍。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发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亲近畅通倾诉,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种情况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引发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封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心理问题。

(五)行为偏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行为发生在文化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很差。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

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质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成人混在一起,对留守孩子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难以控制。

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的教育作用。儿童少年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区共同的责任,目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很大部分没有建立相关的儿童少年教育组织,使农村在儿童少年的教育与成长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原来那种稳定的由家长亲自伴孩子走儿童少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父母短期、长期缺位的家庭生活将越来越多。

这样,儿童少年的监护与教育的责任就几乎全部落在了学校肩上,但是孩子在学校的时间只有全部时间的四分之一,而其它时间大部是在家庭和社会度过的,因而,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指导站、乡村教育机构就显得尤为迫切,同时,现在也初步具有了建立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的可能性和基础。

从家庭的角度看,有必要改变家长外出的方式和亲子沟通方式,从调查材料可以看出,如果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学业成就的影响就比较大,但是如果有一个在家,则影响相对就要少得多,建议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孩子已经上学,而又没有相当的人作为监护,最好就留一个在家监护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保证家庭教育完整性,这样家长可以和学校保持联系。

共同承担起教子责任,另外,如果父母都外出,最好把孩子带到务工所在地上学,便于教育,如果条件不允许,则要改变与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保持与孩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对孩子的情况非常熟悉。

具体来说,一是在沟通时间与机会就比较多,并且具有一定的连贯性;二是在沟通的内容上,不能只学习、考试,更多的关心他们的生活心理与情感,更多的关注他们的所思、所想、所为;三是在交流沟通的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

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是儿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建设者,他们能健康成长,不仅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着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光和国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好这一人口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已在为一项紧迫任务。

如此,留守儿童很难得到父或母贴身的爱和关怀,也得不到父或母的言传真教,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上的帮助,在他们的意识里,父或母是一个长期漂浮的身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希望。他们幼小的心灵是孤独的,他们的成长是寂寞的,他们的价值观是模糊的。

这个时代的孤儿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缺少父母之爱,容易。导致心理上的缺陷,如孤僻内向,情绪消极,胆小怕事,自觉性差等,由于老人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缺少正确的价值引导,他们学习成绩普遍较差,生活散漫,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扎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省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与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工作人员面对面调研的方式,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回收问卷1300份。

农村留守儿童男女比例比较接近,且年龄在6—14岁居多。分布在黑龙江省十三个市(地),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人数较多。

问卷显示:父母外出后有29.5%、41.3%、18.5%的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有57.7%的孩子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生活变好了。有43.4%的孩子每周能与父母电话联系一次。

在父母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的29,364人,占68%,其他亲属监护的7628人,占17.7%,独自生活的470人,占1%,寄宿生5633人,占13%。

1、监护人自然情况。

问卷中,监护人有36.3%为男性,63.2%为女性。母亲和隔辈人监护居多,分别为20%和54.6%。农民占43.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7.1%。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全国及省“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方案下发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鸡西、伊春、绥化、大兴安岭等市(地)成立了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或领导小组,由市(地)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据统计:全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540个,建立家教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3190个。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司法局、农委等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在广场设立留守儿童及农民工权益维护和科学教子培训指导咨询台,接待解答咨询近千人次。地区妇联与地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开通了“留守儿童心理辅导”专题栏目,邀请心理专家在线解答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辅导。

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的市(地)及相关单位也落实责任,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齐齐哈尔市妇联为确保“共享蓝天”行动取得实效,与市直十三个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确定了“市直十三个责任单位、责任部办、责任人名单”,并按照工作部署及分工,确定各自工作内容,实施“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切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效解决。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阳光教育集团第一中学将学校改革成为寄宿制学校,免费开放图书馆和微机室,还特别选派从教二十余年、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起居及课后辅导,解决了寄居在亲属家的留守儿童生活缺人照顾的问题,留守儿童白天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午间可以在食堂吃上可口的饭菜,晚上还有专门的辅导课,孩子们充分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该区人民医院还为45名住校留守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

