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对一项计划或任务实施过程中所制定的行动步骤和方法的总称。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团队的合作和配合,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帮助解决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实例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近期未成年保护有关重点工作事项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将联合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社区、走近群众。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1年4月1日-6月30日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印制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和儿童自护宣传册,精心准备宣传讲解材料。以“虐童事件”、“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一个个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用丰富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同时,列举多种常见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引发家长们的深思,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走进社区(村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向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律解读,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引导儿童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以此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家长或监护人更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遇到困难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
(三)走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尤其是走进学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要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在面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时不能够一味的忍让和隐瞒,这样只会让暴力莫延,而是要勇敢的向校园欺凌说“不”;同时,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当他人碰到校园欺凌的时候,也不能够作为旁观者,要勇敢的站出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用正确的方法帮助他人摆脱困境。
(四)组织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保护技能的培训。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组织了区各社区、各村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培训学习。推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加强对入户排查儿童状况、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的重视,尤其要认识到疫情期间关爱困境儿童的重要性。
(六)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告知未成年人保护法热线电话:,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利用自媒体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的宣传。推出一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示范效果;挖掘一批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做法经验,为抓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民政局领导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形成制度,常抓不懈。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区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xx年,我社区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关于《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继续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关注我社区、学校等领域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紧密联系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深入小区、学校,及时宣传报道我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案例、好典型,充分展示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气象、新面貌。
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文化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及互联网服务场所等集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采集、编报及宣传力度。另外,要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对社区内的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心理、法制等各种教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积极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321。
24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这个中心,坚持政府牵头、社会参与、源头预防、综合保护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基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救助保护与源头预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及广大群众共同组成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把预防工作做在前,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陷入困境。
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一切工作以确保受助未成年人重回学习、发展之正轨为最终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避免过度保护,提倡适度保护和帮扶,坚持以鼓励和帮助受助对象自立自强为主。
尊重受助对象的个人意愿和自主权,但在受助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主动提供保护。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着力帮助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源头预防,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对象为宾阳县范围内的各类陷入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
(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四)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五)重病、重残未成年人;
(六)其他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基于社会保护主要对象为困境未成年人的特点,主要采用。
“监护干预模式”开展工作。
1.
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各镇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属地困境未成年人快速发现与报告制度,按照“谁发现谁报告”和“首接负责制”等原则,第一时间上报困境未成年人个案基本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公开本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部门、单位)的值班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困境未成年人线索。
2.
建立分级分类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村(社区)、镇(街道)、县三级响应机制。接到困境未成年人个案报告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个案类型及风险等级及时启动响应机制,视情实施生存保护、生活救助、法律援助、教育保护、政策咨询、家庭帮扶、监护指导等脱危解困服务工作,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个案帮扶计划,规范服务流程。对于本级不能处理的特殊个案,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
3
月、
9
月定期监测和上报动态变化情况。二是重点跟进特殊个案动态情况,形成个案监测报告,如遇突发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中小学校按属地归属原则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1.
建立调查评估机制。接到个案报告后,由各镇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和需求评估,建立个案档案,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
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各级应根据不同的个案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干预预案,尤其是对于监护缺失、失学辍学、遭受家暴或遗弃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切实有效维护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具体类型,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案帮扶措施,有效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1.
2
年时间仍查找不到监护人的,可由相应的福利机构抚养,并报公安机关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其上学、就业。
2.
对于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可通过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提供替代监护,县人民政府可对寄养家庭给予补贴;对于未得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可由本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际监护人进行监护指导、训诫、警告;如需转移监护权的,由相关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实施监护权转移。
3.
对于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或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由县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能顺利完成学业。
4.
对于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各中小学校应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部门。由县教育部门联合县民政、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评估、干预帮扶等工作,帮助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尽快返校复学。
5.
对于重病重残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由县卫计部门进行专业鉴定,县政府根据鉴定结果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或康复补助。
6.
