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协议(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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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协议(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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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对自己的一种负责表现。一个好的总结需要准确把握原文的主旨和重点内容。探究别人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写出自己的总结。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一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x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____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____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____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____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____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____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____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x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____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____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____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____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____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____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____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

乙方: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三

1、持续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务必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状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掉。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

维修时,请尽量带给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状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合同号;。

(3)、故障状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明确双方安全职责。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经济处罚等措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乙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并持证上岗,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员。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结束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司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开挖区域进行确认以免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物,如有损坏由司机负责。

9.下班后,司机应将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机械,如发现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任。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区域,不得到处走动,偷盗施工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乙方人员应遵守湖南省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与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1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五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核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核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

安全

生产管理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合同的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工程施工期限:2017年 月 日 至2017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并委派安全监督员: 对拆除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3、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预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限期退场。

5、有权要求乙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停工。并限期退场并终止分包合同。

6、提供消防器材和足够的灭火器具。

7、提供工作场地,提供动力电源和足够的照明。

8、对现场堆放的废旧物品进行围挡或做安全标识。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上

岗证的,严禁操作相关工作。

3、拆除过程中如需动用电气焊时应到甲方制定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经甲方批准后由具有电气焊上岗证人员施工,并按照《动火证》所批准的时效及位臵实施动火作业。并指定专职了望人员,在易发火灾的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施工完毕现了望人员应检查用火现场有无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5、、施工时动用电动工具的使用前应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使用,使用时应选用专用插头与电源插座连接,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

6、乙方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特别是电梯厅门,拆除一层厅门立即用足够强度的大芯板封堵一层厅门,并按照一横一竖的方法加以固定(确保用一个成年人撞击封堵的层门,不会发生松动,破损的情况。现场安全员应抽取10%的层门做实验,做到100%合格)。并在门口设臵警戒线或悬挂安全标牌与安全标示。夜间施工设臵充足照明;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及临边作业必须设臵警示。

7、拆除作业要按照从上到下最后机房的工序,最后拆除对重时要平稳放到地坑内,不得野蛮施工,野蛮拆除。

8、使用另一台电梯运送机房设备时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并听从甲方安全员的指挥,不得超载运送。

第四条:现场人员配臵

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员----电气焊--特殊工种

现场负责人姓名:

安全员姓名:

电气焊施工人员姓名: 操作证编号: 有效期:

1、

2、

特种作业人员姓名 : 操作证编号: 有效期:

1、

2、

第五条:事故处理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重大事故报请上级公司处臵。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情节严重、重大伤亡事故的,应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双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司、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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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七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八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安全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投入使用的电梯基本情况。

1.1甲方现将__座编号为__的电梯于20__年x月__日至20__年x月__日移交给乙方使用。电梯移交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安全使用电梯,并承担相应义务。

1.2移交电梯相关物品、设备状态。

设备名称数量设备状态备注。

轿厢控制按钮。

楼层外呼。

轿厢空调。

空调接收器。

梯门。

门眉。

电梯地坎。

操作箱钥匙。

轿厢。

乙方在交回电梯时,按照上述设备数量和状态交回(合理损耗除外),否则须赔偿相关费用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保证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移交电梯时并将使用年限明示在电梯轿厢内,移交电梯时已经充分告知乙方使用时应当注意事项,对安全尽到提醒、告知义务;2.2甲方会安排人员不定期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乙方不遵守上述协议,将做好记录,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使用。

2.3积极配合协助处理乙方提出的其他相关事宜。

2.4甲方电梯管理专员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不符合质量安全使用条件的电梯拒接接受;

2.2对使用中出现的电梯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甲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3.3专人管理义务电梯移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管理.乙方应该配备配备电梯操作员并对电梯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乙方电梯操作员保管的操作箱钥匙严禁外借。乙方电梯管理专员联系电话:

3.2.1乙方每天开始运行电梯前,须进行一次空载运行检查。检查有无故障和不正常现象,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止电梯的使用,直至异常排除。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3.2.3乙方使用的电梯系客梯,严禁客货混装。

3.3.1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开梯,确保上、下楼人员的正常使用。

3.3.2在暴雨时乙方须注意天气变化,在暴雨时必须将电梯停在不会被雨浸的安全楼层。

3.3.3乙方须定时对电梯外门、沟槽、轿厢内进行清洁,使其保持干净、整洁;乙方须对电梯底坑进行清理确保清洁。

3.3.4乙方租赁装修前对电梯轿厢内、门眉做好木板防护。

第四条电梯例行保养如电梯公司需要对电梯进行例行保养,乙方必须立即交回电梯,直到保养完毕。

第五条、事故责任。

5.1甲乙双方明确:谁使用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电梯移交前的一切管理、维护、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移交后一切管理、维护、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5.2电梯移交后如出现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6.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造成其他第三人损失的,如果守约方承担了责任有权向违约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赔偿费用,主张追偿权的诉讼费、律师费(追偿金额的10%)、交通费用,利息损失等。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检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现场检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维护部所属各专业班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设备专责人负责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配合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消缺和检修工作,负责检修后的试运和验收工作。