(二)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监管、关爱不够。

1、家庭教育欠缺。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特别是儿童时期,是人行为、习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父母外出务工对孩子影响极大。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有效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对孩子性格培养带来不利影响;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认为孩子有吃有穿有玩就行,忽视了孩子行为、学习、生活等良好习惯的养成。祖辈抚养近70%以生活照顾为主,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的任务。

2、学校教育不利。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但由于教师负责的学生多,教学任务重,与家长及监护人的沟通不够,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3、社会关爱不够。农村社会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大多没有儿童娱乐场所,致使留守儿童业余生活单调无味。即便有娱乐场所的地方也没能有效管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大众传媒中渗入不少庸俗、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发展不健全的留守儿童极具腐蚀性和诱惑力,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一)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理念,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宣传留守儿童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留守儿童,号召全社会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二)强化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改善和发展。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制度保证。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持续、富有成效开展。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创造就业岗位,尽可能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起与义务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制定出台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享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在父母身边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关爱行动,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家庭监护作用。监护人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在孩子的道德养成、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生活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打工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沟通,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就近在本地务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部分监护人员文化程度和家教水平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家教中心户、网络等活动阵地和媒介,加大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优秀家长教子经验交流等活动,使他们掌握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方法,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做好摸底工作,将留守儿童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合力。可在学校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随时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四是全社会要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相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帮助留守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儿童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留守儿童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爱心超市”、“爱心书屋”等,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帮助。开展“代理家长”、爱心结对等有益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与留守儿童定期面对面沟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进行严格管理,增加儿童文体娱乐设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外出打工的人也越来越多,致使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就越来越多。我们通过对贵州省安顺市几个村的留守儿童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提出我们的建议。

国家近年来对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关心,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况,让留守儿童这个群体进入到人们关注的视线之中,让他们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帮助。

为此,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xx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安顺市平坝县开展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

1调研时间。

xx年7月23日——xx年7月25日。

2样本选取。

抽取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齐伯乡的4个村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120份,有效收回率92%,在调研过程中,以匿名的形式实施调查,并分层随机抽取50名儿童进行了个别访谈。

齐伯乡位于平坝县西北部,东接清镇市犁倭乡,南接十字乡,西接乐平乡,北连织金县,全乡总面积80.74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其中省级一类贫困村十个,二类贫困村3个,全乡总人口1.8万人,大概有5千人外出打工。

乡民知识文化相对偏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外出打工的情况十分普遍,导致滞留在家的儿童达到大约1200人。

3调研过程和方法。

齐伯乡地处偏远(据县城28公里),山势起伏较大(南高北低),地势险要,平坝县最高和最低的地方都在齐伯乡。

为了全面了解齐伯乡留守儿童的现况,我们在乡团委的帮助下对齐伯乡的齐伯村、下寨村、跑马村、格支村四个村进行抽样调研。

为了更多的收集信息,我们采取徒步的方式到达目的地。

在调研地点,深入到每户农家,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问卷调查及对儿童和监护人访谈的形式来了解儿童的现状。

4调研结果及分析。

结合此次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统计总体状况如下:

4.1生活状况。

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是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跟随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其余一部分跟其他亲戚住在一起,还有极小部分自己单独住。

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是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监督他们的学习,但能给留守童辅导作业和在思想上进行教育的监护人很少。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左右的监护人能够辅导儿童做业和进行思想上的教育,60%的留守儿童会自己做饭,洗衣服,独立生活,40%的父母会经常打电话回来和孩子通话。

4.2心理状况。

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不容易发现但其影响较大。

根据我们走访四个村的留守儿童家庭所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以下三个问题:

1、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没有父母关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

在调查中发现,有18%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7%的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

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与孩子分开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2、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需要强烈的的自豪感。

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

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

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孤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

心理上的寂寞与生活上的不足,造成孩子封闭自己,害怕与陌生人交流的畸形心理。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45%的留守儿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33%希望在学习上得到老师的关注。

3、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

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

调查显示,20%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会时常产生矛盾,特别是爷爷奶奶管不了就放任自流。

70%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

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导致一些孩子也想读几年的书就出去打工。

因此,关注他们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的。

4.3学习、教育状况。

在齐伯乡四个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三个因素导致儿童的学习下降:

1、结果显示,85%的儿童喜欢学习。

但是学习成绩55%的都是在中等,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只有25%的同学会去问老师,其余50%希望父母帮他们解决,但是父母不在,这些问题就一直积压而又的不到解决,就导致了他们成绩的下降。

2、留守儿童放学回家,50%的学生会先做完作业,然后在去干其他的事情。

但是其他一半的人分别是去看电视或是找其他朋友玩。

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

但另外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的监护人会监督他们学习,而孩子不愿意被监督认真的学习,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3、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监护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调查结果中,50%的监护人的文化程度都是小学,只有8%的监护人是高中以上文化。

这也导致学生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关键因素。

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及时的解决,成绩的下降也就必然了。

留守儿童,由于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的配合,只靠学校教育是很困难的,“留守儿童”离开校园后接触不良社会风气,又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就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得出,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5.1家庭方面。

首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应该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多家关注。

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

其次,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

第三,还要加强与临时监护人、学校的联系。

5.2学校方面。

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家庭,首先,学生的后天性格与能力的好坏有大部门和学校密不可分的关系,学校应该对带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我们调查结果显示有33%的留守儿童希望在学习中得到更多的老师关注,这对增加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很重要;其次,学校在教学资源分配上对于留守儿童应该给予更多的分配,建立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制度,设立“留守儿童”档案,经常性地与他们沟通情感,弥补其缺失的亲情,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得到生活上温暖。

第三、定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使留守儿童家长通过“亲情热线”经常与孩子联系交流,使孩子可以定期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加强父母子女间的情感沟通,消除留守学生对亲情的心理饥渴。

5.3社会方面。

社会是将来孩子们所必需走上的人生舞台,社会的关注对于留守儿童极为重要,社会关注、支持。

会让他们更快的学会感恩,人学会感恩了方能成为社会需要的人。

孩子们对社会一个很好的理解,是他们走入社会的必要过程,提前认识到社会的光明,然后在看到社会的另外一方面,那么他们会尝试着去改善社会,使社会充满光明。

留守学生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的社会问题,仅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解决,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协同努力,形成对留守学生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领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总之,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对孩子的影响缺一不可。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其实是“三农”问题的衍生物,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

人生就像一张白字,是这三个因素给了颜料,但是图画的绘制是他自己来完成。

我们所能做的是怎样使得我们给予他们的颜料更加的丰富阳光。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对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政府文件、学者研究论文等都有不同的表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欢迎大家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妇女”群体,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我区达1万余人,并持续增多。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留守妇女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一)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务工,有的在省外,有的在本省其他城市,有的在本市城区务工,而她们却留守家中,肩负起家庭几乎全部的生产劳动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成为家庭中的“顶梁柱”,家中的粗活、重活、忙活、累活几乎都压在她们肩上。据统计,**区“留守妇女”中农村“留守妇女”占90%以上,中青年“留守妇女”占85%。“留守妇女”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占48%左右,其余则在农闲时外出打工或郴州市范围内打工以增加家庭收入。以**区华塘镇油山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入户走访“留守妇女”家庭10户,以期了解掌握全区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作用,逐步解决她们面临的诸多问题。她们的整体生存发展状况如下:1、“留守妇女”年龄结构,以30到40岁中年居多,占45%;2、“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大部分是初中,占52%,小学占41%,高中及以上占7%;3、“留守妇女”家庭人口情况,3口人的占41%,4口人的占43%;4、“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年限,以2-3年居多;5、“留守妇女”家庭年收入情况,以年收入2万-3万的居多;6、“留守妇女”丈夫多长时间返家一次,半年之内占25%,半年至一年占67%,一年以上的占8%;7、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最担心丈夫耐不住寂寞或者不承担养家义务。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呈现以下特点:1、“留守妇女”年龄分布中年居多。2、“留守妇女”文化教育程度偏低。3、“留守妇女”从事家务和农业身心俱疲。4、“留守妇女”担心感情出现危机。5、“留守妇女”文化生活枯燥单一。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一)拖老带小,披星戴月,生活艰辛。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尤其是农忙季节,劳动量更大。同时,男人外出务工,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喂养鸡鸭猪牛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落在了“留守妇女”的身上。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二)独守空房,精神贫乏,生活孤单。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发现,89%的“留守妇女”觉得丈夫的忠诚成了她们最大的心理负担。有许多“留守妇女”想把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种,自己跟随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的责任又使她们难以走出家门。