对于因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由本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助保护和教育引导工作。
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镇、各单位应积极适应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完善局际联合工作机制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机制,将各类社会保护资源整合连接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各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为到机构求助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存保护、生活照料、替代教育、心理辅导、社工介入等救助保护服务。对于机构不能处理的特殊个案,应及时转介至相关部门。
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培育或引进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维权、认知辅导、心理辅导、文化知识与思想道德教育、就业帮扶等专业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在竞争中成长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成立宾阳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调联系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协调推进和监督问责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县未保办”)设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县救助管理站站长担任。县未保办负责指导全县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工作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各镇在敬老院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临时救助点”,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在村(居)委会或五保村(幸福院)设立临时救助点,指定一名村(居)委副主任负责。
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定期召开局际工作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各有关部门、单位应设立困境未成年人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提高基础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和使用的效率。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立热线、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为群众及一线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个案线索提供便利渠道。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爱心人士志愿服务、发起公益项目等方式,鼓励各方社会力量积极有效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动员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社会保护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弘扬
县财政部门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资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制度同时,不断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捐助和社会保护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投入
确定全县的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并报市未保办备案。建立以村(社区)和中小学校为终端,以镇为节点的监测网络,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收集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并上报县民政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档案,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根据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开展分类服务,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管、教育辅导、社工介入、心理辅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帮扶转介等多元化服务,有针对性地对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定期筛查。建立和完善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体系,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扩大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内容。
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报告,为我县制定后续配套政策和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月”、专题学习培训、领导专家访谈、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党史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党史、感党恩,将自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1.举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2021年6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合力守护,关爱成长”。各市、县(区)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
2.组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儿童工作力量、承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工地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月”氛围。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二是挖掘传统媒体宣传力量。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领域,连载播放、滚动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三是开拓新媒体宣传高地。依托“法治福建”“海峡法治在线”等宣传平台、知名媒体和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四是投放主题公益广告。制作投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省各地新闻媒体、重要地段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
(二)举行专题学习培训。
4.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政策解读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传统,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尤其是儿童福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确保应知尽知、依法履职。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6.“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采取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刊发展播。
7.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福蕾行动计划服务室(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巾帼文明岗等机构和阵地,以及省“12349”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8.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本级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的职能部门参与活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工作推力,释放工作效力。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运用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活动形式,务实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避免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极端问题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并报送省厅。省厅将在官网、官微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身心健康成长,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学习。(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2021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工作任务:(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4.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2021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5.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2021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6.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工作任务;(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2021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9.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全体教师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级。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月”、专题学习培训、领导专家访谈、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党史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党史、感党恩,将自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1.举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2021年6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合力守护,关爱成长”。各市、县(区)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
2.组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儿童工作力量、承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工地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月”氛围。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二是挖掘传统媒体宣传力量。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领域,连载播放、滚动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三是开拓新媒体宣传高地。依托“法治福建”“海峡法治在线”等宣传平台、知名媒体和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四是投放主题公益广告。制作投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省各地新闻媒体、重要地段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
(二)举行专题学习培训。
4.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政策解读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传统,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尤其是儿童福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确保应知尽知、依法履职。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6.“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采取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刊发展播。
7.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福蕾行动计划服务室(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巾帼文明岗等机构和阵地,以及省“12349”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8.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本级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的职能部门参与活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工作推力,释放工作效力。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运用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活动形式,务实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避免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极端问题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2014。
〕
240。
(
津民发〔。
2015。
〕
66。
号
)
要求,我区作为市级试点区县,为探索对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立足于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逐步提升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因监护缺失遭受侵害以及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
“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六大任务要求,建立分类保护机制,积极拓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内容,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机构职责作用,进一步强化社区保护和服务,构筑网络化的发现、保护、救助机制;凝聚相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的合力,帮助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实施家庭监护干预为目标,全面排查、动态监控为重点保障三类困境未成年人。
主要包括经济上特别困难的家庭或遭遇突发疾病、灾难导致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未成年人。
主要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押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父母重病(长期卧
床不起的慢性生理疾病、重度精神疾病等)、重度残疾而缺乏照顾能力的未成年人;独居留守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无足够能力的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父母吸毒成瘾的未成年人;父母长期酗酒的未成年人;父母赌博成瘾的未成年人等。
主要包括:长期遭遇忽视、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教唆、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胁迫、诱骗、利用进行乞讨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未成年人等。
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总体工作,各成员单位依规定完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一个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各街道、居(村)委会各确定
1
名工作人员与负责民政工作主任兼任居(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干(以下简称“未保专干”),负责对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承担信息收集、调查核实、数据统计等工作。推动健全全区、街道、居(村)、楼栋长(村民代表)四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救助保护网络,建立以楼栋长(村民代表)为主体,以热心志愿者、小区保安等人员为补充的终端救助信息队伍,切实增强社区邻里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发现报告意识。
2016。
年
7
9
月,各街道、居(村)委会采取多种方式,按类别集中开展全面详实的摸底排查困境未成年人。之后即时发现即时掌握,形成困境未成年人常态化和动态化发现、报送长效机制。
1.
