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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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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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的回顾和总结,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并作出改进。总结要求思维清晰、条理分明,避免过于庞杂和杂乱无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案例回放:

2014年10月15日,72岁的男性患者高某因脑干出血,被送到某省级三甲医院,经过医院及时抢救被送入该院icu病房。患者家属在icu病房外等候时,通过窗户发现自家老人嘴唇干裂,认为老人可能缺水,于是等一名护士出来时,向其反映老人嘴干是否能给老人喂点水。护士自述没有时间,且态度欠佳。家属认为只是给老人喂水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医护人员缺乏人性,缺少人文关怀。

因出血点位置,高某丧失自主呼吸能力,必须通过呼吸机被动供氧,且高某始终处于昏迷状态,icu医生在老人入院第一天就提出送藕粉进行鼻饲。6天后,高某于10月20日早晨5时死亡。当日上午9时,高某的家属在办理离院手续时,值班护士送来了一袋未拆开的藕粉及一张每日缴费清单。高某家属的情绪彻底失控,召集村里几十人围堵医院。

调解过程:

接到报案后,调解员及时联系患者家属,但很难做通其工作,而围堵医院也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韩学军当即做出决定,由他陪同死者家属到其他省级三甲医院icu查看,并咨询多位专家,使其明白对于上呼吸机的患者而言,嘴唇干裂并非与缺水有关,相反病人每日的输液量与其身体皮肤蒸发量、呼吸蒸发量、尿量相关,病人是不会缺水的,病人张口呼吸加之其机体抵抗力低,很可能是念球菌感染,嘴唇自然脱皮干裂。

但护士当时态度确实不佳,主要是因为值班护士只有其一人,加之其个人家庭原因,态度不免有问题。至于未开包装的藕粉,事后icu医生解释,病区内有多名不能自主进食的患者都需通过鼻饲进食,每家家属送来的都是一样的藕粉,护士为了方便,集中拆开一整袋,分别喂食,而正巧涉案家属送来的藕粉没被打开。医务人员为了方便、省事,但就患者家属来说,认为藕粉没有拆袋就是自家病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照料。最后就是关于每日缴费清单的问题,医院在病人入院第一天未向其说明,前一日清单会在第二天上午打出,所以老人去世那天拿到的缴费清单应该是老人去世前一天的治疗花费。

最终,经过韩学军的细致解释,死者家属弄清了事实的真相,撤走了围堵医院的亲属,也收回了要求巨额赔偿的无理要求。

案例剖析:

医患纠纷多因“关注点”不同。

这是韩学军调解的一个真实的医患关系案例。“如果单纯听患者家属的讲述,大家肯定会觉得这是个什么医院,也肯定会站在患者一方,因为大部分人不了解医院的操作流程,像病人嘴唇干裂可能和戴呼吸机有关的常识更是少有人知,再加上沟通不及时,这样的小问题积蓄起来,就很容易诱发大的矛盾。”韩学军说,多年来,接触的很多纠纷其实都是因为这样的小问题导致的,根本点在于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导致信息不对等。

患方对事态的关注点仅局限于事物表象或根据表象产生的内心感受;而医方的关注点仅局限于事实本身,从医学角度或生理学角度出发,需要做出哪些判断、进行哪些医疗手段。因为关注点不同,沟通又不到位,矛盾隔阂越来越深。加之不明就里的好事之人的煽动,“不闹不给,少闹少给,大闹多给”的不良社会风气等因素叠加作用,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对此,韩学军认为,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是单一某一方的问题。就患者角度出发,进行医疗*,一是在医疗纠纷调解实践过程中,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是治疗导致的,而是因医疗环境不佳、医生态度不好,致使患者情绪激动,患者对整个就医过程不满,从而认为治疗效果不佳。所以,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单一是医疗手段的问题,而与一家医疗机构从质量管控到制度管理、到人文关怀等诸多方面息息相关。二是医生认为“你不懂,我说也白说”,对于患者生理情况及治疗方案解释太少,缺乏有效沟通,其行为也违背了《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所以,医护人员一定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业。