(三)生性胆小,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男性劳动力外出,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违法犯罪几率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胆小的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感到缺少人身安全感,同时还要注意与男性的避嫌。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容易成为农村性侵害案的主要侵犯对象,其家庭财产也成为作案分子的目标。

(四)常年的温饱观念和勤俭节约传统导致健康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村妇女缺乏保健意识,一个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难,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女性用品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例不大。有些农村“留守妇女”,为了节约钱,有病不医只自己拿点药了事,有时干脆一拖再拖,以致于小病拖成大病,她们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与此同时,在饮食方面,也不讲究合理搭配,以解决温饱为原则,基本不会调剂改善生活,也不会每餐都有肉食和水果。

(五)亲情缺失,子女家庭教育环境不优。“留守妇女”子女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缺少父爱和团聚,母亲要外出做事,小孩平时多跟老人在一起,老人多只管他们的温饱,有的妇女文化偏低,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往往是物质上的满足大于知识的教育,出现了“重养轻教”现象,而且陪伴小孩的时间少,亲情的部分缺失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

迎江中学位于大方县城西郊风光迤逦的对江河畔,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现有学生534人,其中留守儿童54人。对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政府文件、学者研究论文等都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而由其他监护人长期监护抚养或独立生活的儿童。在我校,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都在外打工,只有子女在家中留读的少年儿童。据我们了解,如果加上父母有一方在外打工的,那留守儿童的数目远远不止提到的54人。笔者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支持和帮助之下,对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到的情况作一下分析。

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48份;其中有28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生活,有6人与亲戚生活在一起,有9人与自己的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有5人独自一人生活。留守儿童普遍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即使是与祖辈生活在一起的大部分留守儿童也基本上是处于无管教状态。

通过对全校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8.3%,有51.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一次,45%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由于与父母的联系少,这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消极情绪,表现出性格内向任性,办事我行我素,困难面前不负责任,遇事推诿怨恨。

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空闲时间少,因而回家频率不高,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初中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孤僻、自卑、易躁。另外,由于父母长期照顾不周,对留守家中的子女放纵溺爱多于严加管教,使得这部分少年中问题孩子普遍多于同龄人中父母都在身边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或不会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他们自私任性、蛮横霸道、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这种性格随着父母外出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一般显示为时间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如我班的龚勤因与同学之间发生一点小摩擦,竟然扬言要从校外喊人来帮忙,害得我是谈话加家访,思想工作是做了一星期,课都没法正常开展。王颖是留守儿童中比较上进的,平时也能管住自己,但一点集体主义观念也没有,在校内是独来独往,从来不会主动帮别人干一点事。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普遍缺乏自信,遇事萎缩不前。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这部分孩子在与别人交往时往往容易过于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有的孩子最害怕学校开家长会,因为不知道到底应该请谁。因为长期得不到父母亲情的抚慰与关怀,直接影响到了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以及人格与智力的发展。青少年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外界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种情况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发展极为不利,常会引发种种心理疾病,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如王永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隔代监护对其鞭长莫及,因此在学习的道路上基本上是自暴自弃,对老师的循循善诱根本就是充耳不闻。纵观这些孩子,其心理问题的形成不是短期的事情,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孩子一旦心理走向了畸形,进行矫正则比其形成更加艰难。

初中阶段,正是学生青春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性格习惯形成的重要阶段。由于这一时期是孩子向成人迈进的关键时期,因此离开了成人的监护,问题就容易出现。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自由散漫,行为存在严重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学校。