从居(村)委会现有的基础信息中排查,逐一核实。
2.
通过家庭随访、入户调查、群众报告等渠道收集未成年人自身状况、人际交往状况及家庭互动状况等信息。
3.
联系教育部门(学校)获取失学辍学未成年人信息。
4.
联系法院获取因监护人变更或可能变更,导致或可能导致监护职责无法有效落实的未成年人信息。
5.
联系公安机关获取监护人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信息。
6.
联系司法部门获取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信息等。
居(村)委会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台账,
7
月
-8。
月填写《天津市东丽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1
),报送街道认定后,
9
月前报区民政局。其中,发现。
c
2014。
〕
24。
号)规定程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区民政局将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未保管理”模块中,并将统计汇总报相关单位。
日常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主要有六方面内容,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
救助保护。
区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以下救助工作:
(
1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依托街道、社区、家庭,开展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摸底、分类工作,确定困境未成年人底数和类型。发动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参与发现、告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
2
)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保障基本生活权益。
(
3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及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2.
教育保护。
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协调开展以下工作:
(
1
)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的劝学、返学工作。
(
2
)落实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学前教育资助金、中小学特困学生补助等救助项目,保障困难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
(
3
)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并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
4
)实行残疾儿童就学制度。根据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做好安置工作,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普教随班就读、送教入户等多种形式,积极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
司法保护。
区司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
1
)负责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执行警务时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应当与民政部门配合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
(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为有需求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
4.
就业扶持。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帮扶等服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政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
5.
医疗保护。
区卫生局联合民政局、财政局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卫生工作发展规划。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急、危重、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
6.
精神关爱。
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利用。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为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指导服务,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和特殊帮扶,引导和促进他们全面健康成长;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相结合,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动员志愿者参与未成人帮扶工作;促进残疾未成年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维权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部门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及各街道建立专项小组,结合自身职责与方案内容制定落实措施;各街道指定居(村)未保专员负责本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政府、部门、街道、村居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组织体系。
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科学合理使用各级财政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加强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用足、用好,发挥最大效益,保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居(村)委会开展社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鼓励发动居(村)居民及时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安排,立足于服务潜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夯实“六大保护”基层基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全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达标体系为导向,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1.构建创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明确村居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资金渠道,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2.深化创建内容。强化权益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夯实“六大保护”基层基础,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任务部署会,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深入动员发动,全面铺开创建工作。各村居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创建达标体系》进行任务梳理,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对标对表,固强项、补短板,把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与改善民生、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各项指标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村居要按照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努力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强化沟通协调。实行创建工作月报制度,各村居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最后一周上报当月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3.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村居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创建工作,形成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示范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4.规范创建档案。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和对上报送工作,做到报送的资料言简意赅、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存档资料全面完整,与指标要求相吻合,分类汇总,装订成册,确保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是疏导未成年人心理压力和情感困扰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心理专业机构、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在家庭方面,开展了家庭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家长更好地关爱孩子,管理孩子的情感状态。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逐步完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更多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少年法庭是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机构之一,它的工作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法院和政法部门共同开展了少年法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在未成年人判决后,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和帮助,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的工作机制和法律框架,提高少年法官的素质和审判水平,帮助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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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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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三、向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制作学生身份卡,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五、规范教师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六、我校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将形势教育、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纳入班会和主题教育中来,同时向学生进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10月20日,望丛社区组织开展了“守护美好勇敢前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对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采取防范措施,使居民们增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志愿者和在场居民积极互动交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让居民们更清楚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加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居民与时俱进,提升对现行法规的`了解认知,促使社区和家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共筑防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健康。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4.在家庭开展了一系列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们要加强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是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在社区方面,开展了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传递正能量和正义思想;