2、电梯操作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报修和试运工作。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电梯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报检工作,负责外委检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4、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5、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6、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7、电梯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电梯设备的外维,由维护部统一委托具有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进行检修,具体规定如下: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1)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简称乙方)须指派具有检修电梯设备资格的人员,并遵守京丰公司(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接受京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接受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在检修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甲方负责人可以要求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定期(每月2次)对甲方的所有电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维护报告,维护报告见附页1。

(4)乙方在检查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设备专责人或维护部安全专工,并制定检修方案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甲方的电梯设备在使用中若发生损坏,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消缺或提供技术支持。

(6)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后的电梯设备必须保证设备使用良好,在半年内不应出现大的损坏。

(7)乙方在维修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应提供合格的优质零部件,在检修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双方认可后签字。电梯检修验收单附件2。

(8)甲方的电梯设备的年检,由乙方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技监局进行年检工作,报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1)我公司在册使用电梯三部,每部电梯钥匙两把,一把在电梯专责人手里,另一把在维护部安全办公室保存。

(2)电梯钥匙未经维护部安全人员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由专责人负全责。

10、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和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一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

市、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规划、物价、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乘梯。

第六条鼓励采用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电梯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电梯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管理者参加电梯责任保险。

第七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第八条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电梯选型、配置及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功能。

电梯的数量、位置功能布局等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电梯参数以及电梯使用管理者等情况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电梯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并将销售电梯产品目录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禁止销售电梯残次零配件。

第十三条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使用管理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电梯的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管理者。其中,属于多个产权所有者的,可以协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已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的,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三)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电梯使用管理者的,依照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上述(一)、(二)项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封停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三十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重新启用的,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管理者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电梯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二)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四)监督电梯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六)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电梯使用管理者发生变更的,原使用管理者应当向新使用管理者移交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电梯使用管理者。

第十七条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确保交付给业主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解决。

第十八条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的住宅小区,其电梯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应当就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对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三)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电梯使用管理的相关信息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四)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由物业服务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告、说明原因。

(五)电梯的运行、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所需的经费应当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利用电梯设置商业广告的收入,业主与物业服务单位可以约定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六)电梯的重大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使用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每秒2。5米的乘客电梯以及其他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采用电梯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幼儿园、小学、老年公寓的电梯应当明确专人操作。

第二十条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第二十一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仪器设备和应急救援电话。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将单位名称、资质范围、驻本市办公地点、作业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对象等信息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二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六)建立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技术档案。

(七)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前的安全性能自行检查,出具自行检查报告,并配合电梯使用管理者做好电梯定期检验的申请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管理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及时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一)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二)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报停、报废电梯的。

(三)违规进行电梯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建筑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乘客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与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联网。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本办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应当加装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第二十六条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不得使用的电梯。

(二)采用撞击、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四)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电梯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电梯检验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八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发生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影响电梯额定载重量、平衡系数、噪声、速度、加减速度、平层精度等性能指标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要求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机构收到电梯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检验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自整改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

检验意见通知书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整改情况予以监督。

第三十二条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修理、改造或者报废的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报告。

第三十三条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以及评估报告建议报废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告知电梯产权所有者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十五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继续使用。

第三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

(一)位于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

(二)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较多的。

(三)经过安全技术评估认定为需要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重点安全监督的。

第三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和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监督抽查机制。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等总体状况以及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的资质情况。

第三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有关电梯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过程中违法行为以及电梯事故隐患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违反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三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电梯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移交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物业服务单位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执行,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处理的。

(二)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三)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所涉及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需要依法查处的。

第四十一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条电梯使用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的。

(二)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未封停电梯、未设置停止使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办理停用手续的。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

第四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事故的种类从20xx年开始,中国平均每年电梯事故起数在40起、死亡人数在30人左右。20xx年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为0。17。

电梯事故的种类按发生事故的系统位置,可分为门系统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其他事故。据统计,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占电梯事故总起数的概率分别为:门系统事故占80%左右,冲顶或蹲底事故占15%左右,其他事故占5%左右。门系统事故占电梯事故的比重最大,发生也最为频繁。

有关调查显示,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扶梯是所有交通工具中安全系数最高的,事故的发生概率非常低。作为乘客一方,只要掌握正确的乘坐方法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恐慌。

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因此电梯的维修保养是个大问题。按照规定,电梯需要每15天就保养一次,并且每年都需要由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一次年检,但是很多时候却形同虚设。在扶梯方面,商场超市的隐患较多,在直梯方面,居民小区最让人不放心。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三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

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1、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2、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四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3.1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a.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b.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c.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3.2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b.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c.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d.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3.3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b.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五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8、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9、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3、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6、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5、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6、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救援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7、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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