规章制度。

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赌博、欺负小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室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八(2)班王斌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生活在学校与网吧之间。白天上课时趴在课桌上睡觉晚上到网吧上网费用从父母提供的生活费中挤。长期不着家家长在外也无从知晓老师联系家长联系电话是空号开家长会也见不到家长。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目前年流动人口已逾1.2亿,且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流动人口大军中,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且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约有300万人数,“留守儿童”则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据xx省的一项调查统计,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学校中,“留守儿童”的比例已达到在校生的1/4,而且有着扩大化和低龄化的趋势。在张家界市经济发展较快地区武陵源区,20xx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8327人,“留守儿童”6xx人,占7%左右。20xx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8301人,“留守儿童”665人,占8%左右。武陵源区第二中学20xx年春季,学生1413人,“留守儿童”148人,占22%左右。可见,在我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占有不小比例,且在不断增长。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是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是这一结构转型的重要特征之一。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涉及到家庭结构、社会发展、社会制度、人口素质等一系列理论问题,需要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从现实上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国家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农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以武陵源为例,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由于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远不止一两个“留守小孩”,真是力不从心。

二是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的子女,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的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上代监护还容易出现转托情况,即小孩被父母托付给亲戚后,没多久因亲戚打工等原因外出,就转托给另一个亲戚,几经托付的小孩几乎无所适从。

由于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适应”上的诸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例如,这些孩子由于“情感饥饿”很容易对父母产生怨恨,成年后会滋生怨恨社会甚至报复社会的不良心态等。由于这些影响潜在,平时一般不易察觉,不觉中埋下了很多无法预知的“雷区”。“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心理行为问题。如普遍的自卑心理,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行为上出现过激行为等。

由于一些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校风不好,加之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大部分“留守儿童”到了中学,觉得升学无望而产生厌学情绪。继续学习者只是其中少数。据武陵源区近几年的初中升高中考试统计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只有约20%考入普通高中,10%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70%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其他地区的情形同样不容乐观。虽然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进一步学习深造,带来的将是不适应社会迅猛发展的要求,影响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在农村学校,一些“留守儿童”课余甚至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如凶杀、淫秽等镜头将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有的地方大人赌博成风,孩子也跟着学。有些孩子经常赊账购物,无形中养成了乱花钱的毛病。有的甚至小偷小摸,给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发现这些孩子犯了错误,经耐心教育效果不佳而需要家长配合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来的“监护人”,却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交往、性格特点等了解不够,无法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

事实表明,农村“留守儿童”表现的各种问题和他们的社会福利的缺乏,是对他们权益缺乏有力保护的不公正社会现象,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严峻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首要原因。

(1)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在当前户籍和教育制度束缚的模式里,即便一些孩子能幸运地在城里读完小学和中学,高考也是一道坎。现阶段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教育差异很大,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就面临着教育内容的衔接问题。

(2)据统计,农村很多外出务工都是在城镇或者工厂,城镇化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安置难度大。由于城镇化水平不高,小城市很难带动大农村,小工业很难促进大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较多,城市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难度很大。接纳剩余劳动力能力弱,也是导致留守儿童数量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2、教育的失调和缺失造成他们学业普遍不良、心理发育不健康以及道德滑坡现象。

(1)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突出。近年来,大多数城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飞速发展,但是离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为农村基础教育比较薄弱,满足不了农村孩子的教育需求,造成农村学生向城区流动。由于城区教育的发展滞后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城区小学、初中办学容量严重不足。以武陵源区为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有限,武陵源区第一中学大班额达79.17%,特大班额达45.83%;军地小学大班额达44.44%,特大班额达14.8%;索溪中心学校大班额达58.62%。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在完全解决城市居民子女读书尚有难度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工作难度很大。可以说,在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问题的情况下,教育资源不足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障碍。

(2)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上显然没有到位。一是绝大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依然是把追求升学率摆在第一位,忽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沦为一种口号或“摆设”。二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针对性不强,学校教育主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而往往忽略受教育者的个性需求。留守儿童由于受特殊的家庭环境的影响,常常在学习、生活、心理发展及道德行为等诸多方面出现问题,有“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往往无视这一特殊受教育对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偿。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的家长与老师之间,尤其是与班主任老师之间联系和沟通的严重匮乏,没有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效应,而缺少家庭教育支撑的学校教育,至今没有能够采取很好的措施来弥补这种家校教育脱节所带来的“消耗”,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消耗”中大打折扣。