而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方也满腹委屈,因为患者及其家属医学常识的欠缺,导致病症不能解决,就将矛头直指医院。在患者看来,无论得了什么病,只要进医院就一定能够治好,殊不知目前医学发展的程度只能解决人类疾病的20%左右,而绝大多数时间,医生只能起到抚慰、安慰的作用。其次,就是在纠纷发生后,患方不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给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卫生事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1、对接手的每一起纠纷,都会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超过100万起,每个医疗机构*均40起左右。对于我省而言,2006年之前,每年因医疗纠纷围堵卫生行政部门的案件有百余起,其中不乏恶性*事件。面对如此严峻的大背景,为了更好地化解医疗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6年10月,山西省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山西省医调委的成立,将发生在医疗机构90%的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了院外,并得到了妥善解决。而在此之前,每家医疗机构有近70%的医疗纠纷常年滞留在院内无法得以解决。山西省医调委的接案数由最初的400余件逐年递增,2012年全年接案1970件,2013年全年接案2049件,2014年全年接案2159件,而到2015年,全年接案1013件。

“接案数的发展趋势由增到降,一方面是国家医疗环境在逐步改善,省里也不间断地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宣传,普及相应常识,提高老百姓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和省医调委医疗纠纷防范工作息息相关。”韩学军说,省医调委对于接手的每一件纠纷,都会召开一次专家技术评估会,并将评估结果制成“意见反馈函”送达医院,还会定期将纠纷汇总进行分析,以培训会形式组织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探讨、学习,同时也召开全国性质、国际性质的相关讨论会。省医调委还建立了医院投诉管理第三方援助体系,这项工作是将人民调解进医院与手术知情同意书第三方见证、医疗质量安全反馈管控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2、第三方调解成为我省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医疗纠纷走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患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医疗事故举证难,官司胜诉率低。患方来调解,最想知道的是医疗事故原因及下一步怎么办,我们就用医疗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引导他们和解。”韩学军表示,发生医疗纠纷是正常的,目前解决途径有4种:医患双方协商处理;纠纷发生后,通过医学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调处;通过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直接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决。

如今,第三方调解已成为我省医疗纠纷调解的主渠道。通过近10年的努力,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0%的医疗纠纷已经做到从院内转移到院外进行处理,我省的调解工作达到了6个90%、1个60%,即进京*率下降了90%以上,到各级*部门*率下降90%,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率下降了90%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纠纷结案后患方满意率达到,全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院100%的案件经人民调解程序妥善处理。山西省10年未发生恶性伤医轼医案件,同时围堵、陈尸医院的恶性案件下降了60%。围堵卫生行政部门的*案件数也由过去一年的280余件,减少到2015年的17件。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我院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确保医患纠纷定性、定责以及调解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积极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为百姓创造了和谐的就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根据医院各科室的推荐,组建医学专家库。为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制度》、《来信回函制度》、《调解指南》、《当事人须知》、《调解纪律》、《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回访制度》等,初步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医调办公室还实现了来访登记、受理、调解、结案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医患纠纷调解既是我院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的医患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在接待和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站在中间立场,靠辛勒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设法通过法、理、情来做各方的说服工作,赢得各方认可和赞许,虽然没有公权力,但逐渐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xx年,共受理医患纠纷2起,医调办公室实际组织调解2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有1起,调解成功率达50%。共索赔35000元,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确保了100%的履行率。

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虽然是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认为,如果能让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引入到医患纠纷调办公室来调解,而不再使医患纠纷双方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那我们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达到了。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认识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责任到位。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防止群体**4件23人;防止群体*械斗3件30人。

四、集中攻坚,服务群众,确保调解到位。

2013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04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18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_调防结合,以防为主_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县**《关于建立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信府法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煤炭局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的调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县*提案2个,办理“96333”投诉件12起,满意率达98%。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12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1、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xxx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_调防结合,以防为主_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xx年7月29日xxx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市————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元。