3.在家庭方面,开展了家庭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帮助家长更好地依法养育孩子。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推广法制教育工作,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形式,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了解法律,培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中葛根水库建管处职工子女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制定中葛根水库建管处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根本,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实践育人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优势和特点,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开展喜闻乐见的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重点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的形成,改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1、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各种重大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仪式,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党在我心中”、“伟大的祖国”、“可爱的家乡”、“红色之旅”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2、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基本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为重点,抓好中小学生的自律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3、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正确导向。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在未成年人身边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二)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认真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抓好青少年文明上网、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青春自护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联合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单位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文化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及互联网服务场所等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关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促进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二)坚持以人为本。要尊重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差异,了解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愿望,以体验教育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实践环节,精心设计和组织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育人活动的时代感和实效性。
(三)强化落实考核。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注意将这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与其他的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娄人常发[2008]4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08]135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耗资大,因此,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要统筹兼顾,分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要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积极引进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解决。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主要问题,当前,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是: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和质量;合理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法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执法,有效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我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花更多、城更美。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未经环保许可的建设项目,发改局等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电力部门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发放贷款。
严肃依法查处未经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长期坚持。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05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项目建设要让位于节能减排,按照《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节能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负责,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局负责,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积极协调配合。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09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配合。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此项工作由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10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10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009年底落实到位。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长期坚持。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市人民银行配合。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积极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此项工格由市城管局负责,2010年底前完成。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规划局、卫生局、市环保局配合。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长期坚持。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2010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全过程,按环境容量优化经济布局,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程序、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
各部门要制定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安,全面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制事件处置能力。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环境刑事案件,保障环境行政行为执行到位。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增加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要逐步达到国定规定的配套标准。
编制、人事部门要根据环保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编制、配备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有关新闻单位配合。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项目部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每月15日定时组织工程部、安保部、技质部、实验室、物资部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3)任命环保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项目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全体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4)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完成合同标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承诺。
(5)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生产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环保监督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
报告的上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环境事故交谈会。
神话四路桥梁工程在施工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有关环境影响因素,项目分部制定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一览表,以指导本标段现场施工管理。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2、施工场地的高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噪声措施。
(1)为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
(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和过往社会车辆的影响。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七、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行驶重载车辆道路。
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3、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4、根据dbj01-83-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
9、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10、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八、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1)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3、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6、施工作业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
7、有毒有害废弃物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十、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3、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物管理部门。
6、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7、对于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保障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前提。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在学校方面,加强了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设置,增强了学生的心理素质;
3.在家庭方面,开展了家庭教育和家庭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家长更好地管理和关爱孩子。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20xx年开展创建县级卫生乡乡攻坚活动的部署,加快推进“健康禾驮”建设,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建设健康禾驮、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开展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废水、噪声、烟尘等污染源的规范治理,加强对水源、空气质量等环保要素的日常监测和管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重点任务。
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力度,确保集中式公共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4%以上;开展河流污染整治,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大力推广清洁燃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各成员单位召开环境保护攻坚动员大会,制定环境保护攻坚工作。
实施方案;层层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善创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部署境保护攻坚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家喻户晓。
(二)集中开展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环境保护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照目标重点抓好阶段性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力争在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对环境保护效果进行初步评估,对尚未达标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一)广泛宣传发动。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重点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办,负责全乡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并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达标负总责。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确保组织、人员、经费等及时到位,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责的工作要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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