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调查发现有80%的留守儿童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是两大顽症。

1、教育意识薄弱。

(1)家长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20xx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仍有很多农民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在对孩子的学习上放任自流,初中毕业或还没有毕业就让孩子辍学。

(2)思想原因:许多农村家庭认为读书没有用,不读书照样能挣钱。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小学阶段在校状况较好,但初中阶段问题较明显,表现为在校生人数随年级的升高逐渐减少。只有少部分的“留守儿童”家长在外出打工后意识到文化的重要,对子女表现出较高的期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外出打工的父母大多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他们认为没有文化照样可以挣钱。因此,在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收益的比较中,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一种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对孩子的学习要求很低。这种思想潜移默化地助长了“留守儿童”的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念,进而使部分“留守儿童”对自己学习要求不高,学习不求上进。此外,由于我国农村教育质量普遍不高,读书的投资风险较大,即使农村学生考入大学,其家庭也无法承担高昂的学习费用,直接导致了现在农村学生辍学率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初中“留守儿童”辍学率居高不下。

2、教育方式不当。

(2)心理健康教育存在严重不足。“爸爸、妈妈快一年没回来看我了,过年时也没回来。”11岁的读小学的xx(化名)提起把自己狠心留守在农村的爸爸妈妈,眼泪就“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尽管上学期期末,数学成绩只考了32分,可是,宁可挨顿打,她也希望爸爸妈妈能回来看看。奶奶不识字,再加上家务负担重,根本谈不上能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和监督。在教育孩子方面,动辄就是打骂,“奶奶有时也看着我学习,但是,有一次我脑子里想妈妈,把书拿反了,奶奶看到书上的人头朝下了,给我一巴掌。”xx小声地说着。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及有效教育引导,孩子的心理会逐渐发生变化,会出现如孤僻、自闭等心理缺陷;娇气、胆小、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任性、冷漠、内向、自私等心理问题;胆小怕事,固执任性,参与意识淡薄,养成涣散,懒惰的性情。长期如此“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令人担忧。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应当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是变“留守儿童”为“随行儿童”。要求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随着条件的改善,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

但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主要应从民工输出地即农村入手。

1.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尽可能调整好家长外出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父母之间。

最好留一个在家照顾和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气氛的完整存在。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定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能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既不要娇惯孩子,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子女充分的学习时间。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2.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如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班主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尽可能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对于一些留守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在校内外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的进行说服和教育;定期家访,定期举行监护人座谈会,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教育策略。

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3.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呼唤政府作为,解决农村孩子“能上学”问题依靠政府,解决“上好学”问题依然要依靠政府。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将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升为政府意志,为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形成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观,引导全体公民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

加强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力度。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有效的措施督促民工及其委托的子女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区县、乡镇政府部门要努力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监管,针对“留守儿童”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伤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给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共同关注,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社会建设和农村教育环境的改善,可以让有条件的儿童尽快随父母进城学习生活,继续“留守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同时,我们更希望“留守儿童”家庭自身首先也能增强意识,摆正思想,针对家庭和孩子的实际情况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将“留守儿童”的教育劣势因素转化为优势因素,为孩子们以及整个家庭乃至国家和民族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面貌日新月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更加突出,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留下成千上万的儿童在农村留守。全国妇联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的留守儿童已过两千万,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因此,他们的成长与中国的未来息息相关,留守儿童很难得到父母贴身的爱和关怀,也得不到父母们的言传身教,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上的帮助,这会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可见,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群体,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走向不仅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影响,而且关系到国家明天的发展。

调查背景。

**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皖苏两省五县交界地带,地近沿海,背靠中原,具有“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是安徽省东向发展前沿县,加快皖北及沿淮三市六县发展重点县,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泗州戏的发源地和皖东北革命根据地。