——市————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分项列举,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乙方:————。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上半年以来,**镇各项工作平稳,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去年有所下降。第一季度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于**镇***村征地工作中,老百姓对*政策不理解、对征地赔偿数额不赞成,及对村干部作风不满意引发。第二季度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群众对工作程序和公正*存在疑问,及对遗留问题的解决提出要求引发。**镇*、政法部门共受理各类矛盾8xxxx,出动人员调查取*30xxxx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xxxx以上。村级治调组织自行受理调解纠纷20xxxx起,调解成功率达,全镇整体保持安全稳定的局面,各方面事业快速发展。

二、纠纷特点分析。

1.邻里之间宅基地纠纷发生率高,由于农村传统习惯及村组织对农户建筑方面监督不到位,农村中争相圈地的情况严重,加之私人关系、宗亲关系等因素的介入,容易发生矛盾纠纷。

2.村民之间、家庭内部之间因田地划界不明,权属争议时有发生。

3.村民家中的桔子均已售完,手中有了钱,在农闲时聚集进行赌博,由此导致的钱财纠纷也是矛盾引发的原因之一。

4.在换届选举中,因帮派之间的拉票行为埋藏了一定的矛盾隐患。5.对村干部作风,及村务公开方面的不满情绪,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被激发。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引发*的纠纷苗头。

1.**村与***村因河滩的权属和利用存在分歧,因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目前尚未能完全解决。

2.***村村民对石梁服装工业基地建设的征地赔偿标准有异议,受周边地区征地情况的影响,抵触情绪较大,多次进行*,致使征地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换届选举后,新的村级组织班子群众基础不稳,经验欠缺,工作不当时,可能发生*事件。

4.**镇寺桥村电站建设因涉及下游部分村民的生活用水,还有一定的矛盾存在,目前正在协调中。

5.**村的大田找补问题村民已几次*,上级也作了批示。但因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牵涉的户数多,在目前人口动态变化频繁及新的土地承包政策*的情况下,以破坏稳定来满足小部分人的利益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

6.目前全镇尚有xxxx行政村将进行村*任补选,选举当中因竞争产生的矛盾,很可能成为一种矛盾隐患。

四、下步趋势。

一是夏季高温,人的情绪也随之急躁,是各种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稍有不慎可能使一般纠纷激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调解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二是旱季到来,桔农田地灌溉将是引发村与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产生纠纷的焦点。三是换届选举后,征地工作将重新启动,群众的思想工作还没有完全做通,征地工作将面临很大的难题。四是新的村级班子要想适应本职工作,实现工作的平衡交接和过渡还有一个过程。五是由于去年全镇受冻桔树过半数,今年的桔子产量急剧减少,农民收入将大幅下降,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多,不安定因素更容易产生。

五、下步打算。

下半年的工作中,我镇将重点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培养群众的守法观念。深入开展“*法治村”创建,正规各村义务治安巡逻队值勤,增强治安防范。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信息员”作用,完善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矛盾纠纷苗头。带领村级治调组织,积极配合*机关进行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妥善化解群众内部矛盾。进一步增强对村务公开监督,保*群众*权利的实现。实行工作重心下沉,深入各村调研,准确掌握各村动态,指导村级新班子开展工作,帮助他们树立威信。加大农民素质培训和劳务输出,减少闲散劳动力。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九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十三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

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应当出具回执。回执应当载明接收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接收日期等,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第十四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二)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三)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终止仲裁程序: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纠纷;。

(三)法律规定该纠纷应当由其他机构受理;。

(四)对该纠纷已有生效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通知第三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八条答辩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二)对申请人仲裁申请的答辩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第十九条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答辩书、有关证据材料及其他书面文件,应当一式三份。

第二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并告知申请人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仲裁庭。

第二十一条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

第二十二条双方当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独任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仲裁庭组成后,首席仲裁员应当召集其他仲裁员审阅案件材料,了解纠纷的事实和情节,研究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和理由,查核证据,整理争议焦点。

仲裁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证据,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自行调查取证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

第二十五条仲裁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当事人认为仲裁员有回避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其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回避申请或者发现仲裁员有回避情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主任的回避。

