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租赁合同规定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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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租赁合同规定大全(14篇)
时间:2023-11-19 04:23:11     小编:BW笔侠

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意愿,以实现合同的约定目的。需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整。在解读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中的约定和条款,以下是一些解读技巧和策略,供参考。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一

一、《合同法》(1999年版)。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物权法》(20xx年版)。

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xx]44号】。

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四、《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20xx年版)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三)》。

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

在保护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两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德国由于二战后居住房屋紧张,为保护居住人的利益而创设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以后一些国家也将“买卖不破租赁”作为自己的法律,我国就是如此。应该说,租赁合同由于其准物权的特性,“买卖不破租赁”有其一定的法理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初的立法理由已经日渐弱化,特别是大量商业租赁的存在与当初保护居民居住权的立法意图不相一致。在保护承租人利益的同时,如何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使我们得以将两者利益予以平衡。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三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住所(或住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3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期限。

3.租金及保证金。

3.3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4.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4.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4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5.房屋交付。

6.转租和归还。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3即使有上述6.2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6.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甲方保证及责任。

8.1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8.2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9.乙方保证及责任。

9.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9.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9.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4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9.5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9.6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合同的解除。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0.2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10.3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10.4.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10.4.3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10.4.4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10.4.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应及时腾空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10.5.1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迁腾空交回该房屋并结算相关费用后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的款项,租金照实计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违约责任。

11.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6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12.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1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4.其他约定。

14.1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14.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四

租赁相关的合同怎么写?大家来探讨一下。作为租赁行业中最大的业务种类,飞机租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灵活性,飞机租赁市场历来被个人公司垄断。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合法的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见表1)。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表1。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合格的燃油供应。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街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场地内进行合同约定事宜,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商场”)层圆弧区之______场地,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场地”,其位置见附件一《租赁场地位置图》所示的特定部分,该位置图仅作识别用途)交付给乙方以作商品展示及销售之用。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实际考察场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确认场地现状。

租赁期限及布场和撤场时间:

租赁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布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开始前______小时之内。

乙方撤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结束后______小时之内。

使用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场地用于乙方及其招租商户所经营的品牌(附件二《乙方招租商户名单》)开展品牌推广及销售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乙方须具备经营上述类别品牌或举办上述推广活动的一切有关的合法经营手续(附件三《进场商户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报甲方书面审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约定用途之外使用该场地,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乙方可根据需要于该场地内摆放乙方活动所需并属于乙方所有或乙方有权使用的临时性设施,包括音响设备,展架,展品(以下简称“临时设施”)。

租金,其它费用及其支付上述场地的使用为收费活动,采取以下计取模式:

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采取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本活动后开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场地租金即人民币______元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票据。

乙方逾期支付且经甲方书面催告______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无需得到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合同及将场地另行出租予第三方,且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

乙方另需按以下约定支付如下费用:

本活动开始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______元(租赁保证金为现金支付)。该租赁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抵扣租金,违约金和其他费用(但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同时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书面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______日内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重新补足并支付予甲方。

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该笔租赁保证金即转为商品销售的质量保证金。但如有消费者投诉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乙方不能如期妥善解决,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作有关的赔偿。

乙方按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后,甲方在租用期满后______天内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而尚未支付的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消费者赔偿金(如有)及其他费用后,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时乙方需携带活动期间产生费用的缴纳收据或发票,甲方在核对乙方已缴纳费用的收据或发票后退还租赁保证金。

如乙方需要在租赁范围外扩租或需延长租赁期间则乙方需提前书面报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取。如乙方需租赁甲方之设备,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结算:租赁期限届满且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场地后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收回该场地,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无须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该场地从事的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该场地;。

乙方组织不力,现场混乱,给甲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乙方对其雇佣员工或委托的人员在场地的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在活动期间需严格按照活动流程进行,甲方有权对活动期间乙方物品摆放,活动流程,现场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拟添加的设施,场地布置,活动组织和方案以及招租商户名单需在租赁起始日前______日报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自行提供所需物品,布置该场地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场地的布置图和展示产品种类,并须由甲方认可及符合甲方的标准。

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须持有可进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展示及销售产品活动之有效营业执照及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如适用者),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须在甲方将该场地交付予乙方前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资质。

场地内所销售商品由乙方自行收款。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须按有关的规定对其销售的商品实现“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的售后服务(如适用者)。乙方及其招租商户还须就以该场地从事的经营活动向应向购买者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凭据(含发票)及按照中国税务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交纳所有税费。非____________既有商户的,须在租赁起始日前10天内制定“活动结束后'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并在举行活动时在展位明显处公示并提请购买者注意。