**县隶属**市,辖15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787平方公里,人口87.2万,其中农业人口75万人,劳动力47万人,富余劳动力26万人。

完成生产总值75亿元增长11%;财政收入2.38亿元增长18.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亿元增长21.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590元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4156元增长11.4%。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5亿元增长2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家总数达113家增长37.8%;外贸出口额1500万美元增长57.9%。20全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达78.6万吨增长2.2%被省级政府评为“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先进县。该县被中国特产协会命名为“中国山芋之乡”。

耐人深思的调查结果。

1,爱的缺失,性格怪僻,与人交流少。

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给孩子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以此维系亲情,勾通思想,倾听烦恼,鼓劲上进,给孩子予以足够的关怀。有的父母多年不与孩子见面,至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像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大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内向,孤僻,不合群,他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能主动和别人交谈、沟通,不愿意别人了解自己的想法,不爱说话,不爱交往,自卑感很重,不愿别人触及到他们的内心世界。人格发展不健全,据统计20%的人从不与同学、父母、监护人说心里话,38%的人偶尔与别人说心里话。由于缺少父母的教导与指引,他们自认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与疼爱,思想有点偏激。

约有50%的留守儿童的社交能力“强”或“较强”,社交能力较差的占34.5%,有40%的留守儿童表示自己的好朋友“多”或“较多”,好朋友数目较少的占60%。从这方面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对友谊的渴望,与人沟通的愿望强烈。

2,家庭关系松散,临时监护人监护缺位。

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留守儿童至少一年以上才能与父母相聚一次。父母走后一般会把孩子交给自家老人看护。老人家身体不再健朗,在教育孩子问题上显得有心无力,思维方式落后,与社会脱节,很难了解孩子们的心里所想。监护人员多半是老人,他们行动也不是很方便,照顾孩子也显得吃力,做三顿饭菜都感到困难,孩子的衣服又相当的难洗,有些年迈的老人还要照顾三四个孩子,看着他们瘦弱的身体,左手一个孩子右手一个孩子的,实在是另人心寒。我们曾笑着安慰老人家:“婆婆,您儿孙满堂,将来一定有福气的啦。”他们笑着摇摇头说“我们啊,带大了儿子又带孙子的,早就不指望享他们的福,只要他们能健健康康的长大,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由于监护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不少留守儿童的性格出现了偏差,并且留守儿童对突发性事件应变自救能力差,偶发性事件频发。

3,日常行为懒散无规范。

由于缺少父母的教导与指引,他们自认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与疼爱,思想有点偏激,调查中发现一部分留守儿童染有不良行为习惯,违纪成为留守儿童中较为普遍的现象,经常有课堂违纪行为的比例也达到了22.5%。道德也是凸现危机,20%的人平时有说脏话、偷东西等不良行为。“留守儿童”待人处事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冲动性,有20%的人经常迟到旷课,25%沉迷于打游戏,30%有过打架斗殴的经历。

4,学习成绩状况堪忧,部分父母思想认识不足,

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欠佳,52%的人作业完成情况“糟糕”,62%的人在父母外出务工后成绩下降。九校在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摸底后发现,留守儿童基本上属于班上学习成绩最差的部分。学习良好以上的占31.8%,较差57%。学习不好并非留守儿童的共性,一名老师告诉我们“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呈现两个极端,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学习好的大多是理解父母的辛苦,据调查,父母多半希望子女,尤其是儿子好好学习,将来走出大山,摆脱贫困.并且表示会不遗余力地供孩子上学.但是有些家长在思想上明显存在误区,他们希望孩子早早地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帮父母渡过难关.则早早地接受了“读书无用”的思想。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不能一概而定,但是情况确实不容乐观。

学习行为调查显示,只有32%的学生希望目前能“提高学习成绩”;只有28%的学生表示初中毕业后还要“继续学习”,而其他的学生则选择了“外出打工”和“做生意”。

5,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

父母走后一般会把孩子交给自家老人看护。老人家身体不再健朗,在教育孩子问题上显得有心无力,思维方式落后,与社会脱节,很难了解孩子们的心里所想。由于监护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不少留守儿童的性格出现了偏差,并且留守儿童对突发性事件应变自救能力差,偶发性事件频发。如在上学途中,由于长年没有监护人接送,有时会被同龄人欺负,碰到毒虫毒蛇也不在少数,甚至会有不法分子试图卖儿童.另外一些突发情况也不容小视,儿童意外死亡中留守儿童占很大的比例,如电击,溺水,还有自杀.