第二十七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一)被决定回避的;。

(二)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因被除名或者解聘丧失仲裁员资格的;。

(四)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者不能从事仲裁工作的;。

(五)因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被仲裁委员会决定更换的。

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仲裁程序继续进行。当事人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由仲裁庭决定。

第二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解释,帮助当事人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当事人要求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第二十九条仲裁庭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事由、仲裁请求和协议结果,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陈述、意见、观点或者建议,仲裁庭不得作为裁决的证据或依据。

第三十一条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放弃仲裁请求并撤回仲裁申请,且被申请人没有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的,应当说明反请求事项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材料。

被申请人在仲裁庭组成前提出反请求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在仲裁庭组成后提出反请求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

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决定受理反请求的,应当自收到反请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反请求申请书副本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反请求申请书副本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反请求答辩书,不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应当将被申请人的反请求与申请人的请求合并审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反请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者被申请人变更反请求的,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仲裁庭组成后变更请求或者反请求的,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第四章开庭。

第三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开庭。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

当事人请求变更开庭时间和地点的,应当在开庭三个工作日前向仲裁庭提出,并说明理由。仲裁庭决定变更的,通知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决定不变更的,通知提出变更请求的当事人。

第三十六条公开开庭的,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予以公告。

申请旁听的公民,经仲裁庭审查后可以旁听。

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就反请求缺席裁决。

第三十八条开庭前,仲裁庭应当查明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并逐一核对身份。

开庭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宣布案由,宣读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仲裁庭纪律、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

第三十九条仲裁庭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陈述的机会,组织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陈述事实、意见、理由。

第四十条当事人、第三人应当提供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

与纠纷有关的证据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包方等掌握管理的,该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一条仲裁庭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向双方当事人出示。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第三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仲裁庭应当准许,并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仲裁庭应当组织当事人、第三人交换证据,相互质证。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向证人询问,证人应当据实回答。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六条仲裁庭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行使辩论权,并对争议焦点组织辩论。

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双方当事人、第三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七条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书面提出先行裁定申请,请求维持现状、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停止取土、占地等破坏性行为。仲裁庭应当自收到先行裁定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仲裁庭作出先行裁定的,应当制作先行裁定书,并告知先行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先行裁定书应当载明先行裁定申请的内容、依据事实和理由、裁定结果和日期,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第四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仲裁庭不予补正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记录该申请。

第四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程序中止: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程序的情形。

在仲裁庭组成前发生仲裁中止事由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中止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发生仲裁中止事由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中止仲裁。决定仲裁程序中止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程序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恢复仲裁程序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和第三人。

第五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程序终结:

(二)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其他应当终结仲裁程序的。

终结仲裁程序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发现终结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裁决和送达。

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以及国家政策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

首席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对案件进行评议,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第五十二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和依据、裁决结果、裁决日期,以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权利和期限。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第五十三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补正。补正构成裁决书的一部分。

第五十四条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受理日期以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延长期限的,应当自作出延期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人。

期限不包括仲裁程序中止、鉴定、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补充申请材料和补正裁决的时间。

第五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第三人。

直接送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第三人下列事项: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所确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但本人不在场的,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仲裁文书送达后,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仲裁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当事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款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独任仲裁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仲裁规则由仲裁委员会依照本规则制定。

第五十八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庭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五十九条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第三人,仲裁委员会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第六十条仲裁文书格式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同制定。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鉴定等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

我院20xx年严格按照_和省、州_门管理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医务人员尽心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医疗常规操作规范,完成了本职工作,但还是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共计发生医疗投诉x起,发生医疗纠纷x起。

一、总体情景:

赔偿金额。

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职责心不强。医务人员如缺乏高度职责心,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纠纷。有x例医疗纠纷因职责心不强,未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导致患者死亡引发纠纷,涉及科室有xx科、xx科。

4.与科室工作性质有关。从医疗纠纷发生的科室看,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是临床科室。因这些科室工作量大,任务重,直接与患者接触,在繁忙的工作中易出现医疗缺陷,导致纠纷。资料提示,手术科室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高发区,这些科室操作机会多,风险大,应引起足够重视。