乙方委托的人员在布场,活动期间和撤场期间的安全问题及对应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上述过程中乙方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若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在该场地的行为而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索赔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协商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如因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食品及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投诉或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乙方其招租商户应负责与消费者或第三方协商处理纠纷,赔偿消费者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向政府机关和消费者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在场地活动过程中应维护场地的现有设备及装修,如有任何损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部将依据《场地验收单》进行估价,乙方应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付清赔偿款。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差额部分。

乙方商品保管和看护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商场及甲方管理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则。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作其他用途。

合同约定期满,乙方应在租用期的最后一日负责拆除该场地的布置及有关附属设施并将场地清理完毕恢复至甲方交付时的原状并退还甲方,若拆除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有关的费用。如乙方在租用期满后仍未将该场地的物品撤走及将场地的布置拆除,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等物品及布置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扣除拆除有关布置及撤走该等物品的开支及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合同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场地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租赁场地活动行为规范(见附件四)。

如因安全,工程或政府原因,需变更租赁时间,场地范围或位置,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对其招租的商户资质,销售的食品及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在租赁场地内的全部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抗力若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不允许开展本合同项下形式的宣传活动),未能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或部分,则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所遭受之损失扩大,并且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予对方,此为依据上一款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之前提。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对方遭受之损失因此而扩大之部分应由该方予以承担。

违约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举行活动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场地,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场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在本合同签署之后乙方作出下述任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活动,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可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若甲方经济损失高于赔偿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不足部份:

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即解除。

在租用期间,乙方须保持该场地于良好使用状况,并须承担任何不妥善使用该场地而致该场地遭受损坏或对任何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责任。若第三方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与乙方发生任何纠纷,而直接向甲方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所有与此有关的开支及费用,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并获得相关的合法,有效经营许可。如因乙方的经营活动违法而给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全部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事宜使甲方遭受第三人追索,并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金的,则在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款项,乙方应另行支付其拖欠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天至实际支付日止。

如乙方举办的活动内容应须有关部门批准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授权,因乙方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或合法授权,甲方因此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当双方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所有因仲裁案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其他:乙方应保证其在该活动期间,在该场地内的经营行为或组织的宣传推广活动所涉及的宣传资料,商品商标(包括其图形或文字),企业名称或商号及活动图片等拥有合法使用权(以下简称“信息资料”),甲方有权在活动期间将该信息资料无偿用于____________购物中心的活动报告,商场资讯,新闻宣传稿等各种宣传推广形式。如因此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在该场地的活动如涉及舞台表演及音响较大之活动,若因乙方的音响过大,致使周边店铺的正常营业受到严重影响,乙方应负责与周边店铺友好协商解决或停止相关活动。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1、租赁地点:

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面积平方米。

2、租赁时间:

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租赁期限壹年。

3、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一年租金对乙方收取租金。(以收据为准)。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4、租赁其他费用:

除取暖费、物业费以外,所有涉及租房及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税和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租房必须合理合法使用,不得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自负。同时,乙方自身要保管好所租房屋内的个人财物,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3)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工作,一旦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灾害损害甲方及邻居财产安全时,其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一旦甲方房屋要进行维修、扩建或变卖时,乙方无条件迁出,甲方按未到期月数退还房租。

(5)到期后不再继续租或用时,乙方将房屋及设施恢复到原来程度,结清所有应缴的税或费(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然后无条件迁出,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每年前商定下期租赁事宜。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五

编号:

本租约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签订。

出租方(甲方):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注册地:证件种类与号码: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注册地:证件种类与号码: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________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用途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起租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税费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____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付款方法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甲方指定银行为:开户行:账号:户名:

第八条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____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甲方权利: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____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转让与转租。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契约变更与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____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六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个____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_____结算。______________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_____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七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 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八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本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日在 宜昌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加油站经营需要租赁乙方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土地利用目的和方法

甲方在租赁土地上新建加油站及配套设施。甲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土地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乙方提供土地的具体如下:

土地权利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第三条 土地利用期限

甲 ,乙方确保在此期间甲方对土地独占、排他的利用。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土地租金总计 (大写: 整),租金包括土地租赁费用、税费。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租赁款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税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总表下的使用水电等,按实际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结算。

第五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付甲方使用。在本土地租赁契约有效期间内,即使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土地租赁也不消灭。

第六条 甲方加油站在建成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其场内另设加油点,甲方保证该站油品供应价格按照国家规定零售价格执行。

第七条 当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政府有关机关办理土地租赁登记。

第八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加油站能够顺利建成。该加油站商务许可由甲方自行办理;消防、规划等建审由乙方负责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排除妨害,继续履