需要关注的成因。

留守儿童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是家庭、学校、政府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是留守儿童多出现在贫困家庭,父母为保证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的开销,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挣钱.也有经济条件尚可维系的,但家长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需求,忽视精神需求而外出打工的.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影响是无法被取代的.留守儿童对父母的依赖长期得不到满足,,经常会出现心理上的问题.

父母外出后,临时监护人多为祖父母,不是过分溺爱,就是无力监管.留守儿童在物质需求方面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但精神方面的关爱和指导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留守儿童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他们较之于同龄孩子身上担负着更大的压力和不公.但是作为教育主导力量的学校老师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爱,没有给予特别的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没有设身处地得为留守儿童着想,自然也不会知道他们的心理症结在哪,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出现了作业不会写没人帮助,遇到同龄孩子的欺负也不知道找谁诉说.本该由老师出现的地方却少了他们的身影.

3,政府政策的不完善。

政府对留守儿童家庭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因而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没有起到政府积极引导的作用.一是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留守儿童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引起了重视,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十分不够,责任部门和职责不明确,有效的制度未建立,相应的人员和经费不落实,没有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统一的政策支撑。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具备带孩子进城的条件。一方面由于流入地学校容量有限,不能全部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使其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就读;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也由于经济、住宿等各种条件限制,不能将孩子随同带出,从而形成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

4,当地群众对教育理念的认识不足。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父母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8%,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婆婆、爷爷的文化程度更低一些。同时,他们在家庭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方法很差,针对性不强。可见当地群众多为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他们交流时多希望孩子能早挣钱养家,很少谈到“知识改变命运”等话题,同时当地“读书无用论”等的说法做怪,使部分孩子失去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和机会。

建议与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农民进城不仅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由此引出的“留守儿童”现象已经非常普遍,现在社会正是朝城市化发展时期,因而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打工在今后在段时间是不可改变的,根据对以上问题与成因的分析,结合当今相关学术研究人员的相关理论,以及相关措施取得的成效,特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并加以分析:

(一)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议尽快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政府投入,积极推进城乡均等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让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社会利益,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跟随父母进城生活,实现家庭整体转移,优化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

(二)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挥主渠道教育管理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寄宿制学校建设,在每个乡镇中心区域或者人口密集区建立一所寄宿制小学;改善已建寄宿学校的设施,切实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不足的问题,改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环境;多途径增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师资力量,采取聘用制等多种形式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缺乏问题;修订或新制定重庆市农村中小学寄宿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为寄宿制中小学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

(三)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出发,父母要转换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在很多缺乏良好家庭教育的孩子,往往在成绩和行为习惯表现两方面都比较差。因此,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关怀与教育不可缺失。当今农村经济达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很多夫妇同时外出打工,这其实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方法。如果有必要一定外出务工,务必要留一位家长在家做好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育家。关注孩子的成长,理解他们的生理心理特征,做到孩子有纰漏时纠正,孩子孤寂时抚慰,孩子进步时鼓励!让他们更以积极和健全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和孩子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条件的可把孩子接到打工地上学,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身边的,要从孩子成长需要的角度出发,寻找确定孩子的监护人,细致落实孩子的监护权,并且要创造更多时间与孩子谈话沟通。

(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章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建议在目前政府资金有限,难以全面建立寄宿学校的状况下,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乐园”等场所,让留守儿童放学、放假离校不离教,离校不离管。二是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村社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功能,加强村社对本村本社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建议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作用,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建立基层党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帮扶救助。或者实施相对应的项目方案。

后记。

因此,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就摆在了眼前。社会要和谐,留守儿童就必须健康成长。无论怎样,全社会都应该来关护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我们要对儿童负责,对民族负责,对祖国的未来负责。不能让祖国的劳动大军为国家建设流汗之后,再因为孩子流泪。让我们齐心协力,行动起来,共同托起留守的“太阳”吧!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17011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