二、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职责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当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职责结合在一齐,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3.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由于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当前的现状是: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束自我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和医务人员对目前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重点科室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手术科室、急诊科是医疗纠纷防范的重点。所以,要强化这些科室基础医疗工作质量,注重基础质量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病人的监控,将急、危、重症病人作为监控重点,进取寻找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其次,要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医疗文书是医疗纠纷中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职责的依据,要保证病案的真实性、可靠性,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供给法律依据。

xxxxxx医院。

二〇20xx年x月。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一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因甲方存在未向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事宜,现乙方依法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二、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处(特指乙方在甲方广州、上海、青岛、西安等经营门店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三、甲方需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或其特别授权代理人)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四、乙方自本协议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上述约定事项,若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案乙方代理人处,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二

调解。

协议书。

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才可以写,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纠纷调解协议书,供带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

施工合同。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写明协议的内容,并应当注意履行顺序和可执行性)。

上述协议经本委审查,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此部分应写明: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调解员:(签名)。

调解员:(签名)。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年××月××日。

书记员:(签名)。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三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因甲方存在未向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事宜,现乙方依法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此协议签订之日。

二、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处(特指乙方在甲方广州、上海、青岛、西安等经营门店挂靠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甲方需在此协议书签字生效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或其特别授权代理人)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四、乙方承诺自此协议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此协议上述约定事项,若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此协议约定事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六、因此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此协议自甲、乙(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案乙方代理人处,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四

原告某某诉被告___县___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67796.20元、原告某某生活费10545.68元、丧葬费8015.52元、误工费387元、交通费8372元、住宿费1440元和货物运费损失20__元。上述费用共计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写:135141.48元)。

现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核减,双方最终确定本案实际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整(小写:122000元)。

二、上述损害赔偿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整(小写:122000元)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结。

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损害赔偿费,则原定核减部分将不予核减,仍须按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写:135141.48元)支付原告方赔偿费用。

三、本案法院诉讼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因诉讼费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诉时即已预交,被告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所需承担的诉讼费支付给原告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或其代理人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五

()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写明协议的内容,并应当注意履行顺序和可执行性)。

上述协议经本委审查,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此部分应写明: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调解员:(签名)。

调解员:(签名)。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年××月××日。

书记员:(签名)。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六

乙方:吴书春,男,59岁,河东区重沟镇吴坊头村人。

患者吴书春,男,59岁,河东区重沟镇吴坊头村人。因身体不适,于20xx年6月13日到甲方就诊,发现病人病情严重,值班医生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病人未采纳医生建议继续留下治疗,后病情加重,虽经医生全力抢救并拨打120病人还是发生意外死亡,双方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乙方(亲属)拒绝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纠纷性质无法认定。甲方本着同情的态度,一次性补偿乙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付款时间20xx年6月15日1时。如此补偿高于法定标准视为甲方自愿赠予,低于法定标准视为乙方(亲属)主动放弃。

二、本医患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双方不得再有任何异议。乙方(亲属)以后不再提出任何无理要求,否则与甲方无关。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卫生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亲属)签字:

见证人: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七

乙方:______(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__曾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______职工平均工资:元。

______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______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______。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11年8月3日在车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者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九

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长。

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吴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__x年9月12日签订了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被告向原告供应金属硅120吨。被告已交货32吨,尚欠88吨金属硅至今未履行交货义务。请求判令被告:1、依合同履行供货义务;2、支付延迟供货的违约金1110784元;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请求予以调解。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于__x年8月底前按合同供给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尚欠的88吨通氧级外硅。

二、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于__x年8月底前支付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违约金20万元。

三、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如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有一项未按上述调解协议按期足额履行,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自__x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每天20__元的逾期履行违约金。

五、案件受理费14797元,减半收取7399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99元,由原告武义__硅业有限公司负担2399元,被告____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于__x年8月底前交纳。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审判长:陈__。

人民陪审员:徐__。

人民陪审员:项__。

__年七月二日。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和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和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甲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月日发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月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方支付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年8月26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到骑电动车的乙方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医院检查,住院观察,并支付了乙方就医费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除了甲方先期支付的医疗费用外,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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