行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政府和政策性拆迁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本合同内容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租赁土地的土地补偿归乙方,租赁土地的地上补偿归甲方所得。乙方因其他特殊因素需要提前解除该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退还剩余期间租金,并以甲方投入的不动产按解约时评估的`价值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租金。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最迟须在期

满之日前三个月向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年限届满后,加油站地上资产及加油站的全部油料、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由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土地租赁土地平面图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应共同遵守:

一、租用面积10000平方米,按该土地红线图标作为计算面积标准。

位置:惠州港荃湾半岛疏港大道旁系荃湾村委会回拨地。

二、租用期限:三年。从2011年4月1日,即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三、该土地租用期满后,如果甲方土地继续外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拥有优先续约权,但租金另议。

四、租金计算法: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以每月每平方米土地2元。(按实用的面积计算)乙方交纳租金,甲方不提供任何税票。

五、押金:签约后,乙方预付两个月租金作押金,即:40000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退回押金。

六、交租方式:乙方每月三日前交纳本月租金。

七、水电配套:水电方面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配套接入端口,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向供水供电部门交纳。

八、租用期间,乙方不能在该土地建设永久性建筑设施,如需进行相关建设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生产经营的项目,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有出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所上的项目,必须注意环保,应接受环保

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符合环保工作管理要求。

十二、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必须高度重视生产的安全,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四、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合同未到期满,如果国家建设发展需要使用该土地时,乙方投资在租赁该土地范围的建筑物应有关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的款项由甲方补偿给乙方。2、甲方因土地纠纷引起的停工,停产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国家建设发展需要除外)。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时交租,逾期二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乙方,且押金不给予退还。

十五、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租赁乙方部分土地进行葡萄种植,达成下列协议:

一、乙方将座落在本村六、七、八、九、十组范围内,面积为 _______亩的土地租赁给甲方种植葡萄等农业经济作物及搭建工作用房,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原土地的使用性质和用途。

二、乙方为甲方生产经营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便利条件,租赁区内免费将5亩耕地供甲方建设机耕路及排灌设施等使用。

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提出续签合同意向。

四、租赁费每亩每年500元,甲方不再负担任何其他税费。合同签订时乙方出示租赁面积内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关于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委托协议书》后,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余款待乙方将土地移交给甲方后交清。租赁费一年一交纳,于每年11月底前全部交清。

五、乙方负责处理好原土地承包农户的承包关系,原土地承包户的遗留农作物、边界等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应负责维护好甲方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及其他纠纷。

七、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年总租赁费20%的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另行赔偿。

八、双方产生争议不能协商的,可向澧县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被终止解除前,应按合同继续履行。

九、乙方对甲方租赁面积内所有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关于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委托协议书》的真实性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报大堰当镇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九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 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其中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特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1、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3、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4、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1、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 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 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2、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3、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 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7.4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__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1.1.1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补偿。

11.2.1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11.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11.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6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14.5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16.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缴纳滞纳金。

17.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通知。

18.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8.1.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0.5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十一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欢迎阅读!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的养殖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金及租赁时间约定。

第一年的大棚租金为20__元(大写:贰仟圆整),以后每年大棚租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乙方于每年月日将本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若乙方想停止租赁,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支付给甲方20__元违约金。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提供给乙方养殖大棚使用,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承担养殖大棚的土地租金。

3.租赁期间如因征地等原因拆除大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大棚所给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

1.乙方负责对养殖大棚进行维修,以满足使用,维修费用由1。

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及维修保养费用。

2.乙方承担养殖大棚的安全保障,若出现垮塌、火灾等造成的大棚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乙方只能将大棚用于养殖用途,不得进行非法生产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4.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5、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金额和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有一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签订日期:二〇x年月日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十三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舞弊、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法租赁合同规定篇十四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乙方自愿承租,根据国家及昆山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昆山市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中加以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内容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对甲方的房屋设施进行验收。

3.甲方向乙方交房时,房屋的装修情况为:,内部设施为:

4.甲方向乙方交房时,水电煤表的数字如下:水表:,电表:,燃气表:,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该房屋仅作用途,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6.该房屋租赁期为自月日止。

7.在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的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交还房屋前应对房屋进行检查、清理、交接,如发现损坏、破坏等情形应立即修复并还原。

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物业分租或转租,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0.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11.乙方若于租期内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

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为补偿。

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书三天内补足。

12、租赁期间内,乙方如对该房屋其设施故意或过失损坏,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因房屋正常使用而引起的房屋损耗由甲方负责修缮。

13.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

14.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房租及应付费用达三日视为乙方违约,协议因违约而告终止。

乙方需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5.租赁期内如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若乙方利用甲方物业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卫生或噪声严重影响邻里作息、存放危险品等情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退出该物业。

六、其它。

16.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诉结果对协议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17、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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